正文 第822章 我喜欢被岳夏欺负
很快,明哲就邪恶地享受了起来。
而呜呜咽咽的哭声,在这个房间里一直回荡,竟也让他挺享受。
另外一个地方。
距离铁皮房小宫殿约五公里之地,同样是一个小山头,地势比较平坦,树林里头,停着一辆部队的作战指挥车。这种指挥车是黑色的,跟房车差不多,但还要大一些,也是枭龙的牌子。
特供部队。
车当然值钱,造价都要一百二十万上下,但比起车厢里的配置,这一百二十万就不算什么了。
车厢里头不豪华,很朴实,但各种探测仪、检查仪都非常先进,甚至还配备了一个微型实验室、一个微型武器库。可以说,这是一座移动的小堡垒。
一个年龄大概在三十五六岁的青年人,脸上棱角分明,眼睛里射出的冷芒足以令人不寒而栗。那种不怒自威的架势,足以说明他是一个手握实权的人。
迷彩服穿在身上,显得格外威武挺拔。
他就是谭志华,盘川市边防特战部队的队长,离四十岁还一大截呢,就已经是少将之躯。
他领导的特战部队,人员足足有七百名左右,每一个都是好手。如果用武修造诣来划分的话,每一名战士都是王牌大武师以上的级别。但是,如果跟普通的同级别武修高手对敌的话,后者必输无疑。
哪怕是高出一两个级别,都可能不是对手。
因为这些战士都是从血与火的淬炼中走出来的。
每一个人,都经历过地狱式的训练!
每一个人,都完成过地狱式的任务!
这可不是一般的光靠练武练气成长起来的武修高手可以比的。
而谭志华,更已是武将级别!
这会儿,他的脸色不大好看,正交代着两个兄弟去办事。
“三十个人,你们挑一些尽量有武打经验的去,那个叫做岳夏的家伙,绝对是武将级别的强者了。呵!盘川市什么时候出了这么样的高手,我还不知道呢。本来以为这次任务没什么大不了,只是监视这万鬼囚凰之地的异动而已。我想那个函单也没有这么大的胆子,敢使出什么幺蛾子来。想不到,倒是冒出这么厉害的人物了。嘿嘿,我都想去试一试……”
说到这,外边忽然有战士大声说话。
“谭小姐,你怎么来了?我们队长正在里边讨论任务呢,你不方便进去……”
“什么不方便!让我妹妹进来!”
进来的,正是谭彤芙。
她就是谭志华的妹妹。
“我说老妹啊,你没事吧?妈蛋,我刚听人说,有人欺负你呢,是不是?是不是一个叫做岳夏的混蛋?你放心,我正布置人手,要把他给抓住,哼!好好审问一番,竟然敢……”
谭志华怒气冲冲地没说完,谭彤芙开口了。
“哥,是明哲告诉你的吧?他还让你去杀岳夏了?我就知道,所以来了。”
谭志华一阵纳闷:“这到底是咋回事呢?那小子是不是真的欺负你了,我听说,他抱住你又啃又亲。妈蛋,这要是真的,他还真的想被我杀千刀啊!欺负我妹妹!”
谭彤芙微微脸红,幽幽一叹:“算是真的吧,他是欺负我了。”
“哼!”
谭志华顿时怒哼:“我本来只想派出一些手下,把他抓来的,那么,看来是需要我出手了。你是我的宝贝妹妹,他欺负你就是欺负我,也是不把我们谭家放在眼里。那么,他就需要尝到深刻的苦头!行,我现在就动身,你们两个继续给我挑人手,我带队!”
“队长,这个太夸张了吧?就算他是什么武将境的强者,也没资格让您老出手啊。”
“对头,我觉得我带队去抓他,都看得起他了!”
谭志华的两个兄弟先后嚷道。
在他们眼中,队长可真乃是神明一样的人物,出手去对付一个无名小辈,那不杀鸡用牛刀。
“那是我妹妹,我妹妹被欺负了!我特么……”
“我是被欺负了,但我那是心甘情愿地被欺负,我喜欢被岳夏欺负!”
谭彤芙脱口而出。
“啊?”
这是三个男人同时发出的惊呼,除了谭志华,还有他的两个得力手下。
仨男吃惊得下巴都往下掉了。
谭志华挺艰难地开了口:“这个……到底怎么回事?”
“没怎么回事啊,这是很正常的事。”
谭彤芙显得有些无辜地摊开双手:“就是我发现我喜欢上了他啊,所以,被他欺负也是我心甘情愿的。虽然说确实是有些抗拒,但后来想通了,这也就没什么了。”
“这这这!!”
谭志华大声问:“那个叫做岳夏的家伙到底是什么来头?什么家世?什么门派?你怎么就喜欢上他了呢?我说老妹啊,你可要擦亮眼睛去看人,千万不要被一些为非作歹恶的家伙给骗了。这个岳夏,我压根就没听过,咱们盘川市乃至整个东海省,也没听说过什么有来头的岳家!”
“就是就是!”
他的两个手下连连点头,极力附和。
谭彤芙淡淡地说:“我记得哥哥跟我说过,对于另一半,自己喜欢就好,看对了眼就好,什么门当户对,都是浮云。你忘了?”
“我没忘!我不是这个意思!”
谭志华赶紧辩解:“可是这家伙很危险,他居然敢把明哲都给……”
“所以他是英雄啊!”
谭彤芙微微一笑,眼神里头甚至都露出意思崇拜之情。
“所以他是不畏强权的英雄啊!哥哥,你是否能做到?”
谭志华张口结舌。
“总之,哥哥,我不准你对岳夏动手。我不是怕你对他会造成任何不利,你们十有七八是伤害不了他的,他太强了。他的强悍,出乎你们的想象!我是担心我们谭家和他之间的关系搞僵,也担心你会损失人手。明哲的心思我很清楚,你以为他就看好你们能够抓住岳夏?不!”
她稍微一顿,言之凿凿地说:“他是希望你的部队在岳夏的手下造成死伤,那么,岳夏就等于冒犯了天朝最犀利的机器!所以,你置身事外就行了。”
说完,扭头就走。
车厢里,三个男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大眼瞪小眼。
谭志华忽然喊了起来:“你哥我就是不信邪,我找他单打独斗去!”
“放心,如果你有这个心思,会有机会的,但不是现在。对了,我还要告诉你,岳夏他是一名神医,非常厉害的神医。老爷子的伤情,他多半能治,我会找个时间带他去见老爷子!”
谭彤芙这么说着。
当时在那鹿饮湖的荒岛之上,她见识了夏赫然神奇的治疗之术,当时跟他约好,到了盘天县后再见面,到时候要麻烦他一件事的。
就是给爷爷治病的这件事。
正所谓人算不如天算,当时闹出那么大的波荡,这件事就暂且搁浅。
这次当然要提出来了。
谭彤芙说完就走人了。
谭志华直抓头皮,嘀咕说:“我怎么觉得我妹妹像是给那个叫做岳夏的家伙灌了**药呢?她一向都眼高于顶,莫名其妙喜欢上这么一个家伙。哼,居然还说他能给老爷子治伤!可知道,老爷子身体里头的那几片碎弹,连世界上最顶级的军医都取不出来。那个岳夏能成?”
“不,不能成!我觉得不能成!”
“队长,我也觉得你妹妹这个……色迷心窍还是鬼迷心窍啊?”
“放屁!”
谭志华忽然又喝道:“我看我妹妹是很清醒的,她也不是一个会说胡话的人,她说话一向很认真。看来,那个叫做岳夏的家伙,一定有两把刷子!医武兼修啊!”
说着,他都有些骇然了。
“话说,医武兼修的家伙,都是恶魔一样的存在啊!”
他的两个手下兼兄弟皱着眉头,嘀咕说:
“那如何是好?队长,要不要出动弟兄继续去抓那个岳夏?”
“我看还是去抓吧,抓来那个……好好研究研究也好!”
“行了,取消行动!”
谭志华当机立断地一挥手:“我可不想让我妹妹把我骂死,哼!我就等着看看,那家伙会怎么将我家老爷子治好。要是他治不好,我就跟他决斗一场,看看谁的拳头硬。要是他治得好,等治好了,我就跟他决斗一场,看看谁的拳头硬!”
说着,脸上露出一丝狞笑。
“对!”
“就这么着!”
他的两个兄弟用力点头。
不管怎么着,最可怜的就是明哲明大少了。
他还眼巴巴等着谭志华派出精锐战士,去抓岳夏呢。
而此时此刻的岳夏,已经从无名山头上下来了,溜到了铁皮房小宫殿里头。
这块地儿几乎就算是在万鬼囚凰之地的边上,或者说,是在以前的凤凰湖现在的万鬼湖的岸边,离着那水面只有两百米左右的距离。
本来清澈的湖水,现在都是黑色的,不管是在白天看,还是夜里看,都是黑色。
如同墨水,并且粘稠。
朝前一看,到处都是至少需要两三个人才能围着抱住的大树,这些树无一例外,都是乌黑色的。
它们显得非常坚硬,犹如石头一般。
事实上,它们在很多年前,就已经是石头了,是深埋地底的化石。本来在地里头呆得好好的,结果被某个混蛋份子通过邪术,给翻了出来。于是,构成了这万鬼囚凰之地。
而呜呜咽咽的哭声,在这个房间里一直回荡,竟也让他挺享受。
另外一个地方。
距离铁皮房小宫殿约五公里之地,同样是一个小山头,地势比较平坦,树林里头,停着一辆部队的作战指挥车。这种指挥车是黑色的,跟房车差不多,但还要大一些,也是枭龙的牌子。
特供部队。
车当然值钱,造价都要一百二十万上下,但比起车厢里的配置,这一百二十万就不算什么了。
车厢里头不豪华,很朴实,但各种探测仪、检查仪都非常先进,甚至还配备了一个微型实验室、一个微型武器库。可以说,这是一座移动的小堡垒。
一个年龄大概在三十五六岁的青年人,脸上棱角分明,眼睛里射出的冷芒足以令人不寒而栗。那种不怒自威的架势,足以说明他是一个手握实权的人。
迷彩服穿在身上,显得格外威武挺拔。
他就是谭志华,盘川市边防特战部队的队长,离四十岁还一大截呢,就已经是少将之躯。
他领导的特战部队,人员足足有七百名左右,每一个都是好手。如果用武修造诣来划分的话,每一名战士都是王牌大武师以上的级别。但是,如果跟普通的同级别武修高手对敌的话,后者必输无疑。
哪怕是高出一两个级别,都可能不是对手。
因为这些战士都是从血与火的淬炼中走出来的。
每一个人,都经历过地狱式的训练!
每一个人,都完成过地狱式的任务!
这可不是一般的光靠练武练气成长起来的武修高手可以比的。
而谭志华,更已是武将级别!
这会儿,他的脸色不大好看,正交代着两个兄弟去办事。
“三十个人,你们挑一些尽量有武打经验的去,那个叫做岳夏的家伙,绝对是武将级别的强者了。呵!盘川市什么时候出了这么样的高手,我还不知道呢。本来以为这次任务没什么大不了,只是监视这万鬼囚凰之地的异动而已。我想那个函单也没有这么大的胆子,敢使出什么幺蛾子来。想不到,倒是冒出这么厉害的人物了。嘿嘿,我都想去试一试……”
说到这,外边忽然有战士大声说话。
“谭小姐,你怎么来了?我们队长正在里边讨论任务呢,你不方便进去……”
“什么不方便!让我妹妹进来!”
进来的,正是谭彤芙。
她就是谭志华的妹妹。
“我说老妹啊,你没事吧?妈蛋,我刚听人说,有人欺负你呢,是不是?是不是一个叫做岳夏的混蛋?你放心,我正布置人手,要把他给抓住,哼!好好审问一番,竟然敢……”
谭志华怒气冲冲地没说完,谭彤芙开口了。
“哥,是明哲告诉你的吧?他还让你去杀岳夏了?我就知道,所以来了。”
谭志华一阵纳闷:“这到底是咋回事呢?那小子是不是真的欺负你了,我听说,他抱住你又啃又亲。妈蛋,这要是真的,他还真的想被我杀千刀啊!欺负我妹妹!”
谭彤芙微微脸红,幽幽一叹:“算是真的吧,他是欺负我了。”
“哼!”
谭志华顿时怒哼:“我本来只想派出一些手下,把他抓来的,那么,看来是需要我出手了。你是我的宝贝妹妹,他欺负你就是欺负我,也是不把我们谭家放在眼里。那么,他就需要尝到深刻的苦头!行,我现在就动身,你们两个继续给我挑人手,我带队!”
“队长,这个太夸张了吧?就算他是什么武将境的强者,也没资格让您老出手啊。”
“对头,我觉得我带队去抓他,都看得起他了!”
谭志华的两个兄弟先后嚷道。
在他们眼中,队长可真乃是神明一样的人物,出手去对付一个无名小辈,那不杀鸡用牛刀。
“那是我妹妹,我妹妹被欺负了!我特么……”
“我是被欺负了,但我那是心甘情愿地被欺负,我喜欢被岳夏欺负!”
谭彤芙脱口而出。
“啊?”
这是三个男人同时发出的惊呼,除了谭志华,还有他的两个得力手下。
仨男吃惊得下巴都往下掉了。
谭志华挺艰难地开了口:“这个……到底怎么回事?”
“没怎么回事啊,这是很正常的事。”
谭彤芙显得有些无辜地摊开双手:“就是我发现我喜欢上了他啊,所以,被他欺负也是我心甘情愿的。虽然说确实是有些抗拒,但后来想通了,这也就没什么了。”
“这这这!!”
谭志华大声问:“那个叫做岳夏的家伙到底是什么来头?什么家世?什么门派?你怎么就喜欢上他了呢?我说老妹啊,你可要擦亮眼睛去看人,千万不要被一些为非作歹恶的家伙给骗了。这个岳夏,我压根就没听过,咱们盘川市乃至整个东海省,也没听说过什么有来头的岳家!”
“就是就是!”
他的两个手下连连点头,极力附和。
谭彤芙淡淡地说:“我记得哥哥跟我说过,对于另一半,自己喜欢就好,看对了眼就好,什么门当户对,都是浮云。你忘了?”
“我没忘!我不是这个意思!”
谭志华赶紧辩解:“可是这家伙很危险,他居然敢把明哲都给……”
“所以他是英雄啊!”
谭彤芙微微一笑,眼神里头甚至都露出意思崇拜之情。
“所以他是不畏强权的英雄啊!哥哥,你是否能做到?”
谭志华张口结舌。
“总之,哥哥,我不准你对岳夏动手。我不是怕你对他会造成任何不利,你们十有七八是伤害不了他的,他太强了。他的强悍,出乎你们的想象!我是担心我们谭家和他之间的关系搞僵,也担心你会损失人手。明哲的心思我很清楚,你以为他就看好你们能够抓住岳夏?不!”
她稍微一顿,言之凿凿地说:“他是希望你的部队在岳夏的手下造成死伤,那么,岳夏就等于冒犯了天朝最犀利的机器!所以,你置身事外就行了。”
说完,扭头就走。
车厢里,三个男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大眼瞪小眼。
谭志华忽然喊了起来:“你哥我就是不信邪,我找他单打独斗去!”
“放心,如果你有这个心思,会有机会的,但不是现在。对了,我还要告诉你,岳夏他是一名神医,非常厉害的神医。老爷子的伤情,他多半能治,我会找个时间带他去见老爷子!”
谭彤芙这么说着。
当时在那鹿饮湖的荒岛之上,她见识了夏赫然神奇的治疗之术,当时跟他约好,到了盘天县后再见面,到时候要麻烦他一件事的。
就是给爷爷治病的这件事。
正所谓人算不如天算,当时闹出那么大的波荡,这件事就暂且搁浅。
这次当然要提出来了。
谭彤芙说完就走人了。
谭志华直抓头皮,嘀咕说:“我怎么觉得我妹妹像是给那个叫做岳夏的家伙灌了**药呢?她一向都眼高于顶,莫名其妙喜欢上这么一个家伙。哼,居然还说他能给老爷子治伤!可知道,老爷子身体里头的那几片碎弹,连世界上最顶级的军医都取不出来。那个岳夏能成?”
“不,不能成!我觉得不能成!”
“队长,我也觉得你妹妹这个……色迷心窍还是鬼迷心窍啊?”
“放屁!”
谭志华忽然又喝道:“我看我妹妹是很清醒的,她也不是一个会说胡话的人,她说话一向很认真。看来,那个叫做岳夏的家伙,一定有两把刷子!医武兼修啊!”
说着,他都有些骇然了。
“话说,医武兼修的家伙,都是恶魔一样的存在啊!”
他的两个手下兼兄弟皱着眉头,嘀咕说:
“那如何是好?队长,要不要出动弟兄继续去抓那个岳夏?”
“我看还是去抓吧,抓来那个……好好研究研究也好!”
“行了,取消行动!”
谭志华当机立断地一挥手:“我可不想让我妹妹把我骂死,哼!我就等着看看,那家伙会怎么将我家老爷子治好。要是他治不好,我就跟他决斗一场,看看谁的拳头硬。要是他治得好,等治好了,我就跟他决斗一场,看看谁的拳头硬!”
说着,脸上露出一丝狞笑。
“对!”
“就这么着!”
他的两个兄弟用力点头。
不管怎么着,最可怜的就是明哲明大少了。
他还眼巴巴等着谭志华派出精锐战士,去抓岳夏呢。
而此时此刻的岳夏,已经从无名山头上下来了,溜到了铁皮房小宫殿里头。
这块地儿几乎就算是在万鬼囚凰之地的边上,或者说,是在以前的凤凰湖现在的万鬼湖的岸边,离着那水面只有两百米左右的距离。
本来清澈的湖水,现在都是黑色的,不管是在白天看,还是夜里看,都是黑色。
如同墨水,并且粘稠。
朝前一看,到处都是至少需要两三个人才能围着抱住的大树,这些树无一例外,都是乌黑色的。
它们显得非常坚硬,犹如石头一般。
事实上,它们在很多年前,就已经是石头了,是深埋地底的化石。本来在地里头呆得好好的,结果被某个混蛋份子通过邪术,给翻了出来。于是,构成了这万鬼囚凰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