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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

    花犯 作者:孙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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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犯 作者:孙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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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族啊?

    代沟,这就是代沟。花梵明明说这发色很适合我。

    我换鞋的工夫我妈又调头回了厨房,看样子正在做饭,用了很多年的抽油烟机嗡嗡响着,我看着她的围裙在身后系的蝴蝶结,阳台外面是我离别多日又得以重温的熟悉风景,黄昏的柔光笼罩着错落的房屋,家里也还是老样子。

    我妈切着菜说,待会儿就开饭,你爸还有十分钟到家。

    我应了一声,回我的房间放下包,转身去了书房。

    虽然很久没回来了,我还能记得某一本书放在书架上的具体位置,并且一眼就寻找到它,从排列密集的书架上抽出来。

    一本旧版字典。

    我吹了吹边边角角的灰尘,它和现在修订了无数次的新版相比,年代相当久远了,除去线装书脊有些松动的参差不齐以外,保存得算是完好。

    我小心地翻开快散架的字典,硬皮封面拍在桌子上发出嘭的一声,书页间抖落出一个薄薄的塑料纸片,将它粘合起来的胶带早已泛黄了,但仍可以分辨出夹在里面的标本精致的形状。

    我舒了口气,肩膀垮下来,感到一丝罕有的庆幸。

    真好,我还留着它。

    没弄丢,也没舍得扔。

    他送我的,一只蜻蜓。

    第十三章

    “暑假要结束了。”

    回忆里的夏天总是过得比冰棍儿融化还快,太阳要下山了,我还不想回家。

    “唉。”

    八月末尾,我离开外公外婆家的前一天,我和花梵在山腰上一处幽静的小公园里呆了一下午,没有疯跑也没有胡闹,傻坐到天黑。直到蝉不叫了,鸟回巢了,树荫里黯淡起来了,山里的凉风吹透我的衣服,我打了个小小的寒颤。

    坐在石头上的花梵伸出手,在他随身那个时常装着画册和文具盒的小书包里摸索了半天,从包扣敞开的小口里掏出一个巴掌大的塑料卡片,隔着一步远递给我:“送你。”

    我接过那个半透明的书签一样的东西,来不及细细端详,就听他说:“明年夏天我不来了。”

    “哎为什么?”我很惊讶。

    他却不以为然地摆摆手,很酷,仿佛告别对他而言只是寻常,脸上浮现出一种非常成人式的坦荡,重新把书包带拉回肩上:“要去很远的地方读书。”

    他身后那片天空已经完全暗下来,看得见疏疏朗朗几颗星星,下山的石头台阶隐没在越来越浓重的黄昏里,渐渐看不分明了。他不再说多余的话,我跟着他往家的方向走去。

    到了分别的路口,我想开口说“再见”却又语塞,忽然意识到到我们再也不能见了,这就成了一句兑现不了的空话,没有充当离别感言的必要,但我还是说:“再见。”

    他也说:“再见。”

    现在想想,或许这是一句预言。

    我在家活生生躺了三天,充分施展老天赋予人类的懒惰本性,让久违的肉食来修复我损耗严重的肌肉,实力演绎何为生活不能自理,最终超出了我妈的忍耐极限,被她老人家一脚从床上踢了起来。

    “练你的基本功去!废狗!”

    我揉着腰凄苦地想,前天我刚回家的时候你还口口声声说想我。女人真善变。

    还是男的好。

    无奈我只得提前收拾细软回了公司公寓。

    我们走的这三天联系了清洁工过来做打扫,所以我回去的时候看到的是焕然一新的居室,连窗帘都洗过,带着百合花洗涤剂的香味。

    跟花梵用过的某一款香水像是一个调调。

    我不敢再胡思乱想,看三位室友都还没回来,反正无事可做,索性换了身宽松衣服去了练习室。

    有人比我先一步到了那里,看里面亮着灯,我便拿着打算开门的钥匙揣进兜里,停在门外也没有进去。

    三天没见他,没有存心关注他的动态,在电视上看到也会迅速转台。

    我不知道自己是出于怎样的心理,潜意识里在竭力抗拒着什么,近乡情怯还是纯粹拧巴,总之此刻有一种怪异的情绪牵制住了我的脚步,不想进去又不想走,鞋底擦过地板拼接处那条虚线,踏进去,收回来,踏进去,收回来。

    屋内的音乐伴奏声没有停下。

    巡逻的保安警惕地注视我。

    我慢慢推开门。

    休息日也独自留在练习室里的男人朝我回过头,他的周遭空无一物,空气中却仿佛藏着旋涡,夺取一切可被抓住的注意力,身影被数十盏灯簇拥着,耀眼到令人眩晕。

    音响里的歌刚好唱到这一句。

    i done been around the world,我周游全球

    i do of girls吻遍无数姑娘

    so i'm guessin' that it's true所以我认定这是事实

    make me holla and i& a million dollars让我兴致高涨,一掷千金做赌注

    don't nobody kiss it like you没人比你更懂亲吻

    花梵知道我会跳这首歌。

    他面朝我的方向站立,落脚一前一后,头微微低了,两颊有迷人的阴影,对我伸出左手,掌心向上。

    我的迟疑只维持了一秒,披着灯光走上去前,将手交给他。

    good kisser.

    呸,吻技明明烂得要死。

    这是一首无论曲调还是歌词都极尽挑逗的雷鬼,演唱的男歌手是那种典型的黑人声线,真声磁性假声缠绵,风流但不下流;编舞稍显复杂,动作不跟节奏跟鼓点,中间有几次舞种的转换,他生疏的地方就由我辅佐和调整,必要时刻从男步切成女步配合他,他学得也快,聪明又敏捷,看过一遍就能凭借培养出来的体感跟上步伐,从而回到我们俩最熟悉的状态。

    ——像恋爱。

    爱得如此单纯而热烈,痴迷着某人嘴唇的触感,忘不了这世上独一无二的亲吻。

    想沦陷其中,想不止于此。

    我第一次品尝到,和一个人跳舞有恋爱的味道。

    音乐结束的时候我们俩都没动,他看着我,我看着他。

    如果目光也能看作一场博弈,我们赌的是谁先有胆量面对现实。

    我不敢保证自己准备好了,但下定决心要先开口:“我……”

    他沉着脸一巴掌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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