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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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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深一点,太浅了,很容易被小动物给翻出来。”
“枸杞只要种下去就可以了,不需要这么勤劳的浇水,会死的。”
“半夏......”
“龙葵......”
“菖蒲......”
阿珩到处跑,云洛也一直跟着,不同的是阿珩不厌其烦的指导着新出炉的药农如何将草药种得更好,而云洛一直在看帛书,这是他让人抄的千金方注解,阿珩的注解介绍了许多草药的药性,适合做什么,他最近一直在看那些金疮药常用草药。
花了两个月走遍了整个高陵所有的里,阿珩终于得空问云洛:“你莫不是想让他们以后专门种植配制伤药所需的草药?”
云洛很坦诚:“有这个想法,每次打仗,很多人根本不是死在战场上,而是死于伤药不够。”战争时期,什么都可能充裕,唯独伤药永远都缺,准备多少都不够,原因?一场仗下来,受伤的人成千上万,多少药材都得耗光,而新一轮战斗爆发时,必然旧伤添新伤,亦或增添新的伤员。也因此,每个国家在战事,伤药都是先紧着有爵位的将士,还有剩余才会考虑无爵者。
阿珩要种植草药让云洛看到了解决这个问题的希望,若是草药变得多而廉价,那么伤药也将不再是稀罕之物。
阿珩挺想呵呵,但考虑了下云洛对自己还挺不错的,终是将讽刺的话给咽了回去。“虽然许多草药不挑土地,但也有一些草药对土壤有着这样那样的要求,高陵的土壤很肥沃,但并非所有草药适合在这里种植。”高陵是典型的山地地形,且多针叶林,气候寒冷,落叶一层层堆积在地上,来不及完全腐烂,使得高陵的土地有着非常厚的腐殖质层,极肥沃,可,还是那句话,草药也挑居住环境。
“不信,比如三七,这一味药是很好的疗伤圣药,但它只在南方生长,在这苦寒的北地,你种多少死多少。而且,一片土地上,植物的种类越丰富,土地才能更加长久的经营。你若是让整个高陵只种植几种草药,到时随便来尝虫害什么的,得害死所有药农。看在你帮了我的份上,以后你需要伤药的可以向我买,我给你打九折。”
云洛将帛书收了起来,换了个话题。“你提供得起我需要的量?”他不买则已,买就一定是为军队采买,分量可想而知。
“只要给我时间,我能。”阿珩轻笑,她不仅要提供得起军队所需的药,还要药物变成寻常之物,普通人也能买得起。
“那你需要多久?”
“天知道。”
云洛:“.......”他该不该信这贵脑有恙的家伙?
这可真是个令人苦恼的问题。
☆、第二十二章一家?
两个月的时间,三七的减肥成果喜人,以前一眼瞧去就是一只活生生的肉丸,五官根本看不出来,如今却能看出点轮廓来了。
在三七扑进怀里控诉军营生活非人时,阿珩掂了掂分量,不错不错,减了七八斤,这法子不错,得保持。
完全不知道阿珩想什么的三七(为毛感觉背后凉飕飕的?):“......呜呜呜,军营里吃得太差了,两天才能吃一顿大肉,还得练习一整天......”
阿珩挺想说,同样是训练,别人挥的是长矛长戈,就你拿的是牙签,你还真好意思抱怨训练艰苦啊。然想想这么说了的后果,还是忍住了,耐着性子顺毛。
三七也不笨,知道阿珩不可能让自己回来,阿珩如果真想他回来,那早就接他回来了,一直没接就待表着她是认真的思考过不打算接回来。因此他此番只是单纯的想要发泄一番而已,发泄完了,又被顺毛顺得舒服,哭着哭着就哼唧哼唧的睡着了。
云洛一直瞧着阿珩给孩子顺毛的模样,他是真没想到阿珩也会有如此温和的时候,身上的阴郁癫狂仿佛都消失了,甚为美丽。如醇酒,在地底黑暗中深埋无数寒暑后启出,酒香醉人,令人怦然心动。
有侍婢端着三七爱吃的糕饼走来,云洛见了,对侍婢做了个安静的手势。
侍婢立时放轻了举止,生怕发出一丝声音的将糕饼放下,走时偷偷瞧了眼廊下坐着的三人,其实,真的很像一家三口呢。
温柔的母亲,英俊体贴的父亲,乖巧可爱的孩子。
云洛并不知侍婢是什么感觉,他就只是单纯的不想打扰到阿珩,难得有点正常人的味道,还是维持得久一点吧。
可惜没有什么是一直不变的,阿珩的温和亦然......一切美好的感觉止步于三七被放上床榻时,孩子一脱手,阿珩立马恢复了“正常”。
这才是苏珩嘛,云洛松了口气,刚才那样子的阿珩很容易令人产生此阿珩是冒充的感觉,如今这般模样才正常。虽明白,但心里不知为何却有着一丝惋惜,其实阿珩方才的模样,真的挺不错的。
云洛道:“鲜有人能将别的孩子视如己出。”养别人的孩子,多少有点隔阂,纵使不苛待,也多是束手束脚以至于过度溺爱,或漠视,或客气,或这样那样......若是孩子心思足够敏感的话,定会感觉出问题。阿珩却不然,若非她的年龄与三七的年龄差距不符合常识,绝不会有人想到她不是三七的生母,毕竟,该打打,该骂骂,该夸夸,没有客气,也没有束手束脚,太自然了。
“从他还是一个小小的胚胎时,我便一直照顾着他,让他得以在母体里正常的发育成长,他出生也是我一手接生,他的第一句话也是喊我阿母.......太多太多,他是否亲生于我已无意义。”阿珩轻声道。
最开始时许是因着云湛才对还是胚胎的孩子刮目相看,但到了后来,看着一个必死的胎儿在自己的努力下健康的发育,呱呱坠地,长成一只肉团子,饶是阿珩心性诡异,也无法不将这个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除了不是亲生,这个孩子与亲生的有何区别?甚至她便是有亲生骨肉,她在亲生骨肉身上投注的心血也不可能再超过这个孩子。
云洛闻言,忽道:“其实你的心真的很软。”
阿珩:“......”呵呵。
云洛继续道:“我知道你心里想什么,所谓残忍其实是心里清楚自己在恶,却仍旧觉得理所当然,而你,你所作所为,你可曾认为自己在作恶?你的心从不认为自己在作恶,也一直顺从本心。这不昰邪恶,是纯真。”善良天真不是真正的纯真,真正的纯真是无论经历多少事,或美好或丑陋,都始终顺从本心,心里怎么想,便怎么做人。
阿珩的所作所为,需要不仅是强大的心理素质,还需要强大的信念:坚定不移的认为自己没走错。
至于世人觉得是真没错还是真有错,那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自己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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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深一点,太浅了,很容易被小动物给翻出来。”
“枸杞只要种下去就可以了,不需要这么勤劳的浇水,会死的。”
“半夏......”
“龙葵......”
“菖蒲......”
阿珩到处跑,云洛也一直跟着,不同的是阿珩不厌其烦的指导着新出炉的药农如何将草药种得更好,而云洛一直在看帛书,这是他让人抄的千金方注解,阿珩的注解介绍了许多草药的药性,适合做什么,他最近一直在看那些金疮药常用草药。
花了两个月走遍了整个高陵所有的里,阿珩终于得空问云洛:“你莫不是想让他们以后专门种植配制伤药所需的草药?”
云洛很坦诚:“有这个想法,每次打仗,很多人根本不是死在战场上,而是死于伤药不够。”战争时期,什么都可能充裕,唯独伤药永远都缺,准备多少都不够,原因?一场仗下来,受伤的人成千上万,多少药材都得耗光,而新一轮战斗爆发时,必然旧伤添新伤,亦或增添新的伤员。也因此,每个国家在战事,伤药都是先紧着有爵位的将士,还有剩余才会考虑无爵者。
阿珩要种植草药让云洛看到了解决这个问题的希望,若是草药变得多而廉价,那么伤药也将不再是稀罕之物。
阿珩挺想呵呵,但考虑了下云洛对自己还挺不错的,终是将讽刺的话给咽了回去。“虽然许多草药不挑土地,但也有一些草药对土壤有着这样那样的要求,高陵的土壤很肥沃,但并非所有草药适合在这里种植。”高陵是典型的山地地形,且多针叶林,气候寒冷,落叶一层层堆积在地上,来不及完全腐烂,使得高陵的土地有着非常厚的腐殖质层,极肥沃,可,还是那句话,草药也挑居住环境。
“不信,比如三七,这一味药是很好的疗伤圣药,但它只在南方生长,在这苦寒的北地,你种多少死多少。而且,一片土地上,植物的种类越丰富,土地才能更加长久的经营。你若是让整个高陵只种植几种草药,到时随便来尝虫害什么的,得害死所有药农。看在你帮了我的份上,以后你需要伤药的可以向我买,我给你打九折。”
云洛将帛书收了起来,换了个话题。“你提供得起我需要的量?”他不买则已,买就一定是为军队采买,分量可想而知。
“只要给我时间,我能。”阿珩轻笑,她不仅要提供得起军队所需的药,还要药物变成寻常之物,普通人也能买得起。
“那你需要多久?”
“天知道。”
云洛:“.......”他该不该信这贵脑有恙的家伙?
这可真是个令人苦恼的问题。
☆、第二十二章一家?
两个月的时间,三七的减肥成果喜人,以前一眼瞧去就是一只活生生的肉丸,五官根本看不出来,如今却能看出点轮廓来了。
在三七扑进怀里控诉军营生活非人时,阿珩掂了掂分量,不错不错,减了七八斤,这法子不错,得保持。
完全不知道阿珩想什么的三七(为毛感觉背后凉飕飕的?):“......呜呜呜,军营里吃得太差了,两天才能吃一顿大肉,还得练习一整天......”
阿珩挺想说,同样是训练,别人挥的是长矛长戈,就你拿的是牙签,你还真好意思抱怨训练艰苦啊。然想想这么说了的后果,还是忍住了,耐着性子顺毛。
三七也不笨,知道阿珩不可能让自己回来,阿珩如果真想他回来,那早就接他回来了,一直没接就待表着她是认真的思考过不打算接回来。因此他此番只是单纯的想要发泄一番而已,发泄完了,又被顺毛顺得舒服,哭着哭着就哼唧哼唧的睡着了。
云洛一直瞧着阿珩给孩子顺毛的模样,他是真没想到阿珩也会有如此温和的时候,身上的阴郁癫狂仿佛都消失了,甚为美丽。如醇酒,在地底黑暗中深埋无数寒暑后启出,酒香醉人,令人怦然心动。
有侍婢端着三七爱吃的糕饼走来,云洛见了,对侍婢做了个安静的手势。
侍婢立时放轻了举止,生怕发出一丝声音的将糕饼放下,走时偷偷瞧了眼廊下坐着的三人,其实,真的很像一家三口呢。
温柔的母亲,英俊体贴的父亲,乖巧可爱的孩子。
云洛并不知侍婢是什么感觉,他就只是单纯的不想打扰到阿珩,难得有点正常人的味道,还是维持得久一点吧。
可惜没有什么是一直不变的,阿珩的温和亦然......一切美好的感觉止步于三七被放上床榻时,孩子一脱手,阿珩立马恢复了“正常”。
这才是苏珩嘛,云洛松了口气,刚才那样子的阿珩很容易令人产生此阿珩是冒充的感觉,如今这般模样才正常。虽明白,但心里不知为何却有着一丝惋惜,其实阿珩方才的模样,真的挺不错的。
云洛道:“鲜有人能将别的孩子视如己出。”养别人的孩子,多少有点隔阂,纵使不苛待,也多是束手束脚以至于过度溺爱,或漠视,或客气,或这样那样......若是孩子心思足够敏感的话,定会感觉出问题。阿珩却不然,若非她的年龄与三七的年龄差距不符合常识,绝不会有人想到她不是三七的生母,毕竟,该打打,该骂骂,该夸夸,没有客气,也没有束手束脚,太自然了。
“从他还是一个小小的胚胎时,我便一直照顾着他,让他得以在母体里正常的发育成长,他出生也是我一手接生,他的第一句话也是喊我阿母.......太多太多,他是否亲生于我已无意义。”阿珩轻声道。
最开始时许是因着云湛才对还是胚胎的孩子刮目相看,但到了后来,看着一个必死的胎儿在自己的努力下健康的发育,呱呱坠地,长成一只肉团子,饶是阿珩心性诡异,也无法不将这个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除了不是亲生,这个孩子与亲生的有何区别?甚至她便是有亲生骨肉,她在亲生骨肉身上投注的心血也不可能再超过这个孩子。
云洛闻言,忽道:“其实你的心真的很软。”
阿珩:“......”呵呵。
云洛继续道:“我知道你心里想什么,所谓残忍其实是心里清楚自己在恶,却仍旧觉得理所当然,而你,你所作所为,你可曾认为自己在作恶?你的心从不认为自己在作恶,也一直顺从本心。这不昰邪恶,是纯真。”善良天真不是真正的纯真,真正的纯真是无论经历多少事,或美好或丑陋,都始终顺从本心,心里怎么想,便怎么做人。
阿珩的所作所为,需要不仅是强大的心理素质,还需要强大的信念:坚定不移的认为自己没走错。
至于世人觉得是真没错还是真有错,那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自己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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