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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章 校花男朋友

    罗谦虽然身为流云宫第七代掌门,但他不可能象古代那些门派一样,钻进深山老林里,或找个什么大山洞隐藏起来。

    他要追回灵器,重振师门。

    流云宫一直是一脉相传。

    假若当年没有萧一行盗走灵器一事,估计也不会再有罗谦这号人物了。

    流云宫的掌门人,肯定由萧一行接任。

    虽然流云宫只经历七任掌门,却也有上千年历史。而且这个门派行事极为低调,鲜为人知。

    一旦出世,肯定会发生惊天动地的大事。

    就拿百三十年前来说,萧一行携灵器下山,便改变了一个时代。

    但二十多岁接任流云宫的掌门,在流云宫的历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事。

    罗谦的资质,在萧一行眼里,俨然已经超过了历代掌门。

    在天都见过大师兄萧一行之后,也算是了却了师父当年一桩心愿。

    罗谦决定回老家江洲一趟。

    在这个交通发达的现代社会,罗谦选择了最低调的交通工具——火车。

    天都到江洲,足有一千多公里,罗谦背上包,融入人群。

    自己这个流云宫掌门身份,除了师父和大师兄萧一行,没有第四人知道。所以罗谦的现实身份,依然是一个普通的大学毕业生。

    八月的季节,并不是人流高峰,火车上的人并不太多。

    罗谦把包一扔,对号入座。

    这个位置不错,刚好在窗口边上,可以欣赏沿途的风光。

    “罗谦?!”

    一个充满惊讶,甚至带着几分欣喜的声音,让罗谦回过头来。

    拖着行李箱过来的,是一名二十一二岁左右的漂亮女孩子,浅花色的公主裙,透明的水晶凉鞋,宛如瀑布般的齐肩秀发,还有高挑得象模特似的身材,让罗谦一时没有回味过来。

    我们认识吗?

    如果不是对方依然冲着自己笑,罗谦甚至有这种怀疑。

    美女,绝对的美女,不施半点脂粉。

    身上依然带着一种校园里的青涩。

    好生面熟,似乎在哪里见过?罗谦终于有些印象了。

    “发什么呆啊?还不帮我放一下行李。”

    流云宫的武功包罗万象,唯独没有教人怎么泡妞,罗谦也是一时犯迷糊了,根本没有反应过来。

    高中三年,大学四年,为了练功,他几乎把自己封闭在个人的世界,极少有时间与同学们打成一片。眼前这个突然冒出来的美女,让他一时无法适应。

    不过男生帮女生,是天经地义的事。

    好!

    罗谦二话不说,站起来帮她将行李箱塞进行李架上。

    “这是你的位置吗?”

    女孩拿出票,望着罗谦问道。

    “对啊!”罗谦刚应半句,没想到对方毫不客气,把身上的小包一甩,“那我和你换个位置。”

    很巧,两人坐一起,只不过罗谦的位置靠窗,女孩靠过道罢了。

    也不管罗谦同不同意,她就自己坐过去了,将过道边上的位置留给罗谦。

    罗谦笑了,挨着她坐下。

    “你也是中文系的吧?我是沈珂。”

    沈……珂!!!

    天——!

    罗谦一下子记起来了,一股热血直冲脑门。

    难怪这么眼熟,自己这个呆子,人家可是中文系最漂亮的女生,同时也是天都大学四大校花之一。

    校花啊,女神般的存在。

    眼前正是回眸一笑百媚生,不知看傻了多少少年郎的沈珂。

    换了任何一个人,如果说只是觉得对方眼熟,不被学校里所有男生揍个半死才怪。人家可是大名鼎鼎的校花大美女,主动跟你打招呼,你居然装认不出来?

    反应过来后的罗谦恍然大悟,“哦,知道,知道,只是一时没反应过来。”

    沈珂也不怪他,因为很多人见到自己,都这傻乎乎的表情。

    书上说,女孩子太漂亮了,男人会窒息的。

    事实上,从她刚上火车到现在,周边不知有多少双垂涎的眼睛在盯着她看。

    沈珂嫣然一笑,“我们见过面的,那次在图书馆,你还记得不?”

    罗谦努力回忆了下,太遗憾了,有这事吗?

    图书馆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能让这么大一美女从此惦记着自己的名字。

    就在罗谦不知怎么回答她的时候,过道里,急冲冲地跑过一个人。

    “沈珂,你怎么就一个人跑过来坐火车呢?不是说好我开车送你回江洲么?”来人是一名跟两人差不多年纪的眼镜男。

    阿玛尼的衬衫,范思哲西裤,爱马仕皮带。金利来的领带扯在手里,上气不接下气冲着沈珂不满地喊。

    这个人罗谦倒是认识,也是天都大学的校友,金融系的刘铭。本来罗谦跟他没什么交集,只是这家伙太张扬了,在学校的bbs上很有名。

    大学四年,换了六辆宝马,无以数计的女朋友。

    一些花痴的女生,私下里称他为宝马王子。冲着他这块金字招牌,很多爱慕虚荣的女生,哪怕明知是飞蛾扑火,依然义无反顾投入他的怀里。

    有人更以宝马王子女朋友身份自居,在同学之间炫耀。

    仿佛不被他摸一下,都不好意思出来混似的。

    这样的人物,班上的男生女生,天天在耳边念他的名字,罗谦就是不想知道也不太可能了。

    除了这个,网上还曝出刘铭一个小秘密。他把自己交往过的女生,都记在笔记本里,跟每个女生发展到了什么程度,每个女生身上有什么特色,两人发生关系之后的感受,都写得非常的清晰,具体。

    这个秘密,是计算机系里的电脑高手破解他的电脑密码时发现的。

    更有人曝料,刘铭的座右铭,大学四年,睡遍天都所有美女。然而,自从遇上沈珂后。

    刘铭就象变了个人似的,断绝了和所有女生的交换,疯狂地追求沈珂。

    这一追,就是三年。

    沈珂比罗谦和刘铭低一届,他们在大二的时候,沈珂大一。现在两人毕业了,沈珂还将在学校里度过最后一年。

    看到刘铭,罗谦就意识到了什么,目光瞟过坐在身边的沈珂。

    很奇怪,沈珂正悄悄地,朝罗谦靠了靠,拉近了两人之间的距离。

    刘铭上了火车,一眼就看到沈珂身边的罗谦,顿时不爽了。

    “他是谁?”

    以刘铭的傲骄,自然不认识罗谦这样低调的人。

    再加上罗谦的衣着打扮极为普通,浑身上下加起来,估计都不及人家一双鞋子钱。刘铭身高一米七五以上,年轻又帅气。

    家里有钱,有背景,所以让他从小在骨子里,就带着一种傲慢与偏见。

    听着对方带有敌意的语气,罗谦懒得理他。

    罗谦也知道,他和自己是同乡,但是这种人,不值得交往。

    可令他没想到的是,身边的沈珂突然挽起罗谦的手臂,“我男朋友啊!罗谦,我们一个系的。”

    呼——!

    刘铭的火气,一下冒出来了。

    本来七月就毕业了,他约沈珂一起回去。沈珂说自己还有事,要留在学校过一段时间。好吧!刘铭也留下来等。

    这一等,就是一个月。

    昨天下午还约好了,明天自己开车送她回江洲。可没想到她今天就悄悄跑了,连个招呼都不打一声。

    搞了半天,她是和这小子约好的!

    刘铭心里有种从来没有过的郁闷,这小子凭什么跟自己比啊?

    自己要钱有钱,有背景有背景,一表人才,真正的高富帅。他!整个儿一只癞蛤蟆。就他,也配得上沈珂?

    可偏偏沈珂亲口承认,而且还挽着他的胳膊。这种待遇,就是追了她三年的自己也没享受过啊!

    刘铭的脸,成了猪肝色,原本俊气的五官严重扭曲。

    罗谦虽然没泡过妹子,但他不傻,自然知道沈珂是为了避开刘铭,才故意装得跟自己很亲热的。

    不过,他真不介意被沈珂利用,因为他看出来了,人家沈珂根本就不喜欢刘铭。

    做为一个男人,难道不应该挺身而出,英雄救美?

    刘铭也不是傻子,刚才一急之下,差点被沈珂的雕虫小技骗了。但仔细一想,不太可能啊?

    自己追了她三年,她身边的朋友都被自己收买了,沈珂一切行动尽在掌握之中,根本没有和任何一个男生有过份亲密的接触,这算哪门子男朋友?

    想通这一点,刘铭心里又稍稍好过一些。

    “沈珂,你别骗我了。他根本不是你什么男朋友,想拒绝我,拜托你找一个好点的理由。不管你喜不喜欢我,但我对你的爱,是不会放弃的,不死不休!”

    哇——!

    罗谦要吐了。这么肉麻的话,估计也只有他能说得出来。

    沈珂急了,“你凭什么肯定他就不是我男朋友?我找男朋友需要经过你同意吗?”

    刘铭冷笑,目光瞟过罗谦,饱含不屑,“如果你能拿出证据,证明他就是你男朋友我转身就走。”

    额?

    沈珂傻眼了,这个……需要证明吗?

    姓刘的太嚣张,对自己冷嘲热讽不说,还对沈珂一个弱女子步步紧比。罗谦看不下去了,抱着沈珂的小脸,直接吻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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