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8
我的青春从爱你开始 作者:桔子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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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你这只狗叫马路呢?”
陈默莫名其妙。
陆臻忽然就乐了起来,笑得像花儿似的:“因为我打算管这丫头叫明明啊!”*
陈默仍旧茫然,倒是苗苑一下子笑了出来,陆臻如获至宝:“你看看,没文化了吧,人家小姑娘都比你懂。”
“可是,这俩不是一窝生的吗?”苗苑犯愁:“那乱伦呐。”
陆臻登时傻了眼,陈默不明所以,可是仍然笑倒,苗苑被陈默那抿起嘴角的样子萌得心头小鹿乱撞。
陈默看到陆臻从口袋里把烟拿出来拨拉,犹豫不决的看着他,似言又止的样子,于是意外:“什么时候开始抽的,有瘾了?”
陆臻笑得有些勉强:“早有了,你没发现罢了,离开了就是有点想,能沾沾味道也好。”
陈默顿时就惆怅了,摆了摆手,说:“你抽吧。”
陆臻笑:“那你的眼睛?”
“无所谓,现在也没那么讲究了。”
两个大老爷们坐在一起回首往事,四十五度仰望天空,让咬牙与切齿逆流成河,这种场面怎么着都有点腻歪,可是如果你真的当过兵,那就会知道老战友相见是个什么感觉,埋汰着,抱怨着,感慨着,怀念的。
热辣辣的一杯,苦辣酸甜的刺激。
陆臻挥了挥手,又活络了:“兄弟,听说转正了。”
“啊!”陈默不太关心这个。
“那就好,那就好,就是可惜了楷哥,一世队副。”
“那不是有队长嘛!”
“就是啊,”陆臻一拍大腿:“夏明朗那小子,占着茅坑不放,到你那时候就更恶劣了,占两个茅坑不放。”
陈默探身过去拍拍他的肩膀,说道:“没什么,我爹现在身体不好,离他近点,我安心。”
“也对!”陆臻眼珠子一转,笑出两排漂亮的小白牙:“那什么,地主之谊,咱俩今天不醉不归。”
“你要我不醉不归还不容易吗?”陈默无奈。
苗苑送了蛋糕上去,意外地看着陈默生鲜活色地拍桌子,眉梢扬起,好像是生气了,其实是在笑。
“小姑娘,你偏心哈,为什么我没有?”陆臻拉着苗苑打趣。
“这个……他点的是套餐,您要加一份吗?”
陆臻眉开眼笑:“好啊好啊!”
苗苑从冷藏柜里给陆臻拿了一份出来。
“你原来喜欢吃甜食啊!”陆臻搅着自己的蛋糕,像发现新大陆似的看着陈默。
“挺好的啊!”陈默对自己的品味并没有太明确的认知,确切地说,他不太关心这个,觉得好吃就吃,不好吃就不吃。
“就这,就挺好了啊!”陆臻嫌弃地一扔叉子:“还不如基地食堂呢。”
陈默沉默地把最后一口放进嘴里,慢慢咀嚼,忽然明白这家伙其实比自己更舍不得离开那个地方。
苗苑觉得那个下午那角落里一直有阳光在,金黄色毛茸茸的一团,飘飘乎乎的,细软而温暖。年轻的陆军中校与同样年轻的武警少校面对面坐在一起,脸上扬着笑,眼中闪着光,青春正好,壮怀激荡。一个笑起来很灿烂,几乎看不清眉眼似的,只有一双眼睛闪闪发亮。另一个只会把嘴角抿起一点点,可是苗苑却觉得他的快乐并不会更少一点。
陆臻悄悄拉陈默的衣角:“哎,发现了吗?那姑娘为什么总看你?”
陈默想了想:“大概是看你蛋糕没吃完吧!”
陆臻略一歪头,把剩下的蛋糕全部填进自己嘴里。
“晚上得请我去吃好的啊!”
“行!”陈默看天色不早,收拾着东西起身:“要吃什么随便。”
“那我住哪儿?我告诉你啊,五星级起步,军区招待所我可是住腻了啊!”陆臻笑眯眯的。
“行!”陈默异常干脆。
陆臻出门的时候又注意到苗苑的视线,他于是转身摆摆手:“拜拜,小姑娘。”
陈默便随着他微微向苗苑点了一下头,算是告别。
苗苑脸上一红,觉得耳朵尖上都有点热。
+++++++++++++++
注1:富贵是一只可蒙犬,陆臻买的,是发财的媳妇,当然发财也是一只可蒙犬。
注2:马路和明明,是一本话剧《恋爱的犀牛》里的男女主角。
6.7.
6.
陈默不知道是否他妈忽然对他灰了心,又或者这个城巿里的社交圈子就这么大,他一连折了四个精英女孩,消息传开让他母亲的声誉大减,反正就是那个周末老爸打电话过来只是说回家吃饭,午饭时他妈看他的眼神比往常更冷了一点,却没有再多说什么。
陈默想起他们其实从来都不常交谈,他们两个之间的交流维持着最精简的程序。
这个,我觉得你应该去做一下。
然后,好,或者是不好!
一个回答,说出再无改变,他们之间的交流总是像石头那样碰撞着,每一下都硬生生的,陈默看到他的父亲总是看着他们无奈地苦笑或摇头,可是大家对此都已经有些无能为力了。那天吃过午饭离开的时候,陈父拉着陈默的手臂说:“你妈妈也是关心你,你别怪她。”
陈默说:“我知道。”
我如果不知道,又怎么可能让她在我面前说应该或者不应该呢?陈默心想,这已经是我最大的妥协了。
下午还有很长的一段空闲,习惯性地请了假,现在几乎有点无处可去,陈默低着头,把自己裹在大衣里慢慢地走。其实那天陆臻是半夜11点多的车直接去北京,那个传说的比基地更为神秘的部门已经对他严阵以待,他们将用比当年的夏明朗更为挑剔的目光来审视他是否有留下的资格。于是什么五星级酒店不过都是开开玩笑,陈默原本打算带陆臻去西安饭庄里吃这个城市最贵的菜,可是陆臻站在门口笑得极为没心没肺,他说:“兄弟,鲍参翅肚的咱上辈子就吃腻了,我听说你们这里有一个回民小吃街?”
陈默于是只能再开车带他去大麦巿。
夜巿才刚刚开始,炭火在深沉的夜色中氤氲着牛羊肉腥咸的鲜气,整个街巿便是再红润油亮也不过的人间烟火。
陈默和陆臻走在路边买小摊点上的烤肉吃,两串羊肉两串羊脊,一路走过去,陆臻一边吃一边嘀咕,不够味啊不够味。陈默不自觉地就想起当年陆臻和方进两个为了一块烤羊肉打架,在草地上摔来摔去,队长坐在红红的火光后面笑骂:“有肉吃都堵不上你们的嘴!”
恍若昨日。
陆臻的酒量大,量大的人都不太喜欢喝啤酒,陈默约等于没有量,而且他也不喝碳酸类的饮料,于是一个喝白酒一个喝白水,不明就里的一眼看过去,倒是一样的豪迈。夜深月明,陆臻的脸色越喝越白,羊肉泡馍的汤上面飘浮着鲜艳的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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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你这只狗叫马路呢?”
陈默莫名其妙。
陆臻忽然就乐了起来,笑得像花儿似的:“因为我打算管这丫头叫明明啊!”*
陈默仍旧茫然,倒是苗苑一下子笑了出来,陆臻如获至宝:“你看看,没文化了吧,人家小姑娘都比你懂。”
“可是,这俩不是一窝生的吗?”苗苑犯愁:“那乱伦呐。”
陆臻登时傻了眼,陈默不明所以,可是仍然笑倒,苗苑被陈默那抿起嘴角的样子萌得心头小鹿乱撞。
陈默看到陆臻从口袋里把烟拿出来拨拉,犹豫不决的看着他,似言又止的样子,于是意外:“什么时候开始抽的,有瘾了?”
陆臻笑得有些勉强:“早有了,你没发现罢了,离开了就是有点想,能沾沾味道也好。”
陈默顿时就惆怅了,摆了摆手,说:“你抽吧。”
陆臻笑:“那你的眼睛?”
“无所谓,现在也没那么讲究了。”
两个大老爷们坐在一起回首往事,四十五度仰望天空,让咬牙与切齿逆流成河,这种场面怎么着都有点腻歪,可是如果你真的当过兵,那就会知道老战友相见是个什么感觉,埋汰着,抱怨着,感慨着,怀念的。
热辣辣的一杯,苦辣酸甜的刺激。
陆臻挥了挥手,又活络了:“兄弟,听说转正了。”
“啊!”陈默不太关心这个。
“那就好,那就好,就是可惜了楷哥,一世队副。”
“那不是有队长嘛!”
“就是啊,”陆臻一拍大腿:“夏明朗那小子,占着茅坑不放,到你那时候就更恶劣了,占两个茅坑不放。”
陈默探身过去拍拍他的肩膀,说道:“没什么,我爹现在身体不好,离他近点,我安心。”
“也对!”陆臻眼珠子一转,笑出两排漂亮的小白牙:“那什么,地主之谊,咱俩今天不醉不归。”
“你要我不醉不归还不容易吗?”陈默无奈。
苗苑送了蛋糕上去,意外地看着陈默生鲜活色地拍桌子,眉梢扬起,好像是生气了,其实是在笑。
“小姑娘,你偏心哈,为什么我没有?”陆臻拉着苗苑打趣。
“这个……他点的是套餐,您要加一份吗?”
陆臻眉开眼笑:“好啊好啊!”
苗苑从冷藏柜里给陆臻拿了一份出来。
“你原来喜欢吃甜食啊!”陆臻搅着自己的蛋糕,像发现新大陆似的看着陈默。
“挺好的啊!”陈默对自己的品味并没有太明确的认知,确切地说,他不太关心这个,觉得好吃就吃,不好吃就不吃。
“就这,就挺好了啊!”陆臻嫌弃地一扔叉子:“还不如基地食堂呢。”
陈默沉默地把最后一口放进嘴里,慢慢咀嚼,忽然明白这家伙其实比自己更舍不得离开那个地方。
苗苑觉得那个下午那角落里一直有阳光在,金黄色毛茸茸的一团,飘飘乎乎的,细软而温暖。年轻的陆军中校与同样年轻的武警少校面对面坐在一起,脸上扬着笑,眼中闪着光,青春正好,壮怀激荡。一个笑起来很灿烂,几乎看不清眉眼似的,只有一双眼睛闪闪发亮。另一个只会把嘴角抿起一点点,可是苗苑却觉得他的快乐并不会更少一点。
陆臻悄悄拉陈默的衣角:“哎,发现了吗?那姑娘为什么总看你?”
陈默想了想:“大概是看你蛋糕没吃完吧!”
陆臻略一歪头,把剩下的蛋糕全部填进自己嘴里。
“晚上得请我去吃好的啊!”
“行!”陈默看天色不早,收拾着东西起身:“要吃什么随便。”
“那我住哪儿?我告诉你啊,五星级起步,军区招待所我可是住腻了啊!”陆臻笑眯眯的。
“行!”陈默异常干脆。
陆臻出门的时候又注意到苗苑的视线,他于是转身摆摆手:“拜拜,小姑娘。”
陈默便随着他微微向苗苑点了一下头,算是告别。
苗苑脸上一红,觉得耳朵尖上都有点热。
+++++++++++++++
注1:富贵是一只可蒙犬,陆臻买的,是发财的媳妇,当然发财也是一只可蒙犬。
注2:马路和明明,是一本话剧《恋爱的犀牛》里的男女主角。
6.7.
6.
陈默不知道是否他妈忽然对他灰了心,又或者这个城巿里的社交圈子就这么大,他一连折了四个精英女孩,消息传开让他母亲的声誉大减,反正就是那个周末老爸打电话过来只是说回家吃饭,午饭时他妈看他的眼神比往常更冷了一点,却没有再多说什么。
陈默想起他们其实从来都不常交谈,他们两个之间的交流维持着最精简的程序。
这个,我觉得你应该去做一下。
然后,好,或者是不好!
一个回答,说出再无改变,他们之间的交流总是像石头那样碰撞着,每一下都硬生生的,陈默看到他的父亲总是看着他们无奈地苦笑或摇头,可是大家对此都已经有些无能为力了。那天吃过午饭离开的时候,陈父拉着陈默的手臂说:“你妈妈也是关心你,你别怪她。”
陈默说:“我知道。”
我如果不知道,又怎么可能让她在我面前说应该或者不应该呢?陈默心想,这已经是我最大的妥协了。
下午还有很长的一段空闲,习惯性地请了假,现在几乎有点无处可去,陈默低着头,把自己裹在大衣里慢慢地走。其实那天陆臻是半夜11点多的车直接去北京,那个传说的比基地更为神秘的部门已经对他严阵以待,他们将用比当年的夏明朗更为挑剔的目光来审视他是否有留下的资格。于是什么五星级酒店不过都是开开玩笑,陈默原本打算带陆臻去西安饭庄里吃这个城市最贵的菜,可是陆臻站在门口笑得极为没心没肺,他说:“兄弟,鲍参翅肚的咱上辈子就吃腻了,我听说你们这里有一个回民小吃街?”
陈默于是只能再开车带他去大麦巿。
夜巿才刚刚开始,炭火在深沉的夜色中氤氲着牛羊肉腥咸的鲜气,整个街巿便是再红润油亮也不过的人间烟火。
陈默和陆臻走在路边买小摊点上的烤肉吃,两串羊肉两串羊脊,一路走过去,陆臻一边吃一边嘀咕,不够味啊不够味。陈默不自觉地就想起当年陆臻和方进两个为了一块烤羊肉打架,在草地上摔来摔去,队长坐在红红的火光后面笑骂:“有肉吃都堵不上你们的嘴!”
恍若昨日。
陆臻的酒量大,量大的人都不太喜欢喝啤酒,陈默约等于没有量,而且他也不喝碳酸类的饮料,于是一个喝白酒一个喝白水,不明就里的一眼看过去,倒是一样的豪迈。夜深月明,陆臻的脸色越喝越白,羊肉泡馍的汤上面飘浮着鲜艳的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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