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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4

    平凡的日子 作者:开花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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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凡的日子 作者:开花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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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小朋友,再喊一声,叔叔带你去买糖吃。”

    哪知道刘思柏嘴一瘪,躲到刘彦身后去不理他了。

    李牧忍了忍,没忍住,“咕咕”笑得直抽抽,末了眼含泪花浑身无力地趴在王勇肩上,嗤嗤笑道:“看见没有,连孩子都嫌你猥琐,你这个怪叔叔。”

    王勇恼羞成怒推开他,“去去去!别天天没骨头一样往老子身上靠。”

    刘彦也笑了,他扭头对刘思柏说:“小柏快出来,不能这样没礼貌。”

    刘思柏不情不愿一点点从他身后挪出来,王勇还没死心,又凑过来蹲下,弹了弹他的脸蛋,哄道:“乖乖的,再叫声叔叔来听,我给你买玩具。”

    刘思柏委委屈屈撅着嘴,噙着泪瞪他,一副不敢反抗又宁死不屈的小模样。

    李牧看不下去了,一脚把王勇拔到一边,“干嘛呀你,没看见小孩快被你弄哭了啊。小柏乖,咱不哭,不理那个怪叔叔。”

    王勇垂头丧气站起来,嘟嘟哝哝道:“还不知道谁是怪叔叔,你个人面兽心的衣冠禽兽。”亏他还知道分寸,刘彦和小孩子在场,没有大声嚷嚷脏话连篇。

    刘彦摇头笑了笑,摆出四个碗,套上塑料带,一边往里边配料一边问:“紫菜和香菜吃吗?”

    “都要都要,我们不挑食。”

    刘彦“唔”了一声,自言自语道:“凌云端的不要香菜,一点点辣。”

    李牧和王勇都听见了,两人对视一眼,李牧眼睛转了转,开口问道:“听云端说小老板和他是高中同学?”

    “啊?哦对对,我们高中一个班。”

    “那小老板还记得云端从前是什么样子吗?我听王勇说他第一次见到的云端可跟现在大不一样啊。”

    刘彦想也不想说道:“记得,当然记得。他那个时候不爱说话,也不怎么理人,成绩却很好,次次年纪第一,长得高体育也好,人又好看,一般人简直不能跟他比,连走在一块都不敢。唔……怎么说,那时班上女孩子心中的白马王子应该就是他这样的吧。”说完他自己笑了笑,“冷冰冰的冰块白马王子,跟现在确实很不一样。”

    李牧嘻嘻笑道:“小老板记得倒是清楚。”

    刘彦怎么会记不清呢,他在那家伙后面仰望了六年啊。那记忆清晰到十五年后再见面,他毫不迟疑就将人认了出来。他跟凌云端就是鲜活地对比,一个天一个地,一个俯视一个仰望。

    刘思柏明天要上课,刘彦九点多钟就收了摊。

    天上的月亮明晃晃圆溜溜,照得大地上一片银光。碎石小道上只有父子二人骑着三轮车晃晃荡荡前进。

    刘思柏站在车后抱着刘彦的脖子,将下巴搁在他肩上,“爸爸,叔叔们都是城里来的吗?”

    “对。”

    “那个城?”

    “安城,咱们的省城。”

    刘思柏沉默许久,又问:“安城有大学吗?”

    “有啊,怎么了?”刘彦偏了偏脑袋,扭头看他。

    “爸爸,我以后要考省城的大学!”

    刘彦笑了一声,问:“为什么?其他地方也有好大学啊。”

    “我不,我要到省城读大学,等我读完了就开车子回来接你!”

    刘彦想了半天才弄懂读大学和开车子的关系,不由感叹小孩子的天真和奇怪的逻辑,他只见了这么几个人是从安城来的,又恰好他们有车,他就以为只要去了安城就有车子了。刘彦心里哭笑不得,面上却十分正经道:“好,爸爸等你开小汽车回来接我。”

    李牧和王勇一人提了两个袋子回去,一进门,王勇就十分狗腿地把自己手中的一份馄饨摆在凌云端面前,一副小贱模样地点头哈腰,“吃馄饨哈,刚出锅的,小老板手艺真不错啊,人也挺好,说话又好听,生个儿子还乖巧,哈哈,真不错哈。”他这话本意是要夸凌云端有眼力,找了个这么不错的人,但是在别人听来,能不能达到这个效果就不好说了。

    李牧在他身后无言地捂脸,这个二货,踹死他得了,不会讲话就不能闭嘴么?!

    赵柯喝了勺汤,慢条斯理地说:“唔……是还不错,会做饭吗?”

    凌云端面无表情地嚼着馄饨,“会。”

    赵柯点点头,“那确实是不错,人老实热心,做得一手好菜又会关心人,关键是有儿子没老婆,领回家放着正好。”

    李牧惊讶得瞪大了眼看他,今天这是怎么了,怎么连赵柯都故意挑这种话说?难道是潮流?他拄着下巴想了想,决定顺应潮流,“看仔细了小老板还是挺好看的,属于耐看型,哈哈哈哈……”

    凌云端:“……”

    这三个晚上在镇上小旅馆过了一夜,第二天又吃了顿馄饨,下午就回去了。

    凌云端把他们踢出门,耳根清净。

    他得坐下来好好想想了。

    赵柯有句话说的没错,他不能这样毫无作为地耗下去。就算他想,现实也不允许,他还有那么大的家业,总不能老做个甩手掌柜。

    然而如何更进一步,这是个难题。

    他虽然有过女伴,但却从不需为这种问题烦恼,他坐着不动,自然会有主动的人。

    刘彦却永远不会是那个主动的人。

    晚上刘彦见到他还挺惊讶,“李先生他们呢?”

    “回去了,他们都要工作。”

    “这么快,也没提前说一声,好送送他们。”

    “送他们干什么,你从来没送过我。”

    刘彦笑了,“你这次走了我一定送。”他将馄饨递过去,“给,小心拿好了。”

    他把馄饨递过去,等了半天却没人接,抬头奇怪道:“你怎么——”

    凌云端伸手了,却不是来接馄饨,而是扣在面前这双拿着馄饨的手腕上。

    天很冷,他的手心却滚烫滚烫的,覆在刘彦手背上,就像是烧红了的铁块烙上去一样。

    他的眼神也像他的手,火热滚烫,就算灯光昏暗,那双深不见底的黑眼睛里也好像可以看见暗涌翻滚。

    刘彦的手被他扣住,整个人笼罩在他直白露骨的目光下,惊得一时忘了动弹。

    直到路灯下那条流浪狗毫无征兆地吠了一声,刘彦一惊,手上的塑料袋又掉回底下护着的碗里,他的手也趁此机会缩了回来。可手虽然回来了,上面热烫的感觉确如附骨之疽消之不去。这感觉太陌生也太让人惶恐,刘彦慌得连声音都找不到,“你……你……”

    凌云端抿着唇看着掉回去的馄饨,慢慢把手收回来,眼神也渐渐回复往常那副温和无害的模样,“我明天也要回去了。”

    “啊?……这、这么快……”

    “不快了,”他如平常那样笑笑,“这次回来耽搁太久,公司里的事大概已经堆积成山了。”

    “那、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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