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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396章 下套

    李时想了一下,周围看看易晓明家的地形,当看到院子西侧的柴房时,眼睛一亮,附耳问易晓明:“你们家也有捕狼夹子,还能不能用?”

    易晓明很奇怪李时怎么会知道他家有捕狼夹子,但是现在也不便问:“那是我爸留下的,前年我还用过。”

    “那就解决了,你和王琳琳带小混混先走,到小卖部门口等我,我自有办法。”

    易晓明发现李时不管处理什么事,都好像胸有成竹的样子,给人一种可靠感,当下也不多说,招呼一声小混混,揽着王琳琳往外走。

    李时和毛雪也跟着一起走,到了门口,李时却装作临时想到什么似的:“晓明,你们去吧,我走一天路了,腿疼,我们俩先去屋里歇一下,好不好?”

    不管李时说什么,易晓明都点头答应,然后俩人领着小混混走了。

    李时看到夜猫子果然转身,要跟着易晓明走,说明他拿着棍子确实是冲着易晓明来的,李时故意拉住毛雪的胳膊,先邪恶地笑了几声:“他们俩走了,就剩下咱们孤男寡女,进屋,咱俩人到土炕上体验一下乡村生活好不好?”

    毛雪吓了一跳,李时这是让黄鼠狼附身了咋的,怎么突然来这么一腔?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李时,反正李时这话太突然,太不正常了!

    李时硬拉着毛雪往里走:“我先把钱藏到他家的柴房里,防人之心不可无,拿着几十万块钱来进玉石,要是露财就麻烦了!”

    果然,李时这几句话让夜猫子又扭头回来了,继续藏在墙角窥视。几十万块钱耶,在夜猫子眼里那可是巨款,现在听说要藏到柴房,这么说他发财的机会来了!

    至于把易晓明打断腿那事,又不是现在不去打断过一会儿就打不断了,先发财要紧。

    更要紧的是,他琢磨琢磨刚才李时说“孤男寡女,到土炕上去”那话的意思,看来这一对小情人马上到屋里去嚓嚓嚓那啥,夜猫子可不想错过这场活人表演的一级片,要是赶着去把孤儿的腿打断的话,现场表演那不就错过了,所以夜猫子决定等表演结束再去打断腿。

    而且现在夜猫子心里有个新计划,他奉村长之命来打黑棍,村长可是交待了,只要把孤儿打断腿,无论如何不要打死。但是也没规定不要打死孤儿的朋友,要是上去把那小子一棍子打死,他身边那个鲜嫩的女孩,这黑更半夜的……嘿嘿,嘿嘿嘿嘿!

    李时拉着毛雪进了院子,让毛雪等着,他钻进柴房,不知道在里边摸黑鼓捣什么。毛雪心里这个奇怪,李时是来找假货源头的,不是拿着钱来进原石的,现在说话为什么前言不搭后语呢?

    “你在里边干什么?”毛雪问道。

    “嘘——”李时探出半个脑袋,“我把钱藏在里边。”

    鼓捣完了李时出来,站在院子里想了想:“晓明家里好几个月没住人了,屋里肯定一层尘土,还是等那个王琳琳回来打扫完了再睡,咱们去叫他。”说完拉着毛雪出来,锁上院门走了。

    夜猫子这个恨啊,现场表演是看不到了,本想上去当头一棒把李时放倒,可是又一想他们过一会还回来,等他们回来不还是有活人表演吗?等自己看表演看得眼热,再进去一棍子给他,然后鲜嫩鲜嫩的女孩不就是——他眼瞅着李时二人转出胡同走了,夜猫子爬墙进了易晓明家的院子。

    夜猫子其实不是夜视眼,只是那怪病让他不敢见光,长时间生活在黑暗中,使他的暗视力较好而已,所以黑暗中他只能朦朦胧胧看到大物,细节根本看不清。

    柴房里柴草虽然不多,但是很乱,满地都是,夜猫子踩着那些草走进来没两步,脚下就踩到一个硬物,心里一喜,这么快就找到了?

    “啪”的一声响,夜猫子感到小腿上一阵剧痛,低低地惨叫一声,站立不住,噗通跪倒了,用手一摸,他娘的,柴房里怎么会有捕兽夹子呢?一定是那混蛋发现我了,这是给我下的套啊!

    他两手扳着夹子想扳开,扳了两下居然扳不动,夹子弹簧很紧,倒是弄得腿上一阵阵剧痛,皮肉里边传来骨头茬子摩擦的声音,虽然隔着裤子,腿骨还是断了。夜猫子心说这是打什么的夹子啊,怎么这大劲头,不会是捕熊的夹子吧

    幸好夹子上没拴铁链子,夜猫子忍痛爬到柴房门口,那根大木棍子在门口一边竖着呢,用它当拐棍拄着来到墙边,虽然夜猫子会功夫,但是他的腿断了,腿上还带着一个大大的铁夹子,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爬出去,爬的过程中一次次疼得要晕过去,受老罪了。

    夜猫子拄着棍子慢慢往上崖捱,心里懊恼极了,一个捕兽夹子,给他带来五件坏事,第一是没完成村长交给的任务,回去不知道村长怎么发火呢;第二是a片捞不着看了;第三是腿断了,很疼;第四是所谓的藏富没捞着;第五,白嫩嫩的小姑娘甭想了,可怜他内分泌都预先准备好了!

    人家白嫩嫩的小姑娘抱着李时的胳膊,现在正喜滋滋地往小卖部走,路上李时已经给她解释过了,并向她道歉,唐突老同学了!

    毛雪倒没觉得唐突,只是刚才觉得李时不正常,现在恢复正常,但是她依然回想起刚才李时那邪恶的笑,心想李时就是太正气了,要是再稍微邪恶一点就好了!

    对于一起到土炕上体验一下乡村生活,毛雪其实很期待,虽然看得出自己是剃头挑子一头热,可是不管怎么说,李时是她心目中的白马王子,现在她已经抱着白马王子的胳膊了,这就是天大的进步啊!

    到了小卖部门口,小卖部已经关门,易晓明和王琳琳站在黑暗中等着,李时走上来笑道:“你们家那是捕狼夹子吗,怎么那么硬?那东西打老虎也能打住!”

    “那是我爸特制的,原来在铜矿附近有一只狼体型很大,还咬伤了矿上干活的人,我爸才特制那个夹子抓它,别人都扳不开,只有我爸和三叔能扳得动!”

    “看来夜猫子也扳不开,他只好带着夹子逃跑了!”李时笑着拍拍小混混的大脑袋,“接下来就该你上场了!”

    易晓明对李时的计划已经猜到了七八分,现在听李时一说,也就明白了,从李时手里接过鞠庆才刚才写的纸条,让小混混仔细闻了。

    毛雪大致也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了,只是王琳琳还有点不明白:“给它闻纸条,什么意思?”

    易晓明“嘿嘿”一笑,附在她耳边小声说:“让它记住医生的味儿,好去咬他!”易晓明嘴里的热气吹到王琳琳的耳朵眼里,女孩的耳朵一阵麻,全身都酥了。

    酥麻过去了,大概觉得很幸福,她也附在易晓明耳边,故意凑得很近说:“我知道了,你好坏啊!”女孩嘴里的热气同样吹进易晓明的耳朵里,效果是一样的,童男子浑身酥麻,尾巴梢子都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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