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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骷髅唱歌太奔放了 作者:张早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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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开了口:“我介意你有事瞒着我,比如今晚退赛的事为什么不和我商量,还比如——你想复活白阿姨,你那些稀奇古怪的伙伴……锦寅,我不是在打探你的隐私,我只是想保护好你……”
一直以来,白锦寅的秘密在两人间就像层薄薄的白纸,秦松原本想顺其自然,让时间慢慢浸透,他已经独自走过了漫长而黑暗的四年,即使再等个四年也无妨,但今晚白锦寅让他有种感觉,除了退赛应该还有其他的决定。
所以,他趁着现在这个算是柔情蜜意的机会想和白锦寅好好聊一聊。
结果有些出乎意料,白锦寅轻轻呼了口气,再次像个孩子样把头埋在他的肩窝里:“这事我本来打算一会回家告诉你。”
这是白锦寅做的第三个决定,白汝莲离去,不仅让他第一次面对生离死别,还在他心里留了一颗强大的种子,短短几天里,白锦寅就像个刚蹒跚学步的婴儿被硬生生拔高成了少年,过程痛苦却效力极大。
秦松微微一愣,下意识抱紧了白锦寅,这一刻,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时隔四年之后终于又回来了,那不是简单的爱情或者亲情,而是只有两个历经风雨的恋人间才有的一种奇妙的东西,就像两道原本各不相连的生命线骤然交叉在了一起。
十多分钟后,车子来到了巷子口,这十多分钟的路程里,秦松的心情就像马上要第一次蹦极般,看似表面平静无波,实则翻山倒海,一会他会听到什么,见到什么?
走进小院关好大门,白锦寅忽然对着空中招了招手,秦松疑惑看去,只看到了朦胧灯光下淡淡的雾霾和夜色中半隐半露的高高楼顶,短短几秒后,一道人影忽然出现在视线中,眨眼之间卷着股呼呼风声降落在他面前。
白锦寅指着再度把自己打扮成个开业酬宾大花篮般的歌莉娅:“二姐歌莉娅是僵尸王。”
歌莉娅冷哼一声,今晚没能去比赛现场,她心情很不爽。
秦松同样没搭理她,只是心中疑惑,僵尸王是什么?
接着,蛋蛋和菊花携手电闪而至,歌莉娅可以托大,他们可不敢,两人恭敬弯腰行礼:“蛋蛋菊花,见过主母。”
秦松:“……”
再接着嘿嘿飞了过来,扑棱着翅膀用太监那样尖细的声音口吐人言:“嘿嘿拜见皇后娘娘。”
秦松:“……”
最后一个来拜见的是后羿,它腿短不会飞也不会说话,出场方式一点也不酷,吱吱叫着抱爪行了个礼。
绕是秦松做足了心理准备,此前也听白汝莲说过,但此刻除了已经知道的僵尸竟然还有鸟和老鼠,还是给冲击的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白锦寅压根不给他消化的时间,介绍完几人开始竹筒倒豆子般从三年亡灵生涯开始,被骨龙杀了重生成人,第一个复活了嘿嘿,一开始参加比赛的初衷,再到不久前的展览馆事件,不声情并茂却说的格外详细,连什么是不死生物都科普了。
秦松从震惊到麻木,站在夜色中活像个木桩子。
在医院时和白汝莲没少谈过这事,得出的结论大概是白锦寅会类似茅山道士那样的法术,可真相比这还要惊人,死去不久的尸体均可以复活变成手下?
复活于福尔马林中的菊花,惨遭爆菊的蛋蛋,会模仿人说话的嘿嘿,还有手拿缝衣针的后羿。
市医科大学尸体复活,电视台女厕所等谜团一件件解开,秦松的心跟着起起落落,最后暗自庆幸。
还好半路杀出了歌莉娅这个神经质公主,白锦寅现在的身份还没有引起警方怀疑。
然而这庆幸并没保持多久,随之白锦寅说的话把秦松砸了个青筋暴露——
“易晖是秦君正和王胜南杀害的,过程尚不得而知,王胜南几天前同样刚死于秦君正之手。”
第78章
阳光能驱散黑夜,却照不进人心的黑暗。
城市郊外群山之中有一深潭,面积不大却极深,据说下面有泉眼直通阴曹地府,传说真假不知,名字听着倒是有点渗人,叫渊谭,因地理位置太过偏僻,平常除了住在附近的山民罕有人至。
身上牢牢绑着数块青石的王胜南便在此中。
此刻天空弯月如钩,勉强洒下几点皎洁泛于水面之上,有山风徐徐拂过,如一滴滴眼泪随风而聚又随风而灭。
白锦寅当日没有复活王胜南,虽然复活后就能凭借灵魂契约知道前世真正的死因。
过去的生命已经死亡,然而记忆却还存在。
昔日拜把子大姐,杀人凶手变成忠诚属下,不是一时片刻就能接受的。
白锦寅看向秦松:“真的要复活她吗?”
秦松沉默半响,还是点了点头。
活着的人中,没有人比他更了解易晖对王胜南的的感情有多深,易晖长于孤儿院,王胜南对他来说是唯一的亲人,可就是这么一个亦姐亦母的亲人却亲手夺取了他的生命,可恨。
而一方面,王胜南又可怜。
她爱上了一个能亲手杀死自己骨肉的男人。
灵魂之火无形无息蔓延开来,穿透几十米深的冰冷潭水,穿过阴阳之隔,浸入王胜南已经肿胀腐烂的身躯,下一刻,她忽然抬手拨开摇曳在面前的长发,带着足有几百斤重的青石从水中一跃而出。
她依然保持着潜意识,像临死那般用手保护着小腹,恭敬对着白锦寅弯腰行礼:“主人。”
不死生物,保持生前记忆,对骷髅领主所有的爱恨情仇却烟消云散,唯留忠诚。
在水中浸泡了数日,王胜南声带早烂成了罐头,只能用意识交流,在白锦寅的命令下,易晖那日的死因终于和她一样——浮出水面。
……
终日惶恐不安的秦君正从噩梦中醒来,他梦见王胜南长发披肩,拖着长长的水迹一步步向他走来,嘴里含糊不清说着什么。
秦君正打开床头灯,好一会才勉强平复心情,擦去满头的冷汗,点起一支烟走到窗前。时至深夜,暗黄色聚光灯呈扇形打在地面,把夜色温柔切割成一块块雾蒙蒙的光明和黑暗。
这几天里,秦君正过的心惊胆战,在吃瓜群众看来,他称的上是权贵通天,别人千辛万难才能完成的事他可能只需一个电话吩咐就能办到,但现在的情况是,底牌出尽不仅没能解决,反而变得更坏。
充其量,他还不是秦氏掌门人,做不到像秦晨光那样偶尔拉下老脸可以影响警方决定,以他现在身份能做到的极致,无非就是养几个打手保镖,用钱和有限的权利去做一些对付普通人绰绰有余的事。
然而对上白锦寅,无论是一开始的试探还是最后起了杀心,没有人比秦君正知道,这中间发生了什么。
一支烟抽完,秦君正长长吁了口气,然而这口气没能呼完就卡在了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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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开了口:“我介意你有事瞒着我,比如今晚退赛的事为什么不和我商量,还比如——你想复活白阿姨,你那些稀奇古怪的伙伴……锦寅,我不是在打探你的隐私,我只是想保护好你……”
一直以来,白锦寅的秘密在两人间就像层薄薄的白纸,秦松原本想顺其自然,让时间慢慢浸透,他已经独自走过了漫长而黑暗的四年,即使再等个四年也无妨,但今晚白锦寅让他有种感觉,除了退赛应该还有其他的决定。
所以,他趁着现在这个算是柔情蜜意的机会想和白锦寅好好聊一聊。
结果有些出乎意料,白锦寅轻轻呼了口气,再次像个孩子样把头埋在他的肩窝里:“这事我本来打算一会回家告诉你。”
这是白锦寅做的第三个决定,白汝莲离去,不仅让他第一次面对生离死别,还在他心里留了一颗强大的种子,短短几天里,白锦寅就像个刚蹒跚学步的婴儿被硬生生拔高成了少年,过程痛苦却效力极大。
秦松微微一愣,下意识抱紧了白锦寅,这一刻,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时隔四年之后终于又回来了,那不是简单的爱情或者亲情,而是只有两个历经风雨的恋人间才有的一种奇妙的东西,就像两道原本各不相连的生命线骤然交叉在了一起。
十多分钟后,车子来到了巷子口,这十多分钟的路程里,秦松的心情就像马上要第一次蹦极般,看似表面平静无波,实则翻山倒海,一会他会听到什么,见到什么?
走进小院关好大门,白锦寅忽然对着空中招了招手,秦松疑惑看去,只看到了朦胧灯光下淡淡的雾霾和夜色中半隐半露的高高楼顶,短短几秒后,一道人影忽然出现在视线中,眨眼之间卷着股呼呼风声降落在他面前。
白锦寅指着再度把自己打扮成个开业酬宾大花篮般的歌莉娅:“二姐歌莉娅是僵尸王。”
歌莉娅冷哼一声,今晚没能去比赛现场,她心情很不爽。
秦松同样没搭理她,只是心中疑惑,僵尸王是什么?
接着,蛋蛋和菊花携手电闪而至,歌莉娅可以托大,他们可不敢,两人恭敬弯腰行礼:“蛋蛋菊花,见过主母。”
秦松:“……”
再接着嘿嘿飞了过来,扑棱着翅膀用太监那样尖细的声音口吐人言:“嘿嘿拜见皇后娘娘。”
秦松:“……”
最后一个来拜见的是后羿,它腿短不会飞也不会说话,出场方式一点也不酷,吱吱叫着抱爪行了个礼。
绕是秦松做足了心理准备,此前也听白汝莲说过,但此刻除了已经知道的僵尸竟然还有鸟和老鼠,还是给冲击的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白锦寅压根不给他消化的时间,介绍完几人开始竹筒倒豆子般从三年亡灵生涯开始,被骨龙杀了重生成人,第一个复活了嘿嘿,一开始参加比赛的初衷,再到不久前的展览馆事件,不声情并茂却说的格外详细,连什么是不死生物都科普了。
秦松从震惊到麻木,站在夜色中活像个木桩子。
在医院时和白汝莲没少谈过这事,得出的结论大概是白锦寅会类似茅山道士那样的法术,可真相比这还要惊人,死去不久的尸体均可以复活变成手下?
复活于福尔马林中的菊花,惨遭爆菊的蛋蛋,会模仿人说话的嘿嘿,还有手拿缝衣针的后羿。
市医科大学尸体复活,电视台女厕所等谜团一件件解开,秦松的心跟着起起落落,最后暗自庆幸。
还好半路杀出了歌莉娅这个神经质公主,白锦寅现在的身份还没有引起警方怀疑。
然而这庆幸并没保持多久,随之白锦寅说的话把秦松砸了个青筋暴露——
“易晖是秦君正和王胜南杀害的,过程尚不得而知,王胜南几天前同样刚死于秦君正之手。”
第78章
阳光能驱散黑夜,却照不进人心的黑暗。
城市郊外群山之中有一深潭,面积不大却极深,据说下面有泉眼直通阴曹地府,传说真假不知,名字听着倒是有点渗人,叫渊谭,因地理位置太过偏僻,平常除了住在附近的山民罕有人至。
身上牢牢绑着数块青石的王胜南便在此中。
此刻天空弯月如钩,勉强洒下几点皎洁泛于水面之上,有山风徐徐拂过,如一滴滴眼泪随风而聚又随风而灭。
白锦寅当日没有复活王胜南,虽然复活后就能凭借灵魂契约知道前世真正的死因。
过去的生命已经死亡,然而记忆却还存在。
昔日拜把子大姐,杀人凶手变成忠诚属下,不是一时片刻就能接受的。
白锦寅看向秦松:“真的要复活她吗?”
秦松沉默半响,还是点了点头。
活着的人中,没有人比他更了解易晖对王胜南的的感情有多深,易晖长于孤儿院,王胜南对他来说是唯一的亲人,可就是这么一个亦姐亦母的亲人却亲手夺取了他的生命,可恨。
而一方面,王胜南又可怜。
她爱上了一个能亲手杀死自己骨肉的男人。
灵魂之火无形无息蔓延开来,穿透几十米深的冰冷潭水,穿过阴阳之隔,浸入王胜南已经肿胀腐烂的身躯,下一刻,她忽然抬手拨开摇曳在面前的长发,带着足有几百斤重的青石从水中一跃而出。
她依然保持着潜意识,像临死那般用手保护着小腹,恭敬对着白锦寅弯腰行礼:“主人。”
不死生物,保持生前记忆,对骷髅领主所有的爱恨情仇却烟消云散,唯留忠诚。
在水中浸泡了数日,王胜南声带早烂成了罐头,只能用意识交流,在白锦寅的命令下,易晖那日的死因终于和她一样——浮出水面。
……
终日惶恐不安的秦君正从噩梦中醒来,他梦见王胜南长发披肩,拖着长长的水迹一步步向他走来,嘴里含糊不清说着什么。
秦君正打开床头灯,好一会才勉强平复心情,擦去满头的冷汗,点起一支烟走到窗前。时至深夜,暗黄色聚光灯呈扇形打在地面,把夜色温柔切割成一块块雾蒙蒙的光明和黑暗。
这几天里,秦君正过的心惊胆战,在吃瓜群众看来,他称的上是权贵通天,别人千辛万难才能完成的事他可能只需一个电话吩咐就能办到,但现在的情况是,底牌出尽不仅没能解决,反而变得更坏。
充其量,他还不是秦氏掌门人,做不到像秦晨光那样偶尔拉下老脸可以影响警方决定,以他现在身份能做到的极致,无非就是养几个打手保镖,用钱和有限的权利去做一些对付普通人绰绰有余的事。
然而对上白锦寅,无论是一开始的试探还是最后起了杀心,没有人比秦君正知道,这中间发生了什么。
一支烟抽完,秦君正长长吁了口气,然而这口气没能呼完就卡在了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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