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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花世界 作者:尼罗
。
友美愣了一下,然后开始满头满脸的发烧。她并没有反抗,因为知道这一天迟早是要来的。
72、这个冬季
何殿英凌晨醒来,看到身边熟睡着的友美,不禁皱着眉头愣了半天。
然后他翻了个身,闭上眼睛又睡着了。
何殿英睡了个天翻地覆的懒觉,混乱的梦一个接着一个,让他心乱如麻不能睁眼。到了后来不知怎的,他忽然发起怒来,自己一个人沿着空旷公路向前走。他知道身后跟着可怜兮兮的余至瑶,但是硬下心肠,就不回头。如此坚持了仿佛一生一世,他毫无预兆的猛然醒来,心里难过的无法言喻,同时又是无尽的后悔,后悔自己在梦里心肠太硬,连一眼也不肯望向余至瑶。
友美换了一身崭新和服,头发梳得又黑又亮,笑吟吟的不说话,照例是在忙忙碌碌。她对何殿英的要求很低,她肯奉献,何殿英肯接受,这就足够了。眼看何殿英呆呆的垂头坐在床上,像是小孩子睡久了在犯迷糊,她没有打扰,只拧了一把热毛巾递上去。
何殿英接过毛巾,仰头蒙到了脸上。洁净的蒸汽让他惬意的振作起来。无可奈何的狠狠擦了一把脸,他想余至瑶就是他的心魔。
吃过早饭之后,何殿英又给余公馆打去了电话,没别的意思,只想听听余至瑶的声音。自己在梦里冷落了他,醒来之后也不能忘。
然而余至瑶不肯接听电话。
不肯接听就不肯接听吧。退一步讲,何殿英只要能够知道他活着,而且就活在天津卫,也可以。
友美不用厨子帮忙,亲自烹饪早餐。她是何殿英的未婚妻,这样的工作,仿佛也是她争取来的荣幸。
小老九已经出门去了,何殿英独自一人吃着喝着,心里回想起了友美的滋味――当时真是酩酊大醉了,就记得友美皮肤挺好,身体比面孔更胖一些,抱在怀里暖烘烘的富有弹性。好一阵子没碰女人了,昨夜干得还真是痛快!
然而随便撩了友美一眼,他的兴致还是不高。问题当然不是出在友美身上,友美的一切都很好,只是好的如同一杯温吞水,完全没有刺激性。
余至瑶倒是富有刺激性,太刺激了,让他亢奋欢喜,让他悲伤失落。他们两个互为鸦片,各自上瘾,平白无故的,把自己搞成人不人鬼不鬼。
宋逸臣听了余至瑶的话,没有去找何殿英报仇。
他开始琢磨着把凤儿远嫁出去――虽然家丑尚未外扬,但他自己心里有数,所以只求有人能够接收女儿。外县也成,续弦也成,当然,不能做小。
余至瑶听了这话,气得无可奈何,把宋逸臣叫过来质问:“凤儿才多大?你这就急着把她推出去了?”
宋逸臣理直气壮的答道:“二爷,凤儿马上就满十七,放在家里再养两年,不就变成老姑娘了?况且她现在也不上学了,成天缩在房里不声不响,我都怕她憋闷傻了。”
余至瑶不动声色的看着他:“那你找到合适女婿了吗?”
宋逸臣一本正经的答道:“我认识一个皮货店的小老板,三十来岁,家在长安县,有房有地,前头老婆死三年了,留下两个孩子。这人倒是厚道和气,我挺看得上。”
余至瑶听到这里,终于是忍无可忍。对着宋逸臣沉下脸,他怒气勃发的说道:“十六七岁的小姑娘,要模样有模样,要文化有文化,你就忍心把她嫁到县里给人家做后娘?逸臣,谁都能嫌弃凤儿,你不能;你当年在街上半死不活的时候,是凤儿跪在地上求我救你。不是我救你,是凤儿救你!现在她受了难,你不想着体恤安慰她,反倒怕她留在家里做老姑娘,反倒急着把她嫁出去图清净,你――你是人吗?”
说到这里,他急促的喘了一口气:“你如果觉得凤儿是废人了,留在家里碍你的眼了,那你就把她送过来!我认她做女儿,将来她要嫁人,我出嫁妆;她不嫁人,我养她一辈子!”
宋逸臣见他疾言厉色,不禁心惊。连忙走过来扶着余至瑶坐下,他好声好气的出言解释:“二爷,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觉得丫头长大了都得出门子,所以――唉,二爷,你别生气,我说错了,这话我再不说了。”
余至瑶俯身捧住脑袋,长长的叹了一声。抬起头来望向宋逸臣,他轻声说道:“逸臣,这话在我面前不许说,回到家里更不许说。”
他的声音隐隐嘶哑起来:“凤儿的伤不在身上,在心里。心伤最苦,要人命啊!”
宋逸臣连连点头:“二爷,我记住了。我向你保证,回家之后肯定不胡说八道。那什么,我媳妇现在也老实了,再也不和凤儿斗嘴了。”
余至瑶气息微弱的答道:“你太太都比你懂事。”
正当此时,张兆祥走进门来,说是医生到了。
余至瑶近来血压增高,很受折磨。此刻他坐在客厅里接受医生检查,哑巴站在一旁,凝神仔细倾听医生的一言一语。张兆祥在门口无声无息的走来走去,随时等候差遣;宋逸臣怕余至瑶再训斥他,所以抓住机会悄悄溜走了。
余至瑶一贯身体虚弱,可是这一次不知怎的,情绪非常悲观。哑巴在书房抽屉里发现了他偷偷拟下的遗嘱草稿,没有声张,直接把它拿去卧室,递到了余至瑶的面前。
余至瑶笑了,有点不好意思:“乱写的,不算数。”
哑巴划了一根火柴,把纸烧成灰烬。在这张“乱写的、不算数”的遗嘱草稿中,余至瑶把几乎全部的银行存款、以及这幢余公馆,都留给了他。
在经过了一个多月的治疗过后,余至瑶的血压终于降到了正常水平。
这日午后,阳光是冬季少有的温暖明媚。余至瑶坐在楼上一间小起居室内,很清闲的翻阅报纸。上个礼拜去医院检查过了,他的确是近视眼,而且度数不浅。配了一副无框眼镜架上鼻梁,他的眼前豁然开朗,感觉整个世界都清晰了许多。
饶有兴味的读完一版新闻,他翻过报纸,在下面一栏中看到了何殿英与青山友美的结婚启事。
他盯着那则启事,看了许久。哑巴端着一杯热茶走到他的身后了,他也没有察觉。忽然如梦初醒似的打了个冷战,他放下报纸,抬头望向走到前方的哑巴。
哑巴弯腰把茶杯放到旁边的花梨木小茶几上,随即伸手夺过他的报纸,折了几折放到一旁。而余至瑶自嘲似的一笑,没头没脑的说了一句:“我活成孩子了!”
然后他摘下眼镜,低下头抬起袖子一擦双眼,的确是孩子的反应和动作。
何殿英是一定要和友美结婚了,因为友美有了身孕。
订婚之后,必定结婚,这也不算出奇。何殿英没什么好说的,照例是定礼服备酒宴。订婚典礼都是那样隆重,结婚典礼自然更不能含糊;正好又是接着新年,喜气越发厚重。
何殿英并没有给余至瑶送喜帖。他总觉得这是自己的“场面事情”,而且带有背叛意味,所以完全无须对方出席。否则当着余至瑶的面,他简直没法子和友美一起走。
73、爱情如贼
何殿英新婚之后,自然不能还在小老九那里对付着住。小老九在罗斯福路给他找了一处公馆,宽宅大院,里外三十多间房屋,每间都是窗明几净。然而何殿英却是住得勉强――他毕竟还是年轻,喜欢洋派。再好的宅院,也比不得洋楼称心。
喜迁新居之后不久,便是到了新年时节。小老九隔三差五便要登门,一是送些年货,二是问问嫂子有何差遣。小老九喜欢友美,友美身上散发出一种热力,让他感觉友美走到哪里,家就跟到哪里。李振成回来过年,直接住进何公馆内。他也挑不出友美的错处来,诚心诚意的把她当成小嫂子来尊重。
只有何殿英对于这个家庭毫无感情。自从确定了友美怀孕之后,他就再没碰过对方。吃着友美烹饪出的饭菜,穿着友美预备出的衣裳,他心中一片平静漠然,头脑倒是条理清晰,头头是道的盘算着他那番事业,除了事业,不想别的。
新年过后的一天下午,他乘车出门看望朋友。汽车开到小白楼一带,他让汽车夫停车下去,给自己买包香烟回来。等待之时百无聊赖,他拉开车窗帘子,扭头向外张望。结果就在起士林门口,他看到了余至瑶。
余至瑶瘦了。
不但瘦,而且佝偻着腰,乍一看几乎像个老头子。今日是个和暖的天气,可他依旧把双手插进大衣口袋,仿佛还在畏寒。一步一步走到汽车旁边,他的管家从后方绕了过来,一手拎着蛋糕盒子,一手为他打开车门。
何殿英一眼不眨的遥望着他,如同在看一场默片,直到余至瑶坐上汽车绝尘而去,他还保持着目送的姿势。
他不知道余至瑶的憔悴是否与自己有关――其实是知道的,只是不敢确定。
余至瑶去了宋宅,顺路给凤儿带了一盒奶油蛋糕。进门之时,正赶上宋逸臣站在院子里放鞭炮。大麻雷子从天而降,把张兆祥的皮袍子崩了个小窟窿。张兆祥恨的抬手指了指他,简直无话可说。而他倒是笑嘻嘻的不在乎:“哟,二爷来啦?”
余至瑶点了点头,又问:“凤儿呢?我给她带了蛋糕。”
宋逸臣收敛了笑容:“她……她在楼上屋里呢!”
凤儿仿佛真的快要痴傻了。
披头散发的缩在卧室床上,她不吃不喝,不言不动,本来就是个长手长脚的苗条身材,如今越发瘦成了一把芦柴棒。余至瑶切了蛋糕放到碟子里,坐到床边喂给她吃:“凤儿啊,叔叔来了。”
凤儿直勾勾的望着窗外,目光从额前乱发中射出去,是失了魂魄的模样。
宋逸臣看了女儿这副惨象,心里也是难受。为了让自己不那么难受,他的措施便是不闻不问。他的小太太有时还来看看,逼着凤儿吃些东西,让凤儿能够苟延残喘的生存下去。
余至瑶放下碟子,把凤儿拽到了近前。让张兆祥出门找来一把梳子,他很细致的给凤儿梳通了凌乱长发。凤儿的头发还是乌油油的厚密,余至瑶抬头问张兆祥:“你会不会编辫子?”
张兆祥挽起袖子:“我试试看。”
张兆祥手劲大,给凤儿编了一条紧紧的三股辫子,在背后长长的垂下去,辫梢一直搭到腰间。凤儿随人摆弄着,面无表情,似乎已经无知无觉。
余至瑶摸了摸她的脑袋,沉沉的叹了一口气:“逸臣什么都好,就是太亏待了凤儿。再由着凤儿这样下去,恐怕孩子以后就真废了。”
在这话说出后的第三天,余至瑶把凤儿送去了医院内的精神科。凤儿从此在医院内住了下来,开始接受治疗。
余至瑶不是不想何殿英,可他感觉两人之间的爱情越来越像个贼,露面便是人人喊打。贼自己也不做脸,所作所为都是一副自绝后路的模样。
他无力回天,爱不起了。
所幸爱情并非生活的全部内容,不谈爱情,也是一样的活。
天气日益和暖,在一片明媚春光之中,何殿英强烈的思念起了余至瑶。
他撺掇着商会会长召开大会,想要藉此机会与余至瑶相会;然而余至瑶根本不肯出席。
他急得像只小猴儿,上蹿下跳的开始挑衅。余家药厂流通在市面上的药品忽然出了问题,一批接一批的被扣押没收。然而余至瑶财大气粗,本来也不靠着药厂吃饭。扣押就扣押,没收就没收,哪怕药厂立时倒闭了,他也不甚在乎。
这让他开始恼羞成怒――他更进一步,出其不意的逮捕了余家纱厂的经理,硬说这人往满洲国走私棉纱。把经理往宪兵队里一关,他开始等着余至瑶向自己要人。哪知等了三天,外面毫无动静。派出人去一打听,他得知余至瑶已经往经理家中送去了一大笔抚恤金。
何殿英意识到了自己的丑态,同时又有些愤怒,因为余至瑶竟敢真的再不理他。正当此时,香川次郎找到了他,让他派人盯紧几位行为可疑的租界大佬,其中竟然就有余至瑶一个。
何殿英身为特务队长,很知道上了黑名单的后果。当着香川次郎的面,他把脑袋摇成拨浪鼓:“大哥,别人我不敢保证,这余至瑶绝对不会有问题。他身体不好,现在已经基本不大管事。毛病出在他手下一个姓宋的身上,这姓宋的和张希诚有联系,只是还没让我抓住证据!”
香川次郎问道:“姓宋的?是不是那个宋逸臣?”
何殿英一点头:“可不就是他么!”
香川次郎抬手摸了下巴,半晌没有言语。在他眼中,租界即毒瘤,里面包藏了无数祸患。
然后他忽然意识到了一个问题:“我记得你和余至瑶是有仇的……”
何殿英立刻笑了:“我俩认识得早,那些账三言两语也说不清,反正现在已经断了联系。”
香川次郎听了这话,不是很能领会。他向来自诩是中国通,如今以为何殿英是语言含蓄,而自己还是通得不够。
何殿英离开香川次郎,额头出了一层冷汗。他再怎么威风,也是个中国人,也只是个特务队长。万一余至瑶真上了军部的名单,那他再有面子也是白搭。
冷汗涔涔的回到家中,他正遇到友美在院内逗弄笼中小鸟。友美的身孕已经满了五个月,十分显怀,乍一看倒像人家六七个月的样子。肚子大,行动起来就分外的辛苦,腿也浮肿,腰也酸痛。然而何殿英并不怜悯,他觉得女人就是要生孩子的,没什么了不得。
何殿英走入房内,关了房门眼望窗外,颇为警惕的往余公馆打去电话,想给余至瑶通风报信。接电话的是张兆祥,不假思索的告诉他:“二爷不在。”
这倒是一句真话。余至瑶此刻的确是不在。然而何殿英听在耳中,则是认定对方说谎。
“我也没想和他说话!”他气急败坏的怒道:“你告诉他,就说现在时局紧张,让他手脚干净一点,别和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当心受到连累,掉了脑袋!”
说完这话,他干脆利落的挂断了电话。
何殿英心里憋气,气的连午饭都吃不下。友美以为他是嫌饭菜不合口味,便在下午鼓着大肚皮走到胡同口,从熟食铺子里买了一只熏鸡回去。偏巧她刚拎着熏鸡进了门,何殿英便起了饿意。
何殿英心事重重,不肯进房,宁愿坐在门前的青石台阶上吹风。前方院门紧紧关着,外面总有便衣特务来回巡逻。他极力的放出目光,也只能看到一片空旷的天空。
友美也在一旁笨拙的坐下了,熏鸡放到盘子里,摆在他的身边。他没说话,拧下一只鸡大腿送到嘴边。面无表情的撕咬着鸡肉,他的心思不知飘到了哪里去。
友美坐在了他的斜后方,正好可以静静的看他。阳光透过他薄薄的耳朵,粉嫩皮肤中显出了青紫鲜红的细小血脉。
友美忽然觉得他是稚嫩的,需要保护和照顾的。望着他那一鼓一鼓的腮帮子,她很幸福的偷偷笑了,心里想道:“他可真能吃肉呀!”
74、双全
余至琳从上海寄来一封言辞恳切的长信,总的意思是说自己闹了经济危机,请求弟弟予以金钱上的支援。
余至瑶给他汇去了一笔款子,数目有限。对于这个哥哥,他不爱也不恨,只是感觉无话可说。兄弟两个最好永远别见面,见了面也只有尴尬而已。余至琳还可以勉强的谈笑风生,然而底气也并不足,时常笑着笑着便是哑然,想不出下一话题要讲什么。
凤儿还在医院里糊涂着,哑巴又病倒了。
今年天热得很快,哑巴不当回事,独自顶着太阳在外面伺候花草。下午时分,他面红耳赤的回到楼内,头晕目眩的开始作呕。张兆祥看出了他的病态,想要问个究竟,然而哑巴又不会说。及至余至瑶走过来时,哑巴瘫在沙发上,赤裸出来的手臂皮肤已经湿冷。
余至瑶急了,劈头扇了他一巴掌:“怎么回事?”
哑巴低低的“唔”了一声,一个脑袋歪斜过去,是濒临昏迷的样子。
张兆祥喂了哑巴几粒仁丹,又打电话叫来了医生。经过一番救治,哑巴总算缓了过来,原来只是中暑而已,不过程度严重,已经危急生命。
余至瑶让仆人们把哑巴抬到床上躺好,然后关了房门,独自在床边椅子上坐了下来。沉着脸看了哑巴一眼,他低声说道:“你是个小孩子,不知道冷热?还是以为自己是个小伙子,不怕冷热?”
他抄起搭在椅子扶手上的毛巾,又给哑巴擦了把脸:“奔四十的人了,会活活的把自己热死,新鲜!”
哑巴还是头晕,晕头转向的对着余至瑶笑,很羞愧的表示自己没事。
余至瑶长叹一声,不再多说。幸好只是虚惊一场,否则他当如何?
在旁人眼中,哑巴只是个种花种草吃白饭的奶哥哥,在余公馆中有点地位,毫无价值。可是对于余至瑶来讲,就因为余公馆内有着哑巴,所以才像个家。
哑巴身下铺了凉席,清爽柔软。抬手拍拍身边,他让余至瑶坐到床上,床上比那硬木椅子舒服。
于是余至瑶就脱了皮鞋,盘腿坐到了哑巴身边。哑巴宁静而又虚弱的凝望着他,而他弯腰低头,专心致志的摆弄一只怀表。
良久过后,哑巴伸出一只手去,搭上了他的膝盖――没别的意思,哑巴只是想摸他一下。不知不觉就长大了,不知不觉又要老了,可哑巴总觉得自己还是少年。与世隔绝的生活在余公馆中,岁月在他心上留不下痕迹,只有爱情能够让他苍老。
老着老着,胸怀就博大了,宽容了。他像少年人一样满怀爱情,又像老人家一样无欲无求。心平气和的闭上眼睛,他想这就是他一生的事业,无可比拟,无法言喻。
八九月份,凤儿出院了。
和入院前相比,她那头脑的确是清醒了许多,见人也会招呼了,不过目光还是发直,不复往昔的灵透。
宋逸臣带着小太太过来,接了女儿回家。小太太如今又有了身孕,还不显怀,所以行动倒还伶俐。她与凤儿本是一对仇敌,水火不能相容;如果凤儿摔了一跤跌落门牙,或是出门在外受了欺负,那她一定站在一旁幸灾乐祸、抚掌大笑;然而凤儿所遭的苦难太深太重了,平日两人打归打,骂归骂,可是眼看凤儿被恶人毁了一生,她心里也是同情难过。
在凤儿到家这天,友美生了。
友美在生产前夕,受到了家中众人的至高呵护,连何殿英都不敢再使唤她做事,因为她那肚子太大了,沉甸甸的鼓出多远,让人看了心惊。小老九总来看望嫂子,可是不敢靠近,总怕嫂子会爆炸。
结果到了临盆这日,友美死去活来呼号半天,竟然产下一儿一女,是对结结实实的大龙凤胎。这可是件稀罕的喜事,何殿英作为一名最没有家庭心的丈夫,也跟着眉飞色舞的得意起来。提前找好的奶妈子这回分身乏术,简直不知先顾哪个孩子;幸而友美身体强壮,奶水来得也快,昏昏沉沉的休息了小半天后,便能挣扎着坐起来给婴儿喂奶了。
何殿英在房内来回走动,一会儿看看儿子,一会儿看看女儿,感觉两个孩子都够丑的,让他想起了当年的胖宝儿――胖宝儿生下来时也是丑如猴子,不过往后越长越是白净漂亮,像极了余至瑶的模样。可惜余至瑶没有福气,不能享受儿女带来的快乐。
喜讯传出去,李振成当即就在文县上了火车,因为只预备了一副金锁,所以又提前给小老九发去电报,让对方速速再打一副,以便凑成一对送给孩子。哪知李振成未到,森园真人先到了。
森园真人已经老的走不动路,出入只能借助轮椅。他这一辈子都不曾出人头地,晚年时无意收了个中国徒弟,却是让他威威风风的变成了众人口中的“老爷子”――何老板的师父,那还了得?
何殿英为了表示自己对师父的尊重,让师父给儿子起个名字。森园真人略一沉吟,开口说道:“就叫英雄吧!”
何殿英一听这话,不禁暗笑,感觉师父口气太大,给个小毛孩子取名英雄。不过师父老天拔地的开了口,自己也没有驳回的道理。恭恭敬敬的点了点头,他笑嘻嘻的答道:“好,就叫英雄!”
森园真人犹不满足――他一生无家,除了一个侄子之外,亲近的晚辈便只有何殿英一人,所以他想把何殿英的儿女认为孙子孙女。将来两个孩子如果要入日本国籍,正好可以跟着自己改姓森园。
何殿英很痛快的答应下来,心里并不介意。师父一个孤老头子,总没有能力抢走自己的儿女,况且他也没打算让儿女去入日本国籍。
友美认为男孩子是要做大事的,应该交给父亲;而女儿则是属于自己的,可以让自己为她做一点主。
她给女儿起名叫做“桃子”,因为小时候家乡镇上有位又美丽又阔气的小姐,大名就叫青木桃子。她是个知足常乐的人,认为女儿长大后若能像青木小姐一样可爱,就很好了。
时光易逝,两个孩子转眼间就一起满了月。何殿英摆了一场规模很大的满月酒,而在宴席开始之前,他把照相馆的师傅叫到家中,抱着孩子左一张右一张的大拍照片。
英雄和桃子渐渐长开了,皮肤雪白如瓷,一双黑眼珠子也是滴溜乱转,只是毛发疏淡,头发干脆就是一层黄黄的茸毛。何殿英不知道合格的父亲应该是什么样,只晓得这两个小东西很有趣,越看越是讨人喜欢。
待到照片洗出来了,他挑出一张装进信封,然后邮寄给了余至瑶。
余至瑶撕开信封,倒出照片。拿起照片一看,他登时就忍不住微笑了。
他看到何殿英趾高气扬的站在艳阳之下,一手抱着一个大胖娃娃。早就听说何殿英得了一对龙凤胎,如今一看,两个娃娃还真是一模一样。
翻过照片再看背面,何殿英依照次序从左至右,一笔一划的写出名字:“桃子,小薄荷,英雄。”
余至瑶认为这三个名字放在一起,也是分外可爱。他是断子绝孙的了,如今看到小薄荷儿女双全,也很欢喜。
余至瑶站在窗前,捏着照片看了许久。最后将照片夹到书里,他在一面墙的书架前踮起了脚,珍而重之的把书摆上最高一层。
75、将错就错
何殿英认为自己务必去见余至瑶一面了――不是要去撩拨挑衅,也不是要去倾诉衷肠,是真有必须面谈的事情要讲。余至瑶不接他的电话,他也不敢把话随便告诉外人。
于是他就开始寻找机会。
这天清晨,余至瑶闲来无事,坐在餐厅里一页一页的翻看黄历,手边摆着一碗米粥,已经晾得没了热气。
哑巴走到他的身后,抬手为他理了理西装后领。而他头也不抬,自言自语的轻声说道:“今天是我的生日。”
哑巴以为他是从来不过生日的,所以这时便也弯腰看了黄历。看过之后,他却是摇头说道:“哇!”
余至瑶回过头去,满脸困惑:“不是?”
哑巴伸手又翻两页黄历,嘴里哇啦哇啦叫了一通。余至瑶听了之后,几乎大惊失色:“不是十月初一吗?”
哑巴几乎哭笑不得了,手指摁住十月初三的那一页,他比比划划的长篇大论。而余至瑶听到最后,还是难以置信:“我一直记得是十月初一……”
哑巴把头摇成了拨浪鼓――余至瑶的生日,全家上下只有奶娘记得清楚。而他作为奶哥哥,自然也不糊涂。
余至瑶盯着黄历愣了半天,末了自己笑了:“唉,哑巴,我记错了这么多年。”
然后他合上黄历,端过米粥:“算了,将错就错吧!”
米粥吃进嘴里,温吞吞的没滋没味。其实到底生在哪天,本也不算问题。何殿英按照十月初一的日子给他过了那么多年生日,那他就还是生在十月初一吧!
余至瑶中午让厨房给自己做了一碗长寿面,也不惊动旁人,自己悄悄吃了。
下午时分,他起了闲心,忽然想要出去消遣一番。找出今日的报纸翻开,他专挑戏院广告来看。天和舞台是自家的买卖,虽然环境富丽,然而最近没什么好角儿,不值一去;换了一张报纸再看,他发现金桂大戏院今晚上演新戏,或许可以过去凑个热闹。
傍晚时分,他在保镖们的簇拥下上了汽车,直奔金桂大戏院。抵达之后上了二楼包厢,他独自一人进去坐下。身后门帘放下来,保镖们静静的守在外面。
包厢里面收拾的很干净,前方一溜精致长桌,桌上整整齐齐的摆着干果蜜饯、水果香茶。余至瑶慢条斯理的点燃了一根雪茄,然后戴上眼镜向后仰靠过去,懒洋洋的望向前方舞台。或许是年纪大了的缘故,他的兴趣爱好也有了变化。先前杜芳卿唱得那么红,可他听在耳中,只像鸡叫;如今台上一名小旦尖着喉咙啸叫不已,扮相明显不如当年的杜芳卿,然而他心平气和的慢慢吸着雪茄,竟也听出了几丝婉转悠扬。
听着听着,他喷云吐雾的笑了一下――还是有点像鸡叫。
抬手扶了扶眼镜,他放下手中雪茄,向前欠身拿起一只白梨。果盘旁边预备了小水果刀,大概是刚刚洗过,刀刃上还带着水珠。他低头抽出手帕擦净刀子,然后开始慢慢的给梨削皮。
正当此时,后方依稀有了响动。帘子骤然被掀起来,有人走入包厢,带着淡淡的风。
余至瑶认得那脚步声。缓缓的抬头望向前方,他竟是不舍得就此回头去看。相遇永远美在最初一刻,况且他和何殿英又总是不欢而散。
脚步停在身后,一只手搭上了他的肩膀。眼角余光瞥过去,手很干净,几乎惨白。
他垂下眼帘,继续去削手中的白梨。
何殿英居高临下的俯视着余至瑶。余至瑶微微低着头,大概是新近剪的头发,后颈向上剃出一片短短发根;抬手摸上去,正是暖烘烘的扎手。忽然忍无可忍的弯下了腰,他在余至瑶的耳边低声说道:“二爷,今天是你的生日,回去想着吃碗寿面。”
余至瑶一言不发,只是举起一只削好的白梨,头也不回的向后递去。
何殿英接过了梨,直起腰来慢慢的吃。余至瑶静静倾听着他那轻不可闻的咀嚼声音――台上的唱念做打,台下的喝彩鼓掌,一瞬间全部变成了默片。整个世界都寂静了,只有他的小薄荷在吃梨。
一颗心柔软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他闭上眼睛,几近陶醉的享受此时此刻。冰凉手掌抚上他的面颊,指尖向下描绘出了他的鼻梁嘴唇下巴。最后何殿英轻轻捂住他的喉结,仿佛捂住一只熟睡的小鸟,偶尔一动,动在手心里面。
随手扔下梨核,何殿英再次俯下身去,姿态亲热的双手搂住了对方的脖子。余至瑶端坐在椅子上,只觉何殿英的气息越来越近。嘴唇凑到自己耳边,他想对方一定要问“想没想我”。
然而何殿英开了口,呼吸中带着白梨的清甜:“我想你了。”
余至瑶不回答,也不看他。
何殿英抽出了余至瑶的领带,慢慢擦净手指上的梨汁:“快点把你那个宋逸臣打发了吧。军部已经有了证据,英国人也保不住他。逮捕随时可能开始,也许是明天,也许是明年。你马上和他划清界限,否则必受牵连。”
余至瑶犹豫了一下,随即微微一点头。
何殿英已经把话说完,照理就该尽快离去。可是手臂在余至瑶的脖子上越环越紧,他的身体不受指挥,分分秒秒的拖延着不肯走。前方便是缭乱舞台,下方便是攒动人头,他什么也不能做,只能这样紧搂着对方。
命运道路走出了错,他们本来应该并肩同行,如今却是不得不分道扬镳――这样美丽的花花世界,这样的残酷的人生法则。
忽然把余至瑶强行拖下椅子,他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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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美愣了一下,然后开始满头满脸的发烧。她并没有反抗,因为知道这一天迟早是要来的。
72、这个冬季
何殿英凌晨醒来,看到身边熟睡着的友美,不禁皱着眉头愣了半天。
然后他翻了个身,闭上眼睛又睡着了。
何殿英睡了个天翻地覆的懒觉,混乱的梦一个接着一个,让他心乱如麻不能睁眼。到了后来不知怎的,他忽然发起怒来,自己一个人沿着空旷公路向前走。他知道身后跟着可怜兮兮的余至瑶,但是硬下心肠,就不回头。如此坚持了仿佛一生一世,他毫无预兆的猛然醒来,心里难过的无法言喻,同时又是无尽的后悔,后悔自己在梦里心肠太硬,连一眼也不肯望向余至瑶。
友美换了一身崭新和服,头发梳得又黑又亮,笑吟吟的不说话,照例是在忙忙碌碌。她对何殿英的要求很低,她肯奉献,何殿英肯接受,这就足够了。眼看何殿英呆呆的垂头坐在床上,像是小孩子睡久了在犯迷糊,她没有打扰,只拧了一把热毛巾递上去。
何殿英接过毛巾,仰头蒙到了脸上。洁净的蒸汽让他惬意的振作起来。无可奈何的狠狠擦了一把脸,他想余至瑶就是他的心魔。
吃过早饭之后,何殿英又给余公馆打去了电话,没别的意思,只想听听余至瑶的声音。自己在梦里冷落了他,醒来之后也不能忘。
然而余至瑶不肯接听电话。
不肯接听就不肯接听吧。退一步讲,何殿英只要能够知道他活着,而且就活在天津卫,也可以。
友美不用厨子帮忙,亲自烹饪早餐。她是何殿英的未婚妻,这样的工作,仿佛也是她争取来的荣幸。
小老九已经出门去了,何殿英独自一人吃着喝着,心里回想起了友美的滋味――当时真是酩酊大醉了,就记得友美皮肤挺好,身体比面孔更胖一些,抱在怀里暖烘烘的富有弹性。好一阵子没碰女人了,昨夜干得还真是痛快!
然而随便撩了友美一眼,他的兴致还是不高。问题当然不是出在友美身上,友美的一切都很好,只是好的如同一杯温吞水,完全没有刺激性。
余至瑶倒是富有刺激性,太刺激了,让他亢奋欢喜,让他悲伤失落。他们两个互为鸦片,各自上瘾,平白无故的,把自己搞成人不人鬼不鬼。
宋逸臣听了余至瑶的话,没有去找何殿英报仇。
他开始琢磨着把凤儿远嫁出去――虽然家丑尚未外扬,但他自己心里有数,所以只求有人能够接收女儿。外县也成,续弦也成,当然,不能做小。
余至瑶听了这话,气得无可奈何,把宋逸臣叫过来质问:“凤儿才多大?你这就急着把她推出去了?”
宋逸臣理直气壮的答道:“二爷,凤儿马上就满十七,放在家里再养两年,不就变成老姑娘了?况且她现在也不上学了,成天缩在房里不声不响,我都怕她憋闷傻了。”
余至瑶不动声色的看着他:“那你找到合适女婿了吗?”
宋逸臣一本正经的答道:“我认识一个皮货店的小老板,三十来岁,家在长安县,有房有地,前头老婆死三年了,留下两个孩子。这人倒是厚道和气,我挺看得上。”
余至瑶听到这里,终于是忍无可忍。对着宋逸臣沉下脸,他怒气勃发的说道:“十六七岁的小姑娘,要模样有模样,要文化有文化,你就忍心把她嫁到县里给人家做后娘?逸臣,谁都能嫌弃凤儿,你不能;你当年在街上半死不活的时候,是凤儿跪在地上求我救你。不是我救你,是凤儿救你!现在她受了难,你不想着体恤安慰她,反倒怕她留在家里做老姑娘,反倒急着把她嫁出去图清净,你――你是人吗?”
说到这里,他急促的喘了一口气:“你如果觉得凤儿是废人了,留在家里碍你的眼了,那你就把她送过来!我认她做女儿,将来她要嫁人,我出嫁妆;她不嫁人,我养她一辈子!”
宋逸臣见他疾言厉色,不禁心惊。连忙走过来扶着余至瑶坐下,他好声好气的出言解释:“二爷,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觉得丫头长大了都得出门子,所以――唉,二爷,你别生气,我说错了,这话我再不说了。”
余至瑶俯身捧住脑袋,长长的叹了一声。抬起头来望向宋逸臣,他轻声说道:“逸臣,这话在我面前不许说,回到家里更不许说。”
他的声音隐隐嘶哑起来:“凤儿的伤不在身上,在心里。心伤最苦,要人命啊!”
宋逸臣连连点头:“二爷,我记住了。我向你保证,回家之后肯定不胡说八道。那什么,我媳妇现在也老实了,再也不和凤儿斗嘴了。”
余至瑶气息微弱的答道:“你太太都比你懂事。”
正当此时,张兆祥走进门来,说是医生到了。
余至瑶近来血压增高,很受折磨。此刻他坐在客厅里接受医生检查,哑巴站在一旁,凝神仔细倾听医生的一言一语。张兆祥在门口无声无息的走来走去,随时等候差遣;宋逸臣怕余至瑶再训斥他,所以抓住机会悄悄溜走了。
余至瑶一贯身体虚弱,可是这一次不知怎的,情绪非常悲观。哑巴在书房抽屉里发现了他偷偷拟下的遗嘱草稿,没有声张,直接把它拿去卧室,递到了余至瑶的面前。
余至瑶笑了,有点不好意思:“乱写的,不算数。”
哑巴划了一根火柴,把纸烧成灰烬。在这张“乱写的、不算数”的遗嘱草稿中,余至瑶把几乎全部的银行存款、以及这幢余公馆,都留给了他。
在经过了一个多月的治疗过后,余至瑶的血压终于降到了正常水平。
这日午后,阳光是冬季少有的温暖明媚。余至瑶坐在楼上一间小起居室内,很清闲的翻阅报纸。上个礼拜去医院检查过了,他的确是近视眼,而且度数不浅。配了一副无框眼镜架上鼻梁,他的眼前豁然开朗,感觉整个世界都清晰了许多。
饶有兴味的读完一版新闻,他翻过报纸,在下面一栏中看到了何殿英与青山友美的结婚启事。
他盯着那则启事,看了许久。哑巴端着一杯热茶走到他的身后了,他也没有察觉。忽然如梦初醒似的打了个冷战,他放下报纸,抬头望向走到前方的哑巴。
哑巴弯腰把茶杯放到旁边的花梨木小茶几上,随即伸手夺过他的报纸,折了几折放到一旁。而余至瑶自嘲似的一笑,没头没脑的说了一句:“我活成孩子了!”
然后他摘下眼镜,低下头抬起袖子一擦双眼,的确是孩子的反应和动作。
何殿英是一定要和友美结婚了,因为友美有了身孕。
订婚之后,必定结婚,这也不算出奇。何殿英没什么好说的,照例是定礼服备酒宴。订婚典礼都是那样隆重,结婚典礼自然更不能含糊;正好又是接着新年,喜气越发厚重。
何殿英并没有给余至瑶送喜帖。他总觉得这是自己的“场面事情”,而且带有背叛意味,所以完全无须对方出席。否则当着余至瑶的面,他简直没法子和友美一起走。
73、爱情如贼
何殿英新婚之后,自然不能还在小老九那里对付着住。小老九在罗斯福路给他找了一处公馆,宽宅大院,里外三十多间房屋,每间都是窗明几净。然而何殿英却是住得勉强――他毕竟还是年轻,喜欢洋派。再好的宅院,也比不得洋楼称心。
喜迁新居之后不久,便是到了新年时节。小老九隔三差五便要登门,一是送些年货,二是问问嫂子有何差遣。小老九喜欢友美,友美身上散发出一种热力,让他感觉友美走到哪里,家就跟到哪里。李振成回来过年,直接住进何公馆内。他也挑不出友美的错处来,诚心诚意的把她当成小嫂子来尊重。
只有何殿英对于这个家庭毫无感情。自从确定了友美怀孕之后,他就再没碰过对方。吃着友美烹饪出的饭菜,穿着友美预备出的衣裳,他心中一片平静漠然,头脑倒是条理清晰,头头是道的盘算着他那番事业,除了事业,不想别的。
新年过后的一天下午,他乘车出门看望朋友。汽车开到小白楼一带,他让汽车夫停车下去,给自己买包香烟回来。等待之时百无聊赖,他拉开车窗帘子,扭头向外张望。结果就在起士林门口,他看到了余至瑶。
余至瑶瘦了。
不但瘦,而且佝偻着腰,乍一看几乎像个老头子。今日是个和暖的天气,可他依旧把双手插进大衣口袋,仿佛还在畏寒。一步一步走到汽车旁边,他的管家从后方绕了过来,一手拎着蛋糕盒子,一手为他打开车门。
何殿英一眼不眨的遥望着他,如同在看一场默片,直到余至瑶坐上汽车绝尘而去,他还保持着目送的姿势。
他不知道余至瑶的憔悴是否与自己有关――其实是知道的,只是不敢确定。
余至瑶去了宋宅,顺路给凤儿带了一盒奶油蛋糕。进门之时,正赶上宋逸臣站在院子里放鞭炮。大麻雷子从天而降,把张兆祥的皮袍子崩了个小窟窿。张兆祥恨的抬手指了指他,简直无话可说。而他倒是笑嘻嘻的不在乎:“哟,二爷来啦?”
余至瑶点了点头,又问:“凤儿呢?我给她带了蛋糕。”
宋逸臣收敛了笑容:“她……她在楼上屋里呢!”
凤儿仿佛真的快要痴傻了。
披头散发的缩在卧室床上,她不吃不喝,不言不动,本来就是个长手长脚的苗条身材,如今越发瘦成了一把芦柴棒。余至瑶切了蛋糕放到碟子里,坐到床边喂给她吃:“凤儿啊,叔叔来了。”
凤儿直勾勾的望着窗外,目光从额前乱发中射出去,是失了魂魄的模样。
宋逸臣看了女儿这副惨象,心里也是难受。为了让自己不那么难受,他的措施便是不闻不问。他的小太太有时还来看看,逼着凤儿吃些东西,让凤儿能够苟延残喘的生存下去。
余至瑶放下碟子,把凤儿拽到了近前。让张兆祥出门找来一把梳子,他很细致的给凤儿梳通了凌乱长发。凤儿的头发还是乌油油的厚密,余至瑶抬头问张兆祥:“你会不会编辫子?”
张兆祥挽起袖子:“我试试看。”
张兆祥手劲大,给凤儿编了一条紧紧的三股辫子,在背后长长的垂下去,辫梢一直搭到腰间。凤儿随人摆弄着,面无表情,似乎已经无知无觉。
余至瑶摸了摸她的脑袋,沉沉的叹了一口气:“逸臣什么都好,就是太亏待了凤儿。再由着凤儿这样下去,恐怕孩子以后就真废了。”
在这话说出后的第三天,余至瑶把凤儿送去了医院内的精神科。凤儿从此在医院内住了下来,开始接受治疗。
余至瑶不是不想何殿英,可他感觉两人之间的爱情越来越像个贼,露面便是人人喊打。贼自己也不做脸,所作所为都是一副自绝后路的模样。
他无力回天,爱不起了。
所幸爱情并非生活的全部内容,不谈爱情,也是一样的活。
天气日益和暖,在一片明媚春光之中,何殿英强烈的思念起了余至瑶。
他撺掇着商会会长召开大会,想要藉此机会与余至瑶相会;然而余至瑶根本不肯出席。
他急得像只小猴儿,上蹿下跳的开始挑衅。余家药厂流通在市面上的药品忽然出了问题,一批接一批的被扣押没收。然而余至瑶财大气粗,本来也不靠着药厂吃饭。扣押就扣押,没收就没收,哪怕药厂立时倒闭了,他也不甚在乎。
这让他开始恼羞成怒――他更进一步,出其不意的逮捕了余家纱厂的经理,硬说这人往满洲国走私棉纱。把经理往宪兵队里一关,他开始等着余至瑶向自己要人。哪知等了三天,外面毫无动静。派出人去一打听,他得知余至瑶已经往经理家中送去了一大笔抚恤金。
何殿英意识到了自己的丑态,同时又有些愤怒,因为余至瑶竟敢真的再不理他。正当此时,香川次郎找到了他,让他派人盯紧几位行为可疑的租界大佬,其中竟然就有余至瑶一个。
何殿英身为特务队长,很知道上了黑名单的后果。当着香川次郎的面,他把脑袋摇成拨浪鼓:“大哥,别人我不敢保证,这余至瑶绝对不会有问题。他身体不好,现在已经基本不大管事。毛病出在他手下一个姓宋的身上,这姓宋的和张希诚有联系,只是还没让我抓住证据!”
香川次郎问道:“姓宋的?是不是那个宋逸臣?”
何殿英一点头:“可不就是他么!”
香川次郎抬手摸了下巴,半晌没有言语。在他眼中,租界即毒瘤,里面包藏了无数祸患。
然后他忽然意识到了一个问题:“我记得你和余至瑶是有仇的……”
何殿英立刻笑了:“我俩认识得早,那些账三言两语也说不清,反正现在已经断了联系。”
香川次郎听了这话,不是很能领会。他向来自诩是中国通,如今以为何殿英是语言含蓄,而自己还是通得不够。
何殿英离开香川次郎,额头出了一层冷汗。他再怎么威风,也是个中国人,也只是个特务队长。万一余至瑶真上了军部的名单,那他再有面子也是白搭。
冷汗涔涔的回到家中,他正遇到友美在院内逗弄笼中小鸟。友美的身孕已经满了五个月,十分显怀,乍一看倒像人家六七个月的样子。肚子大,行动起来就分外的辛苦,腿也浮肿,腰也酸痛。然而何殿英并不怜悯,他觉得女人就是要生孩子的,没什么了不得。
何殿英走入房内,关了房门眼望窗外,颇为警惕的往余公馆打去电话,想给余至瑶通风报信。接电话的是张兆祥,不假思索的告诉他:“二爷不在。”
这倒是一句真话。余至瑶此刻的确是不在。然而何殿英听在耳中,则是认定对方说谎。
“我也没想和他说话!”他气急败坏的怒道:“你告诉他,就说现在时局紧张,让他手脚干净一点,别和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当心受到连累,掉了脑袋!”
说完这话,他干脆利落的挂断了电话。
何殿英心里憋气,气的连午饭都吃不下。友美以为他是嫌饭菜不合口味,便在下午鼓着大肚皮走到胡同口,从熟食铺子里买了一只熏鸡回去。偏巧她刚拎着熏鸡进了门,何殿英便起了饿意。
何殿英心事重重,不肯进房,宁愿坐在门前的青石台阶上吹风。前方院门紧紧关着,外面总有便衣特务来回巡逻。他极力的放出目光,也只能看到一片空旷的天空。
友美也在一旁笨拙的坐下了,熏鸡放到盘子里,摆在他的身边。他没说话,拧下一只鸡大腿送到嘴边。面无表情的撕咬着鸡肉,他的心思不知飘到了哪里去。
友美坐在了他的斜后方,正好可以静静的看他。阳光透过他薄薄的耳朵,粉嫩皮肤中显出了青紫鲜红的细小血脉。
友美忽然觉得他是稚嫩的,需要保护和照顾的。望着他那一鼓一鼓的腮帮子,她很幸福的偷偷笑了,心里想道:“他可真能吃肉呀!”
74、双全
余至琳从上海寄来一封言辞恳切的长信,总的意思是说自己闹了经济危机,请求弟弟予以金钱上的支援。
余至瑶给他汇去了一笔款子,数目有限。对于这个哥哥,他不爱也不恨,只是感觉无话可说。兄弟两个最好永远别见面,见了面也只有尴尬而已。余至琳还可以勉强的谈笑风生,然而底气也并不足,时常笑着笑着便是哑然,想不出下一话题要讲什么。
凤儿还在医院里糊涂着,哑巴又病倒了。
今年天热得很快,哑巴不当回事,独自顶着太阳在外面伺候花草。下午时分,他面红耳赤的回到楼内,头晕目眩的开始作呕。张兆祥看出了他的病态,想要问个究竟,然而哑巴又不会说。及至余至瑶走过来时,哑巴瘫在沙发上,赤裸出来的手臂皮肤已经湿冷。
余至瑶急了,劈头扇了他一巴掌:“怎么回事?”
哑巴低低的“唔”了一声,一个脑袋歪斜过去,是濒临昏迷的样子。
张兆祥喂了哑巴几粒仁丹,又打电话叫来了医生。经过一番救治,哑巴总算缓了过来,原来只是中暑而已,不过程度严重,已经危急生命。
余至瑶让仆人们把哑巴抬到床上躺好,然后关了房门,独自在床边椅子上坐了下来。沉着脸看了哑巴一眼,他低声说道:“你是个小孩子,不知道冷热?还是以为自己是个小伙子,不怕冷热?”
他抄起搭在椅子扶手上的毛巾,又给哑巴擦了把脸:“奔四十的人了,会活活的把自己热死,新鲜!”
哑巴还是头晕,晕头转向的对着余至瑶笑,很羞愧的表示自己没事。
余至瑶长叹一声,不再多说。幸好只是虚惊一场,否则他当如何?
在旁人眼中,哑巴只是个种花种草吃白饭的奶哥哥,在余公馆中有点地位,毫无价值。可是对于余至瑶来讲,就因为余公馆内有着哑巴,所以才像个家。
哑巴身下铺了凉席,清爽柔软。抬手拍拍身边,他让余至瑶坐到床上,床上比那硬木椅子舒服。
于是余至瑶就脱了皮鞋,盘腿坐到了哑巴身边。哑巴宁静而又虚弱的凝望着他,而他弯腰低头,专心致志的摆弄一只怀表。
良久过后,哑巴伸出一只手去,搭上了他的膝盖――没别的意思,哑巴只是想摸他一下。不知不觉就长大了,不知不觉又要老了,可哑巴总觉得自己还是少年。与世隔绝的生活在余公馆中,岁月在他心上留不下痕迹,只有爱情能够让他苍老。
老着老着,胸怀就博大了,宽容了。他像少年人一样满怀爱情,又像老人家一样无欲无求。心平气和的闭上眼睛,他想这就是他一生的事业,无可比拟,无法言喻。
八九月份,凤儿出院了。
和入院前相比,她那头脑的确是清醒了许多,见人也会招呼了,不过目光还是发直,不复往昔的灵透。
宋逸臣带着小太太过来,接了女儿回家。小太太如今又有了身孕,还不显怀,所以行动倒还伶俐。她与凤儿本是一对仇敌,水火不能相容;如果凤儿摔了一跤跌落门牙,或是出门在外受了欺负,那她一定站在一旁幸灾乐祸、抚掌大笑;然而凤儿所遭的苦难太深太重了,平日两人打归打,骂归骂,可是眼看凤儿被恶人毁了一生,她心里也是同情难过。
在凤儿到家这天,友美生了。
友美在生产前夕,受到了家中众人的至高呵护,连何殿英都不敢再使唤她做事,因为她那肚子太大了,沉甸甸的鼓出多远,让人看了心惊。小老九总来看望嫂子,可是不敢靠近,总怕嫂子会爆炸。
结果到了临盆这日,友美死去活来呼号半天,竟然产下一儿一女,是对结结实实的大龙凤胎。这可是件稀罕的喜事,何殿英作为一名最没有家庭心的丈夫,也跟着眉飞色舞的得意起来。提前找好的奶妈子这回分身乏术,简直不知先顾哪个孩子;幸而友美身体强壮,奶水来得也快,昏昏沉沉的休息了小半天后,便能挣扎着坐起来给婴儿喂奶了。
何殿英在房内来回走动,一会儿看看儿子,一会儿看看女儿,感觉两个孩子都够丑的,让他想起了当年的胖宝儿――胖宝儿生下来时也是丑如猴子,不过往后越长越是白净漂亮,像极了余至瑶的模样。可惜余至瑶没有福气,不能享受儿女带来的快乐。
喜讯传出去,李振成当即就在文县上了火车,因为只预备了一副金锁,所以又提前给小老九发去电报,让对方速速再打一副,以便凑成一对送给孩子。哪知李振成未到,森园真人先到了。
森园真人已经老的走不动路,出入只能借助轮椅。他这一辈子都不曾出人头地,晚年时无意收了个中国徒弟,却是让他威威风风的变成了众人口中的“老爷子”――何老板的师父,那还了得?
何殿英为了表示自己对师父的尊重,让师父给儿子起个名字。森园真人略一沉吟,开口说道:“就叫英雄吧!”
何殿英一听这话,不禁暗笑,感觉师父口气太大,给个小毛孩子取名英雄。不过师父老天拔地的开了口,自己也没有驳回的道理。恭恭敬敬的点了点头,他笑嘻嘻的答道:“好,就叫英雄!”
森园真人犹不满足――他一生无家,除了一个侄子之外,亲近的晚辈便只有何殿英一人,所以他想把何殿英的儿女认为孙子孙女。将来两个孩子如果要入日本国籍,正好可以跟着自己改姓森园。
何殿英很痛快的答应下来,心里并不介意。师父一个孤老头子,总没有能力抢走自己的儿女,况且他也没打算让儿女去入日本国籍。
友美认为男孩子是要做大事的,应该交给父亲;而女儿则是属于自己的,可以让自己为她做一点主。
她给女儿起名叫做“桃子”,因为小时候家乡镇上有位又美丽又阔气的小姐,大名就叫青木桃子。她是个知足常乐的人,认为女儿长大后若能像青木小姐一样可爱,就很好了。
时光易逝,两个孩子转眼间就一起满了月。何殿英摆了一场规模很大的满月酒,而在宴席开始之前,他把照相馆的师傅叫到家中,抱着孩子左一张右一张的大拍照片。
英雄和桃子渐渐长开了,皮肤雪白如瓷,一双黑眼珠子也是滴溜乱转,只是毛发疏淡,头发干脆就是一层黄黄的茸毛。何殿英不知道合格的父亲应该是什么样,只晓得这两个小东西很有趣,越看越是讨人喜欢。
待到照片洗出来了,他挑出一张装进信封,然后邮寄给了余至瑶。
余至瑶撕开信封,倒出照片。拿起照片一看,他登时就忍不住微笑了。
他看到何殿英趾高气扬的站在艳阳之下,一手抱着一个大胖娃娃。早就听说何殿英得了一对龙凤胎,如今一看,两个娃娃还真是一模一样。
翻过照片再看背面,何殿英依照次序从左至右,一笔一划的写出名字:“桃子,小薄荷,英雄。”
余至瑶认为这三个名字放在一起,也是分外可爱。他是断子绝孙的了,如今看到小薄荷儿女双全,也很欢喜。
余至瑶站在窗前,捏着照片看了许久。最后将照片夹到书里,他在一面墙的书架前踮起了脚,珍而重之的把书摆上最高一层。
75、将错就错
何殿英认为自己务必去见余至瑶一面了――不是要去撩拨挑衅,也不是要去倾诉衷肠,是真有必须面谈的事情要讲。余至瑶不接他的电话,他也不敢把话随便告诉外人。
于是他就开始寻找机会。
这天清晨,余至瑶闲来无事,坐在餐厅里一页一页的翻看黄历,手边摆着一碗米粥,已经晾得没了热气。
哑巴走到他的身后,抬手为他理了理西装后领。而他头也不抬,自言自语的轻声说道:“今天是我的生日。”
哑巴以为他是从来不过生日的,所以这时便也弯腰看了黄历。看过之后,他却是摇头说道:“哇!”
余至瑶回过头去,满脸困惑:“不是?”
哑巴伸手又翻两页黄历,嘴里哇啦哇啦叫了一通。余至瑶听了之后,几乎大惊失色:“不是十月初一吗?”
哑巴几乎哭笑不得了,手指摁住十月初三的那一页,他比比划划的长篇大论。而余至瑶听到最后,还是难以置信:“我一直记得是十月初一……”
哑巴把头摇成了拨浪鼓――余至瑶的生日,全家上下只有奶娘记得清楚。而他作为奶哥哥,自然也不糊涂。
余至瑶盯着黄历愣了半天,末了自己笑了:“唉,哑巴,我记错了这么多年。”
然后他合上黄历,端过米粥:“算了,将错就错吧!”
米粥吃进嘴里,温吞吞的没滋没味。其实到底生在哪天,本也不算问题。何殿英按照十月初一的日子给他过了那么多年生日,那他就还是生在十月初一吧!
余至瑶中午让厨房给自己做了一碗长寿面,也不惊动旁人,自己悄悄吃了。
下午时分,他起了闲心,忽然想要出去消遣一番。找出今日的报纸翻开,他专挑戏院广告来看。天和舞台是自家的买卖,虽然环境富丽,然而最近没什么好角儿,不值一去;换了一张报纸再看,他发现金桂大戏院今晚上演新戏,或许可以过去凑个热闹。
傍晚时分,他在保镖们的簇拥下上了汽车,直奔金桂大戏院。抵达之后上了二楼包厢,他独自一人进去坐下。身后门帘放下来,保镖们静静的守在外面。
包厢里面收拾的很干净,前方一溜精致长桌,桌上整整齐齐的摆着干果蜜饯、水果香茶。余至瑶慢条斯理的点燃了一根雪茄,然后戴上眼镜向后仰靠过去,懒洋洋的望向前方舞台。或许是年纪大了的缘故,他的兴趣爱好也有了变化。先前杜芳卿唱得那么红,可他听在耳中,只像鸡叫;如今台上一名小旦尖着喉咙啸叫不已,扮相明显不如当年的杜芳卿,然而他心平气和的慢慢吸着雪茄,竟也听出了几丝婉转悠扬。
听着听着,他喷云吐雾的笑了一下――还是有点像鸡叫。
抬手扶了扶眼镜,他放下手中雪茄,向前欠身拿起一只白梨。果盘旁边预备了小水果刀,大概是刚刚洗过,刀刃上还带着水珠。他低头抽出手帕擦净刀子,然后开始慢慢的给梨削皮。
正当此时,后方依稀有了响动。帘子骤然被掀起来,有人走入包厢,带着淡淡的风。
余至瑶认得那脚步声。缓缓的抬头望向前方,他竟是不舍得就此回头去看。相遇永远美在最初一刻,况且他和何殿英又总是不欢而散。
脚步停在身后,一只手搭上了他的肩膀。眼角余光瞥过去,手很干净,几乎惨白。
他垂下眼帘,继续去削手中的白梨。
何殿英居高临下的俯视着余至瑶。余至瑶微微低着头,大概是新近剪的头发,后颈向上剃出一片短短发根;抬手摸上去,正是暖烘烘的扎手。忽然忍无可忍的弯下了腰,他在余至瑶的耳边低声说道:“二爷,今天是你的生日,回去想着吃碗寿面。”
余至瑶一言不发,只是举起一只削好的白梨,头也不回的向后递去。
何殿英接过了梨,直起腰来慢慢的吃。余至瑶静静倾听着他那轻不可闻的咀嚼声音――台上的唱念做打,台下的喝彩鼓掌,一瞬间全部变成了默片。整个世界都寂静了,只有他的小薄荷在吃梨。
一颗心柔软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他闭上眼睛,几近陶醉的享受此时此刻。冰凉手掌抚上他的面颊,指尖向下描绘出了他的鼻梁嘴唇下巴。最后何殿英轻轻捂住他的喉结,仿佛捂住一只熟睡的小鸟,偶尔一动,动在手心里面。
随手扔下梨核,何殿英再次俯下身去,姿态亲热的双手搂住了对方的脖子。余至瑶端坐在椅子上,只觉何殿英的气息越来越近。嘴唇凑到自己耳边,他想对方一定要问“想没想我”。
然而何殿英开了口,呼吸中带着白梨的清甜:“我想你了。”
余至瑶不回答,也不看他。
何殿英抽出了余至瑶的领带,慢慢擦净手指上的梨汁:“快点把你那个宋逸臣打发了吧。军部已经有了证据,英国人也保不住他。逮捕随时可能开始,也许是明天,也许是明年。你马上和他划清界限,否则必受牵连。”
余至瑶犹豫了一下,随即微微一点头。
何殿英已经把话说完,照理就该尽快离去。可是手臂在余至瑶的脖子上越环越紧,他的身体不受指挥,分分秒秒的拖延着不肯走。前方便是缭乱舞台,下方便是攒动人头,他什么也不能做,只能这样紧搂着对方。
命运道路走出了错,他们本来应该并肩同行,如今却是不得不分道扬镳――这样美丽的花花世界,这样的残酷的人生法则。
忽然把余至瑶强行拖下椅子,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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