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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不死病人 作者:阿辞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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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我听里根说奴隶市场新来了一些强壮的黑奴,我还没尝过他们的血呢,说不定我能找到和‘风’一样的味道,如同浓烈的白兰地,能从喉咙燃烧到我的心口……”
里维斯动作一顿,手指轻轻地颤了一下。
苏锦之没有发现里维斯的异常,他穿好鞋后就径自走到了高大的立镜面前,将自己乱的头发按好,又接过里维斯递过来的手杖:“走吧,里维斯。”
奴隶市场是一座城市最黑暗的地方,哪怕是在繁丽华美的皇都,这里也聚集了许多背负着罪恶的人。
奴隶市场是没有人权的,小偷和流浪汉,强盗和土匪,这些在刀尖上舔血或是靠着乞讨和下作手段活下去的人都居住在这条肮脏的街道上,前者作为观众,观赏着这座城市丑恶的嘴脸,骂骂咧咧地诅咒庄园城堡里醉生梦死的贵族和富人;后者作为商人,带来无辜可怜的破产者,没落或被拐走的贵族后裔,甚至连美丽的精灵危险的妖精都能成为他们的商品;而拍卖场的人和奴隶贩子则以中介人的身份,带着出卖灵魂的笑容,从贵族手里用这些商品换来黄澄澄的金币和宝石。
路上,苏锦之问零号:“拯救总目标在哪?是在奴隶市场里吗?”
零号说:“是哒,宿主大人。”
“可是奴隶市场里的奴隶那么多,我怎么知道哪个是他?”苏锦之挣扎着,想要把见面的时间再往后拖一拖,“要不等要走的时候再来吧?我现在买下他也不能立刻返回黑天鹅堡。”
零号也有些犹豫:“对喔……但我相信宿主大人您一眼就能看到他的!”
“可是——”
“找不到你把奴隶全部买下来不就行了?”一号冷笑一声打断他的话,“乔希·希利尔有的是钱,你怕什么?”
苏锦之:“……”
苏锦之无话可说,闭嘴往后一靠,手指紧紧的攥成拳头。
“到了吗?”过了在他看来十分短暂的一段时间后,马车停下了,苏锦之睁开眼睛朝马车外问了一声。
回答他的人却不是里维斯:“是的,希利尔伯爵,已经到拍卖场门口了。”
“拍卖场?”苏锦之皱起眉,撩开马车帘子的一小缝,小心避开阳光朝外面一看,只见马车果然停在一座豪华的拍卖场面前。可是这种地方是不可能卖黑奴的,他们只会贩卖十分珍贵的精灵和妖精,况且零号也明确说明了,拯救总目标就在奴隶市场。
“我要去的地方是奴隶市场,你们怎么把我带到这里来了?”苏锦之劈头盖脸地对那人一顿骂,“你是谁?里维斯呢,他怎么不在?”
“希利尔伯爵,我是亚当……”那人浑身打颤,战战兢兢地说着话,“里维斯先生说他为您购买新的游记书去了……”
“让马车调头!”少年拔高声音,拍着椅子的扶手怒气冲冲吼道,“别让我重复第二遍,我要去的地方是奴隶市场!”
亚当不敢违抗他的命令,赶紧让车夫朝着混乱的奴隶市场驶去。
马车最终停在了奴隶市场的入口处,侍卫迅速在人群中拦出一条路,方便希利尔伯爵出行。亚当记住了里维斯吩咐他的为伯爵撑伞的事,却忘了给伯爵铺地毯,冒冒失失地扶伯爵下马车,于是苏锦之一脚落地,就踩到了一小块水洼。
“啪”的一声轻响,黑色水花溅起,在苏锦之雪白皮鞋尖上留下污迹。
“该死的!”亚当听到伯爵低低地咒骂了一声,他吓得快要哭出来了,还以为伯爵会杀了自己,却没想到伯爵见他不动,只是转头催促他快点走,除此就没再说什么了。
亚当赶紧跟了上去,同时在心底默默地抱怨:下次说什么也不肯帮里维斯先生代班了,希利尔伯爵真是可怕,也不知道里维斯先生是怎么在他身边活了那么久的。
通往奴隶市场的这条街道高低不平,坑坑洼洼的,积满了油腻的水花和秽物,让人不知道从哪落脚。
然而苏锦之走在这条肮脏丑陋的道路上,却希望它漫长的看不到尽头,这样他就可以一直走下去,永远也看不到那个和宋明轩长得一模一样的人。
但是这条路很短,马夫为了让他少走一些路,已经把路程压缩到了最短,因此他不费吹灰之力就走到了路的尽头。
那些奴隶被关在一个个铁笼子里,肤色不一,黑的白的,被太阳炙烤至通红的,常年耕作晒成古铜色的,他们如同街道一样不平整皮肤上遍布着可怕的鞭痕和伤疤,脸上带着黑红色污迹,眼神或是空洞,或是惊艳,或是好奇地朝着苏锦之望来。
诚如零号所说的那样,这里的奴隶成百上千,人头攒动密密麻麻,各种瞳色发色交织成斑驳的布缎,可以模糊弄花任何人的视线,但偏偏苏锦之一抬头,目光就直直地对上了其中一个奴隶的。
他一眼就看到了那个他最为熟悉和思念的人。
他有着黑色的头发,深邃俊美的五官,小麦似的皮肤上有着新鲜的伤痕,还在不断地往外渗着血,灰色眼珠中央的瞳孔漆黑如针,周围有着一圈诡谲的红色血雾,在他深渊似的瞳孔四周不断游移,直直刺入苏锦之的心脏深处——这张他思念了数个白昼和夜晚的面孔,最终还是与他重新相遇了。
熟悉得仿佛他们从未分开过。
苏锦之感觉他的心脏像是被一只尖锐的利爪狠狠攫住,撕拉着细嫩的血肉肌理,在他四肢百骸间掀起巨大的痛苦。
他想,他可能是真的喜欢上了宋明轩。
从来没有一个人对他那样好过,所以他爱上他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吗?
可是他死了。
苏锦之在心底告诫自己要懂得知足,起码他们携手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足够他在漫漫的时间长河中用一生去怀念他。
他瞥了那个和宋明轩长得一模一样的奴隶一眼就挪开了视线,假装毫不在意地继续看着其他奴隶,将一个挑选商品的买家形象演绎得淋漓尽致,然而他酸胀通红的眼眶却出卖了他。
“今天的太阳真是该死的火辣!”苏锦之低声怒骂着,同时抹了一把眼泪。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都说站错了cp,你们不喜欢里维斯吗?
话说我今天收到了小屁和三唱大佬,真的给我寄了屎和刀片,以及肚兜春宫图板砖黄瓜还有安全套状的糖…………【投降我投降.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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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我听里根说奴隶市场新来了一些强壮的黑奴,我还没尝过他们的血呢,说不定我能找到和‘风’一样的味道,如同浓烈的白兰地,能从喉咙燃烧到我的心口……”
里维斯动作一顿,手指轻轻地颤了一下。
苏锦之没有发现里维斯的异常,他穿好鞋后就径自走到了高大的立镜面前,将自己乱的头发按好,又接过里维斯递过来的手杖:“走吧,里维斯。”
奴隶市场是一座城市最黑暗的地方,哪怕是在繁丽华美的皇都,这里也聚集了许多背负着罪恶的人。
奴隶市场是没有人权的,小偷和流浪汉,强盗和土匪,这些在刀尖上舔血或是靠着乞讨和下作手段活下去的人都居住在这条肮脏的街道上,前者作为观众,观赏着这座城市丑恶的嘴脸,骂骂咧咧地诅咒庄园城堡里醉生梦死的贵族和富人;后者作为商人,带来无辜可怜的破产者,没落或被拐走的贵族后裔,甚至连美丽的精灵危险的妖精都能成为他们的商品;而拍卖场的人和奴隶贩子则以中介人的身份,带着出卖灵魂的笑容,从贵族手里用这些商品换来黄澄澄的金币和宝石。
路上,苏锦之问零号:“拯救总目标在哪?是在奴隶市场里吗?”
零号说:“是哒,宿主大人。”
“可是奴隶市场里的奴隶那么多,我怎么知道哪个是他?”苏锦之挣扎着,想要把见面的时间再往后拖一拖,“要不等要走的时候再来吧?我现在买下他也不能立刻返回黑天鹅堡。”
零号也有些犹豫:“对喔……但我相信宿主大人您一眼就能看到他的!”
“可是——”
“找不到你把奴隶全部买下来不就行了?”一号冷笑一声打断他的话,“乔希·希利尔有的是钱,你怕什么?”
苏锦之:“……”
苏锦之无话可说,闭嘴往后一靠,手指紧紧的攥成拳头。
“到了吗?”过了在他看来十分短暂的一段时间后,马车停下了,苏锦之睁开眼睛朝马车外问了一声。
回答他的人却不是里维斯:“是的,希利尔伯爵,已经到拍卖场门口了。”
“拍卖场?”苏锦之皱起眉,撩开马车帘子的一小缝,小心避开阳光朝外面一看,只见马车果然停在一座豪华的拍卖场面前。可是这种地方是不可能卖黑奴的,他们只会贩卖十分珍贵的精灵和妖精,况且零号也明确说明了,拯救总目标就在奴隶市场。
“我要去的地方是奴隶市场,你们怎么把我带到这里来了?”苏锦之劈头盖脸地对那人一顿骂,“你是谁?里维斯呢,他怎么不在?”
“希利尔伯爵,我是亚当……”那人浑身打颤,战战兢兢地说着话,“里维斯先生说他为您购买新的游记书去了……”
“让马车调头!”少年拔高声音,拍着椅子的扶手怒气冲冲吼道,“别让我重复第二遍,我要去的地方是奴隶市场!”
亚当不敢违抗他的命令,赶紧让车夫朝着混乱的奴隶市场驶去。
马车最终停在了奴隶市场的入口处,侍卫迅速在人群中拦出一条路,方便希利尔伯爵出行。亚当记住了里维斯吩咐他的为伯爵撑伞的事,却忘了给伯爵铺地毯,冒冒失失地扶伯爵下马车,于是苏锦之一脚落地,就踩到了一小块水洼。
“啪”的一声轻响,黑色水花溅起,在苏锦之雪白皮鞋尖上留下污迹。
“该死的!”亚当听到伯爵低低地咒骂了一声,他吓得快要哭出来了,还以为伯爵会杀了自己,却没想到伯爵见他不动,只是转头催促他快点走,除此就没再说什么了。
亚当赶紧跟了上去,同时在心底默默地抱怨:下次说什么也不肯帮里维斯先生代班了,希利尔伯爵真是可怕,也不知道里维斯先生是怎么在他身边活了那么久的。
通往奴隶市场的这条街道高低不平,坑坑洼洼的,积满了油腻的水花和秽物,让人不知道从哪落脚。
然而苏锦之走在这条肮脏丑陋的道路上,却希望它漫长的看不到尽头,这样他就可以一直走下去,永远也看不到那个和宋明轩长得一模一样的人。
但是这条路很短,马夫为了让他少走一些路,已经把路程压缩到了最短,因此他不费吹灰之力就走到了路的尽头。
那些奴隶被关在一个个铁笼子里,肤色不一,黑的白的,被太阳炙烤至通红的,常年耕作晒成古铜色的,他们如同街道一样不平整皮肤上遍布着可怕的鞭痕和伤疤,脸上带着黑红色污迹,眼神或是空洞,或是惊艳,或是好奇地朝着苏锦之望来。
诚如零号所说的那样,这里的奴隶成百上千,人头攒动密密麻麻,各种瞳色发色交织成斑驳的布缎,可以模糊弄花任何人的视线,但偏偏苏锦之一抬头,目光就直直地对上了其中一个奴隶的。
他一眼就看到了那个他最为熟悉和思念的人。
他有着黑色的头发,深邃俊美的五官,小麦似的皮肤上有着新鲜的伤痕,还在不断地往外渗着血,灰色眼珠中央的瞳孔漆黑如针,周围有着一圈诡谲的红色血雾,在他深渊似的瞳孔四周不断游移,直直刺入苏锦之的心脏深处——这张他思念了数个白昼和夜晚的面孔,最终还是与他重新相遇了。
熟悉得仿佛他们从未分开过。
苏锦之感觉他的心脏像是被一只尖锐的利爪狠狠攫住,撕拉着细嫩的血肉肌理,在他四肢百骸间掀起巨大的痛苦。
他想,他可能是真的喜欢上了宋明轩。
从来没有一个人对他那样好过,所以他爱上他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吗?
可是他死了。
苏锦之在心底告诫自己要懂得知足,起码他们携手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足够他在漫漫的时间长河中用一生去怀念他。
他瞥了那个和宋明轩长得一模一样的奴隶一眼就挪开了视线,假装毫不在意地继续看着其他奴隶,将一个挑选商品的买家形象演绎得淋漓尽致,然而他酸胀通红的眼眶却出卖了他。
“今天的太阳真是该死的火辣!”苏锦之低声怒骂着,同时抹了一把眼泪。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都说站错了cp,你们不喜欢里维斯吗?
话说我今天收到了小屁和三唱大佬,真的给我寄了屎和刀片,以及肚兜春宫图板砖黄瓜还有安全套状的糖…………【投降我投降.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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