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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2

    千斤贵女 作者:雨敲青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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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的什么,简直受不了,他麻利地收拾了东西,悄然退了出去。

    淼淼的手顿住,心里如灌了蜜糖水。

    其实去凉州前,她已经决定了选越王,但那真的只是“选”,觉得他是最合适的人,纯粹理性上的决定,就像选一件趁手的兵器。在知道他出事后,她心里虽挺难过和着急,但这种情绪只是出于对他的好感,没有掺杂任何的男女情爱。

    直到昨日他从千军万马之中突围而出,救她于危难之中,从那一刻起,他已是她心目中的盖世英雄,是她愿意共度一生的人。她此时也觉得,在安国寺神台下的相遇,也是她活了两辈子最幸运的事。

    幸福来得太突然,她有点招架不住,提醒自己万万不能乐昏了头,有些话必须得说清楚,于是清了清嗓子,“这话听着还挺受用的,但我丑话说在前头,我可是个醋包子,这些话你既然对我说了,这辈子就不能对别的女人说。还有,将来我变老了、变胖了,你也不能嫌弃我。你看,我比你能打,你要是胆敢对我有半分嫌弃……”她阴声怪气地哼哼两声,“你看着办吧。”

    李忆急了,忙不迭表忠心,“怎么会呢,花无百日红,你若是老了,我也一样跟着老的,你如果胖了……唉,说起来,念儿你现在也太瘦了点,下巴都尖了,一定是最近太辛苦,没得好吃,从明天开始,我命人天天弄好吃的给你,我就是喜欢你胖点,你以前多好看啊。”

    大概除了他,天底下没人会觉得以前的柳千斤好看,淼淼有点哭笑不得,但心里甜炸了,“那好,你的话我且记住了,等咱们回了长安,诸事一了,我等你提亲。”

    李忆心花怒放,鼓起勇气把她的手握住,淼淼的心慌了一下,试着把手抽回,嗔道:“做什么呢,还得上药呢。”

    李忆也觉得自己唐突了点,但觉入手一片柔软细腻,哪舍得放开,心虚地觑了她一眼,见她语气虽嗔怪,眼角眉梢却带着笑意,大概也是喜欢的,不管了,豁出去了,他用力握住,“不用了,你就是我的良药。”

    啧啧,以前怎么不觉得他脸皮这么厚呢?他的手宽阔温暖,这么握着,有种让人安心踏实的感觉。两人十指紧扣,在灯下静静坐了片刻。

    淼淼想起初来高昌时,柳时茂曾点评过立储君的事,问道:“听说皇上最近龙体欠安,立太子一事迫在眉睫,你心里怎么想的?你想当皇帝吗?”

    说起这个,李忆有点怅然,身为嫡子,没想过君临天下是假的,但以前他对朝堂的事不太上心,总觉得那些事离他太远,不愿多想,况且他一直觉得论韬略论手段他比不上大哥,想也没用,江山是父皇的,父皇要给谁就给谁,不由他作主。

    但自从看清安贵妃虚伪的面孔后,那种遭最信任的人算计的愤怒让他心生不甘,内心深处开始蠢蠢欲动,尤其在得知母亲和外祖父的一翻苦心后,他忽然觉得,和大哥争上一争,也未尝不可。

    他垂了眸子,拇指指腹在她手背轻轻摩挲,“我有想过的,不然也不会放着在长安的安稳日子不过,到凉州做这安西都护,但要说胜算,我连一成把握都没有。”默了默,他忽然抬头看她,“念儿,你呢?你希望我争吗?”

    淼淼咬唇,菩提阁的客户往往出身高门大户,因为只有这种有钱有地位的人,才出得起酬金,越是看上去门第高贵的,宅门里的龌龊事越多,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利字当头什么事都做得出,普通宅门尚且如此,何况天家?但争霸天下,指点江山,哪个血性男儿不想呢?

    “你且按心意行事就好,你若争,我陪你披荆斩棘,你若不争,我便陪你萍踪浪迹。”

    看看,这就是他的念儿,不矫情造作,不拖泥带水,虽是女子,却有种豪气干云的胸襟。其实当不成皇帝,也无需萍踪浪迹,但李忆明白这是她给自己的承诺,不由心头一热,“念儿,谢谢你。”

    淼淼一直觉得前段日子是她人生的黑暗期,现在总算否极泰来,之后的两三日好消息不断,先是收到长安来的消息,说两地驿站在晋王的重锤整治下,已全面畅通,接着又收到永宁侯的消息,他的大军已到凉州,不日将到高昌。

    离家数月,即将见到爹爹,淼淼开心不已,同时又有点担心,林庭风的美人离间计失败了,他定心有不甘,不知到时又会耍什么阴招。她把菩提阁总舵的具体位置详细标注地图上,并把里头的机关暗道绘成地图交给了李忆,说是苗炎炎招供的。

    “菩提阁总舵离龟兹不远,待你到龟兹上任后,可派大军攻入总舵。”菩提阁的人身手再高,也敌不过千军万马。以前只有她和飞哥儿两个人,虽有扳倒林庭风的心,却没那个能耐,现在时机刚好,她可借助越王之手铲除菩提阁,而越王要是除掉林庭风,也能为自己在皇帝面前增加筹码,一举两得。

    就是有点便宜了安贵妃,本想先等她和林庭风斗个两败俱伤的,但眼下看来,安贵妃远不是林庭风的对手,不能再指望她。

    这一日天朗气清,是个好日子。

    李忆站在铜镜前,左照照,右照照,“宝蓝色好吗?我怎么觉得刚才那件水纹绿的大氅,衬得我肤色白些?”

    夏至偷偷翻了个白眼,水纹绿有什么好看的,野鸭子似的,但他伺候主子这么久了,多少知道他的心思。他自小就是个胖子,和英俊潇洒、玉树临风这些字眼毫无干系,一直活在晋王的阴影下,若非这次因祸得福变瘦了,他大概一辈子都不会关心自己的长相。

    可现在不一样了,好比一只流落鸡群的鹤,一直以为自己也是一只鸡,直到某一天忽然发觉自己比所有的鸡都高出几个头来,这才知道原来自己是鹤立鸡群。迟到了十八年的惊喜,一朝来临,唤醒了那颗闷骚的心,乐得他天天揽镜自顾了。

    “殿下,您在深山老林待了几个月,有所不知,今年长安已不流行白净的肤色了,那些公子王孙们,宁愿着凉也要偷偷在自家院子里脱光了晒太阳,就是为了晒出一身小麦色来。”

    李忆奇道:“还有这种事?这是为啥?”

    “咱大祈和突厥人打仗了啊,那些公子王孙们空有一腔热血,奈何身娇体弱上不了战场,只好偷偷晒黑点,假装是天天操练晒黑的。”

    “这样啊……”李忆又看看镜中的自己,果断换上一件绣着金丝祥云纹的黑色大氅,“英华内敛之中又暗藏一丝洒脱不羁,一看就是个稳重做大事的人,岳父大人应该会满意吧。”

    作者有话要说:  才发现上一章“重塑金身”写成“重塑身金”了,现在改过来了(尴尬脸)

    第75章 迎丈人

    因事出突然, 永宁侯这次出征比较仓促, 只率了一万人做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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