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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欲的盛宴/百合花传奇 作者:含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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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奈小姐的身世
吵闹的自鸣钟惊醒了我,可能是因为昨晚没睡好的缘故,我觉得浑身酸痛。
“小姐,早上好。”玛丽打开门,走了进来。我急忙盖好被子,只露出脸,皮笑不笑地看着她:“早上好。”
她麻利地扶起我,将我那件丝绸衬衣脱掉,然后弯下身,去脱我腿上的羊毛长袜。由于没有内裤,于是我就惯地将两腿紧紧地并住。
玛丽并不理会我这装模作样的羞涩,很快,另一双漂亮的袜子就已经套在我的腿上,饰满花纹的袜口被两条袜带轻轻挂在胯上,我站起来,还没来得及欣赏欣赏自己苗条的身姿,一件浅蓝色的丝绸内衣便从我肩头如流水般贴着肌肤淌了下来。
接下来是例行公式般的梳洗打扮,我看到梳妆镜中的我的眼睛红红的,眼圈也黑了不少。这个可怜的时代,女们除了脂粉香水外几乎没有任何护肤保养品,而且据我所知,这个时代的美容产品都含有铅粉和很多有害物质。看样子我以后只能自食其力diy了,用水果,牛和面粉也许会是个不错的主意。
就在我胡思乱想时,玛丽早已给我梳好头,并用薄粉将我的黑眼圈遮上。不到二十分钟,我便荣光焕发,变成一个致的洋娃娃。有人伺候真是好啊,我开始有点爱上这里了
小客厅里一个人也没有,连洛奈也不在。难道她是因为昨晚的事情羞于见我么
“欧叶妮小姐,洛奈小姐在花园中等您呢。”一个岁数跟我差不多大的女仆进门告诉我。
“知道了。”我回头看了一眼还在整理卧室的玛丽,便跟小女仆走了出去。
穿越已经三天了,自己甚至还没走出过城堡,所以我也很想出去看看,至于见到洛奈时会不会觉得尴尬,那就见到时再说吧,我就是这么一个走一步算一步的人。
弯弯曲曲的楼梯仿佛走不到头,穿过一间有一间华丽而奢靡的房间,我终于下到了城堡的玄关门厅。它的面积很大,从宽宽的主楼梯向下望去。
“天这里简直是一个军械库”我不禁惊讶道。
只见墙上密密麻麻挂满了长矛,画戟,砍刀;数具钢质铠甲立在墙边,空洞的面甲中逸出鬼魅之气;令人胆寒的各式刀剑或交叉,或并列或剑锋相对围成一圈;门楣上全是战斧,墙板上都是铁锤,我走过时不得不小心地看着它们,生怕那件武器因为挂件不劳或震动而掉下。
这个大厅充满肃杀之气,一看就是个尚武的贵族的居所,跟楼上华贵而略带女化的装饰截然不同,看到这里,我开始对城堡的主人越来越感兴趣。不过,一想到昨晚,又就觉得脸颊热热的。
我快步走过大厅,仿佛躲避着幽灵的注视,直至手中触到冰冷的门环。用力拉开,门外的艳阳一扫霾。
我第一次走出了梅恩城堡的大门。
初夏的阳光暖融融,懒洋洋,使人们忘却了酷夏的曝晒和寒冬的冷寂。门外一片葱绿,大理石台阶两侧尽是高大的梧桐树,宽大肥厚的叶片将阳光中最后一缕焦躁滤掉,只剩下一片片疏影绰绰的慵懒。
我伫立阶上,放眼望去,白雪皑皑的阿尔卑斯逶迤蜿蜒于地平线上;稍近,一座座草帽似的小山丘遍布城堡四周,其间点缀着一片片生机勃勃的橄榄地和葡萄园。
抬头看着那天边舒卷无状的云,我的心中感到无比暇逸,将穿越的孤独和恐惧暂时抛到了九霄云外。
“小姐,洛奈小姐催您过去呢。”一声清脆而略显甜蜜的声音将我从遐想中召回。
是菲利普。我看到那个小男仆恭敬地站在阶下,低着头,长长睫毛的影子映在他白中透粉的脸蛋上。
“哦,好的。”
“洛奈小姐怕您忘了去花园怎么走,派我来领您去。”
我好奇地看着他,问道。“你不跟侯爵去打猎吗”
“老爷不让我去,让我留下伺候小姐。他说小姐身体不太好,需要人照顾着。”菲利普谦恭地回道。
“父亲”真是一个细心体贴的男人,我心里一边想,一边步下台阶,跟随他走向城堡花园。
就在离城堡十几米的地方有一条小河,估计是过去护城河的遗存,只是如今何种开满了睡莲,三三两两的天鹅曲颈展羽倘佯嬉戏于清波之上。我边跟着菲利普边欣赏着河畔的美景。沿着河拐了一小圈,也就是在城堡的右侧,一片绿荫掩映,从中不时荡出阵阵花香,我知道,这里就是花园了。
“到了。”小男仆在一个爬满红白两色玫瑰的门前停了下来。
我点了下头,独自走了进去。
花园小巧而雅致,长绿的灌木修剪得异常整齐,小径铺满鹅卵石,矮矮的篱笆将花圃分割成一块块,分别栽种着玫瑰,郁金香,百合,还有好多我叫不出名字的花花草草。
由于刚浇过花,裙边早被打湿,但我仍小心翼翼提起裙摆,慢慢走过。怕跟玛丽一样摔上一跤,于这片姹紫嫣红中将自己的裙底春光乍泄无遗,要是被洛奈或其他人看到那可真是羞死了。
“欧叶妮”我听到了洛奈的声音。
不远处的假山上一座小巧别致的白色亭子,洛奈就站在那里,向我挥着手。我急忙穿过一个紫藤架,向那边踱去。藤萝紫色的小花一串串悬在我头上,它们的香气就像颜色一样浓艳,沾染在我的肌肤上,久久不能退去。
“我都等半天了,你怎么才来”洛奈故作娇嗔,一柄碎花图案的小阳伞优雅地挑在她裸露着的肩上。
我气喘吁吁走到她身边,该死的衣勒得我喘不上气。
“我忘了怎么走了,多亏菲利普。”我在心里吐了吐舌头,其实我本就没有来过这里才是。
我俩对视着,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因为昨夜那件事情,突然觉得自己与洛奈无形中疏远了一些。
她没说什么,脸上依然是她招牌式的微笑,但那双褐色的大眼睛中却充满了戏谑与嘲弄。
“你昨天晚上为什么逃走了你难道不想加入进来享受一下吗”
我真没想到她会这样单刀直入,这一刻我觉得她很无耻,简直就是个荡妇
“侯爵是我的父亲我怎么能够像禽兽一样玩这种下流的游戏这是乱伦”我怒了。
“别生气,我的小女孩,你越来越像一个修女了。我来问你,你明白乱伦的真实含义吗”
我被她这么一问,顿时愣住了。洛奈看我无话可说,便像一个真正的教师一样滔滔不绝起来:
“乱伦,它的词源学意思是玷污血统也就是指出身高贵之人与下等人发生关系。在古代,贵族之间的行为,包括拥有一个直系祖先的人之间的行为都是允许,甚至鼓励的。
你所知道的那些伟大的神祗们确曾存在,他们其实都是各民族的祖先。古埃及的奥西里斯与伊西斯,希腊的宙斯与赫拉,北欧的奥丁与弗雷亚那个不是兄妹相婚旧约中的夏娃被称为亚当的骨中骨,中,不这明明预示夏娃乃是亚当的骨之意吗。
那些高贵的祖先和帝王们与姐妹子女相婚,得以将最纯粹的血统万世延续。你们布里萨家族早在9世纪就是普罗旺斯一带的豪族贵胄,你难道不以此为自豪不以用自己的身体去承接欧洲最古老最高贵的血为荣么”
我被她驳的哑口无言。
虽然现代人的道德观念告诉我,洛奈所说的都是谬论,但是,用现代人的观念去改变一个十八世纪的人,这样有必要吗与其在争论中自取其辱,还不如听听看,也许我可以了解一下那个时代人的所思所想。
洛奈是个乖巧之人,她见我不说话,知道火候已够,便话锋一转,问我是否有兴趣听她讲讲以前的经历。她说这些经历她以前从未向我讲过,希望我能从中进一步了解她。
我巴不得赶快摆脱刚才因争论而带来的尴尬,她现在既然给我台阶,我干吗不呢,便频频点头,表示很希望听她的故事。
洛奈见我颇有兴致,便开始了讲述。
原来她是巴黎人,父亲是个商人,母亲则是个很有名望的沙龙贵妇。但命运难测,她五岁时父亲破产潦倒,继而身患重病不久便撒手人寰,母亲一年后也忧郁而终。家中仅剩的一点财产被亲戚瓜分,那些人见她是个累赘,便将她送入女修道院。
年幼的洛奈在女修道院中被当作童仆使用,每天只能以面包和冷水充饥,白天要洗衣扫地喂浇花,晚上则成为那些变态修女泄欲的玩物。她跟我说,她的处女膜就时被一个又老又丑的修女用干枯的手指戳破,还有一些从未得到过男人滋润的老处女,竟让她像狗一样舔舐她们那早已干瘪的下体。一不留心,她还会尝到这些虐待狂皮鞭的滋味
就这样,她挨到了十五岁。
一个男人花钱买走了她,那是个凶残且自私的野兽。在那个男人家里,她受到比修道院更非人的待遇,但坚强的她活了过来,直到一个年轻的学者闯入了她的生活,俘获了她濒临枯萎得芳心。
那个年轻人叫弗朗索瓦,是巴黎大学的一名教授,他教会了她阅读,写作,将她代进崭新的人生。但好景不长,他俩的情事被多疑的丈夫发现。冲动的弗朗索瓦一不作二不休,将那个男人送入了地狱。就此,一对有情人抛弃了一切,逃出巴黎,准备开始甜蜜的新生活。
很快,被杀死的丈夫的亲属报了警,那些朝廷的鹰犬恶狠狠地扑向了逃往天涯海角的他们。年轻的弗朗索瓦被判处绞刑,而洛奈则被不法之徒偷偷赎出,卖给了马赛的妓院。
就在她陷入绝望的时候,布里萨侯爵将她救出了火海,侯爵很敬重她的学识,便聘请她为的家庭教师,那时欧叶妮13岁。
洛奈以一种近乎冷漠的口吻说完了自己的经历,就仿佛在述说着一个陌生人的故事。
我和她不同,随着她的讲述我深深陷入了哀愁。我同情她的遭遇,为她所受的不公正而愤恨,直到此时我才真正了解她,女人的同情心占了上风,如果可以,我真想紧紧抱住她,安慰她。
洛奈早已猜到我的内心所想,她伸出手拍拍我的肩膀:“我的小姑娘,很同情我吧不要这样。”她站起身,望着远山的,缓缓地说:“同情心是人类最大的弱点,它会使人软弱的。对世间一切苦难只有勇敢的面对,才会提升自己,才会幸福。”
我拉着她的手,想跟她一起冲出这用哀愁织出的回忆。我说:“那你爱上了我父亲了吗
”
“不,我今生今世只爱弗朗索瓦。”她看着我说道。
“那你为什么还要跟我父亲”
“我亲爱的傻姑娘,难道你会只因为没有爱上一个厨师就拒绝一顿美味的佳肴吗”
“这”
“爱情和欲望是两码事,我很敬爱侯爵,他是我的恩人,又是我的知音,我俩是很好的朋友,况且他又是那么英俊,那个女人见到会不动心呢
爱是成年人的游戏,没有必要以所谓的爱情为前提。真正的爱情如电光火石般一触即发,但也随之即逝。爱情以道德为纽带,用责任将双方紧紧锁住,但爱就不是这样,那怕双方是陌生的路人,只要能尽情投入,掌握良好的技巧便会得到最高级的快乐,而且不必考虑到你的伙伴是谁。
这是虚幻与真实的区别,但两者不相矛盾,各有各存在的理由,因此,我仍深深爱着弗朗索瓦,但这不会妨碍我享受生活获得爱的快乐。”
她可真前卫现代人最开放的观念也不过如此,我心里想。而且我确实很喜欢她这番话,以前,在我还是甄婕的时候,曾跟我上床的那几个男人,我也不敢说真正的喜欢过他们,跟他们而更多的只是逢场作戏,享受他们强健的体,享受他们给我带来的欲的快感,但我明白,我并没爱过他们中的任何一个。
“记住,我的朋友,真实的感受胜过一切,美与善只是真最恭顺的婢女。”洛奈的小巧迷人的嘴吐出成串的哲言,仿佛轻盈的蝴蝶,穿梭于多彩的花丛中。
我俩边聊边享受着,夏日的温暖,园圃的清香和花草的艳色
林中狩猎
三四天过去了,除了一些生活中的琐事,几乎在没有什么值得费笔墨去讲述的大事。
我默默努力着把自己塑造成为一个标准的十八世纪的淑女,为了适应这种古代生活,我不得不改掉了许多老习惯,也努力去忘记一些现代的生活方式,比如晚睡晚起,上网,逛街我不知道自己能否再回到现代,现在唯一能做的只是把自己变成真正的欧叶妮。
命运是残酷的,但也极其公平,依我的格,才华及心智,只要能顺应这个时代,我确信必定能使自己找到一个理想的人生位置。
换一种心态好好想想,现在衣来伸手饭来张嘴的生活其实也很好。回想起初到这里的恐惧和紧张,自己都觉得好笑。现代的女孩们哪一个不是费劲脑筋把自己或批发或零售给所谓的成功男士,她们梦寐以求的不就是我现在的生活吗,我还有什么好不满足的呢
当我的好奇心渐渐得到满足时,下面的生活就像钟摆,从一点走到另一点,永远顺着一种轨迹,机械得令人发疯。还好,有洛奈小姐天天的陪伴,让我开心不少。而我和她的关系也越来越融洽,按她所说,我俩的关系简直比我受伤前更亲密了,当然,是不是因为我比欧叶妮更外向,更热情的原因,这我就不得而知了。
此刻唯一令我感到困惑和不安的就只是“父亲”布里萨侯爵了。他仍旧早出晚归,只能在晚餐时见到他。他跟我的关系很有分寸,最多也只是在餐桌上说一些双关语,在别人被逗得开怀大笑时,我却丈二和尚不着脑门,有时直到洛奈告诉我,我才明白。而那一下子涨红的脸,我只能拿酒量少当托辞了。
以一个女人看待男人的眼光来说,侯爵很迷人,但绝不轻易表露自己的想法。当然,除了那晚。
可我到现在也想不通,那次是想跟我做爱,还是只是想试探我。难道他已对我产生了怀疑我无法知道答案。
一天的晚宴上,侯爵颇有兴致地向我和洛奈谈起今天的狩猎。他说已经发现了那头该死的野猪的踪迹 ,并相信很快就能将其捕获。
我在一旁静静地听着,洛奈则不时上一句,侯爵的口才很好,叙述时逻辑很强,还不时冒出几句拉丁文,可看出他读过很多的书后来,据我所知,当时的法国贵族相当一部分都是文盲,读书是神职人员和下人们的工作,老爷们连写信都是靠口述。甚至有一些贵族作家,出书都不署名,怕玷污了自己的贵族身份。他边说边嚼上一口烤得金黄的,喝上一口陈年的佳酿。我发现,他每次在开口讲话前,必定用餐巾擦拭下嘴角。他的酒量也极好,但很节制,我从未见他醉过。
我的思绪随着他妙趣横生的讲述飞出了城堡,在田野与山间神游。外面对我的诱惑太大了,我真想出去好好欣赏一下那些我从未见过的山,从未见过的树,从未见过的水;而不是躲在城堡中,在心里将它们那活泼泼的生命幻化成为一个个有颜色的影子。在现代,我一直梦想着来一个欧洲n日游,现在既然免费来了法国,不出去游玩一番太浪费了。
“父亲,我也想跟你出去打猎。”想也没想,我脱口而出。
侯爵停了下来,将杯中的剩酒以一饮而尽:“好啊欧叶妮,也该带你出去一下了,总这么呆着,对你的康复也很不利。”
我没想到他答应的是那么干脆,还以为因为欧叶妮的上次意外,他从此会把我当作洋娃娃一辈子锁在城堡里。
洛奈很支持我这个想法,只是劝我一定要小心,别和上次一样,让大家担惊受怕。
晚餐在一段拉摩的羽管建琴的旋律伴奏下结束了。
我在玛丽的陪伴下回到了闺房,至于侯爵他们晚上还有什么特殊的游戏,我便不得而知了。
第二天,天还没亮,玛丽便把我叫了起来。
就像每天一样,我开始了梳洗,方便,打扮。只是由于今天要去打猎,所以穿的衣服与以往有很大的不同:一条厚厚的,裆部有绵垫的内裤第一次套在了我的身上,玛丽说这是女士们骑马的专用内裤。
由于当时女人大多是侧鞍骑马,所以我并没有穿皮制马裤,取而代之的是一条白色的长裙,裙子很肥大,没有裙撑,是由很结实的布料制成。
脚上踏了一双小巧的短腰牛皮马靴,左脚上还按了一副漂亮的踢马刺。
上身在紧身衣外穿了一件上等质料的衬衫,袖口和领口缀有宽宽的蕾丝花边;最外边套着墨绿色塔夫绸的猎装,袖口和领口绣满金色的饰边,正好跟那些露出的白色蕾丝相映益彰。
最后,玛丽给我打上了一条丝制领带,并在上面扣上了一枚金色镶宝石的领扣。最后,玛丽给我扣上了顶奢华的装饰着鸵鸟羽毛的三角帽。
我站在镜子前端详了好一会,尽情欣赏着我这身戎装,直到窗外传来一声悠长的猎号声。
我跑到窗边。看到仆人们早已准备好了,几匹马打着响鼻,猎犬乱吠不止,几个男仆分别往马鞍旁的口袋中装入酒,面包和各种食物。
我想,这次看样子不光是狩猎,还是一次快乐的野营。
玛丽已将一切收拾妥当,催促我下楼。早餐已在床上用完,我便一阵风般跑出了卧室。
大门外,侯爵和仆人们在一起边聊边准备马具和枪械,他穿的仍旧是那身蓝色的猎装,这使我回忆起第一次见到他时的情景。
我放慢脚步,轻轻走下了台阶。他正在弯腰检查马肚带和马镫,显然没注意到我。我边向他走去,边仔细打量着他:
他背向我,紧实狭窄的臀部在马裤的包裹下,每块筋和沟壑都清晰地印入我的脑中。他修长的腿上套着一双高腰过膝的马靴,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黑色皮革特有的光泽。我不知道为什么,黑色的皮革对我有一种特殊的诱惑,那上面柔和迷离的光晕几乎可以将我体内最深处的火焰点燃。
“欧叶妮,你终于来了。”侯爵转过身,看到了我。
他将一柄漂亮的猎枪入马鞍边的袋中,然后向我走来。
“早安,父亲。”我屈身行礼,我到现在对“父亲”这个词仍感到一丝掺杂着惋惜的尴尬,于是,我暗暗决定,从今以后在心里只叫他侯爵。
“你今天真漂亮。”他抬起我的手,轻吻了一下。他和太阳一起露出了迷人而坦率的笑容。
我的双颊泛起一般女孩在听到父亲的赞美后决不会出现的红晕。
寒暄了几句后,我们要出发了。第一件让我懊恼不已的事就是侯爵竟不许我骑马,而给我找来一头傻呆呆的骡子,还说它是全领地最温顺的牲畜。我看着这头灰不溜秋,只知道低头啃草的骡子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侯爵说这是为了我好,他可不能再允许我被马掀下马背了。
我明白他是为我好,只是,这套光鲜的衣服配那头骡子真是太可惜了。
一个叫哈斯的男仆将我托上了“马”鞍,侧鞍真是讨厌,我只能左腿认上蹬,右腿半盘在身前的一个凹槽中。也就是这头温顺至极的骡子,要是一匹高头大马,我真是无法控制,估计连坐都坐不稳。
不过,侯爵不让我跨鞍骑真正的马,其真正的原因我早已猜出了十之八九。我想,他这个疼爱女儿的好父亲,是怕我的处女之身在颠簸的马背上失去吧。他真是个怪人,一个嫉妒的父亲,一个恋女的变态大叔。
就在我胡思乱想之际,布里萨侯爵已经跨鞍上马,率先走出了索梅恩城堡。
哈斯给我牵着“马”,我的这个坐骑确实温顺得很,它的脚步相当稳,以至没走多远我便将刚才的懊恼抛开了。其实这也是哈斯的功劳,他是我们家的马倌,一个很憨厚的巴斯克西班牙和法国交界地的一个少数民族人,他边走边快活地用浓重的西班牙口音跟我们聊着,不时说上几句俏皮话,惹得侯爵和我开怀大笑。
侯爵的领地上没有什么高耸的山峰,到处遍布着低矮的丘陵,河水顺着山谷流过,哗啦啦地向东方流去。
我们此时正顺着一条河谷走着,波光粼粼慌得我睁不开眼,连连压低帽檐。几只水鸟狎玩着波浪,岸边的芦苇在微风的抚弄下翩然起舞。
侯爵从鞍后的袋子中取出了一把鲁特琴,他手指滑过琴弦,吟唱出一首欢快但梢带忧愁的歌谣。
他的嗓音嘹亮而不失浑厚,歌声真挚感人,我虽听不太懂,但看到他入情的样子,也不由得感慨万分。
经过哈斯的翻译,我了解了这首西班牙民歌的大意:一个胆怯的女孩,不了解情人的殷切期盼之情,他的情人则不得不在窗下将真情向她展露
当太阳爬到半空时,我们到了一个小村庄。
七扭八歪的篱笆环绕在一栋栋碎石料砌成的屋子外边,几个形容枯槁的农妇目光呆滞地望着我们。
人群中只有一个老头向着侯爵喊道:“老爷好”他整个人成了个问号的形状,看得出这并非是在屈伸行礼,而是无情的劳作摧垮了他的身体。
几个一身褴褛的小孩跑了过来,在道旁跳着叫着。侯爵随手掏出几块糖丢给他们,而当这些孩子还不满足是,布里萨侯爵手中的马鞭便在他们头上挥舞起来。
我对眼前的一切感到十分惊讶,它打破了我田园诗般的遐想。我家领地上的农民并非安居乐业,从他们的外表就可看出,这些可怜的农民其实正在过着食不裹腹,朝不保夕的日子。
我幼稚地向侯爵询问了这一切,他冷酷的回答令我吃惊。
他说,他知道这些人的日子很不好过,但也决不想给农民们施以恩惠。他认为如果这些人要真的丰衣足食了,那肯定要得寸进尺,向贵族们索要更多的东西。百姓们只有处于半饥半饱,才会老老实实,贵族们才会有安全;这样,农民们既没有作乱的力气,而又会对贵族施以他们的小恩小惠感恩戴德。
我感到额上微微汗出。幸亏我是穿到贵族家小姐的身体里,要是掉到这些破衣烂衫的农民家,那可就惨了。同时,我也对侯爵对自己领地上的农民如此冷酷,有一种无法言喻的伤感。想到教科书中万恶的旧社会,我现在算是有直观感受了。
过去我经常小资式的多愁善感,现在看着这些可怜的人,也不得不感慨一回,但一想起洛奈曾说过的:贵族是不能有同情心的。因此,为了能彻底融合进权贵之家,我也得硬气心,咬咬牙,想想生死由命,富贵在天,那些倒霉的农民跟我有何干系
“这些懒鬼”侯爵说:“去年的租子还没交上来,一问他们,他们竟能找出各种理由,什么旱了涝了的,来堂塞我。真该都给他们吊在绞架上
欧叶妮,我真羡慕咱们的那些祖先啊几百年前,波旁家族还没捡到王冠时,法兰西可真是贵族的天堂;每个贵族都可以在其领地上自由地行使权利,真正掌握臣民的生杀大权”
他说完,轻蹇眉头,叹了口气,纤长的手指又滑过琴弦,一首忧伤怀旧的歌曲流淌出琴箱
经过那个破败的小村子,我们又走了约莫一小时,直到一座森林出现在我们面前。
侯爵从蹬上站起身,向密林深处望去。
男人们聚马到了一起,碰了下头。随后,侯爵的简短的命令下,五个男仆跃马向林中飞驰而去。那些早已急不可待的猎狗此时也被松开绳索,随着马儿消失在林中。
我后来才知道,他们早已在发现猎物的附近做好了记号,而今天就是准备展开一个包围圈进行围猎。先去的那几个人是驱赶猎物,我们剩下的人则在外围等待劫杀猎物。
侯爵从鞍旁的皮袋中擎出猎枪,哈斯和另一个叫约翰男仆也从马鞍下抽出猎矛。在留下两个断后的人后,我们四人开始小心翼翼地向林中走去。
里面的树木很密,繁茂的枝叶遮住了太阳,光线只能透过树叶的缝隙星星点点洒落下来。地上铺着一层厚厚的腐烂的叶子,树脂的清香和烂叶的腐臭混合在一起生成一股股奇怪的味道。林中地势还算平坦,没有太多的枯木断枝。哈斯告诉我,很少有人来到这里,除了一些好冒险的猎人和烧炭人除外。
侯爵走在最前面,他的黑色大氅一直盖到了马屁股上,宛若一个巨大的影漂浮在这死寂的林中。
哈斯和约翰保护着我走在后面,我的手紧紧握住鞍桥边的短刀,涔涔的汗浸湿了皮质手套的棉衬。
林子中除了不时传来一阵阵啄木鸟凿树的声音外,我唯一能听到的只有我越来越快的心跳声。
“呜呜呜”
从林子深处传来两长一短的猎号声,接着,一阵猎犬的狂吠声响彻林间。
“哈斯保护好小姐”侯爵头也不回,双脚扣蹬,他跨下的那匹黑色的骏马顺势一跃,窜出了很远。一团黑雾中,只能看到它口中喷出的白沫和那暴突的双睛。
随后,一声凄厉的嚎叫直穿进我的耳中。
我看到前方不远,从一棵巨大的橡树后冲出了一头野猪,它浑身是血,弯弯的獠牙上闪烁着鬼火般惨白的光。
侯爵早已将猎物瞄准,就在野猪扑向他的一瞬间,“砰”的一声枪响了,白色的烟雾混杂着浓烈的火药味顿时飘浮在空气中。然而,当烟雾散尽后,那个该死的畜牲竟不见了
“不好”我听见侯爵大叫了一声。就在这时,那头野猪竟从我们身边跑过。机敏的哈斯知道机会来了,说时迟那时快,“嗖”的一声,猎矛便结结实实地入了野猪的脊背。
但天公不作美,由于位置太偏了,哈斯的猎矛竟没刺中野猪的要害,我亲眼见到它拖着矛奔出几米后竟然掉过头向我这边冲来。
我当时就傻了。
这个畜牲自知无路可逃,便准备做困兽之斗,它把对生的留恋转化为对人的憎恨,欲在成为我们的桌上美味前,将大自然赋予它的强悍本充分展露。
哈斯和约翰在我的前方,此刻他们已看看到野猪向我袭来,但调转马头已经本来不及了。
我已经能够清楚地看到那畜牲火红的眼睛和口中的鲜血了,我知道,一切都完了,我唯一能做到的只是缓缓闭上眼睛等待死亡的降临;不过,谁又知道,这会不会是我重新回到现代时刻的降临呢
受伤后借宿农家
就在眼帘尚未遮住瞳孔时,一个巨大的影便从天而降,我眼前顿时一片黑暗。
我死了吗当然没有,野猪刺耳的尖叫和骏马的嘶鸣声又将我拉回了现实:原来侯爵和他的坐骑已经到了我和野猪中间。
马儿高抬双蹄猛踏下来,而侯爵早已利剑在手。那头狡猾的野猪自知敌不过烈马的铁蹄,便骤然停身向左猛转,在马儿的前蹄落下的瞬间,它竟然张开嘴猛啃过去。侯爵反应极快,就在野猪的利齿还差一点就要切到马儿的右蹄时,他左侧猛带缰绳。他的大黑马只靠后蹄支撑就躲开了野猪的袭击。
那负伤的畜牲还不甘心,不断向侯爵袭来。侯爵此时无法用猎枪,手中的剑由于离太近也无法奈何野猪。
后面的猎犬乱叫着,将野猪和侯爵包围起来,其中几只凶悍一些的已经开始从野猪后身偷袭。可那畜牲不知为什么就认准了侯爵,发狂地冲向侯爵。
哈斯也跳下马从后面赶了过来,他瞄准好,准备一举干掉野猪,但由它和侯爵纠缠在一起,所以无法开火。
我拼住了呼吸,大脑一片空白,眼睛直勾勾地看着这个骇人的场面。我的小骡子已经吓得跟我差不多了,毛烘烘的身体抖个不停。多亏忠于职守的约翰一直牢牢地牵住它,不然它早魂飞魄散地将我甩在地上,独自逃之夭夭了。
突然,不幸的一幕发生了:大黑马的一只后蹄被野猪咬住了,马儿痛苦的嘶鸣响彻森林,它身体猛然一斜,竟将侯爵抛了下鞍去
侯爵摔下的一瞬间,脚已从马镫子上脱了开来。他人一下子摔出了好远,野猪一看得到了机会,便撇开了马儿,向侯爵冲过来。好在反应敏捷的侯爵就算掉下马来仍剑不离手,在野猪扑向他的身体的当口,侯爵已经将利剑刺入了野猪的心脏,那畜牲一声没吭便倒了下去。
哈斯第一个跑向侯爵,将他从野猪的身体下拽了出来。向前的几个男仆也都到齐了,他们拽走了欲撕咬猎物的猎犬。约翰也跳下马。将我搀扶下来,我一落地,便奔向侯爵。
不知为什么,我急得眼泪都要掉出来了,一下子就冲到侯爵身边。他脸色苍白,发结早已不知道掉在哪里,金黄色的长发上四散开来,上面沾满了泥土和草叶。他的大腿内侧被野猪的獠牙撕开了一条长长的口子。殷红的血从马裤下面汩汩冒出,将白色的马裤染成红色。
出于现代人对急救和人体医学的一知半解,我估计他伤的是腿部的动脉,如果不及时止血,那侯爵就会因为大出血而死亡。
此时,哈斯正想挪动侯爵,让他躺的平整一些。而一旁的另一个男仆则掏出一团看起来不太干净的布,折成方块,想压在伤口上止血。我连忙拦住他,伸手将自己的领带扯下,先在他的腹股沟下方紧紧缠了一圈,接着又用小刀割下一大片衬裙,厚厚地裹在了侯爵的大腿上,试图阻止伤口继续流血。
侯爵的眼睛一直盯着我,注视着我的脸,和手里的每一个动作。他一声不吭,要不是额上不停渗出的汗水和越来越苍白的脸色,我几乎要以为他没有任何疼痛的感觉。
很快,我完成了包扎,满头是汗地望着他。
“这样应该就可以了。”我自言自语地说,伸手探向侯爵的额头,想查看一下他的体温状况。
他一手支撑着地,一手从上衣的口袋中掏出手帕,颤颤悠悠地将我额头的汗拭干。
我看着他,一瞬间泪水竟汪在眼眶里,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但他却刻意逃避了我的目光,不顾阵阵痛楚,有条不紊地指挥着仆人们把野猪捆好。
哈斯和约翰找来两很长但韧极好的木头,绑上结实的帆布做成一个简易担架。一个男仆依了侯爵的命令,拿来一瓶酒,用刀尖挑开瓶塞后递给侯爵,他一连灌了好几大口,脸上这才有了些许血色。
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伤者应不应该大量喝酒,不过外国电影里的男主角们似乎都是靠喝酒或在伤口上喷酒来止疼的。古代的医疗条件很落后,更何况还是在这荒郊野外希望酒可以麻痹他的神经,暂时缓解一下疼痛。
我望向侯爵,虽然身负重伤,但感觉他了结了心头一个大愿,所以兴致仍旧很高。他对救了我的事情只字未提,看到那头亲手干掉的野猪,脸上洋溢出孩子般的笑容,仿佛他并非为了救我而主动冲向那头狂暴的野兽的。
侯爵跟我说,要把野猪的头颅挂在城堡大厅上。可以看出,他对此次狩猎的成果颇为满意。
男人都是贪玩的孩子,无论哪个历史时期都一样,我无奈地摇了摇头,心里想。他们永远沉迷于让自己心跳加速的惊险游戏之中,从不将自身的安危和亲人的担忧放在心上。
说来奇怪,这次之后,我不自觉地将自己等同于了欧也妮,也开始把侯爵当作亲人;但不同的是,我对他产生的是一种无法言喻的超越亲情的情感。
很快,我们便收拾停当。侯爵躺在由并排的两匹马驮的担架上,我也骑上骡子,而那匹负了伤的大黑马则一瘸一拐地被约翰牵着,跟随在队伍后面。
走出森林时,日已西斜。
早已饥肠辘辘的我只能在骡子上草草吃点东西,本来准备好的野餐,也因为侯爵的意外负伤泡了汤。
一路上侯爵谈笑风生,不时地向我们说起起过去他参军时的种种冒险经历。我知道他的动脉没事,血也已经止住了,尽管如此,那么重的伤口也是很痛的,不停地说话。只不过是用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罢了,估计这也是他在战争中学会的方法吧。
没过多久,他开始不说话了。我以为他是累了,也就没太放在心上。
然而,一段不正常的沉默过后,我发现他额头开始冒出豆大的汗珠,脸色也愈发苍白了。我急忙到他身边,发现他额头烫得厉害。
就在刚出树林时,我们已经派了一个人先回去通知洛奈小姐。但由于侯爵的伤势,我们无法走得太快,在伤口的撕痛和灼热的体温的双重煎熬下,侯爵昏厥了。
他必须卧床休息,等烧退后才能赶路。因此,我跟哈斯商量了一下,决定在来时经过的小村子中留宿一晚。
我们走得很慢,一路上歇歇停停,直到月挂枝头方看到村子升起的袅袅炊烟。
接待我们的仍旧是那个“问号”老头。哈斯告诉我,他是本村的村长,我们今晚要在他家留宿。
一进院门,“问号”老头便跪在担架前,捧起侯爵的手不停地吻着,在一旁的我甚至听得到老头嘴里发出的“吧唧吧唧”亲吻声。侯爵皱着眉头,将手抽了回来。然后,老头开始向他的领主嘘寒问暖说个不停,直到侯爵的仆人拽着领子将他拖走,方才住口。
我看得出来他这些都是虚情假意的作戏,老头刚见到我们时,瞬间露出惊讶和恐惧的神情。当我们将一包包食物从马上抱下来时,他又偷偷地长出了一口气。我猜他开始是怕我们白吃白喝,当看到我们自带食物时,又放了心。
哈斯和约翰将侯爵抬进屋。
“问号”老头把一个看样子是他老婆的胖婆娘从里面的一间屋子中赶了出来,胖婆娘用围裙擦着由于日夜劳作而红肿的双手,口中不停地嘟囔着什么,一副极不情愿的样子。老头又开始骂骂咧咧,催促她去给灶里填些柴火。
接着,他又换了张面孔似的对我说:“小姐,只能让您屈尊住在我们这些乡下人的破屋子里了,您需要什么,尽情吩咐。”他边说,边不停撮弄着骨节大的双手,一双小而明亮的眼睛在我腰间不停地打着转悠。
“滚你这贪得无厌的老狗”哈斯突然出现在我身后,他挥舞着拳头,摆出了一副要揍老头的模样。老头眼中的光芒一下子暗了下来,如丧家之犬般溜了出去。
我不明白他对老头为何那样暴,但又不好多问,于是我只得转身回到屋子里去看望侯爵。
想不到哈斯不但是个好马倌,还是个很不错的厨师。没过多久,一锅香气扑鼻的野猪炖土豆便给我和侯爵端了上来。
我一直陪坐在侯爵身边。侯爵的体温仍然很高,不过他的身体一直都很强健,所以虽然不能起身,但看起来情况还不错。
香喷喷的饭菜一端上来,他灵敏的鼻子就将他从闭目养神中唤了出来。在美食面前,他浑然忘却了一切病痛,竟吃下了一小盆,还喝了一瓶香槟。我在旁边看着,不由得对他的胃口和恢复能力佩服得五体投地。
他对我说,一个战士是对抗伤痛最好的办法就是吃,古时的骑士贵族们在餐桌上得凶猛一点不亚于在战场上。可我总觉得,一个高烧的病人是不可能有胃口大吃大喝的,他其实是在拿食物当药,从军的经验告诉他,只有靠吃才能补充体力,战胜病痛。说句题外话,侯爵都三十多岁了,天大吃大喝,可体型却保持的那么好,一点也没有中年男人的啤酒肚,真是不可思议。
酒足饭饱之后,侯爵趁着酒兴,给我讲述起布里萨家族历代祖先的故事来。
布里萨是个战士辈出的家族,祖先们光荣的业绩在子孙后代中辈辈传颂,为家族争得无上荣耀,跻身于先贤前辈之列,成为每个布里萨男儿终身的梦想。
侯爵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古老的故事,他的思绪回到充满了浪漫与冒险的时代。也许,就在同一轮月下,布里萨的男儿们在用铁与血捍卫着家族的荣誉;布里萨的女人们在轻抚着琴弦,思念着在远方征战的心上人
我侧坐在侯爵的床边,静静听着,直到他慷慨的讲述化为喃喃的呓语,带着对祖先的回忆遁入梦乡。
月华如练,轻柔地流进屋中,洒满铺着灯芯草的地上。月光照在侯爵清瘦的面庞上,本已略失血色的脸显得更加苍白。他睡时眉头紧锁,金色的眉毛在深凹的眼眶上投下淡淡的影,直挺的鼻子有节奏地呼吸着初夏的芬芳,薄薄的嘴唇品味着梦境的甜蜜。
一瞬间我有些迷茫,怀疑自己是不是有些爱上了他了
为什么不呢他风流浪漫,也强悍狡诈;他是一个领主,却也可以露出孩子般清朗的笑容;他可以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而不择手段,把世俗和道德踏在脚下;他有着贵族的一切特点,优雅,高傲,无情,荡,它们的组合奇妙而又让人畏惧,也使人着迷。从他身上,我看到了一个“文明社会”早已绝迹的真正男人的模样,那种混杂着高雅的野蛮,使我不能自拔。
此刻,我有些明白了夏娃为什么偷吃禁果,在这样一个具有黑夜般魅力的男人面前,哪个女人能抵御住他的诱惑呢
想到此处,我不能自己,轻俯下身将自己的嘴唇贴到了侯爵的唇上。只是轻轻地一吻,我在心里对自己说,他不会觉察的,他不会
也不知过了多久,在半梦半醒之间,我模模糊糊地感到有人在抚弄着我的头发。
睁开眼,我发觉自己竟和侯爵躺在一张床上,我的头紧靠在他的口,左手搭在他的身上,嘴唇甚至还贴在他浅棕色的毛发上。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自己竟然就这样搂着侯爵睡了一夜
我睁大双眼,脑子飞快地运转,努力回忆我俩昨晚是否还发生过什么不该发生的事。晚餐我滴酒未沾,侯爵的高烧也一直未退,现在的脸色,只比昨晚好一点点。因此,所谓“不该发生的事”,最多也就是我那轻轻一吻和他在半睡半醒间对我不失温存地爱抚罢了。
侯爵像把玩着美的瓷器一样,抚着我的头和我飘上绯红的脸颊。
“早上好,我的宝贝。”他左臂拢着我的肩头,整个身体向左倾着,空出的右手在我脸上轻轻一捏。
“早,早上好,父亲。”我满脸通红,挣扎着从他怀中坐起来。醒来后发现自己和父亲相拥而眠,可不是什么没所谓的事情,哪怕这是在古代的法国。
“你的记忆快恢复了,我的小欧叶妮很快就要回来了。”侯爵慢条斯理地欣赏着我的窘迫,表情戏谑地说道。
一开始我还不太明白这句话的含义,但将昨晚我情不自禁的举动和那天那个暧昧奇怪的梦联系起来一想,我心中也悟出个十之八九。
“看样子您的已经退烧了。”我用手在侯爵的头上了,试图转移话题。“我去打洗脸水。”
说完,我几乎是跑着从他身边逃离开。边跑我边骂自己,为什么一到关键时刻,虚伪的道德总是窜出来阻拦这手到擒来的幸福呢
外边,“问号”老头和老伴早就起来了,他们忙着给我们的马匹喂草料。
几个小孩在院中打打闹闹,其中一个四五岁大的小女孩突然摔了一跤,跌在泥泞的地上满脸是泥。别的孩子拍手大笑,女孩则坐在地上号啕大哭。
傍边的大人们忙着手中的活,本无暇去关心这个可怜的小姑娘。我急忙跑了过去,也不管裙边是否沾满了污泥,一把就将小女孩抱了起来。
看到我出手,老头的老伴这才赶忙走过来照看小女孩。
我将小女孩交给了她,一问才知道,原来这些孩子都是他们老两口的孙子孙女,他们的父亲上了战场,母亲为了养活他们去了城里做工,原本三代同堂的家里,现在只剩下两个老人和一大群孩子守着几亩薄田过活。
实在是太可怜了,我不禁在心里叹道。于是我不加思索地从猎装上衣的口袋掏出钱包,拿出一个金币塞到了小姑娘沾满污泥的小手中。
“还不快去谢谢小姐”老头不知何时出现在了我们身边,用尖利的嗓音向他的孙子孙女喊道。
小姑娘向我露出了星星眼,其余几个孩子也从四面八方向我扑了过来,他们先是行礼,然后亲昵地抱我,搂我,亲我,谢个不停。我真有些飘飘然,这算是穿越到这里后,自己做的第一件善事吧虽然不能和传播女权主义思想,救死扶伤的其他人相比,但也足够使我陷入帮困扶贫后的自我满足之中了。
一小时后,大家都上了马,几声清脆的鞭子响后,我们一行人便跟“问号”老头一家人告了别。
侯爵躺在从老头家中征用的唯一一辆马车上,身下铺着厚厚的稻草。藏蓝天鹅绒的斗篷成了他的铺盖。他的气色明显好了很多,除了脸色因失血还有些苍白之外,说话举止等已基本看不出有大碍。
路上,侯爵问我那些小孩子为何一直在我身前身后,只与我最亲近。我微微一笑,就将刚才的事给他讲了一遍,心中多少也希望他那高高在上的贵族观念在听后有些转变,以后会多关心一下那些可怜的农民。
谁料,他听后居然大笑不止。
我不解地看着他,心想就算我是妇人之仁,也不至于笑成这样吧笑了一会,他又好笑又好气地望着我,说让我再好好看看自己的钱包。当我发觉我口袋中那装着金路易的钱包不翼而飞时,大脑顿时一片空白。给完小女孩钱,我明明放回原位了啊,这才多久,怎会没有了
我望向侯爵,他的脸上露出戏谑的神情,笑而不语。
莫非是他们偷走的一个还不够,他们连我的钱包都不放过我是彻底没脾气了,原来好人在这里不是随便可以当的。意识到这点,之前的成就感顿时荡然无存,我像个泄了气的皮球,垂着头坐在小骡子上,不好意思再看侯爵。
侯爵却边笑边说:“你看我早就说过,那些可恶的家伙都应该被绞死,哈哈哈”
说罢,他再次笑了出来,爽朗的笑声响彻山间,几只宿于枝头的飞鸟被惊起,扑拉着翅旁飞向远dd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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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奈小姐的身世
吵闹的自鸣钟惊醒了我,可能是因为昨晚没睡好的缘故,我觉得浑身酸痛。
“小姐,早上好。”玛丽打开门,走了进来。我急忙盖好被子,只露出脸,皮笑不笑地看着她:“早上好。”
她麻利地扶起我,将我那件丝绸衬衣脱掉,然后弯下身,去脱我腿上的羊毛长袜。由于没有内裤,于是我就惯地将两腿紧紧地并住。
玛丽并不理会我这装模作样的羞涩,很快,另一双漂亮的袜子就已经套在我的腿上,饰满花纹的袜口被两条袜带轻轻挂在胯上,我站起来,还没来得及欣赏欣赏自己苗条的身姿,一件浅蓝色的丝绸内衣便从我肩头如流水般贴着肌肤淌了下来。
接下来是例行公式般的梳洗打扮,我看到梳妆镜中的我的眼睛红红的,眼圈也黑了不少。这个可怜的时代,女们除了脂粉香水外几乎没有任何护肤保养品,而且据我所知,这个时代的美容产品都含有铅粉和很多有害物质。看样子我以后只能自食其力diy了,用水果,牛和面粉也许会是个不错的主意。
就在我胡思乱想时,玛丽早已给我梳好头,并用薄粉将我的黑眼圈遮上。不到二十分钟,我便荣光焕发,变成一个致的洋娃娃。有人伺候真是好啊,我开始有点爱上这里了
小客厅里一个人也没有,连洛奈也不在。难道她是因为昨晚的事情羞于见我么
“欧叶妮小姐,洛奈小姐在花园中等您呢。”一个岁数跟我差不多大的女仆进门告诉我。
“知道了。”我回头看了一眼还在整理卧室的玛丽,便跟小女仆走了出去。
穿越已经三天了,自己甚至还没走出过城堡,所以我也很想出去看看,至于见到洛奈时会不会觉得尴尬,那就见到时再说吧,我就是这么一个走一步算一步的人。
弯弯曲曲的楼梯仿佛走不到头,穿过一间有一间华丽而奢靡的房间,我终于下到了城堡的玄关门厅。它的面积很大,从宽宽的主楼梯向下望去。
“天这里简直是一个军械库”我不禁惊讶道。
只见墙上密密麻麻挂满了长矛,画戟,砍刀;数具钢质铠甲立在墙边,空洞的面甲中逸出鬼魅之气;令人胆寒的各式刀剑或交叉,或并列或剑锋相对围成一圈;门楣上全是战斧,墙板上都是铁锤,我走过时不得不小心地看着它们,生怕那件武器因为挂件不劳或震动而掉下。
这个大厅充满肃杀之气,一看就是个尚武的贵族的居所,跟楼上华贵而略带女化的装饰截然不同,看到这里,我开始对城堡的主人越来越感兴趣。不过,一想到昨晚,又就觉得脸颊热热的。
我快步走过大厅,仿佛躲避着幽灵的注视,直至手中触到冰冷的门环。用力拉开,门外的艳阳一扫霾。
我第一次走出了梅恩城堡的大门。
初夏的阳光暖融融,懒洋洋,使人们忘却了酷夏的曝晒和寒冬的冷寂。门外一片葱绿,大理石台阶两侧尽是高大的梧桐树,宽大肥厚的叶片将阳光中最后一缕焦躁滤掉,只剩下一片片疏影绰绰的慵懒。
我伫立阶上,放眼望去,白雪皑皑的阿尔卑斯逶迤蜿蜒于地平线上;稍近,一座座草帽似的小山丘遍布城堡四周,其间点缀着一片片生机勃勃的橄榄地和葡萄园。
抬头看着那天边舒卷无状的云,我的心中感到无比暇逸,将穿越的孤独和恐惧暂时抛到了九霄云外。
“小姐,洛奈小姐催您过去呢。”一声清脆而略显甜蜜的声音将我从遐想中召回。
是菲利普。我看到那个小男仆恭敬地站在阶下,低着头,长长睫毛的影子映在他白中透粉的脸蛋上。
“哦,好的。”
“洛奈小姐怕您忘了去花园怎么走,派我来领您去。”
我好奇地看着他,问道。“你不跟侯爵去打猎吗”
“老爷不让我去,让我留下伺候小姐。他说小姐身体不太好,需要人照顾着。”菲利普谦恭地回道。
“父亲”真是一个细心体贴的男人,我心里一边想,一边步下台阶,跟随他走向城堡花园。
就在离城堡十几米的地方有一条小河,估计是过去护城河的遗存,只是如今何种开满了睡莲,三三两两的天鹅曲颈展羽倘佯嬉戏于清波之上。我边跟着菲利普边欣赏着河畔的美景。沿着河拐了一小圈,也就是在城堡的右侧,一片绿荫掩映,从中不时荡出阵阵花香,我知道,这里就是花园了。
“到了。”小男仆在一个爬满红白两色玫瑰的门前停了下来。
我点了下头,独自走了进去。
花园小巧而雅致,长绿的灌木修剪得异常整齐,小径铺满鹅卵石,矮矮的篱笆将花圃分割成一块块,分别栽种着玫瑰,郁金香,百合,还有好多我叫不出名字的花花草草。
由于刚浇过花,裙边早被打湿,但我仍小心翼翼提起裙摆,慢慢走过。怕跟玛丽一样摔上一跤,于这片姹紫嫣红中将自己的裙底春光乍泄无遗,要是被洛奈或其他人看到那可真是羞死了。
“欧叶妮”我听到了洛奈的声音。
不远处的假山上一座小巧别致的白色亭子,洛奈就站在那里,向我挥着手。我急忙穿过一个紫藤架,向那边踱去。藤萝紫色的小花一串串悬在我头上,它们的香气就像颜色一样浓艳,沾染在我的肌肤上,久久不能退去。
“我都等半天了,你怎么才来”洛奈故作娇嗔,一柄碎花图案的小阳伞优雅地挑在她裸露着的肩上。
我气喘吁吁走到她身边,该死的衣勒得我喘不上气。
“我忘了怎么走了,多亏菲利普。”我在心里吐了吐舌头,其实我本就没有来过这里才是。
我俩对视着,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因为昨夜那件事情,突然觉得自己与洛奈无形中疏远了一些。
她没说什么,脸上依然是她招牌式的微笑,但那双褐色的大眼睛中却充满了戏谑与嘲弄。
“你昨天晚上为什么逃走了你难道不想加入进来享受一下吗”
我真没想到她会这样单刀直入,这一刻我觉得她很无耻,简直就是个荡妇
“侯爵是我的父亲我怎么能够像禽兽一样玩这种下流的游戏这是乱伦”我怒了。
“别生气,我的小女孩,你越来越像一个修女了。我来问你,你明白乱伦的真实含义吗”
我被她这么一问,顿时愣住了。洛奈看我无话可说,便像一个真正的教师一样滔滔不绝起来:
“乱伦,它的词源学意思是玷污血统也就是指出身高贵之人与下等人发生关系。在古代,贵族之间的行为,包括拥有一个直系祖先的人之间的行为都是允许,甚至鼓励的。
你所知道的那些伟大的神祗们确曾存在,他们其实都是各民族的祖先。古埃及的奥西里斯与伊西斯,希腊的宙斯与赫拉,北欧的奥丁与弗雷亚那个不是兄妹相婚旧约中的夏娃被称为亚当的骨中骨,中,不这明明预示夏娃乃是亚当的骨之意吗。
那些高贵的祖先和帝王们与姐妹子女相婚,得以将最纯粹的血统万世延续。你们布里萨家族早在9世纪就是普罗旺斯一带的豪族贵胄,你难道不以此为自豪不以用自己的身体去承接欧洲最古老最高贵的血为荣么”
我被她驳的哑口无言。
虽然现代人的道德观念告诉我,洛奈所说的都是谬论,但是,用现代人的观念去改变一个十八世纪的人,这样有必要吗与其在争论中自取其辱,还不如听听看,也许我可以了解一下那个时代人的所思所想。
洛奈是个乖巧之人,她见我不说话,知道火候已够,便话锋一转,问我是否有兴趣听她讲讲以前的经历。她说这些经历她以前从未向我讲过,希望我能从中进一步了解她。
我巴不得赶快摆脱刚才因争论而带来的尴尬,她现在既然给我台阶,我干吗不呢,便频频点头,表示很希望听她的故事。
洛奈见我颇有兴致,便开始了讲述。
原来她是巴黎人,父亲是个商人,母亲则是个很有名望的沙龙贵妇。但命运难测,她五岁时父亲破产潦倒,继而身患重病不久便撒手人寰,母亲一年后也忧郁而终。家中仅剩的一点财产被亲戚瓜分,那些人见她是个累赘,便将她送入女修道院。
年幼的洛奈在女修道院中被当作童仆使用,每天只能以面包和冷水充饥,白天要洗衣扫地喂浇花,晚上则成为那些变态修女泄欲的玩物。她跟我说,她的处女膜就时被一个又老又丑的修女用干枯的手指戳破,还有一些从未得到过男人滋润的老处女,竟让她像狗一样舔舐她们那早已干瘪的下体。一不留心,她还会尝到这些虐待狂皮鞭的滋味
就这样,她挨到了十五岁。
一个男人花钱买走了她,那是个凶残且自私的野兽。在那个男人家里,她受到比修道院更非人的待遇,但坚强的她活了过来,直到一个年轻的学者闯入了她的生活,俘获了她濒临枯萎得芳心。
那个年轻人叫弗朗索瓦,是巴黎大学的一名教授,他教会了她阅读,写作,将她代进崭新的人生。但好景不长,他俩的情事被多疑的丈夫发现。冲动的弗朗索瓦一不作二不休,将那个男人送入了地狱。就此,一对有情人抛弃了一切,逃出巴黎,准备开始甜蜜的新生活。
很快,被杀死的丈夫的亲属报了警,那些朝廷的鹰犬恶狠狠地扑向了逃往天涯海角的他们。年轻的弗朗索瓦被判处绞刑,而洛奈则被不法之徒偷偷赎出,卖给了马赛的妓院。
就在她陷入绝望的时候,布里萨侯爵将她救出了火海,侯爵很敬重她的学识,便聘请她为的家庭教师,那时欧叶妮13岁。
洛奈以一种近乎冷漠的口吻说完了自己的经历,就仿佛在述说着一个陌生人的故事。
我和她不同,随着她的讲述我深深陷入了哀愁。我同情她的遭遇,为她所受的不公正而愤恨,直到此时我才真正了解她,女人的同情心占了上风,如果可以,我真想紧紧抱住她,安慰她。
洛奈早已猜到我的内心所想,她伸出手拍拍我的肩膀:“我的小姑娘,很同情我吧不要这样。”她站起身,望着远山的,缓缓地说:“同情心是人类最大的弱点,它会使人软弱的。对世间一切苦难只有勇敢的面对,才会提升自己,才会幸福。”
我拉着她的手,想跟她一起冲出这用哀愁织出的回忆。我说:“那你爱上了我父亲了吗
”
“不,我今生今世只爱弗朗索瓦。”她看着我说道。
“那你为什么还要跟我父亲”
“我亲爱的傻姑娘,难道你会只因为没有爱上一个厨师就拒绝一顿美味的佳肴吗”
“这”
“爱情和欲望是两码事,我很敬爱侯爵,他是我的恩人,又是我的知音,我俩是很好的朋友,况且他又是那么英俊,那个女人见到会不动心呢
爱是成年人的游戏,没有必要以所谓的爱情为前提。真正的爱情如电光火石般一触即发,但也随之即逝。爱情以道德为纽带,用责任将双方紧紧锁住,但爱就不是这样,那怕双方是陌生的路人,只要能尽情投入,掌握良好的技巧便会得到最高级的快乐,而且不必考虑到你的伙伴是谁。
这是虚幻与真实的区别,但两者不相矛盾,各有各存在的理由,因此,我仍深深爱着弗朗索瓦,但这不会妨碍我享受生活获得爱的快乐。”
她可真前卫现代人最开放的观念也不过如此,我心里想。而且我确实很喜欢她这番话,以前,在我还是甄婕的时候,曾跟我上床的那几个男人,我也不敢说真正的喜欢过他们,跟他们而更多的只是逢场作戏,享受他们强健的体,享受他们给我带来的欲的快感,但我明白,我并没爱过他们中的任何一个。
“记住,我的朋友,真实的感受胜过一切,美与善只是真最恭顺的婢女。”洛奈的小巧迷人的嘴吐出成串的哲言,仿佛轻盈的蝴蝶,穿梭于多彩的花丛中。
我俩边聊边享受着,夏日的温暖,园圃的清香和花草的艳色
林中狩猎
三四天过去了,除了一些生活中的琐事,几乎在没有什么值得费笔墨去讲述的大事。
我默默努力着把自己塑造成为一个标准的十八世纪的淑女,为了适应这种古代生活,我不得不改掉了许多老习惯,也努力去忘记一些现代的生活方式,比如晚睡晚起,上网,逛街我不知道自己能否再回到现代,现在唯一能做的只是把自己变成真正的欧叶妮。
命运是残酷的,但也极其公平,依我的格,才华及心智,只要能顺应这个时代,我确信必定能使自己找到一个理想的人生位置。
换一种心态好好想想,现在衣来伸手饭来张嘴的生活其实也很好。回想起初到这里的恐惧和紧张,自己都觉得好笑。现代的女孩们哪一个不是费劲脑筋把自己或批发或零售给所谓的成功男士,她们梦寐以求的不就是我现在的生活吗,我还有什么好不满足的呢
当我的好奇心渐渐得到满足时,下面的生活就像钟摆,从一点走到另一点,永远顺着一种轨迹,机械得令人发疯。还好,有洛奈小姐天天的陪伴,让我开心不少。而我和她的关系也越来越融洽,按她所说,我俩的关系简直比我受伤前更亲密了,当然,是不是因为我比欧叶妮更外向,更热情的原因,这我就不得而知了。
此刻唯一令我感到困惑和不安的就只是“父亲”布里萨侯爵了。他仍旧早出晚归,只能在晚餐时见到他。他跟我的关系很有分寸,最多也只是在餐桌上说一些双关语,在别人被逗得开怀大笑时,我却丈二和尚不着脑门,有时直到洛奈告诉我,我才明白。而那一下子涨红的脸,我只能拿酒量少当托辞了。
以一个女人看待男人的眼光来说,侯爵很迷人,但绝不轻易表露自己的想法。当然,除了那晚。
可我到现在也想不通,那次是想跟我做爱,还是只是想试探我。难道他已对我产生了怀疑我无法知道答案。
一天的晚宴上,侯爵颇有兴致地向我和洛奈谈起今天的狩猎。他说已经发现了那头该死的野猪的踪迹 ,并相信很快就能将其捕获。
我在一旁静静地听着,洛奈则不时上一句,侯爵的口才很好,叙述时逻辑很强,还不时冒出几句拉丁文,可看出他读过很多的书后来,据我所知,当时的法国贵族相当一部分都是文盲,读书是神职人员和下人们的工作,老爷们连写信都是靠口述。甚至有一些贵族作家,出书都不署名,怕玷污了自己的贵族身份。他边说边嚼上一口烤得金黄的,喝上一口陈年的佳酿。我发现,他每次在开口讲话前,必定用餐巾擦拭下嘴角。他的酒量也极好,但很节制,我从未见他醉过。
我的思绪随着他妙趣横生的讲述飞出了城堡,在田野与山间神游。外面对我的诱惑太大了,我真想出去好好欣赏一下那些我从未见过的山,从未见过的树,从未见过的水;而不是躲在城堡中,在心里将它们那活泼泼的生命幻化成为一个个有颜色的影子。在现代,我一直梦想着来一个欧洲n日游,现在既然免费来了法国,不出去游玩一番太浪费了。
“父亲,我也想跟你出去打猎。”想也没想,我脱口而出。
侯爵停了下来,将杯中的剩酒以一饮而尽:“好啊欧叶妮,也该带你出去一下了,总这么呆着,对你的康复也很不利。”
我没想到他答应的是那么干脆,还以为因为欧叶妮的上次意外,他从此会把我当作洋娃娃一辈子锁在城堡里。
洛奈很支持我这个想法,只是劝我一定要小心,别和上次一样,让大家担惊受怕。
晚餐在一段拉摩的羽管建琴的旋律伴奏下结束了。
我在玛丽的陪伴下回到了闺房,至于侯爵他们晚上还有什么特殊的游戏,我便不得而知了。
第二天,天还没亮,玛丽便把我叫了起来。
就像每天一样,我开始了梳洗,方便,打扮。只是由于今天要去打猎,所以穿的衣服与以往有很大的不同:一条厚厚的,裆部有绵垫的内裤第一次套在了我的身上,玛丽说这是女士们骑马的专用内裤。
由于当时女人大多是侧鞍骑马,所以我并没有穿皮制马裤,取而代之的是一条白色的长裙,裙子很肥大,没有裙撑,是由很结实的布料制成。
脚上踏了一双小巧的短腰牛皮马靴,左脚上还按了一副漂亮的踢马刺。
上身在紧身衣外穿了一件上等质料的衬衫,袖口和领口缀有宽宽的蕾丝花边;最外边套着墨绿色塔夫绸的猎装,袖口和领口绣满金色的饰边,正好跟那些露出的白色蕾丝相映益彰。
最后,玛丽给我打上了一条丝制领带,并在上面扣上了一枚金色镶宝石的领扣。最后,玛丽给我扣上了顶奢华的装饰着鸵鸟羽毛的三角帽。
我站在镜子前端详了好一会,尽情欣赏着我这身戎装,直到窗外传来一声悠长的猎号声。
我跑到窗边。看到仆人们早已准备好了,几匹马打着响鼻,猎犬乱吠不止,几个男仆分别往马鞍旁的口袋中装入酒,面包和各种食物。
我想,这次看样子不光是狩猎,还是一次快乐的野营。
玛丽已将一切收拾妥当,催促我下楼。早餐已在床上用完,我便一阵风般跑出了卧室。
大门外,侯爵和仆人们在一起边聊边准备马具和枪械,他穿的仍旧是那身蓝色的猎装,这使我回忆起第一次见到他时的情景。
我放慢脚步,轻轻走下了台阶。他正在弯腰检查马肚带和马镫,显然没注意到我。我边向他走去,边仔细打量着他:
他背向我,紧实狭窄的臀部在马裤的包裹下,每块筋和沟壑都清晰地印入我的脑中。他修长的腿上套着一双高腰过膝的马靴,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黑色皮革特有的光泽。我不知道为什么,黑色的皮革对我有一种特殊的诱惑,那上面柔和迷离的光晕几乎可以将我体内最深处的火焰点燃。
“欧叶妮,你终于来了。”侯爵转过身,看到了我。
他将一柄漂亮的猎枪入马鞍边的袋中,然后向我走来。
“早安,父亲。”我屈身行礼,我到现在对“父亲”这个词仍感到一丝掺杂着惋惜的尴尬,于是,我暗暗决定,从今以后在心里只叫他侯爵。
“你今天真漂亮。”他抬起我的手,轻吻了一下。他和太阳一起露出了迷人而坦率的笑容。
我的双颊泛起一般女孩在听到父亲的赞美后决不会出现的红晕。
寒暄了几句后,我们要出发了。第一件让我懊恼不已的事就是侯爵竟不许我骑马,而给我找来一头傻呆呆的骡子,还说它是全领地最温顺的牲畜。我看着这头灰不溜秋,只知道低头啃草的骡子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侯爵说这是为了我好,他可不能再允许我被马掀下马背了。
我明白他是为我好,只是,这套光鲜的衣服配那头骡子真是太可惜了。
一个叫哈斯的男仆将我托上了“马”鞍,侧鞍真是讨厌,我只能左腿认上蹬,右腿半盘在身前的一个凹槽中。也就是这头温顺至极的骡子,要是一匹高头大马,我真是无法控制,估计连坐都坐不稳。
不过,侯爵不让我跨鞍骑真正的马,其真正的原因我早已猜出了十之八九。我想,他这个疼爱女儿的好父亲,是怕我的处女之身在颠簸的马背上失去吧。他真是个怪人,一个嫉妒的父亲,一个恋女的变态大叔。
就在我胡思乱想之际,布里萨侯爵已经跨鞍上马,率先走出了索梅恩城堡。
哈斯给我牵着“马”,我的这个坐骑确实温顺得很,它的脚步相当稳,以至没走多远我便将刚才的懊恼抛开了。其实这也是哈斯的功劳,他是我们家的马倌,一个很憨厚的巴斯克西班牙和法国交界地的一个少数民族人,他边走边快活地用浓重的西班牙口音跟我们聊着,不时说上几句俏皮话,惹得侯爵和我开怀大笑。
侯爵的领地上没有什么高耸的山峰,到处遍布着低矮的丘陵,河水顺着山谷流过,哗啦啦地向东方流去。
我们此时正顺着一条河谷走着,波光粼粼慌得我睁不开眼,连连压低帽檐。几只水鸟狎玩着波浪,岸边的芦苇在微风的抚弄下翩然起舞。
侯爵从鞍后的袋子中取出了一把鲁特琴,他手指滑过琴弦,吟唱出一首欢快但梢带忧愁的歌谣。
他的嗓音嘹亮而不失浑厚,歌声真挚感人,我虽听不太懂,但看到他入情的样子,也不由得感慨万分。
经过哈斯的翻译,我了解了这首西班牙民歌的大意:一个胆怯的女孩,不了解情人的殷切期盼之情,他的情人则不得不在窗下将真情向她展露
当太阳爬到半空时,我们到了一个小村庄。
七扭八歪的篱笆环绕在一栋栋碎石料砌成的屋子外边,几个形容枯槁的农妇目光呆滞地望着我们。
人群中只有一个老头向着侯爵喊道:“老爷好”他整个人成了个问号的形状,看得出这并非是在屈伸行礼,而是无情的劳作摧垮了他的身体。
几个一身褴褛的小孩跑了过来,在道旁跳着叫着。侯爵随手掏出几块糖丢给他们,而当这些孩子还不满足是,布里萨侯爵手中的马鞭便在他们头上挥舞起来。
我对眼前的一切感到十分惊讶,它打破了我田园诗般的遐想。我家领地上的农民并非安居乐业,从他们的外表就可看出,这些可怜的农民其实正在过着食不裹腹,朝不保夕的日子。
我幼稚地向侯爵询问了这一切,他冷酷的回答令我吃惊。
他说,他知道这些人的日子很不好过,但也决不想给农民们施以恩惠。他认为如果这些人要真的丰衣足食了,那肯定要得寸进尺,向贵族们索要更多的东西。百姓们只有处于半饥半饱,才会老老实实,贵族们才会有安全;这样,农民们既没有作乱的力气,而又会对贵族施以他们的小恩小惠感恩戴德。
我感到额上微微汗出。幸亏我是穿到贵族家小姐的身体里,要是掉到这些破衣烂衫的农民家,那可就惨了。同时,我也对侯爵对自己领地上的农民如此冷酷,有一种无法言喻的伤感。想到教科书中万恶的旧社会,我现在算是有直观感受了。
过去我经常小资式的多愁善感,现在看着这些可怜的人,也不得不感慨一回,但一想起洛奈曾说过的:贵族是不能有同情心的。因此,为了能彻底融合进权贵之家,我也得硬气心,咬咬牙,想想生死由命,富贵在天,那些倒霉的农民跟我有何干系
“这些懒鬼”侯爵说:“去年的租子还没交上来,一问他们,他们竟能找出各种理由,什么旱了涝了的,来堂塞我。真该都给他们吊在绞架上
欧叶妮,我真羡慕咱们的那些祖先啊几百年前,波旁家族还没捡到王冠时,法兰西可真是贵族的天堂;每个贵族都可以在其领地上自由地行使权利,真正掌握臣民的生杀大权”
他说完,轻蹇眉头,叹了口气,纤长的手指又滑过琴弦,一首忧伤怀旧的歌曲流淌出琴箱
经过那个破败的小村子,我们又走了约莫一小时,直到一座森林出现在我们面前。
侯爵从蹬上站起身,向密林深处望去。
男人们聚马到了一起,碰了下头。随后,侯爵的简短的命令下,五个男仆跃马向林中飞驰而去。那些早已急不可待的猎狗此时也被松开绳索,随着马儿消失在林中。
我后来才知道,他们早已在发现猎物的附近做好了记号,而今天就是准备展开一个包围圈进行围猎。先去的那几个人是驱赶猎物,我们剩下的人则在外围等待劫杀猎物。
侯爵从鞍旁的皮袋中擎出猎枪,哈斯和另一个叫约翰男仆也从马鞍下抽出猎矛。在留下两个断后的人后,我们四人开始小心翼翼地向林中走去。
里面的树木很密,繁茂的枝叶遮住了太阳,光线只能透过树叶的缝隙星星点点洒落下来。地上铺着一层厚厚的腐烂的叶子,树脂的清香和烂叶的腐臭混合在一起生成一股股奇怪的味道。林中地势还算平坦,没有太多的枯木断枝。哈斯告诉我,很少有人来到这里,除了一些好冒险的猎人和烧炭人除外。
侯爵走在最前面,他的黑色大氅一直盖到了马屁股上,宛若一个巨大的影漂浮在这死寂的林中。
哈斯和约翰保护着我走在后面,我的手紧紧握住鞍桥边的短刀,涔涔的汗浸湿了皮质手套的棉衬。
林子中除了不时传来一阵阵啄木鸟凿树的声音外,我唯一能听到的只有我越来越快的心跳声。
“呜呜呜”
从林子深处传来两长一短的猎号声,接着,一阵猎犬的狂吠声响彻林间。
“哈斯保护好小姐”侯爵头也不回,双脚扣蹬,他跨下的那匹黑色的骏马顺势一跃,窜出了很远。一团黑雾中,只能看到它口中喷出的白沫和那暴突的双睛。
随后,一声凄厉的嚎叫直穿进我的耳中。
我看到前方不远,从一棵巨大的橡树后冲出了一头野猪,它浑身是血,弯弯的獠牙上闪烁着鬼火般惨白的光。
侯爵早已将猎物瞄准,就在野猪扑向他的一瞬间,“砰”的一声枪响了,白色的烟雾混杂着浓烈的火药味顿时飘浮在空气中。然而,当烟雾散尽后,那个该死的畜牲竟不见了
“不好”我听见侯爵大叫了一声。就在这时,那头野猪竟从我们身边跑过。机敏的哈斯知道机会来了,说时迟那时快,“嗖”的一声,猎矛便结结实实地入了野猪的脊背。
但天公不作美,由于位置太偏了,哈斯的猎矛竟没刺中野猪的要害,我亲眼见到它拖着矛奔出几米后竟然掉过头向我这边冲来。
我当时就傻了。
这个畜牲自知无路可逃,便准备做困兽之斗,它把对生的留恋转化为对人的憎恨,欲在成为我们的桌上美味前,将大自然赋予它的强悍本充分展露。
哈斯和约翰在我的前方,此刻他们已看看到野猪向我袭来,但调转马头已经本来不及了。
我已经能够清楚地看到那畜牲火红的眼睛和口中的鲜血了,我知道,一切都完了,我唯一能做到的只是缓缓闭上眼睛等待死亡的降临;不过,谁又知道,这会不会是我重新回到现代时刻的降临呢
受伤后借宿农家
就在眼帘尚未遮住瞳孔时,一个巨大的影便从天而降,我眼前顿时一片黑暗。
我死了吗当然没有,野猪刺耳的尖叫和骏马的嘶鸣声又将我拉回了现实:原来侯爵和他的坐骑已经到了我和野猪中间。
马儿高抬双蹄猛踏下来,而侯爵早已利剑在手。那头狡猾的野猪自知敌不过烈马的铁蹄,便骤然停身向左猛转,在马儿的前蹄落下的瞬间,它竟然张开嘴猛啃过去。侯爵反应极快,就在野猪的利齿还差一点就要切到马儿的右蹄时,他左侧猛带缰绳。他的大黑马只靠后蹄支撑就躲开了野猪的袭击。
那负伤的畜牲还不甘心,不断向侯爵袭来。侯爵此时无法用猎枪,手中的剑由于离太近也无法奈何野猪。
后面的猎犬乱叫着,将野猪和侯爵包围起来,其中几只凶悍一些的已经开始从野猪后身偷袭。可那畜牲不知为什么就认准了侯爵,发狂地冲向侯爵。
哈斯也跳下马从后面赶了过来,他瞄准好,准备一举干掉野猪,但由它和侯爵纠缠在一起,所以无法开火。
我拼住了呼吸,大脑一片空白,眼睛直勾勾地看着这个骇人的场面。我的小骡子已经吓得跟我差不多了,毛烘烘的身体抖个不停。多亏忠于职守的约翰一直牢牢地牵住它,不然它早魂飞魄散地将我甩在地上,独自逃之夭夭了。
突然,不幸的一幕发生了:大黑马的一只后蹄被野猪咬住了,马儿痛苦的嘶鸣响彻森林,它身体猛然一斜,竟将侯爵抛了下鞍去
侯爵摔下的一瞬间,脚已从马镫子上脱了开来。他人一下子摔出了好远,野猪一看得到了机会,便撇开了马儿,向侯爵冲过来。好在反应敏捷的侯爵就算掉下马来仍剑不离手,在野猪扑向他的身体的当口,侯爵已经将利剑刺入了野猪的心脏,那畜牲一声没吭便倒了下去。
哈斯第一个跑向侯爵,将他从野猪的身体下拽了出来。向前的几个男仆也都到齐了,他们拽走了欲撕咬猎物的猎犬。约翰也跳下马。将我搀扶下来,我一落地,便奔向侯爵。
不知为什么,我急得眼泪都要掉出来了,一下子就冲到侯爵身边。他脸色苍白,发结早已不知道掉在哪里,金黄色的长发上四散开来,上面沾满了泥土和草叶。他的大腿内侧被野猪的獠牙撕开了一条长长的口子。殷红的血从马裤下面汩汩冒出,将白色的马裤染成红色。
出于现代人对急救和人体医学的一知半解,我估计他伤的是腿部的动脉,如果不及时止血,那侯爵就会因为大出血而死亡。
此时,哈斯正想挪动侯爵,让他躺的平整一些。而一旁的另一个男仆则掏出一团看起来不太干净的布,折成方块,想压在伤口上止血。我连忙拦住他,伸手将自己的领带扯下,先在他的腹股沟下方紧紧缠了一圈,接着又用小刀割下一大片衬裙,厚厚地裹在了侯爵的大腿上,试图阻止伤口继续流血。
侯爵的眼睛一直盯着我,注视着我的脸,和手里的每一个动作。他一声不吭,要不是额上不停渗出的汗水和越来越苍白的脸色,我几乎要以为他没有任何疼痛的感觉。
很快,我完成了包扎,满头是汗地望着他。
“这样应该就可以了。”我自言自语地说,伸手探向侯爵的额头,想查看一下他的体温状况。
他一手支撑着地,一手从上衣的口袋中掏出手帕,颤颤悠悠地将我额头的汗拭干。
我看着他,一瞬间泪水竟汪在眼眶里,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但他却刻意逃避了我的目光,不顾阵阵痛楚,有条不紊地指挥着仆人们把野猪捆好。
哈斯和约翰找来两很长但韧极好的木头,绑上结实的帆布做成一个简易担架。一个男仆依了侯爵的命令,拿来一瓶酒,用刀尖挑开瓶塞后递给侯爵,他一连灌了好几大口,脸上这才有了些许血色。
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伤者应不应该大量喝酒,不过外国电影里的男主角们似乎都是靠喝酒或在伤口上喷酒来止疼的。古代的医疗条件很落后,更何况还是在这荒郊野外希望酒可以麻痹他的神经,暂时缓解一下疼痛。
我望向侯爵,虽然身负重伤,但感觉他了结了心头一个大愿,所以兴致仍旧很高。他对救了我的事情只字未提,看到那头亲手干掉的野猪,脸上洋溢出孩子般的笑容,仿佛他并非为了救我而主动冲向那头狂暴的野兽的。
侯爵跟我说,要把野猪的头颅挂在城堡大厅上。可以看出,他对此次狩猎的成果颇为满意。
男人都是贪玩的孩子,无论哪个历史时期都一样,我无奈地摇了摇头,心里想。他们永远沉迷于让自己心跳加速的惊险游戏之中,从不将自身的安危和亲人的担忧放在心上。
说来奇怪,这次之后,我不自觉地将自己等同于了欧也妮,也开始把侯爵当作亲人;但不同的是,我对他产生的是一种无法言喻的超越亲情的情感。
很快,我们便收拾停当。侯爵躺在由并排的两匹马驮的担架上,我也骑上骡子,而那匹负了伤的大黑马则一瘸一拐地被约翰牵着,跟随在队伍后面。
走出森林时,日已西斜。
早已饥肠辘辘的我只能在骡子上草草吃点东西,本来准备好的野餐,也因为侯爵的意外负伤泡了汤。
一路上侯爵谈笑风生,不时地向我们说起起过去他参军时的种种冒险经历。我知道他的动脉没事,血也已经止住了,尽管如此,那么重的伤口也是很痛的,不停地说话。只不过是用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罢了,估计这也是他在战争中学会的方法吧。
没过多久,他开始不说话了。我以为他是累了,也就没太放在心上。
然而,一段不正常的沉默过后,我发现他额头开始冒出豆大的汗珠,脸色也愈发苍白了。我急忙到他身边,发现他额头烫得厉害。
就在刚出树林时,我们已经派了一个人先回去通知洛奈小姐。但由于侯爵的伤势,我们无法走得太快,在伤口的撕痛和灼热的体温的双重煎熬下,侯爵昏厥了。
他必须卧床休息,等烧退后才能赶路。因此,我跟哈斯商量了一下,决定在来时经过的小村子中留宿一晚。
我们走得很慢,一路上歇歇停停,直到月挂枝头方看到村子升起的袅袅炊烟。
接待我们的仍旧是那个“问号”老头。哈斯告诉我,他是本村的村长,我们今晚要在他家留宿。
一进院门,“问号”老头便跪在担架前,捧起侯爵的手不停地吻着,在一旁的我甚至听得到老头嘴里发出的“吧唧吧唧”亲吻声。侯爵皱着眉头,将手抽了回来。然后,老头开始向他的领主嘘寒问暖说个不停,直到侯爵的仆人拽着领子将他拖走,方才住口。
我看得出来他这些都是虚情假意的作戏,老头刚见到我们时,瞬间露出惊讶和恐惧的神情。当我们将一包包食物从马上抱下来时,他又偷偷地长出了一口气。我猜他开始是怕我们白吃白喝,当看到我们自带食物时,又放了心。
哈斯和约翰将侯爵抬进屋。
“问号”老头把一个看样子是他老婆的胖婆娘从里面的一间屋子中赶了出来,胖婆娘用围裙擦着由于日夜劳作而红肿的双手,口中不停地嘟囔着什么,一副极不情愿的样子。老头又开始骂骂咧咧,催促她去给灶里填些柴火。
接着,他又换了张面孔似的对我说:“小姐,只能让您屈尊住在我们这些乡下人的破屋子里了,您需要什么,尽情吩咐。”他边说,边不停撮弄着骨节大的双手,一双小而明亮的眼睛在我腰间不停地打着转悠。
“滚你这贪得无厌的老狗”哈斯突然出现在我身后,他挥舞着拳头,摆出了一副要揍老头的模样。老头眼中的光芒一下子暗了下来,如丧家之犬般溜了出去。
我不明白他对老头为何那样暴,但又不好多问,于是我只得转身回到屋子里去看望侯爵。
想不到哈斯不但是个好马倌,还是个很不错的厨师。没过多久,一锅香气扑鼻的野猪炖土豆便给我和侯爵端了上来。
我一直陪坐在侯爵身边。侯爵的体温仍然很高,不过他的身体一直都很强健,所以虽然不能起身,但看起来情况还不错。
香喷喷的饭菜一端上来,他灵敏的鼻子就将他从闭目养神中唤了出来。在美食面前,他浑然忘却了一切病痛,竟吃下了一小盆,还喝了一瓶香槟。我在旁边看着,不由得对他的胃口和恢复能力佩服得五体投地。
他对我说,一个战士是对抗伤痛最好的办法就是吃,古时的骑士贵族们在餐桌上得凶猛一点不亚于在战场上。可我总觉得,一个高烧的病人是不可能有胃口大吃大喝的,他其实是在拿食物当药,从军的经验告诉他,只有靠吃才能补充体力,战胜病痛。说句题外话,侯爵都三十多岁了,天大吃大喝,可体型却保持的那么好,一点也没有中年男人的啤酒肚,真是不可思议。
酒足饭饱之后,侯爵趁着酒兴,给我讲述起布里萨家族历代祖先的故事来。
布里萨是个战士辈出的家族,祖先们光荣的业绩在子孙后代中辈辈传颂,为家族争得无上荣耀,跻身于先贤前辈之列,成为每个布里萨男儿终身的梦想。
侯爵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古老的故事,他的思绪回到充满了浪漫与冒险的时代。也许,就在同一轮月下,布里萨的男儿们在用铁与血捍卫着家族的荣誉;布里萨的女人们在轻抚着琴弦,思念着在远方征战的心上人
我侧坐在侯爵的床边,静静听着,直到他慷慨的讲述化为喃喃的呓语,带着对祖先的回忆遁入梦乡。
月华如练,轻柔地流进屋中,洒满铺着灯芯草的地上。月光照在侯爵清瘦的面庞上,本已略失血色的脸显得更加苍白。他睡时眉头紧锁,金色的眉毛在深凹的眼眶上投下淡淡的影,直挺的鼻子有节奏地呼吸着初夏的芬芳,薄薄的嘴唇品味着梦境的甜蜜。
一瞬间我有些迷茫,怀疑自己是不是有些爱上了他了
为什么不呢他风流浪漫,也强悍狡诈;他是一个领主,却也可以露出孩子般清朗的笑容;他可以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而不择手段,把世俗和道德踏在脚下;他有着贵族的一切特点,优雅,高傲,无情,荡,它们的组合奇妙而又让人畏惧,也使人着迷。从他身上,我看到了一个“文明社会”早已绝迹的真正男人的模样,那种混杂着高雅的野蛮,使我不能自拔。
此刻,我有些明白了夏娃为什么偷吃禁果,在这样一个具有黑夜般魅力的男人面前,哪个女人能抵御住他的诱惑呢
想到此处,我不能自己,轻俯下身将自己的嘴唇贴到了侯爵的唇上。只是轻轻地一吻,我在心里对自己说,他不会觉察的,他不会
也不知过了多久,在半梦半醒之间,我模模糊糊地感到有人在抚弄着我的头发。
睁开眼,我发觉自己竟和侯爵躺在一张床上,我的头紧靠在他的口,左手搭在他的身上,嘴唇甚至还贴在他浅棕色的毛发上。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自己竟然就这样搂着侯爵睡了一夜
我睁大双眼,脑子飞快地运转,努力回忆我俩昨晚是否还发生过什么不该发生的事。晚餐我滴酒未沾,侯爵的高烧也一直未退,现在的脸色,只比昨晚好一点点。因此,所谓“不该发生的事”,最多也就是我那轻轻一吻和他在半睡半醒间对我不失温存地爱抚罢了。
侯爵像把玩着美的瓷器一样,抚着我的头和我飘上绯红的脸颊。
“早上好,我的宝贝。”他左臂拢着我的肩头,整个身体向左倾着,空出的右手在我脸上轻轻一捏。
“早,早上好,父亲。”我满脸通红,挣扎着从他怀中坐起来。醒来后发现自己和父亲相拥而眠,可不是什么没所谓的事情,哪怕这是在古代的法国。
“你的记忆快恢复了,我的小欧叶妮很快就要回来了。”侯爵慢条斯理地欣赏着我的窘迫,表情戏谑地说道。
一开始我还不太明白这句话的含义,但将昨晚我情不自禁的举动和那天那个暧昧奇怪的梦联系起来一想,我心中也悟出个十之八九。
“看样子您的已经退烧了。”我用手在侯爵的头上了,试图转移话题。“我去打洗脸水。”
说完,我几乎是跑着从他身边逃离开。边跑我边骂自己,为什么一到关键时刻,虚伪的道德总是窜出来阻拦这手到擒来的幸福呢
外边,“问号”老头和老伴早就起来了,他们忙着给我们的马匹喂草料。
几个小孩在院中打打闹闹,其中一个四五岁大的小女孩突然摔了一跤,跌在泥泞的地上满脸是泥。别的孩子拍手大笑,女孩则坐在地上号啕大哭。
傍边的大人们忙着手中的活,本无暇去关心这个可怜的小姑娘。我急忙跑了过去,也不管裙边是否沾满了污泥,一把就将小女孩抱了起来。
看到我出手,老头的老伴这才赶忙走过来照看小女孩。
我将小女孩交给了她,一问才知道,原来这些孩子都是他们老两口的孙子孙女,他们的父亲上了战场,母亲为了养活他们去了城里做工,原本三代同堂的家里,现在只剩下两个老人和一大群孩子守着几亩薄田过活。
实在是太可怜了,我不禁在心里叹道。于是我不加思索地从猎装上衣的口袋掏出钱包,拿出一个金币塞到了小姑娘沾满污泥的小手中。
“还不快去谢谢小姐”老头不知何时出现在了我们身边,用尖利的嗓音向他的孙子孙女喊道。
小姑娘向我露出了星星眼,其余几个孩子也从四面八方向我扑了过来,他们先是行礼,然后亲昵地抱我,搂我,亲我,谢个不停。我真有些飘飘然,这算是穿越到这里后,自己做的第一件善事吧虽然不能和传播女权主义思想,救死扶伤的其他人相比,但也足够使我陷入帮困扶贫后的自我满足之中了。
一小时后,大家都上了马,几声清脆的鞭子响后,我们一行人便跟“问号”老头一家人告了别。
侯爵躺在从老头家中征用的唯一一辆马车上,身下铺着厚厚的稻草。藏蓝天鹅绒的斗篷成了他的铺盖。他的气色明显好了很多,除了脸色因失血还有些苍白之外,说话举止等已基本看不出有大碍。
路上,侯爵问我那些小孩子为何一直在我身前身后,只与我最亲近。我微微一笑,就将刚才的事给他讲了一遍,心中多少也希望他那高高在上的贵族观念在听后有些转变,以后会多关心一下那些可怜的农民。
谁料,他听后居然大笑不止。
我不解地看着他,心想就算我是妇人之仁,也不至于笑成这样吧笑了一会,他又好笑又好气地望着我,说让我再好好看看自己的钱包。当我发觉我口袋中那装着金路易的钱包不翼而飞时,大脑顿时一片空白。给完小女孩钱,我明明放回原位了啊,这才多久,怎会没有了
我望向侯爵,他的脸上露出戏谑的神情,笑而不语。
莫非是他们偷走的一个还不够,他们连我的钱包都不放过我是彻底没脾气了,原来好人在这里不是随便可以当的。意识到这点,之前的成就感顿时荡然无存,我像个泄了气的皮球,垂着头坐在小骡子上,不好意思再看侯爵。
侯爵却边笑边说:“你看我早就说过,那些可恶的家伙都应该被绞死,哈哈哈”
说罢,他再次笑了出来,爽朗的笑声响彻山间,几只宿于枝头的飞鸟被惊起,扑拉着翅旁飞向远dd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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