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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9

    三年抱两 作者:雷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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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抱两 作者:雷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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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明率先来找他。

    过了没几天,就在下班的时候,他一步出医院便看到庄明坐在正门附近的长椅上,一脸凝重。

    百少庆掏出放在口袋里好几天的人蔘糖,给递了过去,问:「什麽事不开心了?给,这个人蔘糖满好吃的,人蔘也对你身体有益,」

    虽然在传短讯时得知庄明比自己大四年,百少庆却总是忍不住当他小孩那样。

    兴许是因为他长得年轻,又带著病吧。

    庄明的头低了又低,几乎都要贴地了,才终於鼓起勇气问百少庆:「我……今晚能不能借住你的家?」

    「吓?什麽?」

    「我……我……不想回家……所以……」

    「那可不行、你家人一定会担心的。」

    「……那、那便算吧。」

    庄明倔强的别过脸,正要转身离开,百少庆及时地拉住了他。

    看庄明的模样,就算自己不收留他,庄明也不会回家的,与其任他到处游盪,倒不如让他有个安身之所,至少他知道自己肯定不会害他。

    「呃、那个……」百少庆叫住了他,「我家很小,还有个哥哥,你不嫌弃的话……」

    於是庄明便在百少庆那破小的家住下来了,哥哥百少霖倒没说什麽,他最疼这弟弟了,这也不是什麽荒诞行为,不过是借住几天而已。唯一让百少霖有点心痛的只是百少庆很绅士把自己的房间让给庄明,自己去睡沙发。

    好在庄明知道分寸,会帮忙做家务,算是有来有往,不是来白吃白住。

    不过百少霖没想到,庄明这麽一住便是半个月,庄明也像是早有准备的,连换洗衣物、药都拿来了,百少霖问弟弟这是怎麽回事,百少庆也一副不知就里的样子,却又完全没有问庄明何时走的打算。

    其实说到底,这只是他的自私,他怕他一问,庄明就会走。

    他有预感,庄明的家人一定不会喜欢他们在一起。

    庄明不太肯说自己的背景,但从他的谈吐,他可以隐约知道庄明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至少也是小有背景的,不然应该承担不起那间医院心脏科的费用。

    想当然,这样的人家也不会愿意自己的宝贝儿子和一个只住在唐楼,还要见习中医师的人在一起。

    然而他还是压抑不到,想要和这个人一起的欲望。

    最好能立刻结婚,这样一来便没有人能分开他们,哪怕庄明的父母反对,也来不及了。

    为什麽那麽喜欢他,爱情——他毫无头绪,就好像在他初见他的时候就注定了,再遇的时候,便已决定了结局。

    ☆、番外 一切安好 03.浑水

    每次凝视庄明那恬静如星的双眸,他就彷佛能见到在十年後,他俩在阳光之下手牵著手,在回家的路上聊当天发生过的事,如果可以,他还想和他有一个属於自己的孩子,领养也可以,然後每隔几天便为了孩子的问题又笑又闹,又然後,孩子长大了,他们便……

    想到这里,百少庆立刻狠狠地呼了自己几个巴掌。

    也不过是半个月,他竟妄想到这个地步,又不是十四五岁的青少年——而且,庄明也该喜欢成熟一点的人吧。

    百少庆下班回家时见到庄明在摺衣,这人一开始还不懂怎摺呢,才向哥哥偷师一个星期,就做得有模有样了。

    那安稳的样子,好看极了。

    也不理庄明正忙著,百少庆血气一冲,突然压住了他,在他脸颊处偷香,装作不知哪来的小流氓道:「真的不怕我会侵犯你?怎麽就这麽放心?」

    为何庄明能如意放心地住在一个刚认识不久的人家里,轻松地帮他做家务?

    庄明轻笑:「不怕,不怕,完全不怕。」

    对一个这种情况下也只敢吻脸颊的人,有什麽好怕的。

    庄明的观察很准确,百少庆顶多也只敢牵他的手。

    百少庆扶起庄明,说:「你好久没出门了,不如出去逛逛吧。」多接触阳光对病人有益,而且他也想和庄明在家以外的地方约会。

    庄明摇头,「不了,我在这里很自在。」

    「其实??为什麽你要离家出走?你家人对你怎麽了?」百少庆终是忍不住问这个藏在他心里已久的问题。

    百少庆不理解,这阵子他常留意新闻,也没什麽失踪人口的案件,好像庄明的失踪没有人理会。

    可庄明的家人之前又会派那些黑衣人去找他,也不似是爱理不理的样子,这点他始终想不通。

    沉默了许久,庄明终於开口:「他们要将我送院,可是……我已经不想再住院了。」

    「你的心脏病很严重麽?严重到了住院?」百少庆这才惊觉到不对劲,心脏病很多人都有,但是要去到长期住院的程度,已是非常严重。

    他一开始也有问过庄明的病,都被他轻轻带过,现在看来,庄明的病情不是他想像中的轻微,而是非常严重。

    「你的病是不是很严重?是不是已经到了一定要住院的地步?你别骗我!」百少庆激动了,捉住庄明的手,认认真真的帮他把脉。

    他不是什麽天才名医,但他还是有努力念书的,庄明的脉象,微弱得像是没有生命迹象,就算有,也只剩下杂乱无章的单薄跳动。

    这分明是将死之人的脉象。

    「怎麽会这样……」百少庆感知道这残酷的现实,整个人软瘫下来,连手指头也在发颤,却还是紧紧的握住庄明的手腕。

    整个人像被一盆极冷的冰水淋过,连心也寒了,醒了。

    庄明见他如此,顿时显得很是心虚:「我的身体我自己知道,我只是想在活著的时候,活得轻松一点罢了……对不起喔,跟你认识没多久,还是扯了你下这浑水了。」

    「浑水……?」

    「我明知自已活不长,却还是死缠著你……我应该离的你远远的……可是,我喜欢你,当然,我也喜欢过别人……可是这回我知道自已活不久了,你可能是我这生最後一个喜欢的人了,所以、我自私了这一回,对不起……」

    面对著死神,他害怕极了,不要脸又自私地的带著行李,跑到医院,找上这个认识没多久的人。

    庄明低眸苦笑:「但是没关系吧?我们只是交往这麽短的时间,我就算死了,你也很快会——怎、麽了?」被百少庆突然拉起身来,庄明不解的问。

    「我们去医院。」

    「我、我不要……」听到要去医院,庄明忽然挣扎起来:「你听不听得懂,我只是想要人生最後的时光,轻轻松松的过而已!我不想每天在医院!我受够了!」

    他受够了那纯白安静的房间,受够了父亲兄长怜悯的眼神……他只是想过,像这半个月那样,和百少庆过的那种日子。

    「如果医生说你真的没得救了,我便和你结婚,然後剩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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