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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神成为脑残粉之后 作者:猫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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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神成为脑残粉之后 作者:猫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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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健忘,但对小说的书名却格外的敏/感,这熟悉的书名,立即就勾起了他一年前的回忆。
林陌:想起来了……这个作者不就是当年那个抢了自己笔名,写种/马汤姆苏文,最后更是弃文的那个混蛋吗?!林陌你这个笨蛋!早在看到这个笔名的时候就该想起了啊!
话说这家伙进步也太快了吧!
一定是因为我当年的指导。【望天】
作者有话要说: 林陌不逗比,只是经常犯傻…………………………好吧,连烂作者都无法说服自己真的够了【扶额
说好的收藏呢,说好的留言呢,说好的专栏收藏呢!怎么都没有!qvq
ps:才不是傲娇!
pss:酷爱看洛玖酱画的陌大!硬着头皮看雷文的陌大实在是软到的心里啊!!!好想抱过来捏捏捏!!洛玖你实在太棒了萌萌哒!谢谢人设!烂作者好喜欢qvq
电脑戳
爪机戳
☆、我会是好师傅的
第七章我会是好师傅的
与一年前相比,已经29岁的林陌显然思想成熟了许多,回想起自己一年前的行为,林陌除了感觉自己太小孩子气外,还有的便是觉得惋惜。林陌虽然很不喜欢随意就弃坑的作者,但也是个惜才的人,对于那些有天赋的作者,他向来都是欢喜的。
——自己当年怎么就那么笨呢,如果那时候将这个作者收为徒弟,说不定现在的他已经成为粉红了!
估计是因为受到了谭湘湘的影响,林陌突然觉得,将一个小透明养成为神挺好的,想想就有成就感!特别是对方还是个有天赋的作者,如果不将他好好挖掘出来,简直太可惜了!
拖着下巴想了想,林陌开始考虑起这件事的可实行性。毕竟已经过了冲动时期了,林陌现在在做事之前,至少会经过深思熟虑,然后再做决定。而这一点的变化,一直都让他自己暗自沾沾自喜来着,总觉得这样的自己简直是酷炫。
目前自己在网文界的地位一直都很稳定,近几年应该暂时不会出现什么比较严重的变动,存稿也足够我日更到完结并开新坑,工作方面虽然工资依旧很低,但胜在稳定,所以,花那么一两年时间带一个徒弟,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
满意的点点头,完全忘了将谈恋爱方面考虑进去的林陌,自认为自己能够胜任师傅这个职位,随即下决定,只要对方同意,便尽力将对方带上去。
要勾搭作者,首先第一件事就是要将对方写的文都好好的看一遍,并从中弄清楚对方文的缺点在哪,以便能够更快的让对方改过来。自认为自己是个好师傅的林陌,刚给自己定下了第一步,下一秒便将那个叫“陌路”的作者写的第二篇文打开了。
大致浏览了一遍文案,虽然比起现在连载的那本相对青涩,但故事的设定还挺诱人,林陌满意的点点头。控制着鼠标点击目录上的第一章,林陌刚将视线移到新打开的界面,便被那个作者置顶的作者有话说给吸引了注意力。
【作者有话说:经过一星期多的认真的构思后,这个故事终于正式发表了。虽然不知道那名和我同名的读者有没有追到这篇文来,但我还是很感谢你的提点,你说的每一个细节,我都记了下来,并努力的消化在这篇文下,所以这篇文的存在,完全就是因为你。如果你不嫌弃的话,我想说,这篇文我会把它当成礼物送给你,并认真的写好,还请你继续多多指教。=v=】
!?
短短的一百多字,让林陌完全呆住了。他震惊的瞪大了眼睛,将那排绿色的小字看了又看,每看一遍,惊奇的感觉便增加一点,等到他完全确认这是真的,并不是自己看错时,他已经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这是第一次,不是以作者的身份,收到的以文为礼物的惊喜!
将文当做礼物,特意为了一个人而写,这本身就是见令人感到感动的事,而如果在那个“人”字面前加个修饰词“陌生的”,并在“文”面前加个基数词“五十多万字”的话,那简直就是令人兴奋。
虽然觉得很惊讶,但心里确实是激动了,林陌不自在的深吸了口气,稍稍平复了一下自己的心情后,他又觉得玩味了。
他仔细回想了一遍自己以前的行为,发现自己无非就是给对方写过一篇长评,外加章章留评。
虽然在还没签约之前,每一个肯认真点评文的读者都是一名伯乐,但那些评论自己更多是以吐槽的形式写的,而且打分都是一分。怎么看,怎么都觉得自己的行为没有半点是值得对方这样做的地方。
——所以……这是个懂得报恩的好作者?
瞬间,一个乖小孩的形象出现在心里。林陌突然觉得,自己这个未来徒弟一定会是自己的暖心棉!这让他下定决心要当个好(ba)师(ba)傅,将好孩子抚养长大!
心一动,林陌怀着期待的心情开始看文……
五十万的文,想要在很短的时间里看完,那是不可能的,为此,在等到书思聪拍林陌的肩膀时,沉浸在小说情节中的林陌,这才发现原来已经5点半了,而那本书自己才看到了三分之一。
“你在看小说?今天不打算跑步了吗?”书思聪好奇的看了一眼电脑屏幕,问道。
眨了眨因为长时间看电脑而越发酸软的眼睛,林陌大大的伸了个懒腰:“跑,干嘛不跑,现在不是还有时间嘛。”
拍拍书思聪的脑袋,林陌笑得很温柔:“你等我一下,我收拾一下东西就走。”
乖巧的点点头,书思聪腆着脸笑了笑,随后站在一边静静地等着。
书思聪现在已经高三了,自从高二将这里当成自己的自习室后,除了放假的时候,他没有一天是不来的,简直比闹钟还准时。因为认识的时间久了,林陌和他不知不觉中竟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天下午五点半去球场跑几圈。
高中时期本就是男生长身体的时候,再加上一年时间的锻炼,原本看起来还一副初中生样子的书思聪,现在不但身高拔起,连身体也结实了不少,至少看起来有点肌肉了。
——唯一没变的,就只有那很容易害羞的性子吧。
林陌默默的看了眼已经快和自己齐高的书思聪,心里想到。
将电脑关机并装进电脑包里,林陌脱去身上穿的医生袍,顺带将钥匙掏进裤袋里,然后转过身招呼书思聪出发。
“好了,走吧。”
“嗯!”书思聪高兴地回应着。
……
时间的流逝总是快得让人无法触摸,在众人都已经待在家里休息时,同待在家里的宁修远却只能在电脑面前努力的工作着。
揉了揉因为长时间架着眼镜而微疼得鼻梁,宁修远有点疲惫的叹了口气。说来宁修远现在也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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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健忘,但对小说的书名却格外的敏/感,这熟悉的书名,立即就勾起了他一年前的回忆。
林陌:想起来了……这个作者不就是当年那个抢了自己笔名,写种/马汤姆苏文,最后更是弃文的那个混蛋吗?!林陌你这个笨蛋!早在看到这个笔名的时候就该想起了啊!
话说这家伙进步也太快了吧!
一定是因为我当年的指导。【望天】
作者有话要说: 林陌不逗比,只是经常犯傻…………………………好吧,连烂作者都无法说服自己真的够了【扶额
说好的收藏呢,说好的留言呢,说好的专栏收藏呢!怎么都没有!qvq
ps:才不是傲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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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是好师傅的
第七章我会是好师傅的
与一年前相比,已经29岁的林陌显然思想成熟了许多,回想起自己一年前的行为,林陌除了感觉自己太小孩子气外,还有的便是觉得惋惜。林陌虽然很不喜欢随意就弃坑的作者,但也是个惜才的人,对于那些有天赋的作者,他向来都是欢喜的。
——自己当年怎么就那么笨呢,如果那时候将这个作者收为徒弟,说不定现在的他已经成为粉红了!
估计是因为受到了谭湘湘的影响,林陌突然觉得,将一个小透明养成为神挺好的,想想就有成就感!特别是对方还是个有天赋的作者,如果不将他好好挖掘出来,简直太可惜了!
拖着下巴想了想,林陌开始考虑起这件事的可实行性。毕竟已经过了冲动时期了,林陌现在在做事之前,至少会经过深思熟虑,然后再做决定。而这一点的变化,一直都让他自己暗自沾沾自喜来着,总觉得这样的自己简直是酷炫。
目前自己在网文界的地位一直都很稳定,近几年应该暂时不会出现什么比较严重的变动,存稿也足够我日更到完结并开新坑,工作方面虽然工资依旧很低,但胜在稳定,所以,花那么一两年时间带一个徒弟,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
满意的点点头,完全忘了将谈恋爱方面考虑进去的林陌,自认为自己能够胜任师傅这个职位,随即下决定,只要对方同意,便尽力将对方带上去。
要勾搭作者,首先第一件事就是要将对方写的文都好好的看一遍,并从中弄清楚对方文的缺点在哪,以便能够更快的让对方改过来。自认为自己是个好师傅的林陌,刚给自己定下了第一步,下一秒便将那个叫“陌路”的作者写的第二篇文打开了。
大致浏览了一遍文案,虽然比起现在连载的那本相对青涩,但故事的设定还挺诱人,林陌满意的点点头。控制着鼠标点击目录上的第一章,林陌刚将视线移到新打开的界面,便被那个作者置顶的作者有话说给吸引了注意力。
【作者有话说:经过一星期多的认真的构思后,这个故事终于正式发表了。虽然不知道那名和我同名的读者有没有追到这篇文来,但我还是很感谢你的提点,你说的每一个细节,我都记了下来,并努力的消化在这篇文下,所以这篇文的存在,完全就是因为你。如果你不嫌弃的话,我想说,这篇文我会把它当成礼物送给你,并认真的写好,还请你继续多多指教。=v=】
!?
短短的一百多字,让林陌完全呆住了。他震惊的瞪大了眼睛,将那排绿色的小字看了又看,每看一遍,惊奇的感觉便增加一点,等到他完全确认这是真的,并不是自己看错时,他已经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这是第一次,不是以作者的身份,收到的以文为礼物的惊喜!
将文当做礼物,特意为了一个人而写,这本身就是见令人感到感动的事,而如果在那个“人”字面前加个修饰词“陌生的”,并在“文”面前加个基数词“五十多万字”的话,那简直就是令人兴奋。
虽然觉得很惊讶,但心里确实是激动了,林陌不自在的深吸了口气,稍稍平复了一下自己的心情后,他又觉得玩味了。
他仔细回想了一遍自己以前的行为,发现自己无非就是给对方写过一篇长评,外加章章留评。
虽然在还没签约之前,每一个肯认真点评文的读者都是一名伯乐,但那些评论自己更多是以吐槽的形式写的,而且打分都是一分。怎么看,怎么都觉得自己的行为没有半点是值得对方这样做的地方。
——所以……这是个懂得报恩的好作者?
瞬间,一个乖小孩的形象出现在心里。林陌突然觉得,自己这个未来徒弟一定会是自己的暖心棉!这让他下定决心要当个好(ba)师(ba)傅,将好孩子抚养长大!
心一动,林陌怀着期待的心情开始看文……
五十万的文,想要在很短的时间里看完,那是不可能的,为此,在等到书思聪拍林陌的肩膀时,沉浸在小说情节中的林陌,这才发现原来已经5点半了,而那本书自己才看到了三分之一。
“你在看小说?今天不打算跑步了吗?”书思聪好奇的看了一眼电脑屏幕,问道。
眨了眨因为长时间看电脑而越发酸软的眼睛,林陌大大的伸了个懒腰:“跑,干嘛不跑,现在不是还有时间嘛。”
拍拍书思聪的脑袋,林陌笑得很温柔:“你等我一下,我收拾一下东西就走。”
乖巧的点点头,书思聪腆着脸笑了笑,随后站在一边静静地等着。
书思聪现在已经高三了,自从高二将这里当成自己的自习室后,除了放假的时候,他没有一天是不来的,简直比闹钟还准时。因为认识的时间久了,林陌和他不知不觉中竟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天下午五点半去球场跑几圈。
高中时期本就是男生长身体的时候,再加上一年时间的锻炼,原本看起来还一副初中生样子的书思聪,现在不但身高拔起,连身体也结实了不少,至少看起来有点肌肉了。
——唯一没变的,就只有那很容易害羞的性子吧。
林陌默默的看了眼已经快和自己齐高的书思聪,心里想到。
将电脑关机并装进电脑包里,林陌脱去身上穿的医生袍,顺带将钥匙掏进裤袋里,然后转过身招呼书思聪出发。
“好了,走吧。”
“嗯!”书思聪高兴地回应着。
……
时间的流逝总是快得让人无法触摸,在众人都已经待在家里休息时,同待在家里的宁修远却只能在电脑面前努力的工作着。
揉了揉因为长时间架着眼镜而微疼得鼻梁,宁修远有点疲惫的叹了口气。说来宁修远现在也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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