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06
男闺梦谈 作者:檀二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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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闺梦谈 作者:檀二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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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顿的地方,我老婆子可以陪着侍奉您。”香山到是个好地方,清净,对格格来说可能是个更好的住处,但那个美国女人恐怕就不会跟去了,无所谓,反正姑娘家念那么多书也没用。
晚上,箐竺就把自己的想法和父亲说了。
载堃也刚和凯尔索聊完,正发愁如何安置女儿,听完这话到是觉得去香山住可行。
“你要去也可以,只是琳达女士可能就没办法再教导你了,你还不满十二岁,需要再念几年书……金凯,你过来。”他把少年叫到跟前。
金凯来到他身边,问道:“您有事要吩咐?”
“格格打算去香山住,琳达女士可能没办法再继续教她了,能不能麻烦你辛苦点儿,每个礼拜天去庄子上教格格念书,主要还是英文和算数。”他觉得指望不上别人了,金凯在学堂里成绩不错,身体又好就让这孩子多跑跑路吧。
铁蛋儿欠身答道:“礼拜天学堂没课,没问题的,格格要有什么吃的用的,我也一并带过去。”他觉得这样安排也好,双方都能眼不见,心不烦。
箐竺没吱声,现在她并不讨厌金凯,毕竟大年三十那天只有这个人来安慰自己,就连阿玛也因为生气没搭理自己,她不禁抬眼望了望已经比自己高一头多的金凯,他已然是个偏偏少年郎了,六年前刚来家里的时候又黑又瘦,就和小叫花子似的,现在出得门去就是大少爷了,附近的小姑娘们都认得金凯,有些还暗送秋波,甚至写过情诗。
“行,那就这么决定了,箐竺你若是住得烦了,随时可以回来,有事就差下人回府禀报,你也大了,阿玛也该让你学着管管钱,朝廷之前给你的银子,阿玛都单独给你存着呢,等将来你嫁人了,就是私房钱,另外每个月再支给你30两,要学会记账,把每笔钱花在哪里都弄清楚,也要知道外面东西的价格,不要别人说什么是什么,你额娘还在时候,把府里的账目都管理得井井有条,往后可能会有艰难的日子在等着咱们,你得学会早当家。”他说道,这30两其实是给女儿的零用钱,柴米油盐,他都会让金凯送过去,庄子上还有他们的房产,收拾出一套给女儿住,再派三个男仆过去值守,加上张嬷嬷和一个丫头应该够使唤了。
“阿玛,女儿知道了。”这等于同意自己出去单过了,她觉得很高兴,刚好可以避开所有人学裁缝了。
第二天早晨,载堃就让老周去庄子上准备了,无论格格何时回来,一辆骡子车总是要有的,还得把平常用的被褥,日用品搬过去一些。
琳达听到这个安排也觉得很满意,她还答应每个周六,周三,周一过去给格格上课,这个棘手的问题总算是解决了。
不过贝勒爷却要求每个月格格要回家一趟,和家里人吃顿饭,他也好放心,有功夫他也会过去探望女儿,这实属无奈!
一周后,格格就和张嬷嬷,四个仆人搬到了香山附近的庄子里住,院子到是很大,有十间大瓦房,还有京城里没见过的火炕,对这个陌生的地方,她充满了好奇,再也没有什么人约束她了,她跟着嬷嬷转遍了每个地方,赶上山下的集市都会去买东西,集市里有许多新鲜的山货,京城里根本看不到的。
这天早晨,又是赶集的日子了,她兴冲冲的和嬷嬷,以及两个仆人逛着,当走到一棵槐树下的时候,不禁被一个卖狗的吸引住了,应该是刚断了奶的小狗,三只都放在一个小竹筐里,有一个花的,两只黑的,都用乌溜溜的大眼睛瞅着过往的人。
“这狗多少钱?”箐竺走到近前问,卖狗的是个小小子,头发剃秃了,身上披着一件粗布褂子,脚上的布鞋磨了两个洞,刚好露出大脚趾来。
“30文随便挑,已经不喝奶了,可以吃窝头,剩菜,不挑食。”小小子答道,抬起眼看她。
箐竺弯下腰,仔细打量着它们,又问:“咬人吗?”她想养只狗,从前的两只哈巴狗都生病死了,她伤心了好一阵。
“它们的娘不咬人,我想,它们也不会咬人吧,您得教它规矩。”少年说话的时候,眼睛不带眨的,直勾勾的看着。
“这孩子怎么这么没规矩,有这么看着人家小姐的么?”张嬷嬷指着他的鼻子数落,在外面她也不想让那么多人知道格格的事,都称小姐。
他挠挠头,傻笑着:“您家小姐太好看了呗!”说的时候眼睛还是不愿离偏离,使劲瞅,就好像瞅一眼就能占一分便宜似的。
箐竺到也没太在意,只是关注可爱的小狗,她指指中间的一只道:“要这只了,钱四,你把它抱走了,要好好养着,嬷嬷,您给钱吧。”
叫钱四的仆人立马收下了狗,嬷嬷也给了钱,一行人才离开了此处。
少年不禁叹道:“哪家的小姐这么水灵呢?”
“她可不是小姐,她是多罗格格,堃贝勒的闺女,刚来咱这庄子上的。”旁边卖菜的老头说道,他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附近的田地和林子几乎都是堃贝勒家的。
少年这才站起身,惊讶的说道:“格格?格格都到咱们庄子里了!”
“是给她额娘守孝来的,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了,咱们这种不在旗的草民就算是高中状元也做不了额驸的。”老头笑这孩子痴,吴老三家的儿子吴天赐是家里的独子,今年十一,从小被惯坏了,不过吴老三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有其父必有其子,老子是混混,儿子将来也得吃那碗饭,庄子里的人都讨厌吴老三,只要看到对方出门,一定躲得远远的。
少年傻呆呆的目送着格格远去,从此就落下相思病了!
中午,琳达到了庄子里,她给格格上了两个小时的英文课,就带着小姑娘去后院里种花种菜,她想用这种方法和学生增进感情。
堃贝勒治家有方,让这孩子从小就有一定独立生活的能力(与同龄的格格比强太多),可以自己穿衣,洗漱,铺床叠被,也会做针线活。
箐竺还特别喜欢劳动,除草,浇水,都很快掌握了,对家里养的牲畜也很喜欢,亲自喂骡子,母鸡。
“等一个月后就能发芽了。”琳达说道,她们刚种了向日葵和玉米。
“到了秋天就能收获了,我都等不及了。”格格笑得很灿烂,与在贝勒府时截然不同,简直就是两样的人。
琳达看到她的模样,这才放了心,她终于可以向徳芳和子爵有个交代了,离开家对格格来说其实是件好事。
琳达放下锄头说道:“做事情都这样,需要默默的努力很久,才能有成果,等待的时候很难熬,不过想想会有一天能收获,这些艰辛也就不算什么了。”
箐竺不解的望着她,试探着问:“我想做裁缝,开家裁缝店也一样吗?”
“当然,您需要不断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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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顿的地方,我老婆子可以陪着侍奉您。”香山到是个好地方,清净,对格格来说可能是个更好的住处,但那个美国女人恐怕就不会跟去了,无所谓,反正姑娘家念那么多书也没用。
晚上,箐竺就把自己的想法和父亲说了。
载堃也刚和凯尔索聊完,正发愁如何安置女儿,听完这话到是觉得去香山住可行。
“你要去也可以,只是琳达女士可能就没办法再教导你了,你还不满十二岁,需要再念几年书……金凯,你过来。”他把少年叫到跟前。
金凯来到他身边,问道:“您有事要吩咐?”
“格格打算去香山住,琳达女士可能没办法再继续教她了,能不能麻烦你辛苦点儿,每个礼拜天去庄子上教格格念书,主要还是英文和算数。”他觉得指望不上别人了,金凯在学堂里成绩不错,身体又好就让这孩子多跑跑路吧。
铁蛋儿欠身答道:“礼拜天学堂没课,没问题的,格格要有什么吃的用的,我也一并带过去。”他觉得这样安排也好,双方都能眼不见,心不烦。
箐竺没吱声,现在她并不讨厌金凯,毕竟大年三十那天只有这个人来安慰自己,就连阿玛也因为生气没搭理自己,她不禁抬眼望了望已经比自己高一头多的金凯,他已然是个偏偏少年郎了,六年前刚来家里的时候又黑又瘦,就和小叫花子似的,现在出得门去就是大少爷了,附近的小姑娘们都认得金凯,有些还暗送秋波,甚至写过情诗。
“行,那就这么决定了,箐竺你若是住得烦了,随时可以回来,有事就差下人回府禀报,你也大了,阿玛也该让你学着管管钱,朝廷之前给你的银子,阿玛都单独给你存着呢,等将来你嫁人了,就是私房钱,另外每个月再支给你30两,要学会记账,把每笔钱花在哪里都弄清楚,也要知道外面东西的价格,不要别人说什么是什么,你额娘还在时候,把府里的账目都管理得井井有条,往后可能会有艰难的日子在等着咱们,你得学会早当家。”他说道,这30两其实是给女儿的零用钱,柴米油盐,他都会让金凯送过去,庄子上还有他们的房产,收拾出一套给女儿住,再派三个男仆过去值守,加上张嬷嬷和一个丫头应该够使唤了。
“阿玛,女儿知道了。”这等于同意自己出去单过了,她觉得很高兴,刚好可以避开所有人学裁缝了。
第二天早晨,载堃就让老周去庄子上准备了,无论格格何时回来,一辆骡子车总是要有的,还得把平常用的被褥,日用品搬过去一些。
琳达听到这个安排也觉得很满意,她还答应每个周六,周三,周一过去给格格上课,这个棘手的问题总算是解决了。
不过贝勒爷却要求每个月格格要回家一趟,和家里人吃顿饭,他也好放心,有功夫他也会过去探望女儿,这实属无奈!
一周后,格格就和张嬷嬷,四个仆人搬到了香山附近的庄子里住,院子到是很大,有十间大瓦房,还有京城里没见过的火炕,对这个陌生的地方,她充满了好奇,再也没有什么人约束她了,她跟着嬷嬷转遍了每个地方,赶上山下的集市都会去买东西,集市里有许多新鲜的山货,京城里根本看不到的。
这天早晨,又是赶集的日子了,她兴冲冲的和嬷嬷,以及两个仆人逛着,当走到一棵槐树下的时候,不禁被一个卖狗的吸引住了,应该是刚断了奶的小狗,三只都放在一个小竹筐里,有一个花的,两只黑的,都用乌溜溜的大眼睛瞅着过往的人。
“这狗多少钱?”箐竺走到近前问,卖狗的是个小小子,头发剃秃了,身上披着一件粗布褂子,脚上的布鞋磨了两个洞,刚好露出大脚趾来。
“30文随便挑,已经不喝奶了,可以吃窝头,剩菜,不挑食。”小小子答道,抬起眼看她。
箐竺弯下腰,仔细打量着它们,又问:“咬人吗?”她想养只狗,从前的两只哈巴狗都生病死了,她伤心了好一阵。
“它们的娘不咬人,我想,它们也不会咬人吧,您得教它规矩。”少年说话的时候,眼睛不带眨的,直勾勾的看着。
“这孩子怎么这么没规矩,有这么看着人家小姐的么?”张嬷嬷指着他的鼻子数落,在外面她也不想让那么多人知道格格的事,都称小姐。
他挠挠头,傻笑着:“您家小姐太好看了呗!”说的时候眼睛还是不愿离偏离,使劲瞅,就好像瞅一眼就能占一分便宜似的。
箐竺到也没太在意,只是关注可爱的小狗,她指指中间的一只道:“要这只了,钱四,你把它抱走了,要好好养着,嬷嬷,您给钱吧。”
叫钱四的仆人立马收下了狗,嬷嬷也给了钱,一行人才离开了此处。
少年不禁叹道:“哪家的小姐这么水灵呢?”
“她可不是小姐,她是多罗格格,堃贝勒的闺女,刚来咱这庄子上的。”旁边卖菜的老头说道,他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附近的田地和林子几乎都是堃贝勒家的。
少年这才站起身,惊讶的说道:“格格?格格都到咱们庄子里了!”
“是给她额娘守孝来的,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了,咱们这种不在旗的草民就算是高中状元也做不了额驸的。”老头笑这孩子痴,吴老三家的儿子吴天赐是家里的独子,今年十一,从小被惯坏了,不过吴老三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有其父必有其子,老子是混混,儿子将来也得吃那碗饭,庄子里的人都讨厌吴老三,只要看到对方出门,一定躲得远远的。
少年傻呆呆的目送着格格远去,从此就落下相思病了!
中午,琳达到了庄子里,她给格格上了两个小时的英文课,就带着小姑娘去后院里种花种菜,她想用这种方法和学生增进感情。
堃贝勒治家有方,让这孩子从小就有一定独立生活的能力(与同龄的格格比强太多),可以自己穿衣,洗漱,铺床叠被,也会做针线活。
箐竺还特别喜欢劳动,除草,浇水,都很快掌握了,对家里养的牲畜也很喜欢,亲自喂骡子,母鸡。
“等一个月后就能发芽了。”琳达说道,她们刚种了向日葵和玉米。
“到了秋天就能收获了,我都等不及了。”格格笑得很灿烂,与在贝勒府时截然不同,简直就是两样的人。
琳达看到她的模样,这才放了心,她终于可以向徳芳和子爵有个交代了,离开家对格格来说其实是件好事。
琳达放下锄头说道:“做事情都这样,需要默默的努力很久,才能有成果,等待的时候很难熬,不过想想会有一天能收获,这些艰辛也就不算什么了。”
箐竺不解的望着她,试探着问:“我想做裁缝,开家裁缝店也一样吗?”
“当然,您需要不断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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