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部分
流血的仕途 作者:肉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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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自序:以心证史,仿佛亲历 动笔写作《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是在2006年年初。 当时的想法十分简单,仅想围绕秦帝国丞相李斯的一生,写个中篇,以飨读者。当文章前几部分连载于天涯“煮酒论史”时,读者们的热情程度远远超乎我的预期,更给予了许多我本不配拥有的赞誉。当然,正是因为他们的存在,我越写越不可收拾,直至今日,竟成此书。 李斯出身于社会底层,年轻时只是楚国一个看守粮仓的小吏。出于对人生价值的敏感,对个体存在的焦虑,他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小城上蔡,来到秦国的都城咸阳,开始为梦想而冒险,为命运而抗争,最终竟从贫贱的布衣,跃为秦帝国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并影响了中国未来两千多年的政治格局。这其中,李斯经历了怎样的奋斗历程,他又是如何成就了自己不平凡的一生? 在史书里,对这两个问题的解答有诸多未尽之处,让人无法满足。本书试图采用镜像法则,站在李斯的角度,以正史记载为基准,正史不到之处,则辅以合理的想象和揣摩,接续空白,贯穿前后,对李斯的一生进行详细还原,使之丰满而完整。 李斯的一生,从战国末年延续至秦帝国。这一时代,上接春秋,下开汉唐,为中国历史之关键转折。而要游历这一辉煌的时代,再无比李斯更合适的导游了。其时的重要人物,如嬴政、吕不韦、韩非、蒙恬、赵高等等,或和李斯利害纠缠,或和李斯恩怨不休;其时的重大事件,如吕不韦专政、嫪毐谋反、嬴政收权、谏逐客书、统一战争、废除封建、焚书、坑儒、二世之立等等,李斯或亲身经历,或一手促成。可以说,了解了李斯,也就在相当程度上了解了那个传奇的时代。 本书的写法,和通常的历史小说不同。我无意将历史简化为一桩桩斑驳往事的罗列。古人已远,但他们曾和今天的我们一样,也会体验到压力、愤怒、绝望,也会感受愉悦、幸福、狂喜。不仅李斯,也包括嬴政、吕不韦、韩非、蒙恬等人,正因为他们那颗曾经火热跳动的心,这才跳跃出那个光辉灿烂的伟大时代。而我写作的目标,便是临摹他们的思绪,重温他们的心迹,让读者“以心证史”,仿佛亲历,而不是只站在遥远的地方冷眼旁观。 本册起于李斯离开上蔡,终于吕不韦被逐出咸阳,时间跨度为十八年。 本书之写作,并不囿于历史,而是时常跳出,生发开去。古今中外,多有征引,连类属比,求深求趣。而这也可勉强算是本书的风格吧。 由于水平所限,谬误难免,还望读者不吝指正。 曹昇 2007年4月26日于杭州
第一章 一个普通青年的觉醒 1、平庸有罪
公元前254年,李斯第一次登上了中国历史的大舞台。 李斯此时的角色,只不过是扮演一名小得不能再小的公务员,在楚国上蔡郡里做看守粮仓的小文书,饱食终日,无所事事,浑浑噩噩,不知老之将至。他最大的爱好就是在上班时间溜号,牵着自家养的一条黄色的土狗,带着年幼的两个儿子,出上蔡东门,到野外追逐狡兔。 上蔡郡是一座小城。李斯生于斯,长于斯,并一直认为自己将和自己的祖父、父亲一样,死于斯,葬于斯。外面的世界,对他来说并没有清晰的概念。李斯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房子不大,但已足够居住,薪俸不高,但尚算衣食无忧。老实说,就这么过一辈子也是蛮好的一件事情。在投胎人世的时候,阎王爷如果也肯给你这样一份合同,我相信,十个人里头有七八个都会毫不犹豫地签字画押的。不知不觉间,青春年华在悠闲缓慢的生活中渐渐逝去,意志在平淡无奇的日子里悄悄消磨。总之,在此时的李斯同学的身上,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将在未来的二十多年里,占据在中国历史舞台的中央,扮演着显赫的男二号,享受着最好的灯光和机位,拥有着最多的特写和对白。 然而,一件偶然而有趣的事情发生了,就是这件小事,改变了李斯的一生,也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中国历史的进程。 李斯多少有些洁癖,几乎从不在吏舍的公共厕所内方便。这天,他忽然内急,忍,强忍,再忍,继续忍,忍了又忍,直到不敢再忍,只得捧着肚子,弯腰夹腿,直奔吏舍厕而去。厕所里的几只老鼠正不无哀怨地吃着粪便,见有人来,吓得惊惶逃窜。 有些人上厕所只是为了清空肚腹,有些人却可以在清空肚腹之余,还能悟出来一番道理。这不,李斯在畅快淋漓地解决了内急问题之后,一边系着裤带往回走,一边悲叹起厕所里那几只惊恐的老鼠来:它们“食不洁,近人犬,数惊恐之”。推此及彼,自己所管粮仓里的老鼠,却可以“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同样都是老鼠,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李斯是一个极其认真的人,他决定将厕鼠和仓鼠的贫富差距作为一个课题来研究。为此,他作了一个实验。实验很简单:他把仓鼠抓住,关在厕所里,再把厕鼠抓住,关在粮仓里。三天之后,他来检查实验成果。结果如下:曾经的仓鼠现在也开始“食不絜,近人犬,数惊恐之”,曾经的厕鼠现在则“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 此情此景,李斯不由百感交集,说出了他在中国历史舞台上的第一句台词:“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 通过这次实验,李斯明白了一个道理:“鼠在所居,人固择地。”他开始反省自己迄今为止的一生。我是谁?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我活了二十多年,都活了些什么?看看自己身边,尽多是庸庸碌碌之徒。难道我也要和他们一样,朝生暮死,无声无息?一想到此,李斯浑身泛起一阵神圣的战栗。他趴在地上,一阵干呕。 大丈夫于人世间,有两个问题必须问问自己:活着时怎样站着?死去时怎样躺着?留在上蔡郡,他将注定一事无成。他将被胡乱埋葬在某个乱坟堆里,他的名字只会被他的儿女们偶尔提起,而等到他的儿女们也死去了,他的r体也早已在棺椁里腐朽烂透,他的名字也将不会被世间的任何一个人所记起。到那时,上天入地,也找不到半点李斯曾存在过的痕迹。 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 一股熊熊的野心之火燃烧在李斯死寂了二十余年的心中。他感觉到,名利的野兽正在他的体内苏醒,并向他发号施令。而他,也将乐意遵从。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于是,李斯作出了一个决定:离开偏僻贫瘠的上蔡郡,到能让他建功立业、名垂青史的地方去。 果断和决绝是李斯一贯的作风。他在同事们的一片惋惜声中,辞去了为众多乡亲羡慕的公务员一职。他要到兰陵去,他听人说过,兰陵有当代的一位圣人——荀卿荀老夫子。他要去投奔他,学习帝王之术。“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他的头脑和智慧,便是他仗以扬名立万的武器。 李斯辞完职之后,才将他的决定告诉了他那可怜的妻子。可怜的妻子吓坏了,然而丈夫的意愿又怎能违背?她一边为丈夫收拾包袱,一边流着眼泪。年幼的两个儿子问阿妈你在做什么。她说道,阿父要出远门去了,要很久才能回来。妻子将收拾好的包袱递到李斯手里,小声问道:“万一事情不成呢?” 李斯歉疚地望着妻子,道:“无论如何,我一定要去试一试,就算我不能证明我可以,那也要证明我不可以。” 李斯摸了摸儿子的脑袋,以为告别。最小的儿子刚学会说话不久,他仰望着自己的父亲,脆声说道:“阿父,等你回来了,我们再到城外逮兔子去。” 李斯眼眶一热。他不许自己犹豫,背上包袱,夺门而去。
2、万世师表
第一次出门远行的李斯,心里忐忑不安。妻子为他新做的草鞋在崎岖坎坷的道路上留下浅浅的脚印,他正在一步步离开娇妻和稚子,一步步离开故里和亲朋。他已无法回头。这是一次冒险,这是一次赌博。 涉过了三千道水,问过了十万回路,李斯日夜兼程,终于在大半个月之后,到了兰陵。进城之前,他就着溪水洗了一把脸,只见水中的人儿,皮肤憔悴,满眼红丝,面容平静,无悲无喜。 兰陵的繁华富丽,远非上蔡郡所能比拟。马可波罗惊羡于我中华天朝的锦绣河山和风流人物时的心情,想来也只不过和此时的李斯差相仿佛。李斯走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和前后左右那些衣冠华丽、外貌潇洒的兰陵市民比较起来,他是那么的寒酸和不起眼。然而,每当有人对他这个乡下人投来惊异的一瞥时,李斯都会强硬地以目光和他们对视,同时在心里对自己说道:“这些人也不过尔尔,只如粮仓里的老鼠,寄生在一个好地方而已。倘把他们置于茅厕之中,也就是食不洁的厕鼠罢了。”如此一想,李斯的头颅便在光天化日之下骄傲地昂了起来。 李斯找人打听荀卿的住处。那荀卿乃是一代学术宗师,全兰陵城的荣耀,问谁谁知道。有几个好心人见李斯是从外地来的,还硬是把他一直领到荀卿的家门口,弄得李斯非常不好意思。 这个时候,荀卿已经从兰陵令的领导岗位上退了下来,专一心思,著述育人。他和孔子一样,“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尝无诲焉。”是以,尽管囊中羞涩的李斯交纳的学费少得可怜,荀卿依然将他收为弟子。李斯温暖地感受到了,什么是真正的万世师表。 跟随荀卿学习的弟子,虽然不及孔子门下的三千之数,但千八百人还是有的。为了保证教学质量,荀卿将这些弟子按知识水平分成不同的等级,类似于今天的中专、本科、硕士、博士。李斯安顿好了之后,荀卿对他进行了一次摸底考试,看看到底将他分到哪个等级。然而,李斯并不是一个考试型的学生,出来的成绩甚是糟糕。尽管他那一手妙绝人寰的小篆书法看得荀卿三月不知r味,但是荀卿还是将李斯分到了最低级别的中专班。 至此,李斯遇到了他出门远行以来的第一次挫折。 其实,论智慧和武功呢,李斯一直都比荀卿的那些门下弟子们高那么一点点,无奈一次考试考砸了,便沦落到最受歧视的中专班去了。更要命的是,由于荀卿先生的精力所限,中专班的任课老师并不是荀卿先生本人,而是他带的那几个博士生。博士生懂个啥啊! 李斯灰心丧气,几次想回上蔡郡拉倒。然而,他觉得就这么不明不白地走了,实在太没有志气。他酝酿着滔天的怒火,寻觅着泛滥的发泄。 这一天,机会来了,荀卿先生开大课,所有的弟子聚集一堂,聆听教诲。 我们不妨大胆想象一下当时的情景:一个大院子,黑压压地坐满了人,阳光在头顶明媚着。为了让荀卿先生的话传遍院子的每个角落,弟子们早提前把树上的知了捉了个干净,屋檐上的鸟窝也给捅了,偌大的院子,像一台被按过静音键的万丈彩电,阒然无声。 荀卿先生清清喉咙,登台开讲道:“人之初,性本恶。”话音甫落,一人长身而起,朗声接道:“人之初,性本善。”荀卿先生循声望去,哦,原来是那个小篆写得极好的李斯。 荀卿先生又道:“先有j。” 李斯道:“先有蛋。” 荀卿先生道:“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 李斯道:“青,取之于蓝,而蓝不及蓝;冰,水为之,而温不如水。” 遇上这么位抬杠的,课是没法上了,荀卿先生冷哼一声,拂袖而去。李斯则浑身上下被一种复仇的快感包围,他克制住不让自己仰天狂笑。他挑衅地看着身边的同学,往宿舍走去。包袱早已收好,妻子和幼儿正在故乡上蔡倚门而盼。 荀卿先生不愧是伟大的教育家,被李斯当庭顶撞之后,气很快就消了。在李斯身上,他看到了其他学生所不具备的独立思考的可贵品质。他深知,只会人云亦云的人,注定一辈子没有出息。他追上李斯,两人在和平而友好的气氛下进行了一番长谈。荀卿大悦,当即拍板将李斯升入博士班。所谓一逢风雨便化龙,李斯在荀卿的悉心教导下,学业大进,才华尽显。很快,其文章、经术、谋略、辩论,在荀卿门下已是无人能及。荀卿叹道:日后能继承我衣钵的,当为李斯也。 话休絮烦,且不表李斯在饕餮精神食粮的同时,物质食粮却时常断档,不表李斯在孤独的异乡对妻子儿女的思念,也不表看见别的同学饮酒嫖妓时李斯心中的愤怒和失落,只表光y似箭,一晃四年。李斯自度学业已经大成,足堪游说诸侯、定国安邦,便向荀卿辞行。荀卿挽留他留校任教,李斯婉言谢绝。做学问岂是他的志向所在。 李斯到宿舍收拾好包袱,哼着小曲,心情雀跃而狂野。他正准备出门,却从门外进来了一个陌生人。李斯好奇地打量了陌生人一眼,而就是这一眼,让他下定决心在荀卿门下又多待了三年。那么,这个陌生人是谁呢?他身上又有着怎样的魔力?3、一生之敌 必须承认,有些人一望而知即为非凡人物。李斯仅仅打量了陌生人一眼,便断定他是自己今生遇见的第二个注定不朽的重要人物。第一个自然是他的老师荀卿。陌生人衣冠华丽,俊美优雅,提着贵重的皮箱,看样子像是刚来报到的新生。李斯作为一个老生,对这位新生却丝毫也不敢轻视。他知道,若小觑了此人,只会是他自己的损失。 李斯的第六感告诉他,眼前此人必将是自己一生的劲敌。 陌生人注意到李斯,也是眼前一亮。“韩非,韩非的韩,韩非的非。”陌生人自我介绍道。他说话有些口吃,因此,说了这么短短的几个字,已是费了他不少力气。 李斯哪里有心情在乎这些r体上的细微缺陷。他已完全为这个年轻人的名字所震惊。他把自己的脑袋伸进自己的肚子里,在里头一阵狂喊:“我没看错人。天啦,韩非!他就是韩非!” 李斯近乎癫狂的兴奋,不是没有来由的。韩非,韩国公子,弱冠之年便已才高四海、名动天下。崇拜英雄是人类的本能需要,韩非,便是为当时无数读书人崇拜的英雄。李斯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居然能有幸和传说中的韩非同窗读书。因此,一时的失态也在情理之中。两人坐下摆了会儿龙门阵,均有相见恨晚之意。韩非想不到的是,在兰陵这么个小地方,除了荀卿先生之外,居然还有李斯这么一位智慧之人。李斯想到的却是,韩非我不如也,我将从而游之,从而学之,从而过之。李斯撂下包袱,不走了。 韩非的到来,在荀卿的弟子中间引发了不小的轰动。韩非所到之处,总会被狂热的同学们包围,向他提些五花八门的问题。韩非为人口吃,每由李斯代答。李斯虽为代答,却总能暗合韩非的心意。很快,李斯和韩非便成为一对死党。两人居则同室,出则同车,亲密之态,不逊于新婚的夫妻。纵观中国五千年的历史,像李斯和韩非这样令后人心潮澎湃的两个男人的相遇实不多见。究其原因,一是要相遇的两个人都是超重量级人物,而且吨位相当,二是要足够年轻,至少不能太老,人一老,便会固执或傲慢得令人生厌。三是要在一起的时间够长,一夜情什么的都不能算。四是要互相影响,彼此促益。五是两人分开后均能在境界上较前有一提升。想来想去,大概也只有唐朝那两个半人半神的诗人——李白和杜甫了。这种可遇不可求的相逢,缘分啊。与此相比,一男一女的相遇则等而下之了许多。即便是才子佳人遇见,那又如何?大家见面了,做a了,爽的只能是自己,就算拍成a片流传后世,后人想到你们来,最多也就是性欲高涨,断然不会心魄摇荡,只悔生之晚也,不得从游请益。所以说,境界有差距。扯远了,打住。坚决打住。 第4节:一个普通青年的觉醒(3) 看见李斯和韩非如此相得,最高兴的莫过于荀卿老先生了。他苍老的心灵如同秋日的田野,沉浸在丰收的金黄之中。他不无自豪地在孔子画像前祝曰:吾道之光,吾道之倡,又岂在门人之寡众?视韩非李斯二人,较圣门七十二贤人孰如? 回到李斯,他在韩非身上学到的知识不会比他从荀卿身上学到的少。韩非以他独特的贵族视角和超凡的天才,将李斯领入了一片全新的天地。韩非带来的珍贵典籍、对国际形势的分析判断、对历朝得失的深入见解,都使李斯受益匪浅。李斯像一块贪婪而高效的海绵,能迅速把他所接触到的知识吸干消化。日后,李斯回忆起这段美好的求学岁月时,这样评价他和韩非的关系:不遇李斯,韩非不失为韩非,不遇韩非,李斯不得为李斯。这话多少有些谦虚。我愿意做这样一个比喻,即把李斯和韩非比拟成两个生产知识的国家。韩非国通过“口吃牌火车”向李斯国倾销了大量的知识产品,李斯国却也通过“抬杠号货轮”向韩非国反倾销了大量的知识产品。除了荀卿国之外,韩非国和李斯国互为最大的“知识贸易伙伴”。只不过最终结算下来,韩非国是贸易顺差国,李斯国是贸易逆差国。当时就是这样。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过了三年,名利的野兽在李斯的体内再度苏醒,他感觉到时机已经成熟,得时无怠,利在急行。他要离开兰陵了。这次,荀卿老先生没再挽留,他知道,此时的李斯不再是七年前的那个李斯,也不再是三年前的那个李斯。此时的李斯,心如满月弓,志似穿云箭,他在向往着天下,而天下也在等待着他。荀卿老先生只是问道:“汝欲何往?” 李斯对未来的行止早已成竹在胸,当即慷慨言道:“斯闻今万乘方争时,游者主事。今秦王欲吞天下,称帝而治,此布衣驰骛之时而游说者之秋也。故斯将西说秦王矣。” 荀卿老先生又问:“汝为楚人,何不事楚?” 李斯道:“楚不能用子,而况斯乎?”这话勾起了荀卿的伤心往事。荀卿长叹一声,闭上双眼,不再说话。李斯给荀卿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头,去了。 李斯为什么要去秦国呢?当时,六国皆弱,秦国独强。六国皆弱,但还不至于弱得没有一点翻本的机会,秦国独强,但也没有强到敢拍胸脯叫嚣以一挑六。一般人的想法通常是,宁为j头,不为牛尾。六国弱,好啊,正要用人,这一去,还不弄个部级干部当当。秦国强,能人也多啊,位子却是有限的,一去,顶多也就做个处级干部。去六国,就这么定了。李斯可不这么想。他不做j头,也不为牛尾,他像斗牛士手中的宝剑,带着锋利的寒光,直奔牛头而去。他要证明,在弱者中间,他是强者,在强者中间,他是更强者。在他身上,不存在嫉妒这种低劣的情感。当他初见到光芒如太阳的韩非时,心中并无妒忌,有的却是战而胜之的勇气和自傲。我喜欢李斯这一点。熊的沉默比狗的吠叫更为可怕,也更值得尊敬。 纽约人吹嘘自己的城市有多牛的时候,通常会说:you akehere;you ywhere(你在这里做到了,在一切地方就都能做到)。那时的咸阳,就如同今日的纽约。所以,我们好胜而骄傲的李斯同学要去咸阳。 李斯再来告别和他朝夕相处三年的兄弟韩非。哥俩个年纪差不多,性情也相近,自然可以说些不足为荀卿道的知心话。李斯痛饮一杯酒,道:“诟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于穷困。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恶利,自讬于无为,此非士之情也。”其言也悲,其情也痛,其耻也深,其志也烈。韩非贵为韩国公子,对卑贱和贫困自然没有李斯这样深切的体会。他本来想邀李斯和自己共赴韩国,但见李斯去咸阳的意愿甚坚,也不便多说。韩非倾囊,得十数金,悉数相赠李斯。李斯也不推辞,坦然受之。韩非歌一曲:“子欲西入秦,吾将东归韩,子勿为秦相,吾不为韩将,子攻兮吾守,兄弟两相伤。千般相见好,莫逢在沙场。”韩非唱歌倒不口吃,听得李斯也是好一阵感伤。两人洒泪而别。 李斯顺路回了一趟阔别七年之久的家乡,一家人恍如隔世,相见无言,只是抱头痛哭。儿子们见到李斯,一时间还不太习惯,显得很是生分。倒是那条黄狗还在,一见李斯,便摇头晃脑,兴奋得不得了。李斯带着儿子,牵着黄狗,出上蔡东门,到野外追逐狡兔,重温往日的温馨记忆。这样一来,两个儿子才又和李斯熟稔起来。然而,李斯却又要再度远行了。他要去咸阳,一个遥远而伟大的都城。在那里,住着一个名叫吕不韦的相国,还有一个名叫嬴异人的秦王。 不着边际地写了这么多,接下来终于轮到了正题。且看李斯如何在咸阳为自己的仕途打拼奋战,如何超越众多的高官显爵,以布衣之身,位极人臣。我说的这个极,是最高意义上的极。 第5节:谁的咸阳?(1) 第二章 谁的咸阳? 1、酒馆怪客 公元前247年,十月的咸阳,刚下过一场大雨,一雨成冬,寒气人。在一家廉价酒馆内,有一个男子正拿着一只筷子,蘸着杯中酒,在面前的桌子上写划着什么,口中念念有词。但见这人体态肥厚,衣衫甚是体面,一双长眉下,两只小眼睛放着迷离之光,扁而塌的鼻子,使整个人看上去猥琐平庸。莫非这人就是传说中的李斯?这形象,用两千多年后的东北话来讲,也未免太科趁了吧。我不相信李斯就是这副尊容,且让我唤一声,看看他答不答应。于是我吼道:“李斯。”还好,那人没有答应。然而,南边靠窗的角落里却响起一个声音:“李斯在此,是谁唤我?”我赶紧朝李斯走去,只见他身高八尺有半,狼目鹰鼻,颧骨高耸,天方地圆,虽不及韩非的俊雅风流,但也算是一副英气人的好相貌。 李斯对我说道:“阁下如此玉树临风,实为李斯生平仅见,不知有何指教?” 我道:“某正在写阁下的传记,不知阁下可否得闲,某有诸多疑问,有待阁下拨云见日。” 李斯大怒,道:“男儿当持三尺剑,立不世功。即便偶c刀笔,也当写自家的传记。替别人写传记,你羞也不羞?” 我道:“不羞,就不羞。” 李斯更怒,向我扬起水缸大的拳头,道:“滚。” 我回到家,在刚开了个头的李斯传记上如此写到:“李斯其人,一贯旗帜鲜明地反对别人替他写传记。” 李斯朝我发了一通火之后,前面提到的那个体态肥厚的人过来好心地安慰他。这人自报家门,郑国是也。又问李斯姓名。李斯有些懒得理会郑国,便信口胡诌了一个名字,道:“姓姜,名尚。” 郑国打个哈哈,道:“姜尚姜太公,开周朝八百年江山的第一名相。兄台与前朝圣人同名,好,好啊。” 李斯心里郁闷,而且也暗怪郑国的唐突打扰,也不接话茬,只是喝着闷酒。 郑国眼神一动,又道:“郑某不才,却也知道姜尚并非兄台真名。郑某略通算术,兄台这随口编造的一个化名,据郑某看来,却也无意间泄露出兄台此刻的满腹心事啊。” 李斯来了兴致,他倒要看看郑国如何忽悠,便道:“请兄台赐教。” 郑国道:“欲润喉,却无酒。” 李斯会其意,替郑国满斟一杯酒。 郑国又道:“有酒无菜,不如无有。” 李斯一拍桌子,道:“掌柜的,上菜。” 酒菜齐备,郑国这才悠悠说道:“渭水之滨,姜尚垂袖,名为钓鱼,意在兴周。君亦姜尚,囿困咸阳,直钩虽下,鱼儿不上。” 李斯闻言大惊,难道眼前这人真能看穿自己的心思,又或者他只是歪打正着?于是强笑道:“咸阳乏水,何鱼可钓?” 郑国怪异地看着李斯,道:“兄台又何必明知故问?兄台要钓的,不是逍遥游弋的水中鱼,而是独揽秦政的相国吕。” 相国吕,即是封爵文信侯,被新登基的秦王嬴政尊称为“仲父”的秦相吕不韦。李斯到咸阳,的确是想投靠吕不韦的。李斯见郑国已把话全给挑明了,知道也无须再掩饰,便道:“阁下果然高人。实不相瞒,在下姓李名斯,楚国上蔡郡人氏。今学已成,度楚王不足事,而六国皆弱,无可为建功者,故西入秦,欲说秦王。今秦王嬴政初即王位,又兼年幼,故国事皆决于相国吕不韦。然而,侯门深似海,李斯来咸阳已三月有余,却不得相府之门而入。想我李斯满腹才学,论辩术纵横,不输苏秦张仪,论富国强兵,足比商君吴起。天生我才而不可用,为之奈何?”说完,慨然长叹,满面皆是抑郁不平之色。 2、计划不如变化快 三个月前,李斯刚到咸阳的时候,尚是炎热的夏日,穿件单衣也会汗流不止。李斯也是点子太背,他到咸阳的第二天,当时在位的秦庄襄王嬴异人便一命呜呼,新继位的秦王是嬴异人的长子——年仅十三岁的嬴政。秦庄襄王之死,颇有些蹊跷,他一向身体强壮,夜御八女之后,第二天还能精神抖擞地临朝听政,然而说死也就死了。一时间,有关庄襄王乃是被人y谋杀害的谣言传遍了整个咸阳城。正所谓计划没有变化快,在李斯看来,死一个秦王没什么,重要的是,他的整个仕途规划却因为这起突发事件而被全盘打乱,只能推倒重来。 李斯见秦庄襄王已死,嬴政新立,秦国格局尚未稳定,决定先观望一阵子再说。在那时,每一个国王的死去,对他的国家而言,都是一场或大或小的危机,朝廷中的各大派系势力必然会借这个辞旧主迎新君之机,或明或暗地进行较量角力,以争取在权力的蛋糕上占据更大的份额。原本占小块的想要大块,原本占大块的想要更大块。当权力蛋糕的再分配达到纳什均衡,政局才会再度趋向稳定。 第6节:谁的咸阳?(2) 处于观望状态的李斯同学,一天也没闲着,他的足迹遍布咸阳的大街小巷,他的腿勤,嘴更勤,见人就侃,逢人便聊,打听宫里宫外,朝上朝下。咸阳作为秦国的都城,政治气氛是浓厚的。咸阳市民们侃起朝政来,个个都不带停。李斯是个优秀的聆听者,又是外乡人,因此每个咸阳市民看到他,国王脚下讨生活的优越感便油然而生,于是乎便如同吃了大力丸似的,侃力十足。李斯心里清楚,这种道听途说来的东西,就跟人体一样,70%是水份。关键是你要找出那70%的水份,并把它从耳朵里排出去。而这一点,正是李斯的强项。 李斯整天早出晚归,空着耳朵出去,满着耳朵回来,就这样过了一个月的时间。这时,李斯的举动引起了秦国便衣的注意,怀疑他是六国派遣过来的间谍,正准备把李斯缉拿归案时,李斯却忽然从他们的眼前消失了。 原来,李斯看看情报收集得已足够详细,便把自己关在逆旅的房间之内,三天不出房门,根据手头掌握的情报,开始重新制定起自己的仕途生涯规划。 李斯同学的仕途规划是典型的暴富心态,要一口吃个大胖子,恨不能今天见到秦王,明天便作宰相。像这种梦想一夜之间便位极人臣的心态,在论资排辈的今天是断然行不通的,但在古代,尤其是乱世,还是不乏成功的先例。况且,以李斯的智慧和天赋,睥睨天下,心雄万夫,不立非常之志,焉为非常之人! 闷热的天气使持续的思考变得更加艰苦。李斯全身赤l,背着双手,在不大的房间里来回遛弯,几乎是不眠不休,从他身体滑落的汗水,在泥地上画出圆形的水迹,干了又湿,湿了又干。李斯知道,一个完美的仕途规划是多么重要,他必须考虑到所有的有利和不利因素。这短短的三天,将决定他未来长长的三十年,能不慎重? 3、哪里爬起,哪里跌倒。 三天之后,李斯打开房门,晃晃悠悠地走上逆旅的屋顶,以目光包容着秦国宏伟的都城。正是清晨时分,天际有寥寥残星,万丈朝霞,火红的阳光,洒在李斯消瘦的脸庞。李斯强睁着疲倦的双眼,勉强将身躯站稳,向着刚从梦中醒来的咸阳城作以下豪语: “我,李斯,李——斯,天慷慨生我,地慈悲养我。天地于我,即有所爱,必有所怀。吾闻诸古人,天下有粟,贤者食之,天下有民,贤者牧之。吾见于今日,天下之粟,待贤者食,天下之民,待贤者牧。此天赐之时,地遣之机。李斯当仁而不敢让也。 物有高低,人分贵贱。其遇或异,其性不移。相国吕不韦,昔为阳翟大贾,贱人也,往来贩贱卖贵,家累千金,士大夫耻之。为贾者,如飞蝇逐臭,惟利是图,只见一日之得失,不晓百年之祸福。今窃据相国之位,吾知其必不得长久。虽如此,吾将往投之,且秦国之事,皆决于吕氏之府,秦国之政,皆出于吕氏之门,进身之阶,舍此无它。忍小辱而就大谋,吾将往也。 吕氏门下三千食客,皆行尸走r,何足道哉。李斯一至,必如秋风横扫,烈焰销冰,尽废彼等,惟我独尊。吕不韦,砧上之r也,取之易如反掌,略动唇舌,便可使之俯首帖耳,而我之所求,将莫不如意。 出仕不为相国,此生虚度。相国之位,且暂寄吕氏,吾欲夺之,只在旦夕之间也。 我,李斯,李——斯,人将称颂我的名,一如我此刻称颂我的名。人将敬我,畏我,国将顺我,从我。如此男儿,方可笑傲于苍生,方可无愧于天地。 如是我所思,如是我将行。” 三天不食不睡的李斯,早已是虚弱不堪,说了这一大通话后,再也没有半点力气,只觉天旋地转,眼前发黑,两腿一软,晕厥过去。 4、愤怒的拳头 关于李斯从屋顶摔落到地上的姿势,到底是平沙落雁式还是阳关三叠式,连李斯自己也不知道,今日自然更加无从查考。然而,这一摔摔得不善却是可以肯定的。当李斯醒过来时,一时间很是恍惚,浑身的骨头仿佛断开,眼前也是白茫茫一片。良久,一片白茫茫中才开始出现可以辨认的事物。他认出那个凑得最近的脑袋,那是逆旅的老板,正一脸悲悯地望着他,在老板的身后,是满满一屋子的人,大家都是冲他来的。 老板见李斯醒了,终于松了口气,开店做生意的,可不希望有客人死在自己店里。老板回头对看热闹的看客们说道:“都回去吧。没事了。”没人肯走,围得更紧了。他们都满心期待着李斯能说点临终遗言什么的。 老板对李斯道:“你可把我们吓坏了,还以为你死了。” 李斯翕动着苍白的嘴唇,微弱地说道:“饿。” 老板弄来一碗羹,喂李斯吃完。李斯无力道谢,倒头就睡。围观的人觉得李斯演的这出床上戏很不好看,尽是睡了吃,吃了睡,殊无刺激,于是失望地散去。房间里又剩下李斯一个人,蜷缩在被窝里,离家两千多里。他只身在咸阳,第一次梦见家乡。意志坚强如李斯者,在伤痛无助的时候,也难免脆弱,也盼望有怀抱可以依靠。在梦里,他的眼泪流成河流,承载着带他回家的小舟。 第7节:谁的咸阳?(3) 李斯足足睡了一天一夜,起来的时候,精神饱满,不可战胜的神情又重新出现在他的脸上。身体虽然还是疼痛不已,他却不想再等了,他已急不可待要去征服那个征服了秦国的人。况且,他依靠的不是他的身体,而是他的野心,他的智慧。今天将是他的大日子,他一咬牙,置办了一桌昂贵的酒席,纵容自己大吃大喝了一顿,算是提前的奖励。 李斯信心爆棚地来到相国府。他此时的想法很是天真,以为凭自己的才能,一到相府,定会立即被相国吕不韦惊为天人,奉为上宾。等他到得相国府门前,心里还是不免一咯噔。相国府院墙高达五丈有余,大门d开,其深不可测。高大威猛的执戟武士站成两排,大门宽阔,可容两排马车并驶。李斯故做轻松地对自己说道:“挺气派的嘛。”而他的声音,控制得刚好能让那些武士听到。 李斯做出一副熟门熟路的样子,迈步便往相府里闯,却被武士厉声喝住:“什么人?”李斯只得站住,昂声道:“楚国李斯,求见相国。”武士凶横地瞪着他,叱道:“好不懂规矩。相国是你想见就能见的?” 李斯不解地问道:“什么规矩?” 武士看李斯怎么也不像个得罪不起的人物,于是也懒得和他罗嗦。“滚!”武士亮起嗓门吼道。 李斯气得浑身发抖,眼睛如喷出火来,怒视着武士。武士将李斯的眼神理解为一种挑衅。武士面对他惹不起的人的挑衅时,他的回应是叩头。而面对他惹得起的人的挑衅时,他的回应却是拳头。武士伙同他的同僚,在秦国相国府邸的门前,好整以暇地将李斯一顿好揍。从头到尾,李斯趴在地上,愣是一声没吭。从李斯下定决心到咸阳闯荡的那一天起,他就已经是一个超越r体的人。他在人生的另一个层面上进行着孤独而勇敢的冒险。 武士们也不敢在相国府门前闹出人命,将李斯打了个七八成死便意犹未尽地住了手,又把李斯拖离相府大门,往不远处的墙根随手一扔,扔在沿相国府院墙挨溜排开的一群面目不明的人中间。那群人一个个都如同木雕泥塑,对李斯的到来,连眼皮也不愿抬一下。他们正心不在焉地翻检身穿的破棉袄,懒散地捉着虱子,然后偷偷放到旁边人的棉袄里头。 李斯靠在墙根处,身上满是鲜血,喘息着,咳嗽着。旁边人嘟哝着向他抱怨道:“你他妈的闭嘴,不就是挨了顿打嘛!别咳起来没完没了,咳得老子心烦。”李斯无声地苦笑,看了看那人,还算面善,便问道:“兄台高姓大名?” “姓干,名瞪眼。” “乞丐?” “你他妈的才是乞丐,你们全家都是乞丐。” 李斯也不生气,又问道:“既不是乞丐,为何坐在这里?” “和你一样,等着见相国吕不韦呗。你左右看看,这里的人,哪个不是想面见相国吕不韦,以三寸不烂之舌,博取上卿之位的?可人家相国尊贵得很,老子一没钱,二没家景,三没门路,想见他一面都难,更别说有机会和他说上话了。” “你等多久了?” “四年。光y虚掷的四年啊。” 旁边有人不屑地哼了一声,道:“才等四年,老子都等了二十年。前后蹲过五任相国的相府门口。谁敢比我惨?” 又有人c话道:“光惨顶球用?要说冤,还得数我。想当年,范雎刚到咸阳的时候,我还请他吃过饭呢。满以为这小子作了相国之后,总会照顾提携我这个故人一把。没想到,范雎小人得志之后,早就把我这故人忘到九宵云外去了。拔一毛以助故人,不为矣。嘿嘿,这帮王八蛋,刚当上官,第一件事就是忘恩负义。” 话才落音,马上有人接道:“你才请范雎吃过一顿饭。蔡泽当年来咸阳的时候,身无分文,乡巴佬一个。要不是我,他早就像一条狗一样饿死在咸阳街头了。是我,花钱供他吃,供他住,找裁缝给他做体面的衣裳。没有我,他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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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自序:以心证史,仿佛亲历 动笔写作《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是在2006年年初。 当时的想法十分简单,仅想围绕秦帝国丞相李斯的一生,写个中篇,以飨读者。当文章前几部分连载于天涯“煮酒论史”时,读者们的热情程度远远超乎我的预期,更给予了许多我本不配拥有的赞誉。当然,正是因为他们的存在,我越写越不可收拾,直至今日,竟成此书。 李斯出身于社会底层,年轻时只是楚国一个看守粮仓的小吏。出于对人生价值的敏感,对个体存在的焦虑,他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小城上蔡,来到秦国的都城咸阳,开始为梦想而冒险,为命运而抗争,最终竟从贫贱的布衣,跃为秦帝国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并影响了中国未来两千多年的政治格局。这其中,李斯经历了怎样的奋斗历程,他又是如何成就了自己不平凡的一生? 在史书里,对这两个问题的解答有诸多未尽之处,让人无法满足。本书试图采用镜像法则,站在李斯的角度,以正史记载为基准,正史不到之处,则辅以合理的想象和揣摩,接续空白,贯穿前后,对李斯的一生进行详细还原,使之丰满而完整。 李斯的一生,从战国末年延续至秦帝国。这一时代,上接春秋,下开汉唐,为中国历史之关键转折。而要游历这一辉煌的时代,再无比李斯更合适的导游了。其时的重要人物,如嬴政、吕不韦、韩非、蒙恬、赵高等等,或和李斯利害纠缠,或和李斯恩怨不休;其时的重大事件,如吕不韦专政、嫪毐谋反、嬴政收权、谏逐客书、统一战争、废除封建、焚书、坑儒、二世之立等等,李斯或亲身经历,或一手促成。可以说,了解了李斯,也就在相当程度上了解了那个传奇的时代。 本书的写法,和通常的历史小说不同。我无意将历史简化为一桩桩斑驳往事的罗列。古人已远,但他们曾和今天的我们一样,也会体验到压力、愤怒、绝望,也会感受愉悦、幸福、狂喜。不仅李斯,也包括嬴政、吕不韦、韩非、蒙恬等人,正因为他们那颗曾经火热跳动的心,这才跳跃出那个光辉灿烂的伟大时代。而我写作的目标,便是临摹他们的思绪,重温他们的心迹,让读者“以心证史”,仿佛亲历,而不是只站在遥远的地方冷眼旁观。 本册起于李斯离开上蔡,终于吕不韦被逐出咸阳,时间跨度为十八年。 本书之写作,并不囿于历史,而是时常跳出,生发开去。古今中外,多有征引,连类属比,求深求趣。而这也可勉强算是本书的风格吧。 由于水平所限,谬误难免,还望读者不吝指正。 曹昇 2007年4月26日于杭州
第一章 一个普通青年的觉醒 1、平庸有罪
公元前254年,李斯第一次登上了中国历史的大舞台。 李斯此时的角色,只不过是扮演一名小得不能再小的公务员,在楚国上蔡郡里做看守粮仓的小文书,饱食终日,无所事事,浑浑噩噩,不知老之将至。他最大的爱好就是在上班时间溜号,牵着自家养的一条黄色的土狗,带着年幼的两个儿子,出上蔡东门,到野外追逐狡兔。 上蔡郡是一座小城。李斯生于斯,长于斯,并一直认为自己将和自己的祖父、父亲一样,死于斯,葬于斯。外面的世界,对他来说并没有清晰的概念。李斯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房子不大,但已足够居住,薪俸不高,但尚算衣食无忧。老实说,就这么过一辈子也是蛮好的一件事情。在投胎人世的时候,阎王爷如果也肯给你这样一份合同,我相信,十个人里头有七八个都会毫不犹豫地签字画押的。不知不觉间,青春年华在悠闲缓慢的生活中渐渐逝去,意志在平淡无奇的日子里悄悄消磨。总之,在此时的李斯同学的身上,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将在未来的二十多年里,占据在中国历史舞台的中央,扮演着显赫的男二号,享受着最好的灯光和机位,拥有着最多的特写和对白。 然而,一件偶然而有趣的事情发生了,就是这件小事,改变了李斯的一生,也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中国历史的进程。 李斯多少有些洁癖,几乎从不在吏舍的公共厕所内方便。这天,他忽然内急,忍,强忍,再忍,继续忍,忍了又忍,直到不敢再忍,只得捧着肚子,弯腰夹腿,直奔吏舍厕而去。厕所里的几只老鼠正不无哀怨地吃着粪便,见有人来,吓得惊惶逃窜。 有些人上厕所只是为了清空肚腹,有些人却可以在清空肚腹之余,还能悟出来一番道理。这不,李斯在畅快淋漓地解决了内急问题之后,一边系着裤带往回走,一边悲叹起厕所里那几只惊恐的老鼠来:它们“食不洁,近人犬,数惊恐之”。推此及彼,自己所管粮仓里的老鼠,却可以“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同样都是老鼠,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李斯是一个极其认真的人,他决定将厕鼠和仓鼠的贫富差距作为一个课题来研究。为此,他作了一个实验。实验很简单:他把仓鼠抓住,关在厕所里,再把厕鼠抓住,关在粮仓里。三天之后,他来检查实验成果。结果如下:曾经的仓鼠现在也开始“食不絜,近人犬,数惊恐之”,曾经的厕鼠现在则“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 此情此景,李斯不由百感交集,说出了他在中国历史舞台上的第一句台词:“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 通过这次实验,李斯明白了一个道理:“鼠在所居,人固择地。”他开始反省自己迄今为止的一生。我是谁?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我活了二十多年,都活了些什么?看看自己身边,尽多是庸庸碌碌之徒。难道我也要和他们一样,朝生暮死,无声无息?一想到此,李斯浑身泛起一阵神圣的战栗。他趴在地上,一阵干呕。 大丈夫于人世间,有两个问题必须问问自己:活着时怎样站着?死去时怎样躺着?留在上蔡郡,他将注定一事无成。他将被胡乱埋葬在某个乱坟堆里,他的名字只会被他的儿女们偶尔提起,而等到他的儿女们也死去了,他的r体也早已在棺椁里腐朽烂透,他的名字也将不会被世间的任何一个人所记起。到那时,上天入地,也找不到半点李斯曾存在过的痕迹。 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 一股熊熊的野心之火燃烧在李斯死寂了二十余年的心中。他感觉到,名利的野兽正在他的体内苏醒,并向他发号施令。而他,也将乐意遵从。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于是,李斯作出了一个决定:离开偏僻贫瘠的上蔡郡,到能让他建功立业、名垂青史的地方去。 果断和决绝是李斯一贯的作风。他在同事们的一片惋惜声中,辞去了为众多乡亲羡慕的公务员一职。他要到兰陵去,他听人说过,兰陵有当代的一位圣人——荀卿荀老夫子。他要去投奔他,学习帝王之术。“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他的头脑和智慧,便是他仗以扬名立万的武器。 李斯辞完职之后,才将他的决定告诉了他那可怜的妻子。可怜的妻子吓坏了,然而丈夫的意愿又怎能违背?她一边为丈夫收拾包袱,一边流着眼泪。年幼的两个儿子问阿妈你在做什么。她说道,阿父要出远门去了,要很久才能回来。妻子将收拾好的包袱递到李斯手里,小声问道:“万一事情不成呢?” 李斯歉疚地望着妻子,道:“无论如何,我一定要去试一试,就算我不能证明我可以,那也要证明我不可以。” 李斯摸了摸儿子的脑袋,以为告别。最小的儿子刚学会说话不久,他仰望着自己的父亲,脆声说道:“阿父,等你回来了,我们再到城外逮兔子去。” 李斯眼眶一热。他不许自己犹豫,背上包袱,夺门而去。
2、万世师表
第一次出门远行的李斯,心里忐忑不安。妻子为他新做的草鞋在崎岖坎坷的道路上留下浅浅的脚印,他正在一步步离开娇妻和稚子,一步步离开故里和亲朋。他已无法回头。这是一次冒险,这是一次赌博。 涉过了三千道水,问过了十万回路,李斯日夜兼程,终于在大半个月之后,到了兰陵。进城之前,他就着溪水洗了一把脸,只见水中的人儿,皮肤憔悴,满眼红丝,面容平静,无悲无喜。 兰陵的繁华富丽,远非上蔡郡所能比拟。马可波罗惊羡于我中华天朝的锦绣河山和风流人物时的心情,想来也只不过和此时的李斯差相仿佛。李斯走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和前后左右那些衣冠华丽、外貌潇洒的兰陵市民比较起来,他是那么的寒酸和不起眼。然而,每当有人对他这个乡下人投来惊异的一瞥时,李斯都会强硬地以目光和他们对视,同时在心里对自己说道:“这些人也不过尔尔,只如粮仓里的老鼠,寄生在一个好地方而已。倘把他们置于茅厕之中,也就是食不洁的厕鼠罢了。”如此一想,李斯的头颅便在光天化日之下骄傲地昂了起来。 李斯找人打听荀卿的住处。那荀卿乃是一代学术宗师,全兰陵城的荣耀,问谁谁知道。有几个好心人见李斯是从外地来的,还硬是把他一直领到荀卿的家门口,弄得李斯非常不好意思。 这个时候,荀卿已经从兰陵令的领导岗位上退了下来,专一心思,著述育人。他和孔子一样,“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尝无诲焉。”是以,尽管囊中羞涩的李斯交纳的学费少得可怜,荀卿依然将他收为弟子。李斯温暖地感受到了,什么是真正的万世师表。 跟随荀卿学习的弟子,虽然不及孔子门下的三千之数,但千八百人还是有的。为了保证教学质量,荀卿将这些弟子按知识水平分成不同的等级,类似于今天的中专、本科、硕士、博士。李斯安顿好了之后,荀卿对他进行了一次摸底考试,看看到底将他分到哪个等级。然而,李斯并不是一个考试型的学生,出来的成绩甚是糟糕。尽管他那一手妙绝人寰的小篆书法看得荀卿三月不知r味,但是荀卿还是将李斯分到了最低级别的中专班。 至此,李斯遇到了他出门远行以来的第一次挫折。 其实,论智慧和武功呢,李斯一直都比荀卿的那些门下弟子们高那么一点点,无奈一次考试考砸了,便沦落到最受歧视的中专班去了。更要命的是,由于荀卿先生的精力所限,中专班的任课老师并不是荀卿先生本人,而是他带的那几个博士生。博士生懂个啥啊! 李斯灰心丧气,几次想回上蔡郡拉倒。然而,他觉得就这么不明不白地走了,实在太没有志气。他酝酿着滔天的怒火,寻觅着泛滥的发泄。 这一天,机会来了,荀卿先生开大课,所有的弟子聚集一堂,聆听教诲。 我们不妨大胆想象一下当时的情景:一个大院子,黑压压地坐满了人,阳光在头顶明媚着。为了让荀卿先生的话传遍院子的每个角落,弟子们早提前把树上的知了捉了个干净,屋檐上的鸟窝也给捅了,偌大的院子,像一台被按过静音键的万丈彩电,阒然无声。 荀卿先生清清喉咙,登台开讲道:“人之初,性本恶。”话音甫落,一人长身而起,朗声接道:“人之初,性本善。”荀卿先生循声望去,哦,原来是那个小篆写得极好的李斯。 荀卿先生又道:“先有j。” 李斯道:“先有蛋。” 荀卿先生道:“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 李斯道:“青,取之于蓝,而蓝不及蓝;冰,水为之,而温不如水。” 遇上这么位抬杠的,课是没法上了,荀卿先生冷哼一声,拂袖而去。李斯则浑身上下被一种复仇的快感包围,他克制住不让自己仰天狂笑。他挑衅地看着身边的同学,往宿舍走去。包袱早已收好,妻子和幼儿正在故乡上蔡倚门而盼。 荀卿先生不愧是伟大的教育家,被李斯当庭顶撞之后,气很快就消了。在李斯身上,他看到了其他学生所不具备的独立思考的可贵品质。他深知,只会人云亦云的人,注定一辈子没有出息。他追上李斯,两人在和平而友好的气氛下进行了一番长谈。荀卿大悦,当即拍板将李斯升入博士班。所谓一逢风雨便化龙,李斯在荀卿的悉心教导下,学业大进,才华尽显。很快,其文章、经术、谋略、辩论,在荀卿门下已是无人能及。荀卿叹道:日后能继承我衣钵的,当为李斯也。 话休絮烦,且不表李斯在饕餮精神食粮的同时,物质食粮却时常断档,不表李斯在孤独的异乡对妻子儿女的思念,也不表看见别的同学饮酒嫖妓时李斯心中的愤怒和失落,只表光y似箭,一晃四年。李斯自度学业已经大成,足堪游说诸侯、定国安邦,便向荀卿辞行。荀卿挽留他留校任教,李斯婉言谢绝。做学问岂是他的志向所在。 李斯到宿舍收拾好包袱,哼着小曲,心情雀跃而狂野。他正准备出门,却从门外进来了一个陌生人。李斯好奇地打量了陌生人一眼,而就是这一眼,让他下定决心在荀卿门下又多待了三年。那么,这个陌生人是谁呢?他身上又有着怎样的魔力?3、一生之敌 必须承认,有些人一望而知即为非凡人物。李斯仅仅打量了陌生人一眼,便断定他是自己今生遇见的第二个注定不朽的重要人物。第一个自然是他的老师荀卿。陌生人衣冠华丽,俊美优雅,提着贵重的皮箱,看样子像是刚来报到的新生。李斯作为一个老生,对这位新生却丝毫也不敢轻视。他知道,若小觑了此人,只会是他自己的损失。 李斯的第六感告诉他,眼前此人必将是自己一生的劲敌。 陌生人注意到李斯,也是眼前一亮。“韩非,韩非的韩,韩非的非。”陌生人自我介绍道。他说话有些口吃,因此,说了这么短短的几个字,已是费了他不少力气。 李斯哪里有心情在乎这些r体上的细微缺陷。他已完全为这个年轻人的名字所震惊。他把自己的脑袋伸进自己的肚子里,在里头一阵狂喊:“我没看错人。天啦,韩非!他就是韩非!” 李斯近乎癫狂的兴奋,不是没有来由的。韩非,韩国公子,弱冠之年便已才高四海、名动天下。崇拜英雄是人类的本能需要,韩非,便是为当时无数读书人崇拜的英雄。李斯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居然能有幸和传说中的韩非同窗读书。因此,一时的失态也在情理之中。两人坐下摆了会儿龙门阵,均有相见恨晚之意。韩非想不到的是,在兰陵这么个小地方,除了荀卿先生之外,居然还有李斯这么一位智慧之人。李斯想到的却是,韩非我不如也,我将从而游之,从而学之,从而过之。李斯撂下包袱,不走了。 韩非的到来,在荀卿的弟子中间引发了不小的轰动。韩非所到之处,总会被狂热的同学们包围,向他提些五花八门的问题。韩非为人口吃,每由李斯代答。李斯虽为代答,却总能暗合韩非的心意。很快,李斯和韩非便成为一对死党。两人居则同室,出则同车,亲密之态,不逊于新婚的夫妻。纵观中国五千年的历史,像李斯和韩非这样令后人心潮澎湃的两个男人的相遇实不多见。究其原因,一是要相遇的两个人都是超重量级人物,而且吨位相当,二是要足够年轻,至少不能太老,人一老,便会固执或傲慢得令人生厌。三是要在一起的时间够长,一夜情什么的都不能算。四是要互相影响,彼此促益。五是两人分开后均能在境界上较前有一提升。想来想去,大概也只有唐朝那两个半人半神的诗人——李白和杜甫了。这种可遇不可求的相逢,缘分啊。与此相比,一男一女的相遇则等而下之了许多。即便是才子佳人遇见,那又如何?大家见面了,做a了,爽的只能是自己,就算拍成a片流传后世,后人想到你们来,最多也就是性欲高涨,断然不会心魄摇荡,只悔生之晚也,不得从游请益。所以说,境界有差距。扯远了,打住。坚决打住。 第4节:一个普通青年的觉醒(3) 看见李斯和韩非如此相得,最高兴的莫过于荀卿老先生了。他苍老的心灵如同秋日的田野,沉浸在丰收的金黄之中。他不无自豪地在孔子画像前祝曰:吾道之光,吾道之倡,又岂在门人之寡众?视韩非李斯二人,较圣门七十二贤人孰如? 回到李斯,他在韩非身上学到的知识不会比他从荀卿身上学到的少。韩非以他独特的贵族视角和超凡的天才,将李斯领入了一片全新的天地。韩非带来的珍贵典籍、对国际形势的分析判断、对历朝得失的深入见解,都使李斯受益匪浅。李斯像一块贪婪而高效的海绵,能迅速把他所接触到的知识吸干消化。日后,李斯回忆起这段美好的求学岁月时,这样评价他和韩非的关系:不遇李斯,韩非不失为韩非,不遇韩非,李斯不得为李斯。这话多少有些谦虚。我愿意做这样一个比喻,即把李斯和韩非比拟成两个生产知识的国家。韩非国通过“口吃牌火车”向李斯国倾销了大量的知识产品,李斯国却也通过“抬杠号货轮”向韩非国反倾销了大量的知识产品。除了荀卿国之外,韩非国和李斯国互为最大的“知识贸易伙伴”。只不过最终结算下来,韩非国是贸易顺差国,李斯国是贸易逆差国。当时就是这样。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过了三年,名利的野兽在李斯的体内再度苏醒,他感觉到时机已经成熟,得时无怠,利在急行。他要离开兰陵了。这次,荀卿老先生没再挽留,他知道,此时的李斯不再是七年前的那个李斯,也不再是三年前的那个李斯。此时的李斯,心如满月弓,志似穿云箭,他在向往着天下,而天下也在等待着他。荀卿老先生只是问道:“汝欲何往?” 李斯对未来的行止早已成竹在胸,当即慷慨言道:“斯闻今万乘方争时,游者主事。今秦王欲吞天下,称帝而治,此布衣驰骛之时而游说者之秋也。故斯将西说秦王矣。” 荀卿老先生又问:“汝为楚人,何不事楚?” 李斯道:“楚不能用子,而况斯乎?”这话勾起了荀卿的伤心往事。荀卿长叹一声,闭上双眼,不再说话。李斯给荀卿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头,去了。 李斯为什么要去秦国呢?当时,六国皆弱,秦国独强。六国皆弱,但还不至于弱得没有一点翻本的机会,秦国独强,但也没有强到敢拍胸脯叫嚣以一挑六。一般人的想法通常是,宁为j头,不为牛尾。六国弱,好啊,正要用人,这一去,还不弄个部级干部当当。秦国强,能人也多啊,位子却是有限的,一去,顶多也就做个处级干部。去六国,就这么定了。李斯可不这么想。他不做j头,也不为牛尾,他像斗牛士手中的宝剑,带着锋利的寒光,直奔牛头而去。他要证明,在弱者中间,他是强者,在强者中间,他是更强者。在他身上,不存在嫉妒这种低劣的情感。当他初见到光芒如太阳的韩非时,心中并无妒忌,有的却是战而胜之的勇气和自傲。我喜欢李斯这一点。熊的沉默比狗的吠叫更为可怕,也更值得尊敬。 纽约人吹嘘自己的城市有多牛的时候,通常会说:you akehere;you ywhere(你在这里做到了,在一切地方就都能做到)。那时的咸阳,就如同今日的纽约。所以,我们好胜而骄傲的李斯同学要去咸阳。 李斯再来告别和他朝夕相处三年的兄弟韩非。哥俩个年纪差不多,性情也相近,自然可以说些不足为荀卿道的知心话。李斯痛饮一杯酒,道:“诟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于穷困。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恶利,自讬于无为,此非士之情也。”其言也悲,其情也痛,其耻也深,其志也烈。韩非贵为韩国公子,对卑贱和贫困自然没有李斯这样深切的体会。他本来想邀李斯和自己共赴韩国,但见李斯去咸阳的意愿甚坚,也不便多说。韩非倾囊,得十数金,悉数相赠李斯。李斯也不推辞,坦然受之。韩非歌一曲:“子欲西入秦,吾将东归韩,子勿为秦相,吾不为韩将,子攻兮吾守,兄弟两相伤。千般相见好,莫逢在沙场。”韩非唱歌倒不口吃,听得李斯也是好一阵感伤。两人洒泪而别。 李斯顺路回了一趟阔别七年之久的家乡,一家人恍如隔世,相见无言,只是抱头痛哭。儿子们见到李斯,一时间还不太习惯,显得很是生分。倒是那条黄狗还在,一见李斯,便摇头晃脑,兴奋得不得了。李斯带着儿子,牵着黄狗,出上蔡东门,到野外追逐狡兔,重温往日的温馨记忆。这样一来,两个儿子才又和李斯熟稔起来。然而,李斯却又要再度远行了。他要去咸阳,一个遥远而伟大的都城。在那里,住着一个名叫吕不韦的相国,还有一个名叫嬴异人的秦王。 不着边际地写了这么多,接下来终于轮到了正题。且看李斯如何在咸阳为自己的仕途打拼奋战,如何超越众多的高官显爵,以布衣之身,位极人臣。我说的这个极,是最高意义上的极。 第5节:谁的咸阳?(1) 第二章 谁的咸阳? 1、酒馆怪客 公元前247年,十月的咸阳,刚下过一场大雨,一雨成冬,寒气人。在一家廉价酒馆内,有一个男子正拿着一只筷子,蘸着杯中酒,在面前的桌子上写划着什么,口中念念有词。但见这人体态肥厚,衣衫甚是体面,一双长眉下,两只小眼睛放着迷离之光,扁而塌的鼻子,使整个人看上去猥琐平庸。莫非这人就是传说中的李斯?这形象,用两千多年后的东北话来讲,也未免太科趁了吧。我不相信李斯就是这副尊容,且让我唤一声,看看他答不答应。于是我吼道:“李斯。”还好,那人没有答应。然而,南边靠窗的角落里却响起一个声音:“李斯在此,是谁唤我?”我赶紧朝李斯走去,只见他身高八尺有半,狼目鹰鼻,颧骨高耸,天方地圆,虽不及韩非的俊雅风流,但也算是一副英气人的好相貌。 李斯对我说道:“阁下如此玉树临风,实为李斯生平仅见,不知有何指教?” 我道:“某正在写阁下的传记,不知阁下可否得闲,某有诸多疑问,有待阁下拨云见日。” 李斯大怒,道:“男儿当持三尺剑,立不世功。即便偶c刀笔,也当写自家的传记。替别人写传记,你羞也不羞?” 我道:“不羞,就不羞。” 李斯更怒,向我扬起水缸大的拳头,道:“滚。” 我回到家,在刚开了个头的李斯传记上如此写到:“李斯其人,一贯旗帜鲜明地反对别人替他写传记。” 李斯朝我发了一通火之后,前面提到的那个体态肥厚的人过来好心地安慰他。这人自报家门,郑国是也。又问李斯姓名。李斯有些懒得理会郑国,便信口胡诌了一个名字,道:“姓姜,名尚。” 郑国打个哈哈,道:“姜尚姜太公,开周朝八百年江山的第一名相。兄台与前朝圣人同名,好,好啊。” 李斯心里郁闷,而且也暗怪郑国的唐突打扰,也不接话茬,只是喝着闷酒。 郑国眼神一动,又道:“郑某不才,却也知道姜尚并非兄台真名。郑某略通算术,兄台这随口编造的一个化名,据郑某看来,却也无意间泄露出兄台此刻的满腹心事啊。” 李斯来了兴致,他倒要看看郑国如何忽悠,便道:“请兄台赐教。” 郑国道:“欲润喉,却无酒。” 李斯会其意,替郑国满斟一杯酒。 郑国又道:“有酒无菜,不如无有。” 李斯一拍桌子,道:“掌柜的,上菜。” 酒菜齐备,郑国这才悠悠说道:“渭水之滨,姜尚垂袖,名为钓鱼,意在兴周。君亦姜尚,囿困咸阳,直钩虽下,鱼儿不上。” 李斯闻言大惊,难道眼前这人真能看穿自己的心思,又或者他只是歪打正着?于是强笑道:“咸阳乏水,何鱼可钓?” 郑国怪异地看着李斯,道:“兄台又何必明知故问?兄台要钓的,不是逍遥游弋的水中鱼,而是独揽秦政的相国吕。” 相国吕,即是封爵文信侯,被新登基的秦王嬴政尊称为“仲父”的秦相吕不韦。李斯到咸阳,的确是想投靠吕不韦的。李斯见郑国已把话全给挑明了,知道也无须再掩饰,便道:“阁下果然高人。实不相瞒,在下姓李名斯,楚国上蔡郡人氏。今学已成,度楚王不足事,而六国皆弱,无可为建功者,故西入秦,欲说秦王。今秦王嬴政初即王位,又兼年幼,故国事皆决于相国吕不韦。然而,侯门深似海,李斯来咸阳已三月有余,却不得相府之门而入。想我李斯满腹才学,论辩术纵横,不输苏秦张仪,论富国强兵,足比商君吴起。天生我才而不可用,为之奈何?”说完,慨然长叹,满面皆是抑郁不平之色。 2、计划不如变化快 三个月前,李斯刚到咸阳的时候,尚是炎热的夏日,穿件单衣也会汗流不止。李斯也是点子太背,他到咸阳的第二天,当时在位的秦庄襄王嬴异人便一命呜呼,新继位的秦王是嬴异人的长子——年仅十三岁的嬴政。秦庄襄王之死,颇有些蹊跷,他一向身体强壮,夜御八女之后,第二天还能精神抖擞地临朝听政,然而说死也就死了。一时间,有关庄襄王乃是被人y谋杀害的谣言传遍了整个咸阳城。正所谓计划没有变化快,在李斯看来,死一个秦王没什么,重要的是,他的整个仕途规划却因为这起突发事件而被全盘打乱,只能推倒重来。 李斯见秦庄襄王已死,嬴政新立,秦国格局尚未稳定,决定先观望一阵子再说。在那时,每一个国王的死去,对他的国家而言,都是一场或大或小的危机,朝廷中的各大派系势力必然会借这个辞旧主迎新君之机,或明或暗地进行较量角力,以争取在权力的蛋糕上占据更大的份额。原本占小块的想要大块,原本占大块的想要更大块。当权力蛋糕的再分配达到纳什均衡,政局才会再度趋向稳定。 第6节:谁的咸阳?(2) 处于观望状态的李斯同学,一天也没闲着,他的足迹遍布咸阳的大街小巷,他的腿勤,嘴更勤,见人就侃,逢人便聊,打听宫里宫外,朝上朝下。咸阳作为秦国的都城,政治气氛是浓厚的。咸阳市民们侃起朝政来,个个都不带停。李斯是个优秀的聆听者,又是外乡人,因此每个咸阳市民看到他,国王脚下讨生活的优越感便油然而生,于是乎便如同吃了大力丸似的,侃力十足。李斯心里清楚,这种道听途说来的东西,就跟人体一样,70%是水份。关键是你要找出那70%的水份,并把它从耳朵里排出去。而这一点,正是李斯的强项。 李斯整天早出晚归,空着耳朵出去,满着耳朵回来,就这样过了一个月的时间。这时,李斯的举动引起了秦国便衣的注意,怀疑他是六国派遣过来的间谍,正准备把李斯缉拿归案时,李斯却忽然从他们的眼前消失了。 原来,李斯看看情报收集得已足够详细,便把自己关在逆旅的房间之内,三天不出房门,根据手头掌握的情报,开始重新制定起自己的仕途生涯规划。 李斯同学的仕途规划是典型的暴富心态,要一口吃个大胖子,恨不能今天见到秦王,明天便作宰相。像这种梦想一夜之间便位极人臣的心态,在论资排辈的今天是断然行不通的,但在古代,尤其是乱世,还是不乏成功的先例。况且,以李斯的智慧和天赋,睥睨天下,心雄万夫,不立非常之志,焉为非常之人! 闷热的天气使持续的思考变得更加艰苦。李斯全身赤l,背着双手,在不大的房间里来回遛弯,几乎是不眠不休,从他身体滑落的汗水,在泥地上画出圆形的水迹,干了又湿,湿了又干。李斯知道,一个完美的仕途规划是多么重要,他必须考虑到所有的有利和不利因素。这短短的三天,将决定他未来长长的三十年,能不慎重? 3、哪里爬起,哪里跌倒。 三天之后,李斯打开房门,晃晃悠悠地走上逆旅的屋顶,以目光包容着秦国宏伟的都城。正是清晨时分,天际有寥寥残星,万丈朝霞,火红的阳光,洒在李斯消瘦的脸庞。李斯强睁着疲倦的双眼,勉强将身躯站稳,向着刚从梦中醒来的咸阳城作以下豪语: “我,李斯,李——斯,天慷慨生我,地慈悲养我。天地于我,即有所爱,必有所怀。吾闻诸古人,天下有粟,贤者食之,天下有民,贤者牧之。吾见于今日,天下之粟,待贤者食,天下之民,待贤者牧。此天赐之时,地遣之机。李斯当仁而不敢让也。 物有高低,人分贵贱。其遇或异,其性不移。相国吕不韦,昔为阳翟大贾,贱人也,往来贩贱卖贵,家累千金,士大夫耻之。为贾者,如飞蝇逐臭,惟利是图,只见一日之得失,不晓百年之祸福。今窃据相国之位,吾知其必不得长久。虽如此,吾将往投之,且秦国之事,皆决于吕氏之府,秦国之政,皆出于吕氏之门,进身之阶,舍此无它。忍小辱而就大谋,吾将往也。 吕氏门下三千食客,皆行尸走r,何足道哉。李斯一至,必如秋风横扫,烈焰销冰,尽废彼等,惟我独尊。吕不韦,砧上之r也,取之易如反掌,略动唇舌,便可使之俯首帖耳,而我之所求,将莫不如意。 出仕不为相国,此生虚度。相国之位,且暂寄吕氏,吾欲夺之,只在旦夕之间也。 我,李斯,李——斯,人将称颂我的名,一如我此刻称颂我的名。人将敬我,畏我,国将顺我,从我。如此男儿,方可笑傲于苍生,方可无愧于天地。 如是我所思,如是我将行。” 三天不食不睡的李斯,早已是虚弱不堪,说了这一大通话后,再也没有半点力气,只觉天旋地转,眼前发黑,两腿一软,晕厥过去。 4、愤怒的拳头 关于李斯从屋顶摔落到地上的姿势,到底是平沙落雁式还是阳关三叠式,连李斯自己也不知道,今日自然更加无从查考。然而,这一摔摔得不善却是可以肯定的。当李斯醒过来时,一时间很是恍惚,浑身的骨头仿佛断开,眼前也是白茫茫一片。良久,一片白茫茫中才开始出现可以辨认的事物。他认出那个凑得最近的脑袋,那是逆旅的老板,正一脸悲悯地望着他,在老板的身后,是满满一屋子的人,大家都是冲他来的。 老板见李斯醒了,终于松了口气,开店做生意的,可不希望有客人死在自己店里。老板回头对看热闹的看客们说道:“都回去吧。没事了。”没人肯走,围得更紧了。他们都满心期待着李斯能说点临终遗言什么的。 老板对李斯道:“你可把我们吓坏了,还以为你死了。” 李斯翕动着苍白的嘴唇,微弱地说道:“饿。” 老板弄来一碗羹,喂李斯吃完。李斯无力道谢,倒头就睡。围观的人觉得李斯演的这出床上戏很不好看,尽是睡了吃,吃了睡,殊无刺激,于是失望地散去。房间里又剩下李斯一个人,蜷缩在被窝里,离家两千多里。他只身在咸阳,第一次梦见家乡。意志坚强如李斯者,在伤痛无助的时候,也难免脆弱,也盼望有怀抱可以依靠。在梦里,他的眼泪流成河流,承载着带他回家的小舟。 第7节:谁的咸阳?(3) 李斯足足睡了一天一夜,起来的时候,精神饱满,不可战胜的神情又重新出现在他的脸上。身体虽然还是疼痛不已,他却不想再等了,他已急不可待要去征服那个征服了秦国的人。况且,他依靠的不是他的身体,而是他的野心,他的智慧。今天将是他的大日子,他一咬牙,置办了一桌昂贵的酒席,纵容自己大吃大喝了一顿,算是提前的奖励。 李斯信心爆棚地来到相国府。他此时的想法很是天真,以为凭自己的才能,一到相府,定会立即被相国吕不韦惊为天人,奉为上宾。等他到得相国府门前,心里还是不免一咯噔。相国府院墙高达五丈有余,大门d开,其深不可测。高大威猛的执戟武士站成两排,大门宽阔,可容两排马车并驶。李斯故做轻松地对自己说道:“挺气派的嘛。”而他的声音,控制得刚好能让那些武士听到。 李斯做出一副熟门熟路的样子,迈步便往相府里闯,却被武士厉声喝住:“什么人?”李斯只得站住,昂声道:“楚国李斯,求见相国。”武士凶横地瞪着他,叱道:“好不懂规矩。相国是你想见就能见的?” 李斯不解地问道:“什么规矩?” 武士看李斯怎么也不像个得罪不起的人物,于是也懒得和他罗嗦。“滚!”武士亮起嗓门吼道。 李斯气得浑身发抖,眼睛如喷出火来,怒视着武士。武士将李斯的眼神理解为一种挑衅。武士面对他惹不起的人的挑衅时,他的回应是叩头。而面对他惹得起的人的挑衅时,他的回应却是拳头。武士伙同他的同僚,在秦国相国府邸的门前,好整以暇地将李斯一顿好揍。从头到尾,李斯趴在地上,愣是一声没吭。从李斯下定决心到咸阳闯荡的那一天起,他就已经是一个超越r体的人。他在人生的另一个层面上进行着孤独而勇敢的冒险。 武士们也不敢在相国府门前闹出人命,将李斯打了个七八成死便意犹未尽地住了手,又把李斯拖离相府大门,往不远处的墙根随手一扔,扔在沿相国府院墙挨溜排开的一群面目不明的人中间。那群人一个个都如同木雕泥塑,对李斯的到来,连眼皮也不愿抬一下。他们正心不在焉地翻检身穿的破棉袄,懒散地捉着虱子,然后偷偷放到旁边人的棉袄里头。 李斯靠在墙根处,身上满是鲜血,喘息着,咳嗽着。旁边人嘟哝着向他抱怨道:“你他妈的闭嘴,不就是挨了顿打嘛!别咳起来没完没了,咳得老子心烦。”李斯无声地苦笑,看了看那人,还算面善,便问道:“兄台高姓大名?” “姓干,名瞪眼。” “乞丐?” “你他妈的才是乞丐,你们全家都是乞丐。” 李斯也不生气,又问道:“既不是乞丐,为何坐在这里?” “和你一样,等着见相国吕不韦呗。你左右看看,这里的人,哪个不是想面见相国吕不韦,以三寸不烂之舌,博取上卿之位的?可人家相国尊贵得很,老子一没钱,二没家景,三没门路,想见他一面都难,更别说有机会和他说上话了。” “你等多久了?” “四年。光y虚掷的四年啊。” 旁边有人不屑地哼了一声,道:“才等四年,老子都等了二十年。前后蹲过五任相国的相府门口。谁敢比我惨?” 又有人c话道:“光惨顶球用?要说冤,还得数我。想当年,范雎刚到咸阳的时候,我还请他吃过饭呢。满以为这小子作了相国之后,总会照顾提携我这个故人一把。没想到,范雎小人得志之后,早就把我这故人忘到九宵云外去了。拔一毛以助故人,不为矣。嘿嘿,这帮王八蛋,刚当上官,第一件事就是忘恩负义。” 话才落音,马上有人接道:“你才请范雎吃过一顿饭。蔡泽当年来咸阳的时候,身无分文,乡巴佬一个。要不是我,他早就像一条狗一样饿死在咸阳街头了。是我,花钱供他吃,供他住,找裁缝给他做体面的衣裳。没有我,他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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