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38
探花 作者:公子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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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不去吧?”
“不用进大门,我看了,这院子拐角有棵大树,咱们爬上去就能看见里头。”苏翎小声说:“我刚看见那个白青雨提了一盏油灯,又进了那个院子。”
他们到了那大树底下,苏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没能爬上去。容探捋起袖子推开他:“我来!”
他说完几下就爬到树上去了,只是天黑,没看清,衣袍被树枝给勾住了,只听“嘶啦”一声,划出好大一个口子。这么轻微的声音在黑夜里却十分明显,果然惊动了门口卧着的大狗,那大狗几乎立即站了起来,对着他们这边就是一阵狂吠。
容探赶紧抱紧了树干,就看见有人提着灯从屋子里跑了出来。苏翎在下面紧张地问:“怎么了?”
“快跑,来人了!”
苏翎闻言撒腿就跑。容探赶紧抱着树往下滑,却又被树给勾住了衣服,只又听见“刺啦刺啦”几声响,他就被卡住了!
他奶奶的!
他挣扎了几下,看见顾槐已经跑出门来,立即抱住树不敢再动,他的脚尖其实都踩到地面了,只是衣裳被挂住了,下不来了。
顾槐只看到苏翎的影子一闪而过,随即白青雨跟着跑了出来,问:“是谁?”
“肯定是他们那些人,”顾槐说:“已经跑了。”
可是门内那狗还在狂吠,顾槐转头进了里面,解开了拴在门口的恶狗,那恶狗几乎立即便蹿了出来,直朝他们这边扑了过来。
“别别别,别放狗!”容探抱着树大喊!
可是那狗已经放出来,哪还能拉的住。他慌忙往上一蹿,却听那狗惨叫一声,扑倒在地上,他转头一看,是李牧!
“李牧!”
李牧投掷出的七星剑正中那恶狗的喉咙,他将剑抽出来,一手托了容探,容探七手八脚地撕扯着衣服,总算是从树上解脱了下来,落到了地上。
“果然是你们!”顾槐道:“我家少爷看你们也是礼仪人士,所以好心收留你们。你们既在我家做客,怎么不经主人允许便私自乱闯,还来这里暗自窥探!”
“误会误会,实在是误会。”容探抓着衣服说:“我睡不着觉,出来溜达溜达,不想又惊动了这条大狗。”
“溜达?”顾槐眉毛一挑:“你溜达到树上去了?”
“树上凉快啊,这越高的地方,它……”
李牧大概嫌他胡言乱语太丢人,拉住他说:“我们这就离开。”
“离开,离开,我这才刚开始往上爬,我什么都没看到!”
“慢着。”白青雨忽然开口叫住了他们。
“你既然好奇,让你看看也无妨。”
“少爷……”
白青雨说:“我不觉得丢人。”
容探接挨着李牧,跟着白青雨进了院门。
“你怎么跟来了?”
“看见你和苏翎鬼鬼祟祟的出来,就知道你们不干好事。”
“……”容探讪讪地说:“我本来不想来的,都是苏翎拉我来的。”
“我就知道你会把什么事都往我身上推。”苏翎忽然从身后冒出来:“看我干什么……我也好奇,我也要看。”
顾槐回头,油灯照的他本就算不上好看的脸更难看。白家这个仆人,不大好相与。
小院黑漆漆的一片,油灯照到哪里哪里才有些微弱亮光。容探偷偷握了一下李牧的手,提醒他警惕一些。
结果他们走到房门前,就听见了一阵极其熟悉的声音。
是行尸的声音。
这个白青雨果然偷偷养了行尸在家里!
“你们不用怕,他伤不到你们。”白青雨声音温润,毫无畏惧之色,他接过顾槐手里的油灯,一手拿着油灯,一手推开了房门。
容探往里一看,吓得往后退了一步,贴在了李牧的身上,李牧一只手揽住他肩膀,也朝里看了一眼。
只见那微弱灯光照耀下,一个青年行尸被铁链子绑了手脚,立在房子中央。
说是青年行尸,因为那行尸似乎刚成不久,面目都还鲜活,看得出是一个年轻男人,只是脸色苍白,嘴唇和下巴上满是血污,眼珠浑浊,一眼便看出已经化为行尸。
苏翎忽然趴到容探耳朵上说:“吓我一跳,我还以为是献臣呢!”
苏翎不说他还不觉得,听苏翎这么一说,他再细看,果然觉得那行尸的眉眼,有几分像李牧。
身高体长,面容俊朗,这行尸活着的时候,大概也是个光风霁月的美男子。
“他叫孟元君。”白青雨说:“是我挚友。”
只是那孟元君如今已经神智全无,成了一具行尸走肉,听见了动静,只知道嘶吼着试图挣脱拴在他双臂和脚踝上的铁链子。而在他面前的铁盘子上还残留着半条狗腿,鲜血流了一地。那条被咬伤的狗,大概被送过来做了这孟元君的盘中餐。
他们听着白青雨讲了一遍,才算知道了这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这孟元君和白青雨是至交好友,孟家也是豪门大户,和白家一个住在巷尾,一个住在巷口。就在不久前,这孟元君才刚刚新婚,娶的娇妻,便是白青雨的堂妹白薇,亲上加亲,两人的关系自然更好,照白青雨的话说,“胜过亲兄弟”。
只是这孟元君才刚新婚,就遇到了行尸之祸在青州爆发。一夜之内青州城变成了人间炼狱,孟氏一族全都没能幸免于难。他冒着性命危险把孟元君从行尸群里救了出来,奈何孟元君伤势太重,最后还是成了行尸。
但是白青雨不舍杀了自己这位挚友,便将他养在家里。行尸嗜血,他便将家中的狗宰杀了供孟元君延续性命,到如今,已经杀了十二条狗。
“你们看他,是不是和别的行尸都不一样,跟活着的时候也没有多少区别。”
白青雨望着孟元君说。
这个孟元君,的确和其他行尸有些不一样。或许是一直都有鲜血鲜肉供给的缘故,他的皮相不像别的行尸一样塌陷腐败,重要的事他衣着光鲜,头戴青玉冠,若不是胸口沾染了一些血迹,穿着打扮真和一般富贵人家的青年男子并无半分差别。
看来白青雨将这位故人照顾的很好。
只是一个行尸,越是像人,越是叫人心里发毛。
苏翎一回到房间就说:“我早就说这个白青雨古怪,他果然古怪,竟然在家里养行尸!依我看,他和那个孟元君关系可不一般!我就说这个白青雨阴阳怪调,有股不男不女的样子,想必这孟元君就是他的情郎呢。”
“他都说了和孟元君的感情胜过亲兄弟,有些兄弟情义比什么男女情爱深多了,你没听说过一句话么,女人如衣服,男人如手足,自己的手足兄弟成了行尸,不舍得杀,也可以理解啊,未必就是断袖之癖。你忘了我当时被咬,李牧不也跟着我走了,也没舍得杀我,难道我和李牧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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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不去吧?”
“不用进大门,我看了,这院子拐角有棵大树,咱们爬上去就能看见里头。”苏翎小声说:“我刚看见那个白青雨提了一盏油灯,又进了那个院子。”
他们到了那大树底下,苏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没能爬上去。容探捋起袖子推开他:“我来!”
他说完几下就爬到树上去了,只是天黑,没看清,衣袍被树枝给勾住了,只听“嘶啦”一声,划出好大一个口子。这么轻微的声音在黑夜里却十分明显,果然惊动了门口卧着的大狗,那大狗几乎立即站了起来,对着他们这边就是一阵狂吠。
容探赶紧抱紧了树干,就看见有人提着灯从屋子里跑了出来。苏翎在下面紧张地问:“怎么了?”
“快跑,来人了!”
苏翎闻言撒腿就跑。容探赶紧抱着树往下滑,却又被树给勾住了衣服,只又听见“刺啦刺啦”几声响,他就被卡住了!
他奶奶的!
他挣扎了几下,看见顾槐已经跑出门来,立即抱住树不敢再动,他的脚尖其实都踩到地面了,只是衣裳被挂住了,下不来了。
顾槐只看到苏翎的影子一闪而过,随即白青雨跟着跑了出来,问:“是谁?”
“肯定是他们那些人,”顾槐说:“已经跑了。”
可是门内那狗还在狂吠,顾槐转头进了里面,解开了拴在门口的恶狗,那恶狗几乎立即便蹿了出来,直朝他们这边扑了过来。
“别别别,别放狗!”容探抱着树大喊!
可是那狗已经放出来,哪还能拉的住。他慌忙往上一蹿,却听那狗惨叫一声,扑倒在地上,他转头一看,是李牧!
“李牧!”
李牧投掷出的七星剑正中那恶狗的喉咙,他将剑抽出来,一手托了容探,容探七手八脚地撕扯着衣服,总算是从树上解脱了下来,落到了地上。
“果然是你们!”顾槐道:“我家少爷看你们也是礼仪人士,所以好心收留你们。你们既在我家做客,怎么不经主人允许便私自乱闯,还来这里暗自窥探!”
“误会误会,实在是误会。”容探抓着衣服说:“我睡不着觉,出来溜达溜达,不想又惊动了这条大狗。”
“溜达?”顾槐眉毛一挑:“你溜达到树上去了?”
“树上凉快啊,这越高的地方,它……”
李牧大概嫌他胡言乱语太丢人,拉住他说:“我们这就离开。”
“离开,离开,我这才刚开始往上爬,我什么都没看到!”
“慢着。”白青雨忽然开口叫住了他们。
“你既然好奇,让你看看也无妨。”
“少爷……”
白青雨说:“我不觉得丢人。”
容探接挨着李牧,跟着白青雨进了院门。
“你怎么跟来了?”
“看见你和苏翎鬼鬼祟祟的出来,就知道你们不干好事。”
“……”容探讪讪地说:“我本来不想来的,都是苏翎拉我来的。”
“我就知道你会把什么事都往我身上推。”苏翎忽然从身后冒出来:“看我干什么……我也好奇,我也要看。”
顾槐回头,油灯照的他本就算不上好看的脸更难看。白家这个仆人,不大好相与。
小院黑漆漆的一片,油灯照到哪里哪里才有些微弱亮光。容探偷偷握了一下李牧的手,提醒他警惕一些。
结果他们走到房门前,就听见了一阵极其熟悉的声音。
是行尸的声音。
这个白青雨果然偷偷养了行尸在家里!
“你们不用怕,他伤不到你们。”白青雨声音温润,毫无畏惧之色,他接过顾槐手里的油灯,一手拿着油灯,一手推开了房门。
容探往里一看,吓得往后退了一步,贴在了李牧的身上,李牧一只手揽住他肩膀,也朝里看了一眼。
只见那微弱灯光照耀下,一个青年行尸被铁链子绑了手脚,立在房子中央。
说是青年行尸,因为那行尸似乎刚成不久,面目都还鲜活,看得出是一个年轻男人,只是脸色苍白,嘴唇和下巴上满是血污,眼珠浑浊,一眼便看出已经化为行尸。
苏翎忽然趴到容探耳朵上说:“吓我一跳,我还以为是献臣呢!”
苏翎不说他还不觉得,听苏翎这么一说,他再细看,果然觉得那行尸的眉眼,有几分像李牧。
身高体长,面容俊朗,这行尸活着的时候,大概也是个光风霁月的美男子。
“他叫孟元君。”白青雨说:“是我挚友。”
只是那孟元君如今已经神智全无,成了一具行尸走肉,听见了动静,只知道嘶吼着试图挣脱拴在他双臂和脚踝上的铁链子。而在他面前的铁盘子上还残留着半条狗腿,鲜血流了一地。那条被咬伤的狗,大概被送过来做了这孟元君的盘中餐。
他们听着白青雨讲了一遍,才算知道了这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这孟元君和白青雨是至交好友,孟家也是豪门大户,和白家一个住在巷尾,一个住在巷口。就在不久前,这孟元君才刚刚新婚,娶的娇妻,便是白青雨的堂妹白薇,亲上加亲,两人的关系自然更好,照白青雨的话说,“胜过亲兄弟”。
只是这孟元君才刚新婚,就遇到了行尸之祸在青州爆发。一夜之内青州城变成了人间炼狱,孟氏一族全都没能幸免于难。他冒着性命危险把孟元君从行尸群里救了出来,奈何孟元君伤势太重,最后还是成了行尸。
但是白青雨不舍杀了自己这位挚友,便将他养在家里。行尸嗜血,他便将家中的狗宰杀了供孟元君延续性命,到如今,已经杀了十二条狗。
“你们看他,是不是和别的行尸都不一样,跟活着的时候也没有多少区别。”
白青雨望着孟元君说。
这个孟元君,的确和其他行尸有些不一样。或许是一直都有鲜血鲜肉供给的缘故,他的皮相不像别的行尸一样塌陷腐败,重要的事他衣着光鲜,头戴青玉冠,若不是胸口沾染了一些血迹,穿着打扮真和一般富贵人家的青年男子并无半分差别。
看来白青雨将这位故人照顾的很好。
只是一个行尸,越是像人,越是叫人心里发毛。
苏翎一回到房间就说:“我早就说这个白青雨古怪,他果然古怪,竟然在家里养行尸!依我看,他和那个孟元君关系可不一般!我就说这个白青雨阴阳怪调,有股不男不女的样子,想必这孟元君就是他的情郎呢。”
“他都说了和孟元君的感情胜过亲兄弟,有些兄弟情义比什么男女情爱深多了,你没听说过一句话么,女人如衣服,男人如手足,自己的手足兄弟成了行尸,不舍得杀,也可以理解啊,未必就是断袖之癖。你忘了我当时被咬,李牧不也跟着我走了,也没舍得杀我,难道我和李牧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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