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5
那就,修仙吧! 作者:那棵歪脖子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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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修仙吧! 作者:那棵歪脖子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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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令人忧伤的事实。
一只不会飞的鸟,真的不是鸡吗?
直到天快亮了,季言这才心不甘情不愿的跳上他家小弟的背,回了自己的小窝。
那只蠢鹤到也难得聪明了一次,居然没在这个时候犯蠢找事,一路跟个鹌鹑似的,叫走哪儿走哪儿,叫干嘛就干嘛,乖的不得了。让季言想找它撒气都不行。
郁闷。
☆、生活系统(抓虫)
无忧无虑的日子总是过得特别快,不过是转眼之间。薄奚和季言,在这迷雾山上安家也是一年有多。
季言还是橙红色毛绒绒的一团,也就个子大了一点儿,看着也不甚明显。而薄奚却直接窜了一个头,终于有点八,九岁的孩子该有的样子了。
漆黑的头发用一条布条扎着,全身上下只在下半身系了一块棉布,堪堪挡住重要的部分。其实当初他发现裹着布还不如什么也不穿来得方便时,一直想什么也不穿来着。但季言却语气怪异的让他把某个最重要的地方护起来的。虽然他不懂为何那里是最重要的地方,但并不影响他很听话的裹了块布,把那里护了起来。
上半身却是全裸的,虽然身材依然纤细,但好歹能看到几分肉了,而且,居然还有一点儿小小的肌肉。虽然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眼尖的季言还是一眼就发现了,为此他表示非常欣慰!
太好了,终于没有浪费自己的粮食!
迷雾山上的太阳从来都是暖洋洋的,既不会冷,也不会太热,晒着很是舒服。白天出门,总是能在各个角落看到各种晒太阳的小动物。
当然,季言绝对是最爱晒太阳而且是最显眼的那只,整天就蹲在最容易晒到太阳的那棵大树上,只时不时懒洋洋的看一眼那个耍剑的小屁孩儿。
不得不说,薄奚也许对练剑还真有些天赋,一年下来,一套动作耍得有板有眼的,到很是能唬些人。而且,现在他能单手拎着那把剑了,虽然和他的身体比起来,还是显得大了点长了点,但好歹能舞得起来了。
而且,现在最重要的是,因为他能拎动这把剑后,家里多了很多木制竹制的家具。比如他们一起睡的床,比如为他和季言量身打造的桌椅,当然,季言的是个巴掌大小小的桌椅,就安在薄奚的桌子上。看着莫名觉得很温馨和…喜感…
又是一套熟练的剑法舞出,本来现在已经该是收功的时候了,只是今日,薄奚舞着舞着,突然有了些不一样的感受。心念一动,就着刚刚的感悟,一剑挥了下去。
原本还在懒洋洋晒太阳的季言,猛地睁开了眼睛,一瞬不瞬的盯着他家小屁孩儿。
原本普通的一剑,突然之间,犹如带了千斤气势。一剑挥下,原本静谧的河面,犹如被什么生生劈开一般,瞬间惊起无数滔天巨浪。
巨大的浪花在空气中停顿了几秒,才复又掉回了河里。只是不可避免的,河水洒落无数在岸边,夹带着一堆莫名其妙倒了大霉的鱼虾,在岸边瞎扑腾。只有极少数运气好的,能瞎扑腾进水里,逃得一命。更多的就只有在岸边,默默的死亡或者被别的野兽吃掉了。
巨浪已经回归河里,余浪却久久不散,一波波叠起,冲刷着岸边的草木。
薄奚像是傻了一般,手里还紧紧的握着剑,一直保持着那个挥出去的姿势,满脸的不可置信。直到水里的浪花都落回了原地,世界又再次归于平静。除了被水冲刷的湿哒哒花草树木和岸边依旧垂死挣扎的鱼虾证明这里真的发生过什么,他一定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薄奚慢慢转动已经僵硬的脖子,眼神茫然的看着正目不转睛盯着他的季言,咽了咽口水,有些发懵的问道,“这,这是怎么回,回事?”
季言看着他家小孩儿这傻样儿,突然就乐了,打趣到,[恭喜宿主,习得神功,可以打遍天下无敌手了!]
薄奚:………
虽然被自家小鸡崽调侃了一通,但突然发觉自己学的真的是武功,而不是什么只有招式的花架子后,薄奚还是很开心的。要不是感觉身体突然有些虚脱的感觉,他一定就着刚刚的感悟,继续再炼几遍。
绕是如此,他也是非常开心的。真的有了种自己突然学会了绝世武功的感觉,走起路来都是轻飘飘,嘴角始终挂着浅浅的笑意。眼眸里的红色,也是越发的浅了,要是在太阳底下,估计会被人误以为就是阳光的色彩,一点也不引人注目。
季言在他的肩膀上蹲着,自从薄奚嫌弃衣服碍事后,他都喜欢蹲他头顶的。但今日薄奚的头顶上全是水,湿哒哒的,他才不要去,于是便把窝挪到了他的肩膀上了。
薄奚伸出手,很宠溺的摸了摸他的小脑袋,然后继续轻飘飘的往前走。不过,他还没有忘记去附近的几个陷阱区看看。
也许真的是好事成双,在附近的几个陷阱里转了一圈,居然捡到了一只山鸡两只野兔。
剑的另外一个好处也出来了,现在的陷阱,薄奚都不用在底部安置尖锐的竹签了,可以直接抓活物,然后回去自己杀~
为此,每次季言看像那白剑的眼神,都是略同情的,所谓宝剑蒙尘,明珠暗投,大概也就是这种了。
薄奚杀起兔子和野鸡,那也是驾轻就熟了,扭过脖子一刀割去,不一会儿就一命呜呼了,然后用热水烫一烫,很快就拔干净了皮毛。
至于热水哪里来的,季言喷了火,薄奚烧的。至于烧水的锅哪里来的,季言扫描出一种带铁的矿石,发任务让薄奚收集的。好吧,说着又是血和泪,想他季言那么高大上的系统,整天却琢磨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想想都郁闷。
熟练的剥皮,破腹,去掉内脏,再剁成小块,下锅。把平时收集起来的调料往里面一放,然后盖上锅盖,剩下的,薄奚坐到一边添加柴火就可以了。
季言就坐在一边,看着薄奚熟练无比的一套动作。忍不住有些感概,这么懂事的小孩儿,真不知道他渣爹渣娘怎么就舍得就这么丢掉呢?
水烧得很快,薄奚拿起勺子搅了搅。然后又盖上锅盖,继续煮。只是这次他有意识的放小了火速。
很快的,锅里煮肉的香味,开始飘荡而出,吸引了周围方圆几十里无数野兽的鼻子。不过,它们也只敢在周围留留口水而已,这里住了几个霸王,这是整个迷雾山上哪怕没什么灵智的野兽都是知道的。所以除了实在自大或者太蠢的会来自投罗网,其它动物们还是很懂得自制的。
香味没有吸引过来野兽,薄奚有
小失望。不过今天收获还算不错了,也就不再纠结了。最后往锅里加了点儿盐,薄奚先尝了一口,好香~先往季言的小木碗儿里加了一勺子肉汤,才给自己舀了一大碗。
一人一鸟美美的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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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修仙吧! 作者:那棵歪脖子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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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令人忧伤的事实。
一只不会飞的鸟,真的不是鸡吗?
直到天快亮了,季言这才心不甘情不愿的跳上他家小弟的背,回了自己的小窝。
那只蠢鹤到也难得聪明了一次,居然没在这个时候犯蠢找事,一路跟个鹌鹑似的,叫走哪儿走哪儿,叫干嘛就干嘛,乖的不得了。让季言想找它撒气都不行。
郁闷。
☆、生活系统(抓虫)
无忧无虑的日子总是过得特别快,不过是转眼之间。薄奚和季言,在这迷雾山上安家也是一年有多。
季言还是橙红色毛绒绒的一团,也就个子大了一点儿,看着也不甚明显。而薄奚却直接窜了一个头,终于有点八,九岁的孩子该有的样子了。
漆黑的头发用一条布条扎着,全身上下只在下半身系了一块棉布,堪堪挡住重要的部分。其实当初他发现裹着布还不如什么也不穿来得方便时,一直想什么也不穿来着。但季言却语气怪异的让他把某个最重要的地方护起来的。虽然他不懂为何那里是最重要的地方,但并不影响他很听话的裹了块布,把那里护了起来。
上半身却是全裸的,虽然身材依然纤细,但好歹能看到几分肉了,而且,居然还有一点儿小小的肌肉。虽然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眼尖的季言还是一眼就发现了,为此他表示非常欣慰!
太好了,终于没有浪费自己的粮食!
迷雾山上的太阳从来都是暖洋洋的,既不会冷,也不会太热,晒着很是舒服。白天出门,总是能在各个角落看到各种晒太阳的小动物。
当然,季言绝对是最爱晒太阳而且是最显眼的那只,整天就蹲在最容易晒到太阳的那棵大树上,只时不时懒洋洋的看一眼那个耍剑的小屁孩儿。
不得不说,薄奚也许对练剑还真有些天赋,一年下来,一套动作耍得有板有眼的,到很是能唬些人。而且,现在他能单手拎着那把剑了,虽然和他的身体比起来,还是显得大了点长了点,但好歹能舞得起来了。
而且,现在最重要的是,因为他能拎动这把剑后,家里多了很多木制竹制的家具。比如他们一起睡的床,比如为他和季言量身打造的桌椅,当然,季言的是个巴掌大小小的桌椅,就安在薄奚的桌子上。看着莫名觉得很温馨和…喜感…
又是一套熟练的剑法舞出,本来现在已经该是收功的时候了,只是今日,薄奚舞着舞着,突然有了些不一样的感受。心念一动,就着刚刚的感悟,一剑挥了下去。
原本还在懒洋洋晒太阳的季言,猛地睁开了眼睛,一瞬不瞬的盯着他家小屁孩儿。
原本普通的一剑,突然之间,犹如带了千斤气势。一剑挥下,原本静谧的河面,犹如被什么生生劈开一般,瞬间惊起无数滔天巨浪。
巨大的浪花在空气中停顿了几秒,才复又掉回了河里。只是不可避免的,河水洒落无数在岸边,夹带着一堆莫名其妙倒了大霉的鱼虾,在岸边瞎扑腾。只有极少数运气好的,能瞎扑腾进水里,逃得一命。更多的就只有在岸边,默默的死亡或者被别的野兽吃掉了。
巨浪已经回归河里,余浪却久久不散,一波波叠起,冲刷着岸边的草木。
薄奚像是傻了一般,手里还紧紧的握着剑,一直保持着那个挥出去的姿势,满脸的不可置信。直到水里的浪花都落回了原地,世界又再次归于平静。除了被水冲刷的湿哒哒花草树木和岸边依旧垂死挣扎的鱼虾证明这里真的发生过什么,他一定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薄奚慢慢转动已经僵硬的脖子,眼神茫然的看着正目不转睛盯着他的季言,咽了咽口水,有些发懵的问道,“这,这是怎么回,回事?”
季言看着他家小孩儿这傻样儿,突然就乐了,打趣到,[恭喜宿主,习得神功,可以打遍天下无敌手了!]
薄奚:………
虽然被自家小鸡崽调侃了一通,但突然发觉自己学的真的是武功,而不是什么只有招式的花架子后,薄奚还是很开心的。要不是感觉身体突然有些虚脱的感觉,他一定就着刚刚的感悟,继续再炼几遍。
绕是如此,他也是非常开心的。真的有了种自己突然学会了绝世武功的感觉,走起路来都是轻飘飘,嘴角始终挂着浅浅的笑意。眼眸里的红色,也是越发的浅了,要是在太阳底下,估计会被人误以为就是阳光的色彩,一点也不引人注目。
季言在他的肩膀上蹲着,自从薄奚嫌弃衣服碍事后,他都喜欢蹲他头顶的。但今日薄奚的头顶上全是水,湿哒哒的,他才不要去,于是便把窝挪到了他的肩膀上了。
薄奚伸出手,很宠溺的摸了摸他的小脑袋,然后继续轻飘飘的往前走。不过,他还没有忘记去附近的几个陷阱区看看。
也许真的是好事成双,在附近的几个陷阱里转了一圈,居然捡到了一只山鸡两只野兔。
剑的另外一个好处也出来了,现在的陷阱,薄奚都不用在底部安置尖锐的竹签了,可以直接抓活物,然后回去自己杀~
为此,每次季言看像那白剑的眼神,都是略同情的,所谓宝剑蒙尘,明珠暗投,大概也就是这种了。
薄奚杀起兔子和野鸡,那也是驾轻就熟了,扭过脖子一刀割去,不一会儿就一命呜呼了,然后用热水烫一烫,很快就拔干净了皮毛。
至于热水哪里来的,季言喷了火,薄奚烧的。至于烧水的锅哪里来的,季言扫描出一种带铁的矿石,发任务让薄奚收集的。好吧,说着又是血和泪,想他季言那么高大上的系统,整天却琢磨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想想都郁闷。
熟练的剥皮,破腹,去掉内脏,再剁成小块,下锅。把平时收集起来的调料往里面一放,然后盖上锅盖,剩下的,薄奚坐到一边添加柴火就可以了。
季言就坐在一边,看着薄奚熟练无比的一套动作。忍不住有些感概,这么懂事的小孩儿,真不知道他渣爹渣娘怎么就舍得就这么丢掉呢?
水烧得很快,薄奚拿起勺子搅了搅。然后又盖上锅盖,继续煮。只是这次他有意识的放小了火速。
很快的,锅里煮肉的香味,开始飘荡而出,吸引了周围方圆几十里无数野兽的鼻子。不过,它们也只敢在周围留留口水而已,这里住了几个霸王,这是整个迷雾山上哪怕没什么灵智的野兽都是知道的。所以除了实在自大或者太蠢的会来自投罗网,其它动物们还是很懂得自制的。
香味没有吸引过来野兽,薄奚有
小失望。不过今天收获还算不错了,也就不再纠结了。最后往锅里加了点儿盐,薄奚先尝了一口,好香~先往季言的小木碗儿里加了一勺子肉汤,才给自己舀了一大碗。
一人一鸟美美的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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