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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少年!你站住! 作者:巧克力香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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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同学柴志伟,我们都叫他柴禾,这他女朋友曼丽,学声乐的。”元宵随性地介绍着,起身坐到金敏身旁,把双人座让给情侣,“这是……”
“叫我金敏!”他怕元宵没记住自己姓名,主动自我介绍。
“金敏?!”柴禾一愣,取下遮着一层雾的眼镜,掏出块儿布擦了几下又戴上,“毛纺厂那片儿的?”
“嗯?”自己的名声已经这么响了吗?金敏有点惊。
“我之前看过你演出!s7g,7弦琴咱这很少见,玩前卫金属的,djent风格!”说着柴禾抬抬屁股伸出手来,一脸痴笑。
对方说的没错,自己是有一把s7g的琴,恰好也叫金敏,于是捋捋袖子,隔着桌和柴禾握了下手。
回过神儿再看坐在对面的女孩,正是那晚上演出时,冰狗乐队的主唱,“你们是?”
“我们是bingo乐队!”柴禾和曼丽微笑着异口同声,元宵摆摆手往旁边缩了一下,“我是个打酱油的!”
金敏回想起元宵那天磨磨叽叽上场的样子,敢情这哥们儿不是耍酷是怯场啊,于是乐呵呵地说,“你们那天在time bar的演出我看了,挺不错的,尤其这吉他手~”说着,手往元宵肩头拍了一下。
元宵倒是没躲,嘻嘻地笑,和金敏之前见过的样子大有不同,“真的还行吗?”
“嗯!”金敏点头,堵在心里的气儿一下子畅快多了,不过对元宵的技术是打心眼里佩服的!
服务员走近,递上菜单,三个老爷们儿一呆,把点菜的任务丢给曼丽,开始聊天,音乐啊、演出啊、琴行啊,能聊的话题不少。肉来了,火点上,几个人吃吃喝喝,聊着天,好像久别重逢的友人。金敏也第一次觉得自己不横着也能好好说话,这样的感觉还挺舒服的。
酒足饭饱,几个人该聊的都差不多了,柴禾突然对着元宵来了一句,“汤圆~金大神都说你弹得挺好,明儿咱就一起去吧?新来的那个吉他手还没磨合好!”
“饶了我吧,上次演完,我……”元宵差点说出和金敏他们干架的事儿,不过还是忍住了。
“明儿有演出?”金敏倒是好奇。
“可不嘛~在圆门大街!”柴禾推了推元宵,“汤圆~圆儿~”
“去吧!”金敏也看着元宵,“琴调好了总得试试音色啊!我也去!圆门大街那块儿,我相当熟悉!演出完,请你们吃夜宵。”
“你怎么哪儿都熟啊!”元宵把盘子里最后一块肉塞进嘴里。
“我学校在那块啊!”
“学校?幼儿师院?!”另外三人看着金敏一头白毛,顿时睁大眼睛重新审视。
“昂~”金苦笑一声,抹了把脸,“不像啊!”
“嗯~~”几个人又是摇头又是点头。
顿了几秒之后,元宵突然说,“那去吧!反正闲着也是闲着!”端起酒杯挨个和大家伙碰了一下。
作者有话要说:
吸烟喝酒有害健康,文中全是剧情需要!
感谢看到这,明天继续!
第10章 第十章
晚上七点半,圆门大街的某live house,聚了不少男男女女。金敏带着强子、棒槌和大飞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在舞台边儿上找了个地方。
今晚上,冰狗乐队只是作为一个外来乐队的暖场嘉宾上场,所以早早地在台上调试着设备。
“来啦?”场子里放着点儿不慌不噪的背景音乐,元宵站在台上,怕金敏听不清,又打了个手势。
“嗯!”金敏点一点头,就转身和强子他们几个聊天了。
“你两派出所里到底干了些啥?怎么关系突然好上了?”棒槌看着元宵还有点不好意思,低着头问金敏。
对着这个莽汉,就算是把那些修琴送衣服的事说清了,怕他也不能理解这里面所包含的复杂情绪,只好信口胡吹,“把他睡了!”这个玩笑哥几个常开,但都明白,大家扛直的,谁睡谁都不容易。
“真的假的?!”强子大嘴一咧,下巴上堆出好几个褶来。
“你觉得呢!”金敏偷空瞅了一眼台上,演出都要开始了,美少年还在那磨磨叽叽呢。
“有可能!”大飞插嘴,“我看那小子就一副娘炮样,该睡!”
“哈哈哈~”几个人一通笑,金敏也没拉下,心里想着,你们怕是没见过他爷们的样儿!
上次演出,只顾着看吉他手了,完全忽视了其他人的存在。如今放松心情一瞧,这乐队还真有点意思。原来柴禾就是坐在角落里的鼓手,只不过今天没戴眼镜,上次吃饭的时候他说了,不戴眼镜可以让他打得更欢实。曼丽也和往常不同,吃饭的时候,是个话不多说,绝不吃辣椒的邻家小女孩,现在,化了妆,露了点肉,高嗓飙起来,真有点摇滚女将的架势。唯独那杵在对面的元宵,不再具有高冷气质,因为他知道,看上去酷帅的神情,只不过是因为这货——怯场!
三首punk风格的暖场曲效果不错,氛围一下炒热了。到外来乐队正式演出的时候,观众的情绪已经高涨到爆。强子、棒槌、大飞他们也跟着人群一起嗨!
“喂!走啦!”金敏看元宵他们几个在场边已经收拾好设备,揪了揪哥几个的衣领。
“嘛去!不是来看演出的吗?”
“看完了!”金敏拽着一伙意犹未尽的人往外走。
屋里屋外,就隔着一道门,温度却差了三十来度,除了棒槌,其他几个人都立刻缩着脖子裹衣服。
“喂!这呢!”元宵站在不远处的路灯下招一招手,金色的光从顶上泄下来,北风带着几片儿碎雪,像是绘本里的王子在呼唤他的城民。
金敏看不惯他这引人瞩目的劲儿又被他吸引着目光,把微笑挂在脸上,招一招手,对着身边儿的人说,“上次那是误会,今晚上我请客,你们可别乱说话啊!”
“得儿!”
“管他误不误会,你心里没砍儿就成!”
两军相会,加上第一次见面的冰狗贝斯手,一共八人,在金敏口中“相当熟悉”的圆门大街上找到一家小店。
这小店是他上一年级的时候常来的地儿,那时候还想着好好学习呢,住了半年校,后来发现这学校里和厂区里的混法也差不多,就失了兴致,索性也不好好学了,不过凡是教材一本不落,倒是都认真读了,平时打打酱油,期中期末的时候来考个试,运气好的话还能混个班里前十。
“老板,来个包厢!”强子刚迈进小店就叫唤上了。
“里边请,上二楼!菜单马上到!”
一行人上了二楼,钻进一间小隔间,八个人整好八张椅子,熙熙攘攘地坐下。
都是吃过饭来的,这会儿也就刚九点,没什么胃口,索性随便点了点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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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同学柴志伟,我们都叫他柴禾,这他女朋友曼丽,学声乐的。”元宵随性地介绍着,起身坐到金敏身旁,把双人座让给情侣,“这是……”
“叫我金敏!”他怕元宵没记住自己姓名,主动自我介绍。
“金敏?!”柴禾一愣,取下遮着一层雾的眼镜,掏出块儿布擦了几下又戴上,“毛纺厂那片儿的?”
“嗯?”自己的名声已经这么响了吗?金敏有点惊。
“我之前看过你演出!s7g,7弦琴咱这很少见,玩前卫金属的,djent风格!”说着柴禾抬抬屁股伸出手来,一脸痴笑。
对方说的没错,自己是有一把s7g的琴,恰好也叫金敏,于是捋捋袖子,隔着桌和柴禾握了下手。
回过神儿再看坐在对面的女孩,正是那晚上演出时,冰狗乐队的主唱,“你们是?”
“我们是bingo乐队!”柴禾和曼丽微笑着异口同声,元宵摆摆手往旁边缩了一下,“我是个打酱油的!”
金敏回想起元宵那天磨磨叽叽上场的样子,敢情这哥们儿不是耍酷是怯场啊,于是乐呵呵地说,“你们那天在time bar的演出我看了,挺不错的,尤其这吉他手~”说着,手往元宵肩头拍了一下。
元宵倒是没躲,嘻嘻地笑,和金敏之前见过的样子大有不同,“真的还行吗?”
“嗯!”金敏点头,堵在心里的气儿一下子畅快多了,不过对元宵的技术是打心眼里佩服的!
服务员走近,递上菜单,三个老爷们儿一呆,把点菜的任务丢给曼丽,开始聊天,音乐啊、演出啊、琴行啊,能聊的话题不少。肉来了,火点上,几个人吃吃喝喝,聊着天,好像久别重逢的友人。金敏也第一次觉得自己不横着也能好好说话,这样的感觉还挺舒服的。
酒足饭饱,几个人该聊的都差不多了,柴禾突然对着元宵来了一句,“汤圆~金大神都说你弹得挺好,明儿咱就一起去吧?新来的那个吉他手还没磨合好!”
“饶了我吧,上次演完,我……”元宵差点说出和金敏他们干架的事儿,不过还是忍住了。
“明儿有演出?”金敏倒是好奇。
“可不嘛~在圆门大街!”柴禾推了推元宵,“汤圆~圆儿~”
“去吧!”金敏也看着元宵,“琴调好了总得试试音色啊!我也去!圆门大街那块儿,我相当熟悉!演出完,请你们吃夜宵。”
“你怎么哪儿都熟啊!”元宵把盘子里最后一块肉塞进嘴里。
“我学校在那块啊!”
“学校?幼儿师院?!”另外三人看着金敏一头白毛,顿时睁大眼睛重新审视。
“昂~”金苦笑一声,抹了把脸,“不像啊!”
“嗯~~”几个人又是摇头又是点头。
顿了几秒之后,元宵突然说,“那去吧!反正闲着也是闲着!”端起酒杯挨个和大家伙碰了一下。
作者有话要说:
吸烟喝酒有害健康,文中全是剧情需要!
感谢看到这,明天继续!
第10章 第十章
晚上七点半,圆门大街的某live house,聚了不少男男女女。金敏带着强子、棒槌和大飞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在舞台边儿上找了个地方。
今晚上,冰狗乐队只是作为一个外来乐队的暖场嘉宾上场,所以早早地在台上调试着设备。
“来啦?”场子里放着点儿不慌不噪的背景音乐,元宵站在台上,怕金敏听不清,又打了个手势。
“嗯!”金敏点一点头,就转身和强子他们几个聊天了。
“你两派出所里到底干了些啥?怎么关系突然好上了?”棒槌看着元宵还有点不好意思,低着头问金敏。
对着这个莽汉,就算是把那些修琴送衣服的事说清了,怕他也不能理解这里面所包含的复杂情绪,只好信口胡吹,“把他睡了!”这个玩笑哥几个常开,但都明白,大家扛直的,谁睡谁都不容易。
“真的假的?!”强子大嘴一咧,下巴上堆出好几个褶来。
“你觉得呢!”金敏偷空瞅了一眼台上,演出都要开始了,美少年还在那磨磨叽叽呢。
“有可能!”大飞插嘴,“我看那小子就一副娘炮样,该睡!”
“哈哈哈~”几个人一通笑,金敏也没拉下,心里想着,你们怕是没见过他爷们的样儿!
上次演出,只顾着看吉他手了,完全忽视了其他人的存在。如今放松心情一瞧,这乐队还真有点意思。原来柴禾就是坐在角落里的鼓手,只不过今天没戴眼镜,上次吃饭的时候他说了,不戴眼镜可以让他打得更欢实。曼丽也和往常不同,吃饭的时候,是个话不多说,绝不吃辣椒的邻家小女孩,现在,化了妆,露了点肉,高嗓飙起来,真有点摇滚女将的架势。唯独那杵在对面的元宵,不再具有高冷气质,因为他知道,看上去酷帅的神情,只不过是因为这货——怯场!
三首punk风格的暖场曲效果不错,氛围一下炒热了。到外来乐队正式演出的时候,观众的情绪已经高涨到爆。强子、棒槌、大飞他们也跟着人群一起嗨!
“喂!走啦!”金敏看元宵他们几个在场边已经收拾好设备,揪了揪哥几个的衣领。
“嘛去!不是来看演出的吗?”
“看完了!”金敏拽着一伙意犹未尽的人往外走。
屋里屋外,就隔着一道门,温度却差了三十来度,除了棒槌,其他几个人都立刻缩着脖子裹衣服。
“喂!这呢!”元宵站在不远处的路灯下招一招手,金色的光从顶上泄下来,北风带着几片儿碎雪,像是绘本里的王子在呼唤他的城民。
金敏看不惯他这引人瞩目的劲儿又被他吸引着目光,把微笑挂在脸上,招一招手,对着身边儿的人说,“上次那是误会,今晚上我请客,你们可别乱说话啊!”
“得儿!”
“管他误不误会,你心里没砍儿就成!”
两军相会,加上第一次见面的冰狗贝斯手,一共八人,在金敏口中“相当熟悉”的圆门大街上找到一家小店。
这小店是他上一年级的时候常来的地儿,那时候还想着好好学习呢,住了半年校,后来发现这学校里和厂区里的混法也差不多,就失了兴致,索性也不好好学了,不过凡是教材一本不落,倒是都认真读了,平时打打酱油,期中期末的时候来考个试,运气好的话还能混个班里前十。
“老板,来个包厢!”强子刚迈进小店就叫唤上了。
“里边请,上二楼!菜单马上到!”
一行人上了二楼,钻进一间小隔间,八个人整好八张椅子,熙熙攘攘地坐下。
都是吃过饭来的,这会儿也就刚九点,没什么胃口,索性随便点了点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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