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
逼婚路上收获的爱 作者:我独顽且鄙
分卷阅读1
逼婚路上收获的爱 作者:我独顽且鄙
分卷阅读1
?
=================
书名:逼婚路上收获的爱
作者:我独顽且鄙
文案
马立非和方晴晴是一对从大学时起便结下孽缘,如今年届而立的好朋友,他们有着相同的同性性向,也面临着同样的逼婚苦恼。
为了一劳永逸地解决婚姻这个问题,方晴晴决定和马立非形婚。
但是……
事情好像和设想的不大一样,当他们辛苦地策划实施这个计划的时候,小马的爱情,也悄悄到来了……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因缘邂逅 天作之合
搜索关键字:主角:马立非,方晴晴,阿炫,林一诚 ┃ 配角:一众人等 ┃ 其它:
==================
☆、第一章、相亲失败十八次的恶果
第一章、相亲失败十八次的恶果
现在,有一个姑娘。
她有点任性有点嚣张,还有一点强人所难。
咖啡已经续到第四杯了,姑娘依然不依不饶不松口。
看着墙上贴的禁烟标志马立非头疼难忍,这个时候真的很需要一支烟。
抚慰他受到池鱼之殃的可怜心灵。
不是不同情方晴晴,相反,对她的遭遇他感同身受。
相亲失败十八次,当然这是方姑娘故意为之,但是这直接导致的恶果就是,方家太后暴怒如一座喷发的火山。
岩浆滚滚,跨过上千公里的距离三个省市的行政区域,直接把方晴晴活埋。
「今年,不带个男人回来,你也不要回来了。」
明显是最后通牒。
据说,方晴晴做得也太过分,她把方家太后七转八拐拜托的不知哪位高人介绍的男人吓跑了,而且是吓到一去不回头型。
马立非好奇她到底怎么做的,方晴晴说,简单简单,坦白得告诉那位男士小女子是佛门信徒,带发修行,满三十五就要出家为尼。
她边说边做娇羞状,马立非差点把咖啡喷方晴晴脸上。
「你这么做会遭天谴的。」
「天谴个p,」方晴晴呸了一声,「长得尖嘴猴腮样老娘忍了,一口一句在老家多么有钱,这边是多么高薪,前程多么多么美好,我呸,呸,呸!」
呸了三声后,方晴晴以喝酒的气度把咖啡一饮而尽。
马立非寻思着是不是要改咖啡厅而酒吧,这等魄力,拿来灌威士忌还差不多,就别糟蹋这捞什子的蓝山咖啡了。
苍天在上,不是心疼钱,可是那玩意真的不便宜啊!
「还问我,交过几个男朋友,我当时就翻脸了,直接扔过话去,老娘不是处女——可惜你没看到他脸顿时煞白那样……」
「方大小姐,麻烦你,这里是公共场合,注意形象。」
又是一阵晕眩,马立非更加想抽烟了。但对话还没到□□,接下来方晴晴提出的建议,差点没把他吓到桌子底下去。
方晴晴道:「马先生,我仔细考虑过了。身边要是没个男人的话,估计到哪都是压力。尽管我不认为自己会输给这种压力,但天天这么活着,保不准哪天我会自寻短见的。」
她半起身,逼视着马立非,一字一句:「为了你的红颜知己,小马,请你献身吧!」
献身?这女人在说什么?
「我们结婚吧。」
马立非嘴巴张得可以吞噬咖啡杯,他难以置信得看着方晴晴,声音都是挤出来的:「你说什么?」
「你没毛病,我也没有。小马,你三十了,我后年也要攀上那道什么鬼败犬女王的关卡,与其被周围的人烦死,不如我们两凑合着结婚吧。结了再离,万事大吉。」
「……还很押韵嘛。」马立非终于在下巴脱臼前把嘴合上,苦笑一声。
不管是他还是方晴晴,他们都不大可能在现在的社会环境中跟心爱的人结婚。他是没有情人,方晴晴有,在英国,而且,也是个姑娘。
这才是问题的所在啊。
两人本是同校校友,方晴晴晚马立非两届,之所以会相识,并且在这么多年来始终把最好朋友的头衔互给对方,跟这一层不无联系。
他们在市里网络组织的一次gay和lesbian的聚会中相遇,怯生生粉嫩嫩绿油油的两学生,没找到啥同性情人,反倒因为同校而多聊了几句,几年下来,友情之树长成高可参天庇荫一方之姿。
俗套得说,马立非是方晴晴的男闺蜜,方晴晴是马立非的红颜知己。
但两人绝无可能上床。
倒不是没好奇过,只是,挟泰山以超北海,非不为也,是不能也。
做不到就是做不到,可以抱可以亲,欲望燃烧不起来——
后来,方晴晴幸运得交到了一个情人,两人干柴烈火,烧得旺旺,直接把马立非熏跑了好久。
而马立非却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他自己也奇怪,他长得好,性格勉强算温和,平易近人,各方面的条件都不算差,为什么就是一个情人都没有呢?
三十岁了,好吧!古人云的而立之年,事业是有那么一点了。
不过马立非仍是个处男。
前面后面都是标准未拆封的,没办法,他对女人没欲望,也不打算害人家,男人……似乎对他没欲望?
马立非多少有点羡慕方晴晴的个性,大大咧咧,喜欢就直接上,管它一二三四五六七,不行再不行嘛。他做不到,就算相中了哪个男人,他也扭捏到没办法去跟人家搭讪,更不要说鼓足勇气向对方表白:「嗨,宝贝,请接受我三十年的纯洁之身吧。」
这些年就如此这般晃悠晃悠得过,两人毕业了,都在本市找到工作。方晴晴在一家民办大学当了老师,马立非则在做了两年公职之后辞职成自由职业者,写些杂文剧本什么的。
人永远是重色轻友的。
方晴晴跟情人打得热火朝天那几年,没多给马立非时间,但等到情人去英国留学,终究还是马立非陪着她机场送人,酒吧通宵。方晴晴不是本市人,亲人都在外地,偶尔有个头痛脑热,需要就医抓药,都是马立非仗义相助。
不要说方晴晴感动,旁人看了,也啧啧感叹方晴晴的好运气。
两人对外,就是以男女朋友的身份示人,至少在本市如此。
当然远在天边的方家太后并不知道,否则就不是逼相亲,而是直接逼婚了。
「你家大人没有逼婚吗?」方晴晴斜眼看马立非。
说到马立非家,那是中产阶级稍微上提一点的家庭,马家老两口也只有马立非一个儿子,说不逼那是不可能的。
只不过,马立非与方晴晴不同,他奉行阳奉阴违,有时候干脆就让父母连影子都找不到,消失于本市茫茫数千万人口中。
反正,成为同志已经是天大的不孝了,再
分卷阅读1
分卷阅读1
分卷阅读1
逼婚路上收获的爱 作者:我独顽且鄙
分卷阅读1
?
=================
书名:逼婚路上收获的爱
作者:我独顽且鄙
文案
马立非和方晴晴是一对从大学时起便结下孽缘,如今年届而立的好朋友,他们有着相同的同性性向,也面临着同样的逼婚苦恼。
为了一劳永逸地解决婚姻这个问题,方晴晴决定和马立非形婚。
但是……
事情好像和设想的不大一样,当他们辛苦地策划实施这个计划的时候,小马的爱情,也悄悄到来了……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因缘邂逅 天作之合
搜索关键字:主角:马立非,方晴晴,阿炫,林一诚 ┃ 配角:一众人等 ┃ 其它:
==================
☆、第一章、相亲失败十八次的恶果
第一章、相亲失败十八次的恶果
现在,有一个姑娘。
她有点任性有点嚣张,还有一点强人所难。
咖啡已经续到第四杯了,姑娘依然不依不饶不松口。
看着墙上贴的禁烟标志马立非头疼难忍,这个时候真的很需要一支烟。
抚慰他受到池鱼之殃的可怜心灵。
不是不同情方晴晴,相反,对她的遭遇他感同身受。
相亲失败十八次,当然这是方姑娘故意为之,但是这直接导致的恶果就是,方家太后暴怒如一座喷发的火山。
岩浆滚滚,跨过上千公里的距离三个省市的行政区域,直接把方晴晴活埋。
「今年,不带个男人回来,你也不要回来了。」
明显是最后通牒。
据说,方晴晴做得也太过分,她把方家太后七转八拐拜托的不知哪位高人介绍的男人吓跑了,而且是吓到一去不回头型。
马立非好奇她到底怎么做的,方晴晴说,简单简单,坦白得告诉那位男士小女子是佛门信徒,带发修行,满三十五就要出家为尼。
她边说边做娇羞状,马立非差点把咖啡喷方晴晴脸上。
「你这么做会遭天谴的。」
「天谴个p,」方晴晴呸了一声,「长得尖嘴猴腮样老娘忍了,一口一句在老家多么有钱,这边是多么高薪,前程多么多么美好,我呸,呸,呸!」
呸了三声后,方晴晴以喝酒的气度把咖啡一饮而尽。
马立非寻思着是不是要改咖啡厅而酒吧,这等魄力,拿来灌威士忌还差不多,就别糟蹋这捞什子的蓝山咖啡了。
苍天在上,不是心疼钱,可是那玩意真的不便宜啊!
「还问我,交过几个男朋友,我当时就翻脸了,直接扔过话去,老娘不是处女——可惜你没看到他脸顿时煞白那样……」
「方大小姐,麻烦你,这里是公共场合,注意形象。」
又是一阵晕眩,马立非更加想抽烟了。但对话还没到□□,接下来方晴晴提出的建议,差点没把他吓到桌子底下去。
方晴晴道:「马先生,我仔细考虑过了。身边要是没个男人的话,估计到哪都是压力。尽管我不认为自己会输给这种压力,但天天这么活着,保不准哪天我会自寻短见的。」
她半起身,逼视着马立非,一字一句:「为了你的红颜知己,小马,请你献身吧!」
献身?这女人在说什么?
「我们结婚吧。」
马立非嘴巴张得可以吞噬咖啡杯,他难以置信得看着方晴晴,声音都是挤出来的:「你说什么?」
「你没毛病,我也没有。小马,你三十了,我后年也要攀上那道什么鬼败犬女王的关卡,与其被周围的人烦死,不如我们两凑合着结婚吧。结了再离,万事大吉。」
「……还很押韵嘛。」马立非终于在下巴脱臼前把嘴合上,苦笑一声。
不管是他还是方晴晴,他们都不大可能在现在的社会环境中跟心爱的人结婚。他是没有情人,方晴晴有,在英国,而且,也是个姑娘。
这才是问题的所在啊。
两人本是同校校友,方晴晴晚马立非两届,之所以会相识,并且在这么多年来始终把最好朋友的头衔互给对方,跟这一层不无联系。
他们在市里网络组织的一次gay和lesbian的聚会中相遇,怯生生粉嫩嫩绿油油的两学生,没找到啥同性情人,反倒因为同校而多聊了几句,几年下来,友情之树长成高可参天庇荫一方之姿。
俗套得说,马立非是方晴晴的男闺蜜,方晴晴是马立非的红颜知己。
但两人绝无可能上床。
倒不是没好奇过,只是,挟泰山以超北海,非不为也,是不能也。
做不到就是做不到,可以抱可以亲,欲望燃烧不起来——
后来,方晴晴幸运得交到了一个情人,两人干柴烈火,烧得旺旺,直接把马立非熏跑了好久。
而马立非却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他自己也奇怪,他长得好,性格勉强算温和,平易近人,各方面的条件都不算差,为什么就是一个情人都没有呢?
三十岁了,好吧!古人云的而立之年,事业是有那么一点了。
不过马立非仍是个处男。
前面后面都是标准未拆封的,没办法,他对女人没欲望,也不打算害人家,男人……似乎对他没欲望?
马立非多少有点羡慕方晴晴的个性,大大咧咧,喜欢就直接上,管它一二三四五六七,不行再不行嘛。他做不到,就算相中了哪个男人,他也扭捏到没办法去跟人家搭讪,更不要说鼓足勇气向对方表白:「嗨,宝贝,请接受我三十年的纯洁之身吧。」
这些年就如此这般晃悠晃悠得过,两人毕业了,都在本市找到工作。方晴晴在一家民办大学当了老师,马立非则在做了两年公职之后辞职成自由职业者,写些杂文剧本什么的。
人永远是重色轻友的。
方晴晴跟情人打得热火朝天那几年,没多给马立非时间,但等到情人去英国留学,终究还是马立非陪着她机场送人,酒吧通宵。方晴晴不是本市人,亲人都在外地,偶尔有个头痛脑热,需要就医抓药,都是马立非仗义相助。
不要说方晴晴感动,旁人看了,也啧啧感叹方晴晴的好运气。
两人对外,就是以男女朋友的身份示人,至少在本市如此。
当然远在天边的方家太后并不知道,否则就不是逼相亲,而是直接逼婚了。
「你家大人没有逼婚吗?」方晴晴斜眼看马立非。
说到马立非家,那是中产阶级稍微上提一点的家庭,马家老两口也只有马立非一个儿子,说不逼那是不可能的。
只不过,马立非与方晴晴不同,他奉行阳奉阴违,有时候干脆就让父母连影子都找不到,消失于本市茫茫数千万人口中。
反正,成为同志已经是天大的不孝了,再
分卷阅读1
分卷阅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