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0
窥面 作者:熊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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窥面 作者:熊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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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小很小的时候,程父程母面对自己在同龄人中的糟糕表现,似乎是着急过的。
明明父母都是同龄人中的极为优秀的佼佼者,不然也不会在三十多岁的时候毅然辞了公职转而经商,并成功积下家业。程小天出生之后,也是被夸过天庭饱满、双眼炯炯有神,一看将来就是人中龙凤的。
然而等到了学前班的时候,打击却接踵而至。无论是算数、背诗还是英语,程小天都远远落后了同龄人一大截,甚至连拼乐高积木都要花上同龄人双倍的时间。
如果那时程父程母还能勉强找理由说程小天只是开智晚,等到了小学的时候,成沓的不及格的鲜红试卷让一向心态平和的程母也不由地着急了。
再后来,程小天似乎在三年级那年生了一场重病,那段时间的记忆完全是混乱无章的,以致于他只能勉强记得一些模糊的光影,连自己为什么生病都忘了。
只知道等自己终于大病初愈后,父母似乎是死了心,再也没有催促过他什么。甚至初三临近毕业考试的时候,程小天想要奋发图强熬夜刷题,都被程母拼命拦下了,抹着眼泪说你健康快乐就好,别的我们什么都不图。
程小天不知道,背负了全部的期望和完全被放弃了希望,到底哪个更糟一些。
十八岁的时候第一眼看见居彬,就跟着了魔一样,从头发丝到脚都喜欢得心尖颤抖。望着那人,觉得周遭的一切都灰暗了,全天下就只剩下一个居彬闪闪发光,
也知道居彬对自己的第一印象大概很不好,甚至可能是厌恶。但是那时还小,莽莽撞撞的,撞了南墙也决不回头,死乞白赖地天天送人家东西,往人家跟前凑。他们当时少的可怜的交流,完全是他用从未有过的热情和毅力单方面挣取来的。虽然卑微,但是心里觉得值得,每天喜滋滋美得冒泡,哪里会觉得丢脸。
其实心里是知道的。有时半夜的时候独自一人躺在床上,想着会不会有一天被那个人厌倦了,远远地丢开,哭得枕头湿了一大片。
隔天起来,听见那人温和的一声“早安”,却又都忘了。高高兴兴地跑过去,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被讨厌大概是迟早的。他知道一个词叫“七年之痒”,大概是说再怎么互相喜欢的人,到了第七个年头也会互相厌倦。他和居彬才认识三年,可他这样愚笨的人,一般人恐怕一天都忍受不了。
现在那人真的走了,大概真的已经讨厌他到连看都不想看一眼的地步。
心里有一些声音在拼命呐喊着,程小天张了张嘴,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心被恐惧吞噬了,神经紧绷,渐渐连喘息都觉得困难,空凉的腹部激烈地绞痛起来。
随着夜幕降临,脑袋也越来越昏沉。
晕过去的前一刻,程小天无意识地抿了一下嘴唇,尝到了什么东西,咸咸涩涩。
咽下去的时候,却是大片弥漫的令人绝望的苦涩。
居彬开着黑色宾利,一路飙车,一直开到公司楼下才逐渐冷静下来。
右手依旧在流血,浓稠的液体如同珠串般粘连着滴落在昂贵的皮质座椅上。手指关节已经麻木得没了感觉,半垂着仿佛一堆没了生命的森森白骨。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开车到了公司。除了公司和家他好像也没什么地方可去,几年前他原本攒下了几套房产,后来抵押了出去。生活虽然不至于捉襟见肘,但确实不如以前放松自由了,而且还多了一个负担。
他不止一次怀疑过三年前自己是不是脑筋抽了,为什么会把程小天接回来,还主动去找程父谈判。谈判条件也完全是把自己送上门去让人宰割,赔本生意都形容不了的大宰特宰。这些原本根本不可能在他身上出现。
程小天有什么好的呢?他有的时候质问自己。
他一直觉得自己是个挺现实的人,要么交往知情知趣的圈内人,要么结交对自己的事业会有帮助的人。程家还没有败落的时候,友人揶揄过他和程小天的事,显然是觉得他敷衍程小天是为了借程家的钱势。
其实真的不是。
倒不是他变纯情了。只是他虽然不避讳交往对自己有用的人,但是一向会认真权衡利弊,绝对不会做性价比不高的事情。程小天一看就是个麻烦,如果真的是为了事业上升,他躲都来不及,根本不会接受程小天的示好。
一开始大概是被程小天的皮相吸引,那后来呢,是为了什么?
他明明,已经把程小天的本质看得那么清楚了。
绣花枕头,脑子里完全是一包草。
现在程家也败了,什么值钱的都没留下。
还让他倒贴进去那么多东西,无论怎么看都是他吃了大亏才对。
只是……
上班的时候偶然把手伸进口袋,摸到程小天前一天晚上塞到他口袋里的巧克力太妃糖或者圆珠笔画的简笔画猪头一类的东西,不由自主地就会变得心情很好,在会议上就忍不住地微笑起来,弄得一屋子的下属面面相觑。
之前程小天听说鲸鱼波点图案的领带会给人带来好运气,特地跑了七八个大商场买了回来,照着网上的教程一个步骤一个步骤地学,虽然最终还是没学会,但是居彬被他抵在墙上,仔细地低头研究领带的时候,看见他毛茸茸的头顶的小漩涡,和一道微小的褐色伤疤,一瞬间恍惚有种丈夫又像是兄长的错觉。
他为程小天的单纯而头疼,但内心深处,他确实为之迷恋。
程父程母回乡下前一天找他谈过,就是那一次他知道了程小天之所以被保护得这么好的原因。
程小天原本是有一个双胞胎哥哥的。
出生的时候脐带缠绕在了两人的脖颈上,如果不是他的双胞胎哥哥,程小天恐怕也活不下来。不好说幸还是不幸,程小天最终活了下来,付出的代价是永远失去了他的双生子的哥哥。
程父程母原本是把这一切瞒着程小天的,然而等在病房外的长辈亲戚是知道所有的事情的。
三年级的春节,程小天在年夜饭之后和几个表哥表姐去屋外玩耍,程母和妯娌们在屋内闲话,几分钟后只看见几个表姐尖叫着跑进门来,说程小天被鞭炮炸伤了。
孩子们异口同声地说程小天是自己走路不稳摔到鞭炮堆上去的,然而程家保姆事后告诉程母,她亲眼看见那些表姐们嘲笑程小天是笨蛋白痴,问他知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笨。
程小天傻乎乎地问为什么。
因为你哥哥死了,他把你的脑子都带走了。
说完齐声大笑,骂程小天和他的父母都是流氓,赚的都是黑心钱,迟早要遭报应,然后狠狠把他推向了马路。
马路边刚好有一个刚刚点燃的鞭炮堆。
那次事故在程小天的头顶留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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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小很小的时候,程父程母面对自己在同龄人中的糟糕表现,似乎是着急过的。
明明父母都是同龄人中的极为优秀的佼佼者,不然也不会在三十多岁的时候毅然辞了公职转而经商,并成功积下家业。程小天出生之后,也是被夸过天庭饱满、双眼炯炯有神,一看将来就是人中龙凤的。
然而等到了学前班的时候,打击却接踵而至。无论是算数、背诗还是英语,程小天都远远落后了同龄人一大截,甚至连拼乐高积木都要花上同龄人双倍的时间。
如果那时程父程母还能勉强找理由说程小天只是开智晚,等到了小学的时候,成沓的不及格的鲜红试卷让一向心态平和的程母也不由地着急了。
再后来,程小天似乎在三年级那年生了一场重病,那段时间的记忆完全是混乱无章的,以致于他只能勉强记得一些模糊的光影,连自己为什么生病都忘了。
只知道等自己终于大病初愈后,父母似乎是死了心,再也没有催促过他什么。甚至初三临近毕业考试的时候,程小天想要奋发图强熬夜刷题,都被程母拼命拦下了,抹着眼泪说你健康快乐就好,别的我们什么都不图。
程小天不知道,背负了全部的期望和完全被放弃了希望,到底哪个更糟一些。
十八岁的时候第一眼看见居彬,就跟着了魔一样,从头发丝到脚都喜欢得心尖颤抖。望着那人,觉得周遭的一切都灰暗了,全天下就只剩下一个居彬闪闪发光,
也知道居彬对自己的第一印象大概很不好,甚至可能是厌恶。但是那时还小,莽莽撞撞的,撞了南墙也决不回头,死乞白赖地天天送人家东西,往人家跟前凑。他们当时少的可怜的交流,完全是他用从未有过的热情和毅力单方面挣取来的。虽然卑微,但是心里觉得值得,每天喜滋滋美得冒泡,哪里会觉得丢脸。
其实心里是知道的。有时半夜的时候独自一人躺在床上,想着会不会有一天被那个人厌倦了,远远地丢开,哭得枕头湿了一大片。
隔天起来,听见那人温和的一声“早安”,却又都忘了。高高兴兴地跑过去,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被讨厌大概是迟早的。他知道一个词叫“七年之痒”,大概是说再怎么互相喜欢的人,到了第七个年头也会互相厌倦。他和居彬才认识三年,可他这样愚笨的人,一般人恐怕一天都忍受不了。
现在那人真的走了,大概真的已经讨厌他到连看都不想看一眼的地步。
心里有一些声音在拼命呐喊着,程小天张了张嘴,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心被恐惧吞噬了,神经紧绷,渐渐连喘息都觉得困难,空凉的腹部激烈地绞痛起来。
随着夜幕降临,脑袋也越来越昏沉。
晕过去的前一刻,程小天无意识地抿了一下嘴唇,尝到了什么东西,咸咸涩涩。
咽下去的时候,却是大片弥漫的令人绝望的苦涩。
居彬开着黑色宾利,一路飙车,一直开到公司楼下才逐渐冷静下来。
右手依旧在流血,浓稠的液体如同珠串般粘连着滴落在昂贵的皮质座椅上。手指关节已经麻木得没了感觉,半垂着仿佛一堆没了生命的森森白骨。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开车到了公司。除了公司和家他好像也没什么地方可去,几年前他原本攒下了几套房产,后来抵押了出去。生活虽然不至于捉襟见肘,但确实不如以前放松自由了,而且还多了一个负担。
他不止一次怀疑过三年前自己是不是脑筋抽了,为什么会把程小天接回来,还主动去找程父谈判。谈判条件也完全是把自己送上门去让人宰割,赔本生意都形容不了的大宰特宰。这些原本根本不可能在他身上出现。
程小天有什么好的呢?他有的时候质问自己。
他一直觉得自己是个挺现实的人,要么交往知情知趣的圈内人,要么结交对自己的事业会有帮助的人。程家还没有败落的时候,友人揶揄过他和程小天的事,显然是觉得他敷衍程小天是为了借程家的钱势。
其实真的不是。
倒不是他变纯情了。只是他虽然不避讳交往对自己有用的人,但是一向会认真权衡利弊,绝对不会做性价比不高的事情。程小天一看就是个麻烦,如果真的是为了事业上升,他躲都来不及,根本不会接受程小天的示好。
一开始大概是被程小天的皮相吸引,那后来呢,是为了什么?
他明明,已经把程小天的本质看得那么清楚了。
绣花枕头,脑子里完全是一包草。
现在程家也败了,什么值钱的都没留下。
还让他倒贴进去那么多东西,无论怎么看都是他吃了大亏才对。
只是……
上班的时候偶然把手伸进口袋,摸到程小天前一天晚上塞到他口袋里的巧克力太妃糖或者圆珠笔画的简笔画猪头一类的东西,不由自主地就会变得心情很好,在会议上就忍不住地微笑起来,弄得一屋子的下属面面相觑。
之前程小天听说鲸鱼波点图案的领带会给人带来好运气,特地跑了七八个大商场买了回来,照着网上的教程一个步骤一个步骤地学,虽然最终还是没学会,但是居彬被他抵在墙上,仔细地低头研究领带的时候,看见他毛茸茸的头顶的小漩涡,和一道微小的褐色伤疤,一瞬间恍惚有种丈夫又像是兄长的错觉。
他为程小天的单纯而头疼,但内心深处,他确实为之迷恋。
程父程母回乡下前一天找他谈过,就是那一次他知道了程小天之所以被保护得这么好的原因。
程小天原本是有一个双胞胎哥哥的。
出生的时候脐带缠绕在了两人的脖颈上,如果不是他的双胞胎哥哥,程小天恐怕也活不下来。不好说幸还是不幸,程小天最终活了下来,付出的代价是永远失去了他的双生子的哥哥。
程父程母原本是把这一切瞒着程小天的,然而等在病房外的长辈亲戚是知道所有的事情的。
三年级的春节,程小天在年夜饭之后和几个表哥表姐去屋外玩耍,程母和妯娌们在屋内闲话,几分钟后只看见几个表姐尖叫着跑进门来,说程小天被鞭炮炸伤了。
孩子们异口同声地说程小天是自己走路不稳摔到鞭炮堆上去的,然而程家保姆事后告诉程母,她亲眼看见那些表姐们嘲笑程小天是笨蛋白痴,问他知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笨。
程小天傻乎乎地问为什么。
因为你哥哥死了,他把你的脑子都带走了。
说完齐声大笑,骂程小天和他的父母都是流氓,赚的都是黑心钱,迟早要遭报应,然后狠狠把他推向了马路。
马路边刚好有一个刚刚点燃的鞭炮堆。
那次事故在程小天的头顶留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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