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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年代白富美 作者:凤轻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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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干,就只会绣花打扮的那种,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在养古代的大家闺秀。
这次林雪碧去了县城给高桂芳买了不少头花、红绳还有蛤蜊油擦脸之类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儿子多的关系,林雪碧最宠的就是女儿,家里的几个儿子都必须对这个女儿好才行。
林雪碧宠女儿在村里也有目共睹的,如今高桂芳也十五岁了,正读初一,跟高稼兴同一个学校,也因为有几个兄长护着,又生的几分美貌,高桂芳仿佛被众星捧月似的,是村里出了名的高傲的。
林雪碧瞪视着高稼兴,想说什么,但撇了一眼夏晓目光鄙夷,就这样矮挫丑确实没法跟自己的女儿比。
夏晓无语了,难道她生了一副讨人厌的面孔,不然怎么会一个两个都争对她。
夏晓摸摸脸,她也是看过原主这张脸的,皮肤黑了些,但五官端正,清秀有余,以后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的。
不说女大十八变嘛,现在夏晓重生在原主的身上,还有空间在手,只要不是毁容,她并不担心自己以后会长的不好,即便不会长成大美女,那也是能发展成小美女的。
“都回去吧,二小子,你把牛车牵回队里。”郑向红说着,看着一众妇女散去,对着夏晓道:“别理她们,进来吧。”
夏晓跟着郑向红进了屋,把手里的馒头袋放到了桌上,对着郑向红道:“婶子,这是高二哥买的,现在有些凉了,你一会热着吃吧。”
第12章 高家事
郑向红道:“张记家的吧,那小子最喜欢吃张记家的肉包子和馒头了,你留着吃吧,婶子在外吃了汤粉才回来的。”
“我吃过了,要不婶子留给队长和高大哥吃吧。”夏晓说道,她都吃了大肉包子了,哪里好意思再把这两个馒头带回去,占便宜也不是这么占的。
郑向红摇头,“我有给他们买了吃的,那小子既然买给你吃的,你就留着吃吧。”
郑向红说着,心里还是觉得小儿子对夏晓确实不寻常,这可不是她多心,自己的儿子自己知道,不说几个姐姐,就是小叔家的桂芳也没见小儿子有这么好。
“我看看你的脚。”郑向红道。
夏晓忙脱了鞋袜,把脚露出来给郑向红看,心里庆幸自己没有脚气,不然就有点尴尬了。
“哎哟,两个水泡这么大了,我门口拔个草,挑破了用那个涂抹就好了。”郑向红说着就要往外走,就见着高稼兴回来了,手里还拿了几根草。
郑向红道:“就是这个,我们乡下人磕了碰了,都用这个涂抹就好了。”
夏晓一看,倒也认的出来,上一世小时候还是见过这样的草的,长大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了。
“婶子,我自己弄也成的,不用麻烦婶子。”夏晓说道,一开始她确实不知道怎么处理,更怕的是感染到了细菌弄的更严重。
如今在生产队里,夏晓可不敢生病这些,现在看到了针和草药,夏晓也知道怎么做了。
“不用,你坐着吧,婶子的外公是个赤脚郎中,婶子的娘也是学这个的,你队长当年就看中我会点这个。”
郑向红说的还挺自豪的,“以后你有什么小病小痛的,找婶子就行了,上回你被毒蛇咬了,二小子帮你吸了毒血,却不知道采草药给你吃,我以前可是告诉过他的,幸好你没事,不然我可揍他了。”
郑向红拿着酒精擦了针,给夏晓挑破了两个大水泡后,又捣了药给夏晓涂抹上。
“谢谢婶子。”夏晓心里很感激,水泡被挑破之后,里面的水流出来,又涂抹了药汁,敷了药,夏晓的脚确实好多了。
“跟婶子客气啥,你回去别碰水就成了。”夏晓点了点头,想跟高稼兴道谢却没有看到高稼兴,只好作罢,最后的两个馒头,夏晓还是留在了高家,并没有带走。
对高家一家,夏晓打心里感激的,她是那种你对我好,我就对你好的人,高家对她好,她就愿意跟高家亲近。
但同时,夏晓心里也会想着,为什么郑向红对她这么好,可想想自己,好像也没有什么所图的。
再加上有空间,夏晓心底也自信一些。
和郑向红接触多了,在生产队待久了,夏晓也知道高家的一些事,虽然郑向红不会说,但村里的八卦妇女还是很多的,夏晓想不知道都难。
郑向红跟娘家关系不好,基本上没有什么来往,也因为父亲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她母亲被气死了,郑向红哥哥又在部队里当兵,那个时候郑向红最坚难,父亲再娶郑向红日子可想而知,没有办法只好去部队投奔哥哥。
就在那里,郑向红认识了高国强,通过郑向红的哥哥介绍,高国强就向部队打了结婚报告了。
而村里,李胜美常讨好高稼兴的奶奶,得了高老太的认可,准备许给高国强的,不想冒出了个郑向红,高老太并不同意。但高国强的结婚报告部队领导已经同意了,高国强和郑向红便领了结婚证,郑向红就随军了。
高老太一共生了九个孩子,有四个儿子,五个女儿一生出来要么弃养,要么送养,可见高老太多么的重男轻女。
队长高国强排老三,老大老二都是当兵的,但老大早年牺牲了,老二在高国强结婚不久,也在战场上牺牲了。
高老太认为郑向红是丧门星,克死她的儿子,更加不待见郑向红。
而郑向红头三胎都是生了女儿,李胜美结婚后生了儿子,这明显的对比,高老太更是把郑向红给恨上了。
虽然郑向红常年随军,但一回来,高老太是连家门都不让进的,就算进来了,也是想办法给郑向红好看,还动过手。
后来郑向红在有三个女儿后,又前后生了两个儿子,日子才好过一些。而怀了高稼植时,郑向红的兄长也在战场上牺牲了,高国强也受了伤,也幸好是在部队里,要是在高老太的身边养胎,郑向红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挺过来。
只是这个时候,高老头又病倒了,高国强也退伍了,带着郑向红和孩子回村生活。
高老太更加认定了郑向红命硬,丧门星,正好两个儿子早分家了,高老太和高老头跟小儿子住,高老太是宁死也不入高国强的门,也不让郑向红上门,就是不待见郑向红,怕郑向红克了她。
但到了郑向红三个女儿适婚年龄,高老太又要插手几个孙女的婚事,郑向红这回也硬气了,把几个女儿都外嫁了,就是不同意高老太安排的,婆媳关系那可谓是冰火两重天的。
听到这些,夏晓也不由同情郑向红,看着一贯爽朗,待人真诚热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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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干,就只会绣花打扮的那种,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在养古代的大家闺秀。
这次林雪碧去了县城给高桂芳买了不少头花、红绳还有蛤蜊油擦脸之类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儿子多的关系,林雪碧最宠的就是女儿,家里的几个儿子都必须对这个女儿好才行。
林雪碧宠女儿在村里也有目共睹的,如今高桂芳也十五岁了,正读初一,跟高稼兴同一个学校,也因为有几个兄长护着,又生的几分美貌,高桂芳仿佛被众星捧月似的,是村里出了名的高傲的。
林雪碧瞪视着高稼兴,想说什么,但撇了一眼夏晓目光鄙夷,就这样矮挫丑确实没法跟自己的女儿比。
夏晓无语了,难道她生了一副讨人厌的面孔,不然怎么会一个两个都争对她。
夏晓摸摸脸,她也是看过原主这张脸的,皮肤黑了些,但五官端正,清秀有余,以后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的。
不说女大十八变嘛,现在夏晓重生在原主的身上,还有空间在手,只要不是毁容,她并不担心自己以后会长的不好,即便不会长成大美女,那也是能发展成小美女的。
“都回去吧,二小子,你把牛车牵回队里。”郑向红说着,看着一众妇女散去,对着夏晓道:“别理她们,进来吧。”
夏晓跟着郑向红进了屋,把手里的馒头袋放到了桌上,对着郑向红道:“婶子,这是高二哥买的,现在有些凉了,你一会热着吃吧。”
第12章 高家事
郑向红道:“张记家的吧,那小子最喜欢吃张记家的肉包子和馒头了,你留着吃吧,婶子在外吃了汤粉才回来的。”
“我吃过了,要不婶子留给队长和高大哥吃吧。”夏晓说道,她都吃了大肉包子了,哪里好意思再把这两个馒头带回去,占便宜也不是这么占的。
郑向红摇头,“我有给他们买了吃的,那小子既然买给你吃的,你就留着吃吧。”
郑向红说着,心里还是觉得小儿子对夏晓确实不寻常,这可不是她多心,自己的儿子自己知道,不说几个姐姐,就是小叔家的桂芳也没见小儿子有这么好。
“我看看你的脚。”郑向红道。
夏晓忙脱了鞋袜,把脚露出来给郑向红看,心里庆幸自己没有脚气,不然就有点尴尬了。
“哎哟,两个水泡这么大了,我门口拔个草,挑破了用那个涂抹就好了。”郑向红说着就要往外走,就见着高稼兴回来了,手里还拿了几根草。
郑向红道:“就是这个,我们乡下人磕了碰了,都用这个涂抹就好了。”
夏晓一看,倒也认的出来,上一世小时候还是见过这样的草的,长大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了。
“婶子,我自己弄也成的,不用麻烦婶子。”夏晓说道,一开始她确实不知道怎么处理,更怕的是感染到了细菌弄的更严重。
如今在生产队里,夏晓可不敢生病这些,现在看到了针和草药,夏晓也知道怎么做了。
“不用,你坐着吧,婶子的外公是个赤脚郎中,婶子的娘也是学这个的,你队长当年就看中我会点这个。”
郑向红说的还挺自豪的,“以后你有什么小病小痛的,找婶子就行了,上回你被毒蛇咬了,二小子帮你吸了毒血,却不知道采草药给你吃,我以前可是告诉过他的,幸好你没事,不然我可揍他了。”
郑向红拿着酒精擦了针,给夏晓挑破了两个大水泡后,又捣了药给夏晓涂抹上。
“谢谢婶子。”夏晓心里很感激,水泡被挑破之后,里面的水流出来,又涂抹了药汁,敷了药,夏晓的脚确实好多了。
“跟婶子客气啥,你回去别碰水就成了。”夏晓点了点头,想跟高稼兴道谢却没有看到高稼兴,只好作罢,最后的两个馒头,夏晓还是留在了高家,并没有带走。
对高家一家,夏晓打心里感激的,她是那种你对我好,我就对你好的人,高家对她好,她就愿意跟高家亲近。
但同时,夏晓心里也会想着,为什么郑向红对她这么好,可想想自己,好像也没有什么所图的。
再加上有空间,夏晓心底也自信一些。
和郑向红接触多了,在生产队待久了,夏晓也知道高家的一些事,虽然郑向红不会说,但村里的八卦妇女还是很多的,夏晓想不知道都难。
郑向红跟娘家关系不好,基本上没有什么来往,也因为父亲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她母亲被气死了,郑向红哥哥又在部队里当兵,那个时候郑向红最坚难,父亲再娶郑向红日子可想而知,没有办法只好去部队投奔哥哥。
就在那里,郑向红认识了高国强,通过郑向红的哥哥介绍,高国强就向部队打了结婚报告了。
而村里,李胜美常讨好高稼兴的奶奶,得了高老太的认可,准备许给高国强的,不想冒出了个郑向红,高老太并不同意。但高国强的结婚报告部队领导已经同意了,高国强和郑向红便领了结婚证,郑向红就随军了。
高老太一共生了九个孩子,有四个儿子,五个女儿一生出来要么弃养,要么送养,可见高老太多么的重男轻女。
队长高国强排老三,老大老二都是当兵的,但老大早年牺牲了,老二在高国强结婚不久,也在战场上牺牲了。
高老太认为郑向红是丧门星,克死她的儿子,更加不待见郑向红。
而郑向红头三胎都是生了女儿,李胜美结婚后生了儿子,这明显的对比,高老太更是把郑向红给恨上了。
虽然郑向红常年随军,但一回来,高老太是连家门都不让进的,就算进来了,也是想办法给郑向红好看,还动过手。
后来郑向红在有三个女儿后,又前后生了两个儿子,日子才好过一些。而怀了高稼植时,郑向红的兄长也在战场上牺牲了,高国强也受了伤,也幸好是在部队里,要是在高老太的身边养胎,郑向红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挺过来。
只是这个时候,高老头又病倒了,高国强也退伍了,带着郑向红和孩子回村生活。
高老太更加认定了郑向红命硬,丧门星,正好两个儿子早分家了,高老太和高老头跟小儿子住,高老太是宁死也不入高国强的门,也不让郑向红上门,就是不待见郑向红,怕郑向红克了她。
但到了郑向红三个女儿适婚年龄,高老太又要插手几个孙女的婚事,郑向红这回也硬气了,把几个女儿都外嫁了,就是不同意高老太安排的,婆媳关系那可谓是冰火两重天的。
听到这些,夏晓也不由同情郑向红,看着一贯爽朗,待人真诚热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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