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 154 章
九毒 作者:耽墨
第 154 章
“好师叔!你千里迢迢地为大小师父带话来,就此别过,小独不舍啊!”小独亲昵地抱住他,眼珠转得滴溜溜的,笑道:“所谓大隐隐于市,天下间只有你这浪客知道大小师父身在何处,就让小独跟着你好不好?”
“这样啊,那让我想想,你是真想见师父呢,还是想见那有趣的少年钦差呀?”
“恩——师叔!”小独双脚直跺,开始耍无赖:“我有法子让那冰山倒过来追你,你看你追他那么多年了,也就换来他回眸一笑,真笨啊!”
青年笑而不语,眉目间却是光芒熠熠,他将宝剑反手向自个儿肩头一扛,转身笑道:“你先追上我的脚步再说罢!”话音未落,人已身形化虚,仿佛幻影般消失得无影无踪。
“哼!谁怕谁!追就追!”小独烂漫一笑,双足轻点,好似一只朝气蓬勃的灵燕,寻着那青年留下的气息飞身疾追而去。
风,穿越来来往往的人群,穿越宣州城三百里温暖沃土,穿越灵予山巅的奇美彩虹,同所有活着的人一起,齐齐汇聚到了这里,又齐齐地奔向盛世之下,那片无限广阔的新天地……
“我在名州等你。”
(全书完)
(壹) 叠鼓忆年
大鼎仁治十年夏,太祖皇帝墨台鹰于夏都名州驾崩,他一生孤寂无后,其皇侄孙墨台熙遵遗诏于冬都燕城即位,改年号盛世,成为大鼎国的第二代皇帝。两年后,墨台熙顺应民意,将京师从燕城正式迁往名州,冬夏两都合二为一。墨台熙勤政爱民,纳谏求贤,大鼎皇朝四百年繁荣昌盛自此伊始。
是时,名州城内处处可见喜乐祥和之气,异国特使和各地商贾往来不绝,原龙鼎联盟驻地经过多年来的屡次整修,已成为一座气势恢宏的皇家宫殿,墨台熙特赐别号“忆宫”。为了款待来自天下的江湖剑客和云游艺人,勤劳的名州百姓便以忆宫为中心,经营起大量的客栈和酒肆,内外八方通达,日夜人声鼎沸,街道车喧马嚣,家家生意兴隆。名州这座早在大宗朝便名扬四海的古城,已完完全全成为了天下最为富庶繁华的地方。
时值金秋八月,桂花飘香,就在天下宾客齐齐汇聚到名州之时,却有一个少年独自骑马离开了名州城。他素袍裹身,素篷遮面,一路上马不停蹄,直至金盘客栈方才喝住骏马,身姿矫健地从马背上一跃而下,抬手便扔出去一袋碎银,朗声道:“喂饱我的马!”
迎客的伙计手忙脚乱地拉过缰绳,适才看清这少年的坐骑竟是一匹皮毛玄黑油亮的汗血宝马。
“有客到——”掌柜的扯着嗓子高喊,“这位小爷,请里边儿上座!”
少年背着袖袍踏入客栈大堂,刹那间,满堂的目光都被他那身装扮给吸引了去。盛世之下,即使是身在江湖之人,也极少有人会如此装扮,众人感到诧异并不足为奇。那少年毫不避忌众人诧异的目光,他潇洒地摘下了头上的斗篷,径自行至大堂正中坐下。
众人哗然,只见这少年约十四五岁的年纪,相貌俊秀,气质淡雅,极其打眼的是他年纪虽轻,却出落得满头银丝,俨然一个修行多年的道人,可眉宇间又不失江湖侠客的英豪之气;再观之两手,空空如也,他随身竟未携带任何兵器,只在肩上系了一个简单的包袱。
点菜的小二哥亦觉得好奇,他在金盘客栈跑堂多年,见惯了各式各样的江湖豪侠和异国来客,眼下却仍旧被这白发少年给吸引了去,不禁一面掺茶一面笑问道:“小爷这厢是要去往何处呀?”
少年垂首看着小二递过来的菜谱,淡淡道:“去燕城。”
小二笑道:“世人皆向新都而来,小爷你却独朝故都而去,可真是有趣儿!”
少年莞尔道:“燕城不仅是大鼎朝的故都,也是大宗朝的故都,实该瞻仰。”
小二微怔,既而大笑起来:“唉唷唷,那大宗朝都亡了十五年了,亏得小爷还记得!”
少年提起毛笔勾完了菜名,合上菜谱,朝小二笑弯了眼眉:“我生于大鼎曦和元年,从不晓得那亡了的大宗朝是啥模样,如何记得?”
“这……”小二自知失言,尴尬地摸摸脑袋,赔着笑报菜去了。
少年悠悠然靠在椅背上,抬首看向大堂正前方的戏台,此刻,戏台上两个武旦顶盔贯甲,正依依呀呀地唱着釜阳清戏《悬星胆》,那少年专注地听着,手指在桌上交叠弹动,似乎在打着节拍,神情颇为玩味,听到精彩处,他便跟着堂中宾客一同鼓掌。
一曲清戏唱完,少年点的酒菜已悉数上齐,他自斟自酌,以素菜就着美酒,倒也怡然自得。很快,戏台上换了节目,上来个说书的老先生,精神矍铄,胡子足有三尺长,他跟前架着面小鼓,手中拿着只鼓槌。
“咚!”老先生敲了下小鼓,洪亮的声音顿时传遍整个大堂:“折扇摇风书笑谈,缘起缘灭奈何堪?戏说浮生爱与恨,回眸灯火已阑珊……”
“好!”刚起了个头,堂中便有人叫好。说来奇怪,这老先生年纪虽大,却操着一把中气十足的好嗓子,说书的功底且不言,能登上金盘客栈的戏台,定然有两把刷子。令人耳畔一震的倒是他那说词,字里行间写得含蓄隐晦,说出来却清晰婉转,实在教人过耳不忘。
少年凝神盯着那老先生,面色很平静,但他那双清澈的眸子里却渐渐地染上笑意。
“咚!咚……”老先生一边敲着小鼓,一边娓娓道来:“……灵邪少主纵情狂,侠骨丹心剑玄光,仁义君子肝胆照,血气男儿相扶将,死士绝意两相忘,小徒痴爱孰为殃,世家公子多磨难,隐逸药童泪焚殇,卿本无情何所望,浪客天涯叹参商……”
“好——”大堂里响起一片叫好声。少年目光大动,唇角毫不掩饰地扬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意。
老先生反手一扬掌中鼓槌,停止敲击,清了清嗓子,字正腔圆地开始说书:“若论大鼎天下之兵器排名,那把跟随太祖皇帝南征北战的湛卢宝剑当排首位,今儿个,老夫便与诸位从这把湛卢宝剑说起……”
霎时间,原本人声鼎沸的大堂变得鸦雀无声。那老先生从十八年前,湛卢宝剑重现江湖开始讲起,他舌灿莲花,声情并茂;众宾客屏息静坐,洗耳恭听,连跑堂的小二也心不在焉地一边上菜一边竖耳凑热闹,座无虚席的金盘客栈大堂,从说者到听者,无一不被那段尘封多年的前朝旧事给吸引了去,待那老先生讲到白衣少年上擂台比武,身负重伤,却在玄衣少侠的相助之下,利用出神入化地点穴功夫胜了玉藻堂副堂主白元逊时,众人的喝彩声此起彼伏,大堂中掌声不断。
那白发少年微笑着摇了摇头,神情竟是极其亲昵,似乎他已对这个故事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然后,他抬袖遮杯将美酒仰头而尽,下一刻,人已在一片喧哗声中悄然离去。
“咦?那位小爷呢?”过了半晌,小二拎着茶壶走到桌边,只见桌上菜肴还热着,酒却已饮干,酒壶旁搁着一只光芒耀眼的纯银元宝。
金盘客栈素有将客人额外赏赐的财物救济边境贫民的传统,那少年留下的元宝,显然已远远超出了酒菜的帐钱。小二心中感激,左盼右顾,可哪里还看得见人?遂拿起桌上的元宝,下意识地翻过来一看,只见元宝的底部铭着三个隽秀的小字:雪里珠。
(贰)飞絮红绡
红的苍穹,红的官道,红的楼宇,红的花骑……不知是哪家权臣结亲,诺大的燕城生生地淹没在一片耀眼的赤海之中。
雪里珠骑着马儿在燕城的街道上缓缓前行,衣袂间落满行人喜庆的目光,一路喧嚣,一身沉默,直到视线所及之处映出大宗皇宫的剪影,雪里珠方才喝住马儿,清澈的眸子里隐隐地漫过一丝迷蒙。
满街喧哗,刹那无声。雪里珠心中微痛,他下意识地翻开脑海中曾听到过的记忆,寻着故宫的气息探去,那已是大宗天庆六年三月的往事了……
“唉呀呀,瞧这满街的红绡,不愧是皇家的喜宴呐!当真气派!”车外随行的小婢们好奇地唧唧喳喳。
齐兰珠坐在马车中默然不言,她垂首望着怀中半睡半醒的孩儿,手掌轻轻拍着孩儿的脊背,如天下间任何一个慈母般,温柔地哄着宝贝入睡。
怀中的稚童约两三岁年纪,婴红的小嘴儿咕嘟着,长睫上生着两道浓黑的小剑眉,模样惹人喜爱,一瞧便知他长大成人后定然是个英俊潇洒的青年。
“嘶——”马车微微一震,忽然停了下来。车外传来一个男子的声音:“仲叔,出了何事?”
“前方传回话来,说是突遇了信王殿下的车辇……”答言之声略显沧桑,却中气十足。
车外霎时寂静无声,默了好一阵儿,方才听那问话的男子高声令道:“仲叔,告知前方领军,王臣有别,我等须恭让殿下的车辇先行。”
“是,老夫这便传令去。”
车外又安静了下来,车中的齐兰珠涩然叹了口气,将怀中已经入睡的孩儿小心翼翼地交给奶娘抱着,随后,她坐起身来,轻理云鬓,幽然掀开了车帘。
车外的男子听闻声响,蓦地回过头来,他神情凄楚,轻声劝道:“齐阳,外面风大,还不快回车里,孩儿呢?”
齐兰珠摇摇头,淡然一笑:“已睡熟了。”她走上前去,抬起眼睛平静地望向面前这个端坐于马上的血性男子。这男子浑身戎装,风仪卓越,腰间佩着一把湛然耀眼的宝剑。他是她的丈夫,也是天庆朝廷新任命的忠义将军,世人唤他,沈犹信。
六年前,因宫闱滚珠之祸,世子沈犹信被永载帝龙玉辰贬谪到釜阳平乱,齐兰珠戴罪随行,更名齐阳,天庆帝龙箫登基后大赦天下,将齐兰珠赐婚于沈犹信;六年后,皇室亲王龙泪竹大婚,龙箫颁布诏书,再赐沈犹信继承将军爵位,令其携眷属部下回归皇都。
第 15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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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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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啊,那让我想想,你是真想见师父呢,还是想见那有趣的少年钦差呀?”
“恩——师叔!”小独双脚直跺,开始耍无赖:“我有法子让那冰山倒过来追你,你看你追他那么多年了,也就换来他回眸一笑,真笨啊!”
青年笑而不语,眉目间却是光芒熠熠,他将宝剑反手向自个儿肩头一扛,转身笑道:“你先追上我的脚步再说罢!”话音未落,人已身形化虚,仿佛幻影般消失得无影无踪。
“哼!谁怕谁!追就追!”小独烂漫一笑,双足轻点,好似一只朝气蓬勃的灵燕,寻着那青年留下的气息飞身疾追而去。
风,穿越来来往往的人群,穿越宣州城三百里温暖沃土,穿越灵予山巅的奇美彩虹,同所有活着的人一起,齐齐汇聚到了这里,又齐齐地奔向盛世之下,那片无限广阔的新天地……
“我在名州等你。”
(全书完)
(壹) 叠鼓忆年
大鼎仁治十年夏,太祖皇帝墨台鹰于夏都名州驾崩,他一生孤寂无后,其皇侄孙墨台熙遵遗诏于冬都燕城即位,改年号盛世,成为大鼎国的第二代皇帝。两年后,墨台熙顺应民意,将京师从燕城正式迁往名州,冬夏两都合二为一。墨台熙勤政爱民,纳谏求贤,大鼎皇朝四百年繁荣昌盛自此伊始。
是时,名州城内处处可见喜乐祥和之气,异国特使和各地商贾往来不绝,原龙鼎联盟驻地经过多年来的屡次整修,已成为一座气势恢宏的皇家宫殿,墨台熙特赐别号“忆宫”。为了款待来自天下的江湖剑客和云游艺人,勤劳的名州百姓便以忆宫为中心,经营起大量的客栈和酒肆,内外八方通达,日夜人声鼎沸,街道车喧马嚣,家家生意兴隆。名州这座早在大宗朝便名扬四海的古城,已完完全全成为了天下最为富庶繁华的地方。
时值金秋八月,桂花飘香,就在天下宾客齐齐汇聚到名州之时,却有一个少年独自骑马离开了名州城。他素袍裹身,素篷遮面,一路上马不停蹄,直至金盘客栈方才喝住骏马,身姿矫健地从马背上一跃而下,抬手便扔出去一袋碎银,朗声道:“喂饱我的马!”
迎客的伙计手忙脚乱地拉过缰绳,适才看清这少年的坐骑竟是一匹皮毛玄黑油亮的汗血宝马。
“有客到——”掌柜的扯着嗓子高喊,“这位小爷,请里边儿上座!”
少年背着袖袍踏入客栈大堂,刹那间,满堂的目光都被他那身装扮给吸引了去。盛世之下,即使是身在江湖之人,也极少有人会如此装扮,众人感到诧异并不足为奇。那少年毫不避忌众人诧异的目光,他潇洒地摘下了头上的斗篷,径自行至大堂正中坐下。
众人哗然,只见这少年约十四五岁的年纪,相貌俊秀,气质淡雅,极其打眼的是他年纪虽轻,却出落得满头银丝,俨然一个修行多年的道人,可眉宇间又不失江湖侠客的英豪之气;再观之两手,空空如也,他随身竟未携带任何兵器,只在肩上系了一个简单的包袱。
点菜的小二哥亦觉得好奇,他在金盘客栈跑堂多年,见惯了各式各样的江湖豪侠和异国来客,眼下却仍旧被这白发少年给吸引了去,不禁一面掺茶一面笑问道:“小爷这厢是要去往何处呀?”
少年垂首看着小二递过来的菜谱,淡淡道:“去燕城。”
小二笑道:“世人皆向新都而来,小爷你却独朝故都而去,可真是有趣儿!”
少年莞尔道:“燕城不仅是大鼎朝的故都,也是大宗朝的故都,实该瞻仰。”
小二微怔,既而大笑起来:“唉唷唷,那大宗朝都亡了十五年了,亏得小爷还记得!”
少年提起毛笔勾完了菜名,合上菜谱,朝小二笑弯了眼眉:“我生于大鼎曦和元年,从不晓得那亡了的大宗朝是啥模样,如何记得?”
“这……”小二自知失言,尴尬地摸摸脑袋,赔着笑报菜去了。
少年悠悠然靠在椅背上,抬首看向大堂正前方的戏台,此刻,戏台上两个武旦顶盔贯甲,正依依呀呀地唱着釜阳清戏《悬星胆》,那少年专注地听着,手指在桌上交叠弹动,似乎在打着节拍,神情颇为玩味,听到精彩处,他便跟着堂中宾客一同鼓掌。
一曲清戏唱完,少年点的酒菜已悉数上齐,他自斟自酌,以素菜就着美酒,倒也怡然自得。很快,戏台上换了节目,上来个说书的老先生,精神矍铄,胡子足有三尺长,他跟前架着面小鼓,手中拿着只鼓槌。
“咚!”老先生敲了下小鼓,洪亮的声音顿时传遍整个大堂:“折扇摇风书笑谈,缘起缘灭奈何堪?戏说浮生爱与恨,回眸灯火已阑珊……”
“好!”刚起了个头,堂中便有人叫好。说来奇怪,这老先生年纪虽大,却操着一把中气十足的好嗓子,说书的功底且不言,能登上金盘客栈的戏台,定然有两把刷子。令人耳畔一震的倒是他那说词,字里行间写得含蓄隐晦,说出来却清晰婉转,实在教人过耳不忘。
少年凝神盯着那老先生,面色很平静,但他那双清澈的眸子里却渐渐地染上笑意。
“咚!咚……”老先生一边敲着小鼓,一边娓娓道来:“……灵邪少主纵情狂,侠骨丹心剑玄光,仁义君子肝胆照,血气男儿相扶将,死士绝意两相忘,小徒痴爱孰为殃,世家公子多磨难,隐逸药童泪焚殇,卿本无情何所望,浪客天涯叹参商……”
“好——”大堂里响起一片叫好声。少年目光大动,唇角毫不掩饰地扬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意。
老先生反手一扬掌中鼓槌,停止敲击,清了清嗓子,字正腔圆地开始说书:“若论大鼎天下之兵器排名,那把跟随太祖皇帝南征北战的湛卢宝剑当排首位,今儿个,老夫便与诸位从这把湛卢宝剑说起……”
霎时间,原本人声鼎沸的大堂变得鸦雀无声。那老先生从十八年前,湛卢宝剑重现江湖开始讲起,他舌灿莲花,声情并茂;众宾客屏息静坐,洗耳恭听,连跑堂的小二也心不在焉地一边上菜一边竖耳凑热闹,座无虚席的金盘客栈大堂,从说者到听者,无一不被那段尘封多年的前朝旧事给吸引了去,待那老先生讲到白衣少年上擂台比武,身负重伤,却在玄衣少侠的相助之下,利用出神入化地点穴功夫胜了玉藻堂副堂主白元逊时,众人的喝彩声此起彼伏,大堂中掌声不断。
那白发少年微笑着摇了摇头,神情竟是极其亲昵,似乎他已对这个故事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然后,他抬袖遮杯将美酒仰头而尽,下一刻,人已在一片喧哗声中悄然离去。
“咦?那位小爷呢?”过了半晌,小二拎着茶壶走到桌边,只见桌上菜肴还热着,酒却已饮干,酒壶旁搁着一只光芒耀眼的纯银元宝。
金盘客栈素有将客人额外赏赐的财物救济边境贫民的传统,那少年留下的元宝,显然已远远超出了酒菜的帐钱。小二心中感激,左盼右顾,可哪里还看得见人?遂拿起桌上的元宝,下意识地翻过来一看,只见元宝的底部铭着三个隽秀的小字:雪里珠。
(贰)飞絮红绡
红的苍穹,红的官道,红的楼宇,红的花骑……不知是哪家权臣结亲,诺大的燕城生生地淹没在一片耀眼的赤海之中。
雪里珠骑着马儿在燕城的街道上缓缓前行,衣袂间落满行人喜庆的目光,一路喧嚣,一身沉默,直到视线所及之处映出大宗皇宫的剪影,雪里珠方才喝住马儿,清澈的眸子里隐隐地漫过一丝迷蒙。
满街喧哗,刹那无声。雪里珠心中微痛,他下意识地翻开脑海中曾听到过的记忆,寻着故宫的气息探去,那已是大宗天庆六年三月的往事了……
“唉呀呀,瞧这满街的红绡,不愧是皇家的喜宴呐!当真气派!”车外随行的小婢们好奇地唧唧喳喳。
齐兰珠坐在马车中默然不言,她垂首望着怀中半睡半醒的孩儿,手掌轻轻拍着孩儿的脊背,如天下间任何一个慈母般,温柔地哄着宝贝入睡。
怀中的稚童约两三岁年纪,婴红的小嘴儿咕嘟着,长睫上生着两道浓黑的小剑眉,模样惹人喜爱,一瞧便知他长大成人后定然是个英俊潇洒的青年。
“嘶——”马车微微一震,忽然停了下来。车外传来一个男子的声音:“仲叔,出了何事?”
“前方传回话来,说是突遇了信王殿下的车辇……”答言之声略显沧桑,却中气十足。
车外霎时寂静无声,默了好一阵儿,方才听那问话的男子高声令道:“仲叔,告知前方领军,王臣有别,我等须恭让殿下的车辇先行。”
“是,老夫这便传令去。”
车外又安静了下来,车中的齐兰珠涩然叹了口气,将怀中已经入睡的孩儿小心翼翼地交给奶娘抱着,随后,她坐起身来,轻理云鬓,幽然掀开了车帘。
车外的男子听闻声响,蓦地回过头来,他神情凄楚,轻声劝道:“齐阳,外面风大,还不快回车里,孩儿呢?”
齐兰珠摇摇头,淡然一笑:“已睡熟了。”她走上前去,抬起眼睛平静地望向面前这个端坐于马上的血性男子。这男子浑身戎装,风仪卓越,腰间佩着一把湛然耀眼的宝剑。他是她的丈夫,也是天庆朝廷新任命的忠义将军,世人唤他,沈犹信。
六年前,因宫闱滚珠之祸,世子沈犹信被永载帝龙玉辰贬谪到釜阳平乱,齐兰珠戴罪随行,更名齐阳,天庆帝龙箫登基后大赦天下,将齐兰珠赐婚于沈犹信;六年后,皇室亲王龙泪竹大婚,龙箫颁布诏书,再赐沈犹信继承将军爵位,令其携眷属部下回归皇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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