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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这玩意儿 作者:Y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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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上的伤口是愈合了,可心上的伤口再也愈合不了,从此,王可变成了游戏人间的花花公子,变成商业社交圈里男女通吃的浪荡公子,如果谁来跟他说爱情是美好的,是人类必不可失的种感情,他肯定会狠狠嘲笑那人番,去他妈的爱情,这爱情不过是情欲的件美丽的外衣而已,相信爱情的人就是傻b个。
“我说都过这么久了,当时我也道歉过了,你怎么就那么小心眼呢,非得记恨上辈子吗你?”秦非懊恼的耙了耙头发,当初他这么就同意了那帮人的恶作剧呢。
“秦总,你想了,我没那么时间去记恨句玩笑话,我先下去了。”捡起散在地上的那叠策划书,王可转身就往外边走去,秦非说的对,自己就是那么小心眼,非得记上辈子才行。
☆、第三章 (1210字)
夜晚的l市像个不甘寂寞的舞女样向众人扭动她的躯体,妩媚,充满欲望。
王可依旧穿梭在l市的各个酒吧之间,这就是他的夜晚,肆意挥洒,每个晚上都在不同的房间里坠入欲海,浮沉,浮沉,直到完全依赖情欲才可以安心入眠。
他不敢回自己的家里,秦非就在他的隔壁,他怕他回去会忍不住心头的旖念,跑到他房里求他上自己。
他恋他不止恋了十年,他就像颗带刺的藤蔓,每每想起他便会被那藤蔓刺得生疼,要他怎么忘怀。
虽然在大二那年被他告白,虽然在大二那年知道他的告白只是个恶作剧,虽然恨他,虽然怨他,可是,却还是忍不住心动,然后心疼,然后心碎。
“亲爱的,还来吗?”
完了情事后的王可依靠在床头,任由枕边人拿手挑拨他的欲火,他这次的枕边人是个白净的小孩,嗯,小孩,刚才在酒吧里,那小孩看到他就说想上他,瞧他那小个子模样,还想上他,太瞧不起人了,于是两人拉扯着到酒吧楼上开了个房,那小孩也够急躁的,门没关紧呢就想上他,两人跌跌撞撞间就上了床,于是干柴烈火瞬间燃起,两人提枪上阵,那小孩最初还逞强着说要上他呢,不过他的技术好,才那么下,那小孩便化成滩春水,任他圆扁揉搓,肆意弄成各种姿势。
“你叫什么?成年了?”莫名的,起了兴趣,或许可以和这人不止夜情。
“我叫……不告诉你。”那小孩圆圆的眼睛骨碌转了圈,很是调皮。
王可扯起抹弧度,这小孩,有意思,难得自己起了兴趣,怎么着也不能让猎物跑掉是吧。
“那算了,我走了。”作势起身,王可装作要走,便被那小孩急忙的拉住,王可好笑的顺着小孩的动作坐下,与他大眼对小眼。
“好啦好啦,我说就是了,我叫秦莫,已经二十岁了,放心。”秦莫撇嘴,都怪那张娃娃脸,害他吃人不成反倒被人吃了,想他在学校的时候,有哪次不是上别人的?自己第次来泡吧,好不容易看上了个俊美的男人,想把他吃下却被他吃了,真心酸,要是让李芙蓉知道了还不笑死他。
秦莫,是名在校学生,李芙蓉是他的朋友,或者说“闺蜜”合适,每次跟她聊天老是会聊到些“攻受”问题,她还整天嚷嚷自己就是个小受,去他妈的小受,看劳资爷们,哪里像小受了?劳资绝对的是攻。
可想到李芙蓉那鄙视的模样,秦莫泄气了,难道自己真的如她所说的,是个“弱攻”吗?没那么夸张吧?
转头看着身边的人,秦莫无语了,这男人,能不能把他身上的六块腹肌割给他啊?
“我要先走了,秦莫。”
王可拿起桌上的便利贴,潇洒的留下串号码,递给秦莫。
“这是我号码,想我的时候,可以打给我哦。”眨眨眼,看着被自己电的分不清左右的林莫,王可玩味的扯起抹微笑,呵,真是个好玩的玩具。
被电话惊醒的秦莫看着空荡荡的房间,林莫怒了,那男人,最后那眼神也太勾人了吧?靠,下次定要反攻!
☆、第四章 (1935字)
“喂,干嘛?”气呼呼的朝电话里的人撒火,秦莫死命的揉着凌乱的床单,该死的,那男人别被他逮到,等着被小爷反攻吧,嘿嘿。
秦非拿手机看了看,没错啊,这是自家堂弟秦莫的号码啊,怎么听着这声音像变了个人样,哪里是以前那个乖乖的堂弟啊?
“干嘛?老爷子说明晚要回家吃饭,你没忘吧?明天是家里的家族聚会,我打电话提醒你下。”
“咦,堂哥?”秦莫认出电话里边的声音,心里头暗暗发凉,惨了惨了,自己乖小孩的模样被自己破坏了,不要啊,他还想继续潇洒下去呢,才不要被管的那么严,都怪那男人。
“啊,当然记得了,放心,明天我定能准时到达,不好意思,刚才在赶个作业,火气大了点。”
猛然想起自家表哥说得是什么,秦莫忙回答到,天,他怎么忘了,明天是家族聚会的日子啊?
“没事,记得就好,那先这样。”秦非干脆利落的挂上电话,他双腿交叠,身西装革履,加上修饰有型,显干练的短发,上位者的气势尽显无疑。
喀!
隔壁传来的开门声让秦非惊讶番,他,怎么会那么早就回来?平时不都是到凌晨三四点才回的吗?
抬起手中腕表,时针指向九点,奇怪了,今天的表没出错啊,怎么回来那么早。
“怎么这次回来那么早了?”
刚拿出钥匙打开门的王可猛地听到秦非的声音下意识的僵了下,随即转动钥匙将门打开。
脱掉鞋子,换上舒适的家居拖鞋,才漫不经心答道:“想回来早就回来早呗。”
上下抛着钥匙,银色的钥匙在起起落落中闪着亮眼的光。
秦非倚着门,双臂交叠,他觉得现在自己点都不了解这个从小起长大的老同学了,想他当初读书的时候是乖啊,平时总是小心翼翼的跟在自己的身后,得知自己要与校外人干架的时候总是以副小大人的模样来训斥他,自己装出要揍他的模样他也不怕,还个劲的说,我们是学生,要好好学习,不要整天想着拉帮结派,与校外人结仇,比他老爸还严肃。
可现在呢,整天副纨绔公子哥的样儿,哪像当初那个乖乖的,留头发不超过耳朵的人啊。
仔细的瞧了瞧王可的模样,秦非蹙眉,这就是他出去“猎艳”时候穿的衣服?也太不符合他现在的年龄了吧?
瞧瞧他穿的是什么样,粉红色的衬衫,紧身的裤子将他修长有型的长腿修饰得很美感,好吧,其实这也没什么,最最重要的是他的衬衫是粉色的,为什么是粉色?为什么是粉色?秦非心里呐喊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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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上的伤口是愈合了,可心上的伤口再也愈合不了,从此,王可变成了游戏人间的花花公子,变成商业社交圈里男女通吃的浪荡公子,如果谁来跟他说爱情是美好的,是人类必不可失的种感情,他肯定会狠狠嘲笑那人番,去他妈的爱情,这爱情不过是情欲的件美丽的外衣而已,相信爱情的人就是傻b个。
“我说都过这么久了,当时我也道歉过了,你怎么就那么小心眼呢,非得记恨上辈子吗你?”秦非懊恼的耙了耙头发,当初他这么就同意了那帮人的恶作剧呢。
“秦总,你想了,我没那么时间去记恨句玩笑话,我先下去了。”捡起散在地上的那叠策划书,王可转身就往外边走去,秦非说的对,自己就是那么小心眼,非得记上辈子才行。
☆、第三章 (1210字)
夜晚的l市像个不甘寂寞的舞女样向众人扭动她的躯体,妩媚,充满欲望。
王可依旧穿梭在l市的各个酒吧之间,这就是他的夜晚,肆意挥洒,每个晚上都在不同的房间里坠入欲海,浮沉,浮沉,直到完全依赖情欲才可以安心入眠。
他不敢回自己的家里,秦非就在他的隔壁,他怕他回去会忍不住心头的旖念,跑到他房里求他上自己。
他恋他不止恋了十年,他就像颗带刺的藤蔓,每每想起他便会被那藤蔓刺得生疼,要他怎么忘怀。
虽然在大二那年被他告白,虽然在大二那年知道他的告白只是个恶作剧,虽然恨他,虽然怨他,可是,却还是忍不住心动,然后心疼,然后心碎。
“亲爱的,还来吗?”
完了情事后的王可依靠在床头,任由枕边人拿手挑拨他的欲火,他这次的枕边人是个白净的小孩,嗯,小孩,刚才在酒吧里,那小孩看到他就说想上他,瞧他那小个子模样,还想上他,太瞧不起人了,于是两人拉扯着到酒吧楼上开了个房,那小孩也够急躁的,门没关紧呢就想上他,两人跌跌撞撞间就上了床,于是干柴烈火瞬间燃起,两人提枪上阵,那小孩最初还逞强着说要上他呢,不过他的技术好,才那么下,那小孩便化成滩春水,任他圆扁揉搓,肆意弄成各种姿势。
“你叫什么?成年了?”莫名的,起了兴趣,或许可以和这人不止夜情。
“我叫……不告诉你。”那小孩圆圆的眼睛骨碌转了圈,很是调皮。
王可扯起抹弧度,这小孩,有意思,难得自己起了兴趣,怎么着也不能让猎物跑掉是吧。
“那算了,我走了。”作势起身,王可装作要走,便被那小孩急忙的拉住,王可好笑的顺着小孩的动作坐下,与他大眼对小眼。
“好啦好啦,我说就是了,我叫秦莫,已经二十岁了,放心。”秦莫撇嘴,都怪那张娃娃脸,害他吃人不成反倒被人吃了,想他在学校的时候,有哪次不是上别人的?自己第次来泡吧,好不容易看上了个俊美的男人,想把他吃下却被他吃了,真心酸,要是让李芙蓉知道了还不笑死他。
秦莫,是名在校学生,李芙蓉是他的朋友,或者说“闺蜜”合适,每次跟她聊天老是会聊到些“攻受”问题,她还整天嚷嚷自己就是个小受,去他妈的小受,看劳资爷们,哪里像小受了?劳资绝对的是攻。
可想到李芙蓉那鄙视的模样,秦莫泄气了,难道自己真的如她所说的,是个“弱攻”吗?没那么夸张吧?
转头看着身边的人,秦莫无语了,这男人,能不能把他身上的六块腹肌割给他啊?
“我要先走了,秦莫。”
王可拿起桌上的便利贴,潇洒的留下串号码,递给秦莫。
“这是我号码,想我的时候,可以打给我哦。”眨眨眼,看着被自己电的分不清左右的林莫,王可玩味的扯起抹微笑,呵,真是个好玩的玩具。
被电话惊醒的秦莫看着空荡荡的房间,林莫怒了,那男人,最后那眼神也太勾人了吧?靠,下次定要反攻!
☆、第四章 (1935字)
“喂,干嘛?”气呼呼的朝电话里的人撒火,秦莫死命的揉着凌乱的床单,该死的,那男人别被他逮到,等着被小爷反攻吧,嘿嘿。
秦非拿手机看了看,没错啊,这是自家堂弟秦莫的号码啊,怎么听着这声音像变了个人样,哪里是以前那个乖乖的堂弟啊?
“干嘛?老爷子说明晚要回家吃饭,你没忘吧?明天是家里的家族聚会,我打电话提醒你下。”
“咦,堂哥?”秦莫认出电话里边的声音,心里头暗暗发凉,惨了惨了,自己乖小孩的模样被自己破坏了,不要啊,他还想继续潇洒下去呢,才不要被管的那么严,都怪那男人。
“啊,当然记得了,放心,明天我定能准时到达,不好意思,刚才在赶个作业,火气大了点。”
猛然想起自家表哥说得是什么,秦莫忙回答到,天,他怎么忘了,明天是家族聚会的日子啊?
“没事,记得就好,那先这样。”秦非干脆利落的挂上电话,他双腿交叠,身西装革履,加上修饰有型,显干练的短发,上位者的气势尽显无疑。
喀!
隔壁传来的开门声让秦非惊讶番,他,怎么会那么早就回来?平时不都是到凌晨三四点才回的吗?
抬起手中腕表,时针指向九点,奇怪了,今天的表没出错啊,怎么回来那么早。
“怎么这次回来那么早了?”
刚拿出钥匙打开门的王可猛地听到秦非的声音下意识的僵了下,随即转动钥匙将门打开。
脱掉鞋子,换上舒适的家居拖鞋,才漫不经心答道:“想回来早就回来早呗。”
上下抛着钥匙,银色的钥匙在起起落落中闪着亮眼的光。
秦非倚着门,双臂交叠,他觉得现在自己点都不了解这个从小起长大的老同学了,想他当初读书的时候是乖啊,平时总是小心翼翼的跟在自己的身后,得知自己要与校外人干架的时候总是以副小大人的模样来训斥他,自己装出要揍他的模样他也不怕,还个劲的说,我们是学生,要好好学习,不要整天想着拉帮结派,与校外人结仇,比他老爸还严肃。
可现在呢,整天副纨绔公子哥的样儿,哪像当初那个乖乖的,留头发不超过耳朵的人啊。
仔细的瞧了瞧王可的模样,秦非蹙眉,这就是他出去“猎艳”时候穿的衣服?也太不符合他现在的年龄了吧?
瞧瞧他穿的是什么样,粉红色的衬衫,紧身的裤子将他修长有型的长腿修饰得很美感,好吧,其实这也没什么,最最重要的是他的衬衫是粉色的,为什么是粉色?为什么是粉色?秦非心里呐喊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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