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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6

    青年路104号公寓 作者:五生

    分卷阅读26

    会喜欢上女孩子,和一个女孩子恋爱。结婚生子,有个小孩,这种事情,其实还是很期盼的。」

    「还喜欢他时,总是会想,和一个女人结婚,是多麽可怕的一件事。现在觉得,其实那种生活,也不错。应该是我已经不喜欢他了,那家夥,有什麽好的。」

    「感情这种东西,其实有时一个眼神,就能让人幻灭了──真他妈邪性。」那日伪娘在说著卤味少爷的恋爱时,卤味少爷的眼神,是毫不遮掩的厌恶。「他觉得,我这麽变态的人,根本不配讨论他。一直以来,他都是十分厌恶我的。」

    「所以。」伪娘说,「我也要结婚了。」

    人这一辈子,并非一定要和自己爱的人相伴终生。如果能,那是福分,是恩赐。如果不能,会遗憾,会想念,但并不会难过至死。总归一辈子,怎麽都是过。我时常这样想。

    卤味少爷的卤味店开到第四家分店时,办了订婚宴。婚期定在十月,不冷不热的季节,正方便新娘穿婚纱。

    卤味事业基本稳定,卤味少爷订婚之後买了新房,就退了公寓的房间。九月的时候,卤味少爷亲自送来了请帖。

    「这种人就该情场事业两失意,才能明白到底谁才是对他好的人。」漂亮青年拿著精心设计的请帖,唾弃道。

    「估计不太可能了。听说他马上就要接手家族生意,和未婚妻的感情也很好。」小文老师随手把请帖一放,「真是好命。」

    「所以直掰弯不靠谱啊。」我说,「还是不要招惹直男的好。」

    「屁咧,伪娘完全是因为小时候先被直男招惹,才搞成这样的。」漂亮青年恨恨道,「渣!要是我,才不会给不喜欢的人希望,明明不会接受伪娘,还默许伪娘为他做这做那,简直渣到劲了!」

    是够渣的。虽说作为直男,卤味少爷不过是不喜欢伪娘罢了。不选择自己不爱的人,没有错。但放任那份没有未来的喜欢,令伪娘泥足深陷,就太过自私了。

    自顾享受著爱者的温柔体贴,理所当然索求爱者的情感,在不需要时干脆利落抛开,被爱的那一方,永远是胜利者。

    当然,撇开伪娘,卤味少爷是个很不错的男人。出身好,样貌好,有上进心,那些恶趣味可以当做性格风趣幽默,不管哪方面看,都是好男人。──评价一个人好不好,在一般人看来,这些标准就足够了。房东先生我一向十分厌恶和排斥恶意破坏他人的第三者(被引诱蒙蔽的小文不在这一范围),也十分厌恶背叛家庭的人。这条街有一个商铺老板,在城北有一个相好。二人分别背叛了自己的家庭,悄悄私会,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但这并不妨碍商铺老板是个好人的口碑──又做生意又挣钱,没有因为钱多了就和老婆离婚,这人挺好的。这种人越来越多,且被人原谅──因此,对於「背叛感情」,社会容忍度越来越高。简单的负了哪个人,也不是什麽大事。至於卤味少爷对伪娘,更不是什麽值得提起的事。区区情感问题,是不足以在人品上画出符号的。

    卤味少爷结婚的前一周,伪娘去民政局领了证。结婚对象是朋友介绍的女孩,据说那女孩默默喜欢伪娘很久,知道伪娘漫长的恋爱史,也知道伪娘的女性妆容。二人回老家办的传统婚礼,高头大马,八抬大轿,流水宴席,凤冠披霞,洞房花烛。

    「幸好你撑死算个双,不然对著新娘子硬不起来可就丢人了。」漂亮青年是伴郎,为了应景特意租了一身玄色吉服,替伪娘挡酒喝得晕晕乎乎,喝到最後抱著新郎官不撒手,不停嚷嚷「你结婚了我怎麽办」,最後被医生扛起来打包塞进车里,连夜回城。

    医生吃醋了。估计以前他一直觉得,两只受在一起,能干什麽。

    这下失策了。

    伪娘的婚礼,并没有邀请卤味少爷出席。卤味少爷在教堂宣读誓词时,伪娘和新娘子已经去了欧洲度蜜月。

    伪娘结婚时,大概是嘱咐了司仪,因此并没有让新郎官说太多话。新娘子边哭边说自己有多幸运,那一番告白弄哭了好几个小姑娘。末了,英气十足的古装伪娘说,我会照顾你一生一世。

    你看,人一辈子,并非要和最爱的那个在一起。得到了是赚的,得不到,也不会死。最後的最後,都会看开。

    卤味少爷婚礼那天,我刚到场,便被拉到一旁。白色西服的新郎怒气冲冲质问道:「他在哪?!」

    「哈?……巴黎?或者伦敦,我不太清楚。」我不清楚这怒火从何而来,只得尽量短促道。

    卤味少爷呆滞半响,讷讷开口:「他……真的……结婚了?」

    「……你不知道?」我也木了脑袋。

    卤味少爷没再说话,一脸失魂落魄。

    那天卤味少爷宣读誓词时,数次哽咽,说不出话。

    「呦,哭了,」漂亮青年总结道,「真深情。」作家的话:感谢【风月城主】【ryss0509】的礼物【鞠躬~感谢【ryss0509】昨天捉到一只虫子 已经改正【鞠躬~

    驴踢粉也是有真爱的「上」

    明星是具有光环的职业了。少男少女们最常做的两个梦,一是豪门世家贵族梦,二是大红大紫明星梦。

    明星的种类各式各样,一线二线三线,演员歌手主持,童星半路出家专业培训,这些年选秀出身的更是如过江之鲭。选秀的确能让人一炮而红,但因人而异,有人能红遍全球,有人只是二线三线小明星,更多的人像流星,一闪而过,不留痕迹。

    娱乐圈的纷纷扰扰,对於小市民来说,是最好不过的下饭菜。

    公寓大厅的电视机,每日随机播放各种节目,只要漂亮青年和食物男孩在,就一定会转到娱乐频道,看各种选秀节目。这两人整天泡在一起,漂亮青年不缺钱,食物男孩有饲主,饲主不在家时,食物男孩就成了漂亮青年的小尾巴。就像八|九岁的小男孩最喜欢跟著十三四岁的大男孩身後玩一样,那种对兄长的崇拜感。无所事事二人组除了打游戏就是看电视,选秀节目自然是被吐槽力度最大的一个,理所当然成为二人首要选择。──哦对,有一段时间,漂亮青年还疯狂迷恋上了厨艺,励志做一个抓住医生胃的成功人|妻。这一突然兴趣的直接後果是小白鼠食物男孩吃了不少乱七八糟的东西,间接後果是那一段时间吸血鬼以为自己由於过度淫|乱而损伤了味蕾(?)和肠胃(?),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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