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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弓真 作者:沈静言

    分卷阅读14

    不过,既然人家不愿意多说,弓真也不便追问。

    她本身不是热络的人,短发兔却从开学那天就莫名粘她。

    常凑上来和她搭话,跟在她的屁股后面,像她的小跟班,两人一起上下学,进出食堂和宿舍。

    同学那么多,弓真并不清楚她为何偏偏喜欢跟着自己。

    戴一副深度近视眼镜的女孩子,有一点点龅牙,小圆脸肉乎乎的,胆子很小,哪怕是同学之间的打闹大声笑骂,她都一脸瑟缩惊吓的表情。

    兔子是同学们给她取的外号,弓真觉得十分贴切,也就这么喊了。

    入学后,弓真靠着每个人的体貌特征,勉强记住了自己的同班同学。

    学校的环境对她来说,实在过于嘈杂了。

    对老师的种种不满和吐槽啦,在心里暗骂看不顺眼的同学啦,各种小团体之间的矛盾,以及明恋暗恋……

    就算上着课,对她而言依然如身处菜市场,而光是抵挡这些杂音,置若罔闻,专心致志听老师授课,已经够她耗费心力的了。

    每每无意获悉同学们的小秘密,少女总有挥之不去的愧疚和羞耻感。

    比之晦暗的成人世界,那些单纯的烦恼和小心机,在她看来,都是非常非常可爱的。

    虽非本意,但侵犯天真纯洁的人,或许是种罪。

    好在这么多年,她也稍稍练出了一些充耳不闻,自动开启人工屏蔽的功能。

    煎熬的岁月不知要何时才能解脱,她垂着眼帘暗想。

    正出神,短发兔唤她:“呐,阿真。”

    “唔?”

    女生仰头看着新闻里的血腥案件,问:“这个世界真的很险恶吧?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坏人呢?”

    少女一手撑着脸颊,歪头想了想,回答她:“大概因为,我们就在地狱吧。”

    眼泪总比欢笑多,苦难总比幸福长。

    神明长隐,只有披着人皮的魔鬼游走在人间。

    短发兔子于是笑了笑。所以说,她最喜欢阿真了。

    *

    开学第一天,一身藏青色中山装的年长班主任,环视了一圈新生后,眼睛落到了弓真身上。

    他笑呵呵地说:“市二女中有一朵‘玛丽’玫瑰,看来我们班也有一朵毫不逊色的‘美咲’呐……”

    于是,班级里学生们全都扭头看向“美咲”。

    短发兔从进门时就注意到了这个气质有点特别的少女,趁机又光明正大打量了她好几眼。

    少女撑着下巴,笑了笑,也不太害羞。

    班主任依然笑眯眯的,“好,很好,能考进一中,说明大家都很出色。接下来的3年,同学们也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一中的玫瑰“美咲”。

    这个称号就这样慢慢流传开来了。

    ☆、零玖

    有很多人都觉得,高一1班的“美咲”是个怪人。

    比如,常常搞错同学们的名字,耳朵也好像不太好使,别人叫她,有时好似完全听不见,有时又一个人莫名漾起意味深长的笑容,还时常一副神游太虚的模样。

    但她长相美丽,性格温和,犯迷糊时,看着那双眨巴眨巴的懵懂大眼睛,心底的怜爱之情便油然而生。

    短发兔非常非常喜欢,也愿意接近她。

    一开始,她只敢偷偷尾随少女,观察她。

    少女步态轻盈,时常一个不注意就跟丢了。

    直到有一天,弓真买了2支冰淇淋蛋筒,在阳光下笑着朝沮丧的女生招了招手,“要吗?”

    弓真脾气很好,脸上永远挂着温柔的浅笑,对任何人都十分友善,但没人知道她出神时心里在想什么。

    但短发兔不介意,因为光是被她这样温柔对待着,就已经足够她哭泣的了。

    兔子又问友人:“……要怎样才能解脱呢?”

    弓真答:“活着大概不能。”

    她犹豫了一下,将手掌覆在友人的手背上,轻轻摩挲,无言的安慰。

    她做这个动作时,脸上的表情实则有些冷淡,而不动神色间彰显的风情,最是诱惑人心。

    “……我要是男生就好了。”短发兔微微涨红了脸庞小声说。

    “嗯?”

    弓真夹起最后一个煎饺,放进对面人的醋碟子里,“我吃饱了。今天回家吗?”

    “嗯,等下就回去。”

    少女们在明亮的晨曦中分道扬镳。

    弓真背着画筒和帆布包,搭上去往市区的3路公交车。

    *

    古韵斋藏在市中心文化街的一条小巷子里,收字画,也卖笔墨古董,店面不大,价格公道,坚/挺地屹立了五十多年,因而口碑不错。

    做道士的十多年里,弓真打坐念科不过尔尔,却习得一手秀逸灵动的簪花小楷。

    一尺两百元,一幅字最终卖了六百元。

    这置业的钱也不知道要攒到什么时候了。

    她正暗自惆怅,然后听见老板说:“对了,姑娘,上次那卷《维摩诘经》已经卖掉了,有位客人想请你再帮她写一卷,你愿意接吗?”

    弓真故意问老板:“她有说价格吗?太低我可不写。”

    老板一愣,笑道:“价格不会低的,肯定让你满意。”

    商量好之后,弓真便挎着小篮子,去挑画工笔用的颜料和工具。

    这家店里商品齐全,笔墨纸砚摆满了货架。

    墨香四溢,走道狭仄,客人不少,互相让路常会擦碰到,不时响起的“对不起”也是店内一景。

    她正低头,比较着2只狼毫笔的时候,身后有人突然出声:“左边那笔好。”

    少女扭头,撞进了一双略带忧郁的眼中。

    一身清爽的大男孩冲她微微一笑,“我常用那支,略有弹性,写小楷手感很好,耐用。”

    “……还记得我吗?”

    男生见她反应平淡,犹疑着说:“我们一起跳过华尔兹。”

    啊,是龙攸身边的那个人。

    他换了发型。

    那天他仪容整洁如绅士,而眼前的人刘海零碎蓬松,宽大的淡蓝色棒球服,牛仔裤腿随意挽起一截,像动漫里走出来的平易近人的阳光宅男。

    懒认脸的少女微微颔首,“好久不见。”

    冷清清的一双眸子,像是低温动物。

    男生双手插兜,望着她,笑。

    其实他们在这个店里偶遇过两次,但是每次,她都视若无睹,睁着一双空茫茫的大眼睛,毫无所觉地从他面前经过。

    “……柳元吗?”

    少女从记忆里搜到了他的名字。

    *

    高个子男生拎着一马甲袋的颜料和笔具,扎麻花辫的清丽少女亦步亦趋跟在他身后。

    撩起门帘,两人一前一后钻出了书画铺。

    巧遇熟人,又临近饭点,男生便开口邀请她,询问她的饮食口味。

    弓真想了一会儿,直接说想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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