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67
沸点 作者:颂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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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手手指修长,指骨分明,让李言蹊不由得想起了他弹钢琴时的样子,他不知道贺忻想要做什么,眼睁睁地盯着这双手,莫名扰得他心烦意乱,李言蹊动作比脑子快了一步,上前拽住了他的手。
喝过酒的人体温很高,贺忻的手掌也很烫。
李言蹊攥住了他的手指,就跟被定格了似的,好半天没反应过来自己做了什么。
接着他的手向下滑了下去,摸到了对方手背上的青筋和手掌上的老茧,还有大拇指处的疤。自己喝了不少酒,也是有些微醉,贺忻身上带着淡淡的酒味和烟味,让他一下子晃神愣住了。
“是不是你送的?”贺忻的声音很沙哑,在空旷的地方像是加了混响,三百六十五度环绕音在李言蹊耳边响起。
“小葫芦,是你趁我在车上睡着的时候给系的吧?”贺忻又晃了晃手,呼吸都吹到他掌心里,李言蹊这才发现自己还握着他的手,立刻松开了。
手心有点手汗,他蹭了蹭裤子。
“跟小时候奶奶送我的葫芦一样,不过它被我妈摔了。”贺忻讲话条理挺清晰,不像醉了的样子,但神情却透着点微醺,“最后好像还用脚碾碎了。”
贺忻慢慢地说,“我一块一块捡起来,还是没粘好。”他摸着小葫芦,“挺可爱的对不对?摔了多可惜。”
李言蹊说,“嗯,但我送你的只是一个普通的葫芦而已,没多少钱。”
贺忻卷起袖子露出手腕,指了指红绳,表情挺凶,“哪里普通?”
“哪儿都很普通啊。”李言蹊笑了笑,但一想到贺忻这么喜欢随便哪个庙都能买到的二十块钱的小葫芦,是因为他曾拥有过又被恶意丢弃了,心里突然就哽了一下。
两个人都没有再说话,过了很久,贺忻才操了一声,“我喜欢的东西就他妈不是普通的。”
“不普通。”李言蹊伸手将他的绳子系紧了些,“全天下只此一个的不普通,所以你好好收着,丢了就再也没有了。”
“我的。”贺忻指了指红绳,原地晃了两下,歪着身子凑到他耳边,特别轻的吐了口气,语调蒙着些许醉意。
“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嘘,我告诉你,1943是我今天第一次弹给别人听,吴睿都没听过。”
李言蹊问,“吴睿是谁?”
贺忻说,“我铁磁儿。”
李言蹊偏头看着他,又指了指自己,“我比你铁磁儿还铁磁儿吗?”
贺忻轻轻瞥了他一眼,并没有回答,他微扬着眉,眼睛真的很漂亮,好像会说话。
李言蹊突然感到嗓子口一阵干痒,继而那种痒意蔓延了全身,钻进了毛孔里,让他浑身发热。
他叫的车到了目的地,汽笛声打断了他俩站着拍默片的场景,司机是个热心肠,探头问李言蹊需要帮忙吗?
李言蹊拍拍贺忻说要走了,贺忻站直身体,倔强地走了一段距离,然后啪嗒一下摔地上了,长腿一伸,摆成一字型拥抱大地。
那姿势特像个傻逼,但又有点说不上的可爱。
毕竟这样的贺忻,清醒的时候根本看不到。
他连忙拿出手机拍了一张照片。
司机感觉这俩小年轻境界挺高,一个发着愣一路心无杂念,全然忘我;一个喝醉酒不撒酒疯也不瞎闹,摸着手上的木质小葫芦,仿佛得到了全世界。
现在小孩儿去酒吧玩了以后,都这么清新脱俗的吗?
深秋的夜晚已经很冷了,李言蹊摸了两下钥匙没摸到,就把贺忻带到了自己家,李岸已经睡了,他动作放得很轻,本想扶着对方上床,但他实在有洁癖不能忍一身酒味的人睡他的床,只好把贺忻暂时安顿在木椅上。
“太小!”贺忻突然嚷嚷了一句。
李言蹊说,“嘘,休息会儿去洗澡睡床,现在安静点。”
贺忻看着他,哦了一声。
李言蹊进去洗了把脸,出去的时候贺忻已经睡着了,半张脸埋在臂弯里,睡得挺沉。
叫了几次未果,李言蹊直起身子叹了口气,视线落在了一旁的u盘上。
贺忻睡觉霸占的地方太大,几乎影响他看电脑了,李言蹊握鼠标的手只得从他身上小心翼翼环过,他又近视,往前靠一点儿,下巴就会蹭着贺忻刺刺的头发。
特别像一个背后拥抱的姿势,经过刚才神经兮兮握他手的这一茬,李言蹊感觉自己不要脸程度突飞猛进,犹豫了一秒钟就又覆上去了。不过趁着面前这人醉酒睡着偷看他的作文,如果被发现了那就不能用尴尬来形容了。
所以李言蹊打开扫描文件后一目十行看得飞快。
贺忻的作文是半叙述半抒情类型的,不能算是特别符合考试作文的标准,但胜在结合自身情况,描述得很真实。
——来到南溪是偶然,来的时候我抱着读得不爽随时滚蛋的心情,我把这里当做暂时的栖息地,而不是避风港。
所以那一周我走遍了这里所有的名胜古迹,传说中宁静古朴的寺庙,小桥流水的庭楼,古色古香的小街,我都觉得破、无趣、没劲。
我找不到任何理由说服自己这里是个很美的城市,是个值得我留下的地方。
直到某天我来到了这里,看见荒草丛生里的灯塔。
它很老旧,灯并不算太亮,勉强维持着一点光,凌晨三点,整个世界都黑了,但它依然亮着。
这块光源特别微弱而执着地照着我。
我站在最高处,看着这个世界。
我想,呆在它身旁,也许我依然这么渺小,但我至少不再孤独。
........
贺忻写得很抽象,灯塔或许也只是一个影射物,在抒发他内心某种情绪,但他能懂他当时的迷惘,懂他的恐慌和寂寞,懂他在万家灯火通明的时候,待在一片漆黑里是什么感觉。
李言蹊发现贺忻翻了个身,他没敢动,轻轻地呼了口气,继续抬头看着屏幕。
结尾处,贺忻写道:你有没有看过最美的日出?我有。
那是一个充满“故事”的日出,它象征着一个人从挣扎中艰难跃起,象征着一个人摔了无数跟头终于看到了曙光,象征着告别黑夜,即将拥抱明天的期许,虽然只是一瞬间,但它有一个值得咀嚼的名字叫做“破晓”。
哦,这是跟我一起看日出的哥们提供的灵感素材。
不要猜他是谁,反正没我帅就对了。
但他比我酷,说真心的。
李言蹊笑了出来,就这结尾王美人还给他58分,完全跑题了好吗?
不过真挺好的。
挺好。
随心所欲的文风,潇洒得自成一派的贺忻体。
李言蹊关掉了电脑,将手抄进口袋里,没有摸到小石头。
他愣了愣,才想起刚才心烦意乱在家门口把它扔了。
为什么扔了他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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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手手指修长,指骨分明,让李言蹊不由得想起了他弹钢琴时的样子,他不知道贺忻想要做什么,眼睁睁地盯着这双手,莫名扰得他心烦意乱,李言蹊动作比脑子快了一步,上前拽住了他的手。
喝过酒的人体温很高,贺忻的手掌也很烫。
李言蹊攥住了他的手指,就跟被定格了似的,好半天没反应过来自己做了什么。
接着他的手向下滑了下去,摸到了对方手背上的青筋和手掌上的老茧,还有大拇指处的疤。自己喝了不少酒,也是有些微醉,贺忻身上带着淡淡的酒味和烟味,让他一下子晃神愣住了。
“是不是你送的?”贺忻的声音很沙哑,在空旷的地方像是加了混响,三百六十五度环绕音在李言蹊耳边响起。
“小葫芦,是你趁我在车上睡着的时候给系的吧?”贺忻又晃了晃手,呼吸都吹到他掌心里,李言蹊这才发现自己还握着他的手,立刻松开了。
手心有点手汗,他蹭了蹭裤子。
“跟小时候奶奶送我的葫芦一样,不过它被我妈摔了。”贺忻讲话条理挺清晰,不像醉了的样子,但神情却透着点微醺,“最后好像还用脚碾碎了。”
贺忻慢慢地说,“我一块一块捡起来,还是没粘好。”他摸着小葫芦,“挺可爱的对不对?摔了多可惜。”
李言蹊说,“嗯,但我送你的只是一个普通的葫芦而已,没多少钱。”
贺忻卷起袖子露出手腕,指了指红绳,表情挺凶,“哪里普通?”
“哪儿都很普通啊。”李言蹊笑了笑,但一想到贺忻这么喜欢随便哪个庙都能买到的二十块钱的小葫芦,是因为他曾拥有过又被恶意丢弃了,心里突然就哽了一下。
两个人都没有再说话,过了很久,贺忻才操了一声,“我喜欢的东西就他妈不是普通的。”
“不普通。”李言蹊伸手将他的绳子系紧了些,“全天下只此一个的不普通,所以你好好收着,丢了就再也没有了。”
“我的。”贺忻指了指红绳,原地晃了两下,歪着身子凑到他耳边,特别轻的吐了口气,语调蒙着些许醉意。
“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嘘,我告诉你,1943是我今天第一次弹给别人听,吴睿都没听过。”
李言蹊问,“吴睿是谁?”
贺忻说,“我铁磁儿。”
李言蹊偏头看着他,又指了指自己,“我比你铁磁儿还铁磁儿吗?”
贺忻轻轻瞥了他一眼,并没有回答,他微扬着眉,眼睛真的很漂亮,好像会说话。
李言蹊突然感到嗓子口一阵干痒,继而那种痒意蔓延了全身,钻进了毛孔里,让他浑身发热。
他叫的车到了目的地,汽笛声打断了他俩站着拍默片的场景,司机是个热心肠,探头问李言蹊需要帮忙吗?
李言蹊拍拍贺忻说要走了,贺忻站直身体,倔强地走了一段距离,然后啪嗒一下摔地上了,长腿一伸,摆成一字型拥抱大地。
那姿势特像个傻逼,但又有点说不上的可爱。
毕竟这样的贺忻,清醒的时候根本看不到。
他连忙拿出手机拍了一张照片。
司机感觉这俩小年轻境界挺高,一个发着愣一路心无杂念,全然忘我;一个喝醉酒不撒酒疯也不瞎闹,摸着手上的木质小葫芦,仿佛得到了全世界。
现在小孩儿去酒吧玩了以后,都这么清新脱俗的吗?
深秋的夜晚已经很冷了,李言蹊摸了两下钥匙没摸到,就把贺忻带到了自己家,李岸已经睡了,他动作放得很轻,本想扶着对方上床,但他实在有洁癖不能忍一身酒味的人睡他的床,只好把贺忻暂时安顿在木椅上。
“太小!”贺忻突然嚷嚷了一句。
李言蹊说,“嘘,休息会儿去洗澡睡床,现在安静点。”
贺忻看着他,哦了一声。
李言蹊进去洗了把脸,出去的时候贺忻已经睡着了,半张脸埋在臂弯里,睡得挺沉。
叫了几次未果,李言蹊直起身子叹了口气,视线落在了一旁的u盘上。
贺忻睡觉霸占的地方太大,几乎影响他看电脑了,李言蹊握鼠标的手只得从他身上小心翼翼环过,他又近视,往前靠一点儿,下巴就会蹭着贺忻刺刺的头发。
特别像一个背后拥抱的姿势,经过刚才神经兮兮握他手的这一茬,李言蹊感觉自己不要脸程度突飞猛进,犹豫了一秒钟就又覆上去了。不过趁着面前这人醉酒睡着偷看他的作文,如果被发现了那就不能用尴尬来形容了。
所以李言蹊打开扫描文件后一目十行看得飞快。
贺忻的作文是半叙述半抒情类型的,不能算是特别符合考试作文的标准,但胜在结合自身情况,描述得很真实。
——来到南溪是偶然,来的时候我抱着读得不爽随时滚蛋的心情,我把这里当做暂时的栖息地,而不是避风港。
所以那一周我走遍了这里所有的名胜古迹,传说中宁静古朴的寺庙,小桥流水的庭楼,古色古香的小街,我都觉得破、无趣、没劲。
我找不到任何理由说服自己这里是个很美的城市,是个值得我留下的地方。
直到某天我来到了这里,看见荒草丛生里的灯塔。
它很老旧,灯并不算太亮,勉强维持着一点光,凌晨三点,整个世界都黑了,但它依然亮着。
这块光源特别微弱而执着地照着我。
我站在最高处,看着这个世界。
我想,呆在它身旁,也许我依然这么渺小,但我至少不再孤独。
........
贺忻写得很抽象,灯塔或许也只是一个影射物,在抒发他内心某种情绪,但他能懂他当时的迷惘,懂他的恐慌和寂寞,懂他在万家灯火通明的时候,待在一片漆黑里是什么感觉。
李言蹊发现贺忻翻了个身,他没敢动,轻轻地呼了口气,继续抬头看着屏幕。
结尾处,贺忻写道:你有没有看过最美的日出?我有。
那是一个充满“故事”的日出,它象征着一个人从挣扎中艰难跃起,象征着一个人摔了无数跟头终于看到了曙光,象征着告别黑夜,即将拥抱明天的期许,虽然只是一瞬间,但它有一个值得咀嚼的名字叫做“破晓”。
哦,这是跟我一起看日出的哥们提供的灵感素材。
不要猜他是谁,反正没我帅就对了。
但他比我酷,说真心的。
李言蹊笑了出来,就这结尾王美人还给他58分,完全跑题了好吗?
不过真挺好的。
挺好。
随心所欲的文风,潇洒得自成一派的贺忻体。
李言蹊关掉了电脑,将手抄进口袋里,没有摸到小石头。
他愣了愣,才想起刚才心烦意乱在家门口把它扔了。
为什么扔了他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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