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5
农门妇 作者:欣欣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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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成,故此,即使在富庶的冀州,王家也应该算一级贫户,不然,也不会大老远的把自己买回来冲喜,若是手里有银子,哪不能弄个媳妇儿。
冲喜自然不能大操大办,就放了一挂鞭,贴个喜字,打点儿浑酒,摆一桌粗席,左邻右舍意思意思的来道声喜就成礼了。
至于碧青,给婆婆磕过头,就成了王家的媳妇儿,王沈氏,连她自己的名儿都没了……
☆、第 4 章 碧青清楚的知道,婆婆不喜……
碧青清楚的知道,婆婆不喜欢自己,或许是因为自己看上去太过瘦弱,不好生养,不符合她心目中的儿媳妇儿标准。
即使所有人都觉得王大郎死在了外头 ,她婆婆依然坚定的认为,自己儿子活着,潜意识里催眠自己,儿子不仅能回来,还会出人头地荣归故里。
而自己虽是用来冲喜的,好歹也是大郎的媳妇儿,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尤其在这里,好生养是比姿色更重要的条件,自己这样瘦成皮包骨,明明十三,看着还不如十岁女孩子发育的像样儿,自然不招婆婆待见。
而且,最让她婆婆深恶痛绝的是,自己还不会针线,别说做鞋那样高难度的活了,就是让她缝个衣裳都缝不好。
碧青觉得,如果能退货的话,她婆婆早迫不及待的把她退回去了,其实碧青也很无辜,试问哪个现代人会做鞋,至于缝衣服,她正在努力学习中,短时间内,自然不可能达到她婆婆的满意,但至少努力了。
可她婆婆看她的目光,仍然让碧青觉得,自己是个吃闲饭的废物,在王家待了三天之后,碧青的挫败感几乎到了顶点,自己之前的想法太天真,还想着把她娘接过来,这么下去,恐怕自己在王家都没有立锥之地了。
碧青想翻身,可想想她婆婆就在旁边躺着,自己一翻身,肯定更会招她厌烦,只能忍着,却实在睡不着,瞪着眼望着窗户外头,直到晨曦初透,碧青才小心的起来,套上衣裳。
衣裳是她婆婆年轻时候的,虽然有些旧,却没打补丁,婆婆虽然不喜欢她,吃穿上倒也没虐待她,至少到了这里,碧青能吃饱穿暖了,不用再担心饿死冻死,这也算运气吧。
王家没有男劳力,碧青嫁过来,自然家里的活都是她干,就这样她婆婆还看不上呢,她小叔子王二郎在炕上躺了半个多月了,一开始发烧,无力,腹泻,现在更严重了,吃了不少药,可就是不见好,听说是伤寒,碧青看着不像。
她不懂医,但伤寒应该是不出汗的吧,可王二郎一到了夜里就出汗,早上的杯子都是湿的,而且腹泻严重,天天这么拉,早晚拉死。
想到死,碧青忽然意识到自己的处境不妙,如果王二郎一命呜呼,自己这个冲喜的媳妇儿可就成了丧门星,即使她不是,这个黑锅也背定了,她婆婆说不定会把她卖了,再卖?恐怕就没有这次的好运了。
想到此,碧青不禁打了个激灵,所以,她婆婆才用那种目光看她,估计是把她当成丧门星了,这么下去,绝没有自己的好果子吃。
而能能改变当前现状的只有王二郎,只有他的病好了,自己才能在王家待住,可自己又不是医生,能怎么办?
碧青把柴火抱进灶房里,熬好了粥,就开始给王二郎泡药,也不知哪个庸医开的,老大一包,倒进药锅子里足有半锅 ,去水缸里舀水泡上,提着桶出了院,去外头提水。
出了王家走不远就是一个水坑,大概是各家盖房挖土形成的,年头长了积了半坑雨水,村子里的水井有两口,却都离着远,王家喝的都是这坑里的水,水不算浑,但也绝对达不到引用的标准,碧青再不愿意也只能入乡随俗。
她能做的就是把水煮开,即便如此,也喝的心惊胆战,碧青严重怀疑,王二郎的病就是喝这水喝出来的。
碧青蹲下用手拨了拨水面的漂浮物,打了一桶水上来,刚把桶放在地上,不想脚下一滑,下意识伸手抓住旁边的蒿草,这才稳住身形,勉强站起来想拍拍身上的泥,却发现手里抓了一把草,因她用力过大,草汁渗出来,把她的手都染成了绿的,而且,有一种味道。
碧青把自己的手凑到鼻子闻了闻,侧头看过去,借着水气,坑边儿上的野草疯长起来,异常浓密,自己抓的就是这种最寻常可见的野草,前两天没注意过,今天仔细看才发现,有些熟,草的叶子呈羽毛状,有古怪的气味儿,有些像茴香。
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碧青记得这种草,她最好的闺蜜,家里祖传中医,耳濡目染,哪丫头自然也知道点儿草药知识,时常跟自己臭显摆,说什么神农尝百草等等,自己当时吐槽说:“快算了吧,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知道几味药,就算知道也不认识。”
那丫头气不忿,随手指着当时水边的一丛野草说:“谁说我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这个就是药,专门治疟疾的,古时候这可是能救命的。”
自己当时笑的前仰后合说她胡说八道,那丫头气哼哼的好几天没搭理自己,现在想起来,碧青不禁摇头苦笑,也不知那丫头怎么样了,要是那丫头穿过来,估计不会像自己这么没用,至少知道这是药,能治疟疾,等等……疟疾,疟疾不就是拉肚子吗,跟王二郎的症状一样。
这么说,难道王二郎得的是疟疾,那么自己手里的这个野草,岂不正对症,不,不行,再没有常识,也该知道拉肚子有很多种,自己也不是医生,怎么就能断定王二郎就是疟疾呢,再说了。
即便是,这种草治疟疾是自己听说来的,也不一定靠谱,万一弄错了,这要是七步断肠草呢,自己岂不成了杀人凶手。
想到此,急忙丢了手里的野草,提起水往回走,走了一半却停又住了脚,王二郎的病再拖下去,除了死恐怕没有第二种结果,那个庸医开的药不对症,再吃多少也好不了病。
自己嫁过来之前,王二郎死了是他自己的事,跟自己没干系,可现在,自己是冲喜的媳妇儿,王二郎要是死了,自己也甭想有好日子。
说白了,自己现在跟王二郎就是一条绳上的两只蚂蚱,谁也跑不了,所以自己想过顺当日子,就只有治好王二郎。
眼面前碧青前头摆着两条路,一条是不冒险,等着王二郎病死,自己背上个丧门星的名头,被她婆婆卖出去,结果可想而知,估计比死都难过。另一条,就是冒险给王二郎下药,他死了,自己仍是逃不过上一个下场,却,一旦运气好,王二郎的病好了,那么自己就成了福星,在王家自然也就站住了脚。
也就是说,不冒险是死路一条,冒险的话,还有一线生机,这么看来,自己仿佛没有别的选择了。
想明白了,碧青放下水桶,跑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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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成,故此,即使在富庶的冀州,王家也应该算一级贫户,不然,也不会大老远的把自己买回来冲喜,若是手里有银子,哪不能弄个媳妇儿。
冲喜自然不能大操大办,就放了一挂鞭,贴个喜字,打点儿浑酒,摆一桌粗席,左邻右舍意思意思的来道声喜就成礼了。
至于碧青,给婆婆磕过头,就成了王家的媳妇儿,王沈氏,连她自己的名儿都没了……
☆、第 4 章 碧青清楚的知道,婆婆不喜……
碧青清楚的知道,婆婆不喜欢自己,或许是因为自己看上去太过瘦弱,不好生养,不符合她心目中的儿媳妇儿标准。
即使所有人都觉得王大郎死在了外头 ,她婆婆依然坚定的认为,自己儿子活着,潜意识里催眠自己,儿子不仅能回来,还会出人头地荣归故里。
而自己虽是用来冲喜的,好歹也是大郎的媳妇儿,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尤其在这里,好生养是比姿色更重要的条件,自己这样瘦成皮包骨,明明十三,看着还不如十岁女孩子发育的像样儿,自然不招婆婆待见。
而且,最让她婆婆深恶痛绝的是,自己还不会针线,别说做鞋那样高难度的活了,就是让她缝个衣裳都缝不好。
碧青觉得,如果能退货的话,她婆婆早迫不及待的把她退回去了,其实碧青也很无辜,试问哪个现代人会做鞋,至于缝衣服,她正在努力学习中,短时间内,自然不可能达到她婆婆的满意,但至少努力了。
可她婆婆看她的目光,仍然让碧青觉得,自己是个吃闲饭的废物,在王家待了三天之后,碧青的挫败感几乎到了顶点,自己之前的想法太天真,还想着把她娘接过来,这么下去,恐怕自己在王家都没有立锥之地了。
碧青想翻身,可想想她婆婆就在旁边躺着,自己一翻身,肯定更会招她厌烦,只能忍着,却实在睡不着,瞪着眼望着窗户外头,直到晨曦初透,碧青才小心的起来,套上衣裳。
衣裳是她婆婆年轻时候的,虽然有些旧,却没打补丁,婆婆虽然不喜欢她,吃穿上倒也没虐待她,至少到了这里,碧青能吃饱穿暖了,不用再担心饿死冻死,这也算运气吧。
王家没有男劳力,碧青嫁过来,自然家里的活都是她干,就这样她婆婆还看不上呢,她小叔子王二郎在炕上躺了半个多月了,一开始发烧,无力,腹泻,现在更严重了,吃了不少药,可就是不见好,听说是伤寒,碧青看着不像。
她不懂医,但伤寒应该是不出汗的吧,可王二郎一到了夜里就出汗,早上的杯子都是湿的,而且腹泻严重,天天这么拉,早晚拉死。
想到死,碧青忽然意识到自己的处境不妙,如果王二郎一命呜呼,自己这个冲喜的媳妇儿可就成了丧门星,即使她不是,这个黑锅也背定了,她婆婆说不定会把她卖了,再卖?恐怕就没有这次的好运了。
想到此,碧青不禁打了个激灵,所以,她婆婆才用那种目光看她,估计是把她当成丧门星了,这么下去,绝没有自己的好果子吃。
而能能改变当前现状的只有王二郎,只有他的病好了,自己才能在王家待住,可自己又不是医生,能怎么办?
碧青把柴火抱进灶房里,熬好了粥,就开始给王二郎泡药,也不知哪个庸医开的,老大一包,倒进药锅子里足有半锅 ,去水缸里舀水泡上,提着桶出了院,去外头提水。
出了王家走不远就是一个水坑,大概是各家盖房挖土形成的,年头长了积了半坑雨水,村子里的水井有两口,却都离着远,王家喝的都是这坑里的水,水不算浑,但也绝对达不到引用的标准,碧青再不愿意也只能入乡随俗。
她能做的就是把水煮开,即便如此,也喝的心惊胆战,碧青严重怀疑,王二郎的病就是喝这水喝出来的。
碧青蹲下用手拨了拨水面的漂浮物,打了一桶水上来,刚把桶放在地上,不想脚下一滑,下意识伸手抓住旁边的蒿草,这才稳住身形,勉强站起来想拍拍身上的泥,却发现手里抓了一把草,因她用力过大,草汁渗出来,把她的手都染成了绿的,而且,有一种味道。
碧青把自己的手凑到鼻子闻了闻,侧头看过去,借着水气,坑边儿上的野草疯长起来,异常浓密,自己抓的就是这种最寻常可见的野草,前两天没注意过,今天仔细看才发现,有些熟,草的叶子呈羽毛状,有古怪的气味儿,有些像茴香。
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碧青记得这种草,她最好的闺蜜,家里祖传中医,耳濡目染,哪丫头自然也知道点儿草药知识,时常跟自己臭显摆,说什么神农尝百草等等,自己当时吐槽说:“快算了吧,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知道几味药,就算知道也不认识。”
那丫头气不忿,随手指着当时水边的一丛野草说:“谁说我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这个就是药,专门治疟疾的,古时候这可是能救命的。”
自己当时笑的前仰后合说她胡说八道,那丫头气哼哼的好几天没搭理自己,现在想起来,碧青不禁摇头苦笑,也不知那丫头怎么样了,要是那丫头穿过来,估计不会像自己这么没用,至少知道这是药,能治疟疾,等等……疟疾,疟疾不就是拉肚子吗,跟王二郎的症状一样。
这么说,难道王二郎得的是疟疾,那么自己手里的这个野草,岂不正对症,不,不行,再没有常识,也该知道拉肚子有很多种,自己也不是医生,怎么就能断定王二郎就是疟疾呢,再说了。
即便是,这种草治疟疾是自己听说来的,也不一定靠谱,万一弄错了,这要是七步断肠草呢,自己岂不成了杀人凶手。
想到此,急忙丢了手里的野草,提起水往回走,走了一半却停又住了脚,王二郎的病再拖下去,除了死恐怕没有第二种结果,那个庸医开的药不对症,再吃多少也好不了病。
自己嫁过来之前,王二郎死了是他自己的事,跟自己没干系,可现在,自己是冲喜的媳妇儿,王二郎要是死了,自己也甭想有好日子。
说白了,自己现在跟王二郎就是一条绳上的两只蚂蚱,谁也跑不了,所以自己想过顺当日子,就只有治好王二郎。
眼面前碧青前头摆着两条路,一条是不冒险,等着王二郎病死,自己背上个丧门星的名头,被她婆婆卖出去,结果可想而知,估计比死都难过。另一条,就是冒险给王二郎下药,他死了,自己仍是逃不过上一个下场,却,一旦运气好,王二郎的病好了,那么自己就成了福星,在王家自然也就站住了脚。
也就是说,不冒险是死路一条,冒险的话,还有一线生机,这么看来,自己仿佛没有别的选择了。
想明白了,碧青放下水桶,跑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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