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84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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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也不想扶持当今辰王,眼高手低,太不安分,好听点是雄心万丈,难听点就是野心超过了能力,有病,庸君都比这家伙于国有益。但残疾人不得为王是列国王族的共识,哪怕再不愿,云湛与张不易也不得不眼睁睁的看着一头脑子有恙的猪登上了王位。
云洛对辰王的看法与云湛、张不易一致,那就是一头猪。猪有病是猪的事,只要不妨碍国家就行,若真忍不了,也可以杀了。比起坐在王位上的猪,云洛还是更关心国族的情况,再筛子下去,问题真的很严重。他出征牧云原时,前半段还好,后半段的所有后勤补给都是他自己掏腰包解决的。几时,辰国也开始出现这种军队后勤跟不上的问题了?辰国尚武好战,为了大胜仗,后勤素来被视为第一要事,不论看前方的将领多不顺眼,后方的君王与公卿都必须保证出征大军后勤的稳定。
张不易若能回来,他虽然也会有麻烦,但那麻烦也在承受范围之内,两害相权取其轻,云洛更愿意张不易回来。但张不易不太可能回来,四年前被辰王气得险些吐血,挂印而去,怎可能再回来?
尽管辰王经过数年的时间也意识到自己当年气走了怎样的一个臂膀,多次礼贤下士,奈何士的气性极大,辰王不合他的择主标准,便是跑断腿,他也不可能回来。
云洛磨了磨后槽牙,辰王你怎么不去死?
这头云洛头疼于王都的千疮百孔,另一头阿珩与公孙係相处得......甚欢。自然,这种甚欢是相对而言。
阿珩与季越人聊得津津有味,公孙係在一旁听天书似的,不是不想□□去,只是这两位三句不离本行。士农工商,医乃第三等,他一个大国君王之孙,怎会去学这些下等人的东西。而不懂,便插不进去。只得郁闷的同羊肉奋战,食不言,寝不语,那两位完全将这项优良传统给抛脑后了,季越人的羊肉倒现在都只动了一口,还是最开始时用的。
所幸,羊肉炖得不错,膻味也用不知名的草药给去掉了,一点膻味都没有,很是可口,公孙係也就忍了这种局面。
羊肉是人族的主食之一,另一主食是菽粟,王族更是顿顿有羊肉。然公孙係已经很久没吃羊肉了,别说羊肉,便是庶人黔首吃的猪肉或狗肉,他也许久不曾吃到。云湛去世后,他不是没得吃便是啃野菜,如今有美食,脾气自然很好。
季越人在说得口干舌燥之时饮了一口茶,也终于想起了还有另一个人存在。“公孙,不好意思,我太忘我了。”阿珩的医道造诣太深,也太别出心裁,季越人最是仰慕,难得有机会请教,自然要抓紧机会。
对于季越人的歉意,公孙係并没有高兴,他再落魄也是公孙,季越人再礼貌,其师父地位也不能与公孙同日而语。但公孙係也没失礼?原因,自然是因着季越人身份特征。虽是庶人,但多年前的大疫里,季越人救死扶伤,活人无数,是进入疫区后且活了下来的七名医者之一,在民间声望极高,被誉为辰国的国医。
在辰国的地盘上对他们的国医失礼,得多想不开?
见公孙係还算有有礼,季越人也很礼貌,虽然他一点都不明白阿珩这么个家伙怎会与一个质子结交。对方的身份尊贵的尊贵,但......阿珩的身份永远都是个硬伤,哪天友人间发生口角,公孙係便是将她杀了也不犯法。
奴隶不是人,是牲口。
阿珩如今能够在辰国自由的立足乃是因为辰国在大疫中折损人口过多,因而欢迎列国迁徙至辰国,不论曾经是怎样的出身,最差也能有一个平民的身份。这才得以解决阿珩的不少问题,可......别人一定要抓着她的出身不放的话,仍有杀伤力。
自然,季越人是不会认为阿珩能被人怎样,当年疫区几成地狱,这家伙是唯一一个在疫区里活蹦乱跳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 别嫌我啰嗦,老在里头提一些不相干的事,如小说背景世界的原本历史什么的。这很重要,小说的背景不是一个刚起步的文明,而是曾经有过高度文明,但被自己给作死了。可就算王朝毁灭,也会有遗民存在,并且因为某些原因,始终遵循着远古时代的规则。
☆、第十一章合该
阿珩专门令人制了一支笔,松木的,不名贵,但笔的个头却是有些惊人。笔杆拇指粗细,一尺长。
公孙係看到时很是不解的说:“如此大笔,很不方便。”随便一笔都比竹简宽。
阿珩不以为然。“我说能就能。”
也确实能,阿珩拿着笔跑城门那写字去了。
做为北地最古老的王都之一,洛邑的城墙极高大,将近二十余丈高,可容十马并驱而行。
“阿母,你写得不是辰国文字吧?”三七叼着酱肘子问,虽然他还不曾启蒙,可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阿珩如今写的文字明显不是辰国的,不过又有点相似。
“我写的是一种古文字。”阿珩叼着画笔回道。
“什么古文字?”
“一个已经灭亡的王朝的文字。”
“那别人认得出来?”
“自然认得出来,这文字可是如今所有国族的文字的源头,一株大树上长出来的叶子,虽不是一模一样,却也八九不离十。”阿珩边写边答,她写的这些东西可是要全天下人都能看的,若是选择使用如今任何一国的文字,别的国族的人都得抓瞎,经过三千年的发展,每个国族的文化都迥异,文字亦然。庆幸的是,虽然人族如今的文字与文化琳琳满目的让天才都想买块豆腐撞死,但在很久以前,所有人族都使用着同一种文字,而今所有文字也是源自于那种古文字。万变不离其宗,虽然三千年的变化不小,但只要是识字的人,看到九州帝国的文字,就算认不全,也能根据其与自己母国文字的相似度猜出那字是什么意思,不然阿珩也得愁。
这种想法阿珩是从自己母亲那里学来的,她启蒙时学的文字就是这种古文字,学会了这种古文字再去学如今的文字,会容易很多。就算碰上不认识的国族文字,也能猜出一二来。
阿珩架着梯子在城墙上挥毫泼墨,城防司的人很快便找了来。
“要抓我?我犯什么法了?辰律可没说不能在城墙上写字,它规定的是不得随意破坏城墙。我写的这几个字,那里破坏了城墙?”
阿珩凭着三寸不烂之舌将城防司的人给打败了,确实,破坏城墙要罚徭役三年,可阿珩没破坏城墙,写字损坏不了成亲,而《辰律》中不曾规定不得在城墙上写写画画。碰上这种奇葩,城防司很成功的被恶心到了。
这事最终闹到了廷尉府,自然,不是阿珩去见廷尉的,她又没犯事,别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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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也不想扶持当今辰王,眼高手低,太不安分,好听点是雄心万丈,难听点就是野心超过了能力,有病,庸君都比这家伙于国有益。但残疾人不得为王是列国王族的共识,哪怕再不愿,云湛与张不易也不得不眼睁睁的看着一头脑子有恙的猪登上了王位。
云洛对辰王的看法与云湛、张不易一致,那就是一头猪。猪有病是猪的事,只要不妨碍国家就行,若真忍不了,也可以杀了。比起坐在王位上的猪,云洛还是更关心国族的情况,再筛子下去,问题真的很严重。他出征牧云原时,前半段还好,后半段的所有后勤补给都是他自己掏腰包解决的。几时,辰国也开始出现这种军队后勤跟不上的问题了?辰国尚武好战,为了大胜仗,后勤素来被视为第一要事,不论看前方的将领多不顺眼,后方的君王与公卿都必须保证出征大军后勤的稳定。
张不易若能回来,他虽然也会有麻烦,但那麻烦也在承受范围之内,两害相权取其轻,云洛更愿意张不易回来。但张不易不太可能回来,四年前被辰王气得险些吐血,挂印而去,怎可能再回来?
尽管辰王经过数年的时间也意识到自己当年气走了怎样的一个臂膀,多次礼贤下士,奈何士的气性极大,辰王不合他的择主标准,便是跑断腿,他也不可能回来。
云洛磨了磨后槽牙,辰王你怎么不去死?
这头云洛头疼于王都的千疮百孔,另一头阿珩与公孙係相处得......甚欢。自然,这种甚欢是相对而言。
阿珩与季越人聊得津津有味,公孙係在一旁听天书似的,不是不想□□去,只是这两位三句不离本行。士农工商,医乃第三等,他一个大国君王之孙,怎会去学这些下等人的东西。而不懂,便插不进去。只得郁闷的同羊肉奋战,食不言,寝不语,那两位完全将这项优良传统给抛脑后了,季越人的羊肉倒现在都只动了一口,还是最开始时用的。
所幸,羊肉炖得不错,膻味也用不知名的草药给去掉了,一点膻味都没有,很是可口,公孙係也就忍了这种局面。
羊肉是人族的主食之一,另一主食是菽粟,王族更是顿顿有羊肉。然公孙係已经很久没吃羊肉了,别说羊肉,便是庶人黔首吃的猪肉或狗肉,他也许久不曾吃到。云湛去世后,他不是没得吃便是啃野菜,如今有美食,脾气自然很好。
季越人在说得口干舌燥之时饮了一口茶,也终于想起了还有另一个人存在。“公孙,不好意思,我太忘我了。”阿珩的医道造诣太深,也太别出心裁,季越人最是仰慕,难得有机会请教,自然要抓紧机会。
对于季越人的歉意,公孙係并没有高兴,他再落魄也是公孙,季越人再礼貌,其师父地位也不能与公孙同日而语。但公孙係也没失礼?原因,自然是因着季越人身份特征。虽是庶人,但多年前的大疫里,季越人救死扶伤,活人无数,是进入疫区后且活了下来的七名医者之一,在民间声望极高,被誉为辰国的国医。
在辰国的地盘上对他们的国医失礼,得多想不开?
见公孙係还算有有礼,季越人也很礼貌,虽然他一点都不明白阿珩这么个家伙怎会与一个质子结交。对方的身份尊贵的尊贵,但......阿珩的身份永远都是个硬伤,哪天友人间发生口角,公孙係便是将她杀了也不犯法。
奴隶不是人,是牲口。
阿珩如今能够在辰国自由的立足乃是因为辰国在大疫中折损人口过多,因而欢迎列国迁徙至辰国,不论曾经是怎样的出身,最差也能有一个平民的身份。这才得以解决阿珩的不少问题,可......别人一定要抓着她的出身不放的话,仍有杀伤力。
自然,季越人是不会认为阿珩能被人怎样,当年疫区几成地狱,这家伙是唯一一个在疫区里活蹦乱跳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 别嫌我啰嗦,老在里头提一些不相干的事,如小说背景世界的原本历史什么的。这很重要,小说的背景不是一个刚起步的文明,而是曾经有过高度文明,但被自己给作死了。可就算王朝毁灭,也会有遗民存在,并且因为某些原因,始终遵循着远古时代的规则。
☆、第十一章合该
阿珩专门令人制了一支笔,松木的,不名贵,但笔的个头却是有些惊人。笔杆拇指粗细,一尺长。
公孙係看到时很是不解的说:“如此大笔,很不方便。”随便一笔都比竹简宽。
阿珩不以为然。“我说能就能。”
也确实能,阿珩拿着笔跑城门那写字去了。
做为北地最古老的王都之一,洛邑的城墙极高大,将近二十余丈高,可容十马并驱而行。
“阿母,你写得不是辰国文字吧?”三七叼着酱肘子问,虽然他还不曾启蒙,可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阿珩如今写的文字明显不是辰国的,不过又有点相似。
“我写的是一种古文字。”阿珩叼着画笔回道。
“什么古文字?”
“一个已经灭亡的王朝的文字。”
“那别人认得出来?”
“自然认得出来,这文字可是如今所有国族的文字的源头,一株大树上长出来的叶子,虽不是一模一样,却也八九不离十。”阿珩边写边答,她写的这些东西可是要全天下人都能看的,若是选择使用如今任何一国的文字,别的国族的人都得抓瞎,经过三千年的发展,每个国族的文化都迥异,文字亦然。庆幸的是,虽然人族如今的文字与文化琳琳满目的让天才都想买块豆腐撞死,但在很久以前,所有人族都使用着同一种文字,而今所有文字也是源自于那种古文字。万变不离其宗,虽然三千年的变化不小,但只要是识字的人,看到九州帝国的文字,就算认不全,也能根据其与自己母国文字的相似度猜出那字是什么意思,不然阿珩也得愁。
这种想法阿珩是从自己母亲那里学来的,她启蒙时学的文字就是这种古文字,学会了这种古文字再去学如今的文字,会容易很多。就算碰上不认识的国族文字,也能猜出一二来。
阿珩架着梯子在城墙上挥毫泼墨,城防司的人很快便找了来。
“要抓我?我犯什么法了?辰律可没说不能在城墙上写字,它规定的是不得随意破坏城墙。我写的这几个字,那里破坏了城墙?”
阿珩凭着三寸不烂之舌将城防司的人给打败了,确实,破坏城墙要罚徭役三年,可阿珩没破坏城墙,写字损坏不了成亲,而《辰律》中不曾规定不得在城墙上写写画画。碰上这种奇葩,城防司很成功的被恶心到了。
这事最终闹到了廷尉府,自然,不是阿珩去见廷尉的,她又没犯事,别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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