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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

    回忆似苦甘甜 作者:晨晨爱喝牛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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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才去的啦。”

    “不是,我是去找男人的。”

    杜倩女王般的走在前面,辛曼慢吞吞的跟在后面,当坐上那辆价值七位数的车的时候,辛曼目瞪口呆:“你发财了?”

    “不是,撑场面,借的。所以今天你给我好好表现!”

    辛曼瘪嘴:“知道了!不就是参加个婚礼吗,说得好像炸碉堡样的。”

    嘴上这样说,心里还是有些惆怅,毕竟那个要结婚的人是她爱了一整个青春岁月的人。

    ……

    ☆、第二章

    皑如山上雪,皎若云间月。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

    千年前的卓文君在听闻夫君司马相如要纳妾时,漠然写下一首《白头吟》求友人带给夫君,从此两人再无夫妻之恩,过去的荆钗布裙当垆卖酒不过过眼云烟,拿得起便放得下。

    千年前的女性尚有如此豁达的胸襟,她辛曼又怎么好意思要死要活?

    辛曼从包里掏出邀请函递给门口接待的人,在猜测怀疑打量的目光下,稳稳的坐在尾排的座位上。

    “谭冉那小子混得还真行,你看那几个人,都是电视上家喻户晓的角。”杜倩看向前排的几个人,男的西装革履,女的典雅华贵,举手投足间有着一股莫名的大家风范。

    “看见那个穿铁灰色西装的人没?他可是我们上上届的风云人物,当然也是现在的风云人物啦,知名校友之一!快看,他在朝这边看!”

    辛曼顺着杜倩的手看过去,正巧对上一抹深不可测的眼光,男人的眼神未多做停留便转向她身后的大门,修长的手臂小幅度的挥了挥,一个身穿深蓝色西装的男人急喘着粗气从辛曼身旁小跑过去,弯着腰低声跟众人说着抱歉,然后迅速坐在铁灰色男人的身旁。

    辛曼两根食指不自觉的绞在一起,上上届的风云人物,还在上大三时就已经被好几家电视台看中,争先恐后的想要签他,为人孤僻倨傲,目中无人。

    辛曼怎么可能忘记他的名字。

    “陆斌卿。就是他,现在在电视上可火了,前不久刚获了个最佳新生代主持人,我特喜欢他做的那个《走进大中华》栏目,低调又富有内涵。”

    辛曼听着杜倩的言语,思绪恍然回到那个凛冬将至的夜晚。

    谭冉在主持人杯上以微弱之差输给了播音系的一个男生,颁奖典礼上他风度翩翩气度非凡,称赞输得心服口服。辛曼坐在台下眼睛酸痛的不行,她知道谭冉对这次的主持人杯是势在必得,如今却被一位名不见经传的人夺去桂冠,他心里肯定不好受。

    “你们先走,我等他。”典礼结束后辛曼侧过头对室友说,杜倩二话不说起身朝礼堂外走去,剩下两个室友小声叮嘱她早点回注意安全后也离开。

    辛曼一直等到礼堂里的人散得差不多了才起身向后台走去。后面的师弟师兄们正在拆卸脚手架,获得第一名的男生也被大家团团围住,一片欢笑祝福声。

    辛曼踮起脚四处寻找谭冉的身影,却只见到他放在椅子上的外套。

    “师兄,你有见到谭同学吗?”辛曼挑了个眉清目秀看起来和善有佳的学长。

    学长摇了摇头,拍了下下旁边人的肩膀,“看见谭冉没?”

    “他呀,一下台就慌慌张张的走了,诺,衣服都隔那没拿。”

    “他可能有急事,我是他……朋友,我帮他把衣服带回去。”辛曼脸上微笑着,匆匆伸手拿过衣服抱在怀里离开,心里却泛起一阵苦涩,就像小时候见到妈妈菜篮子里装的黄溜溜的椭圆形水果,一口咬下去的那种酸涩,涩到嗓子眼里冒着苦液。

    新闻联播说,今年的冬天将是二十年难得一遇的寒冬,请广大市民做好防寒准备。

    辛曼紧紧抱住怀里的衣服,站在宿舍对面的路灯下,风仿佛要钻到骨缝里去了般。

    她托了一位同学帮她捎口信给他。

    十来分钟过去了,自习的学生陆续抱着书回了寝室,有的朝她递来善意的一笑,有的不怀好意的走开。

    “难道不在寝室吗?”辛曼努了努嘴,搓了搓冻僵的手,“也不知道那个同学的口信带到没。”

    谭冉的寝室在四楼,东面,寝室的灯是亮着的。辛曼眼巴巴的盯着那扇窗户,不知道心里在期盼着什么。窗台的架子上放着一个蓝色的碗状花盆,一株深绿色的仙人掌紧紧靠着盆沿,小小的一团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隐约间窗户里有人影在动,一条手臂拉开窗帘,扒开窗户,“刷”的一下扔出一沓纸片。

    a4的纸被撕成一片一片,从四楼缓缓飘下,七零八落的散开。

    辛曼心里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谭冉把之前没日没夜准备的演讲稿、新闻事例都撕了。

    辛曼默默捡起一片片纸屑,想起器宇轩昂的某人在演讲上说过的一句话:“全天下人都可以否认你的努力,但是,唯独你自己不可以。”

    辛曼一边捡着碎纸片,一边回忆那次演讲。

    那个西装革履不苟言笑的人叫啥来着?陆…陆什么的…

    那是被室友拖去听的上上上届一个学长的演讲。

    无声的脚步从身后走来,原本目不斜视的人低头看了看蹲在地上的一团粉色,脚步渐渐停了下来,昏暗的橘色路灯拉长他的影子,厚重的书包斜背在肩上。

    “不要让自己爱得低贱。”

    辛曼还在回想着那个学长的名字,耳边恰时响起熟悉的声音,虽然只听过一次,但是很有穿透力,很蛊惑人心。

    辛曼想起父亲曾说过的一句话,有些人,注定是为话筒而生。那时候,他还不知道有个男人叫陆斌卿。

    辛曼回过头看见穿着黑色羽绒服抱着一沓书的陆斌卿,学着他倨傲的挺起胸仰着头:“那我也乐意。”

    陆斌卿眼神有些怪异,欲言又止的看了她几眼,最后冷着脸从她身侧跨了过去,不回头的进了宿舍大门。

    “神经病。”

    辛曼重新低下身捡着碎片,看着满手混杂着泥土的纸片,思绪倏然恍惚,自己到底在做什么?

    陆斌卿的话就像魔咒一般回荡在耳边,她只是全心全意的爱,怎么可以称为“低贱”呢?

    直到谭冉约她到江边散步,两人一前一后的走在岸边,冷静清晰的声音从前面传来:“我们结束吧。”

    那一刻辛曼才明白,爱情里只有当双方都是心甘情愿时,这份爱才算得上尽心尽意。

    妈妈从小就跟她高谈阔论,爱情就像是买衣服,太容易得到的永远都不会珍惜,花大价钱买回家的衣服,哪怕以后不穿了,也会把它珍藏在衣柜里。

    道理很俗,辛曼却耗费了整个青春去弄懂它。

    婚礼仪式已经到结尾了,两人在结婚申请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在众人祝福的掌声中相拥而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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