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37
分手信 作者:蓝色的奥斯汀
分卷阅读37
的手机忽然“叮”地来了提示。他打开一看,有人私信他:“在吗?”
私信来自颂颂,发给深宇宙。
在,还是不在?他盯着手机发了两分钟的呆。正当他以为不用回答了,颂颂的私信又“叮”地跳出来:“今天看到新闻,说今年英仙座的流星雨不容错过。记不记得那年七月我们一起在野猪塘看过的英仙座的流星雨?”
他盯着手机的屏幕,此刻开始佩服范羽。三年来顶着别人的名头和颂颂隔空谈爱,换做他自己如何办得到?
“三年了,离我们上一次见面。”她继续写:“你一直不回国,连电话也没有,我曾经乱猜过很多可能,是不是你聋了,哑了,或车祸破相了,甚至缺胳膊少腿了。最可悲的是,也许我是知道的,只是不记得了。”
“可是也许我终于要恢复记忆了,最近我忽然想起过去的一些事。”
他“嗖”地站起来,又坐下,两手捏着手机,发现自己屏息凝神,等着屏幕上的动静。似乎等了许久,颂颂才又写道:“毕业前一年发生的一些事,一些零星的碎片,忽然这儿那儿,冷不丁地冒出来。”
“我记起最后一年里,我们越走越远。你是不是曾经有过别人?我们是不是因此吵过架?有时候头疼欲裂,我会莫名其妙觉得心痛,好象刀子插在心里,心碎成一片一片。那是不是因为你?我还记不起许多细节,但也许终于会想起来,所以……”
“深,外面的世界博大辽远,我猜你应该不会回来了。”
“是不是因为我的病,你怕给我伤害,所以一直不说?”
“这三年,相信我,我等过。有时候挺绝望,你在大洋彼岸,那么远,虽然不是音讯渺无,但始终若离若即。多少次我问自己,我们到底还算不算在一起?如果我们还是相爱的,那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我总有权知道。但如果,你和我保持联系只是因为你觉得对我有责任,我想我们应该好好说声再见,然后各自珍重,从头开始。”
“说真话,不是假装坚强,我觉得如释重负。也许失忆是件好事,我想不起来那时候受过多大的伤害,也想不起来曾经有多爱你。”
“有些事我本觉得该当面讲,至少可以在电话里讲,但既然你不给我机会,那我还是在这里讲吧。”
“深,谢谢你。爱情有时候来得没有理由,走的时候也不一定有。你现在爱的人怕并不是我,但时过境迁,我并不怨恨你。”
……他仿佛预料到她要讲什么,可是屏幕忽然安静下来,又停了许久,等得他手心冒出两手汗,屏幕里才闪现颂颂的话。她写道:“我们正式分手吧。”
他撂下手机猛地站起来,在门口抓了外衣,直接冲到楼下。这也许是他此生最冲动的时刻,只觉得一刻也不能延误。午夜的街冰冷潮湿,人烟稀少。他顺着空阔的长街跑了一阵,想迟早会见到出租车,后来又想到,钱包和手机都落在家里。路灯一盏一盏被他甩在身后,不知不觉这一路已经跑了很远。
小雨还在下着,雨丝落进脖子里,凉飕飕的感觉。颂颂家没有想象中的远,他很快拐下大路,绕过施工工地的大牌子,跑进小区大门,左边是几棵枝叶茂盛的槐树,右边是垃圾桶,楼群林立间的小路灯光惨淡,一切那样熟悉而又陌生。
一口气跑到楼下,他以为会被拦在铁门外,伸手一拉,发现铁门竟然没有上锁。穿过两道楼梯,他发现自己站在她的门前,伸手按响了门铃。不知等了多久,门里才有噼啪的拖鞋声,有人走到门前,停了停,打开门。
颂颂出现在门口,一脸不能置信的神情:“shane?!这么晚,你怎么在这儿?”
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在她家门口,究竟为什么来,想要干什么,幸好口袋里还揣着那个灯泡,急中生智,气喘吁吁地说:“……晚上跑步……你知道,我每天早上要跑几公里……但今天晚上出来跑步,然后路过附近。”
她不能置信地瞪着他。他此生没这么尴尬过,觉得额角快要淌下汗来,还不得不继续说:“……想起上次你的冰箱灯泡坏了,又偶尔在超市看到灯泡,就顺便买了,今天既然路过……”
路过,又是路过。他自己都记不清第几次说路过这里,他一定是全宇宙路过她家最频繁的生物。
她象是终于回过神来,没说什么,黑暗中低头抿了抿嘴角,伸手把门打开。他跟在她身后进门,门道边没有开灯,只有远处的卧室门缝里露出一道暖色的灯光。此刻她拖着拖鞋,一身宽大的t恤,肩膀上披着条红黑相间的毯子,大概刚刚洗过头,头发还是湿的。也许是衣服宽大的缘故,她的背影很瘦,在灯光里不盈一握。他暗暗松一口气,又觉得紧张到窒息。那一刻他有一种错觉,如果可以将这一秒钟无限延长,不用想过去也不用想将来,他愿意这样跟着她的背影,一直走下去,即使她不回头。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枼月二三”的手榴弹和“饮归客”的营养液。
☆、一支绝望的歌(5)
给冰箱换个灯泡极其简单, 把冰箱里的东西搬出来, 拧下灯泡,把新灯泡装上, 再把东西重新放回去。
他沉默地将冰箱里的樱桃味可乐一罐罐拿出来,一罐罐递到颂颂手里,重复的动作慢慢让人冷静下来。
不知为什么那一刻他忽然想起童年的事。那时候大概五年级, 他家后院里住了一群蓝松鸦, 蓝白相间,色泽鲜艳,但叫起来很难听。春末的时候, 有一对蓝松鸦在他家厨房后面的柏树上结了一个窝,不几天下了五个蛋。他拆了家里冰箱的灯泡做了个孵化器,爬上树去掏了那个鸟窝,下树的时候掉了两只蛋, 剩下三只蛋放进孵化器里,当然最后也没孵出鸟来。那两只蓝松鸦在他窗前象乌鸦一样呱呱叫过几天,为此父亲罚他在书房里站了一下午, 教育他,生命重于一切, 即使是科学实验,也不可以随便以生命为代价。
后来他在后院外的树林里捡到一对蓝松鸦的尸体。父亲说它们死于西尼罗病毒, 如果他学医,将来可以救治同样患病的人和动物。他觉得它们大概死于哀伤,与医学无关, 而他唯一能做的,是在树林里挖一个洞埋葬它们的尸体。在死亡面前,人类能做的往往太少。
灯泡拧上,冰箱里一下子亮起来,颂颂又一罐一罐将可乐递回到他手里。
“你每天都跑步?”她在身后问。
他简短地答“是”。
她轻轻笑了一声:“每天跑那么远?包括下雨天?”
他有些不敢回头,解释说:“我父亲是医生,小时候每天不跑完两英里不让睡觉。”
“我在时代周刊上找到一篇他的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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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手机忽然“叮”地来了提示。他打开一看,有人私信他:“在吗?”
私信来自颂颂,发给深宇宙。
在,还是不在?他盯着手机发了两分钟的呆。正当他以为不用回答了,颂颂的私信又“叮”地跳出来:“今天看到新闻,说今年英仙座的流星雨不容错过。记不记得那年七月我们一起在野猪塘看过的英仙座的流星雨?”
他盯着手机的屏幕,此刻开始佩服范羽。三年来顶着别人的名头和颂颂隔空谈爱,换做他自己如何办得到?
“三年了,离我们上一次见面。”她继续写:“你一直不回国,连电话也没有,我曾经乱猜过很多可能,是不是你聋了,哑了,或车祸破相了,甚至缺胳膊少腿了。最可悲的是,也许我是知道的,只是不记得了。”
“可是也许我终于要恢复记忆了,最近我忽然想起过去的一些事。”
他“嗖”地站起来,又坐下,两手捏着手机,发现自己屏息凝神,等着屏幕上的动静。似乎等了许久,颂颂才又写道:“毕业前一年发生的一些事,一些零星的碎片,忽然这儿那儿,冷不丁地冒出来。”
“我记起最后一年里,我们越走越远。你是不是曾经有过别人?我们是不是因此吵过架?有时候头疼欲裂,我会莫名其妙觉得心痛,好象刀子插在心里,心碎成一片一片。那是不是因为你?我还记不起许多细节,但也许终于会想起来,所以……”
“深,外面的世界博大辽远,我猜你应该不会回来了。”
“是不是因为我的病,你怕给我伤害,所以一直不说?”
“这三年,相信我,我等过。有时候挺绝望,你在大洋彼岸,那么远,虽然不是音讯渺无,但始终若离若即。多少次我问自己,我们到底还算不算在一起?如果我们还是相爱的,那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我总有权知道。但如果,你和我保持联系只是因为你觉得对我有责任,我想我们应该好好说声再见,然后各自珍重,从头开始。”
“说真话,不是假装坚强,我觉得如释重负。也许失忆是件好事,我想不起来那时候受过多大的伤害,也想不起来曾经有多爱你。”
“有些事我本觉得该当面讲,至少可以在电话里讲,但既然你不给我机会,那我还是在这里讲吧。”
“深,谢谢你。爱情有时候来得没有理由,走的时候也不一定有。你现在爱的人怕并不是我,但时过境迁,我并不怨恨你。”
……他仿佛预料到她要讲什么,可是屏幕忽然安静下来,又停了许久,等得他手心冒出两手汗,屏幕里才闪现颂颂的话。她写道:“我们正式分手吧。”
他撂下手机猛地站起来,在门口抓了外衣,直接冲到楼下。这也许是他此生最冲动的时刻,只觉得一刻也不能延误。午夜的街冰冷潮湿,人烟稀少。他顺着空阔的长街跑了一阵,想迟早会见到出租车,后来又想到,钱包和手机都落在家里。路灯一盏一盏被他甩在身后,不知不觉这一路已经跑了很远。
小雨还在下着,雨丝落进脖子里,凉飕飕的感觉。颂颂家没有想象中的远,他很快拐下大路,绕过施工工地的大牌子,跑进小区大门,左边是几棵枝叶茂盛的槐树,右边是垃圾桶,楼群林立间的小路灯光惨淡,一切那样熟悉而又陌生。
一口气跑到楼下,他以为会被拦在铁门外,伸手一拉,发现铁门竟然没有上锁。穿过两道楼梯,他发现自己站在她的门前,伸手按响了门铃。不知等了多久,门里才有噼啪的拖鞋声,有人走到门前,停了停,打开门。
颂颂出现在门口,一脸不能置信的神情:“shane?!这么晚,你怎么在这儿?”
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在她家门口,究竟为什么来,想要干什么,幸好口袋里还揣着那个灯泡,急中生智,气喘吁吁地说:“……晚上跑步……你知道,我每天早上要跑几公里……但今天晚上出来跑步,然后路过附近。”
她不能置信地瞪着他。他此生没这么尴尬过,觉得额角快要淌下汗来,还不得不继续说:“……想起上次你的冰箱灯泡坏了,又偶尔在超市看到灯泡,就顺便买了,今天既然路过……”
路过,又是路过。他自己都记不清第几次说路过这里,他一定是全宇宙路过她家最频繁的生物。
她象是终于回过神来,没说什么,黑暗中低头抿了抿嘴角,伸手把门打开。他跟在她身后进门,门道边没有开灯,只有远处的卧室门缝里露出一道暖色的灯光。此刻她拖着拖鞋,一身宽大的t恤,肩膀上披着条红黑相间的毯子,大概刚刚洗过头,头发还是湿的。也许是衣服宽大的缘故,她的背影很瘦,在灯光里不盈一握。他暗暗松一口气,又觉得紧张到窒息。那一刻他有一种错觉,如果可以将这一秒钟无限延长,不用想过去也不用想将来,他愿意这样跟着她的背影,一直走下去,即使她不回头。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枼月二三”的手榴弹和“饮归客”的营养液。
☆、一支绝望的歌(5)
给冰箱换个灯泡极其简单, 把冰箱里的东西搬出来, 拧下灯泡,把新灯泡装上, 再把东西重新放回去。
他沉默地将冰箱里的樱桃味可乐一罐罐拿出来,一罐罐递到颂颂手里,重复的动作慢慢让人冷静下来。
不知为什么那一刻他忽然想起童年的事。那时候大概五年级, 他家后院里住了一群蓝松鸦, 蓝白相间,色泽鲜艳,但叫起来很难听。春末的时候, 有一对蓝松鸦在他家厨房后面的柏树上结了一个窝,不几天下了五个蛋。他拆了家里冰箱的灯泡做了个孵化器,爬上树去掏了那个鸟窝,下树的时候掉了两只蛋, 剩下三只蛋放进孵化器里,当然最后也没孵出鸟来。那两只蓝松鸦在他窗前象乌鸦一样呱呱叫过几天,为此父亲罚他在书房里站了一下午, 教育他,生命重于一切, 即使是科学实验,也不可以随便以生命为代价。
后来他在后院外的树林里捡到一对蓝松鸦的尸体。父亲说它们死于西尼罗病毒, 如果他学医,将来可以救治同样患病的人和动物。他觉得它们大概死于哀伤,与医学无关, 而他唯一能做的,是在树林里挖一个洞埋葬它们的尸体。在死亡面前,人类能做的往往太少。
灯泡拧上,冰箱里一下子亮起来,颂颂又一罐一罐将可乐递回到他手里。
“你每天都跑步?”她在身后问。
他简短地答“是”。
她轻轻笑了一声:“每天跑那么远?包括下雨天?”
他有些不敢回头,解释说:“我父亲是医生,小时候每天不跑完两英里不让睡觉。”
“我在时代周刊上找到一篇他的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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