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27.慕风华的追杀
宫闱庶杀 作者:蓝家三少
227.慕风华的追杀
马蹄声声,黎明前人累马乏。**机書屋 坐在密林深处,望着撕破天际的鱼肚白,离歌道,“休息一下吧,马也累了。”
叶贞颔首,“只可惜了雀儿。”
“你从什么时候知道雀儿的?”离歌铺了些干草在地上,就着树干,两人背靠背坐着。宫外头的空气就是好,自由自在,清新得让人忍不住多吸几口。
深吸一口气,叶贞笑了笑,“从东辑事出来的女子,哪有这样简单的。左不过彼时她脸上的清澈像极了月儿,我便当她是月儿,横竖不是对付东辑事,慕青就算得了消息也不会拿我怎样。只不过许是这样,动了雀儿的心思。”
离歌低眉略带生涩的笑着,“宫里的女子,一个个都是熬出来的,何曾有过温存。便是稍许的柔情,也足以让她们感激涕零,以诚相待。这世上,心里空荡荡的人太多。有时候,委实需要以柔克刚。只不过你这厢……太过冒险。”
“慕青的目的是盈国公府,只要我不是对付东辑事,他便奈何我不得。何况,我所做的一切,也是他所相见的结果,他自然是乐的成全我。便是雀儿将消息传出去又能怎样,我这厢睁一只眼闭一只,只消雀儿不对付我,便也罢了。”自打第一眼瞧着雀儿,她便知晓雀儿不简单。
寻常的宫婢,如何能进得来东辑事,何况一来便是伺候她这个尚宫。
一则有什么真本事,二则便是奉命而来。
这宫闱深深,尚宫局内,奉的当然是慕青的命令。
她不是不知道,左不过装作不知道。自打知道自己吃了七星丹,雀儿便是一心跟着她的,叶贞心知肚明,才会对她说那番掏心窝子的话。雀儿当时委实吃了一惊,也诚然对她更死心塌地。
到底这宫里,人情味太冷,稍有点温度,便舍不得丢弃。
这便是雀儿,这种饱受世间冷暖的人,所期盼的东西。温情,真心相待,多少深宫之人可望而不可及。
长长吐出一口气,离歌低眉苦笑,“只可惜东辑事的大牢,岂能活着出来。慕青那老妖精,哪里容得下背叛。咱这闯宫,他那里便会马上知道,而雀儿便是首当其冲。如今,也不知投胎到哪里去了。”
闻言,叶贞不说话,只是目光定定的望着远处,“我害了她,你会不会觉得我自私?”
“这是她自己的选择,与你无关,与我也无关。横竖人这一生都要死的,与其老死在宫闱,还不如轰轰烈烈的活一场。”离歌望着顶上的阳光掠过树梢,慢慢的溢满整片林子,“你先睡一会,我去给你找点吃的。”
叶贞颔首,“小心点,别走远。”
离歌轻笑,“有你着价值连城的人待在此处,我岂敢走远,来日还怕那黑面神吃了我。”
闻言,叶贞摇着头,“你当唤他一声皇兄,怎的越发放肆,竟惯上外号了。若教他知道,活该吃了你。”
入了秋,野地里便有不少的动物出来觅食,准备过冬的粮食。离歌便在草丛里逮了一只兔子,而后用随身携带的牛皮袋装了一些水。
吃点肉食能增加体力,策马飞奔不比宫闱,体力尤为消耗得快速。
回去的时候,叶贞靠在树干处小憩,微合着双眸。
大军路过的地方都是荒野,这方圆数十里除了几个小镇,基本上杳无人烟,必须自力更生才好。所幸离歌也不放心上,随手便生了火,将那兔子剥皮烧烤。
“你醒了?”望着双目微微睁开的叶贞,离歌问了一句,视线落在自己受伤的烤兔子上头,“一会就好,吃饱了赶紧走。那老妖精未必会作罢,保不齐就派人追我们。”
“追是一定会追的,咱们在他眼皮底下逃出来,面子里子都没了。何况,他还担心着皇帝见了我,这厢反悔回朝,他这如意算盘都落了空。”叶贞倦怠的起身,长长吐出一口气,“只是也不知大军如今到了哪里。”
“先别想那么多,吃饱了便上路。大军走得慢,你我轻身单骑跑得快,按脚程计算,不出意外的话大抵傍晚时分能赶得上。”离歌撕了条兔子腿递给叶贞,而后起身环顾四周,这点准备还是需要的。
等到下个镇,若还是没能赶上大军,就必须储备必需品。
这厢坐了约莫半个时辰左右,离歌陡然环顾四周,心头隐隐有些异样。二话不说便飞身树梢,但见远处有尘烟弥漫,想来是有马队飞奔而来。以多年的江湖经验判断,这马队人数不下十数人。
快速落地,一把拽了叶贞,“我们走,有人来了。”
叶贞慌忙上了马,二人即刻飞奔而去。
离歌的判断没有错,后头紧追而至的便是慕风华及身边的暗卫。
马声嘶鸣,端坐马背,身子微侧,飞扬的眼线高挑着凝向地上的火堆。素白的手拂过自己垂落的鬓发,眸色锐利如鹰隼。只听得马下的暗卫跪身来报,“大人,火未灭,这兔子肉尚有余温。”
说着,便将才吃了一半的兔子肉双手托与头顶奉与慕风华查看。
修剪得极为美丽的指甲停驻在兔子的脖颈处,慕风华邪肆冷笑,“好手段,一击毙命。”这石头如今还嵌在兔子的脖颈动脉里,可见猎手的快准狠,丝毫没有留有余地。
这,诚然就是离歌的手法。
“追。”慕风华一夹马肚,既然尚有余温,那便没有走远。只要一路追下去,定能在她们赶上大军之前截住。出了东辑事,他想怎样便怎样。死生不论!好一个死生不论!那他便贯彻到底,来一个死生不论。
身后马蹄不断,前方不远处好似一个牌坊,大抵是什么边远小镇。都是小隐隐于林,大隐隐于市,离歌与叶贞对视一眼,彼此交换了默契,径直入了小镇。时值晌午十分,叶贞便与离歌买了几套男儿装,找个僻静处换去身上的衣服。
发冠高束,彼此戴着斗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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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歌将斗笠沿边压下,遮去了脸上的“囚”字刺青,到底太过明显。买了柄剑,以备不时之需。
这镇子不大,少有风吹草动便无法藏得住。所幸这边远小镇,时常也有江湖人士出没,有些新面孔倒也不足为奇。
端坐在客栈包间内,打开窗便能看见街外头的情况。二人倚窗而立,低眉望着不远处快马奔驰的慕风华等人。
叶贞眉心微凝,“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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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慕风华的追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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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慕风华的追杀
马蹄声声,黎明前人累马乏。**机書屋 坐在密林深处,望着撕破天际的鱼肚白,离歌道,“休息一下吧,马也累了。”
叶贞颔首,“只可惜了雀儿。”
“你从什么时候知道雀儿的?”离歌铺了些干草在地上,就着树干,两人背靠背坐着。宫外头的空气就是好,自由自在,清新得让人忍不住多吸几口。
深吸一口气,叶贞笑了笑,“从东辑事出来的女子,哪有这样简单的。左不过彼时她脸上的清澈像极了月儿,我便当她是月儿,横竖不是对付东辑事,慕青就算得了消息也不会拿我怎样。只不过许是这样,动了雀儿的心思。”
离歌低眉略带生涩的笑着,“宫里的女子,一个个都是熬出来的,何曾有过温存。便是稍许的柔情,也足以让她们感激涕零,以诚相待。这世上,心里空荡荡的人太多。有时候,委实需要以柔克刚。只不过你这厢……太过冒险。”
“慕青的目的是盈国公府,只要我不是对付东辑事,他便奈何我不得。何况,我所做的一切,也是他所相见的结果,他自然是乐的成全我。便是雀儿将消息传出去又能怎样,我这厢睁一只眼闭一只,只消雀儿不对付我,便也罢了。”自打第一眼瞧着雀儿,她便知晓雀儿不简单。
寻常的宫婢,如何能进得来东辑事,何况一来便是伺候她这个尚宫。
一则有什么真本事,二则便是奉命而来。
这宫闱深深,尚宫局内,奉的当然是慕青的命令。
她不是不知道,左不过装作不知道。自打知道自己吃了七星丹,雀儿便是一心跟着她的,叶贞心知肚明,才会对她说那番掏心窝子的话。雀儿当时委实吃了一惊,也诚然对她更死心塌地。
到底这宫里,人情味太冷,稍有点温度,便舍不得丢弃。
这便是雀儿,这种饱受世间冷暖的人,所期盼的东西。温情,真心相待,多少深宫之人可望而不可及。
长长吐出一口气,离歌低眉苦笑,“只可惜东辑事的大牢,岂能活着出来。慕青那老妖精,哪里容得下背叛。咱这闯宫,他那里便会马上知道,而雀儿便是首当其冲。如今,也不知投胎到哪里去了。”
闻言,叶贞不说话,只是目光定定的望着远处,“我害了她,你会不会觉得我自私?”
“这是她自己的选择,与你无关,与我也无关。横竖人这一生都要死的,与其老死在宫闱,还不如轰轰烈烈的活一场。”离歌望着顶上的阳光掠过树梢,慢慢的溢满整片林子,“你先睡一会,我去给你找点吃的。”
叶贞颔首,“小心点,别走远。”
离歌轻笑,“有你着价值连城的人待在此处,我岂敢走远,来日还怕那黑面神吃了我。”
闻言,叶贞摇着头,“你当唤他一声皇兄,怎的越发放肆,竟惯上外号了。若教他知道,活该吃了你。”
入了秋,野地里便有不少的动物出来觅食,准备过冬的粮食。离歌便在草丛里逮了一只兔子,而后用随身携带的牛皮袋装了一些水。
吃点肉食能增加体力,策马飞奔不比宫闱,体力尤为消耗得快速。
回去的时候,叶贞靠在树干处小憩,微合着双眸。
大军路过的地方都是荒野,这方圆数十里除了几个小镇,基本上杳无人烟,必须自力更生才好。所幸离歌也不放心上,随手便生了火,将那兔子剥皮烧烤。
“你醒了?”望着双目微微睁开的叶贞,离歌问了一句,视线落在自己受伤的烤兔子上头,“一会就好,吃饱了赶紧走。那老妖精未必会作罢,保不齐就派人追我们。”
“追是一定会追的,咱们在他眼皮底下逃出来,面子里子都没了。何况,他还担心着皇帝见了我,这厢反悔回朝,他这如意算盘都落了空。”叶贞倦怠的起身,长长吐出一口气,“只是也不知大军如今到了哪里。”
“先别想那么多,吃饱了便上路。大军走得慢,你我轻身单骑跑得快,按脚程计算,不出意外的话大抵傍晚时分能赶得上。”离歌撕了条兔子腿递给叶贞,而后起身环顾四周,这点准备还是需要的。
等到下个镇,若还是没能赶上大军,就必须储备必需品。
这厢坐了约莫半个时辰左右,离歌陡然环顾四周,心头隐隐有些异样。二话不说便飞身树梢,但见远处有尘烟弥漫,想来是有马队飞奔而来。以多年的江湖经验判断,这马队人数不下十数人。
快速落地,一把拽了叶贞,“我们走,有人来了。”
叶贞慌忙上了马,二人即刻飞奔而去。
离歌的判断没有错,后头紧追而至的便是慕风华及身边的暗卫。
马声嘶鸣,端坐马背,身子微侧,飞扬的眼线高挑着凝向地上的火堆。素白的手拂过自己垂落的鬓发,眸色锐利如鹰隼。只听得马下的暗卫跪身来报,“大人,火未灭,这兔子肉尚有余温。”
说着,便将才吃了一半的兔子肉双手托与头顶奉与慕风华查看。
修剪得极为美丽的指甲停驻在兔子的脖颈处,慕风华邪肆冷笑,“好手段,一击毙命。”这石头如今还嵌在兔子的脖颈动脉里,可见猎手的快准狠,丝毫没有留有余地。
这,诚然就是离歌的手法。
“追。”慕风华一夹马肚,既然尚有余温,那便没有走远。只要一路追下去,定能在她们赶上大军之前截住。出了东辑事,他想怎样便怎样。死生不论!好一个死生不论!那他便贯彻到底,来一个死生不论。
身后马蹄不断,前方不远处好似一个牌坊,大抵是什么边远小镇。都是小隐隐于林,大隐隐于市,离歌与叶贞对视一眼,彼此交换了默契,径直入了小镇。时值晌午十分,叶贞便与离歌买了几套男儿装,找个僻静处换去身上的衣服。
发冠高束,彼此戴着斗笠。
更新更快
离歌将斗笠沿边压下,遮去了脸上的“囚”字刺青,到底太过明显。买了柄剑,以备不时之需。
这镇子不大,少有风吹草动便无法藏得住。所幸这边远小镇,时常也有江湖人士出没,有些新面孔倒也不足为奇。
端坐在客栈包间内,打开窗便能看见街外头的情况。二人倚窗而立,低眉望着不远处快马奔驰的慕风华等人。
叶贞眉心微凝,“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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