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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

    可爱不可及 作者:连城雪

    分卷阅读1

    书名:可爱不可及

    作者:连城雪

    旧文案:

    长街凉雨,薄酒温粥,醉谈少年错,不嫌共白首

    沈牧每每轻醒,便觉得很长很长的梦里,只发生过这一件事

    ——

    真的从未想过秦深会回来,正如从前不知他也会离开

    哀毁骨立的日子不是没有过

    但现在年纪大了,计较不动了

    只想和旧情人寻着舒服的姿势老去

    再触不可及的爱啊,也总有见性成佛的时候吧?

    ——

    两个男人破镜重圆,守着炉火温锅慢慢过日子的故事

    新文案:

    当年小少爷天真满满,在沈老师面前一掷千金博关注

    被逼急的沈牧只好教育:等你有本事自力更生,再给人买东西也不迟。

    秦深万分惊喜:只要是亲手赚的,你就愿意收?

    沈牧不胜其烦:做得到再说。

    秦深迫不及待地跑到街边拉琴卖艺,换来两枚银戒。

    没想到那几百块钱的东西,竟绑了彼此这么多年。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强强 豪门世家 破镜重圆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牧,秦深 ┃ 配角:齐磊,沈歌,秦夜舟,袁瑞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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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中秋

    你是非常可爱的人,真应当遇到最好的人,我也真希望我就是。

    ——王小波

    01

    八月十五中秋节,秋空皎月高悬。

    虽然是充满古意的日子,却淹没在现代人忙碌的生活中,变得泯然平常。

    对于永远是烟火伴着灯火的小吃街而言,也无非是比从前多些醉醺醺的食客而已。

    此刻刚过十点钟,正赶上每日生意的鼎盛期。

    所有的店铺前都排着队伍,尤以街尾一家名为“沈记牛河”的最为热闹。

    橙红色的明火将铁锅烧得滚烫,瞬间沸了刚刚盛入的油。

    蒜泥爆香,加入刚刚刚腌好的牛肉片,再佐以老抽、蚝油等物,喷香的味道瞬时间四散开来。

    终于排到的两个妹子兴奋不已,半是因为牛河诱人,半是因为炒牛河的哥哥很帅。

    虽然他只穿着最简单的白背心和牛仔裤,头发也带着未经打理的微乱,但身高腿长,恰到好处的肌肉格外加分,沾着些亮晶晶的汗珠,简直比盘中餐更能吸引姑娘们的注意力了。

    “是不是很热,我请你喝奶茶。”其中一个妹子递过刚买的冰镇饮料。

    “还好,不用。”炒牛河的哥哥弯起唇角,丹凤眼却冷冰冰,显然属于不怎么热络的性子。

    他等河粉变成金黄后,便单手端起沉甸甸的铁锅问:“打包?”

    “想在店里吃也没位置呀。”妹子撒娇抱怨:“大哥哥,要不然给我们找个座吧。”

    帅哥回首望向座无虚席的铺子,无奈微笑道:“没办法,明日请早。”

    正在此时,忽有个非常年轻的小胡子跑回来,接过打包盒说:“沈哥沈哥,我完事了,谢谢代班。”

    “如果女朋友催得紧,就放你假,我来炒也成。”帅哥终于得以脱身,拿起面巾纸擦试脖颈。

    “不用,她跟家里人吃饭呢,情人节七夕节就算了,要是连中秋节都一起过,我的钱包可吃不消。”小胡子边抱怨着,边利落将牛河打包好,还回头嘱咐道:“你让我装的面和鸡蛋我给你放好在袋子里啦。”

    “谢谢。”帅哥明显不是个多话的人,套上件皱巴巴的格子衬衫后,就拎着东西消失在了烟火缭绕的街头。

    他的身形因着健美的肌理而赏心悦目,但一双长腿却移动得颇为缓慢别扭。

    送奶茶的妹子好奇地目送,然后打听:“那个不是你们这儿的师傅啊?”

    “是沈老板好不?”小胡子笑嘻嘻地指了指头顶“沈记牛河”的牌子,表现得格外健谈:“看来沈哥又俘获两个迷妹,啥时候也能分我点桃花运啊。”

    “别装了,刚才还说你有女朋友呢。”妹子呸道:“要什么桃花运?赶紧把河粉交出来!”

    “哼,算你们走运,沈哥的手艺好吃着呢。”小胡子洋洋得意地递过打包盒,然后便招呼后面的客人:“您好,来点什么?”

    ——

    好端端的清秋良夜,不知怎么忽然下起雨来。

    沈牧的腿一到这种季节就会隐隐作痛,走路的速度自然更慢。

    他生怕水把食材袋打湿,便小心地藏在格子衫里抱着。

    毕竟是用来煮长寿面的材料,不能随便糟蹋。

    乌云遮月、迷雨纷飞。

    方才在闹市的温热渐渐从身体和心底退却。

    日子过得真快,距离第一次煮这生日鸡蛋面,已经足足七年过去了。

    人生当然没有几个七年。

    每个七年都可以改变所有的事情。

    沈牧垂下沾着雨滴的修美眼睫,颤抖地从裤兜里摸出廉价的烟随手点上。

    他忽然发现,自己有点记不清那个人的五官了,只记得面里要加两个荷包蛋,还有三滴辣油。

    人生啊,怎么过到最后只剩下这些小细节没消失?

    沈牧扶着僵硬的腿,终于靠近住了很久的公寓楼,刚准备轻舒口气,头顶却被无声的闪电照得雪亮。

    他不喜欢这样的天气,顿时有些不适地眯起眼睛。

    未想闪电过后,公寓楼门口却出现了个高大的身影。

    那个最熟悉与最陌生的身影。

    熟悉到沈牧拿着烟的手瞬间僵住,心跳骤停。

    陌生到他已经无法在记忆里拼凑出完整的回忆。

    闪电又一次在头顶亮过。

    烟掉在雨地里,连水花都没溅起。

    沈牧的终于适应了光影的变化,逐渐看清来者的容颜。

    傲气的横眉,眼瞳漆黑,光是对视上去便如跌落醒不来的梦境。

    有些凉薄而形状优美的唇像极了他倾城的母亲,几抹不太适宜的笑意露出来,成了这雨夜里唯一的温度。

    终于成熟了啊,成熟到几乎认不得了……

    沈牧愣愣地站在越下越大的雨中,俊秀的脸被淋得狼狈不堪,淌着水的长睫毛掩藏住那细长眸子里的悲伤,却藏不住他卷土重来的动容。

    正在楼门口等待的男人只穿着白衬衫和西裤,见状立刻扶开行李箱,伸手打开巨大的黑伞。

    他的胳膊在动作中露出刺眼的伤痕,却并未得到重视。

    男人一步一步朝沈牧走近,终于挡住他头顶的暴雨,就像隔绝掉让人无法抵挡的痛苦,随之露出丝压抑着激动的无奈,轻声问:“你是……已经不认得我了吗?”

    沈牧的脸苍白到几乎一碰便会化为碎片,深吸了口气,梗住的嗓子终于讲出话语:“你出来了?不是还有三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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