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00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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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阿珩的风格,云洛没有半点惊讶,阿珩拿活人试药的事,他是清楚的,确切说,整个洛邑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哪个脑髓无恙的医者会在门口贴个雇佣药人的木牌?
签下生死契书,试药三月,三月后无论死活皆有十枚金铢的酬金,若是死了,十枚金铢也会一厘不差的送到药人指定的人手里。
在洛邑,八百铜锱为一枚银毫,三枚银毫为一枚金铢,足够一户普通的五口之家节俭的用个三四年。十枚金铢,一家人下半辈子都不用担心吃喝了。但如此明目张胆的拿活人试药,还公开雇佣药人,也就阿珩做得出来。不过阿珩最引别人争议的却不是活人试药的事,而是酬金的问题。
医者用活人试药也不是什么稀奇事,但别人都是用的奴隶,一来奴隶是牲畜,把奴隶弄死了不算杀人;二来,奴隶便宜,虽然高级奴隶价值可达数十金铢,但试药只要是个活人就行,买最低等的奴隶就够了,也就几十枚铜锱,怎么都比花十枚金铢去雇人聪明。
“她成功了?”云洛道,公孙这个氏除了是公子或国君之孙这种身份,也有另一个含义:公室之后,至于是已灭亡的公室还是未灭亡的公室就鬼知道了,中州的国族太多了,时常有国族灭亡。叫公孙景,又是医者,应是唐国公孙家某支的奇葩了,没听说死了。
季越人面色古怪的颌首。“成功了。”在将公孙景折腾掉半条命后,阿珩将公孙景给彻底治好了,就是那个过程......公孙景事后几乎落下心理阴影。
云洛疑惑道:“不曾听说当年的事有她一份。”若方子是阿珩钻研出来的,为何当年活下来的医者明明是八个,传出来的却是七个?根本没有阿珩的存在,他若非为了设计公孙载,专门让人去查,也不会知道阿珩去过那片生命禁区。毕竟,那个时间段,脑子正常的人都不会去那地方。
“她将方子钻研出来后便离开了,后来我们得知,睢国的太子与青国的名将自尽了。”季越人表情更加古怪,阿珩当年走的时候留下了一药箧的丹药让他们换成药材赠医施药,并且嘱咐他们不能提到她一丝一毫。他们原以为自己误会阿珩了,那其实是个很善良也很可爱的姑娘,做好事不留名,谁知......不到一个月就得知阿珩回了趟已经摆脱了瘟疫阴霾的沧水城,搭了个人头建筑,写了一片赋。
再之后......反正不少国家都想灭了阿珩,阿珩要是被人给刺杀,保不准阿珩自己都说不清是谁做的,因为想她死的人着实是太多了。做人能做到这份上,阿珩也是独一份了。也因此,他们都没敢提自己跟阿珩其实很熟,不是没想过说出阿珩也有大功的事,但都受到了威胁。
阿珩本来就够难杀了,若再添上这样的美名,那些国族便不能再光明正大的追杀阿珩了,因此,治疗疫疾的方子是阿珩钻研出来的事必须死死堵住。
七名医者原本还想着要不要豁出去算了,阿珩人品烂归烂,医德变质归变质,可她的医术真的极好,且不似苍凛那般胡来,这样一个人若是被杀了,简直是医道百年之内都无法挽回的巨大损失。
啥?
阿珩活着定然祸害列国,那又怎样?苍凛的弟子,只要不跟苍凛一样乱洒那些能够屠城的毒,他们便心满意足了。至于列国王侯什么感觉,干他们鸟事?
只是后来见阿珩完全不受影响,加上利刃都加到了家眷的脖子上,七名医者终究沉默了。
云洛颇为讶异,他看得出来,若阿珩真的有生命危险,季越人真可能不顾亲族的安危说出当年的真相。“她有那么宝贵?”君王为国士可以牺牲任何东西,美姬、名马、权利......却永远都不会包括君王自己的生命。可这些医者却真的可能为了一个没有利益关系、更不会为自己带来任何好处的阿珩舍弃自己与亲族的生命。
季越人指了指城墙上的文字。“阿珩最宝贵的,是那些,而这样的东西,她能写出很多,并且不断完善。”五年前的避难处,幸存的医者为了尽可能的钻研出可用的方子,都会进行交流,将自己的医道所得拿出来,然后根据各自的需要补短。阿珩也参加了,彼时,他惊叹于一个十岁的孩子竟有那般精湛的医术与出神入化的......毒术。然而五年再见他却发现,曾经的阿珩,医术上仍能寻出一些问题,可如今的阿珩,已然在医毒这两个领域走到了巅峰。
或许,有一日,她会成为第二个苍凛,精通医道所有分支领域,成为医道全才。
云洛默然的望着专心致志的写医书的少女,阿珩最可气的只怕就是这一点,杀了固然解恨,却是对人族文明的一种犯罪;不杀,那阿珩迟早弄死你,这家伙心眼不大,你曾杀她,她定会记着,然后有机会就回敬。
对于那些会考虑一下杀了阿珩会对人族有怎样的影响的人而言,阿珩想来跟狗屎没什么两样,不论甩不甩得掉,都够膈应的。
阿珩不眠不休的写了半个月,总算将医书抄完了,其实抄也费不了多少时间,阿珩最大的问题还是自身的强迫症。医书抄城墙上是给别人看的,她就必须写得通俗易懂,比如,一味药材,她写个名字,医者一看就知道那是什么药材,哪里有,长什么模样,但非医者......还是别害人了。为此,阿珩每一种药材都配上了极写实的画,每一种药材都做了大量的注解。在将医书的最后一卷防疫篇给抄完后,阿珩想了想,又在后头补充了一篇草药种植。
在药王谷种了多年的药材,阿珩哪天要是想不开不当医者了,便是去种地也能做得很好,不过只能种药材。阿珩将适宜在洛邑栽种的药材及种植的方法都给写了上去,并且注明:种好的草药,百草药庐全都收。
云洛问阿珩:“你这部医书的名字叫什么?”
这个,阿珩默然片刻,填上了最后三个字:千金方。
“何意?”
“人命重于千金。”
云洛:“......这名字是清神医所起?”阿珩绝对起不了这种名字,这家伙脑子根本没有人命重于千金的认知。亘古的死亡是世间至美,天知道这么一个认知奇葩是怎么成为医者的。崇尚死亡,却成了救死扶伤的医者,奇。
阿珩讶异:“你怎知?”
“显而易见。”
哪里显而易见了?阿珩挑眉。
“千金方,人命重于千金,你觉得人命重于千金?”
“人命自然比千金值钱。”
“哦,那你怎还认为死亡是亘古至美?”
“生命比千金珍贵,但死亡比生命美丽,这不冲突。有吃的吗?”两个话题阿珩完全做到了无缝接合。
云洛着实想给阿珩写个服字,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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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阿珩的风格,云洛没有半点惊讶,阿珩拿活人试药的事,他是清楚的,确切说,整个洛邑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哪个脑髓无恙的医者会在门口贴个雇佣药人的木牌?
签下生死契书,试药三月,三月后无论死活皆有十枚金铢的酬金,若是死了,十枚金铢也会一厘不差的送到药人指定的人手里。
在洛邑,八百铜锱为一枚银毫,三枚银毫为一枚金铢,足够一户普通的五口之家节俭的用个三四年。十枚金铢,一家人下半辈子都不用担心吃喝了。但如此明目张胆的拿活人试药,还公开雇佣药人,也就阿珩做得出来。不过阿珩最引别人争议的却不是活人试药的事,而是酬金的问题。
医者用活人试药也不是什么稀奇事,但别人都是用的奴隶,一来奴隶是牲畜,把奴隶弄死了不算杀人;二来,奴隶便宜,虽然高级奴隶价值可达数十金铢,但试药只要是个活人就行,买最低等的奴隶就够了,也就几十枚铜锱,怎么都比花十枚金铢去雇人聪明。
“她成功了?”云洛道,公孙这个氏除了是公子或国君之孙这种身份,也有另一个含义:公室之后,至于是已灭亡的公室还是未灭亡的公室就鬼知道了,中州的国族太多了,时常有国族灭亡。叫公孙景,又是医者,应是唐国公孙家某支的奇葩了,没听说死了。
季越人面色古怪的颌首。“成功了。”在将公孙景折腾掉半条命后,阿珩将公孙景给彻底治好了,就是那个过程......公孙景事后几乎落下心理阴影。
云洛疑惑道:“不曾听说当年的事有她一份。”若方子是阿珩钻研出来的,为何当年活下来的医者明明是八个,传出来的却是七个?根本没有阿珩的存在,他若非为了设计公孙载,专门让人去查,也不会知道阿珩去过那片生命禁区。毕竟,那个时间段,脑子正常的人都不会去那地方。
“她将方子钻研出来后便离开了,后来我们得知,睢国的太子与青国的名将自尽了。”季越人表情更加古怪,阿珩当年走的时候留下了一药箧的丹药让他们换成药材赠医施药,并且嘱咐他们不能提到她一丝一毫。他们原以为自己误会阿珩了,那其实是个很善良也很可爱的姑娘,做好事不留名,谁知......不到一个月就得知阿珩回了趟已经摆脱了瘟疫阴霾的沧水城,搭了个人头建筑,写了一片赋。
再之后......反正不少国家都想灭了阿珩,阿珩要是被人给刺杀,保不准阿珩自己都说不清是谁做的,因为想她死的人着实是太多了。做人能做到这份上,阿珩也是独一份了。也因此,他们都没敢提自己跟阿珩其实很熟,不是没想过说出阿珩也有大功的事,但都受到了威胁。
阿珩本来就够难杀了,若再添上这样的美名,那些国族便不能再光明正大的追杀阿珩了,因此,治疗疫疾的方子是阿珩钻研出来的事必须死死堵住。
七名医者原本还想着要不要豁出去算了,阿珩人品烂归烂,医德变质归变质,可她的医术真的极好,且不似苍凛那般胡来,这样一个人若是被杀了,简直是医道百年之内都无法挽回的巨大损失。
啥?
阿珩活着定然祸害列国,那又怎样?苍凛的弟子,只要不跟苍凛一样乱洒那些能够屠城的毒,他们便心满意足了。至于列国王侯什么感觉,干他们鸟事?
只是后来见阿珩完全不受影响,加上利刃都加到了家眷的脖子上,七名医者终究沉默了。
云洛颇为讶异,他看得出来,若阿珩真的有生命危险,季越人真可能不顾亲族的安危说出当年的真相。“她有那么宝贵?”君王为国士可以牺牲任何东西,美姬、名马、权利......却永远都不会包括君王自己的生命。可这些医者却真的可能为了一个没有利益关系、更不会为自己带来任何好处的阿珩舍弃自己与亲族的生命。
季越人指了指城墙上的文字。“阿珩最宝贵的,是那些,而这样的东西,她能写出很多,并且不断完善。”五年前的避难处,幸存的医者为了尽可能的钻研出可用的方子,都会进行交流,将自己的医道所得拿出来,然后根据各自的需要补短。阿珩也参加了,彼时,他惊叹于一个十岁的孩子竟有那般精湛的医术与出神入化的......毒术。然而五年再见他却发现,曾经的阿珩,医术上仍能寻出一些问题,可如今的阿珩,已然在医毒这两个领域走到了巅峰。
或许,有一日,她会成为第二个苍凛,精通医道所有分支领域,成为医道全才。
云洛默然的望着专心致志的写医书的少女,阿珩最可气的只怕就是这一点,杀了固然解恨,却是对人族文明的一种犯罪;不杀,那阿珩迟早弄死你,这家伙心眼不大,你曾杀她,她定会记着,然后有机会就回敬。
对于那些会考虑一下杀了阿珩会对人族有怎样的影响的人而言,阿珩想来跟狗屎没什么两样,不论甩不甩得掉,都够膈应的。
阿珩不眠不休的写了半个月,总算将医书抄完了,其实抄也费不了多少时间,阿珩最大的问题还是自身的强迫症。医书抄城墙上是给别人看的,她就必须写得通俗易懂,比如,一味药材,她写个名字,医者一看就知道那是什么药材,哪里有,长什么模样,但非医者......还是别害人了。为此,阿珩每一种药材都配上了极写实的画,每一种药材都做了大量的注解。在将医书的最后一卷防疫篇给抄完后,阿珩想了想,又在后头补充了一篇草药种植。
在药王谷种了多年的药材,阿珩哪天要是想不开不当医者了,便是去种地也能做得很好,不过只能种药材。阿珩将适宜在洛邑栽种的药材及种植的方法都给写了上去,并且注明:种好的草药,百草药庐全都收。
云洛问阿珩:“你这部医书的名字叫什么?”
这个,阿珩默然片刻,填上了最后三个字:千金方。
“何意?”
“人命重于千金。”
云洛:“......这名字是清神医所起?”阿珩绝对起不了这种名字,这家伙脑子根本没有人命重于千金的认知。亘古的死亡是世间至美,天知道这么一个认知奇葩是怎么成为医者的。崇尚死亡,却成了救死扶伤的医者,奇。
阿珩讶异:“你怎知?”
“显而易见。”
哪里显而易见了?阿珩挑眉。
“千金方,人命重于千金,你觉得人命重于千金?”
“人命自然比千金值钱。”
“哦,那你怎还认为死亡是亘古至美?”
“生命比千金珍贵,但死亡比生命美丽,这不冲突。有吃的吗?”两个话题阿珩完全做到了无缝接合。
云洛着实想给阿珩写个服字,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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