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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就是个传说第2部分阅读

    姐就是个传说 作者:肉书屋

    姐就是个传说第2部分阅读

    ,一边往溪里撒网,一边还哀叹,没钱果然就没宅的权利呀。

    谁知道与溪里的鱼儿战斗了整整一天,魏小花终于深刻地认识到,这世上比泥鳅更滑溜的,就是这条山溪里的鱼。这鱼的学名叫什么,魏小花不知道,只在来挑水的时候,听她母亲管这种扁扁的不过手指头长短的小鱼叫寸头儿。

    母亲说,这鱼难抓,也不好吃,有股难闻的土腥味儿,但魏小花不信邪,不吃鱼肉,她喝鱼汤还不行吗,可惜别说鱼汤了,她连鱼边儿都摸不着。魏小花又没编过渔网,不过是照着印象里的样子,编了个四不像渔网,那孔有大有小,大的地方可以套进脑袋去,小的地方,也能伸进手指头,哪里网得住这寸头儿。

    就在魏小花站在溪边跳脚的时候,刘小鹿发现屋后篱笆墙上的野藤没了,又哭哭啼啼跑过来,魏小花听到哭回头一看不妙,马上就脚底抹油了,不敢回家,只看哪儿的路比较隐蔽就往哪儿跑,等她觉得跑得差不多了,刘小鹿应该追不过来的时候,才傻眼了。

    她迷路了。

    要说宅归宅,也许宅女里面有路痴,但是魏小花绝对不是路痴,她只是不认得路而已,因为宅性深重,自穿越以来,除了陪母亲挑水,到刘李两家串门,她就没出过大门半步,这会儿在慌不择路的情况下猛地一跑,迷路是自然的,事实上,她连东南西北都没搞清楚,偏偏今天又是个阴天,天上乌云密布,太阳在哪儿都瞧不见,让她想卖弄一下看太阳认方向的本领都没辙。

    正在魏小花念念叨叨嘀咕着“路在嘴上”,准备就近找一户人家问个路的时候,旁边小路上突然拐出几个人来,其中一个身着麻布短衣的少年张嘴便喊道:“前面那小娘子,某跟你问个路。”

    魏小花当场翻了白眼,她还想找人问路呢。可是打眼一看,那几个人都是极年轻的模样,其中还有一个小女孩儿,看模样也就比她大个二三岁,全都是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子,一看就是外面来的,魏小花就好奇了。章路县地处偏僻,平时可少有外来人。

    于是她便对麻衣少年回道:“小郎君可是打外乡来,投亲,还是路过?”

    麻衣少年见她小小年纪,问话却有条理,顿时乐了,咧嘴一笑,露出几颗白白的牙齿:“我等是从江东来的,听说参木合山里有老虎,便过来瞧瞧。小娘子可知客栈在何处?”

    参木合山就是章路县后面倚靠的那座山。

    魏小花盯着麻衣少年,眼珠子都快鼓出来了,道:“你们是来打虎的?”

    不是她瞧不起人,而是这几个人年纪都不大,而且还有个小女孩儿在,打虎,别是被虎打吧,真以为腰里面挂一把剑,背上扛根枪就能当英雄了,真是吃饱了撑着没事干。

    麻衣少年笑笑,又露一口白牙,道:“不,就是来瞧瞧,若是遇上了,斗一斗老虎也不妨事。”

    在麻衣少年灰扑扑的脸蛋上,魏小花只看到了初生牛犊不怕虎七个字。

    “县里贫瘠,并无客栈,若是小郎君们愿意付宿资,我愿意为你们介绍一处人家落脚。”魏小花肚子打了一阵小算盘,忍不住追问了一句,“小郎君可是姓武名松?”

    麻衣少年先是一喜,旋即又是惊讶,道:“宿资自是有的,呃……小娘子,某姓刘,小字寄奴儿,武松何许人也?”

    “打虎英雄呗。”魏小花一撇嘴,她当然知道眼前这个麻衣少年不可能是武松,只是在打虎这件事上,麻衣少年还真有几分武松喝醉了以后的神韵。

    麻衣少年更是愕然:“参木合山里的老虎已经被人打了?”旋即大为兴奋,“如此英雄人物,某定要见识见识,小娘子,那英雄现在何处?”

    “还在娘肚子里呢。”魏小花没好气地嘀咕,怕麻衣少年再追问,连忙道,“你们在这里稍等片刻,我一会儿就回来。”

    说着,一溜烟就跑去她早就瞄好的那户人家去问路了。

    套话

    魏什长在章路县里,还是有些名气的,魏小花的名气也没比她爹小到哪里去,没哪户人家的女儿,有她这么调皮捣蛋的,当然,这是指原来的魏小花,所以,当现在的魏小花跑去问路的时候,自然是一问就问到了。

    于是,她就带着麻衣少年一行人,七绕八拐的,跑错了两回死胡同之后,终于看到了从自家烟囱里冒出的炊烟。不过她没把人往自家领,而是带到旁边的李家去了。

    “李大伯,在家吗?”

    李老拐打柴回来没多久,正坐在屋里喝水,听到声音便出来了。

    “花小侄女,啥事?”

    “李大伯,这几位小郎君是外乡人,想找地方歇脚,你家不是正好有空房吗,我便把他们领来了。”

    “哦……”李老拐闻言,打量起麻衣少年一行人,“这个……地方简陋,怕几位小郎君不满意……”

    麻衣少年哈哈一笑,道:“我等兄弟又不是那锦衣玉食士家子弟,都是吃苦吃惯的,有个地方歇脚便成。老伯,这是宿资,还望莫要嫌少,赶明儿,我等兄弟进山再打几只野味送来。”

    麻衣少年拿出的钱币并不多,一把抓在手中,不过几十钱而已,不过提到打野味,李老拐却是一阵心动,又见这几人年纪都极轻,最年长的也不过二十四五岁的模样,还有个小女孩儿在,看着不像是歹人,当下便将几人请了进去。

    魏小花见没自己什么事了,转身便回自家去了,那麻衣少年见了,在后面叫了一声:“多谢小娘子了。”魏小花抬起手挥了挥,连头都没回,行止看着极是洒脱,看得那麻衣少年直笑呵,再次觉得这小女孩儿不同一般。

    李老拐家中虽然有空房,但也仅止两间而已,那是李二牛和李三牛原来的房间,他们两个都走了,自然就空下来了,这两间房安置那几个年轻人,勉强还成,可那小女孩儿就住不下了,干脆便安排到魏小花家中,就跟魏小花睡一个房间。

    先前一路上,那小女孩儿便一句话也没有说过,魏小花挺不高兴跟人合睡,横眉毛竖眼睛的,但看那小女孩默默无声的,也就不管了,反正不打扰她就行。

    所以,用过饭后,魏小花就自顾自地点了油灯,取了沙盘,拿根树枝练字。原来她是白天跟刘小鹿一起练字的,但是这几天尽为吃什么而发愁了,白天没时间,只好把练字挪到晚饭后。

    那小女孩无所事事,在陌生的床铺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就坐起来托着腮看魏小花练字。

    可以想见,小女孩是不识字的,这时代,普通百姓想认字,没点家底是很困难的,魏小花要不是碰上个刘野原肯免费教,她这辈子都别想学认字。所以看到魏小花在练字,小女孩心中非常惊讶,看着看着,终于忍不住开了口。

    “这字怎么念?”

    魏小花吃了一惊,放下树枝,道:“这个字念章,就是章路县的章。你的声音非常好听啊,像流水淌过山涧时发出的清响,为什么平时不说话?”

    小女孩得了夸奖,脸色微微发红,道:“寄奴儿表哥不让我随便说话,怕惹麻烦。”

    “寄奴儿?”魏小花想起来,是那个叫刘寄奴的麻衣少年,“他是你表哥,其他几个又是你什么人?”

    小女孩儿犹豫了一下,弱弱道:“我告诉你,你教我写寄奴儿表哥的名字,好不好?”

    “好。”魏小花答应得非常爽快。

    原来那小女孩儿姓简,叫简玉儿。另几个年轻人都是刘寄奴的朋友,两个姓何,是兄弟,屠户之子,一个姓卫,是个商人之子,在半路上认识的,还有两个比较年长的,是那姓卫花钱雇来的护卫,至于叫什么名字,小女孩儿就不知道了,只听那姓卫的年轻人喊他们赖大兄赖二兄。

    魏小花终于弄清楚了那些人的身份,也不食言,手把手地教简玉儿写刘寄奴三个字,学字的过程中,简玉儿的小脸蛋儿一直是红的,让魏小花不得不感叹,古代女孩儿就是早熟,她上辈子十一二岁的时候,还在跟同班的尖子男生争考试第一第二呢,哪儿有那么多花花心思。

    当然,打听身份和教字,并不是魏小花的最终目的,她的真正目的是打开简玉儿的话匣子,那麻衣少年说过,他们是打江东来的。江东是指哪些地方魏小花不知道,但她知道,三国演义里面,孙权占的那块地方,就被称为江东,想来应该就是长江一带,这让她想到江南繁华地,忍不住就有意无意地打探起那边的情形。

    可惜的是,简玉儿也没什么见识,说来说去,都是家里的一些芝麻绿豆大的事情,完全没给魏小花带来什么帮助。魏小花花了老大力气,却只得到一个非常悲催的答案,心里忍不住就想咒骂那脑袋上顶包包的老和尚。穿越就穿越,就不能把她往前再穿一点吗,同样是乱世,拜三国演义所赐,至少她对三国那个时期的天下大势知道得还多一点,万一仗打到眼前,她还知道往哪里跑会安全一点。

    可眼下这个时代,实在是乱得恐怕除了历史学家,再没人能弄得清楚了,到目前为止,魏小花连自己处在哪个国家都不知道,仅从魏什长口中得知,南方现在是晋朝,至于是东晋还是西晋,显然魏什长是不会知道的,因为东西晋是后人给分出来的。而北方,就是魏小花目前所处的地方,统治政权是哪个,连魏什长都弄不清楚,因为他当兵打仗那会儿,军队的标识就换了三回。

    没有得到想要的答案,魏小花也没了练字的精神,洗洗脸脚,吹了油灯爬床上睡了。简玉儿刚刚学会写刘寄奴三个字,意犹未尽,还想练练,但是见魏小花已经吹了灯,她也只好爬上了床,翻来覆去睡不着,还在被窝里轻轻地描着那三个字。

    隔日起来,魏小花陪着母亲去挑水,回来经过李家篱笆墙外,便见那几个年轻人在院中说笑,高谈阔论的,她隐约听到“淝水……符坚……大败……”几个字眼,顿时心中一动,暗暗想到:难道他们说的是著名的淝水之战?

    淝水之战,具体是怎么回事,魏小花已经全部还给历史老师了,但她深深记得,草木皆兵的成语就是这么来的,而且其中一方的领军人物姓谢,似乎跟大名鼎鼎的谢安有什么关系,谢安这个人她知道,东晋很有名的一个人,入幕之宾这个成语就是出他的口中,曾经让魏小花对着电脑脑补了很久。

    很好,至少魏小花现在知道,南方目前是东晋时期,至于北方,她还是一片茫然,北魏现在开始了吗?北魏孝文帝有没有上台呢?迁都洛阳了吗?如果已经迁了,这万一打起仗来,她往洛阳跑应该不会错吧,帝都总比别的地方安全。

    就在魏小花为将来的逃命大计而瞎琢磨的时候,她的肚子突然咕的一声叫,然后小脸皱成了团。

    算了,打不打仗的,现在不是她应该关心的,她要关心的是,那几个年轻人说话到底算不算话,今天会不会进山打些野味出来送给李老拐。反正魏李两家跟一家人也差不多了,送给李老拐,跟送给魏家没区别。

    可惜那几个年轻人大概谈兴正浓,半点没有准备进山打猎的意思。

    偷吃

    “玉儿姐姐,我娘做的焖兔肉,可香啦……”

    挑完水后,魏小花直接跟简玉儿卖弄起刘氏的手艺起来,打定主意要曲线救五脏庙。

    刘氏不经夸,笑骂道:“死丫头,娘什么时候做过焖兔肉……”

    你不会,我会呀,先前说过,魏小花上辈子的厨艺还是不错的,宅归宅,她从不虐待自己的肠胃。为了增加说服力,她还硬拉着过来串门的刘小鹿来作证。

    “小鹿,我娘的手艺很好很好的,是吧。”

    她一边说一边挤眉弄眼,刘小鹿虽然不知道她打的是什么主意,但在一起同行同玩同学同绣了这么久,基本的默契还是有的,因此连连点头应和,反正她也不能说刘氏的手艺不好不是,那太没教养了。

    简玉儿终于被说得心动,跑去找刘寄奴,很羞涩地表达了想吃兔肉的心情。看得出刘寄奴还是很宠这个表妹的,二话不说,招呼着几个年轻人就进了山。

    刘小鹿这才知道魏小花打的是什么主意,两个小女孩儿偷偷地一击掌,然后她才轻笑道:“小花儿,就你最鬼。”

    魏小花十分得意,道:“到时给你家也留一份,你可不能再跟我计较拔野藤的事情了。”

    “早不跟你计较了。”大概是想起昨天魏小花狼狈而逃的情景了,刘小鹿咯咯直笑。

    傍晚时分,刘寄奴一行人回来了,野兔没见到,倒是四、五百斤的大野猪,给抬了一只下来,看得魏小花眼都直了,一时间满脑子都是红烧猪蹄、冰糖肘子还有东坡肉、猪头肉,口水流了足有一大缸。

    刘寄奴别看年纪不大,人却是个慷慨的,一摆手,这只四、五百斤的大野猪就送给了李老拐,李老拐喜得苦瓜脸都快变成西(喜)瓜脸了,假惺惺地再三推辞,直到推辞不过,才一脸不好意思地收下了。剥皮割肉,忙了足足大半宿,到第二天,才终于把这只野猪打理干净,给刘魏两家各送了五十斤肉,自家留了五十斤,给县衙里送了一百斤,剩下的都分送给邻里了,连下脚料都没浪费。

    魏小花自告奋勇要煮肉,被刘氏啐了一口,笑骂道:“平日里就是一张嘴等着吃,何曾见你进过厨房,让烟熏了脸娘不心疼,倒心疼这好不容易得来的肉,白白糟踏了。”

    被亲娘给鄙视了,魏小花十分郁闷,趁刘氏不注意,偷偷割了一斤来肉,溜进了刘小鹿家中。

    刘小鹿见她跟做贼似的,诧异地问道:“你怀里藏什么了,这么鼓?”

    “嘘!”魏小花探头探脑,没见着张氏,才放心道,“带上你家的锅碗酱醋,还有盐巴,跟我来。”

    “你要做什么?”

    魏小花这会儿哪有工夫解释给她听,俗话说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所以她已经把刘家的厨房当自家的一样,跑进去就挑起煮东坡肉要用到的调料来。

    刘小鹿素知她是个鬼点子多的,虽不知她要做什么,却也帮着拿锅拿碗,最后两个小女孩儿就带着这一堆的东西,溜到溪水边的一处林子里,捡了几块大石头,搭成了一个简易灶。

    “今儿个,让你瞧瞧我的手艺。”魏小花双眼发光,看着生肉她都能流口水。

    刘小鹿这才明白她要做什么,顿时提心吊胆起来,她的想法跟刘氏的完全一样,只怕这上好的野猪肉被魏小花白白糟蹋了。

    “哎呀,忘了拿柴了……”

    等到魏小花挽起袖子准备大干的时候,才发现居然没带柴。

    “我去拿。”刘小鹿跳了起来,转身就往回跑。

    魏小花大喊一声:“不许告诉我娘,不然我下次就烤了你的雀儿,拔光你家花儿。”

    这个威胁非常有效,刘小鹿马上就收了那点小心思,老老实实去拿柴了。

    却不料就在刘小鹿鬼鬼祟祟跑进自家去偷柴的时候,恰好被在墙角准备解手的麻衣少年瞅见了,麻衣少年没见过刘小鹿,只当是个小贼,心下还奇怪:看这地方民风挺淳朴的,怎么连个小娘子都当贼。

    待要上前逮贼,却又见刘小鹿抱着一堆干柴出来,慌乱之下还摔了一跤,麻衣少年顿时窃笑不已,瞅着还是个笨贼,值钱的不偷,连跑路都笨拙,他都不忍心抓了。见刘小鹿爬起来,抱着干柴一路小跑进了溪水边的林子,他便跟了过去,待见了魏小花,才知道自己是误会了,却忍不住躲在一边,打定主意要看这两个小娘子躲在林子里想干什么。

    “怎么这么慢?”

    这时魏小花已经在锅里装了水,就等柴来,等得心急,一见刘小鹿便禁不住抱怨。

    刘小鹿眼圈红红,放下柴,道:“路上摔了,你看,皮都破了。”

    她卷起裤腿,果然,膝盖上破了一层皮。

    魏小花往上面吐了两口口水,顺手一抹,再吹了吹,才道:“不疼不疼,我帮你把疼痛都吹走了。”

    “哎呀,好脏的,小花儿你真坏。”刘小鹿恼了,跑到溪边掬水要清洗。

    魏小花连忙把她拉了回来,道:“别用溪水,老脏的,口水好,能消毒,你要是嫌脏,一会儿这锅里的水滚了,你再洗。”

    溪水当然不脏,那时代又没环境污染,那溪水恐怕比上辈子的自来水还纯净几分,但是魏小花可拿不准里面有没有什么细菌微生物的,要清洗伤口,当然是用煮过的白开水好。

    “那多烫啊。”刘小鹿还有些不甘愿。

    魏小花给了她一个白眼:“你不会放凉了再洗。”

    刘小鹿眨巴眨巴眼睛,显然不明白为什么要多此一举,溪水就是凉的,拿来洗伤口不正好,干嘛还要煮热了再放凉了。

    魏小花手脚不停,拿火石点了火,将干柴都燃起来,又抽一片宽大的树叶,对着灶口不停地扇,知道她不明白,便随口解释道:“你想呀,那溪水从山里流出来,得经过多少地方,带了泥呀沙呀,还有枯叶什么的,都是脏的,你别看这水清得见底,其实脏的地方你瞧不见,用火把水烧开了,那些脏的就都烧没了,才能拿来喝,拿来洗伤口。”

    刘小鹿想了一会儿,点点头:“是呀,我娘说过,喝生水容易拉肚子,却原来是生水里面有脏东西呀。”

    两人说了一会儿话,那水便烧开了,魏小花舀了一碗出来,放在一边等凉了好给刘小鹿洗伤口,然后便将猪肉放进锅里,煮了几分钟,又捞出来,将水倒了,然后在锅底铺上葱,放入姜块,将猪肉放进去,先后加入糖、黄酒、酱等调料,盖上锅盖便开始焖。

    “小花儿,怎么不放水?”刘小鹿在一边看着看着,觉得不对,她从没见过煮肉不放水的。试试在百度搜索书包网。

    魏小花得意了,道:“这叫东坡肉,不用放水,讲究的就是小火慢炖,直到把肉汁炖出来,到时候闻起来都香,更不用说吃了。”

    刘小鹿还在似疑似惊的时候,那锅中已经渐渐有肉香飘出。

    年度不受欢迎人物

    “好香好香……”

    麻衣少年从林子外钻了进来,把两个小女孩儿都吓了一跳,他却好像没察觉似的,一屁股坐在魏小花对面,笑眯眯道:“这不加水的煮肉方法,香味果然不同一般,该得我今日有口福了。”

    刘小鹿哎呀一声,低下头连忙把裤腿放下去,就再也不好意思抬头了。

    魏小花老大不乐意,却不好赶人,毕竟这猪肉是麻衣少年带着人上山打来的,只好恨恨地从喉咙里逼出“吃货”两个字。

    麻衣少年脸皮也厚,见魏小花不理他,偏要凑过来说话,道:“小娘子,上回你说的打虎英雄,不知住在何处,某欲去访他,还望小娘子赐教。”

    “我有说过吗?”魏小花装呆卖傻。

    麻衣少年急了,道:“某分明听到你说那打虎英雄姓武名松。”

    魏小花一撇脸,问刘小鹿:“咱们这里有叫武松的人吗?”

    刘小鹿茫然摇头,然后低下头窃笑,心知这麻衣少年是让魏小花给耍了,偏不说破,谁让他刚才吓她一跳的。

    魏小花丢给麻衣少年一个爱莫能助的眼神,然后笑问道:“小郎君莫非也想当打虎英雄?”

    麻衣少年明知被耍,却也不生气,只笑道:“某不打虎,也是英雄。”

    切,这口气大的,也不怕牛皮吹破。魏小花眼珠子一转,故意问他:“何为英雄?”

    “心怀天下是为英,气吞万里是为雄。”麻衣少年回答得倒也不含糊,腰背一挺,还存着几分稚气的脸上,居然透出几分英姿勃发,顾盼生辉。

    刘小鹿的文学素养比魏小花高了几分,听得这话,琢磨几分,竟学着她爹刘野柳读书读到精彩处时一样,脆生生地道了一声:“好。”

    一双圆溜溜的杏眼,竟炯炯有神地望向麻衣少年,很是乱崇拜了一把。

    “好个屁。”魏小花白了她一眼,这时候叫好,这不是在拆她的台嘛。

    麻衣少年笑盈盈地拱手道:“小娘子有何指教?”

    魏小花顿时喉咙一塞,她哪来的什么指教,眼珠子转呀转呀,转了不下怕几十圈,这才想起上辈子在网络上看到的几句不诗不词的话,当下便笑嘻嘻道:“心怀天下者,应为相,气吞万里者,应为将,这是贤人,是能人,却非英雄,英雄者——”

    她清了清喉咙,努力发出肃沉的语调:“杀一是为罪,屠万即称雄,屠得九百万,是为雄中雄。”前后还有好些句子,可惜她记不住,只记得这四句,好在这四句杀气凛然,血光四溢,拿来唬人也就够了。

    麻衣少年和刘小鹿都听得目瞪口呆。

    “这这这……太过嗜杀……有伤天和……”麻衣少年喃喃道。

    魏小花哼了一声,搅尽脑汁,终于又想起一人,便再加了一把劲,道:“我眼中,能称英雄者,唯冉……冉……唯发出屠胡令者一人尔。”

    却是她想不起来那个最终挽救了中华民族的大杀星的名字,只好说是发出屠胡令的那个人。上辈子在网上看到有人说过,如果不是这个屠胡令,中国早就跟埃及、印度一样,土地还是那块土地,但是上面的人,早就换了一茬儿又一茬儿了。

    麻衣少年这时却是一凛,肃然起敬:“原来小娘子说的是武悼天王冉闵,不错……不错,非此屠胡令,中原早灭亡矣,惜哉天王壮志未酬,竟遭横死,不然这天下早已平息干戈,唉,据闻天王被斩,天地为之大恸,寸草不长,蝗虫成灾,滴雨未下,大雪埋膝……英雄啊……屠得九百万,是为雄中雄……雄中雄……此誉非天王不能当之……大妙!大妙!大妙!”

    说到最后,一连三个大妙,麻衣少年竟欢喜得手舞足蹈,不能自己,好像疯魔一般。

    魏小花看得一头冷汗,完了,不会是被自己忽悠得走火入魔了吧。正在不知道是不是应该拿块石头敲醒麻衣少年的时候,忽闻肉香扑鼻,魏小花连忙大叫一声:“肉熟了。”

    说着,掀开锅盖,原本隐隐的肉香,顿时四下发散。

    那麻衣少年被肉香一熏,竟停了动作,眼神直勾勾地望着那半熟的肉,蓦地大叫一声:“某欲食胡虏之肉。”

    说着,也不管烫不烫,伸手往锅里一捞,大半的肉块已经到了他的手中,又往口中一塞,胡乱嚼了几下,不等咽入肚中,便又往锅中捞了过来,不消片刻,一锅肉竟全数被他吞吃干净,方才长吁一声,高声道:“爽!某必为又一天王也。”

    “爽你个大头,还我肉来。”

    魏小花捡起一根柴,冲着麻衣少年没头没脑地抽了过去。事情发生得太突然,等她反应过来,肉早没了,这下子可真是把她气坏了,好不容易可以开荦了,没想到……没想到竟然会是这个结果。

    麻衣少年被抽了几下,蓦然清醒,抱头鼠窜:“莫打莫打,某……某明日上山,还你一只野猪……”

    魏小花“呸”了一声,扶着一棵树气喘吁吁:“狗屁的英雄,还不是被我抽得跟狗熊似的……”

    刘小鹿早被这一出闹剧给惊得目瞪口呆,跌坐在灶边,一会儿看看空空如也的锅里,一会儿看看爆跳如雷的魏小花,傻了。

    经此一事,麻衣少年顿时被魏小花列为年度最不受欢迎人物,即使麻衣少年领着人往山里跑了五六天,又给她抬回一只野猪来,也没让她有好脸色,不过经过刘小鹿和麻衣少年的共同宣传,她做的东坡肉,却是大受欢迎,那麻衣少年还嫌东坡肉名字难听,非要改称屠胡肉,听得魏小花直皱眉头,却得到麻衣少年那一群人的一致认同。

    魏小花也懒得理他们,关起门来,炖着东坡肉,吃个满口流油,心情也变得大好。

    刘氏吃了女儿做的肉,喜笑颜开,暗忖:只凭这一手,自家女儿便不愁嫁了。这么好的手艺,将来不知要便宜哪家的小子。

    魏小花并不知母亲的想法,这会儿她又多了两个学生,就是刘小鹿和简玉儿,两个小女孩儿都要学她做肉的手艺,魏小花并不藏私,除东坡肉外,还教了她们做糖醋排骨,猪肉炖粉条,原本连冰糖肘子也想教的,奈何家中只有粗糖,连细细的砂糖都没有,更不要说冰糖了,也不知道这个时代有没有冰糖的存在。

    老虎凶猛

    麻衣少年等人在李家住了住了半年之久,几乎每隔两三日便要上山一趟,却一直不曾见过老虎的影子,兔子野鸡狍子之类的,倒是不少,野猪除了开始的那两只之外,后来就一直没猎到,大抵在这片范围内,也就两只野猪,被他们打了以后就再没有了。

    即便如此,这些野味对魏刘李三家人来说,也够吃许久,尤其是李大牛,十四五岁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得了肉食的营养,这半年里身高拔了足足一个头,力气也大了,帮着李老拐干农活更是轻松,只是还是没学会爬树。

    其次得益的是魏平安这个小不点儿,为了给他加营养,又得考虑到婴儿的消化系统不那么健全,所以魏小花用这些肉做成不同口味的肉粥,将肉炖得烂烂的,和粥搅成糊,只把魏平安养得又白又胖,还没到两岁呢,魏小花几乎快要抱不动他了。

    至于魏小花自己,她其实吃的肉并不多,不过是嘴馋罢了,连续吃了七天的野猪肉后,她早就不馋了,又回去啃她的大白菜了,大白菜啃腻了,才回来再吃点肉食。

    第三个得到好处的是简玉儿,因为麻衣少年极爱魏小花的手艺,她便努力从魏小花这里学了不少厨艺,有些即便一时因为材料缺乏而做不出,她也细心记下了,等以后有了材料再做给表哥吃。

    随着天气渐渐转寒,麻衣少年一行也开始整理行装,像是要走了。

    刘小鹿有点不舍,那群人里面,那个姓卫的商人之子,许是走过的地方多,见识不浅,与麻衣少年等人在一起谈天论地的时候,便属他的话最多,刘小鹿经常躲在屋角里偷听他们谈论,自觉长了许多见识,都是书上读不到的。

    魏小花却是恨不得敲鼓相送,原因不为别的,就为那麻衣少年的一句话。

    “此番趁兴来寻虎,却连根虎毛未见着,真是晦气。”

    话题是那何家兄弟中的弟弟何二郎挑起的,小伙子没见着老虎,没当成打虎英雄,很是丧气。

    “潘丞郎曾委托家父代为寻一张虎皮,可惜数度寻访都未能得手,本以为今次能得偿所愿,却仍是空手而归。”那卫姓商人之子亦是叹息。

    只有麻衣少年嘻嘻笑着,道:“谁说没有见着老虎,我却见着了,还是一只没长成的母老虎。”

    这话宅在家里努力练字的魏小花当然没听见,是听壁角的刘小鹿听见了,捂着嘴忍笑偷溜回来转达的。魏小花当场气得两眼发晕,要不是刘小鹿死死拖着她,她怕是当场就拿把扫帚去让那麻衣少年再见识一下没长成的母老虎的风采。

    虽然没有当场报复成,但是这话魏小花却是死死记在心里,当下字也不练了,只琢磨着用什么法子在麻衣少年走前,狠狠报复回来。

    还真让她给找着法子了,那麻衣少年就是个吃货,要算计他,还不简单,食物里面下点料就好。于是隔天麻衣少年就成了茅厕里的常客,拉得腿肚子都软了,一行人的行程,愣是晚了三天才上路。

    在明白了祸从口出病从口入的道理之后,麻衣少年仰天长叹一声:“老虎凶猛啊,不管是公的还是母的,长成的还是未长成的……”

    虽是如此,却在临走之前,麻衣少年趁没人注意的时候,塞给魏小花一只木头雕成的簪子。

    “小娘子见识不同一般,某心甚喜,今某归去,欲投北府军,率虎狼之师,逐北地胡虏,请小娘子等某八年,若八年后,某未战死沙场,便来娶你,若某未来,你便另嫁吧。”

    麻衣少年说得一本正经,魏小花只听得目瞪口呆,偏那麻衣少年还不等她回答,仰天大笑三声,从容而去。

    “不对呀,我在汤里下的明明是大黄粉,怎么把他的脑子给吃坏了?”

    魏小花望着麻衣少年远去的背影,百思不得其解,大黄粉是通肠润便的,她用一张兔子皮才从县里唯一的药堂那里换来的,其实她本来是想要换巴豆的,奈何药堂里没有,那里的伙计说了,这大黄粉量多了,也可以让人拉肚子,可是拉肚子能拉坏脑子吗?

    看看手中的木簪,居然还挺精致,显是用了心思的,簪尾是朵芙蓉花,花蕊上趴着只小小的蝴蝶,典型的蝶恋花。不知是什么木头雕成的,透着一股隐隐约约的香气,闻着让人精神一爽,魏小花便有些舍不得扔了。

    女孩子没有不喜欢首饰的,虽然不值钱,但是这可是她这辈子收到的第一件首饰,之前她最好的首饰就是一根绑头发的红绳,就算是她的亲娘刘氏,也不过就只有几根木簪子而已,还没她手上这根精致。

    “不管了,到了我手里就是我的,反正我什么都没答应,一直是那个笨蛋自说自话。”

    为了名正言顺占有这根木簪,魏小花很快就完成了自我心理建设,心安理得的将木簪揣进了怀里,现在她还不能戴上,要等十五岁及笄之后,头上才能插簪子。

    可惜,她没仔细观察这根簪子,如果仔细看了,她就会发现,在那只小小的蝴蝶翅膀上,刻着米粒大小的四个字,左翅上是:刘裕,右翅上是:寄奴。而在蝴蝶的腹部上,还有四个更小的字:聘魏氏女。

    麻衣少年一行走后不久,天气骤寒,不过月余就下了几日大雪。刘氏抱着儿子倚门长叹:“夫郎节前不能归家了。”

    张氏心有戚戚焉,一同倚门望着白茫茫的大地出神。

    为什么不能归家?因为道路难行,尤其是大雪之后,更是出不了门。

    魏小花想安慰刘氏几句,不过要让一个宅女学会安慰人,实在是困难了点,好在托麻衣少年一行人的福,三家人储存的肉食不少,足以安然过冬。魏小花便化安慰为食物,变着法儿地给刘氏弄好吃的,打定主意要用美食来分化母亲的心思。

    于是这个新年就在女人们思夫思父的情绪中渡过了,待到来年开了春,魏什长和刘野柳终于带着李三牛回来,一看自家的女人不但没瘦反而白胖了略许,都挺郁闷。可见魏小花的计策是十分成功的。

    一家人团圆,如何亲热便不多说了,只说魏什长带回了一个消息,让魏小花终于弄明白自己究竟身处何时何地了。

    虽说是弄明白了,其实她更糊涂了,因为据魏什长说,因被大雪阻路,他们被困在盛乐,在二月里,亲眼见证了登国的诞生。

    魏小花瞪圆了眼睛,将自己所记得的上下五千年历史都找遍了,都没找出啥时候有个登国的出现,莫非是个混乱时期的小政权,没几年就被推翻的那种?

    这个疑问一直存在魏小花的心里,百思不得其解,直到很久以后,她才知道,登国不是国号,而是纪元,那一年,正好是登国元年,魏什长亲自经历的那一幕,正是北魏的起始,刚开始叫代国,就在魏什长一行匆匆离开盛乐赶回家中不久,代国的国号就改成了魏,可惜古代通讯不畅,所以魏小花才一直没弄清楚自己所处的国家。

    既然搞不清楚,魏小花也就不管了,反正她已经知道南方现在处于东晋时期,万一打起仗来,她往南跑总不会错吧,等到东晋也乱起来了,她就继续往南,陆地上不能待,往海上跑总没错,随便找个没人的小岛猫起来,管你陆地上打得晕天黑地还是血流成河。

    要当英雄

    刘野柳是个严肃的人,这位先生大概是当老师当出瘾来了,一回到家,不是跟妻子叙离别相思之情,而是第一时间检查刘小鹿和魏小花的课业。

    魏小花才不怕他查,反正她目前还在学练字,而且她这大半年宅在家里,没事干的时候,就是练字了,刘野柳一检查,发现她进步很大,免不了就夸奖了几句。而刘小鹿却倒了楣,她本来已经在学班昭的《女诫》,刘野柳走的时候,她已经学了一半,所以刘野柳就让她背这一半的内容。

    可是刘小鹿开始几天,还认真的在背,等到后来魏小花弄出个东坡肉,她的心思早转到去学厨艺上去了,把《女诫》忘得一干二净,勉强背了几句“妇有四德”云云,后面的就再也背不下去了,看着刘野柳那张严肃得过份的脸,小女孩儿吓得哇了一声大哭起来。

    就是这样,刘小鹿也没逃过被打手心的命运,看得魏小花背心寒毛倒竖,发誓只跟刘野柳学练字,打死也不念书,她宁可自己认了字以后,借了书慢慢看,背诵这种填鸭式的教育方式早已经被证明是落后的。

    刘小鹿这一挨打,张氏心疼了,找了借口把刘野柳叫进里屋,说了些什么魏小花不知道,反正刘野柳进了里屋后就大半天没出来,里屋的门还被叉上了。

    李三牛出去见识了一回世面以后,拳脚功夫大进,魏什长开始把魏家传下来的刀法教给他,可是这时候铁器不但贵重,而且还是管制物品,哪里能有刀给他练习,魏什长就削了把木刀给他。李三牛喜欢得不得了,天天在魏家的院子里把那把木刀舞得虎虎生风。

    正所谓艺高人胆大,这李三牛舞了一年的木刀,自觉已有了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勇,便怂恿魏小花和刘小鹿,要带她们进山打猎。自从他听说麻衣少年一行的事情之后,就在动这心思,好在这小子还算有几分自知之明,没说要进山打虎,只说也要打只野猪来改善伙食。

    魏小花宅性深重,懒得去,却奈不住李三牛连拖带拉,再加刘小鹿在边上添油加火,想来只在山外围转转,不会有什么猛兽,只好瞒着魏什长等人,三个少年少女往山里去了。

    想想三个没长大的少年男女进山会是什么样的结果?

    打着野猪了?遇上老虎了?还是摔下山崖了得到奇遇了?

    都不是,进了山还没走出一二里地呢,刘小鹿就一屁股坐地上了。

    “不走了不走了,我脚疼。”

    魏小花虽然没叫疼,但明显也没比刘小鹿好到哪儿去,宅女嘛,缺乏锻炼,能跑得远才怪。

    “起来起来,再往里走一点,我都闻着野猪的味儿了。”

    李三牛明显是在睁着眼睛说瞎话,可是少年的心思不好琢磨,其实他倒是不在乎能不能打着野猪,只不过是雄性赫尔蒙作怪,成心要在玩伴面前呈一把威风,当一回英雄,至少,不能被那麻衣少年给比下去。

    刘小鹿被催促着,勉强又走了百余米,实在走不动了,当即便哭着要回家。

    于是李三牛的一腔英雄气,被十岁女孩儿的眼泪给浇得连丝烟气儿都没剩下,垂头丧气地当牛做马,背着刘小鹿回家了。回了家也没好果子吃,被李老拐拿着拐子狠狠打了几下。

    “臭小子,毛还没长齐,就想飞了,告诉你,只要你老子我还没死,你就别想飞出去。”

    李三牛气呼呼地,被打也不躲,只跟他老子大眼瞪小眼,瞪到眼睛酸了也不眨一下,隔天,这小子就带着那把木刀跑了,还在房间的墙上,用酱汁歪歪扭扭留下一行字,刘野柳盯着墙壁认了半天,愣是一个字也没有认出来,只认出了那个落款是“三牛”两个字。

    最后还是魏小花抱着弟弟魏平安过来,俩姐弟齐心合力,一起给认出来。魏平安今年?br /gt;

    姐就是个传说第2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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