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7 部分
龙战士(河图限制小说) 作者:半隻青蛙
第 47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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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克……”
正当我要挥动鞭子离去的时候,安达的声音终于出现了。
“啊,是安达。”本来是垂头丧气的我听见安达的声音,一下子兴奋了起来,我跳下马背,迎上前去,紧紧地把安达搂在怀中。
“多保重。”安达在我的耳边轻声交待着。
我紧搂着安达,疯狂地吻着她,天地在这一刻仿佛都凝固了,嗅着安达身上那熟悉的气味,我的心中充满了失而复得的幸福感。
“安达,我不会再做出让你伤心的事情来。”我暗暗地发誓道。
第五章 兽王变
夏天行军里是件极令人痛苦的事情,为了最大限度地利用体力,同时也是了隐蔽行军的需要,昼伏夜行成为我们这次四百多里急行军的主要方式。魔族地广人稀,新缴获的地图标明了城市的详细位置,一路上我们有意地避开城镇,尽挑人烟稀少的地方行走,避免和当地居民接触。当然也有不幸遇上我们的普通平民,为了保密,这一路上我们血洗了好几个村庄,杀光了数百个见到我们的居民。
“这样做合适吗?”和我一起随军的虎特对这种行为提出了质疑。
“我们的情况非常恶劣,必须把握往任何一点对我们有利的优势。”奥维马斯用这个理由驳回了虎特的抗议。
“秀耐达大人?”
“快点行军,我们的时间不多。”我装作没有听见他的问话,把头扭一向边说道。
我现在烦恼的事情就是罗兰德的部队会顺着我们的行军路线跟来,肯定会发现这一路被血洗的村子,到时候我该如何再向安达解释这一切?
经过两天两夜的急行军,我们终于在第三天中午前赶到了尼尔斯城下,为了让座骑跑得更快更持久,我们不惜将类似于赤血术的透支体力的魔法施加到坐骑身上。当我们到达尼尔斯城附近的一片茂密树林里停下来时,五千多匹战马和格鲁巴中竟有一千多匹同时倒毙在地。马背上的骑士经过这两天两夜的折磨,个个都累得不成人形。
“我的骑兵……”和我一起同行的虎特看着一匹匹倒在地上口吐白沫的战马和格鲁巴,心痛得大叫不已。
“回到帝国后你要多少骑兵我给你弄多少来。”看着抚马尸痛哭的虎特,我安慰他道。
由于人马现在都疲惫不堪,自然不可能马上去进攻尼尔斯城。命令部队就地休息之后,我和奥维马斯,虎特三人一起亲自去查看尼尔斯城的地形。至于娜依秀和拉兹,我命他们俩带人去扫荡附近的村庄,清除掉附近的居民,以防泄露了我们的行踪。
等我们亲眼看见尼尔斯城的情景之后,我们三人同时倒吸了一口凉气。尼尔斯城依山傍水,城高墙厚,易守难攻,虽然比不上斯罗特要塞那样固若金汤,但也差不到哪儿去。
“不知这儿的守军有多少?”
“估计不会很多,但他们据城而守,加上有城市居民的支援,也绝对不是我们这点兵力可以攻下的。”奥维马斯回答道。
“这还不是最坏的,就算我们攻下了这座城市,他们在我们进攻的时候把船开走怎么办?”我们几乎是空手而来,没有任何的攻城器械,就这样想攻下尼尔斯城,简直是痴人说梦。
“除非他们的城主是个白痴,否则强攻根本就没有用处,只有用老掉牙的木马计了。”我对奥维马斯说道。
我们这五千多人的突袭部队身上穿的全是魔族的军服,按原来的计划,我们打算装成魔族的军队骗开城门,杀入城去。这次我们大败追兵,连第三魔将罗西的帅印也缴获了,伪造一份文书并不是很难的事。
当晚我们在尼尔斯城附近的树林里过了一夜,经过一夜的大扫除,附近的村庄的闲杂人员全部被清理干净。所谓的清理,自然也就是杀光所有的原住民,不留半个活口。全部杀光比把人关起来更省事也更安全,现在魔兽联合已被打破,所以我们也没有必要再装成是仁义之师。除非有意外发生,否则这几天之内暂时不会有人发现我们的行踪。
我和奥维马斯商议完后,决定让部队休整一天,在第二天夜里装成魔族第九军团的部队骗开城门。就在我们等待天黑的时候,一个突如其来的意外事件最终改变了我们的计划。
※※※※
第二天一早,当我吃过早饭,正准备和奥维马斯细细商量攻城的事宜的时候,拉兹向我报告说捉到了一条大鱼。
“大鱼?”
“带上来!”拉兹打了一个响指,两个士兵把一名双手反绑,脸如死灰,身穿军官服饰的男子押到我的跟前。这个男子是个拥有黑魔族血统的魔族,脸上风尘仆仆,他身上穿的虽是下级军官的制服,可是服装的布料却很高级,看来这个人的主子不简单啊。
“这是从他身上搜来的。”拉兹把一封信递给我。
我接过信件,上面盖着一个红色玫瑰花印记,这是路西法家族中皇族独有的印记,我的直觉告诉我,这封信对我们非常的有用。
我小心地撕开封口,打开信纸,纸上只写了一句话。
“埃洛斯亲王和米兰达公爵将于三日后中午到达尼尔斯城,请拉涅利城主做好接待工作。”
落款是圣卡门·路西法,另外还盖着一个元老会的大印。圣卡门这个名字对我并不陌生,这人是魔族的大祭师,身份尊贵,在魔族的地位仅次于皇帝斯罗。至于埃洛斯亲王和米兰达公爵这两个家伙,我却半点印象都没有,不过看他们公爵亲王的头衔,估计他们都是皇帝的亲戚吧。
“真是一条大鱼啊。”我把信递给了奥维马斯,为了封锁消息,除了水路以外,我派拉兹在通往尼尔斯城的两条官道上都设下了埋伏,见到这样通讯官之类的人就抓,原意是为了阻止我们大败第九军团的消息传进尼尔斯城,却没有想到抓到了这么一个重要的人物。
“带下去好好地审讯!”我对拉兹命令道。
“我感到个消息我们可以好好地利用一番。”看着拉兹拉着俘虏出去,我对奥维马斯说道。
“是啊,先抓住这两个人再说吧,这封信是三天前发出的,他们正好是今天到达。”奥维马斯说着把信交给波尔多。
经过审讯,我从俘虏口中得知这个埃洛斯亲王实际上是斯罗的亲弟弟,而那个米兰达的身份却是个兽人,身份竟是兽人驻阿沙尼亚的外交官。
得到这个消息之后,我们在这两位亲王公爵来的必经之路上设下了陷阱,准备生擒这两人。
※※※※
艳阳当空,灼烫的热气化成了无数的波涛覆盖着大地,草木仿佛濒临死亡般昏昏欲睡。刚刚过了中午,目标终于出现,远方的地平线上出现了两辆黑色的马车,四周则由三百多骑骑兵护卫着。
看到目标接近,本已快要睡着的伏兵全都忍不住紧张起来,大地精灵弓箭手迅速爬到林荫大道两旁的树上,弩箭瞄准逐渐接近的目标。
我身上穿着被我们捉来的那个传讯兵的盔甲,骑着格鲁巴从拐角处冒出身来,我来朝车队前打出停止前进的手号。
指挥车队的头目大讶,喝问着勒马停步,我注意到这个车队竟混杂着几个兽人,在第二辆马车前,一个具有比蒙巨兽血统的比蒙战士引起了我的注意,因为他胯下的坐骑非常的奇特,不是马也不是格鲁巴,而是一条黑色的地龙。
地龙这种生物说它是龙还真有点污辱了龙这种高贵的生物,因为它是力量最差劲的龙,差劲得可以让别人骑在背上的龙。
地龙不会飞——它们没有翅膀,只会象马一样地跑。
地龙的个头不大——只有大象个头的一半。
地龙的力量马马虎虎——比起狮子老虎强一点,要是同时遇上四五只老虎那它只有逃跑的份了。
它们的智力还算过得去——问它一加一等于几,回答的速度肯定比龙族中那些力量远胜过它的,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兄弟们要快好几十秒。
最擅长的本领——传宗接代,三十年生育一次,而它的其他兄弟们三百年都生不了半个种。
据说创世之神在造龙这种生物时,剩下了一些边角料,一时兴起就用“废物”造出了这种丢“龙”现眼的生物来。它们的身体并不值钱,除了一身的龙皮剥下来勉强可以做成靴子外,身体的其他部分几乎一分不值。由于力量太弱,地龙被杀死后,连龙之魄都无法留下来。
但比起它的那些兄弟来,最没有用的地龙却是最幸运的。黑龙、金龙、绿龙等由于全身上下都是宝,自然而然地成为了那些胆大妄为的寻宝者猎捕的对象而惨遭屠戮——“盗猎者”中最出名的就是创造出龙战士的十贤者了。而三百年前路西法三世为了消灭不知为何物的“龙人”,下令屠龙,世界各地的龙遭受了诞生以来最大的一次灾难。加上这几百年来不断地有人运用召唤魔法召唤龙为己用,当做战争中的工具,死于战场之上。经过多次的“洗劫”,龙这种最强的生物几乎都成了出土文物,只存在于传说之中。惟一还算留下来没有灭绝的,就只剩下这种相对最没用的地龙。
虽然地龙很没用,但要把它当马骑也不是一般人能办到的。骑在它背上的是一个身材粗壮的巨汉,他的身型有如半只比蒙巨兽般高大,肌r坚实,孔武有力,身上不着盔甲,紧绷的肌r令他看上去好象一头充满无穷力量的公牛。他赤l的上半身长着又黑又密的胸毛,在黑乎乎的胸毛中间隐隐可以看见一道触目惊心的伤疤,伤疤有手指粗细,从左肩开始,斜拉着穿过半个身体划过小腹,弯弯曲曲的,象条蛇一样。
“什么人?”领路的将官喝问道。
“你爷爷我!”我回答道。
我的话音刚落,两边箭声嗤嗤,几百支羽箭从林荫道两旁飞蝗般飞出,惨叫闷哼声接连响起,发问的那个将官更是被乱箭s成了刺猬。
“杀啊!”
早已埋伏在道旁的人类伏兵纷纷掀开身上的伪装跳出来,将残余的敌人包围了起来,喊杀声登时撕破了中午的宁静。
“比蒙兽人?”我根本就不理会那些已是刀俎上的鱼r的魔族,直接跃离马背穿过混战的人群向巨汉挑战。
龙战士变身暂时不能用了,好在堕落天使变身也不差。堕落天使黑色的羽翼在背后展开,我的身体在空中画出一条弧线,越过人丛,当头压向骑在地龙背上的巨汉。
“魔道轮回!”我的身体在空中以脚尖为中轴,不断地旋转着,这一击我用上了全力。
七代先祖性格各异,或高傲,或孤僻,他们的武艺也都不尽相同,但最强的,也最实用的武功还是第一代龙战士卡鲁兹的武艺,堪称世上最有效率的杀人招式。
在这种四面被围的情况下,巨汉仍能保持着让人畏惧的冷静,他一手按在地龙背上,让受到弓箭手攻击的地龙平静下来,另一只右手却举了起来。地龙皮粗r厚,几乎刀枪不入,一般的弓箭伤不了它们,只能让它们感到痛。
当我们俩的目光在空中相撞的时候,我发现巨汉的眼珠在那一瞬间化为了赤红色,放出令人不寒而栗的光芒,树杆一般粗壮的手臂一阵膨胀,竟象发泡似地增粗了一倍有余,巨大的拳头迎上了我从天而降的一击。
这是“兽王变!”
比蒙兽人的兽王变和龙战士变身,魔族的堕落天使变身有异曲同工之妙,通过令身体兽化的方法,产生超过原先体能数倍的力量。但在力量增幅方面,兽王变的效果甚至超过了堕落天使变身。若不是有天生不会魔法这个弱点,比蒙兽人在大陆上可以说是天下无敌。
“嘭!”
一声爆响传来,我只觉得脚尖一痛,占尽天时地利的一击已被他击溃。我的身体从哪儿来就顺着哪儿回去——不过是被打得飞回去的,而巨汉的情况也好不到哪去,他的身体猛烈地摇晃了一下,差点掉下龙背,而胯下的地龙也被这股反震的力道推得后退了一步。
树枝折断的声音不断地传来,我的后背碰断了无数的树枝,波尔多从背后伸过来一只手托住了我,方才停了下来。
“厉害!”
我的右脚震得发麻,好可怕的对手,老爸过去常对我说,除非你拥有第六次变身后的力量,否则绝对不要和兽人比力气。
“没受伤吧,老大。”波尔多扶住我的身体关切地问道。
“没事,我来对付他,他是我的,别c手。”我暗叫遗憾,如果我用的是龙战士变身的力量,刚才这一击最少可以和他平分秋色而不是现在这样落于下风。
一拳击退我之后,巨汉已从地龙背上跳了下来,拔出了他的武器。巨汉的兵刃是一件碗口粗的大铁g,大g横扫竖劈,密不透风。在这百余斤重的重兵器面前,和他交手的人类士兵不是兵刃折断武器脱手,就是连人带武器一直被砸成r浆。最后是龙骑兵团的团长拉兹接下了他,不过看拉兹那手忙脚乱的样子,情况也好不到哪儿去。
我从拉兹手里接下了这个可怕的对手,才交手一会儿,拉兹就满身大汗,气喘如牛,这个家伙的力气之大,足以和铁背龙迪卡尼奥相媲美。
“你是什么人?”看到我提着逆鳞扑上前来,巨汉问道,由于还不能使用龙战士变身,所以他认不出以堕落天使变身形态出现在他面前的我。
“暗黑龙达克·秀耐达!”
巨汉那丑陋的脸庞我似乎在哪儿见过,我开始搜索起父亲留给我的记忆,想知道他到底是何方神圣。
“暗黑龙?你是基斯的儿子?”说话间我们俩已再次交上了手,铁g和逆鳞不断地撞击着,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
“没错。”吃过刚才的苦头,我不再和他硬拼,而是改为游斗的方式。和兽人进行近身r搏是很不明智的作战方式,周围都是自己人,用强力的杀伤魔法容易误伤己方,我准备慢慢地把他引到混乱的战圈外,然后再施展强力的黑魔法。
“你是谁?”我也反问道,我终于从记忆之海中找到了这个人的资料了,父亲和兽人第一勇士迪斯·比蒙的最后一战,这个家伙就曾在边上观战过,在和迪斯决斗前,父亲还和他短暂地交过一次手。
“亚瑟王座下的第五勇士——亚蒙”
亚瑟王?
亚瑟是兽人王的姓,那天卡尤拉要我杀的阿汗王子全名就叫汉斯·亚瑟。兽人和魔族一样,以强者为尊,都喜欢按武功的高低来排座次,这个所谓的第五勇士,他的武功在兽人里应当排第五。说话间我们俩不约而同地停下手来,我们刚才一番打斗虽然很激烈,但大家只是在试探彼此间的实力。
“这道疤是你的父亲留给我的纪念品,我到现在都还带着它。”亚蒙摸着左肩的伤痕对我说道,眼中竟流露出无限崇拜的神情来。兽人很崇拜强者,当年那一战父亲的豪勇一定在他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你是他的儿子?很好!”看着我,亚蒙的眼中闪过一道兴奋的光彩。就在我们说话的当口,周围战斗已经结束了,除了这个叫亚蒙的兽人以外,其他的敌人不是跪下被俘就是倒在地上休息,毕竟他们在人数和实力上都差我们太多。
“不想投降吗?我们优待俘虏。”我看了一眼周围劝亚蒙道,亚蒙的坐骑,那条最没出息的地龙现在正趴在地上,身体缩成一团象小兔一般地颤抖着,这是因为波尔多骑在它的背上。由于波尔多是碧玉龙,面对着这个比自己强得太多的“兄弟”,分不清龙战士和龙之间区别的地龙吓得象猫一样的老实。
“你在说笑吗?世上只有战死的兽人,没有投降的狗!”虽然陷入绝地,可是亚蒙一点也没有显出害怕和慌乱,相反他反而有点兴奋。兽人是天生好战的种族,以战斗为生命,对手越强,他们的斗志也越高昴。
“你为什么不会暗黑龙的力量?”注意到我身后堕落天使黑色的羽翼,亚蒙喝问道。
“今天心情不大好,所以不想用。”我当然不会把自己失去龙战士变身的事到处宣扬,胡乱找了个理由回答道。
“瞧不起我吗?”亚蒙怒道。
“如果你有本事的话,我自然会用龙战士变身的。”现在离月圆之夜还有三天的时间,我的旧伤还没有完全好,不能使用龙战士变身。
“好!”亚蒙冷哼一声,举起手中的大铁g再次向我扑来。
“风!吹吧!”我把手往地上一指,提取空气元素,发动低级的风系魔法,卷起地上的沙土盖向亚蒙的脸。
“混蛋!”面对我的沙土攻势,亚蒙及时的闭上双目,仅凭着听觉和直觉向我攻击,但手底却缓了一下。
趁着这个时机,我高速地向后飞退,一下子将两人间的距离拉远了十几步。
“燃烧于地底的魔火啊,应我的指引,将眼前的妖兽化为灰烬!”
“火焰暴击!”
“烧死你!”拉开距离后,我发动魔法攻击,右手接连放出两个大火球。
本来对付不会魔法的兽人,用黑暗系的魔法比其他属性的魔法效果都好。由于担心旧伤发作,我不敢运用反噬力较强的黑暗魔法,只好用火系的魔法来对付他。黑暗属性的我运用火系的力量,自然发动魔法攻击的速度就要慢了一点,毕竟这方面不是我擅长的。
在高手对决中,慢了一点就包含了许多东西。
面对我发出来的大火球,亚蒙将手中的大铁g狠狠地往地上一捣,半截g身c入地下,用力一挑。
“起来!”他大喝一声,恐怖的蛮力传入地下,只听“嘣!”的一声响,坚硬的泥地竟被他这一下硬生生地揭起了桌面大的一块“泥板”,竖在面前化成一堵墙挡住了火焰攻击。
发出火球之后,我立刻人剑合一,反扑回来,逆鳞斩向亚蒙的右颈。由于视线受阻,判断错误,亚蒙手中的大铁g并没有挡住逆鳞。
“你完蛋了!”
我心中暗喜,就在这时,这个亚瑟王座下的第五勇士却突然做了一件令我意想不到的事情:他把脖子一缩,右肩一摇,竟主动地用右肩迎向我的这一剑。
“哚!”
逆鳞砍中了他的右肩,发出象击中木头一般的声音,血水飞溅。
“兽神附体!”
虽然击伤了亚蒙,我却暗叫不妙。
兽神附体和神龙不死身相类似,都是防御型的武艺。创世之神在剥夺了兽人使用魔法的能力,却给了兽人更强壮的身体作为补偿。在运用了“兽神附体”以后,兽人无论在防御魔法攻击或者物理攻击这两方面的能力都成倍地提升。我用尽全力的一剑只砍进了不足二指宽的深度,而顺着逆鳞攻入亚蒙体内的魔气却有如泥牛入海一般,消失得无影无踪。比蒙兽人是世上仅有的对天魔功有天生免疫力的种族,天魔功“蚀”的特性在身体硬得象铁板似的比蒙兽人面前几乎不起半点作用。
右肩受创,亚蒙连眉头也不皱一下,硬是用肌r夹住逆鳞,右手闪电般地抛掉铁g,五指抓住逆鳞的刃身用力一扯。
大力传来,我被亚蒙扯得连人带剑撞向他的怀中,对方的左拳顺着来势向我的脑袋击来。
在那一瞬间,我被迫在弃剑保命和挨上一拳间做出选择,很自然地我选择了前者:现在无法我使用神龙不死身,抗击打能力远不如对方,挨上比蒙兽人的一记重拳可不是说笑的。
虽然我及时地弃剑,但在这么近的距离,又是失去重心的情况下想要躲过亚蒙的这一拳也是相当的困难。少年时在哥里德尔叔叔那儿学到的科学知识却在这个时候帮了我一把——我抬起我的右肘,轻轻地撞了一下他左前臂突起的弓二头肌。
亚蒙的拳依旧顺着拳路打在了我的头上,打得我很痛,但也只是很痛而已——手臂的力量是主要集中在弓二头肌上,弓二头肌受到击打,威力登时减少了一大半。义父的弟弟哥里德尔是个科学家,他从来就不知道真气,魔功,法术是什么东西,在他们这种摆弄巫术科学的科学家的眼里,武功只是一些奇怪的专有名词,魔力,法术是能量的别称。小时候他告诉过我,如果躲不过对方的重拳,就去击打对方前臂靠近手肘的那块肌r,这样就算是挨上一拳也不会很痛的,他还很有意思地把这一套称之为“人体肌r解剖学”。
这一招很管用,釜底抽薪之下,亚蒙的这一拳的威力大打折扣,只发挥出了不到二成的威力,虽然击得我眼冒金星,却没有造成太大的伤害。我马上进行反击,左拳一挥,一拳击在亚蒙的右肋下。
亚蒙仗着皮粗r厚的身体以及兽神附体的保护,硬受这一拳。
“卟!”
我感到这一拳象是击在垫着皮革的石头上一般,软中带硬,亚蒙连身子也没有摇一下。
“厉害!”就在我大叫厉害的时候,亚蒙的双拳再次连环击出,轰向我全身,而我如法炮制,再用同样的方法化解,然后也以一拳换一拳的方式展开反击。
“很有趣啊,你还是世上第一个敢这样和我对轰的人。”亚蒙对这样的打法感到非常地有趣,边打边笑道。
“皮厚原来有这么多的好处啊!”我有感而发地叹道。
我们就这样你一拳,我一拳地对轰了二十多拳,从表面上看,这种低劣的格斗伎俩可以说是丢尽了武术家的脸,完全是无赖式的打斗,双方比的不是武艺而是谁更经打。
在互轰了三十多拳之后,亚蒙出拳速度渐渐地慢了下来,越来越慢,每击出一拳都象是要费极大的力量似的,在摇摇摆摆地击出最后一拳之后,他象喝醉了酒似地摇晃着粗壮的身体趴在了地上。
“怎么会这样?”软在地上的时候,他不服气地喃喃说道。
“这是科学的力量!”我以胜利者的姿态站在亚蒙面前说道,我的情况也好不到哪去,那三十多记重拳尽管力量无法用足,只是造成了皮r之伤,但也不是那么好消受的。
“科学?这是什么玩意?”亚蒙有气无力地说道,他输得不明不白。
也难怪他输得不服气也不明白,由于要分出很大一部分的精力去应付他的重拳,我的那三十几拳只能用上四成力量,按理说根本就伤不了他的。
“刚才我只是破坏你的神经,而不是你伤害你的身体肌r。”我对亚蒙说道,“这又是怎么一回事?”不懂科学的亚蒙当然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我也懒得向他解释了,因为个中的道理实在是太复杂了。
小时候哥里德尔叔叔在向我解释为何要击打弓二头肌时说过,人体之所以能行动,完全是由大脑的神经向身体的肌r发出讯号,再由肌r驱动骨骼动作的。比蒙兽人的肌r和骨骼强悍异常,甚至连天魔功都很难伤害他们。但这世上没有完美无缺的东西,再强的事物也有他脆弱的一面,神经是任何生物体内最脆弱的东西,就连神也不例外。通过刚才互轰的那三十几拳,我慢慢地将蚀骨摧经的魔气送入亚蒙的体内,腐蚀破坏着他的神经。本来这一过程相当地缓慢,不打上一二百拳不会有明显的效果,可是亚蒙全力的进攻却为我大开方便之门,他全力出拳的时候身体防御力下降,血气流动速度加快,大大缩短了这一破坏的过程。
这时娜依秀已打开了第一辆马车的车门,在持续了数秒的打斗之后,娜依秀制住了里面的人,把他象丢沙包似地从马车上扔了下来。那人一身华服,看样子身份很尊贵,却被娜依秀不客气地摔了个狗吃屎,狼狈不堪。
“别这么粗暴啊大姐,人家可是亲王公爵的身份啊。”波尔多在一旁叫道,几个龙骑兵团的士兵冲上前去,三拳两脚之下制住了他。
波尔多走过去,抓着那人的头发让他抬起头来,看清了那人的脸之后,波尔多笑了。
“嘿,老大,我们抓到了你的弟弟!”波尔多冲着我大声说道。
第六章 尤物·?
“弟弟?”我听得有些莫名其妙。
“怎么回事?”我感到有些奇怪。
“大人,他和你很象哦!”拉兹指着他对我说道。
“是吗?”
“这家伙长得倒是玉树临风,英俊挺拔,确实很象我啊。”我仔细地看了看男子的脸说道,我们确实有点象啊。
“可惜是个小白脸,少了我那股天生的英雄气质。”我叹道。
“呕……”边上娜依秀和拉兹都在做呕吐状。
“老大,我们才刚吃过午饭……”波尔多对我说道。
“我只是在赞美这家伙,又不是在说我。”我瞪了波尔多一眼骂道。
“我是埃洛斯亲王,别杀我。”小白脸早已吓得嘴青唇白,战战兢兢地求饶道。
“亲王?那另一辆马车上坐着就是米兰达公爵了。”说话的时候,娜依秀从车厢里跳出来,身后还带着两个如花似玉的“狗美人”。
之所以说是“狗美人”,是因为这两个美女的脖子上都戴着狗项圈,身上缠着锁链,脚上扣着镣铐,一条金链子将她们脖子上的项圈和脚上的镣铐连在了一起,使得她无法站起身子,只能象狗一样地从车厢内爬出来。
两女面貌固然美艳,但打扮却让人精血,除了下身裹着的一小块布片之外,其他地方都一丝不挂。
左边那个黑发紫瞳,体型高挺修长,体型象祭坛里神女的雕像般完美。一对足以媲美罗莎的巨r上戴着一只用珍珠编织而成的胸罩,胸罩不过婴儿的手掌大小,仅能遮住不到三分之一的酥胸。在珍珠衬托下,豪r随着身体的移动在阳光摇摇晃晃的,反s着诱人的艳光,看得在场的所有男士全成了斗j眼。
至于右边的那个,棕发碧眼,身材娇小玲珑,相貌娇美清纯,如雪的肌肤娇嫩得象婴孩一般,仿佛用力捏一下就可以挤出水来。她和娜依秀一样,是个半精灵。遮住她酥胸的不是珍珠胸罩,而是一个用白色的玉兰花编成花环,两颗红丸在花瓣中若隐若现,红白映衬,看得众人直吞口水。最要命的是她一身性感的穿着偏偏配着一张挂满惊恐,象不通人事的处女般羞涩的面孔,合成另外一种致命的吸引力。
“喔!”
“哇!”
两女才刚刚现身,四周立刻吹起了响哨,怪叫声连连,包括我在内,所有人男人全都眼睛发绿,口水长流。
“还是给我回进去吧。”娜依秀叫骂着把无限的春光赶回车厢内,这个举动立刻让在场所有男士恨得咬碎了一口的钢牙。
“臭男人,y魔,恶g,变态……”看到众位男士的丑态,火冒三丈的娜依秀把一肚子的怒气都施加在了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可怜的埃洛斯亲王身上,拳打脚踢吐口水,打得他象待猪一般惨嚎连连。这个小白脸看来对自己的脸非常地爱护,身体曲成一团,双手抱头,死死地护着脸。圈养“狗美人”,是魔族权贵中间很流行的一种习俗,也难怪女性身份的娜依秀见了之后会勃然大怒,痛打其主人了。
“真是个可怕的女人。”虽然她打的是别人,我却觉得象打在我身上一般,我过去在风都的所作所为,比起这个亲王也好不到哪儿去。我一边感叹着战争让女人变得比男人还要凶残,一边来到第二辆马车前,敲了敲车门。
“开门吧,公爵先生,你被俘了!”我在车厢外喊道。
车厢内毫无动静。
“不开门吗?那我只好硬闯了。”我在车外恐吓道,我并不想破坏马车,因为这两辆马车对我们极有用处,刚才娜依秀破门而入已弄坏了一辆了,这一辆可不能再砸坏了。
“好粗鲁哦,这就是龙战士的待客之道吗?秀耐达伯爵。”一个含娇带嗲的女音隔着窗帘从车内传来,阻止了我再次敲门的举动。低沉的嗓音充满了磁性,象蜜糖一样的甜美难言,传入耳里,更好似一根羽毛在心头上轻轻搔动,教人心痒难耐。
“是个女的?”我开始时还以为这个米兰达公爵是个男人,却没有想到会是一个女人。
“咯吱”
车厢的门慢慢地被打开一扇,所有的人都自然地把目光投到开了一半的门口上。车厢里伸出了一条腿,一条穿着红色高跟鞋的玉腿。玉腿的上半截被淡蓝色的裙底所掩盖,露出来的只是半截的雪白中透着粉红的小腿肚。这是一条完美无缺的小腿,虽然只露半截,却已春色盎然,加上她的主人那可以吸走天下任何男人灵魂的声音,刚刚才被两个美女的艳姿勾了魂的男人们再次在这条腿上丧失了理性。
“好漂亮的腿。”波尔多在我身边猛咽了一口口水说道,腿是女人的第二张脸,光是条腿就这么美,那其他部位呢。
就在众人暗自猜测的时候,半个女身慢慢地从门背后挤了出来,我终于看清了这条腿的女主人的全貌。
她身穿着一件淡蓝色的连体长裙,裙子的下摆开了老大的一个叉,一直开到大腿处。裙子束得很紧,把她饱满丰盈身材完全地表露出来。暴露裙子外的肌肤娇嫩无比,诱人的身体一动一摇,都夸张地显露出充满媚惑的曲线。但这一回夺走我双眼视线的不是她魔鬼般的身材,天使般的面孔,而是那对银色的双眸。
那对流光转动的银眸象磁石一般,只是微微一扫,就将我的三魂七魄吸走了一大半。所有的人都忍不住屏住了呼吸。虽然明知她在打量我们所有的人,可是在场的每个人都生出了同一种感觉:她只是在专心地看着我一人。
“是个狐女?”
那对尖长的狐耳告诉了我她是狐族的女人,狐族是兽人中的一个异类:狐族的男人相貌和其他的兽人一样,都生得极为的丑陋——至少在人类的审美观里是这样的,而狐族的女人却生得极美,几乎个个都是美人胚子。她们体态窈窕,肤色白嫩,没有其她兽人的通体浓毛,除了一双尖狐耳以外,身体的其他部分基本上与人类无异。
美丽的身体给了她们取之不尽的本钱——狐女生性y荡,几乎个个都是勾引男人的高手,眼前的这位,更是其中的佼佼者。
她转动着银眸在四周绕了一圈之后,最终停在了我的身上。
“达克·秀耐达?暗黑龙?”她启动着淡紫色的两片薄唇问我道。
“米兰达公爵?”我努力地把失魂落魄的神态收藏起来,歪着脑袋,用看猪r的眼光盯着她散发着无限魅力的秀脸说道。
用看猪r的眼光去看这样的美女,未免过分至极。
但这绝对是一个正确的做法,对于这种颠倒众生,倾国倾城的尤物,我只能用看猪r的眼光去看她。如果用看美女的眼光去看,只怕我被她宰了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在大陆上,关于狐女有着无数充满传奇色彩的传说,说她们个个都是吸精女王,要不停地吸蚀男人的阳气才能保持青春和美丽,死在狐女肚皮上的男人比死在战场上的还要多好几倍。这或许是有人有意恶毒的中伤,但我想把这种说法用在这个能令所有的男人色授魂予的女人身上并不太过分吧。
“你说呢?”她娇笑着反问道,声音就象银铃一样动听。
“你现在是我们的俘虏了,米兰达公爵!下来吧!”虽然知道不应该,可是我还是忍不住伸出手去要接她下车。
“俘虏?很有意思,我还没有做过俘虏呢。”米兰达微笑着伸出右手牵住了我的右手,弯下腰,伸出那条吸引了无数男人目光的左腿,做出要下车的姿态来。
“哎哟!”
米兰达缓缓地跨下马车,在脚尖及将着地的时候,身体突然打了一个趔趄,向我这个位置扑倒下来。人未到,一股香风就迎面扑来,这不是香水的香气,而是来自她的身体上散发出来的体香,这种香气对男人有着无法抗拒的吸引力,熏得我头脑发昏。
我装出要扶她的架势伸出双手去,在她的身体快要扑到我怀里的那一刹身体猛地一闪,让到一边。失去重心米兰达弄巧成拙扑了个空,摔倒在地,跌了个灰头土脸,狼狈不堪的样子把先前的美态破坏殆尽。
但这只是我心中的臆想,事实上我就象无数个被狐女勾引过的男人一样,在这招被用过无数次的把戏面前,我重复了无数个男人犯过的无数次的错误——我伸出手,顺势抱住了“跌”下来的米兰达。
“哦……”米兰达嘤咛一声,双手勾上我的脖子,趁机将整个身子都贴到我的身上,水蛇腰扭了扭,胸前的两团嫩r趁机在我的胸口研磨了两下,虽隔着两层衣服,我仍能清晰地感觉到米兰达双r惊人的弹性。
米兰达软绵绵地靠在我怀里,头靠在我的肩膀上,轻轻地我的耳边说了一句,“谢谢你哦,伯爵!”
她口中吹出来的气体刺得我的耳根微微地发痒,一团火焰崩地一声在我的心里喷了出来。表面上我还装出一副目不斜视石像般的架式,可是我不争气的下身却以最快的速度站起身来告诉了米兰达我心中的想法。
要不是周围有这么多人,我立刻会以最快的速度扒光眼前这个女人的衣服,分开她的大腿,用最凶猛残暴的手段将她大干特干,这个女人简直是上天造出来专门勾引男人的妖妇。
“不要脸。”娜依秀在边上低声地骂道。
“我还以为你不是个男人呢。”感觉到我下身的反应之后,米兰达又在我的耳边咕了一句,大腿故意地在我的挺起的下身厮磨了一下,这才松开了缠住我脖子的手,离开了我。
离开我时,她的“媚力”不断的变化着,先前还是人尽可夫的荡妇,等她站直了身子,板起了面孔之后,立刻就变成了一位身份尊贵,不容亵渎的贵妇,其间变化的过程,只有不到一秒的时间。
“我——是亚瑟王座下的苏菲娅·米兰达公爵,很高兴会在这儿遇见你,传说中的暗黑龙的龙战士,达克·秀耐达。”她向我们自我介绍道,说这句话时,米兰达的语气和神态就象是一个正和敌国交涉的外交官,严肃,庄重,不失礼节。
在这股气势的感染下,所有男人的魂魄以最快的速度飞回体内,回过神来的他们这才急急忙忙地收起双目呆滞,口水长流的丑态。
“很高兴在这儿遇见你。”我以绅士的风度弯下腰,托起米兰达的右手,以宫廷礼仪的礼节在她的手背上轻轻一吻。
“不过现在你是我们的俘虏了,苏菲娅小姐。”
米兰达?我突然想起来了,以前在风都时曾听好事者说过,兽人族的第一美女,她的名字就叫米兰达。
第七章 较量
“真是一个迷死人的妖物!”把俘虏们收押起来之后,拉兹朝我感叹道。对付这种女人最好的方法就是用女人,很自然的,我把看管米兰达的任务交给了娜依秀,让男人看管她真是让人不放心。
“是啊,这个女人能把自己的气质随意地变化,将所有的男人玩弄于股掌之上,恐怕我们才是她的俘虏吧。”想起自己刚才在她面前下t立正敬礼的丑态,我暗叫惭愧,?
第 47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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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7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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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克……”
正当我要挥动鞭子离去的时候,安达的声音终于出现了。
“啊,是安达。”本来是垂头丧气的我听见安达的声音,一下子兴奋了起来,我跳下马背,迎上前去,紧紧地把安达搂在怀中。
“多保重。”安达在我的耳边轻声交待着。
我紧搂着安达,疯狂地吻着她,天地在这一刻仿佛都凝固了,嗅着安达身上那熟悉的气味,我的心中充满了失而复得的幸福感。
“安达,我不会再做出让你伤心的事情来。”我暗暗地发誓道。
第五章 兽王变
夏天行军里是件极令人痛苦的事情,为了最大限度地利用体力,同时也是了隐蔽行军的需要,昼伏夜行成为我们这次四百多里急行军的主要方式。魔族地广人稀,新缴获的地图标明了城市的详细位置,一路上我们有意地避开城镇,尽挑人烟稀少的地方行走,避免和当地居民接触。当然也有不幸遇上我们的普通平民,为了保密,这一路上我们血洗了好几个村庄,杀光了数百个见到我们的居民。
“这样做合适吗?”和我一起随军的虎特对这种行为提出了质疑。
“我们的情况非常恶劣,必须把握往任何一点对我们有利的优势。”奥维马斯用这个理由驳回了虎特的抗议。
“秀耐达大人?”
“快点行军,我们的时间不多。”我装作没有听见他的问话,把头扭一向边说道。
我现在烦恼的事情就是罗兰德的部队会顺着我们的行军路线跟来,肯定会发现这一路被血洗的村子,到时候我该如何再向安达解释这一切?
经过两天两夜的急行军,我们终于在第三天中午前赶到了尼尔斯城下,为了让座骑跑得更快更持久,我们不惜将类似于赤血术的透支体力的魔法施加到坐骑身上。当我们到达尼尔斯城附近的一片茂密树林里停下来时,五千多匹战马和格鲁巴中竟有一千多匹同时倒毙在地。马背上的骑士经过这两天两夜的折磨,个个都累得不成人形。
“我的骑兵……”和我一起同行的虎特看着一匹匹倒在地上口吐白沫的战马和格鲁巴,心痛得大叫不已。
“回到帝国后你要多少骑兵我给你弄多少来。”看着抚马尸痛哭的虎特,我安慰他道。
由于人马现在都疲惫不堪,自然不可能马上去进攻尼尔斯城。命令部队就地休息之后,我和奥维马斯,虎特三人一起亲自去查看尼尔斯城的地形。至于娜依秀和拉兹,我命他们俩带人去扫荡附近的村庄,清除掉附近的居民,以防泄露了我们的行踪。
等我们亲眼看见尼尔斯城的情景之后,我们三人同时倒吸了一口凉气。尼尔斯城依山傍水,城高墙厚,易守难攻,虽然比不上斯罗特要塞那样固若金汤,但也差不到哪儿去。
“不知这儿的守军有多少?”
“估计不会很多,但他们据城而守,加上有城市居民的支援,也绝对不是我们这点兵力可以攻下的。”奥维马斯回答道。
“这还不是最坏的,就算我们攻下了这座城市,他们在我们进攻的时候把船开走怎么办?”我们几乎是空手而来,没有任何的攻城器械,就这样想攻下尼尔斯城,简直是痴人说梦。
“除非他们的城主是个白痴,否则强攻根本就没有用处,只有用老掉牙的木马计了。”我对奥维马斯说道。
我们这五千多人的突袭部队身上穿的全是魔族的军服,按原来的计划,我们打算装成魔族的军队骗开城门,杀入城去。这次我们大败追兵,连第三魔将罗西的帅印也缴获了,伪造一份文书并不是很难的事。
当晚我们在尼尔斯城附近的树林里过了一夜,经过一夜的大扫除,附近的村庄的闲杂人员全部被清理干净。所谓的清理,自然也就是杀光所有的原住民,不留半个活口。全部杀光比把人关起来更省事也更安全,现在魔兽联合已被打破,所以我们也没有必要再装成是仁义之师。除非有意外发生,否则这几天之内暂时不会有人发现我们的行踪。
我和奥维马斯商议完后,决定让部队休整一天,在第二天夜里装成魔族第九军团的部队骗开城门。就在我们等待天黑的时候,一个突如其来的意外事件最终改变了我们的计划。
※※※※
第二天一早,当我吃过早饭,正准备和奥维马斯细细商量攻城的事宜的时候,拉兹向我报告说捉到了一条大鱼。
“大鱼?”
“带上来!”拉兹打了一个响指,两个士兵把一名双手反绑,脸如死灰,身穿军官服饰的男子押到我的跟前。这个男子是个拥有黑魔族血统的魔族,脸上风尘仆仆,他身上穿的虽是下级军官的制服,可是服装的布料却很高级,看来这个人的主子不简单啊。
“这是从他身上搜来的。”拉兹把一封信递给我。
我接过信件,上面盖着一个红色玫瑰花印记,这是路西法家族中皇族独有的印记,我的直觉告诉我,这封信对我们非常的有用。
我小心地撕开封口,打开信纸,纸上只写了一句话。
“埃洛斯亲王和米兰达公爵将于三日后中午到达尼尔斯城,请拉涅利城主做好接待工作。”
落款是圣卡门·路西法,另外还盖着一个元老会的大印。圣卡门这个名字对我并不陌生,这人是魔族的大祭师,身份尊贵,在魔族的地位仅次于皇帝斯罗。至于埃洛斯亲王和米兰达公爵这两个家伙,我却半点印象都没有,不过看他们公爵亲王的头衔,估计他们都是皇帝的亲戚吧。
“真是一条大鱼啊。”我把信递给了奥维马斯,为了封锁消息,除了水路以外,我派拉兹在通往尼尔斯城的两条官道上都设下了埋伏,见到这样通讯官之类的人就抓,原意是为了阻止我们大败第九军团的消息传进尼尔斯城,却没有想到抓到了这么一个重要的人物。
“带下去好好地审讯!”我对拉兹命令道。
“我感到个消息我们可以好好地利用一番。”看着拉兹拉着俘虏出去,我对奥维马斯说道。
“是啊,先抓住这两个人再说吧,这封信是三天前发出的,他们正好是今天到达。”奥维马斯说着把信交给波尔多。
经过审讯,我从俘虏口中得知这个埃洛斯亲王实际上是斯罗的亲弟弟,而那个米兰达的身份却是个兽人,身份竟是兽人驻阿沙尼亚的外交官。
得到这个消息之后,我们在这两位亲王公爵来的必经之路上设下了陷阱,准备生擒这两人。
※※※※
艳阳当空,灼烫的热气化成了无数的波涛覆盖着大地,草木仿佛濒临死亡般昏昏欲睡。刚刚过了中午,目标终于出现,远方的地平线上出现了两辆黑色的马车,四周则由三百多骑骑兵护卫着。
看到目标接近,本已快要睡着的伏兵全都忍不住紧张起来,大地精灵弓箭手迅速爬到林荫大道两旁的树上,弩箭瞄准逐渐接近的目标。
我身上穿着被我们捉来的那个传讯兵的盔甲,骑着格鲁巴从拐角处冒出身来,我来朝车队前打出停止前进的手号。
指挥车队的头目大讶,喝问着勒马停步,我注意到这个车队竟混杂着几个兽人,在第二辆马车前,一个具有比蒙巨兽血统的比蒙战士引起了我的注意,因为他胯下的坐骑非常的奇特,不是马也不是格鲁巴,而是一条黑色的地龙。
地龙这种生物说它是龙还真有点污辱了龙这种高贵的生物,因为它是力量最差劲的龙,差劲得可以让别人骑在背上的龙。
地龙不会飞——它们没有翅膀,只会象马一样地跑。
地龙的个头不大——只有大象个头的一半。
地龙的力量马马虎虎——比起狮子老虎强一点,要是同时遇上四五只老虎那它只有逃跑的份了。
它们的智力还算过得去——问它一加一等于几,回答的速度肯定比龙族中那些力量远胜过它的,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兄弟们要快好几十秒。
最擅长的本领——传宗接代,三十年生育一次,而它的其他兄弟们三百年都生不了半个种。
据说创世之神在造龙这种生物时,剩下了一些边角料,一时兴起就用“废物”造出了这种丢“龙”现眼的生物来。它们的身体并不值钱,除了一身的龙皮剥下来勉强可以做成靴子外,身体的其他部分几乎一分不值。由于力量太弱,地龙被杀死后,连龙之魄都无法留下来。
但比起它的那些兄弟来,最没有用的地龙却是最幸运的。黑龙、金龙、绿龙等由于全身上下都是宝,自然而然地成为了那些胆大妄为的寻宝者猎捕的对象而惨遭屠戮——“盗猎者”中最出名的就是创造出龙战士的十贤者了。而三百年前路西法三世为了消灭不知为何物的“龙人”,下令屠龙,世界各地的龙遭受了诞生以来最大的一次灾难。加上这几百年来不断地有人运用召唤魔法召唤龙为己用,当做战争中的工具,死于战场之上。经过多次的“洗劫”,龙这种最强的生物几乎都成了出土文物,只存在于传说之中。惟一还算留下来没有灭绝的,就只剩下这种相对最没用的地龙。
虽然地龙很没用,但要把它当马骑也不是一般人能办到的。骑在它背上的是一个身材粗壮的巨汉,他的身型有如半只比蒙巨兽般高大,肌r坚实,孔武有力,身上不着盔甲,紧绷的肌r令他看上去好象一头充满无穷力量的公牛。他赤l的上半身长着又黑又密的胸毛,在黑乎乎的胸毛中间隐隐可以看见一道触目惊心的伤疤,伤疤有手指粗细,从左肩开始,斜拉着穿过半个身体划过小腹,弯弯曲曲的,象条蛇一样。
“什么人?”领路的将官喝问道。
“你爷爷我!”我回答道。
我的话音刚落,两边箭声嗤嗤,几百支羽箭从林荫道两旁飞蝗般飞出,惨叫闷哼声接连响起,发问的那个将官更是被乱箭s成了刺猬。
“杀啊!”
早已埋伏在道旁的人类伏兵纷纷掀开身上的伪装跳出来,将残余的敌人包围了起来,喊杀声登时撕破了中午的宁静。
“比蒙兽人?”我根本就不理会那些已是刀俎上的鱼r的魔族,直接跃离马背穿过混战的人群向巨汉挑战。
龙战士变身暂时不能用了,好在堕落天使变身也不差。堕落天使黑色的羽翼在背后展开,我的身体在空中画出一条弧线,越过人丛,当头压向骑在地龙背上的巨汉。
“魔道轮回!”我的身体在空中以脚尖为中轴,不断地旋转着,这一击我用上了全力。
七代先祖性格各异,或高傲,或孤僻,他们的武艺也都不尽相同,但最强的,也最实用的武功还是第一代龙战士卡鲁兹的武艺,堪称世上最有效率的杀人招式。
在这种四面被围的情况下,巨汉仍能保持着让人畏惧的冷静,他一手按在地龙背上,让受到弓箭手攻击的地龙平静下来,另一只右手却举了起来。地龙皮粗r厚,几乎刀枪不入,一般的弓箭伤不了它们,只能让它们感到痛。
当我们俩的目光在空中相撞的时候,我发现巨汉的眼珠在那一瞬间化为了赤红色,放出令人不寒而栗的光芒,树杆一般粗壮的手臂一阵膨胀,竟象发泡似地增粗了一倍有余,巨大的拳头迎上了我从天而降的一击。
这是“兽王变!”
比蒙兽人的兽王变和龙战士变身,魔族的堕落天使变身有异曲同工之妙,通过令身体兽化的方法,产生超过原先体能数倍的力量。但在力量增幅方面,兽王变的效果甚至超过了堕落天使变身。若不是有天生不会魔法这个弱点,比蒙兽人在大陆上可以说是天下无敌。
“嘭!”
一声爆响传来,我只觉得脚尖一痛,占尽天时地利的一击已被他击溃。我的身体从哪儿来就顺着哪儿回去——不过是被打得飞回去的,而巨汉的情况也好不到哪去,他的身体猛烈地摇晃了一下,差点掉下龙背,而胯下的地龙也被这股反震的力道推得后退了一步。
树枝折断的声音不断地传来,我的后背碰断了无数的树枝,波尔多从背后伸过来一只手托住了我,方才停了下来。
“厉害!”
我的右脚震得发麻,好可怕的对手,老爸过去常对我说,除非你拥有第六次变身后的力量,否则绝对不要和兽人比力气。
“没受伤吧,老大。”波尔多扶住我的身体关切地问道。
“没事,我来对付他,他是我的,别c手。”我暗叫遗憾,如果我用的是龙战士变身的力量,刚才这一击最少可以和他平分秋色而不是现在这样落于下风。
一拳击退我之后,巨汉已从地龙背上跳了下来,拔出了他的武器。巨汉的兵刃是一件碗口粗的大铁g,大g横扫竖劈,密不透风。在这百余斤重的重兵器面前,和他交手的人类士兵不是兵刃折断武器脱手,就是连人带武器一直被砸成r浆。最后是龙骑兵团的团长拉兹接下了他,不过看拉兹那手忙脚乱的样子,情况也好不到哪儿去。
我从拉兹手里接下了这个可怕的对手,才交手一会儿,拉兹就满身大汗,气喘如牛,这个家伙的力气之大,足以和铁背龙迪卡尼奥相媲美。
“你是什么人?”看到我提着逆鳞扑上前来,巨汉问道,由于还不能使用龙战士变身,所以他认不出以堕落天使变身形态出现在他面前的我。
“暗黑龙达克·秀耐达!”
巨汉那丑陋的脸庞我似乎在哪儿见过,我开始搜索起父亲留给我的记忆,想知道他到底是何方神圣。
“暗黑龙?你是基斯的儿子?”说话间我们俩已再次交上了手,铁g和逆鳞不断地撞击着,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
“没错。”吃过刚才的苦头,我不再和他硬拼,而是改为游斗的方式。和兽人进行近身r搏是很不明智的作战方式,周围都是自己人,用强力的杀伤魔法容易误伤己方,我准备慢慢地把他引到混乱的战圈外,然后再施展强力的黑魔法。
“你是谁?”我也反问道,我终于从记忆之海中找到了这个人的资料了,父亲和兽人第一勇士迪斯·比蒙的最后一战,这个家伙就曾在边上观战过,在和迪斯决斗前,父亲还和他短暂地交过一次手。
“亚瑟王座下的第五勇士——亚蒙”
亚瑟王?
亚瑟是兽人王的姓,那天卡尤拉要我杀的阿汗王子全名就叫汉斯·亚瑟。兽人和魔族一样,以强者为尊,都喜欢按武功的高低来排座次,这个所谓的第五勇士,他的武功在兽人里应当排第五。说话间我们俩不约而同地停下手来,我们刚才一番打斗虽然很激烈,但大家只是在试探彼此间的实力。
“这道疤是你的父亲留给我的纪念品,我到现在都还带着它。”亚蒙摸着左肩的伤痕对我说道,眼中竟流露出无限崇拜的神情来。兽人很崇拜强者,当年那一战父亲的豪勇一定在他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你是他的儿子?很好!”看着我,亚蒙的眼中闪过一道兴奋的光彩。就在我们说话的当口,周围战斗已经结束了,除了这个叫亚蒙的兽人以外,其他的敌人不是跪下被俘就是倒在地上休息,毕竟他们在人数和实力上都差我们太多。
“不想投降吗?我们优待俘虏。”我看了一眼周围劝亚蒙道,亚蒙的坐骑,那条最没出息的地龙现在正趴在地上,身体缩成一团象小兔一般地颤抖着,这是因为波尔多骑在它的背上。由于波尔多是碧玉龙,面对着这个比自己强得太多的“兄弟”,分不清龙战士和龙之间区别的地龙吓得象猫一样的老实。
“你在说笑吗?世上只有战死的兽人,没有投降的狗!”虽然陷入绝地,可是亚蒙一点也没有显出害怕和慌乱,相反他反而有点兴奋。兽人是天生好战的种族,以战斗为生命,对手越强,他们的斗志也越高昴。
“你为什么不会暗黑龙的力量?”注意到我身后堕落天使黑色的羽翼,亚蒙喝问道。
“今天心情不大好,所以不想用。”我当然不会把自己失去龙战士变身的事到处宣扬,胡乱找了个理由回答道。
“瞧不起我吗?”亚蒙怒道。
“如果你有本事的话,我自然会用龙战士变身的。”现在离月圆之夜还有三天的时间,我的旧伤还没有完全好,不能使用龙战士变身。
“好!”亚蒙冷哼一声,举起手中的大铁g再次向我扑来。
“风!吹吧!”我把手往地上一指,提取空气元素,发动低级的风系魔法,卷起地上的沙土盖向亚蒙的脸。
“混蛋!”面对我的沙土攻势,亚蒙及时的闭上双目,仅凭着听觉和直觉向我攻击,但手底却缓了一下。
趁着这个时机,我高速地向后飞退,一下子将两人间的距离拉远了十几步。
“燃烧于地底的魔火啊,应我的指引,将眼前的妖兽化为灰烬!”
“火焰暴击!”
“烧死你!”拉开距离后,我发动魔法攻击,右手接连放出两个大火球。
本来对付不会魔法的兽人,用黑暗系的魔法比其他属性的魔法效果都好。由于担心旧伤发作,我不敢运用反噬力较强的黑暗魔法,只好用火系的魔法来对付他。黑暗属性的我运用火系的力量,自然发动魔法攻击的速度就要慢了一点,毕竟这方面不是我擅长的。
在高手对决中,慢了一点就包含了许多东西。
面对我发出来的大火球,亚蒙将手中的大铁g狠狠地往地上一捣,半截g身c入地下,用力一挑。
“起来!”他大喝一声,恐怖的蛮力传入地下,只听“嘣!”的一声响,坚硬的泥地竟被他这一下硬生生地揭起了桌面大的一块“泥板”,竖在面前化成一堵墙挡住了火焰攻击。
发出火球之后,我立刻人剑合一,反扑回来,逆鳞斩向亚蒙的右颈。由于视线受阻,判断错误,亚蒙手中的大铁g并没有挡住逆鳞。
“你完蛋了!”
我心中暗喜,就在这时,这个亚瑟王座下的第五勇士却突然做了一件令我意想不到的事情:他把脖子一缩,右肩一摇,竟主动地用右肩迎向我的这一剑。
“哚!”
逆鳞砍中了他的右肩,发出象击中木头一般的声音,血水飞溅。
“兽神附体!”
虽然击伤了亚蒙,我却暗叫不妙。
兽神附体和神龙不死身相类似,都是防御型的武艺。创世之神在剥夺了兽人使用魔法的能力,却给了兽人更强壮的身体作为补偿。在运用了“兽神附体”以后,兽人无论在防御魔法攻击或者物理攻击这两方面的能力都成倍地提升。我用尽全力的一剑只砍进了不足二指宽的深度,而顺着逆鳞攻入亚蒙体内的魔气却有如泥牛入海一般,消失得无影无踪。比蒙兽人是世上仅有的对天魔功有天生免疫力的种族,天魔功“蚀”的特性在身体硬得象铁板似的比蒙兽人面前几乎不起半点作用。
右肩受创,亚蒙连眉头也不皱一下,硬是用肌r夹住逆鳞,右手闪电般地抛掉铁g,五指抓住逆鳞的刃身用力一扯。
大力传来,我被亚蒙扯得连人带剑撞向他的怀中,对方的左拳顺着来势向我的脑袋击来。
在那一瞬间,我被迫在弃剑保命和挨上一拳间做出选择,很自然地我选择了前者:现在无法我使用神龙不死身,抗击打能力远不如对方,挨上比蒙兽人的一记重拳可不是说笑的。
虽然我及时地弃剑,但在这么近的距离,又是失去重心的情况下想要躲过亚蒙的这一拳也是相当的困难。少年时在哥里德尔叔叔那儿学到的科学知识却在这个时候帮了我一把——我抬起我的右肘,轻轻地撞了一下他左前臂突起的弓二头肌。
亚蒙的拳依旧顺着拳路打在了我的头上,打得我很痛,但也只是很痛而已——手臂的力量是主要集中在弓二头肌上,弓二头肌受到击打,威力登时减少了一大半。义父的弟弟哥里德尔是个科学家,他从来就不知道真气,魔功,法术是什么东西,在他们这种摆弄巫术科学的科学家的眼里,武功只是一些奇怪的专有名词,魔力,法术是能量的别称。小时候他告诉过我,如果躲不过对方的重拳,就去击打对方前臂靠近手肘的那块肌r,这样就算是挨上一拳也不会很痛的,他还很有意思地把这一套称之为“人体肌r解剖学”。
这一招很管用,釜底抽薪之下,亚蒙的这一拳的威力大打折扣,只发挥出了不到二成的威力,虽然击得我眼冒金星,却没有造成太大的伤害。我马上进行反击,左拳一挥,一拳击在亚蒙的右肋下。
亚蒙仗着皮粗r厚的身体以及兽神附体的保护,硬受这一拳。
“卟!”
我感到这一拳象是击在垫着皮革的石头上一般,软中带硬,亚蒙连身子也没有摇一下。
“厉害!”就在我大叫厉害的时候,亚蒙的双拳再次连环击出,轰向我全身,而我如法炮制,再用同样的方法化解,然后也以一拳换一拳的方式展开反击。
“很有趣啊,你还是世上第一个敢这样和我对轰的人。”亚蒙对这样的打法感到非常地有趣,边打边笑道。
“皮厚原来有这么多的好处啊!”我有感而发地叹道。
我们就这样你一拳,我一拳地对轰了二十多拳,从表面上看,这种低劣的格斗伎俩可以说是丢尽了武术家的脸,完全是无赖式的打斗,双方比的不是武艺而是谁更经打。
在互轰了三十多拳之后,亚蒙出拳速度渐渐地慢了下来,越来越慢,每击出一拳都象是要费极大的力量似的,在摇摇摆摆地击出最后一拳之后,他象喝醉了酒似地摇晃着粗壮的身体趴在了地上。
“怎么会这样?”软在地上的时候,他不服气地喃喃说道。
“这是科学的力量!”我以胜利者的姿态站在亚蒙面前说道,我的情况也好不到哪去,那三十多记重拳尽管力量无法用足,只是造成了皮r之伤,但也不是那么好消受的。
“科学?这是什么玩意?”亚蒙有气无力地说道,他输得不明不白。
也难怪他输得不服气也不明白,由于要分出很大一部分的精力去应付他的重拳,我的那三十几拳只能用上四成力量,按理说根本就伤不了他的。
“刚才我只是破坏你的神经,而不是你伤害你的身体肌r。”我对亚蒙说道,“这又是怎么一回事?”不懂科学的亚蒙当然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我也懒得向他解释了,因为个中的道理实在是太复杂了。
小时候哥里德尔叔叔在向我解释为何要击打弓二头肌时说过,人体之所以能行动,完全是由大脑的神经向身体的肌r发出讯号,再由肌r驱动骨骼动作的。比蒙兽人的肌r和骨骼强悍异常,甚至连天魔功都很难伤害他们。但这世上没有完美无缺的东西,再强的事物也有他脆弱的一面,神经是任何生物体内最脆弱的东西,就连神也不例外。通过刚才互轰的那三十几拳,我慢慢地将蚀骨摧经的魔气送入亚蒙的体内,腐蚀破坏着他的神经。本来这一过程相当地缓慢,不打上一二百拳不会有明显的效果,可是亚蒙全力的进攻却为我大开方便之门,他全力出拳的时候身体防御力下降,血气流动速度加快,大大缩短了这一破坏的过程。
这时娜依秀已打开了第一辆马车的车门,在持续了数秒的打斗之后,娜依秀制住了里面的人,把他象丢沙包似地从马车上扔了下来。那人一身华服,看样子身份很尊贵,却被娜依秀不客气地摔了个狗吃屎,狼狈不堪。
“别这么粗暴啊大姐,人家可是亲王公爵的身份啊。”波尔多在一旁叫道,几个龙骑兵团的士兵冲上前去,三拳两脚之下制住了他。
波尔多走过去,抓着那人的头发让他抬起头来,看清了那人的脸之后,波尔多笑了。
“嘿,老大,我们抓到了你的弟弟!”波尔多冲着我大声说道。
第六章 尤物·?
“弟弟?”我听得有些莫名其妙。
“怎么回事?”我感到有些奇怪。
“大人,他和你很象哦!”拉兹指着他对我说道。
“是吗?”
“这家伙长得倒是玉树临风,英俊挺拔,确实很象我啊。”我仔细地看了看男子的脸说道,我们确实有点象啊。
“可惜是个小白脸,少了我那股天生的英雄气质。”我叹道。
“呕……”边上娜依秀和拉兹都在做呕吐状。
“老大,我们才刚吃过午饭……”波尔多对我说道。
“我只是在赞美这家伙,又不是在说我。”我瞪了波尔多一眼骂道。
“我是埃洛斯亲王,别杀我。”小白脸早已吓得嘴青唇白,战战兢兢地求饶道。
“亲王?那另一辆马车上坐着就是米兰达公爵了。”说话的时候,娜依秀从车厢里跳出来,身后还带着两个如花似玉的“狗美人”。
之所以说是“狗美人”,是因为这两个美女的脖子上都戴着狗项圈,身上缠着锁链,脚上扣着镣铐,一条金链子将她们脖子上的项圈和脚上的镣铐连在了一起,使得她无法站起身子,只能象狗一样地从车厢内爬出来。
两女面貌固然美艳,但打扮却让人精血,除了下身裹着的一小块布片之外,其他地方都一丝不挂。
左边那个黑发紫瞳,体型高挺修长,体型象祭坛里神女的雕像般完美。一对足以媲美罗莎的巨r上戴着一只用珍珠编织而成的胸罩,胸罩不过婴儿的手掌大小,仅能遮住不到三分之一的酥胸。在珍珠衬托下,豪r随着身体的移动在阳光摇摇晃晃的,反s着诱人的艳光,看得在场的所有男士全成了斗j眼。
至于右边的那个,棕发碧眼,身材娇小玲珑,相貌娇美清纯,如雪的肌肤娇嫩得象婴孩一般,仿佛用力捏一下就可以挤出水来。她和娜依秀一样,是个半精灵。遮住她酥胸的不是珍珠胸罩,而是一个用白色的玉兰花编成花环,两颗红丸在花瓣中若隐若现,红白映衬,看得众人直吞口水。最要命的是她一身性感的穿着偏偏配着一张挂满惊恐,象不通人事的处女般羞涩的面孔,合成另外一种致命的吸引力。
“喔!”
“哇!”
两女才刚刚现身,四周立刻吹起了响哨,怪叫声连连,包括我在内,所有人男人全都眼睛发绿,口水长流。
“还是给我回进去吧。”娜依秀叫骂着把无限的春光赶回车厢内,这个举动立刻让在场所有男士恨得咬碎了一口的钢牙。
“臭男人,y魔,恶g,变态……”看到众位男士的丑态,火冒三丈的娜依秀把一肚子的怒气都施加在了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可怜的埃洛斯亲王身上,拳打脚踢吐口水,打得他象待猪一般惨嚎连连。这个小白脸看来对自己的脸非常地爱护,身体曲成一团,双手抱头,死死地护着脸。圈养“狗美人”,是魔族权贵中间很流行的一种习俗,也难怪女性身份的娜依秀见了之后会勃然大怒,痛打其主人了。
“真是个可怕的女人。”虽然她打的是别人,我却觉得象打在我身上一般,我过去在风都的所作所为,比起这个亲王也好不到哪儿去。我一边感叹着战争让女人变得比男人还要凶残,一边来到第二辆马车前,敲了敲车门。
“开门吧,公爵先生,你被俘了!”我在车厢外喊道。
车厢内毫无动静。
“不开门吗?那我只好硬闯了。”我在车外恐吓道,我并不想破坏马车,因为这两辆马车对我们极有用处,刚才娜依秀破门而入已弄坏了一辆了,这一辆可不能再砸坏了。
“好粗鲁哦,这就是龙战士的待客之道吗?秀耐达伯爵。”一个含娇带嗲的女音隔着窗帘从车内传来,阻止了我再次敲门的举动。低沉的嗓音充满了磁性,象蜜糖一样的甜美难言,传入耳里,更好似一根羽毛在心头上轻轻搔动,教人心痒难耐。
“是个女的?”我开始时还以为这个米兰达公爵是个男人,却没有想到会是一个女人。
“咯吱”
车厢的门慢慢地被打开一扇,所有的人都自然地把目光投到开了一半的门口上。车厢里伸出了一条腿,一条穿着红色高跟鞋的玉腿。玉腿的上半截被淡蓝色的裙底所掩盖,露出来的只是半截的雪白中透着粉红的小腿肚。这是一条完美无缺的小腿,虽然只露半截,却已春色盎然,加上她的主人那可以吸走天下任何男人灵魂的声音,刚刚才被两个美女的艳姿勾了魂的男人们再次在这条腿上丧失了理性。
“好漂亮的腿。”波尔多在我身边猛咽了一口口水说道,腿是女人的第二张脸,光是条腿就这么美,那其他部位呢。
就在众人暗自猜测的时候,半个女身慢慢地从门背后挤了出来,我终于看清了这条腿的女主人的全貌。
她身穿着一件淡蓝色的连体长裙,裙子的下摆开了老大的一个叉,一直开到大腿处。裙子束得很紧,把她饱满丰盈身材完全地表露出来。暴露裙子外的肌肤娇嫩无比,诱人的身体一动一摇,都夸张地显露出充满媚惑的曲线。但这一回夺走我双眼视线的不是她魔鬼般的身材,天使般的面孔,而是那对银色的双眸。
那对流光转动的银眸象磁石一般,只是微微一扫,就将我的三魂七魄吸走了一大半。所有的人都忍不住屏住了呼吸。虽然明知她在打量我们所有的人,可是在场的每个人都生出了同一种感觉:她只是在专心地看着我一人。
“是个狐女?”
那对尖长的狐耳告诉了我她是狐族的女人,狐族是兽人中的一个异类:狐族的男人相貌和其他的兽人一样,都生得极为的丑陋——至少在人类的审美观里是这样的,而狐族的女人却生得极美,几乎个个都是美人胚子。她们体态窈窕,肤色白嫩,没有其她兽人的通体浓毛,除了一双尖狐耳以外,身体的其他部分基本上与人类无异。
美丽的身体给了她们取之不尽的本钱——狐女生性y荡,几乎个个都是勾引男人的高手,眼前的这位,更是其中的佼佼者。
她转动着银眸在四周绕了一圈之后,最终停在了我的身上。
“达克·秀耐达?暗黑龙?”她启动着淡紫色的两片薄唇问我道。
“米兰达公爵?”我努力地把失魂落魄的神态收藏起来,歪着脑袋,用看猪r的眼光盯着她散发着无限魅力的秀脸说道。
用看猪r的眼光去看这样的美女,未免过分至极。
但这绝对是一个正确的做法,对于这种颠倒众生,倾国倾城的尤物,我只能用看猪r的眼光去看她。如果用看美女的眼光去看,只怕我被她宰了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在大陆上,关于狐女有着无数充满传奇色彩的传说,说她们个个都是吸精女王,要不停地吸蚀男人的阳气才能保持青春和美丽,死在狐女肚皮上的男人比死在战场上的还要多好几倍。这或许是有人有意恶毒的中伤,但我想把这种说法用在这个能令所有的男人色授魂予的女人身上并不太过分吧。
“你说呢?”她娇笑着反问道,声音就象银铃一样动听。
“你现在是我们的俘虏了,米兰达公爵!下来吧!”虽然知道不应该,可是我还是忍不住伸出手去要接她下车。
“俘虏?很有意思,我还没有做过俘虏呢。”米兰达微笑着伸出右手牵住了我的右手,弯下腰,伸出那条吸引了无数男人目光的左腿,做出要下车的姿态来。
“哎哟!”
米兰达缓缓地跨下马车,在脚尖及将着地的时候,身体突然打了一个趔趄,向我这个位置扑倒下来。人未到,一股香风就迎面扑来,这不是香水的香气,而是来自她的身体上散发出来的体香,这种香气对男人有着无法抗拒的吸引力,熏得我头脑发昏。
我装出要扶她的架势伸出双手去,在她的身体快要扑到我怀里的那一刹身体猛地一闪,让到一边。失去重心米兰达弄巧成拙扑了个空,摔倒在地,跌了个灰头土脸,狼狈不堪的样子把先前的美态破坏殆尽。
但这只是我心中的臆想,事实上我就象无数个被狐女勾引过的男人一样,在这招被用过无数次的把戏面前,我重复了无数个男人犯过的无数次的错误——我伸出手,顺势抱住了“跌”下来的米兰达。
“哦……”米兰达嘤咛一声,双手勾上我的脖子,趁机将整个身子都贴到我的身上,水蛇腰扭了扭,胸前的两团嫩r趁机在我的胸口研磨了两下,虽隔着两层衣服,我仍能清晰地感觉到米兰达双r惊人的弹性。
米兰达软绵绵地靠在我怀里,头靠在我的肩膀上,轻轻地我的耳边说了一句,“谢谢你哦,伯爵!”
她口中吹出来的气体刺得我的耳根微微地发痒,一团火焰崩地一声在我的心里喷了出来。表面上我还装出一副目不斜视石像般的架式,可是我不争气的下身却以最快的速度站起身来告诉了米兰达我心中的想法。
要不是周围有这么多人,我立刻会以最快的速度扒光眼前这个女人的衣服,分开她的大腿,用最凶猛残暴的手段将她大干特干,这个女人简直是上天造出来专门勾引男人的妖妇。
“不要脸。”娜依秀在边上低声地骂道。
“我还以为你不是个男人呢。”感觉到我下身的反应之后,米兰达又在我的耳边咕了一句,大腿故意地在我的挺起的下身厮磨了一下,这才松开了缠住我脖子的手,离开了我。
离开我时,她的“媚力”不断的变化着,先前还是人尽可夫的荡妇,等她站直了身子,板起了面孔之后,立刻就变成了一位身份尊贵,不容亵渎的贵妇,其间变化的过程,只有不到一秒的时间。
“我——是亚瑟王座下的苏菲娅·米兰达公爵,很高兴会在这儿遇见你,传说中的暗黑龙的龙战士,达克·秀耐达。”她向我们自我介绍道,说这句话时,米兰达的语气和神态就象是一个正和敌国交涉的外交官,严肃,庄重,不失礼节。
在这股气势的感染下,所有男人的魂魄以最快的速度飞回体内,回过神来的他们这才急急忙忙地收起双目呆滞,口水长流的丑态。
“很高兴在这儿遇见你。”我以绅士的风度弯下腰,托起米兰达的右手,以宫廷礼仪的礼节在她的手背上轻轻一吻。
“不过现在你是我们的俘虏了,苏菲娅小姐。”
米兰达?我突然想起来了,以前在风都时曾听好事者说过,兽人族的第一美女,她的名字就叫米兰达。
第七章 较量
“真是一个迷死人的妖物!”把俘虏们收押起来之后,拉兹朝我感叹道。对付这种女人最好的方法就是用女人,很自然的,我把看管米兰达的任务交给了娜依秀,让男人看管她真是让人不放心。
“是啊,这个女人能把自己的气质随意地变化,将所有的男人玩弄于股掌之上,恐怕我们才是她的俘虏吧。”想起自己刚才在她面前下t立正敬礼的丑态,我暗叫惭愧,?
第 47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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