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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9

    话唠受罗曼史 作者:洗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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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唠受罗曼史 作者:洗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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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一起去吃冰激凌。”

    我被牵着手进了店。唔,有些不好意思。

    冰激凌嘛,我请你好了,你给我买了这么多东西,我也给你买点好吃的尝尝!

    余毅点点头,说:“好。”

    我们推门进了一家冰激凌店。

    看完价目表我怀疑自己进错了地方。为毛冰激凌价格都贵得跟我那件风衣有得一拼。我扭头看看冰激凌店的门牌,上面写着“意大利手工冰激凌”。

    所以说我讨厌资本主义。

    我眼泪汪汪地把零钱包塞回兜里,从余毅手上接过信用卡。

    话唠受罗曼史16

    我和余毅坐在精致的意大利手工冰激凌店里吃杯装冰激凌。如果是自己掏钱我一定要先把冰激凌供起来拜上三拜再小心翼翼地品尝味道,虔诚地咽下去。谁能了解我心中的痛……

    余毅拿着小勺子舀起一勺递到我眼前,说:“张嘴。”

    我乖乖把嘴张开。

    他把勺子伸进去,说:“闭上。”

    我乖乖把嘴闭上。

    余毅把勺子抽出来,说:“咽下去。”

    我乖乖伸脖儿咽下去。

    我是不是很听话?

    “放松点,怎么动作硬得跟块木头似的。”

    你才木头!你你你都喂我吃冰激凌了我我我还怎么保持冷静啊——我一个小弯男从来没饱过口服没享过艳福今天时来运转风水轮流转到我这里了叫我怎生是好!对不起我激动了。

    我只想表达一个沉默小弯男的亢奋心情而已。

    余毅好像挺喜欢喂我吃东西的样子,冰激凌也是,上次的玉米糖也是。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玉米糖的?我不记得对谁说过这件事。

    “你是没对谁说过。”余毅拿叉子叉了颗草莓咽进嘴里,“你只对你的抱枕说过。”

    哦。我是对阿七这么说过:我喜欢吃玉米糖,咿呀咿呀哟!

    丢死人了……

    “我听你说喜欢吃,就去买。结果超市里卖软硬两种玉米糖,我又不晓得你喜欢吃哪种,只好都买了。”

    唔,谢谢。两种我都喜欢吃。

    阿七,有人发现我喜欢吃玉米糖了。我以为永远不会有人知道,永远不会有人买来给我吃。我以为自己的人生只有阿七一个会甘愿陪伴,现在好像多了一个。

    我的脸一定红了,红到自己都感受得出来,心跳得要冲出胸腔。于是赶紧把脸埋到玻璃杯里拼命扒冰激凌,不敢让余毅看见。

    他的神情很冷漠,眼神却异常犀利,仿佛只要被看一眼,就会泄露了心底的秘密。可是这个人,居然会对我好。

    很奇异是不是。阿七,我很满足。

    但是阿七我永远不会抛弃你的我的心里永远留给你一个位子我的床上也是,我喜欢拥抱你的感觉软绵绵的娇羞柔弱欲迎还拒就算后宫三千我也独宠你一人,余毅对我好我也不会有了新欢就忘记旧爱我是一个专情的小弯男!!

    余毅瞪我一眼,“你又开始破坏气氛了。”

    对不起……我只想表达我对阿七的真挚情感而已。你继续喂我吃冰激凌吧。

    舀你碗里的。

    楚凌坐在床上打游戏,按键声劈里啪啦。

    我很怀疑这娃下半辈子都会和“劈里啪啦”这个词纠缠不清,发短信是,翻杂志是,打游戏也是。不知道这娃做 爱到底是什么声音,但愿不要这么激烈。

    余毅一下车就被他们家司机接走开会去了,我一个人跌跌撞撞拎着今天买的大包小包进门,楚凌这娃立即投过来两道灼热的视线。

    “你居然买了这个牌子的衣服!”他一边尖叫一边噌噌噌爬下床,“我想要好久了都狠不下心!”

    这个牌子很火吗?

    “那还用说!”楚凌举起另一个包装袋,“啊啊啊——这个牌子也买了?!程景儒你今天怎么了,有什么想不开的要把下半年的生活费一起花掉!!”

    ……你哪只眼睛看见我把下半年生活费花掉了。余毅给我买的。

    “哦——”楚凌颇有含义地拖长声音。

    哦个毛啊哦!

    “我可不可以穿上看看?”

    当然可以。这些衣服就放你那里好了,我一时半会儿还不会从“去菜场买西红柿都不可能穿”或者“坐在家门口剥毛豆都不可能穿”的穿衣风格里走出来,我需要缓冲。

    楚凌瞪我一眼,“你怎么对自己那么不自信!”

    我……我有什么资本去自信。成绩一般般,相貌一般般,头脑一般般,没有一项可以跟“出众”沾边。

    楚凌一脸恨铁不成钢的表情,“我来替你弄!你给我坐下!”

    我不敢违抗这娃的命令,老老实实坐在椅子上,看他忙前忙后地替我挑衣服搭配,还把自己的配饰一股脑儿倒在我桌上看哪件衣服搭哪件合适。

    这囧娃很漂亮,也很可爱。

    要是他也能找到自己的幸福就好了。不要进什么娱乐圈,就这样活蹦乱跳哇里哇啦地活着有多好。

    晚上余毅开完会回来,楚凌把他堵在门口,然后朝我喊:“你好了没有?”

    好、好了。

    我拘谨地从寝室里出来,根本不敢抬头。

    楚凌把我向前一推,对余毅说:“我收拾的,你看怎么样?”说着还把我脑袋扳起来探照灯一样对着余毅。

    这娃越大越不像样儿……

    头发新理过,清爽有致;脸上涂了保湿乳液,秋季的干燥不复踪影;身上是楚凌搭配得体的衣服和佩饰,整个人都活泼生动起来。我从未发现自己还有这样一面,余毅也没有。所以他盯我看了很久。

    楚凌很得意,恨不能把我牵出门遛一圈。

    余毅把我拉到公寓楼的角落,淡淡的月光洒在我们身上,透过落地窗可以看见不远处的篮球场和长长的跑道,被大功率照明灯打得通亮。我可以想象白天的那里是怎样汗水飞扬,空气里洋溢着青春的味道。

    周围安静,我可以听见自己的呼吸声。

    余毅望着我,说:“程景儒,我们交往吧。”

    不是“交往试试看”,也不是“我们交往好不好”,而是非常确定的“我们交往吧”。

    我踮起脚尖吻上他的唇。

    寂静无声。

    所有的话语、喜悦与感动,都融入这个吻里,融入月色中。

    希望你能体会到。

    一日闲来无事,狐狸公子翘着尾巴在喝茶,他又准备回龙蟠山管理他的狐狸窝儿去了。

    这畜生一般一个月回去一次,给小狐狸带糖和玩具。估摸还要打扫打扫卫生,做做传染病预防,开一两个报告大会,检查检查不正当狐狐关系啥的。

    狐狸公子朝我这边冷冷一瞥。

    我从头冰到脚。

    我错了,您老人家走好。

    楚凌洗完澡从浴室里出来,水当当一个漂亮孩子,湿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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