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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拨乱反正的正确方式 作者:南海贫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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惭形秽。而且,她是史上第一个女性机甲战士。就像是她爹爹开启了人鱼新时代那样,艾德拉开启了女性新天地。
而儿子诺亚则是一个小软萌。他的长相和被誉为帝国之花的紫霄有七分相似,只是眉眼之间缺少了紫霄的那份凌厉,取而代之的是一份柔和。
诺亚自小不爱军事,只喜欢看书画画,和姐姐的活泼好动不同,他能一坐就是一整天。
为了这个儿子,亚瑟可是操碎了心。儿子喜欢的东西偏偏是他不擅长的,想请专业的老师来宫廷教授,又担心人家会不会占小宝贝儿的便宜。他家小宝贝儿遗传的可是大宝贝儿的相貌,光是那双琥珀色的眼睛就能把人迷得找不着北。
就在他一筹莫展之际,发现爱人竟然成了儿子的老师,教的还挺得心应手。
“宝贝儿,我怎么不知道你懂得这么多?”那些栩栩如生的画作当真震撼人心。
亚瑟从背后拥住爱人,大手不老实的在青年的腹部滑来滑去。两人在一起之初,就有许多人说他配不上青年,现在他更配不上了。
紫霄轻笑一声,道,“行了。别天天胡思乱想。我们前两天不是才被评为帝国最恩爱的夫夫吗,还有什么不满的。”
不说这事还好,一说这事亚瑟就觉得有气。
最恩爱就最恩爱,后面非得加一句,这是皇帝陛下几十年如狗皮膏药般死黏着兰斯大人不放才得来的结果,是一场属于痴汉的胜利!
(*  ̄︿ ̄)心中有句话真是不吐不快:去****
“宝贝儿,你说我要不要也去学些什么?”这样以后也能陪着父子俩一起画个画,看看书什么的啦。
没完没了了还。紫霄给了男人一个白眼,扣住他的后脑勺堵住了那张喋喋不休的嘴。
坐在一边的诺亚呆愣愣的看着吻得火辣的两人,漂亮的眸子眨了眨,不由得开始考虑,他是不是该换个老师了。
两个孩子二十五时,亚瑟宣布退位,把帝国交到了女儿艾德拉的手上。就此,帝国史上第一个女皇诞生。
不多久,紫霄也因健康问题宣布退出军队,和亚瑟一起过起了悠闲的养老生活。
…………
“臭婊、子,去干活。”
伊凡是在男人嘶哑的怒吼中醒来的。还未完全睁开眼,肚子上就挨了一脚,接着就是一阵的拳打脚踢。
他抱着头,极力的把身子蜷起来,缩在角落里。
男人骂够了,也打累了后,啐了一口在他身后,大喝道,“赶紧的,贱、货,今天我请了人吃饭,快点收拾出一桌像样的菜来。”
“家,家里没钱了。”伊凡嗫嚅说道。
“没钱就去挣!别的人鱼都知道工作补贴家用,就你天天光知道吃白饭。”凯里阴沉沉的瞪了他一眼,冷笑道,“不然就去卖啊,你不是最擅长了吗?”
他的话让伊凡的脸色一白,身子颤了颤,低下了头。
凯里握紧了拳头,冷哼一声,转身离开。他是真心的爱过伊凡,为他做了许多不曾做过的事。在被剥夺侯爵身份后也竭尽全力的给他最好的生活。
但伊凡回给他却是背叛。趁着他不在家之际和其他贵族勾搭上了。若不是军队里的队友说漏了嘴,他永远也不会知道自己捧在手心里疼爱的人鱼早就被人玩烂,玩够了。
当初正是为了给伊凡出气,他才会被亚瑟抓住滥用职权的把柄。现在他看明白了,变成人鱼根本就是伊凡自作自受,无辜的是兰斯才对。
他把伊凡留在身边并非对他还有感情,而是要折磨他,让他偿还自己这些年的付出。
男人出去后,伊凡失声痛哭了出来。如果那时他没有选择报复兰斯,现在是不是能过得幸福一点呢?
第144章 青春校园之冥婚
深夜时分,寂静的男生宿舍中, 一个容貌清俊的男孩子倏地睁开了眼。他擦了擦额上的冷汗, 把身上的薄被往上拽了拽。然后下意识的偏头看了眼旁边床上睡着的男生,抿了抿唇, 开始接受原身的记忆。
这里是个现代世界, 只是和普通的现代世界不同,这个世界相当诡异, 有些无法用科学解释的东西在, 例如——鬼。
鬼神之说自古就有,只是在现代社会中, 极少有人见过鬼, 自然也就不怎么相信它们的存在,而这具身体的主人却不但见过,还是隔三差五的见。
原身名叫叶哲,今年二十岁岁,是b大文学系刚升入大三的学生。今天是正式开学的第十天,就是从这天开始, 原身的身边开始出现一系列诡异又恐怖的事情, 最后害得他精神失常,从宿舍楼跳了下去, 当场死亡。
叶哲是独生子,虽然家中贫困,但父母对他非常疼爱,竭尽全力的供养他读书学习。原身也很争气, 成了村里第一个考上名牌大学的学生。
不过,他并没有骄傲自满,而是在大学中更加刻苦的学习。尽管现在很多人鄙视“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事情,但叶哲心中清楚,读书是他改变命运的唯一途径。
在其他人享受着恣意放纵的大学生活时,他在读书。当大家忙着谈恋爱和拓展人际关系的时候,他在读书。
当然,他读得不是死书。
能从一个教育水平落后的小村庄一飞冲天,原身的聪明可见一斑。正是凭借着这股聪明劲儿,他往往能想到别人想不到的观点,看到被其他人忽视的问题。
因而,每次提交的论文都会被老师夸奖一通,成绩也是位列前茅。
叶哲的梦想是成为一名学者,所以他拼命的学习,拼命的看书,在梦想的路上坚定不移地前进着。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十佳好少年,却被厉鬼缠身,导致了英年早逝。
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若是原身真的做了什么伤天害理之事,被害死也是无可厚非,哪怕是为前生赎罪也行。但叶哲九世以来都是良善之人。虽说不上多么心怀天下,无私奉献,但至少见到有困难的人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还是会帮上一把的。
按照正常的因果循坏,他本该平安终老,可他偏偏得了个跳楼身亡的结局。显然,他的死,大有文章。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叶哲乃是替人死的。所替之人也不是旁人,正是对面那个睡得正香的男生——赵胜。
赵胜是原身的同班同学,也是他的至交好友。只是,“至交好友”这四个字,恐怕得打个大大的折扣。
因为在赵胜心中,叶哲可是他人生路上最大的绊脚石,最恨不得消失的存在。
其实最初的时候,两人的确是真正的挚友。
赵胜也是小村庄出来的金凤凰,来到大城市上学后,和繁华的都市有些格格不入。再知道叶哲和他情况相同后,主动和他成了朋友。而促成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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惭形秽。而且,她是史上第一个女性机甲战士。就像是她爹爹开启了人鱼新时代那样,艾德拉开启了女性新天地。
而儿子诺亚则是一个小软萌。他的长相和被誉为帝国之花的紫霄有七分相似,只是眉眼之间缺少了紫霄的那份凌厉,取而代之的是一份柔和。
诺亚自小不爱军事,只喜欢看书画画,和姐姐的活泼好动不同,他能一坐就是一整天。
为了这个儿子,亚瑟可是操碎了心。儿子喜欢的东西偏偏是他不擅长的,想请专业的老师来宫廷教授,又担心人家会不会占小宝贝儿的便宜。他家小宝贝儿遗传的可是大宝贝儿的相貌,光是那双琥珀色的眼睛就能把人迷得找不着北。
就在他一筹莫展之际,发现爱人竟然成了儿子的老师,教的还挺得心应手。
“宝贝儿,我怎么不知道你懂得这么多?”那些栩栩如生的画作当真震撼人心。
亚瑟从背后拥住爱人,大手不老实的在青年的腹部滑来滑去。两人在一起之初,就有许多人说他配不上青年,现在他更配不上了。
紫霄轻笑一声,道,“行了。别天天胡思乱想。我们前两天不是才被评为帝国最恩爱的夫夫吗,还有什么不满的。”
不说这事还好,一说这事亚瑟就觉得有气。
最恩爱就最恩爱,后面非得加一句,这是皇帝陛下几十年如狗皮膏药般死黏着兰斯大人不放才得来的结果,是一场属于痴汉的胜利!
(*  ̄︿ ̄)心中有句话真是不吐不快:去****
“宝贝儿,你说我要不要也去学些什么?”这样以后也能陪着父子俩一起画个画,看看书什么的啦。
没完没了了还。紫霄给了男人一个白眼,扣住他的后脑勺堵住了那张喋喋不休的嘴。
坐在一边的诺亚呆愣愣的看着吻得火辣的两人,漂亮的眸子眨了眨,不由得开始考虑,他是不是该换个老师了。
两个孩子二十五时,亚瑟宣布退位,把帝国交到了女儿艾德拉的手上。就此,帝国史上第一个女皇诞生。
不多久,紫霄也因健康问题宣布退出军队,和亚瑟一起过起了悠闲的养老生活。
…………
“臭婊、子,去干活。”
伊凡是在男人嘶哑的怒吼中醒来的。还未完全睁开眼,肚子上就挨了一脚,接着就是一阵的拳打脚踢。
他抱着头,极力的把身子蜷起来,缩在角落里。
男人骂够了,也打累了后,啐了一口在他身后,大喝道,“赶紧的,贱、货,今天我请了人吃饭,快点收拾出一桌像样的菜来。”
“家,家里没钱了。”伊凡嗫嚅说道。
“没钱就去挣!别的人鱼都知道工作补贴家用,就你天天光知道吃白饭。”凯里阴沉沉的瞪了他一眼,冷笑道,“不然就去卖啊,你不是最擅长了吗?”
他的话让伊凡的脸色一白,身子颤了颤,低下了头。
凯里握紧了拳头,冷哼一声,转身离开。他是真心的爱过伊凡,为他做了许多不曾做过的事。在被剥夺侯爵身份后也竭尽全力的给他最好的生活。
但伊凡回给他却是背叛。趁着他不在家之际和其他贵族勾搭上了。若不是军队里的队友说漏了嘴,他永远也不会知道自己捧在手心里疼爱的人鱼早就被人玩烂,玩够了。
当初正是为了给伊凡出气,他才会被亚瑟抓住滥用职权的把柄。现在他看明白了,变成人鱼根本就是伊凡自作自受,无辜的是兰斯才对。
他把伊凡留在身边并非对他还有感情,而是要折磨他,让他偿还自己这些年的付出。
男人出去后,伊凡失声痛哭了出来。如果那时他没有选择报复兰斯,现在是不是能过得幸福一点呢?
第144章 青春校园之冥婚
深夜时分,寂静的男生宿舍中, 一个容貌清俊的男孩子倏地睁开了眼。他擦了擦额上的冷汗, 把身上的薄被往上拽了拽。然后下意识的偏头看了眼旁边床上睡着的男生,抿了抿唇, 开始接受原身的记忆。
这里是个现代世界, 只是和普通的现代世界不同,这个世界相当诡异, 有些无法用科学解释的东西在, 例如——鬼。
鬼神之说自古就有,只是在现代社会中, 极少有人见过鬼, 自然也就不怎么相信它们的存在,而这具身体的主人却不但见过,还是隔三差五的见。
原身名叫叶哲,今年二十岁岁,是b大文学系刚升入大三的学生。今天是正式开学的第十天,就是从这天开始, 原身的身边开始出现一系列诡异又恐怖的事情, 最后害得他精神失常,从宿舍楼跳了下去, 当场死亡。
叶哲是独生子,虽然家中贫困,但父母对他非常疼爱,竭尽全力的供养他读书学习。原身也很争气, 成了村里第一个考上名牌大学的学生。
不过,他并没有骄傲自满,而是在大学中更加刻苦的学习。尽管现在很多人鄙视“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事情,但叶哲心中清楚,读书是他改变命运的唯一途径。
在其他人享受着恣意放纵的大学生活时,他在读书。当大家忙着谈恋爱和拓展人际关系的时候,他在读书。
当然,他读得不是死书。
能从一个教育水平落后的小村庄一飞冲天,原身的聪明可见一斑。正是凭借着这股聪明劲儿,他往往能想到别人想不到的观点,看到被其他人忽视的问题。
因而,每次提交的论文都会被老师夸奖一通,成绩也是位列前茅。
叶哲的梦想是成为一名学者,所以他拼命的学习,拼命的看书,在梦想的路上坚定不移地前进着。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十佳好少年,却被厉鬼缠身,导致了英年早逝。
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若是原身真的做了什么伤天害理之事,被害死也是无可厚非,哪怕是为前生赎罪也行。但叶哲九世以来都是良善之人。虽说不上多么心怀天下,无私奉献,但至少见到有困难的人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还是会帮上一把的。
按照正常的因果循坏,他本该平安终老,可他偏偏得了个跳楼身亡的结局。显然,他的死,大有文章。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叶哲乃是替人死的。所替之人也不是旁人,正是对面那个睡得正香的男生——赵胜。
赵胜是原身的同班同学,也是他的至交好友。只是,“至交好友”这四个字,恐怕得打个大大的折扣。
因为在赵胜心中,叶哲可是他人生路上最大的绊脚石,最恨不得消失的存在。
其实最初的时候,两人的确是真正的挚友。
赵胜也是小村庄出来的金凤凰,来到大城市上学后,和繁华的都市有些格格不入。再知道叶哲和他情况相同后,主动和他成了朋友。而促成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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