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54
快穿之美人有毒 作者:维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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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在大街上, 最后被人抱走, 从小便看尽眼色,受尽苦难,庸碌一生,早早死去。
宿主对沈钰的留恋和感激,有这样的遗愿并不意外,而且经过她这段时间的努力,沈钰对这个未出世的孩子已经表现出了与前世不同的在意, 而这孩子一旦生下, 她不可能给别人抚养, 老太太也不行,如此一来,她这山野文盲的名声就成了绊脚石。
沈钰又是一个掌权者,生性多疑, 早已经把宿主的家世调查得一清二楚, 她如果无缘无故的就会读书写字了,那后果就太可怕了。
现在这个理由正好——为了得到大帅的喜欢而读书。
她抱着他,认真的说:“大帅,如果我多认几个字,你就会多喜欢我一点点对么?”
沈大帅看着挂在他身上期盼又满含希望望着他的女人,低头在她湿润的眼角亲了亲, 小蠢货,以为多认两个字我就会喜欢你么?简直是痴人说梦!
不过看这蠢货对他一片赤诚的份上,不过是请个教书先生,他能满足她。
他淡淡勾了勾唇:“我考虑一下。”
叶蓁扯了扯男人的衣服,哼着声可怜巴巴:“大帅,求求你啦!”
不知道为什么,刚刚郁结于胸的沈大帅此刻只觉浑身舒畅,什么事儿都没了,他抱着那蠢货躺进被子里,拍拍她脑袋说:“睡吧。”
“大帅……”
“睡了,明天再谈。”
“大帅……”
她睡不着,扯了男人的衣服,又戳他肩膀,可他不理她,她气得翻过身背对着他,闷头大睡。
沈大帅却突然在黑夜里睁开眼睛,追过去把那蠢货抱在怀里,手掌伸过去摸了摸肚子,儿子啊,看你妈这么蠢,可千万别学你妈!不然长大了肯定娶不到老婆!
——能找到像他这样包容蠢货的男人已经是绝世仅有了。
他默默念了一通,然后把手移到了上面胖乎乎的地方,握着睡了。
次日一大早,叶蓁是被男人捏醒的,她睁开眼睛,看见俊美的男人在她身前,他胸膛宽阔,裸露的麦色肌肤性感极了,还有那象征胜利的伤痕,能让人心潮澎湃。
他挑眉问:“傻子,想不想读书?”
叶蓁眨巴眼睛:“想!”
沈大帅:“想就听话。”
这儿胖乎乎的,用起来肯定舒服。
这天上午,沈大帅神清气爽的离开西苑,还特别吩咐管家:“给大黄找只母狗,要漂亮一些,聪明一些的。”
以后好生个聪明漂亮的狗子。
不然带笨了他儿子智商怎么行?
然后又交代,外面那些关于他为娶卫家二小姐要遣散后院的消息都止止,他儿子都有的人了,难道还要把儿子他妈赶走?赶走了那蠢货还不得哭死,都要为了让他喜欢读书了呢!
管家看看沈大帅,应下了。
其实连他都以为,沈钰会为了娶卫岚遣散后院,毕竟这后院的女人每一个都和卫岚有那么点儿相似。现在看来,好像又不是那么回事儿?
沈大帅最后让找位女先生来教六姨太读书识字。
找条母狗还算正常,可找人教六姨太读书识字就非同一般了!
管家略有迟疑:“这……”
沈钰的决定从不喜欢被驳回:“去,找最好的教书先生来,顺便再把我房里的文房四宝、钢笔纸墨都给六姨太送些去。”
老太太听说了这事儿,也是惊讶不已,虽然女人读书不是不可以,可她叶蓁就是个被买近府的姨太太,安心生孩子伺候大帅就好,学什么字读什么书啊?
她叫人去叫来叶蓁,问她为什么要闹着读书?
叶蓁是不怕老太太问话或是不准的,早上沈钰离开的时候就说了,让她千万别说是为了他读书,是为了儿子,等以后儿子长大开始启蒙了,问她什么她都答不出来,那不是让儿子笑话吗?
最重要的是:“我做母亲的,要给儿子做个好榜样,虽然大帅能保护儿子一生无忧,可我希望儿子长大后能给大帅分忧,做一个上进的人,为沈家争光!”
这也是她做母亲的拳拳心意啊,就怕遇到个不上进只图享乐的。
老太太很满意,勉强同意了。
叶蓁读书的事情就这么定下了。
春桃、如风等人听说这事儿,顿时又急又气,明明昨天她们和她说了那么多,怎么没打消大帅取卫岚的心,反而不着边际的读起书来了?真是扶不起的阿斗,等卫岚进了门,看她还有什么好日子过!
她们又去找叶蓁,可惜说婉转了她就傻乎乎的看着你,说直白了她惊讶的看着你,仿佛你在说什么大逆不道的事儿!
简直是油盐不进!
不过叶蓁的教书先生找到了,是某知名大学的退休女教师,来教她正合适。
张先生做了几十年的老师,教起叶蓁来也算事半功倍,不过叶蓁没有丝毫底子,脑子好像也是一根筋,大概就是因为她一根筋,一些字她教一遍她就会了,是个好苗子,可惜学得太晚了。就是字写得太丑,因为字太丑这事儿,大帅都过问了。
“为什么要用左手写字?”
“因为我爹说,左手写字的人才聪明!”
“……可你写的丑。”
“因为左手写字很难嘛!”
怎么说她都有理,沈大帅懒得管她,反正他只希望她能随便认个字,没报太高的要求。
叶蓁却不一样了,她是故意用左手写字的,因为笔画上的笨拙就连装都不容易装出来,她正好也练习一下左手字。如今她有了纸笔,可以用静心学习为由让小菊不要每天都盯着她,她也就有时间写论文了。
这个满目苍夷,需要人才的时代,国家正需要的就是她脑海里的知识。
她上辈子在国家研究院做的那些研究,就算现在因为科技做不出来,但是比较基础的还是可以的,她可以提供一些理论啊,例如原\子\弹方面的。
除了学术方面的,还可以在文字方面花些功夫,没准还能求个文名出来,给狗娃挣点儿名声。
不过也是在她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如果遗愿没完成,她自己都要消失了。
叶蓁读了一段时间的书,也没忘了给沈大帅交代进度,她每天晚上都会和他说她今天又多认了几个字,他有没有多喜欢她一点呀?
当然没有!
因为他更喜欢她把他吃得紧紧的!
其实沈大帅是问过张先生对于叶蓁的学习评语的,张先生说:“还行,也肯努力。”
她倒是忘了说叶蓁记忆好,字认一遍就会了,毕竟她见识过得天才太多了。
沈大帅也没多问,他是知道的,他家小蠢货本来就是个笨蛋。
张先生并不是每天都来教叶蓁读书,有时候隔一天,这空的一天叶蓁除了遛大黄和大白,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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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主对沈钰的留恋和感激,有这样的遗愿并不意外,而且经过她这段时间的努力,沈钰对这个未出世的孩子已经表现出了与前世不同的在意, 而这孩子一旦生下, 她不可能给别人抚养, 老太太也不行,如此一来,她这山野文盲的名声就成了绊脚石。
沈钰又是一个掌权者,生性多疑, 早已经把宿主的家世调查得一清二楚, 她如果无缘无故的就会读书写字了,那后果就太可怕了。
现在这个理由正好——为了得到大帅的喜欢而读书。
她抱着他,认真的说:“大帅,如果我多认几个字,你就会多喜欢我一点点对么?”
沈大帅看着挂在他身上期盼又满含希望望着他的女人,低头在她湿润的眼角亲了亲, 小蠢货,以为多认两个字我就会喜欢你么?简直是痴人说梦!
不过看这蠢货对他一片赤诚的份上,不过是请个教书先生,他能满足她。
他淡淡勾了勾唇:“我考虑一下。”
叶蓁扯了扯男人的衣服,哼着声可怜巴巴:“大帅,求求你啦!”
不知道为什么,刚刚郁结于胸的沈大帅此刻只觉浑身舒畅,什么事儿都没了,他抱着那蠢货躺进被子里,拍拍她脑袋说:“睡吧。”
“大帅……”
“睡了,明天再谈。”
“大帅……”
她睡不着,扯了男人的衣服,又戳他肩膀,可他不理她,她气得翻过身背对着他,闷头大睡。
沈大帅却突然在黑夜里睁开眼睛,追过去把那蠢货抱在怀里,手掌伸过去摸了摸肚子,儿子啊,看你妈这么蠢,可千万别学你妈!不然长大了肯定娶不到老婆!
——能找到像他这样包容蠢货的男人已经是绝世仅有了。
他默默念了一通,然后把手移到了上面胖乎乎的地方,握着睡了。
次日一大早,叶蓁是被男人捏醒的,她睁开眼睛,看见俊美的男人在她身前,他胸膛宽阔,裸露的麦色肌肤性感极了,还有那象征胜利的伤痕,能让人心潮澎湃。
他挑眉问:“傻子,想不想读书?”
叶蓁眨巴眼睛:“想!”
沈大帅:“想就听话。”
这儿胖乎乎的,用起来肯定舒服。
这天上午,沈大帅神清气爽的离开西苑,还特别吩咐管家:“给大黄找只母狗,要漂亮一些,聪明一些的。”
以后好生个聪明漂亮的狗子。
不然带笨了他儿子智商怎么行?
然后又交代,外面那些关于他为娶卫家二小姐要遣散后院的消息都止止,他儿子都有的人了,难道还要把儿子他妈赶走?赶走了那蠢货还不得哭死,都要为了让他喜欢读书了呢!
管家看看沈大帅,应下了。
其实连他都以为,沈钰会为了娶卫岚遣散后院,毕竟这后院的女人每一个都和卫岚有那么点儿相似。现在看来,好像又不是那么回事儿?
沈大帅最后让找位女先生来教六姨太读书识字。
找条母狗还算正常,可找人教六姨太读书识字就非同一般了!
管家略有迟疑:“这……”
沈钰的决定从不喜欢被驳回:“去,找最好的教书先生来,顺便再把我房里的文房四宝、钢笔纸墨都给六姨太送些去。”
老太太听说了这事儿,也是惊讶不已,虽然女人读书不是不可以,可她叶蓁就是个被买近府的姨太太,安心生孩子伺候大帅就好,学什么字读什么书啊?
她叫人去叫来叶蓁,问她为什么要闹着读书?
叶蓁是不怕老太太问话或是不准的,早上沈钰离开的时候就说了,让她千万别说是为了他读书,是为了儿子,等以后儿子长大开始启蒙了,问她什么她都答不出来,那不是让儿子笑话吗?
最重要的是:“我做母亲的,要给儿子做个好榜样,虽然大帅能保护儿子一生无忧,可我希望儿子长大后能给大帅分忧,做一个上进的人,为沈家争光!”
这也是她做母亲的拳拳心意啊,就怕遇到个不上进只图享乐的。
老太太很满意,勉强同意了。
叶蓁读书的事情就这么定下了。
春桃、如风等人听说这事儿,顿时又急又气,明明昨天她们和她说了那么多,怎么没打消大帅取卫岚的心,反而不着边际的读起书来了?真是扶不起的阿斗,等卫岚进了门,看她还有什么好日子过!
她们又去找叶蓁,可惜说婉转了她就傻乎乎的看着你,说直白了她惊讶的看着你,仿佛你在说什么大逆不道的事儿!
简直是油盐不进!
不过叶蓁的教书先生找到了,是某知名大学的退休女教师,来教她正合适。
张先生做了几十年的老师,教起叶蓁来也算事半功倍,不过叶蓁没有丝毫底子,脑子好像也是一根筋,大概就是因为她一根筋,一些字她教一遍她就会了,是个好苗子,可惜学得太晚了。就是字写得太丑,因为字太丑这事儿,大帅都过问了。
“为什么要用左手写字?”
“因为我爹说,左手写字的人才聪明!”
“……可你写的丑。”
“因为左手写字很难嘛!”
怎么说她都有理,沈大帅懒得管她,反正他只希望她能随便认个字,没报太高的要求。
叶蓁却不一样了,她是故意用左手写字的,因为笔画上的笨拙就连装都不容易装出来,她正好也练习一下左手字。如今她有了纸笔,可以用静心学习为由让小菊不要每天都盯着她,她也就有时间写论文了。
这个满目苍夷,需要人才的时代,国家正需要的就是她脑海里的知识。
她上辈子在国家研究院做的那些研究,就算现在因为科技做不出来,但是比较基础的还是可以的,她可以提供一些理论啊,例如原\子\弹方面的。
除了学术方面的,还可以在文字方面花些功夫,没准还能求个文名出来,给狗娃挣点儿名声。
不过也是在她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如果遗愿没完成,她自己都要消失了。
叶蓁读了一段时间的书,也没忘了给沈大帅交代进度,她每天晚上都会和他说她今天又多认了几个字,他有没有多喜欢她一点呀?
当然没有!
因为他更喜欢她把他吃得紧紧的!
其实沈大帅是问过张先生对于叶蓁的学习评语的,张先生说:“还行,也肯努力。”
她倒是忘了说叶蓁记忆好,字认一遍就会了,毕竟她见识过得天才太多了。
沈大帅也没多问,他是知道的,他家小蠢货本来就是个笨蛋。
张先生并不是每天都来教叶蓁读书,有时候隔一天,这空的一天叶蓁除了遛大黄和大白,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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