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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花花世界 作者:尼罗

    红了。

    一个激灵回过神,何殿英站起来,决定出门逛逛。

    不能再这样魔怔下去了,这不应该是他的所为。

    何殿英卖了一点礼物,先去看望了侦探长干爹。侦探长很快就要退休了,近来又添了几样病症。何殿英好生抚慰了他一番,然后告辞离去,直奔日租界内的花街柳巷。

    和几个要好的兄弟在一家妓院里会了面,何殿英换出一副春风得意的面孔,对着兄弟们谈笑风生狗扯羊皮。兄弟们也很是高兴,搂着姑娘连吃带喝,旁边还有娇滴滴的清倌人唱小曲儿。如此闹到七八成醉,这些人便各自拥着相好姑娘进房,在那红绡帐中颠鸾倒凤,快活不休。

    何殿英素来酒量可观,然而今夜也有些醉,大概是因为酒入愁肠愁更愁。一番云雨过后,他醉醺醺的趴到姑娘身上睡觉。姑娘被他压得喘不过气,想要试着推他,他又身躯沉重,一动不动。

    何殿英身心俱疲,感觉自己好像是刚入睡就醒了。

    在尖叫与摇晃中睁开眼睛,他迷迷糊糊的抬起头来,一脸傻相的望向来人,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老板!”小白站在床前,已经急的快要哭泣:“了不得啦,出大事啦!”

    短促的喘了一口气,他忽视了老板身下那赤条条的惊惶妓女:“码头赌场都打起来了!他们在仓库放了火!”

    何殿英猛然坐了起来:“谁干的?”

    小白哭唧唧的答道:“宋逸臣!”

    何殿英当即像条浪里白鱼似的蹿到地上,找了一圈没找到裤衩,直接拿了长裤往腿上套。赤脚踩进皮鞋里,他光着膀子往外跑,一边跑一边大嚷:“老三,老五,别他妈睡了!快跟我走!”

    小白六神无主的从衣帽架上摘下何殿英的衬衫西装,慌里慌张的也追了出去。

    何殿英冲出妓院,汽车已经发动起来在等待他。拉开车门跳上车去,他忽然发现自己分身乏术。后面几个兄弟光脚跑了出来,隔着车窗急问:“大哥,怎么办?”

    何殿英无暇多想,立刻答道:“我去码头,老三老五去赌场,小白,你带着余下的人回家拿枪,枪在地下室里!”

    说到这里,他对着前方汽车夫一挥手:“开车!”

    何殿英一到码头,就知道事情不好了。

    他的仓库,辛辛苦苦拿命换回来的仓库,已经燃成一片火海,万两烟土化作灰烬。火海之前一片混战,他眼看着自己的徒子徒孙们奔突呼号,被人追着砍杀!

    对着眼前情景怔了一瞬,他转身走去打开汽车后备箱,里面正是扔着两把手枪。抄起一把走上前去,汽车夫却是一个箭步拦住了他:“老板,不行,他们人太多了,您别硬上!”

    何殿英不耐烦的抬起手,正要推搡对方。哪知还未做出动作,汽车夫的头颅骤然在他面前爆裂开来。红的白的崩了他满头满脸满胸口。抬手一抹眼睛望向前方,他在刹那间看到了举着手枪的宋逸臣。

    不只是宋逸臣一个人,宋逸臣的身边,还跟着三五名手握砍刀的随从。

    几乎是在一秒钟之内,何殿英扔掉手枪钻入车中。一脚油门踩下去,他弯腰一打方向盘,不分方向,拐弯便逃!

    风驰电掣的上了马路,他心知码头这里遭了偷袭,就算再有徒弟补充上来,也是无法扳回局面。码头既是如此,赌场那边想必也好不到哪里去。何殿英决定还是回家,先避过这一夜的刀光剑影,缓过气来再说其它。

    然而当真到家之后,他踩下刹车,对着窗外情景睁大了眼睛。

    他的家,何公馆,也在燃烧!

    西班牙式的洋楼落入火海之中,冲天火光照亮了前方路径与路边的花式路灯,修剪成几何图案的花草显得异常娇嫩鲜艳。一无所有的感觉骤然袭来,劈头盖脸铺天盖地,竟是让他咧着嘴哭了一声。

    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他又变成了当年那个卖薄荷糖的小男孩。与其这样彻底的被剥夺,那还不如让他去死!

    苍白双手紧紧握住方向盘,太用力了,手背已是青筋毕露。颤抖着低下头去,他强迫自己定住心神。

    姿态僵硬的再次发动汽车,他在心中咬牙切齿的告诫自己:“别怕,快跑!你在银行里还有钱,你的徒弟也没有死绝。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你得跑,快点跑!”

    何殿英打着赤膊,血迹斑斑的逃去了森园公馆。

    41、困境

    何殿英坐在森园公馆内狭小的浴缸里,头脸前胸刚被冲洗干净了,他捞起一条毛巾松松拧了一把,然后将其蒙在了脸上。

    没想到余至瑶会来这一手,他以为对方只会和他割袍断义。十年的朋友,绝交还不够吗?

    没想到,真是没想到。何殿英向后仰靠过去,在湿热毛巾下面艰难呼吸。忽然一把将毛巾扯下来掼入水中,他不悲伤,只是愤怒。

    余至瑶过分了。自己的确有罪,可是罪不至此。余至瑶明明知道他十几岁就开始在街上拼性命打天下,是出生入死才有的今天。然而一夜的工夫,他让自己多年的血汗全部化为灰烬。

    闭上眼睛做了几个深呼吸,他白皙的额头上暴出青筋。皮肤薄的像纸一样,血管枝枝杈杈的显现出来。

    森园真人是个慈眉善目的老头,垂着两道花白眉毛,略略带着一点无害的倒霉相。对于何殿英,他所能做的只有庇护――中国帮会之间发生火并,再怎样激烈也不会到日本公馆中杀人。

    何殿英知道师父的计谋势力都有限,所以独自坐在浴缸中长久思量,直到一缸热水变冷。起身迈出浴缸披上浴袍,他一边系着衣带,一边赤脚向外走去。

    在森园真人对面的榻榻米上盘腿坐下,他抬手挠了挠头,然后说道:“师父,多谢您收留我。”

    森园真人端着一茶杯白开水,正是要喝不喝,这时就抬眼对着何殿英和蔼一笑:“做师父的,理应如此。”

    何殿英也笑了,知道这事其实是说着轻巧做着难。余至瑶的手下不会轻易放过自己,森园真人肯对自己敞开大门,那是冒了风险的。

    森园真人这时又问:“明天打算怎么办?”

    何殿英满不在乎的一耸肩膀:“明天?打回去!”

    森园真人微笑着喝了口水:“那租界里就要大乱了。”

    何殿英垂下眼帘,盯着榻榻米的花纹淡淡说道:“没有关系,我不怕事。”

    何殿英一夜没睡,四面八方的打出电话。好事不出门、恶事行千里,他的朋友们凭空消失了大半,大半夜的,全不在家,大概是审时度势,已然笃定了他会失败。

    何殿英没有闲心为此失落,他知道自己平时是太嚣张霸道了,肆意无忌,当然要得罪人。如今只要这些人别煽风点火落井下石,就算他的造化。生死关头还是得靠兄弟,可是自从在妓院门口和老三老五分开之后,两边便是失去了联系。他孤身逃到森园公馆,也不知对方此刻是死是活。

    心事重重的熬到天亮,何殿英明白自己是一步慢,步步慢。一败涂地之后想再重整旗鼓,就太难了。

    森园真人派了仆人出去打探风声,仆人上午出门,下午才回了来,走出满身大汗。风声已经不利到了可怕的地步――昨夜的混战厮杀惊动了日租界警察署,而警察署随即又将此事推给了天津地方法院。已经有人向法院控告了何殿英,罪行当然数不胜数,其中走私烟土便是一项死罪。

    听到这话,何殿英冷笑一声,心寒透了。

    这日下午,老三找到森园公馆来了。

    老三的大名叫做李振成,在家排行第三,外面都尊他一声李三爷。李振成的脸上挂了彩,颧骨上面少了块皮,红殷殷的露着嫩肉。站在何殿英面前,他低声说道:“大哥,老五小白昨晚回家拿枪时被人堵了个正着,全被捆起来活活烧死了。小老九在赌场让人砍掉半条胳膊,看样子好像还能活,我早上托人把他送去了乡下。”

    说这话时,李振成平淡,何殿英也镇定。双方都是刀口舔血的人,风浪见得多了。既然走了这一条路,就要做出横死街头的准备。不经历杀与被杀,怎能抢来泼天富贵?

    李振成停顿片刻,继续说道:“大哥,你最近就不要露面了。”

    何殿英抬头看他:“老三,道理我懂,可我咽不下这一口气。”

    李振成垂下眼帘,脸上红伤抽动一下,依稀是个一闪而逝的狞笑:“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何殿英抬手一拍对方肩膀,压低声音问道:“老三,万一我活不过十年呢?”

    李振成直视着他的眼睛,一时无言以答。

    何殿英开始集合手下的残兵败将,想要做出反扑。然而不出三天,法院竟是向他下了传票。

    他当然不会轻易出头,只派了个徒弟代替自己出庭,概不承认一切罪行。

    于是像拉锯战似的,事情便是进入僵持状态。

    天气一热,余公馆的游泳池便显出了用处。余至琳隔三差五便要过来一趟,专为游泳。余至瑶不肯下水,单是站在二楼窗前向下眺望。猪腰子形的大游泳池里,余至琳扑腾得像一条撒欢大鱼。

    马维元不知何时走到了他的身边,低声说道:“二爷,我回来了。”

    余至瑶盯着池中的余至琳,同时问道:“那边怎么说?”

    马维元字斟句酌的答道:“钞票全收下了,说是如果何老板再不出庭,他就让法院下拘票。”

    余至瑶点了点头,心情很不错。

    他和何殿英不同。何殿英心狠手辣,崇信武力,能把欢爱做成血淋淋的侮辱与酷刑。而他虽也满心怨毒,却是不想在对方的雪白皮肤上留下伤痕与血迹。

    他更喜欢躲在阴凉舒适的二层楼上,慢条斯理的派兵遣将,操纵全局。他的一言一行都像水滴落入深潭,涟漪一波接一波的荡漾开来,从一声轻响演化成山呼海啸。何殿英逃不开这个漩涡,逃不开他的蹂躏。

    余至瑶第一次感到了自己的力量――这样的力量,才算力量。

    推翻了余朝政的压迫,甩开了何殿英的牵绊,他感觉无比自由。无关幸福或者喜悦,就单是自由,空空荡荡的自由。

    因为何殿英拒不到案,所以法院最终向他下了拘票。

    拘票一下,何殿英这人就凭空消失了。没人知道他跑去了哪里,甚至没人知道他是否还在天津。他的徒子徒孙们夹着尾巴低下头来,他的地盘生意则是被余家全部接管。英租界内,这回是余至瑶一家独大了。

    因为无论如何都找不到何殿英,所以余至瑶怀疑他是远远的逃走了。在他的印象中,何殿英不是个一根筋的犟种。街上卖糖的男孩子,性情往往会比店铺里的学徒更柔软。

    这让他感到了小小的失望,他本打算把何殿英弄到牢里去。如果何殿英真坐了牢,那他会每个礼拜派人过去一趟,给他送点好吃好喝好烟卷。

    可惜,何殿英不想坐牢。

    何殿英藏在日租界内的一间小小公寓内,身边陪伴着他的是李振成。森园公馆门前总有可疑人物徘徊,所以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里,森园真人用汽车把他们偷偷送了出去。

    公寓屋子小如鸽笼,而且挨着电梯,从早到晚都有噪音。何殿英热出了一身痱子――如果是在这种环境中活上十年,那他宁愿早些死掉算了。

    虽然是不出门,但他并未与世隔绝。忠心耿耿的徒弟们很谨慎的登门前来,供他差遣。而他摇着蒲扇,心中左一个主意右一个主意,总而言之,是饶不了余至瑶。

    42、惩罚

    森园真人希望何殿英暂时蛰伏起来,不要轻举妄动。然而这天他抱着一只西瓜前来公寓看望,却是发现人去屋空,他这唯一的徒弟已然不知所踪。

    森园真人找不到何殿英,余至瑶也找不到何殿英。众人纷纷猜测他是跑了――也许像李凤池一样,跑去了上海。这真是风水轮流转,当初何殿英对李凤池死追烂打之时,大概没想到他自己也会有今天!

    幸灾乐祸的空气渐渐浓厚起来。何殿英素来只肯善待身边几个亲近兄弟,对待外人一向暴戾严苛。众人对他一直又恨又怕,不过现在好了,终于可以肆无忌惮的嘲笑几声了。

    转眼间到了九月份,因为实在是找不到何殿英,所以余至瑶对他的心思也就渐渐淡了下来。余至琳和女博士同居半载,从轻怜蜜爱到相看两相厌,最后这两位斯文人士不但闹翻,而且还在报纸上互揭疮疤,打起了笔墨官司。女博士妙语如珠,在报纸上连载一篇小说,大写余君床帏丑事;连载完毕之后,竟还结集出版。余至琳的国文水平略逊一筹,愤而做打油诗讥讽女士容貌,写了一首又一首。这二人的纠纷演化成学界中的一桩笑闻,连余至瑶都受了波及,不得不动用力量,一方面禁了女博士的小说;另一方面劝回了兄长的诗兴。

    此事平息之后,凤儿也开始上学了。

    宋逸臣有点不好意思,觉得余至瑶在女儿身上破费太多。他向来不把女儿当人,如今见凤儿进了学校,单是校服就分季节做了好几套,上体育课又要预备运动衣裤。除此之外,厨房天天给她预备点心零食,一早一晚汽车夫还得开车出门送她接她。一个丫头片子,竟要累得好几个人围着她转。

    伸手指着凤儿的鼻尖,他很严肃的说道:“叔叔花这么多钱送你上学,你得好好念书啊!要是敢在学校淘气,看我不抽死你!”

    凤儿吓得老老实实,连连答应。

    这天晚上,余至瑶坐在客厅里读报纸,凤儿搬了个小板凳,守在一旁做手工作业。花花绿绿的电光纸摆了一茶几,她蹭了满手胶水,想要粘出一支青天白日满地红的小国旗。

    房中正是一片静谧,不想外间的电话铃忽然狂响起来。余至瑶吓得猛一哆嗦,抖得手中报纸“哗啦”一声。凤儿惊讶的看了他一眼,感觉叔叔一惊一乍的。

    仆人跑去接了电话,三言两语之后走进来禀告道:“二爷,金公馆来的电话,金老爷找您过去玩呢。”

    余至瑶直眉瞪眼的放下报纸,惊魂甫定的喘了一口气,然后才道:“就说我马上出门。”

    仆人领命离开,抄起话筒做了回答。而余至瑶站起身来向外走去,经过凤儿时弯下了腰,在她的小脑袋上摸了一把。凤儿一缩脖子,很幸福的笑了。

    余至瑶上楼换了一身衣裳,预备前去金公馆打牌。宋逸臣这时从厨房里走了出来,手里拿着半根黄瓜:“二爷,您要出门?”

    余至瑶一点头:“金茂生公馆。”

    宋逸臣连忙问道:“我陪您去?”

    余至瑶从胸前摸出怀表看清时间,然后答道:“你早点休息吧,凌晨带几个人过去接我。”

    宋逸臣知道他是体恤自己,便是答应一声,顺便抬手咬了一口黄瓜。

    余至瑶带着两名保镖出门上车,一路直奔金公馆。现在他成了英租界内的风云人物,金茂生对他越发热情。在座客人除了他之外,还有天津市公安局的局长,加上金茂生和金茂生新纳的十七岁姨太太,四人正好凑成一桌麻将。本来说好要鏖战通宵,然而天还未亮,局长家中忽然有人来找,说是少爷得了急病。

    此话一出,旁人自然不能挽留局长。而余至瑶深觉疲惫,便也趁机提出告辞。一路欢声笑语的走出金公馆,守在外面的保镖早早为他打开车门。而他和金茂生手拉着手,又情深意切的说了许多动人的客气话,互相都敷衍的满足了,这才彻底分开。

    弯腰钻进车门坐下,他暗暗长吁了一口气,只觉头疼。

    汽车发动起来,驶入茫茫夜色。余至瑶仰靠在后排座位上,似睡非睡的闭目养神。正是朦胧之际,汽车夫忽然说道:“二爷,后面有车!”

    余至瑶立刻睁开眼睛向后望去,果然见到两辆汽车一左一右追踪而来。一颗心骤然提了上去,他转向前方命令道:“加快速度,在前面拐弯上大街。”

    然而未等汽车夫答应出声,余至瑶就觉身下一颤,随即汽车失控的拐向左边路基。汽车夫惊叫着猛打方向盘,此时车外传来一声锐响,同时汽车又是一晃。一名保镖回头一看,立时大声喊道:“他们开枪在打轮胎!”

    话音未落,后方两辆汽车迅速包抄上来,一前一后围追堵截。汽车夫慌乱之中一脚踩下刹车,而未等保镖拔出手枪,后排车门已然被人从外面打开。

    拧了消音器的枪管伸入车内,毫无预兆的连发三枪。子弹穿过汽车夫与两名保镖的脖子,滚烫鲜血溅了余至瑶一脸!

    余至瑶并没有抬手擦血。抬眼盯住那只紧握手枪的白皙右手,他的目光一路向外移动,最后看到了一身白衣的何殿英。

    何殿英收回手来,把枪向后扔给了身边随从。绕过汽车走到余至瑶身边,他打开车门弯下腰去,笑模笑样的开口问道:“二爷,好久不见,想没想我?”

    余至瑶从胸前口袋里抽出丝绸手帕,一边擦拭脸上鲜血,一边直勾勾的盯着他看:“你跑到哪里去了?”

    何殿英抬手夺过他的手帕,仔仔细细的擦净了他的眼窝鼻翼:“我有我的去处,你找不到吧?”

    余至瑶乖乖的点了头:“嗯,是找不到。”

    何殿英直起腰来,在夜风中扔掉了满是血污的手帕。手帕拂过地面被风吹远,何殿英再次俯身,这回一把抓住了余至瑶的衣领。

    瞳孔中隐隐透出了坚硬的光芒,他的声音带了力度:“二爷,话说回来,你连招呼都没打一声,就要对我赶尽杀绝,是不是也太狠了点?”

    余至瑶垂下眼帘一言不发,脸上神情一本正经的,像个被惯坏了的犟种。何殿英一直觉得他这模样挺可爱,所以在接下来的一刹那间恍惚了一下,险些下意识的要去哄他逗他。

    荒谬的念头在脑海中一闪而过,闪电一样劈碎了他的幻想,留下一点焦糊苦涩,是现实世界的真实味道。他向来自诩冷酷理智,可以爱,也可以不爱;说不爱,就不爱。

    强行镇定了情绪,他的头脑清明起来,仿佛是的的确确真不爱了。

    手上渐渐加了力气,他用低沉清冽的声音说道:“二爷,放心,我不杀你。只要你不亲手把刀架到我的脖子上,我就绝对不会先去杀你。但是不杀归不杀,我也饶不了你。”

    他松手抚过余至瑶的头发,探头凑到近前轻声说道:“我要报仇,能理解吧?”

    余至瑶终于抬眼望向了他:“你要干什么?”

    何殿英笑了一下,随即语气轻快的答道:“我要废了你!”

    然后他就把余至瑶生拉硬拽的拖出了汽车。

    何家人马一拥而上,把余至瑶死死的摁在了马路旁边。余至瑶先还不明就里,直到有人拽出了他的一条手臂。

    他忽然就明白了,开始惊恐的挣扎起来:“不要,不要……”

    拼命的回过头去,他要寻找何殿英的身影:“小薄荷,我给你钱,三十万,四十万,五十万……不要这样,不要这样……”

    何殿英不为所动的向后走去。拉开车门坐上汽车,他心如铁石的抬起头来,缓缓发动汽车向前开去。

    何殿英很失望,因为没有听到预想中的惨叫;车轮碾过手臂时也毫无震动,大概是因为余至瑶的骨头还不够粗壮坚硬。

    停下汽车打开车窗,他伸出脑袋向后望去。在车灯的照耀下,有人把余至瑶的伤臂抬了起来,小臂那里弯出了明显的角度,想必是断的十分彻底。

    手足并用的把汽车原路倒回去,他在经过人群时下了命令:“这次要一条腿!”

    何家人马立刻扶起余至瑶,把他翻成了仰卧的姿态。一条腿被拉扯着摆上路面,他气息微弱的还想扭动,然而膝盖立刻就被人力大无穷的狠狠压住了。

    何殿英再次发动汽车,路线笔直的向前驶去,这回身下明显的颠簸了一次。何殿英的耳朵神经质的一抽搐,仿佛听到了骨骼断裂的声音。一边倒车一边向外望去,他发现余至瑶正在七手八脚的钳制下剧烈喘息。

    他知道余至瑶的性子。余至瑶从不求饶,当年都要被余朝政活活打死了,也不求饶。

    断了骨头的右腿被挪开,尚且完好的左腿又被抬了起来。何殿英在心里说话:“二爷,这个滋味,不好受吧?”

    遥遥的对着余至瑶吹了一声口哨,他轻轻的踩下了油门。汽车距离余至瑶越来越近,忽然身下又是一颠,何殿英嘴角微翘,正要露出一个狞笑,不料一声枪响破空而至,挡风玻璃瞬间化为碎片,子弹穿过他的右臂皮肉,一直射透了座位靠背!

    本能似的俯身低头,他顾不得臂上枪伤,推开车门便是向外一跃。连滚带爬的落到地上,他抬头看清来人,竟是宋逸臣!

    宋逸臣坐在车内,伸出手臂连连射击,枪法极准。何家手下接二连三的惨叫倒地,余下众人立刻各自隐蔽拔枪还击。汽车尖叫着刹在道路中央,宋逸臣悍不畏死的公然下车,一边行走一边开枪,专门追着何殿英打。随行的余家保镖也跳下来,一拥而上护住了倒在路边的余至瑶。

    何殿英右臂受伤,左手使枪很不得力。气喘吁吁的跑向后方汽车,他承认自己是有点怕这个宋逸臣。哪知未等他跑到车旁,眼前灯光一晃,竟是又来了一辆汽车!

    何殿英叹了口气,忽然怀疑自己这回要完――原来宋逸臣也是用了前后夹击的战术。

    然而那辆汽车开到近前,车门一开,里面却是传出了森园真人的声音:“上车!”

    何殿英怔了一下,头脑还没反应过来,身体却是已然钻入车内。在宋逸臣追上之前,汽车迅速掉头,加大油门绝尘而去。

    何殿英捂住臂上枪伤,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师父,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森园真人没有看他,沉着老脸说道:“我找你找了很久。”

    然后不等何殿英回答,他继续说道:“你这样意气用事。过了今夜,天津卫不会再有你的容身之处了。”

    他扭头盯住了何殿英,目光十分坚决:“去满洲吧!”

    43、春暖

    余至瑶在医院内躺了一个礼拜,然后就回家去了。

    两名保镖用担架把他一直抬进楼上卧室,哑巴和宋逸臣又合力将他抱上大床。他直挺挺的伸着胳膊腿儿,四肢中有三肢箍了石膏,唯有一只左手还是原样。保镖收起担架退了出去,哑巴站在床边,就见宋逸臣在余至瑶面前俯下身来,郑重其事的警告:“二爷,您可千万别乱动。现在正是长骨头的时候,养不好可就要落残疾了。”

    余至瑶在枕头上微微的点了点头。他懂这个道理,家里的张兆祥就是个例子。

    宋逸臣依旧保持着俯身的姿势,鼻尖快要蹭上余至瑶的面孔。仿佛非得如此,他的话才能发挥出最大的震慑性。威胁似的竖起一根手指,他又压低声音说了一句:“别动啊!”

    哑巴偷偷的笑了一下,感觉宋逸臣好像快要咬人。

    等到宋逸臣走了,哑巴将一小盆温水端到床边,浸湿香皂涂抹了余至瑶的面颊下巴。拿起剃刀弯下腰来,他很细致的为对方刮净了胡茬。

    拧一把热毛巾又给他擦了把脸,哑巴在这难得的独处机会中,对余至瑶发出了一声“啊”。

    他想知道余至瑶现在是否还疼,可是余至瑶面无表情的扭开脸去,一言不发。

    一言不发也是一种回答,那表示他已经痛苦到了无法言喻的程度。哑巴懂了,所以不再追问。

    余至瑶的脑海中,又多了一段恐怖的回忆。

    噩梦有了新的画面――他只要闭上眼睛,前方便是一片车灯闪烁。两条小腿忽然发作剧痛,是他的骨头正被车轮生生压断。

    没想到何殿英会对自己痛下狠手,可这的确就是何殿英的行事风格。

    余至瑶偶尔会觉得何殿英很碍眼很讨厌,不过始终恨不起来;事到如今了,他也依旧不恨。你邪恶,我也不善良。大家彼此彼此,愿打服输。

    宋逸臣让余至瑶“别动”,张兆祥微跛着来到二爷面前,现身说法,结论也是“别动”。于是余至瑶就日日夜夜躺在床上,当真是一动不动。

    哑巴一手包揽了他的吃喝拉撒。他这粗胳膊长腿的大个子,也就只有哑巴能够摆布得动。旧日的空气忽然浓厚起来,余至瑶想起自己十岁那年被父亲开膛破肚,养伤之时照顾自己的就是哑巴,也只有一个哑巴。

    躺在床上侧过脸去,他对哑巴说了这话。哑巴笑了一下,随即张开双臂比划出了一个长度,表示那时的余至瑶很小很小。

    放下双手,他又低头望向了余至瑶,试图从余至瑶的脸上找出幼时的蛛丝马迹。余至瑶当年真是单薄清秀极了,谁也没想到他会越长越高,最后变成了个肩宽背阔的大个子。

    他看余至瑶,余至瑶也看他。双方对视了片刻,余至瑶缓缓闭上了眼睛。

    余至瑶在床上躺了四个月。四个月后他变成了全身瘫痪的废人,因为周身肌肉都已萎缩。不过断骨愈合的很好,起码从爱克斯光片上看,是很好。

    复健又是一场死去活来。锻炼到了春节之后,他已经能够拄着双拐独自行走,然而走不多远,时常是迈出七八步后便停下来,心里虽然还有劲头,可是双腿自己打弯。“咕咚”一声跪倒在地,他的膝盖永远都是青紫颜色。

    除此之外,右手也是不复先前的灵活,手臂稍一运力就要彻骨疼痛,甚至连筷子都用不得。凤儿现在放了寒假,无所事事,便一日三顿的坐到余至瑶面前,端着饭碗喂他吃饭,每次只喂一小口,因为怕他会呛到,会咳嗽,会咳破肺。

    余至瑶发现凤儿是越来越丑了。

    她大概是进入了成长期,胳膊腿儿全抻得细长,身子脑袋却小;一张紧眉俏眼的标致小脸日益显出轮廓,竟然隐隐有了尖嘴猴腮的意思。

    余至瑶看在眼中,嘴上不说。家里就这么一个欢天喜地没心事的,他犯不上给孩子添堵。

    节气变幻,冬去春来,何殿英这个名字终于是彻底在天津卫消失。众人都听说他是被他的日本师父护送去了满洲国。可是关外地方那么大,到底人在何处,却是无从知晓。

    何殿英无影无踪了,他留下的徒子徒孙们也像秋虫一样各找地方蛰伏下来,再也不敢耀武扬威。

    余至瑶拥有了整个英租界,却是走不出自己的余公馆。

    阳光明媚的五月天里,他第一次凭着一己之力走下二楼,进入庭院。在哑巴的搀扶下坐到楼前的大理石台阶上,他也想见见天日,晒晒太阳。

    哑巴忙着浇花,无暇陪他。他伸长双腿低下头来,安安静静的盯着一只蚂蚁从前方爬过。一双眼睛随着蚂蚁从左慢慢转右,最后他欠身伸出左手,把小黑蚂蚁捏了起来。

    小黑蚂蚁在他的指间动了动触角,然后很伶俐的爬过手指爬上手背。他抬起手臂慢慢变化姿势,让小黑蚂蚁在他手上绕圈爬行。

    小黑蚂蚁那么的小,然而爬得很快,一往无前的冲向衬衫袖口。余至瑶对着它连吹了两口气,没能拦住,情急之下只好抬起右手抓它。右手手指是麻痹而又迟钝的,一下子就把小黑蚂蚁给捏死了。

    余至瑶想要再捉一只蚂蚁,可是身边再也没有蚂蚁经过。饶有耐性的等了许久,他最后只等来了张兆祥。

    张兆祥步履匆匆的从楼内走出,口中惊讶的说道:“哟,二爷,这儿多晒得慌啊!”

    余至瑶抬头看他:“干嘛去?”

    张兆祥笑道:“这不月初了吗,我给杜老板送月钱去。”

    余至瑶愣了一下:“谁?”

    张兆祥在他面前弯着点腰,一团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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