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
乌云遇皎月 作者:丁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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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云遇皎月》
作者:丁墨
文案:
她就像个小太阳,
而我是躺在太阳下的旅人。
因她照耀,终于抬头哭了。
——
硬汉汽车修理工vs二萌女作家的爱情故事。
作品标签: 生死大爱、专情、一见钟情
第一卷 浮云曾消散
第1章 谭皎一(1)
我到现在,都还清晰记得那艘船的模样。
白色船身,很新很干净。一共三层,一层是公共区域,二、三层是客房。内部奢华舒适。它叫“滇美人”号,于2016年6月23日出发,从云南省大离市,开往深山湖泊。
那是我向往已久的一段旅程。
也是改变我命运的一段旅程。
我和他的命,就是在那艘船上,扭结在一起。
后来,差一点就脱开了。
我叫谭皎,是一个网络作家,笔名七珠,专写带点悬疑色彩的爱情故事。不才赚了点小钱,有点小名气,更有大把空闲空虚的时间。不写书时,就喜欢到处走。不过我都是报旅行团,选择安逸省心的旅程。跟我那几个喜欢徒步走天下的作者朋友,真正的文艺青年,思想觉悟上还有差距。
我还记得那天天很晴,蓝天白云,河水清澈。“滇美人”号于上午出发,慢慢驶入青山环绕的河谷中。大概因为是新开发线路,知名度不高,价格又不便宜,船上客人并不多。
我一上午都呆在房间里。或瘫在2米的大床上看电视剧,或窝在沙发上玩游戏,或趴在阳台上吹吹风,清净自在。
我就是在阳台上看到他的。
这天中午,一楼餐厅有个欢迎酒会。我不太想去。一是因为行程和注意事项,旅客手册上都写了,实在懒得再听导游说一遍;二是我不认为短短几天船上生活,真能结识到什么朋友。
于是我就自个儿端着半杯青梅酒,趴在阳台栏杆上,晒着太阳,慢慢地嗞着酒。
他就在这时,从隔壁房间走了出来。
我逆着光,用手挡着眼睛,看着他。
他也不动声色地看着我。
白t恤、深咖色休闲裤,白袜子、黑色休闲鞋。据说穿白袜子的男人,内心大多骄傲闷骚。他留着寸头,脸部线条很清晰,颧骨略高,因而轮廓显得硬朗。但是五官又有几分清秀。
好帅。
我下意识挺起腰,不再跟团烂泥似的佝偻在栏杆上,并且改用三根手指斯文地捏住高脚杯。
我知道他也在打量我。
据说我的长相还是挺有欺骗性的,属于甜美那一卦。我的闺蜜就说我是“萝莉身、御姐心”——虽然我长到23岁,还没有真正谈过恋爱。仅相亲过一次,也是潦草失败,不提也罢。
然后他微笑了,说:“你好。”
我说:“你好。”
他问:“怎么没去参加欢迎酒会?”
我握着酒杯的手在栏杆上晃了晃,说:“我觉得那种酒会会非常无聊。”
他笑了一下,说:“可惜我还抱着侥幸的心态,进去呆了10分钟,然后就认输出来了。”
我忍不住也笑了。这人,有点意思。
他的视线滑到我的酒杯上,失笑:“一个人喝酒?”
我晃了晃杯子:“青梅酒,十来度而已。”我们之间只隔了一道栏杆,2米不到的距离。我又说:“要来点吗?”
他看我一眼。
他的眼睛真的很有魅力,很黑,有男人的深沉,似乎又有点男孩的纯真。
第2章 谭皎一(2)
他去取了个玻璃杯过来。我便将手伸过栏杆,提着瓶子给他倒酒。他低着头,一直看着。也不知是在看酒还是看什么。我却注意到他的手指几个部位有茧,手腕上还有未干的墨水印。我突然觉得这样的男人其实有点可爱。
他尝了一口酒,眉头轻轻舒展。
我说:“好喝吧?”
他答:“非常好喝。”
我有点高兴,说:“这是我妈妈亲手酿的,独家专供,别无分号。”
他的眼中便浮现几分温柔神色,说:“难怪,多谢。”
我觉得,他真是个让人感觉很舒服的男人。
他很快喝完了半杯,我又给他和自己各添半杯。我俩就这样靠在栏杆上,慢慢地喝着。天边飘过一团团的云,藏起了太阳,阴了下来。风依旧徐徐地吹着。
他问:“和朋友一起来的?”
我答:“不,一个人。”
他露出几分惊讶的样子,大概很少看到女孩单独出游。
然后他一口喝干杯子里的酒,又用手指摩挲了几下杯子,眼睛看着水面,说:“既然你是一个人,晚餐总是要去吃吧。介不介意……我们坐一桌?还可以继续聊天。”
我的心脏就这么轻轻撞击了一下胸口。
不是没被男人搭讪过,但那都是些什么歪瓜裂枣啊。虽然我只跟他呆了半个小时。
我也看着水面,说:“行啊。”
他笑了。不得不说,他低头笑的样子真的很动人,就像风吹过翠绿的竹林,挺拔明净。而我居然感觉到脸有点发烫,只好转头假装在看景色,假装是个遇到这种场面会很成熟淡定的女人。
然而我看到他的眼睛里也有微光。这让我感觉到,他也不是经常跟女人搭讪的男人。直觉就是这样告诉我的。
“那五点半,餐厅门口见?”他说。
我感觉到自己的心在很轻微地颤抖,答:“好。”
“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看着他的眼睛:“见面再告诉你。”
——
我在镜子前挑了半天,才选了条鹅黄色的连衣裙换上。我不断想起刚才我们相处的每一个细节,他说过的每一句话。甚至情不自禁地在脑海里演练傍晚见到他时,我要说的话。
我叫谭皎,言字旁的谭,皎皎明月的皎。
你是干什么的?先别说,看我猜得准不准。
而我,是个网络作家。你听过这个职业吗?不过我们还不熟,所以不会告诉你笔名。
……
这是我第一次,对一个男人有这样的感觉。
等待忽然令船上的时光变得又慢又无聊,我决定四处去逛逛。
天还是阴的,但两岸景色依然优美如画。走廊上偶尔有客人在驻足拍照,衣着考究的服务生朝我点头微笑。我的脚步非常轻快,在甲板上拍了几张风景照,就晃进了餐厅里。
欢迎酒会早已结束,还有一些客人留在这里,三三两两的聊天拍照。我找了个没人的角落坐下。
无聊的时候,我喜欢观察所遇到的人。这大概是写作者的习惯吧。譬如我的正前方,有一对年轻男女,俨然是新婚夫妇。因为他们十指始终相扣,无名指上都戴着同款钻戒。女人的裙子和鞋都是崭新的。尽管我看不到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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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云遇皎月》
作者:丁墨
文案:
她就像个小太阳,
而我是躺在太阳下的旅人。
因她照耀,终于抬头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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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汉汽车修理工vs二萌女作家的爱情故事。
作品标签: 生死大爱、专情、一见钟情
第一卷 浮云曾消散
第1章 谭皎一(1)
我到现在,都还清晰记得那艘船的模样。
白色船身,很新很干净。一共三层,一层是公共区域,二、三层是客房。内部奢华舒适。它叫“滇美人”号,于2016年6月23日出发,从云南省大离市,开往深山湖泊。
那是我向往已久的一段旅程。
也是改变我命运的一段旅程。
我和他的命,就是在那艘船上,扭结在一起。
后来,差一点就脱开了。
我叫谭皎,是一个网络作家,笔名七珠,专写带点悬疑色彩的爱情故事。不才赚了点小钱,有点小名气,更有大把空闲空虚的时间。不写书时,就喜欢到处走。不过我都是报旅行团,选择安逸省心的旅程。跟我那几个喜欢徒步走天下的作者朋友,真正的文艺青年,思想觉悟上还有差距。
我还记得那天天很晴,蓝天白云,河水清澈。“滇美人”号于上午出发,慢慢驶入青山环绕的河谷中。大概因为是新开发线路,知名度不高,价格又不便宜,船上客人并不多。
我一上午都呆在房间里。或瘫在2米的大床上看电视剧,或窝在沙发上玩游戏,或趴在阳台上吹吹风,清净自在。
我就是在阳台上看到他的。
这天中午,一楼餐厅有个欢迎酒会。我不太想去。一是因为行程和注意事项,旅客手册上都写了,实在懒得再听导游说一遍;二是我不认为短短几天船上生活,真能结识到什么朋友。
于是我就自个儿端着半杯青梅酒,趴在阳台栏杆上,晒着太阳,慢慢地嗞着酒。
他就在这时,从隔壁房间走了出来。
我逆着光,用手挡着眼睛,看着他。
他也不动声色地看着我。
白t恤、深咖色休闲裤,白袜子、黑色休闲鞋。据说穿白袜子的男人,内心大多骄傲闷骚。他留着寸头,脸部线条很清晰,颧骨略高,因而轮廓显得硬朗。但是五官又有几分清秀。
好帅。
我下意识挺起腰,不再跟团烂泥似的佝偻在栏杆上,并且改用三根手指斯文地捏住高脚杯。
我知道他也在打量我。
据说我的长相还是挺有欺骗性的,属于甜美那一卦。我的闺蜜就说我是“萝莉身、御姐心”——虽然我长到23岁,还没有真正谈过恋爱。仅相亲过一次,也是潦草失败,不提也罢。
然后他微笑了,说:“你好。”
我说:“你好。”
他问:“怎么没去参加欢迎酒会?”
我握着酒杯的手在栏杆上晃了晃,说:“我觉得那种酒会会非常无聊。”
他笑了一下,说:“可惜我还抱着侥幸的心态,进去呆了10分钟,然后就认输出来了。”
我忍不住也笑了。这人,有点意思。
他的视线滑到我的酒杯上,失笑:“一个人喝酒?”
我晃了晃杯子:“青梅酒,十来度而已。”我们之间只隔了一道栏杆,2米不到的距离。我又说:“要来点吗?”
他看我一眼。
他的眼睛真的很有魅力,很黑,有男人的深沉,似乎又有点男孩的纯真。
第2章 谭皎一(2)
他去取了个玻璃杯过来。我便将手伸过栏杆,提着瓶子给他倒酒。他低着头,一直看着。也不知是在看酒还是看什么。我却注意到他的手指几个部位有茧,手腕上还有未干的墨水印。我突然觉得这样的男人其实有点可爱。
他尝了一口酒,眉头轻轻舒展。
我说:“好喝吧?”
他答:“非常好喝。”
我有点高兴,说:“这是我妈妈亲手酿的,独家专供,别无分号。”
他的眼中便浮现几分温柔神色,说:“难怪,多谢。”
我觉得,他真是个让人感觉很舒服的男人。
他很快喝完了半杯,我又给他和自己各添半杯。我俩就这样靠在栏杆上,慢慢地喝着。天边飘过一团团的云,藏起了太阳,阴了下来。风依旧徐徐地吹着。
他问:“和朋友一起来的?”
我答:“不,一个人。”
他露出几分惊讶的样子,大概很少看到女孩单独出游。
然后他一口喝干杯子里的酒,又用手指摩挲了几下杯子,眼睛看着水面,说:“既然你是一个人,晚餐总是要去吃吧。介不介意……我们坐一桌?还可以继续聊天。”
我的心脏就这么轻轻撞击了一下胸口。
不是没被男人搭讪过,但那都是些什么歪瓜裂枣啊。虽然我只跟他呆了半个小时。
我也看着水面,说:“行啊。”
他笑了。不得不说,他低头笑的样子真的很动人,就像风吹过翠绿的竹林,挺拔明净。而我居然感觉到脸有点发烫,只好转头假装在看景色,假装是个遇到这种场面会很成熟淡定的女人。
然而我看到他的眼睛里也有微光。这让我感觉到,他也不是经常跟女人搭讪的男人。直觉就是这样告诉我的。
“那五点半,餐厅门口见?”他说。
我感觉到自己的心在很轻微地颤抖,答:“好。”
“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看着他的眼睛:“见面再告诉你。”
——
我在镜子前挑了半天,才选了条鹅黄色的连衣裙换上。我不断想起刚才我们相处的每一个细节,他说过的每一句话。甚至情不自禁地在脑海里演练傍晚见到他时,我要说的话。
我叫谭皎,言字旁的谭,皎皎明月的皎。
你是干什么的?先别说,看我猜得准不准。
而我,是个网络作家。你听过这个职业吗?不过我们还不熟,所以不会告诉你笔名。
……
这是我第一次,对一个男人有这样的感觉。
等待忽然令船上的时光变得又慢又无聊,我决定四处去逛逛。
天还是阴的,但两岸景色依然优美如画。走廊上偶尔有客人在驻足拍照,衣着考究的服务生朝我点头微笑。我的脚步非常轻快,在甲板上拍了几张风景照,就晃进了餐厅里。
欢迎酒会早已结束,还有一些客人留在这里,三三两两的聊天拍照。我找了个没人的角落坐下。
无聊的时候,我喜欢观察所遇到的人。这大概是写作者的习惯吧。譬如我的正前方,有一对年轻男女,俨然是新婚夫妇。因为他们十指始终相扣,无名指上都戴着同款钻戒。女人的裙子和鞋都是崭新的。尽管我看不到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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