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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48

    命犯桃花之欲染狼烟(NP) 作者:汐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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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线”,对这些辅佐朝廷有功的大臣们还是不错的,就算有什么小错也只是小惩;

    北冥不样,则他要铲除异己,另则也是性格所致,撕下那副从前温文尔雅的假面,他的施政却俨然变成了苛政,却是苛官不苛民,才不过半年,贪赃枉法的官员斩首了好几批,家常律就地施恩给赃官所辖的百姓,朝廷上下片清廉,在民间名声鹤起、深受拥戴的同时,也借机将朝中对自己坐在这王座上有所质疑的官员,清理了大半。

    如今坐在龙椅上的北冥,已经俨然是副帝王相!

    朝堂之上,文臣武将林立两侧,中间的三名罪官已被摘取了顶戴花翎,在大殿上磕头如捣蒜。

    “各位,对这三个人的处置,还有什么意见吗?”

    北冥极具威势的四下环视了圈,偌大的金銮殿上,鸦雀无声。

    半年前,他刚坐在这个位子上时,那个向他发难、被他打发去驻守北疆的王族,没久就传来了阵亡的消息,朝中其党羽乱了阵,被镇压下去……下面跪着的三个,就是那个家伙最后的三个门生,因为直没犯什么错,所以才拖到了今天才得以收拾!

    “那就押入死牢,秋后问斩!”

    已经习以为常的御林军,听闻此言立刻上了殿,眼看就要将三人拖走,却听堂上突然冒出个温婉柔和的声音——

    “北冥,我认为不妥……请你三思而后行!”

    众臣依旧垂目,心下偷偷担心却没有任何的惊奇——当今天下,已经没有第二个人敢跟北冥用这种口吻说话了。

    只见梵汐单薄的身影从百官之首的位置出来,声音虽然温和却掷地有声——

    “这三位同僚,收受百姓的财务的确有过错,但是他们平日都是勤政爱民、有口皆碑的好官,家中的婚丧嫁娶也并没有大操大办,只是因为邻里百姓念他们的好,为了表达谢意送去少量的财物以表心意,就定为‘强纳民财’,我认为不妥!收了礼是事实,可定罪,但不至于死,请你再好好斟酌下,不要枉费了天下这些为朝廷尽忠的好官们这腔热血。”

    也只有梵汐,现在还敢以平起平坐的口吻,这样跟王座上的那个男人说话。

    “哦,那汐儿你觉得应该怎么处理?”

    北冥十指交叉,托着下巴,深谙察言观色的大臣们不会注意不到,打从梵汐大人出来之后,大殿上肃飒的气氛就因为王座上的那个男人情绪的改变而改变了……脸的玩味,原本犀利的眸子正毫不掩饰发自内心的幸福感。

    ……他们是夫妻,梵汐大人坚决臣子的立场,不肯与其并肩而坐……

    “……按照律法,他们的罪行应处以降级沿用到发配充军不等,我觉得折中比较合适,比如说发配原籍。”

    梵汐先是皱了下漂亮的眉头,这北冥……大殿之上居然对他放肆的用昵称,可是当着众大臣,实在不方便出言计较。自从听说了朝堂之上有人以自己不上朝为借口向北冥发难,他便天天早朝,不想再因为自己的事给这个男人添麻烦,他本身就聪明伶俐,久而久之,朝廷的典律便在脑海中倒背如流,再也不是昔日那个任性的梵汐公子了。

    正因为今非昔比,所以今天的梵汐在朝上反倒成了北冥最大的麻烦——

    这发配原籍看似惩戒,其实根本就是救他们的命,若降级沿用,他日还有机会再次抓住他们的把柄重处,若发配充军,这些文官定会死在路上,可这发配原籍,叫什么发配?根本就是让他们安然无恙的衣锦还乡,还可以在地方做个绅士名流……

    梵汐用这样的办法救人,不是第次了!

    这道理,在场的大人们都懂,北冥岂有不懂之理?可是——

    “好,既然汐儿说的头头是道,那就按照你说的办吧!即日遣返原籍,永不得进京——”

    既然是梵汐的意思,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依着他、让他高兴,这不是很好吗?满眼溺爱的望着爱人在群朝官中美好超群的身影,北冥每次只有在望着他的时候,才会流露出这样独有的笑容。

    不过,懒得理会下面的片感激声,北冥依旧托着下巴,却开始考虑长远的事——半年了,火候儿也差不了,是该到了“名副其实”的时候!

    过些天,他的宝贝爱人就是名副其实的皇后,就不用在朝堂上跟这群臭男人混在起,到时候就算汐儿想推辞都不行了!

    想到这层,这天早朝散了之后,破天荒的没有直奔朝房去找梵汐,而是去了另个地方——要“名副其实”,他还缺样东西。

    就是那个有名无实的帝王——逸尘的“禅让书”!

    而落得清闲的梵汐,也并没有回寝宫,而是独自在御花园“溜达”……是的,是寝宫,他现在住在梵沐之前住的地方,深宫大内,前皇后的住所。

    思念梵沐,想住进来——用这个理由对北冥提出要求,北冥是不会拒绝他的!虽说于礼制不妥,可是以北冥今时今日的地位而言,谁敢拦着他。

    只是思念梵沐倒是不假,但梵沐现在是渺无音讯,逸尘既然毅然去找他,以那两人的才智武功应该能摆脱困境……那两个人要赶紧回来才好,北冥越来越不对劲了,他开始担心逸尘这样的嘱托是不是真的对?北冥越来越适合那个王位,每次在金銮殿上望着高高在上的那个男人……越来越陌生,由心底不由自主的升起恐惧……

    就比如说今天,“水至清则无鱼”——这是当年初入朝堂时,北冥教他的,如今的北冥,看似整顿朝纲,在百姓中的声望也很高,可追其真实目的,梵汐实在不敢往下想……

    但当务之急、也是他住进后宫的真正目的,仍旧是那个人——千夜!

    无论时间过去半年、年、还是十年、辈子……他都不会放弃寻找!

    半年前的那个晚上,那张字条不是说……千夜在后宫嘛?字条已经被他在北冥回来之前处理掉了,可他却是因此才会提出这种无理要求,直觉告诉他北冥有事瞒着他,可他现在着急的是生死线的千夜!字条上的话,他不是轻信,是只能相信!

    他不知道要去什么地方找那个字条上所谓的“毒医巫家的最后传人”,可是他把药王丹藏在了北冥不会察觉到、又能随时方便去取出的地方,接下来至少他得先找到千夜!

    然而,这半年来,他借着游玩的名义,在这本来就无比熟悉的后宫四下侦察打探,根本没有半点线索,经常陪在他身边的北冥,也没有流露出任何的心虚或者怕他进入什么地方的样子……千夜,真的在这里吗?

    在御花园荷塘中雕琢精致的石拱桥上,摒退了侍从的梵汐,不安的转着圈四下环视……自从被逸尘遣散后宫三千之后,这里住的人只剩下些内侍婢女,人数少了不少,很宫殿都被腾空了、甚至拆掉改建了园林景观……很好找!

    可是放眼望去的梵汐却反倒茫然了……半年来,他几乎把这数不清的琼楼玉宇找了个遍,到底还有什么地方是他没有找过的吗?还是说……他压根被那张字条骗了?

    ……

    “我说,小榛子,你慢点走……”

    “你傻呀!干这种事当然越快越好……被人抓到,你想死啊!”

    “不会吧,现在连皇上皇后都不在后宫,谁抓呀?”

    “那北冥大将军连品大员都敢满门抄斩,斩你我还不跟杀鸡似地!”

    “快点,趁这会儿,刚下朝,北冥将军和梵汐大人都在御书房呢,过会儿这御花园都不好走了……”

    两个穿着内侍臣模样的少年,鬼鬼祟祟的捧着肚子路慌慌张张,偏偏走在前头的少年光顾着跟后面的同伴说话,扭着头没往前看——

    “哎哟!谁呀这么不长眼……啊……梵、梵、梵汐大人!”

    也赶上梵汐正背着身向对面的宫殿群眺望,聚精会神的思考着自己是不是落下了什么偏殿没有去……就这么“噗通”声被撞上了后腰。

    面对转过头来的梵汐,两个内侍压根不敢抬头看他此时的表情,早就吓破了胆……梵汐大人位高权重,还是北冥将军最宝贝的人,就是伤了根头发……他们这种做奴才的拿命都赔不起啊!“

    “没事,你们别紧张,只是轻轻撞了下,我又不是纸做的……“

    ——梵汐苦笑着转过身,现在害得连他都被当做凶神恶煞似的。

    揉着被撞痛的腰,其实这下撞得不轻,回去赶紧擦药,不然被北冥发现,这两个奴才的脑袋恐怕就危险了。

    只不过……刚才那下……怎么都感觉不像是撞在人身上,而是有种撞在什么金属器皿边缘的锐利痛感……

    梵汐下意识的打量着两个内侍臣,目光突然沉——

    “你们两个怀里装的是什么?”

    宫里的内贼,内侍偷窃……从小在宫里玩大的梵汐见了,所以眼看到那衣服里鼓鼓囊囊的样子,心里便明了了几分。

    “没、没什么……我们……真没什么……”

    撞到他的那个小内侍还想狡辩,却被他个箭步冲上去,猛地扯对方的衣衫,“哗啦”声,里面的雕金香炉、夜明珠便掉了出来!

    “还敢狡辩?你们竟然连皇后宫里的东西都敢偷?”

    ——就算是梵汐也有厉色的时候。

    其实这些内侍家中也有老小,当差不容易,以前他遇上这种事常常是睁只眼闭只眼、让他们过去算了!可如今后宫那些嫔妃的宫殿都已经被整理得家徒四壁、宫女又不可能有这些东西……也难怪他会认为只有梵沐的宫殿里,才能偷得到这些值钱的东西!

    想到最重要的亲人正生死未卜,这些人居然还落井下石,偷他东西……梵汐能不生气吗?

    “梵汐大人饶命!梵汐大人饶命!这些真的不是皇后宫里的呀!我们可没有那个胆子,不信,您再仔细看看——”

    另个跟在后面的看梵汐真的动了怒,慌忙解开衣衫把怀中东西交了出来,不外乎也是些宫中珍宝罢了,都说梵汐大人心眼儿好……这种事要是被别人撞见,他们绝对连小命都保不住,现在只能求他网开面,谋条生路了!

    而且……梵汐大人也在皇后的寝宫住了将近半年了,是不是皇后的东西,他许是可以辨别得出的!

    果然,细辨之后,梵汐刚才突如其来的怒气小了不少——

    “你们从哪里拿来的?”

    那的确不是梵沐的东西,而且其中还有些金银首饰,明显是女人的……可这后宫,如今还有女人嘛?逸尘应该不会背着梵沐做那种事才对啊!

    “是……是凤宁宫……”

    这个答案,让梵汐愣——凤宁宫,那是兰秀太后进入冷宫之前,居住的地方。

    后宫……是有女人的!冷宫,他们都把那个地方给忘记了!

    兰秀太后进入冷宫后,逸尘为了感念母亲的恩德,保留了那座宫殿,除了如今无人居住之外,里面的切都保留着原样……只是如今,那里似乎成为了宫中的忌讳,没有人会再涉足!

    “是真的,不信您闻闻,我们身上还有凤宁宫里特有的药臭味儿呢!”

    怕他不信,两个内侍急着证明清白,又稍微靠近了些,果然有股怪怪的味道,像是很浓的药草味儿、还夹杂着股腐臭气。

    “凤宁宫的药臭味儿?”

    梵汐不由自主的轻轻蹙眉,他记得兰秀那女人最注重凤仪,小时候因为贪玩被叫去责罚几次,那里明明是粉香四溢……如今就算没人住,也不可能有臭味才对,何况既然无人,又哪里来的药?

    “是真的!宫里的人都知道,凤宁宫最里面的兰秀太后的寝宫里,打从半年前开始,就有股古怪的药味儿,北冥将军下令把那里封住了,时间久,就了股药水放馊了似的臭味,很恶心,而且据说那里现在还闹鬼,夜里当差的侍卫不止次半夜曾看到寝宫的窗子上映出的鬼影……就连、就连我们这些偷拿东西的奴才、也不敢再往里面靠近……

    看着梵汐的脸色缓和了不少,两个内侍又赶紧讨好似的,把自己知道的传闻五十的描绘出来。

    然而,听完他们的话,梵汐的脸色却越来越不对劲——

    “东西给我,你们可以走了!哪来的什么鬼怪,再敢妖言惑众就数罪并罚……我去把东西送回去,今天的事情就算了吧,你们出去别乱说,不然我可保不了你们!”

    梵汐没有再理会那两个磕头如捣蒜后溜烟跑走的内侍,而是拿着那些东西,大步流星的朝那个距离御花园不远、而且非常醒目的宫殿走去!

    ……是他疏忽了!

    凤宁宫……从小总因为贪玩在那里手心挨板子,下意识的不去接近那个地方……所以,他找遍了后宫所有的宫殿,却独独没有去过那座大模大样坐落在醒目位置的凤宁宫!

    药味儿……被北冥贴了封条……如果说里面藏着被泡在药水中的千夜的话,那半夜的鬼影就是去定期偷偷换药的北冥……这也就说得过去了!

    在这座宫殿的门口,梵汐望着原封不动贴着的封条,踌躇了下……他不是北冥、他不会轻功,如果撕下来,就会被发现!

    等等!那两个内侍不是也压根不会武功吗?

    今天的梵汐……早就不是那个着了急、便痛哭流涕的笨蛋!耐着性子绕着围墙转了大半圈,梵汐笑了——狗洞!

    不起眼的杂草中,有个挺大的狗洞,恐怕不定是原先用来玩宠的,应该是后来那些偷东西的奴才门弄出来的……

    为了救那个男人,让他下地狱他都不再会眨下眼睛,何况是钻狗洞?

    梵汐身材清瘦,这个洞对他而言足够大了,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注意,他连那些奴才们偷走的东西都拖了进来,放在大致相应的位置……如此来,如果里面真有千夜,那在他救出爱人之前,这趟行踪便不会被北冥察觉了!

    爱,可以给人无穷的力量,即使不会轻功,梵汐似乎也能健步如飞。

    没久之后,在这座深深庭院的最后间房门前——寝宫!

    梵汐深深地吸了口气,只觉心脏跳得像是要从喉咙里蹦出来样,终于猛地抬手推,门开了!

    然而,映入眼帘的这幕,却让他的视线在瞬间被泪水模糊了——

    ……

    (木头今天加班到点,新完了,鞠躬道歉。本章基本上接近两的字数,木头没有偷懒哦~记得木头的票票和评评哦~)

    命犯桃花之欲染狼烟 正文 第百三十九章 神机漏算

    “千、千夜……”

    ……那个人,的确是千夜……

    却没有了那个风流倜傥的千夜半点昔日身影!

    满屋子的臭气,就像那两个内侍说的样——地上放着个大水缸,里面的药水早就泡臭了,酱黑色的水面上还浮着层虫子和蛾子的尸体……水刚上面只露着张脸!

    那张昔日英俊的脸庞,已经瘦得似乎只剩下张脸皮包着头骨,蜡黄泛黑,眼眶深深地凹进去、眼睛被大坨长期以来眼角不断产生的分泌物糊住,别说睁开、连眼缝都看不到了,干涸的嘴完全看不出嘴唇的眼神,微微开启的姿态不知保持了长时间、嘴角边便是散发着恶臭的药水,连同那些虫子尸体起飘浮在旁边……

    水缸的旁边还放着缸清水,上面漂着哥水瓢,侧还有个敞口的咸菜罐子,里面的红色粉末梵汐当然不知道是什么,却也大致猜得到——恐怕北冥每隔段时间便会来添药、添水,那小罐子里应该就是能为千夜续命的东西,里面却也爬满了飞虫……

    “千夜……”

    喉咙痉挛了,望着这样的爱人……梵汐的五感好像伴随着千夜的起消失样,闻不到臭味儿、也看不到那些恶心的漂浮物……几个踉跄冲过去,跪在地上,颤抖的双手小心翼翼的捧起那张曾经伴随左右、无比熟悉的脸,慢慢地把毫无知觉的爱人靠在自己胸前——

    “北冥……你怎么能做这种事!这就是你让他活着?你怎么能这么丧尽天良……”

    这就是他以自己为代价,给爱人换来的生不如死么?

    ……

    与此同时——

    只身返回将军府、与银婆婆在密道汇合的北冥,却正暴跳如雷——

    “什么?东西找不到?”

    “是,的的确确找不到!那个夹层里是空的!”

    ——银婆婆亦是脸意外,他们说的东西指的自然是能在禅让书上盖印的传国玉玺,那东西只有帝王用来写传位遗诏时才会用到,跟普通圣旨上的不样,所以就算是逸尘也不会带在身边。

    “什么?不可能没有的!”

    ——第三个发出惊叹的人,竟然是床榻上、正紧紧把爱人护在身后的逸尘。

    梵沐昏昏沉沉的靠在爱人肩上,情况已经糟透了……被囚禁于此半年,虽不至于忍饥受冻,而且北冥还算有点人性,在他写了那份荒谬的“委托书”之后不久,就取下了梵沐身上的铁索,当然附加条件是要逸尘乖乖的吞下了“软筋散”,身好武功却有内力使不出,加上梵沐又武功尽废,两人根本没办法从这厚厚的石门机关密道中逃脱!

    可是梵沐梵沐本身废了武功的时候身体就大不如前,连常人都不如,还没来得及好好调养,又遭了肩骨穿刺的酷刑,取下锁链后大病了场,身体天不如天……再这样下去,恐怕撑不过这个月……

    那传国玉玺的收藏之处,从来都是有当朝皇上人知道,代代相传……现在逸尘,却甘愿交出传国之宝,作为交换条件,北冥答应给梵沐请大夫、熬药……但现在,传国玉玺为什么会不见了?

    “我没有骗你们!传国玉玺的确在御书房的龙椅下面的夹层里……千真万确!”

    面对北冥的怀疑,对方显然是在怀疑他说了谎,逸尘慌了,梗着脖子叫喊,完全失去了昔日的镇定……丢了国家的时候,他愤怒、他哀伤、他恨自己不争气保不住祖宗的基业,可他没有像此时样的心慌——

    没有了传国玉玺,那北冥就不会按照约定给梵沐请大夫——他的爱人已经撑不住了!

    三人面面相觑,各怀心事的同时,也极力探查着对方的心事,确定着对方所言的真假!

    许久,北冥长长的叹了口气,似乎是在自言自语——

    “到底是谁……把东西拿走了?”

    他信了,二十年的相处,他了解逸尘,这样的处境下,这个男人不像是说假话。但事情也因此变得加扑朔迷离,加的难办——如果逸尘说了假话,他自然有办法撬开这个男人的口风,可逸尘没有的话……那到底是谁?

    没有了传国玉玺……他就无法名副其实的变成国之主!

    “银婆婆,半年前那个脚印的事情,查得怎么样?”

    沉思了半晌,北冥的脑海中搜刮了半天,突然想起那件事……明明他志在必得、而且屡屡得手,可以说切都进展的帆风顺,可偏偏到关键时候就给他冒出“无头公案”来……

    “毫无线索,不管怎么查……如果说光闯皇陵还说得过去,但按照你的说法、那在你面前隐匿行踪、还有那出神入化的轻功……武林中除了我们三个,根本没再有那么厉害的人存在!千夜我也去确认过,他确实废了、废得很彻底 ,跟滩烂泥样,不可能是他干的!”

    说到这件事,银婆婆也觉得堵心……她还从来没有遇上过这么棘手的对手,想到正有人在暗中窥伺着他们,到关键时候就捣乱……

    “你们在说什么?闯皇陵?你们到底想干什么!”逸尘机警地竖起耳朵,“还有那个千夜,他不是你们的同伙吗?你们……那梵汐现在……”

    虽说对那个助纣为虐的杀手恨之入骨,可对梵汐却怎么也恨不起来……早已与世隔绝的他们,直以为至少那个男人是真心疼爱着梵汐,他们所珍视的梵汐定还生活的很好……

    而听到“梵汐”这个名字的时候,直病怏怏的靠在逸尘身后的梵沐,也终于吃力地抬起了头,张苍白的脸,早就没有半点血色。

    “哼!他只是合作的人,不是同伙,不是朋友,他敢染指我的汐儿,你觉得我会给他好下场吗?”北冥说起这件事,至今无法散去的恨意,还在咬牙切齿,可谈到梵汐的时候,却又掩不住温柔甚至是骄傲,“梵汐很好,不老你们挂念!他现在是我明媒正娶的妻子,我会好好照顾他,让他做天底下最幸福的人!”

    梵沐闻言,刚才因为焦急而变得有几分生气的目光,又迅速黯淡下来……失去了焦距!无论如今的北冥如何混蛋……对梵汐……那份认真和执着是真的,那梵汐便不会受他此时受的这份罪就好!

    “话说回来……少主,那个千夜……为什么不能把他放在外面?哪怕是也关在这里,都好过放在宫里吧!万被他的心上人发现……”

    说起了那个男人,银婆婆稍显忧虑,总觉得在这件事情的处理上,北冥显得意气用事了。

    “千夜不是他们,那是个江湖客,他有什么江湖朋友或者仇家,我们都摸不清楚底细,放在外面反而容易闪失,万被人救走怎么办?万被仇家杀了……我岂不是要失信于汐儿?”北冥的考虑倒也不错,当然他不否认自己的意气用事,“而且,不但活的生不如死,还跟自己心爱的人近在咫尺却永不能相见……不是很有趣吗?”

    既然梵汐要那家伙活,就让他活,又如何?还不如死的痛快!

    “那你就不怕……”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放心,我的宝贝就算无数次从那个地方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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