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节
异世手札 作者:沐晨Z
第2节
从中午走到晚上,悲催的林凡毫无奇遇的,又这么劳动了大半天。
坐在石头上休息的林凡突然听到了脚步声,而且很明显的,是人类的脚步声。
“噌”的站起身,林凡拔腿就跑,直奔那声源处而去。
人类啊,别跑,让我围观下!
神啊,赐给我一个正常的人类吧,千万别来个三头六臂的触手系,鄙人对昆虫有着难以抵抗的恐惧。
终于,目标发现——一个穿着类似欧洲中世纪猎户装,背着弓箭的大叔。
林凡刹住脚步,摆出最友好的笑容,双手聚到耳侧,原地转了一圈以示自己毫无攻击力。
“额,你好,hello,能听懂我说什么吗?”
猎户大叔从背后抽出弓箭架在弩上直指林凡,嘴里叽里咕噜说着不知道哪国的话语。
林凡无奈的囧了一下,双手高举过头顶,脑袋直摇,努力表现出自己真的不具攻击性。
大叔似乎也看出来林凡没有恶意,收了弓弩和对方ji同鸭讲比划起来。
林凡在地上画了个笑脸,再指指自己,终于让对方明白了那是自己的代表。
然后在笑脸周围画了无数棵树,代表着森林。又在森林外画上房子和人,意味着城市或者村庄。
从笑脸出画了个箭头连接村庄,林凡在一旁打了个问号,然后很配合的歪了下脑袋。
猎户一拍脑门,终于明白了这个二货原来是要问路,隧站起身给林凡指明了方向。
转过头看着林凡,猎户的笑容凝结在脸上。
夕阳西下,将万物的影子拉得长长的,唯独眼前蹲在地上笑嘻嘻的林凡没有影子。
猎户露出惊恐的目光不断后退,嘴里大叫着什么逃命似的飞奔着离开,剩下林凡呆愣愣的站起身,看着大叔逐渐消失的背影发呆。
额,被当成妖怪了?被嫌弃了……
林凡叹口气,认命般的用脚把画在地上的图案抹掉,朝着方才猎户指明的方向前进。
在真正来到这个世界以前,先熟悉一下这里吧。看这个大叔的打扮来看,这里貌似很落后啊,穿着中世纪的服装,用着无比落伍的弓弩,筐子里还背着油灯!扯淡啊,木有电的世界,让老子怎么活啊!
不断碎碎念,林凡郁闷的继续前行。
身为方向感为零的天然路痴,林凡不敢绕路,只能直直的向前走,无视左边右边人们踩出来的小路,在树林中穿梭。
太阳昏斜的挂在天边,即将全部落下,余辉穿过枝桠斜斜照在地上。
闷头往前走的林凡惊讶的睁大了眼睛,看着地面上自己那慢慢显现出的影子,心里无比惶恐。
只有灵魂在这个世界里的林凡居然慢慢有了影子,这有两种可能,一是灵魂实体化,这对于灵力少得可怜的林凡来说基本不可能。
二是有人对他施法,将他的身体也转移到异世,而会这么做的人只有一个——宣和道人。
林凡心里又气又委屈,深呼吸两口气压抑着怒气,闭上眼睛凝聚全部灵力。
双臂张开,捻决平摊向上划圆,两臂高举过头顶迅速结印。
周身慢慢现出香槟色半透明光芒,地上,林凡的影子慢慢变浅。
眉头紧皱咬紧牙关,忍住打颤的双腿,林凡用力捻决,口中念念有词。
影子彻底消失,而林凡也慢慢消失在夕阳的余光里。
陡然睁开眼睛,来不及顾及全身的剧痛,林凡一把抓住身前的宣和道人,死命盯着对方,“你就这么急着让我到那边去?你就想这样一个招呼都不打让我到那边去?
谁让你把我的身体也送过去的,跟我商量了没有?
还有,你装啊,你有本事接着装老头儿啊,咋这回现出真身来了,怎么着,以为我肯定回不来了所以就堂而皇之的以真面目过来了?告诉你,别小看小爷,我也是很厉害的!”
宣和道人叹了口气,摸摸林凡的脑袋,将他按回床上。
“乖,先躺下休息,你强行发动咒法消耗了太多灵力,要不是我看苗头不对配合你将你的魂魄带回来,你啊,现在就在那边当个孤魂野鬼吧。
这么大的人了做事还这么莽撞不顾后果,你让我怎么放心的下。”
林凡扁扁嘴,扯住宣和道人的衣袖,“放心不下就别放下。”
往里挪了挪,林凡拍拍自个儿身边的位置,“坐,不带你这样俯视人的。”
宣和道人微微一笑,在林凡身边坐下。
用手指梳理着林凡杂乱的头发,一边给林凡注入灵力,宣和道人刚毅俊朗的脸上毫无表情,淡淡道:“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不是么,怎么现在还耍脾气?明明那么大年纪了却还像个长不大的孩子,到了那边人生地不熟的铁定得让人骗了卖了,你这蠢孩子。
既然注定要离开,就不要谈别离,就这么离开,不好么?”
林凡沉默片刻没有回答,宣和道人也不说话,只轻轻地为林凡捋顺头发,两人静静地呆在屋里,却不觉尴尬。
良久,林凡抬起头,握住了宣和道人给自己顺毛的手,认真道:“师父,你等我回来。我到了那边一定好好生活好好修炼,争取早日回到原身,然后想办法回来,咱们俩一切照旧,你继续当你的神棍混日子,我继续当我的法医赚工资,咱俩就这么过日子,好不好?”
宣和道人定定看着林凡,看到他眼中的决心与坚定,终于露出了一个微笑。
“好。”
既然在这个世界带不了多久了,为了不变成黑户或被误认为非法移民给中国人丢脸,林凡索性申请了休学,告别了相处不久却感情不错的室友和同学们,拿出所有积蓄,跟宣和道人一起来了个欧洲自由行。
玩够了,时间也不多了,两人回到了国内,来到林凡a市的家里。
林凡八岁的时候,父母开始不停的争吵,原本是家中宝贝的林凡也渐渐被父母忽视,成了两人互相推搡的皮球,谁都不爱照顾他。
终于,在林凡十三岁的时候,熬了五年的父母离婚了,林凡跟着父亲。
母亲只身前往美国打工,和原本就在美国的小舅舅一起开了个餐馆,没多久就再婚了。
父亲也另觅良妻,而且没几年,两人又生了个弟弟,本就对林凡不怎么关心的父亲则更不待见林凡,每个月给足了生活费,任其自生自灭了。
有个新儿子的父亲、后妈和弟弟搬到了大房子里,将原本一家三口生活过的小房子留给了林凡,算是对他这个儿子的补偿。
所以,这a市的家,多少年来只有林凡一个人住。
好在林凡自从八岁父母开始吵架时便自力更生,学会了做饭、洗衣、料理家务,小小年纪就有了赚钱头脑。
且那时候,宣和道人来到了他的身边,陪伴他,照顾他,教他法术,在他这黑白的人生里,留下了灿烂的色彩。
在这个世界上,林凡唯一挂念的便是宣和道人了,否则这坑爹世界,林某熊巴不得赶紧离开,又怎会如此留恋?
游玩期间,林凡左打探又询问,终于撬出了宣和道人的实话。
原来宣和道人一直跟着林凡,飞机上帮他要毛毯的男人,学校门口的中国餐馆老板王师傅,第一次林凡睡过去不停打电话提醒舍友的人都是宣和道人,他一直陪着林凡。
这一切的一切更让林凡坚定了无论如何都要想办法回来的决心。
他的羁绊,在这里。
在这个世界的最后一天,林凡到a市著名的庙里拜拜,包了个大红包,用了最贵的香,许了一个愿。
看着头顶的佛像,林凡重重的扣了三个头,诚心祈求。
回到家里,林凡开始收拾行李。
看着捣鼓了一大皮箱行李的林凡,宣和道人囧了。
“这是想干嘛?你当是出去旅行啊,还带行李。
你能到那边是因为你原身的吸引,否则我也无法将你送过去,能把你的身体完好的送过去已经是极限了,别给我再折腾幺蛾子!”
林凡不以为然的耸耸鼻子,回道:“可是那地方全都是草原啊森林啊,满地小怪兽,还没有帮忙的凹凸曼,你让我不带吃的不带喝的过去真的会出人命的啊师父。”
宣和道人看着明显耍赖的林熊,琢磨一番,将一直戴在手上的空间戒指取了下来,递给对方。
“这个空间戒指归你了,给你空间囊的话你这糊涂性格八成没几天就丢了,还是戴在手上最保险。
吃的喝的衣服什么的都装上吧,雨伞记得带着,要不要我去给你买个睡袋或者帐篷?那边荒郊野外的也不容易找个地方住。
哎,我真成了你的保姆了。”
林凡满面欣喜接过戒指戴到手上,眼睛笑成了月牙状,露出两个大酒窝,右边深,左边浅。
林凡在家收拾东西,宣和道人去给他买帐篷。
两人往空间戒指里塞了各种东西,连医药箱、炒锅、暖宝宝、可乐和手术刀都装备齐全,可算是打开了超级大外挂。
收拾行李的林凡不知怎的突然就涌起满满的干劲,右手握拳成努力状,朗声道:“加油师父!使劲塞,咱也开个金手指,我也要当无敌牛叉的穿越男主!”
宣和道人无奈的弹了他脑门一下,继续帮这个祖宗往戒指里塞东西,担心稍稍放下了那么一米米。
以林凡这大条的神经超乐观的心态,自己一个人在那边,怕是不会有问题吧?
收拾好行李,林凡撇撇嘴,吻别了他的电脑手机psp,而后开始疯狂上网看动画,最后过过瘾。
前一阵子在那世界里摸索了几天,从遇见的老猎户来看,那八成是个技术比较落后的地方,用油灯,要打猎……
电脑什么的一旦拥有过,再让他失去,这真的会死人的,真的会无聊屎的!
夜晚来临,用眼过度的林凡困到不行,躺在床上直点脑袋,眼睛开开合合。
宣和道人给他盖上被子,摸摸他的脑袋,“睡吧。”
林凡闭上了眼睛,说了句“等我回来”,而后睡了过去。
宣和道人祭起法宝,施展法术,将林凡的身体与魂魄束缚在一起,在异世原身的强大吸引下,灵魂离开,连带着这具身体一同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
看着逐渐消失的林凡,宣和道人垂下眼眸,轻轻说了句,“再见了,凡凡。”
第5章
林凡终于来到了异世大陆,着陆地点还是原先的那片森林。
原地站立三分钟装深沉,整理完心情的林凡干劲十足,摸摸手指上宣和道人的空间戒指,慢慢扯出一个微笑。
手术刀拿出来,放在口袋里时刻准备着,防御结界的符咒塞进胸口预防着,小道士林凡做好了充足的准备,一步步像先前老猎夫指的方向行进。
安全至上,林凡这家伙虽然脑袋缺了不止一根筋,但也明白一句话——路边的野花你不要采,所以一路上遇见的那些美丽的花花草草还有色彩缤纷的蝴蝶,林凡果断离得远远的,生怕那花粉或者蝴蝶有毒,一个不小心死在半路上。
一路上平安无事,围观那些卖相奇特的毛绒生物,林凡走走停停,肚子咕噜叫了起来。
看看天色,正值傍晚。
林凡算了算,自己在家睡下的时候正好是晚上十一点,来到这边却是大太阳的中午,看来时差大概为十二小时。
又要倒时差,又困又饿的林凡寻了块较大的空地坐下,从空间戒指里拿出宣和道人做给他的三明治,慢慢吃了起来。
吃完了三明治,又啃掉了半只奥尔良烤ji,林凡这才舒服的摸摸肚子,倚在树干上休息。
吃饱了的林凡懒得再走,早早便拿出了帐篷,开始对着说明书安装起来。
好不容易折腾完毕,林凡迫不及待的钻了进去,拉上帐篷拉链,布上防御结界。
仰面躺在帐篷里,拿出怀里道士专用的联络缘石,林凡不断把玩着,却迟迟没有联系宣和道人。
与其他世界的人进行联系需要消耗较大的灵力,对此时灵力薄弱的林凡来说,真不是个小菜,所以只能偶尔用一下。
叹了口气,抵不住困意的林凡仔细收好缘石,拍了拍胸口,确保东西真的在里面没有装漏了,这才安心睡去。
呜,人有三急,林凡挣扎着醒了过来,走出帐篷,寻了个稍远点的地方前去嘘嘘。
正爽快的解决着问题,突然听见咔嚓咔嚓啃东西的声音。林凡提上裤子,紧张却又好奇的往声源处看去。
哎,这不是我白天吃饭的地方么,这会儿有只灰色的小狗正撅着屁股翘着尾巴,欢快的啃着林凡吃剩的ji骨头。
林凡乐了,看那小狗长的有点像他最爱的萨摩耶,当即大方的从戒指里把剩下的半只烤ji拿出来,撕了个ji腿拿在手里,小心翼翼的走到小狗身边,伸出手,将ji腿递到对方眼前。
小狗停下了咀嚼,一双碧绿的眼睛紧盯着林凡,见他靠近后不由竖起尾巴,身子伏低,伸出爪子,一副警戒的模样。
狗迷的林凡不由戳了戳下巴,来了兴致。
这狗真漂亮,碧绿的眼睛很有神采,一看就知道身体健康没有毛病,就是不知道掉不掉毛,不掉毛的话养一只就好了,还能有个伴儿。
将ji腿轻轻放到地上,林凡收回了手,笑眯眯的瞅着小灰狗,等它卸下警觉。
来吧可爱的小狗狗,吃饱了要记得我的好哦,最好跟着我不走,这样就不需要我用暴力手段抓你走啦。
过了片刻,小灰狗向前两步,闻了闻ji腿的味道,而后迅速叼起ji腿,四腿一登跑没了影。
……
林凡的笑容僵在了脸上,心里极度不爽。
靠,太不给面子了,亏着老子还想养你当宠物呢,哼,灰不拉几的毛脏呼呼的,就那眼睛好看点,比萨摩耶差远了,老子不稀罕。
自我安慰一番,悲催的林凡回到帐篷里继续睡觉。
第二天上午,睡到自然醒的林凡懒洋洋的收了帐篷,随便吃了点东西,继续前进。
不过么,在路上有了新任务——捉只宠物。
林凡最喜欢的动物是狗,因为狗忠心。
最喜欢的品种是萨摩耶,因为毛够白够顺,个头够大够萌,长的漂亮。
所以这回,林凡卯足了劲头在路上四处搜寻白毛生物,希望能找到条跟萨摩耶差不多的小白狗。
一路走走寻寻历时五天,白毛狗没见到,村庄城市没见到,倒是给他找到了一弯湖泊。
看着眼前清澈的湖水,林凡也不管干不干净,脱了鞋欢呼着奔了过去。
双脚踩进清凉的水里,林凡激动了,可算是不用再当森林野人了,足足五天没有洗过澡,每天还要进行体力劳动,总觉得浑身散发着诡异的味道。
在湖里洗澡什么的就算了,林凡没有暴露癖,就算周遭没人,无比保守的林某熊总还是不自在,隧用大盆盛了水烧开,而后躲进了帐篷里,自个儿折腾着搓澡洗头。
洗白白完毕,换了身衣服,将脏衣服扔进大盆里,林凡扛着盆到湖边洗衣服。
空间戒指里就装了两块肥皂,林凡无比节约的用了那么一点点,开始搓搓洗洗。
从刚才开始就总听到“嗑嗑嗑”“啪嗒啪嗒”的声音,这林子里生物多的是,林凡也不甚在意。
不过这回,这声音近在耳边就在头顶。
抬头看去,树上一只疑似松鼠的棕毛动物正抱着个带壳果子“嗑嗑嗑”啃得正欢。
“啪嗒”一声,啃完的空壳掉到地上,砸在已经堆成小山的壳上,发出清脆的声响。
林凡眯眯眼睛,看着地上的若干空壳,再瞅瞅树上那毛茸茸圆滚滚的小身子,真是饭量不可貌相。
林凡咧嘴一笑,露出两颗尖尖的虎牙,双手迅速结印,一个定身术扔出去,将发现苗头不对正在跑路的松鼠君定在了原地。
胖乎乎的身子失去了平衡,从树枝上歪了下来。
林凡将其接住,捧在手里仔细看了看这货的模样。
总体来说跟松鼠有九分相似,只是耳朵和尾巴比松鼠大很多。
林凡戳戳松鼠君的鼻子,嘿嘿一笑,在对方身上施了束缚术,这才解开了定身术。
能动了的松鼠君一阵吱哇乱叫,甩尾巴踢腿呲牙,想从林凡手里逃走。
林凡得意的捏着它的后颈毛皮,与其对视道:“诶嘿嘿,落到我手里你就别想跑了,也不知道你是个什么品种,反正长得和松鼠那么像,又都啃干果,不是亲戚那也是远房亲戚,谁让这是个平行世界呢。
现在起,不管你同不同意,你就是我的小宠物啦,就叫大耳朵好了,多么贴切的名字。
你不要想跑,我给你施了束缚术,你怎么跑也离不开我周身十米的范围,不要做无谓的挣扎了。”
看着闪烁着凶狠目光不断踢腿挥爪的大耳朵,林凡突然心虚了起来。
轻轻摸了摸大耳朵的脑袋,林凡在空间戒指里扒拉着,希望能找到点干果食品来贿赂对方。
可惜师父的空间戒指不是哆啦a梦的百宝口袋,没有任何干果。
贿赂失败的林凡讨好的给大耳朵顺了顺毛,这边摸那边逗弄,终于让对方解除了一开始那凶狠的目光。
将大耳朵放到地上,林凡继续洗衣服。
一碰到地面,大耳朵立马开溜,三两下窜上树,沿着树枝跳到了另一棵树上。
在树枝上跑着跑着,突然就无法再前进,前面似乎有堵无形的墙挡住了去路。
林凡也不多说,反正说了它也听不懂,尝试的次数多了,这家伙就明白了习惯了,知道谁才是老大。
果然,没多久大耳朵就灰溜溜的回来了,站在林凡身边,手舞足蹈一阵尖叫。
林凡瞟都不瞟它一眼,照旧洗他的衣服刷他的盆。
再次上路之时,识时务为俊杰的大耳朵乖乖呆在林凡肩上,俨然一副又好又乖的宠物样。
林凡摸摸大耳朵的小脑袋,从兜里拿出两个类似橡子的果子递了过去。
大耳朵短小的两前肢捧住一个果子嗑嗑嗑的开始啃,粗大的尾巴卷住一个果子储备着,一边吃一边讨好的蹭了蹭林凡的脸颊,俨然一副被驯化了的模样。
林凡微微一笑,拿出自己的早餐,也开始吃起来。
储备粮食已经不多了,没有冰箱的日子里东西变质的很快,只剩下成箱的泡面香肠等防腐食品还挺立在抗饥饿最前线。
拿出包柠檬味夹心饼干,林凡食不知味的啃着,听到肩膀上大耳朵“吱吱”的叫声,不由歪头看了它一眼。
看着它直勾勾的盯着饼干直看,林凡掰了一小块饼干塞到对方面前,“尝尝吧,我算是明白了,你就是一吃货。”
大耳朵接过饼干,咔嚓咔嚓的啃了几口,紧接着顿了顿动作,而后尾巴一甩,把那橡子一样的果子扔到了一边,捧起饼干欢快的吃起来。
一小块饼干很快就啃完了,大耳朵复抬起头,棕色如黄豆般大小的眼睛闪烁着渴望的目光,满脸都写着——再来一块。
林凡乐了,给了它一整片饼干,让它自个儿抱着啃。
“真是个没良心的家伙,饼干好吃马上就扔了橡子,我可不管,为了你老子爬到树上摘了整整一大包,以后那橡子就是你的标准伙食了,偶尔么再给你吃点饼干一类的零食,听见了没?”
大耳朵也不知道听见了没有,鸟都不鸟林凡,自个儿在林凡肩膀上半趴着啃得欢快。
林凡鄙视的瞅了它一眼,看起来颇为嫌弃,嘴角却翘了起来,露出两颊的酒窝,眼中满满的欢欣。
拿出香肠,林凡咬了一口,忽然想起什么似的转头看着大耳朵,果然,这货饼干也不肯了,又直盯着香肠看。
林凡瞪眼了,一边掰了小块香肠递过去,一边疑惑道:“松鼠不是吃素的么?这可是纯r_ou_食啊,你行么?别吃出毛病来,我可不是兽医。”
大耳朵接过香肠,举到鼻子下面嗅了嗅,咬一口,而后用尾巴卷住了饼干做储备,先把香肠吃了个干净。
林凡仔细瞅着大耳朵,终于明白了一个事实——这货不是松鼠,这货绝对不是松鼠!
第6章
又走了几天,在林凡即将臭掉之前,一人一宠终于看到了人烟。
看着高高的城墙硕大的城门,想来这还是个大城市。
啧,大城市什么的最讨厌了,小村庄的话还好,脸皮厚一点帮人家干点农活就能换顿饭吃换个地方睡,城市么,没有钱谁管你啊。
终于走到了城门下,看着头顶上蜿蜒扭曲的字迹,林凡琢磨了半天也没看明白这到底是什么字,这个城叫什么名字。
走进城里,左看看右瞅瞅,很有水平的林某熊虽然啥都不懂啥都没见过,但人家有脑子,脖子不动眼睛乱瞟,佯装一副我什么都懂的淡定模样,其实心里嗷嗷乱叫疯狂咆哮。
这尼玛的神马世界啊,活生生穿越到游戏里了么?咋啥都有。
啊啊啊,这人是尖耳朵啊,难道是ji,ng灵?
个子不足一米的,明显是矮人,还有上半身是猛兽,下半身是人身的兽人。
这头发眼睛五颜六色的是人类?
一路走一路围观,林凡的注意力很快便从形形色色的人种身上转移到了美食之上。
满街小吃,那喷香r_ou_味儿和翠绿的蔬菜,还有那造型奇特的丸子,惹得林凡口水直流眼睛放光,可惜只能看不能吃——木有钱。
谁知道这个世界的钱是什么样的,这世界的人都不说中文,上次遇到的那个老猎户说的也不知道是哪个国家的鸟语,还是林凡一阵手舞足蹈肢体语,又在地上画来画去才让对方明白了自己的意思。
语言不通真是恐怖,没文化,真可怕,没有钱,更可怕。
林凡耷拉着脑袋,索性找了个旮旯坐了,在街边光明正大的围观,肆无忌惮的吐槽。
看了许久,看到肩膀上的大耳朵都睡着了,林凡终于有了动作。
刚才看到一个兽人从小摊上买了个蓝色的坠子,把那个坠子挂在脖子上后,那个兽人就开始讲人话了!
经过林凡的观察,这里的人似乎都说一种共同的语言,类似通用语。兽人一开始明显不是说这种通用语,然而戴上那个坠子后讲出来的就是通用语了,看来那就是传说中的翻译器。
林凡兴致勃勃的走到那摊子前面,拿起坠子挂在自己脖子上,张开嘴。
果然,下一秒说出的就不是中国话,而是先前听过的那嘀哩咕噜的不知道什么的通用语。
“对不起啊老板,我刚从老家出来,身上也没有钱,语言也不通,所以我想您可不可以赊账给我卖我这个翻译器?我真的很需要它。
要不您看看我给您打工抵翻译器的费用,或者拿什么东西跟您换?”
老板鄙视的瞅着林凡,说道:“这么便宜的翻译器你都买不起,你到底是有多穷啊?
换,你拿什么换?我看你全身上下都没个值钱东西,衣服倒是挺特别,料子也很奇怪,说不定能换个好价钱。”
卖衣服?没门儿!我这几套衣服都是师父给买的,让我卖掉?十辈子都不可能。
林凡摆摆手,干笑道:“这衣服可不成,我就这么几套衣服,您看看要不我给您打工?或者您介绍个活我去干也行啊。
出门靠朋友,您帮帮忙。”
摊贩老板是个四十几岁的大婶,看起来应该是人类。
一头墨绿色的长发盘在头顶,脸上皱纹纵横,让林凡莫名的想起了如花。
在林凡的无赖神功和纠缠大法下,大婶仔细看了看林凡,勉为其难的点点头,对旁边卖烤r_ou_的大叔说道:“死鬼你给我看好了摊子,我去去就回。”
一旁的大叔赶忙点头答应,满面笑容的恭送大婶。
哦~,原来这俩是一对儿?看来大叔惧内呀,啧啧。
大婶拉着林凡走进了前面不远处的一家店里,看起来貌似是个酒楼,大堂里食客满满,传说中小二(?)正忙着端菜,穿梭在桌椅之间。
大婶拉着林凡走到类似吧台的地方,对桌子后面不停拨弄石头的大叔说:“比尔,又麻烦你了,这小子我在摊上买了翻译器,不过却没钱付账,他说可以打工还钱,我想你这儿前两天不是招人么,就叫这小子来你这儿算了,他一从乡下出来的孩子,你看他这蠢样估计也没啥心眼,咋样,你看成不?”
林凡右嘴角抽了抽,心中不由腹诽道:大婶我还在呢,现在我也有翻译器了,我可听得懂你说什么,再说老子哪里蠢了啊!明明一副聪明灵活的英明样!
比尔大叔将林凡从头看到脚,又看了看林凡肩上的大耳朵,缓缓点头,“成啊,反正都是招人嘛,让这小子先干一阵子看看。小子,会端盘子吧?”
林凡赶忙堆起笑容,频频点头,“会会,劈柴挑水我都会。”
大叔一副你真是土包子的模样看着林凡,吧嗒吧嗒嘴,“劈柴挑水我们这儿可用不上。
我这里可是大酒馆,布托可是全国排的上的大城市,哪和山野小村似的还要挑水劈柴?我们可都用魔法结印代替火力风力。”
看来这个城市叫布托,林凡赶忙拍马屁,“真厉害啊,不愧是大城市大酒馆,好厉害,魔法结印我都没见过呢。”
大叔立马得意的眯了眼,挺了挺他的大肚腩,看林凡也更加顺眼。
将大叔问的详细问题随口忽悠过去,林凡跟着一个伙计来到了后院,换上工作服立马开工。
满大陆到处都是的翻译器真是很便宜,在饭馆端一天的盘子就能买一个。
于是,在酒馆老板的监督下,林凡折腾了一天,终于赚足了钱,交了翻译器的费用,顺便也从来往食客的嘴里知道了这个大陆的基本信息。
由于这里什么种类什么样的怪胎都有,所以像林凡这样打扮怪异呆头呆脑的家伙并不多么引人注意。
看这比尔大叔貌似人还不错,如花大婶虽然说话刻薄但其实还挺实在,毫无头绪的林凡决定留在酒馆继续打工,积攒自己的旅费。
打工期间,林凡省吃俭用,一切向钱看。偶尔余出的零花钱都给大耳朵买了吃食,企图增加友好度。
不过大耳朵似乎还没忘记自个儿是被林凡抓来的,只有求饭吃的时候格外乖巧四处卖萌,平时鸟都不鸟林凡,这让林某熊有那么一米米伤心。
在这酒馆里呆了四天,林凡总算将这个世界的消息打探的差不多了。
这坑爹的世界叫帕缇拉大陆,崇魔尚武,人种繁杂,类似欧洲中世纪的发展水平,没有电,没有车,更别提电脑和飞机了,据说船都是用帆的。
轮船是神马?帕缇拉居民表示毫不知情。
奥泽,卡兰,尤塔,多利斯四国鼎立,占据了帕缇拉大陆的大半土地,人口也最为密集,经济相当发达。
四大国均为多种族国家,以人类为主要人口,同时也有矮人、兽人、ji,ng灵,以及人类与其他种族的混血。
ji,ng灵么,就像各个电影游戏里描写的那般,很少入世,集中生活在帕缇拉大陆东南方向的ji,ng灵岛上。
矮人多生活在卡兰与奥泽交接的矮人部落里,擅长冶炼与制造,是以这两国的手工艺品以及兵器在大陆中享誉盛名,军事力量强盛。
兽人力大无穷骁勇善战,多生活在尤塔边界的肯拉森林,近水楼台,尤塔的兽人和混血最多,战力最强。
多利斯虽然哪都不沾边儿,但他那强悍的法师部队和大陆人口最多面积最大的国家,也足以让它成为四大国之一。
而林凡所在的布托城,正是多利斯的五大主城之一。
好不容易将这些乱七八糟的名字和地理位置记入脑中,林凡折腾着刚学会使用方法的火力结印,争取早日将这锅水烧开。
这是个先进并落后的世界,虽说这里科技水平落后,但不得不说,在某些方面,这里的生活比天朝还要便利。
在咱们用天然气的时候,帕缇拉居民用火力魔法结印,纯天然无公害,一次消费终身受益。
所谓的魔法结印,是指取得正统结印资格的魔法师将法阵刻入魔晶石之中,使晶石有一定的魔法功能。
等级越高力量越大的结印自然价格也高,寻常老百姓是用不起的,只有低等的火力结印比较普遍,帮助大家生火做饭,冬季取暖。
火力结印成功启动,从小小的晶石之中窜出了红红的火苗。守在锅前,林凡摸着大耳朵的尾巴,心里盘算着自个儿的下一步动作。
这该死的君主制,贵族就是老大就是法律,在这里,弱r_ou_强食的生存法则体现的淋漓尽致。
想要在这里生存下去找到原身,势必要让自己更加强大才行。
算了,入乡随俗,就我这小瘸腿,武技是不可能学了,那就学学那传说中的魔法吧,哈利波特的装扮也挺帅的嘛。
在多利斯,每个城市都有魔法师协会,负责制造魔法结印以及进行法师的选拔。
多利斯对法师的选拔十分重视,报名并无条件限制,不论家世背景,不论身份职业,不论年龄性别,只要报名即可参加。
如果犯下较轻的罪行,一旦发现你有巨大的魔法或武力潜能,那么恭喜你,只要你宣誓效忠帝国并接受咒术的束缚,那便可摇身一变成为魔法师或武者中的一员,混的好了还能成为军中高官。
且魔法师和武者都有许多特权,俸禄和地位都颇高,是以参加选拔的人总是络绎不绝,其热情程度堪比天朝子民报考公务员。
既然条件都如此宽松了,作为一个穷到掉渣还想穿越大陆的菜鸟来说,林凡不去参加选拔这都说不过去了。
于是乎,在休班的日子里,林凡肩膀上坐着大耳朵,穿着买回来撑场面的藏蓝色长袍,雄纠纠气昂昂的奔赴选拔大厅。
中国小道士闪亮登场,你们都给我靠边站,靠边站!
第7章
林凡表面上很淡定,心里其实虚的很,带着大耳朵,沿着布托最大的主街道一路走到了法师选拔会所。
看着眼前排起的长龙,向来就没什么等人耐心的林凡皱了皱眉头,无奈的站到队伍最末,跟着队伍毛毛虫一般的向前蠕动。
林凡前面是个金发的大个子,穿着军绿色法师袍,手里还拿着怎么看怎么像拐棍的魔法杖,身形挺拔而修长,一看就是个练家子。
林凡后面是个棕色头发的娃娃脸,虽然长得很嫩疑似未成年,但还是比林凡高了半个头,让本就在意自己身高的林某熊心里有那么一米米的不满。
说起来……这队伍里头貌似就自己最矮了,我嘞个去的,老子好不容易穿越了,结果不是最厉害的,反而是最矮的?!
等待的时间是漫长的,等了俩小时也没轮上号,林凡心里的怒火那可是蹭蹭往上飘,心想着待会儿要是看那选拔的法师不顺眼,就顺便烧了他们这个破地方,叫你人多!叫你还不给凳子坐!欺负残障人士是吧。
本就好动的大耳朵看起来也是呆不住了,在林凡肩膀上扭来扭去,吱吱乱叫。
林凡叹了口气,抱着大耳朵摸了摸它的脑袋,从口袋里拿出一块牛r_ou_干递了过去。
“吃吃吃你就知道吃,我打工的那点小工资都进了你的肚子了。”
这边无聊的林凡开始逗宠物,没想到排在前面的金发男竟然转过头主动跟林凡说话。
“你养的?”
林凡仔细看了那金发男一眼,确定他没什么恶意和杀气,这才点点头,“恩啊,我养的,名字叫大耳朵,是个贪吃的家伙。”
金发男点点头,看着林凡附在大耳朵头上手,眉头微蹙,“给你句忠告,财不可露白。”
林凡抬头看了看金发男,又低头看了眼大耳朵,脑袋一歪,迷茫的瞅着对方,“啊?”
金发男恢复了先前的面瘫状,转过身不再搭理林凡,留下林凡跟大耳朵眼对眼,呆愣愣的搞不清状况。
靠,财不可露白谁不知道啊,你一个金毛老外不要这么自然地使用俺们中国的成语好不好?好怪异!
什么意思啊,老子都够穷的了,还说这句话,这不成心刺激人么,还是说……大耳朵这吃货还是个宝贝?谁信呢,就这二愣子的蠢样,除了吃和卖萌啥都不会,抓他的时候也简单的掉渣,怎么可能……
在林凡纠结不清将大耳朵正着看反着看好一个折腾的时候,队伍已然向前移动,很快就轮到林凡了。
为了保险起见,林凡把大耳朵拎到眼前,认真嘱咐道:“嘘,过会儿你乖乖在我袍子里呆着,不准动不准出声,否则关你三天没饭吃!”
大耳朵吱吱一叫,拿尾巴捂住自个儿的小嘴,睁着大眼滴溜溜看着林凡不说话。
林凡摸摸大耳朵,“乖,表现得好回头给你肠吃。”
将大耳朵塞进胸口的衣服里,又系紧了斗篷的带子将胸口挡住,林凡在一边录入了自个儿的基本信息,在屋外紧张的等着。
前面的金发男已经进到了内间,下一个就是林凡了。
金发男还没出来,一个老法师便从屋里出来,面无表情的喊了声:“下一个!”
林凡咽了口唾沫,挺胸抬头的走了进去。
进去后是一个走廊,天花板贼高,两边有好几扇木门,只有一扇是敞开的,林凡自然地走进那间屋里,向里面的一排三位法师点头问好。
先前出来喊人的法师坐在最右边,手里拿着本小册子,头也没抬的问道:“林凡?”
林凡微微一笑,“对。”
那法师又道:“没有魔法学习经历,那对元素的了解和使用?”
林凡一愣,咬咬嘴唇,“额,没有正统的学习过魔法,对元素也不太了解,但是我能c,ao纵火,不知道这属不属于能使用火元素。”
这一句成功引起了在座三个法师的兴趣,三人齐刷刷的抬头,盯着林凡一个劲的看。
林凡也不知怎么的,突然就不紧张了,一种骄傲的优越感浑然而生,哼,你们这些不会炒菜的凹凸曼,我们天朝道士才是最牛逼的!
三人对视一眼,居中的法师缓缓开口,“既然如此,将你的力量展现出来给我们看看吧。”
林凡点点头,右手伸出,掌心向上,手中出现一个小火球。
“额,是不是要考察对火的掌控能力,变大变小什么的。”
林凡一边说着,一边心念微动,只见手中的小火球变成指甲盖儿那么丁点大小的火星,紧接着又陡然增大,变成一头超大号的火狼,直冲屋顶而去。
在堪堪碰到屋顶之前,火狼停下了动作,乖乖蹲坐在半空中,自在的甩着尾巴。
“可以了吗?还要怎样,我不太懂,你们说吧,我照做。”
三位老法师对着头小声讨论了几句,中间那位说道:“可以了,不知道目前为止你对火元素的使用极限是多久?你可以施展的最强的火系魔法是什么?”
林凡微微蹙眉,眼睛向上看,明显一副没听懂你在说什么的苦恼状。
“极限……最强?不清楚,我不知道火系魔法的名字是什么,我也没见过。我就自己想招数,怎么方便怎么用。至于最强的招数么,我也不知道,至今为止我都没有实战演习过,不知道什么杀伤力最大。
使用火系魔法的时间么……我也不清楚,没有一直不断地使用魔法,也不知道究竟能坚持多久。”
当中的老法师点点头,最右侧的法师在那小册子上写写画画,林凡虽然看得见那人写的字,却看不懂,再次证明,不识字,真可怕。
坐在左边的法师终于开了口,“你除了会火系魔法外还会什么系的魔法?武技呢?”
林凡仔细想了想,自己好像也就是火类道术能见人了,其他的还是不要献丑比较好,至于武技么,林凡撇撇嘴,收了火狼,“只会火系的,别的都不会,武技也不行,我这种人跑不动爬不动,体质太差。”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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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从中午走到晚上,悲催的林凡毫无奇遇的,又这么劳动了大半天。
坐在石头上休息的林凡突然听到了脚步声,而且很明显的,是人类的脚步声。
“噌”的站起身,林凡拔腿就跑,直奔那声源处而去。
人类啊,别跑,让我围观下!
神啊,赐给我一个正常的人类吧,千万别来个三头六臂的触手系,鄙人对昆虫有着难以抵抗的恐惧。
终于,目标发现——一个穿着类似欧洲中世纪猎户装,背着弓箭的大叔。
林凡刹住脚步,摆出最友好的笑容,双手聚到耳侧,原地转了一圈以示自己毫无攻击力。
“额,你好,hello,能听懂我说什么吗?”
猎户大叔从背后抽出弓箭架在弩上直指林凡,嘴里叽里咕噜说着不知道哪国的话语。
林凡无奈的囧了一下,双手高举过头顶,脑袋直摇,努力表现出自己真的不具攻击性。
大叔似乎也看出来林凡没有恶意,收了弓弩和对方ji同鸭讲比划起来。
林凡在地上画了个笑脸,再指指自己,终于让对方明白了那是自己的代表。
然后在笑脸周围画了无数棵树,代表着森林。又在森林外画上房子和人,意味着城市或者村庄。
从笑脸出画了个箭头连接村庄,林凡在一旁打了个问号,然后很配合的歪了下脑袋。
猎户一拍脑门,终于明白了这个二货原来是要问路,隧站起身给林凡指明了方向。
转过头看着林凡,猎户的笑容凝结在脸上。
夕阳西下,将万物的影子拉得长长的,唯独眼前蹲在地上笑嘻嘻的林凡没有影子。
猎户露出惊恐的目光不断后退,嘴里大叫着什么逃命似的飞奔着离开,剩下林凡呆愣愣的站起身,看着大叔逐渐消失的背影发呆。
额,被当成妖怪了?被嫌弃了……
林凡叹口气,认命般的用脚把画在地上的图案抹掉,朝着方才猎户指明的方向前进。
在真正来到这个世界以前,先熟悉一下这里吧。看这个大叔的打扮来看,这里貌似很落后啊,穿着中世纪的服装,用着无比落伍的弓弩,筐子里还背着油灯!扯淡啊,木有电的世界,让老子怎么活啊!
不断碎碎念,林凡郁闷的继续前行。
身为方向感为零的天然路痴,林凡不敢绕路,只能直直的向前走,无视左边右边人们踩出来的小路,在树林中穿梭。
太阳昏斜的挂在天边,即将全部落下,余辉穿过枝桠斜斜照在地上。
闷头往前走的林凡惊讶的睁大了眼睛,看着地面上自己那慢慢显现出的影子,心里无比惶恐。
只有灵魂在这个世界里的林凡居然慢慢有了影子,这有两种可能,一是灵魂实体化,这对于灵力少得可怜的林凡来说基本不可能。
二是有人对他施法,将他的身体也转移到异世,而会这么做的人只有一个——宣和道人。
林凡心里又气又委屈,深呼吸两口气压抑着怒气,闭上眼睛凝聚全部灵力。
双臂张开,捻决平摊向上划圆,两臂高举过头顶迅速结印。
周身慢慢现出香槟色半透明光芒,地上,林凡的影子慢慢变浅。
眉头紧皱咬紧牙关,忍住打颤的双腿,林凡用力捻决,口中念念有词。
影子彻底消失,而林凡也慢慢消失在夕阳的余光里。
陡然睁开眼睛,来不及顾及全身的剧痛,林凡一把抓住身前的宣和道人,死命盯着对方,“你就这么急着让我到那边去?你就想这样一个招呼都不打让我到那边去?
谁让你把我的身体也送过去的,跟我商量了没有?
还有,你装啊,你有本事接着装老头儿啊,咋这回现出真身来了,怎么着,以为我肯定回不来了所以就堂而皇之的以真面目过来了?告诉你,别小看小爷,我也是很厉害的!”
宣和道人叹了口气,摸摸林凡的脑袋,将他按回床上。
“乖,先躺下休息,你强行发动咒法消耗了太多灵力,要不是我看苗头不对配合你将你的魂魄带回来,你啊,现在就在那边当个孤魂野鬼吧。
这么大的人了做事还这么莽撞不顾后果,你让我怎么放心的下。”
林凡扁扁嘴,扯住宣和道人的衣袖,“放心不下就别放下。”
往里挪了挪,林凡拍拍自个儿身边的位置,“坐,不带你这样俯视人的。”
宣和道人微微一笑,在林凡身边坐下。
用手指梳理着林凡杂乱的头发,一边给林凡注入灵力,宣和道人刚毅俊朗的脸上毫无表情,淡淡道:“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不是么,怎么现在还耍脾气?明明那么大年纪了却还像个长不大的孩子,到了那边人生地不熟的铁定得让人骗了卖了,你这蠢孩子。
既然注定要离开,就不要谈别离,就这么离开,不好么?”
林凡沉默片刻没有回答,宣和道人也不说话,只轻轻地为林凡捋顺头发,两人静静地呆在屋里,却不觉尴尬。
良久,林凡抬起头,握住了宣和道人给自己顺毛的手,认真道:“师父,你等我回来。我到了那边一定好好生活好好修炼,争取早日回到原身,然后想办法回来,咱们俩一切照旧,你继续当你的神棍混日子,我继续当我的法医赚工资,咱俩就这么过日子,好不好?”
宣和道人定定看着林凡,看到他眼中的决心与坚定,终于露出了一个微笑。
“好。”
既然在这个世界带不了多久了,为了不变成黑户或被误认为非法移民给中国人丢脸,林凡索性申请了休学,告别了相处不久却感情不错的室友和同学们,拿出所有积蓄,跟宣和道人一起来了个欧洲自由行。
玩够了,时间也不多了,两人回到了国内,来到林凡a市的家里。
林凡八岁的时候,父母开始不停的争吵,原本是家中宝贝的林凡也渐渐被父母忽视,成了两人互相推搡的皮球,谁都不爱照顾他。
终于,在林凡十三岁的时候,熬了五年的父母离婚了,林凡跟着父亲。
母亲只身前往美国打工,和原本就在美国的小舅舅一起开了个餐馆,没多久就再婚了。
父亲也另觅良妻,而且没几年,两人又生了个弟弟,本就对林凡不怎么关心的父亲则更不待见林凡,每个月给足了生活费,任其自生自灭了。
有个新儿子的父亲、后妈和弟弟搬到了大房子里,将原本一家三口生活过的小房子留给了林凡,算是对他这个儿子的补偿。
所以,这a市的家,多少年来只有林凡一个人住。
好在林凡自从八岁父母开始吵架时便自力更生,学会了做饭、洗衣、料理家务,小小年纪就有了赚钱头脑。
且那时候,宣和道人来到了他的身边,陪伴他,照顾他,教他法术,在他这黑白的人生里,留下了灿烂的色彩。
在这个世界上,林凡唯一挂念的便是宣和道人了,否则这坑爹世界,林某熊巴不得赶紧离开,又怎会如此留恋?
游玩期间,林凡左打探又询问,终于撬出了宣和道人的实话。
原来宣和道人一直跟着林凡,飞机上帮他要毛毯的男人,学校门口的中国餐馆老板王师傅,第一次林凡睡过去不停打电话提醒舍友的人都是宣和道人,他一直陪着林凡。
这一切的一切更让林凡坚定了无论如何都要想办法回来的决心。
他的羁绊,在这里。
在这个世界的最后一天,林凡到a市著名的庙里拜拜,包了个大红包,用了最贵的香,许了一个愿。
看着头顶的佛像,林凡重重的扣了三个头,诚心祈求。
回到家里,林凡开始收拾行李。
看着捣鼓了一大皮箱行李的林凡,宣和道人囧了。
“这是想干嘛?你当是出去旅行啊,还带行李。
你能到那边是因为你原身的吸引,否则我也无法将你送过去,能把你的身体完好的送过去已经是极限了,别给我再折腾幺蛾子!”
林凡不以为然的耸耸鼻子,回道:“可是那地方全都是草原啊森林啊,满地小怪兽,还没有帮忙的凹凸曼,你让我不带吃的不带喝的过去真的会出人命的啊师父。”
宣和道人看着明显耍赖的林熊,琢磨一番,将一直戴在手上的空间戒指取了下来,递给对方。
“这个空间戒指归你了,给你空间囊的话你这糊涂性格八成没几天就丢了,还是戴在手上最保险。
吃的喝的衣服什么的都装上吧,雨伞记得带着,要不要我去给你买个睡袋或者帐篷?那边荒郊野外的也不容易找个地方住。
哎,我真成了你的保姆了。”
林凡满面欣喜接过戒指戴到手上,眼睛笑成了月牙状,露出两个大酒窝,右边深,左边浅。
林凡在家收拾东西,宣和道人去给他买帐篷。
两人往空间戒指里塞了各种东西,连医药箱、炒锅、暖宝宝、可乐和手术刀都装备齐全,可算是打开了超级大外挂。
收拾行李的林凡不知怎的突然就涌起满满的干劲,右手握拳成努力状,朗声道:“加油师父!使劲塞,咱也开个金手指,我也要当无敌牛叉的穿越男主!”
宣和道人无奈的弹了他脑门一下,继续帮这个祖宗往戒指里塞东西,担心稍稍放下了那么一米米。
以林凡这大条的神经超乐观的心态,自己一个人在那边,怕是不会有问题吧?
收拾好行李,林凡撇撇嘴,吻别了他的电脑手机psp,而后开始疯狂上网看动画,最后过过瘾。
前一阵子在那世界里摸索了几天,从遇见的老猎户来看,那八成是个技术比较落后的地方,用油灯,要打猎……
电脑什么的一旦拥有过,再让他失去,这真的会死人的,真的会无聊屎的!
夜晚来临,用眼过度的林凡困到不行,躺在床上直点脑袋,眼睛开开合合。
宣和道人给他盖上被子,摸摸他的脑袋,“睡吧。”
林凡闭上了眼睛,说了句“等我回来”,而后睡了过去。
宣和道人祭起法宝,施展法术,将林凡的身体与魂魄束缚在一起,在异世原身的强大吸引下,灵魂离开,连带着这具身体一同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
看着逐渐消失的林凡,宣和道人垂下眼眸,轻轻说了句,“再见了,凡凡。”
第5章
林凡终于来到了异世大陆,着陆地点还是原先的那片森林。
原地站立三分钟装深沉,整理完心情的林凡干劲十足,摸摸手指上宣和道人的空间戒指,慢慢扯出一个微笑。
手术刀拿出来,放在口袋里时刻准备着,防御结界的符咒塞进胸口预防着,小道士林凡做好了充足的准备,一步步像先前老猎夫指的方向行进。
安全至上,林凡这家伙虽然脑袋缺了不止一根筋,但也明白一句话——路边的野花你不要采,所以一路上遇见的那些美丽的花花草草还有色彩缤纷的蝴蝶,林凡果断离得远远的,生怕那花粉或者蝴蝶有毒,一个不小心死在半路上。
一路上平安无事,围观那些卖相奇特的毛绒生物,林凡走走停停,肚子咕噜叫了起来。
看看天色,正值傍晚。
林凡算了算,自己在家睡下的时候正好是晚上十一点,来到这边却是大太阳的中午,看来时差大概为十二小时。
又要倒时差,又困又饿的林凡寻了块较大的空地坐下,从空间戒指里拿出宣和道人做给他的三明治,慢慢吃了起来。
吃完了三明治,又啃掉了半只奥尔良烤ji,林凡这才舒服的摸摸肚子,倚在树干上休息。
吃饱了的林凡懒得再走,早早便拿出了帐篷,开始对着说明书安装起来。
好不容易折腾完毕,林凡迫不及待的钻了进去,拉上帐篷拉链,布上防御结界。
仰面躺在帐篷里,拿出怀里道士专用的联络缘石,林凡不断把玩着,却迟迟没有联系宣和道人。
与其他世界的人进行联系需要消耗较大的灵力,对此时灵力薄弱的林凡来说,真不是个小菜,所以只能偶尔用一下。
叹了口气,抵不住困意的林凡仔细收好缘石,拍了拍胸口,确保东西真的在里面没有装漏了,这才安心睡去。
呜,人有三急,林凡挣扎着醒了过来,走出帐篷,寻了个稍远点的地方前去嘘嘘。
正爽快的解决着问题,突然听见咔嚓咔嚓啃东西的声音。林凡提上裤子,紧张却又好奇的往声源处看去。
哎,这不是我白天吃饭的地方么,这会儿有只灰色的小狗正撅着屁股翘着尾巴,欢快的啃着林凡吃剩的ji骨头。
林凡乐了,看那小狗长的有点像他最爱的萨摩耶,当即大方的从戒指里把剩下的半只烤ji拿出来,撕了个ji腿拿在手里,小心翼翼的走到小狗身边,伸出手,将ji腿递到对方眼前。
小狗停下了咀嚼,一双碧绿的眼睛紧盯着林凡,见他靠近后不由竖起尾巴,身子伏低,伸出爪子,一副警戒的模样。
狗迷的林凡不由戳了戳下巴,来了兴致。
这狗真漂亮,碧绿的眼睛很有神采,一看就知道身体健康没有毛病,就是不知道掉不掉毛,不掉毛的话养一只就好了,还能有个伴儿。
将ji腿轻轻放到地上,林凡收回了手,笑眯眯的瞅着小灰狗,等它卸下警觉。
来吧可爱的小狗狗,吃饱了要记得我的好哦,最好跟着我不走,这样就不需要我用暴力手段抓你走啦。
过了片刻,小灰狗向前两步,闻了闻ji腿的味道,而后迅速叼起ji腿,四腿一登跑没了影。
……
林凡的笑容僵在了脸上,心里极度不爽。
靠,太不给面子了,亏着老子还想养你当宠物呢,哼,灰不拉几的毛脏呼呼的,就那眼睛好看点,比萨摩耶差远了,老子不稀罕。
自我安慰一番,悲催的林凡回到帐篷里继续睡觉。
第二天上午,睡到自然醒的林凡懒洋洋的收了帐篷,随便吃了点东西,继续前进。
不过么,在路上有了新任务——捉只宠物。
林凡最喜欢的动物是狗,因为狗忠心。
最喜欢的品种是萨摩耶,因为毛够白够顺,个头够大够萌,长的漂亮。
所以这回,林凡卯足了劲头在路上四处搜寻白毛生物,希望能找到条跟萨摩耶差不多的小白狗。
一路走走寻寻历时五天,白毛狗没见到,村庄城市没见到,倒是给他找到了一弯湖泊。
看着眼前清澈的湖水,林凡也不管干不干净,脱了鞋欢呼着奔了过去。
双脚踩进清凉的水里,林凡激动了,可算是不用再当森林野人了,足足五天没有洗过澡,每天还要进行体力劳动,总觉得浑身散发着诡异的味道。
在湖里洗澡什么的就算了,林凡没有暴露癖,就算周遭没人,无比保守的林某熊总还是不自在,隧用大盆盛了水烧开,而后躲进了帐篷里,自个儿折腾着搓澡洗头。
洗白白完毕,换了身衣服,将脏衣服扔进大盆里,林凡扛着盆到湖边洗衣服。
空间戒指里就装了两块肥皂,林凡无比节约的用了那么一点点,开始搓搓洗洗。
从刚才开始就总听到“嗑嗑嗑”“啪嗒啪嗒”的声音,这林子里生物多的是,林凡也不甚在意。
不过这回,这声音近在耳边就在头顶。
抬头看去,树上一只疑似松鼠的棕毛动物正抱着个带壳果子“嗑嗑嗑”啃得正欢。
“啪嗒”一声,啃完的空壳掉到地上,砸在已经堆成小山的壳上,发出清脆的声响。
林凡眯眯眼睛,看着地上的若干空壳,再瞅瞅树上那毛茸茸圆滚滚的小身子,真是饭量不可貌相。
林凡咧嘴一笑,露出两颗尖尖的虎牙,双手迅速结印,一个定身术扔出去,将发现苗头不对正在跑路的松鼠君定在了原地。
胖乎乎的身子失去了平衡,从树枝上歪了下来。
林凡将其接住,捧在手里仔细看了看这货的模样。
总体来说跟松鼠有九分相似,只是耳朵和尾巴比松鼠大很多。
林凡戳戳松鼠君的鼻子,嘿嘿一笑,在对方身上施了束缚术,这才解开了定身术。
能动了的松鼠君一阵吱哇乱叫,甩尾巴踢腿呲牙,想从林凡手里逃走。
林凡得意的捏着它的后颈毛皮,与其对视道:“诶嘿嘿,落到我手里你就别想跑了,也不知道你是个什么品种,反正长得和松鼠那么像,又都啃干果,不是亲戚那也是远房亲戚,谁让这是个平行世界呢。
现在起,不管你同不同意,你就是我的小宠物啦,就叫大耳朵好了,多么贴切的名字。
你不要想跑,我给你施了束缚术,你怎么跑也离不开我周身十米的范围,不要做无谓的挣扎了。”
看着闪烁着凶狠目光不断踢腿挥爪的大耳朵,林凡突然心虚了起来。
轻轻摸了摸大耳朵的脑袋,林凡在空间戒指里扒拉着,希望能找到点干果食品来贿赂对方。
可惜师父的空间戒指不是哆啦a梦的百宝口袋,没有任何干果。
贿赂失败的林凡讨好的给大耳朵顺了顺毛,这边摸那边逗弄,终于让对方解除了一开始那凶狠的目光。
将大耳朵放到地上,林凡继续洗衣服。
一碰到地面,大耳朵立马开溜,三两下窜上树,沿着树枝跳到了另一棵树上。
在树枝上跑着跑着,突然就无法再前进,前面似乎有堵无形的墙挡住了去路。
林凡也不多说,反正说了它也听不懂,尝试的次数多了,这家伙就明白了习惯了,知道谁才是老大。
果然,没多久大耳朵就灰溜溜的回来了,站在林凡身边,手舞足蹈一阵尖叫。
林凡瞟都不瞟它一眼,照旧洗他的衣服刷他的盆。
再次上路之时,识时务为俊杰的大耳朵乖乖呆在林凡肩上,俨然一副又好又乖的宠物样。
林凡摸摸大耳朵的小脑袋,从兜里拿出两个类似橡子的果子递了过去。
大耳朵短小的两前肢捧住一个果子嗑嗑嗑的开始啃,粗大的尾巴卷住一个果子储备着,一边吃一边讨好的蹭了蹭林凡的脸颊,俨然一副被驯化了的模样。
林凡微微一笑,拿出自己的早餐,也开始吃起来。
储备粮食已经不多了,没有冰箱的日子里东西变质的很快,只剩下成箱的泡面香肠等防腐食品还挺立在抗饥饿最前线。
拿出包柠檬味夹心饼干,林凡食不知味的啃着,听到肩膀上大耳朵“吱吱”的叫声,不由歪头看了它一眼。
看着它直勾勾的盯着饼干直看,林凡掰了一小块饼干塞到对方面前,“尝尝吧,我算是明白了,你就是一吃货。”
大耳朵接过饼干,咔嚓咔嚓的啃了几口,紧接着顿了顿动作,而后尾巴一甩,把那橡子一样的果子扔到了一边,捧起饼干欢快的吃起来。
一小块饼干很快就啃完了,大耳朵复抬起头,棕色如黄豆般大小的眼睛闪烁着渴望的目光,满脸都写着——再来一块。
林凡乐了,给了它一整片饼干,让它自个儿抱着啃。
“真是个没良心的家伙,饼干好吃马上就扔了橡子,我可不管,为了你老子爬到树上摘了整整一大包,以后那橡子就是你的标准伙食了,偶尔么再给你吃点饼干一类的零食,听见了没?”
大耳朵也不知道听见了没有,鸟都不鸟林凡,自个儿在林凡肩膀上半趴着啃得欢快。
林凡鄙视的瞅了它一眼,看起来颇为嫌弃,嘴角却翘了起来,露出两颊的酒窝,眼中满满的欢欣。
拿出香肠,林凡咬了一口,忽然想起什么似的转头看着大耳朵,果然,这货饼干也不肯了,又直盯着香肠看。
林凡瞪眼了,一边掰了小块香肠递过去,一边疑惑道:“松鼠不是吃素的么?这可是纯r_ou_食啊,你行么?别吃出毛病来,我可不是兽医。”
大耳朵接过香肠,举到鼻子下面嗅了嗅,咬一口,而后用尾巴卷住了饼干做储备,先把香肠吃了个干净。
林凡仔细瞅着大耳朵,终于明白了一个事实——这货不是松鼠,这货绝对不是松鼠!
第6章
又走了几天,在林凡即将臭掉之前,一人一宠终于看到了人烟。
看着高高的城墙硕大的城门,想来这还是个大城市。
啧,大城市什么的最讨厌了,小村庄的话还好,脸皮厚一点帮人家干点农活就能换顿饭吃换个地方睡,城市么,没有钱谁管你啊。
终于走到了城门下,看着头顶上蜿蜒扭曲的字迹,林凡琢磨了半天也没看明白这到底是什么字,这个城叫什么名字。
走进城里,左看看右瞅瞅,很有水平的林某熊虽然啥都不懂啥都没见过,但人家有脑子,脖子不动眼睛乱瞟,佯装一副我什么都懂的淡定模样,其实心里嗷嗷乱叫疯狂咆哮。
这尼玛的神马世界啊,活生生穿越到游戏里了么?咋啥都有。
啊啊啊,这人是尖耳朵啊,难道是ji,ng灵?
个子不足一米的,明显是矮人,还有上半身是猛兽,下半身是人身的兽人。
这头发眼睛五颜六色的是人类?
一路走一路围观,林凡的注意力很快便从形形色色的人种身上转移到了美食之上。
满街小吃,那喷香r_ou_味儿和翠绿的蔬菜,还有那造型奇特的丸子,惹得林凡口水直流眼睛放光,可惜只能看不能吃——木有钱。
谁知道这个世界的钱是什么样的,这世界的人都不说中文,上次遇到的那个老猎户说的也不知道是哪个国家的鸟语,还是林凡一阵手舞足蹈肢体语,又在地上画来画去才让对方明白了自己的意思。
语言不通真是恐怖,没文化,真可怕,没有钱,更可怕。
林凡耷拉着脑袋,索性找了个旮旯坐了,在街边光明正大的围观,肆无忌惮的吐槽。
看了许久,看到肩膀上的大耳朵都睡着了,林凡终于有了动作。
刚才看到一个兽人从小摊上买了个蓝色的坠子,把那个坠子挂在脖子上后,那个兽人就开始讲人话了!
经过林凡的观察,这里的人似乎都说一种共同的语言,类似通用语。兽人一开始明显不是说这种通用语,然而戴上那个坠子后讲出来的就是通用语了,看来那就是传说中的翻译器。
林凡兴致勃勃的走到那摊子前面,拿起坠子挂在自己脖子上,张开嘴。
果然,下一秒说出的就不是中国话,而是先前听过的那嘀哩咕噜的不知道什么的通用语。
“对不起啊老板,我刚从老家出来,身上也没有钱,语言也不通,所以我想您可不可以赊账给我卖我这个翻译器?我真的很需要它。
要不您看看我给您打工抵翻译器的费用,或者拿什么东西跟您换?”
老板鄙视的瞅着林凡,说道:“这么便宜的翻译器你都买不起,你到底是有多穷啊?
换,你拿什么换?我看你全身上下都没个值钱东西,衣服倒是挺特别,料子也很奇怪,说不定能换个好价钱。”
卖衣服?没门儿!我这几套衣服都是师父给买的,让我卖掉?十辈子都不可能。
林凡摆摆手,干笑道:“这衣服可不成,我就这么几套衣服,您看看要不我给您打工?或者您介绍个活我去干也行啊。
出门靠朋友,您帮帮忙。”
摊贩老板是个四十几岁的大婶,看起来应该是人类。
一头墨绿色的长发盘在头顶,脸上皱纹纵横,让林凡莫名的想起了如花。
在林凡的无赖神功和纠缠大法下,大婶仔细看了看林凡,勉为其难的点点头,对旁边卖烤r_ou_的大叔说道:“死鬼你给我看好了摊子,我去去就回。”
一旁的大叔赶忙点头答应,满面笑容的恭送大婶。
哦~,原来这俩是一对儿?看来大叔惧内呀,啧啧。
大婶拉着林凡走进了前面不远处的一家店里,看起来貌似是个酒楼,大堂里食客满满,传说中小二(?)正忙着端菜,穿梭在桌椅之间。
大婶拉着林凡走到类似吧台的地方,对桌子后面不停拨弄石头的大叔说:“比尔,又麻烦你了,这小子我在摊上买了翻译器,不过却没钱付账,他说可以打工还钱,我想你这儿前两天不是招人么,就叫这小子来你这儿算了,他一从乡下出来的孩子,你看他这蠢样估计也没啥心眼,咋样,你看成不?”
林凡右嘴角抽了抽,心中不由腹诽道:大婶我还在呢,现在我也有翻译器了,我可听得懂你说什么,再说老子哪里蠢了啊!明明一副聪明灵活的英明样!
比尔大叔将林凡从头看到脚,又看了看林凡肩上的大耳朵,缓缓点头,“成啊,反正都是招人嘛,让这小子先干一阵子看看。小子,会端盘子吧?”
林凡赶忙堆起笑容,频频点头,“会会,劈柴挑水我都会。”
大叔一副你真是土包子的模样看着林凡,吧嗒吧嗒嘴,“劈柴挑水我们这儿可用不上。
我这里可是大酒馆,布托可是全国排的上的大城市,哪和山野小村似的还要挑水劈柴?我们可都用魔法结印代替火力风力。”
看来这个城市叫布托,林凡赶忙拍马屁,“真厉害啊,不愧是大城市大酒馆,好厉害,魔法结印我都没见过呢。”
大叔立马得意的眯了眼,挺了挺他的大肚腩,看林凡也更加顺眼。
将大叔问的详细问题随口忽悠过去,林凡跟着一个伙计来到了后院,换上工作服立马开工。
满大陆到处都是的翻译器真是很便宜,在饭馆端一天的盘子就能买一个。
于是,在酒馆老板的监督下,林凡折腾了一天,终于赚足了钱,交了翻译器的费用,顺便也从来往食客的嘴里知道了这个大陆的基本信息。
由于这里什么种类什么样的怪胎都有,所以像林凡这样打扮怪异呆头呆脑的家伙并不多么引人注意。
看这比尔大叔貌似人还不错,如花大婶虽然说话刻薄但其实还挺实在,毫无头绪的林凡决定留在酒馆继续打工,积攒自己的旅费。
打工期间,林凡省吃俭用,一切向钱看。偶尔余出的零花钱都给大耳朵买了吃食,企图增加友好度。
不过大耳朵似乎还没忘记自个儿是被林凡抓来的,只有求饭吃的时候格外乖巧四处卖萌,平时鸟都不鸟林凡,这让林某熊有那么一米米伤心。
在这酒馆里呆了四天,林凡总算将这个世界的消息打探的差不多了。
这坑爹的世界叫帕缇拉大陆,崇魔尚武,人种繁杂,类似欧洲中世纪的发展水平,没有电,没有车,更别提电脑和飞机了,据说船都是用帆的。
轮船是神马?帕缇拉居民表示毫不知情。
奥泽,卡兰,尤塔,多利斯四国鼎立,占据了帕缇拉大陆的大半土地,人口也最为密集,经济相当发达。
四大国均为多种族国家,以人类为主要人口,同时也有矮人、兽人、ji,ng灵,以及人类与其他种族的混血。
ji,ng灵么,就像各个电影游戏里描写的那般,很少入世,集中生活在帕缇拉大陆东南方向的ji,ng灵岛上。
矮人多生活在卡兰与奥泽交接的矮人部落里,擅长冶炼与制造,是以这两国的手工艺品以及兵器在大陆中享誉盛名,军事力量强盛。
兽人力大无穷骁勇善战,多生活在尤塔边界的肯拉森林,近水楼台,尤塔的兽人和混血最多,战力最强。
多利斯虽然哪都不沾边儿,但他那强悍的法师部队和大陆人口最多面积最大的国家,也足以让它成为四大国之一。
而林凡所在的布托城,正是多利斯的五大主城之一。
好不容易将这些乱七八糟的名字和地理位置记入脑中,林凡折腾着刚学会使用方法的火力结印,争取早日将这锅水烧开。
这是个先进并落后的世界,虽说这里科技水平落后,但不得不说,在某些方面,这里的生活比天朝还要便利。
在咱们用天然气的时候,帕缇拉居民用火力魔法结印,纯天然无公害,一次消费终身受益。
所谓的魔法结印,是指取得正统结印资格的魔法师将法阵刻入魔晶石之中,使晶石有一定的魔法功能。
等级越高力量越大的结印自然价格也高,寻常老百姓是用不起的,只有低等的火力结印比较普遍,帮助大家生火做饭,冬季取暖。
火力结印成功启动,从小小的晶石之中窜出了红红的火苗。守在锅前,林凡摸着大耳朵的尾巴,心里盘算着自个儿的下一步动作。
这该死的君主制,贵族就是老大就是法律,在这里,弱r_ou_强食的生存法则体现的淋漓尽致。
想要在这里生存下去找到原身,势必要让自己更加强大才行。
算了,入乡随俗,就我这小瘸腿,武技是不可能学了,那就学学那传说中的魔法吧,哈利波特的装扮也挺帅的嘛。
在多利斯,每个城市都有魔法师协会,负责制造魔法结印以及进行法师的选拔。
多利斯对法师的选拔十分重视,报名并无条件限制,不论家世背景,不论身份职业,不论年龄性别,只要报名即可参加。
如果犯下较轻的罪行,一旦发现你有巨大的魔法或武力潜能,那么恭喜你,只要你宣誓效忠帝国并接受咒术的束缚,那便可摇身一变成为魔法师或武者中的一员,混的好了还能成为军中高官。
且魔法师和武者都有许多特权,俸禄和地位都颇高,是以参加选拔的人总是络绎不绝,其热情程度堪比天朝子民报考公务员。
既然条件都如此宽松了,作为一个穷到掉渣还想穿越大陆的菜鸟来说,林凡不去参加选拔这都说不过去了。
于是乎,在休班的日子里,林凡肩膀上坐着大耳朵,穿着买回来撑场面的藏蓝色长袍,雄纠纠气昂昂的奔赴选拔大厅。
中国小道士闪亮登场,你们都给我靠边站,靠边站!
第7章
林凡表面上很淡定,心里其实虚的很,带着大耳朵,沿着布托最大的主街道一路走到了法师选拔会所。
看着眼前排起的长龙,向来就没什么等人耐心的林凡皱了皱眉头,无奈的站到队伍最末,跟着队伍毛毛虫一般的向前蠕动。
林凡前面是个金发的大个子,穿着军绿色法师袍,手里还拿着怎么看怎么像拐棍的魔法杖,身形挺拔而修长,一看就是个练家子。
林凡后面是个棕色头发的娃娃脸,虽然长得很嫩疑似未成年,但还是比林凡高了半个头,让本就在意自己身高的林某熊心里有那么一米米的不满。
说起来……这队伍里头貌似就自己最矮了,我嘞个去的,老子好不容易穿越了,结果不是最厉害的,反而是最矮的?!
等待的时间是漫长的,等了俩小时也没轮上号,林凡心里的怒火那可是蹭蹭往上飘,心想着待会儿要是看那选拔的法师不顺眼,就顺便烧了他们这个破地方,叫你人多!叫你还不给凳子坐!欺负残障人士是吧。
本就好动的大耳朵看起来也是呆不住了,在林凡肩膀上扭来扭去,吱吱乱叫。
林凡叹了口气,抱着大耳朵摸了摸它的脑袋,从口袋里拿出一块牛r_ou_干递了过去。
“吃吃吃你就知道吃,我打工的那点小工资都进了你的肚子了。”
这边无聊的林凡开始逗宠物,没想到排在前面的金发男竟然转过头主动跟林凡说话。
“你养的?”
林凡仔细看了那金发男一眼,确定他没什么恶意和杀气,这才点点头,“恩啊,我养的,名字叫大耳朵,是个贪吃的家伙。”
金发男点点头,看着林凡附在大耳朵头上手,眉头微蹙,“给你句忠告,财不可露白。”
林凡抬头看了看金发男,又低头看了眼大耳朵,脑袋一歪,迷茫的瞅着对方,“啊?”
金发男恢复了先前的面瘫状,转过身不再搭理林凡,留下林凡跟大耳朵眼对眼,呆愣愣的搞不清状况。
靠,财不可露白谁不知道啊,你一个金毛老外不要这么自然地使用俺们中国的成语好不好?好怪异!
什么意思啊,老子都够穷的了,还说这句话,这不成心刺激人么,还是说……大耳朵这吃货还是个宝贝?谁信呢,就这二愣子的蠢样,除了吃和卖萌啥都不会,抓他的时候也简单的掉渣,怎么可能……
在林凡纠结不清将大耳朵正着看反着看好一个折腾的时候,队伍已然向前移动,很快就轮到林凡了。
为了保险起见,林凡把大耳朵拎到眼前,认真嘱咐道:“嘘,过会儿你乖乖在我袍子里呆着,不准动不准出声,否则关你三天没饭吃!”
大耳朵吱吱一叫,拿尾巴捂住自个儿的小嘴,睁着大眼滴溜溜看着林凡不说话。
林凡摸摸大耳朵,“乖,表现得好回头给你肠吃。”
将大耳朵塞进胸口的衣服里,又系紧了斗篷的带子将胸口挡住,林凡在一边录入了自个儿的基本信息,在屋外紧张的等着。
前面的金发男已经进到了内间,下一个就是林凡了。
金发男还没出来,一个老法师便从屋里出来,面无表情的喊了声:“下一个!”
林凡咽了口唾沫,挺胸抬头的走了进去。
进去后是一个走廊,天花板贼高,两边有好几扇木门,只有一扇是敞开的,林凡自然地走进那间屋里,向里面的一排三位法师点头问好。
先前出来喊人的法师坐在最右边,手里拿着本小册子,头也没抬的问道:“林凡?”
林凡微微一笑,“对。”
那法师又道:“没有魔法学习经历,那对元素的了解和使用?”
林凡一愣,咬咬嘴唇,“额,没有正统的学习过魔法,对元素也不太了解,但是我能c,ao纵火,不知道这属不属于能使用火元素。”
这一句成功引起了在座三个法师的兴趣,三人齐刷刷的抬头,盯着林凡一个劲的看。
林凡也不知怎么的,突然就不紧张了,一种骄傲的优越感浑然而生,哼,你们这些不会炒菜的凹凸曼,我们天朝道士才是最牛逼的!
三人对视一眼,居中的法师缓缓开口,“既然如此,将你的力量展现出来给我们看看吧。”
林凡点点头,右手伸出,掌心向上,手中出现一个小火球。
“额,是不是要考察对火的掌控能力,变大变小什么的。”
林凡一边说着,一边心念微动,只见手中的小火球变成指甲盖儿那么丁点大小的火星,紧接着又陡然增大,变成一头超大号的火狼,直冲屋顶而去。
在堪堪碰到屋顶之前,火狼停下了动作,乖乖蹲坐在半空中,自在的甩着尾巴。
“可以了吗?还要怎样,我不太懂,你们说吧,我照做。”
三位老法师对着头小声讨论了几句,中间那位说道:“可以了,不知道目前为止你对火元素的使用极限是多久?你可以施展的最强的火系魔法是什么?”
林凡微微蹙眉,眼睛向上看,明显一副没听懂你在说什么的苦恼状。
“极限……最强?不清楚,我不知道火系魔法的名字是什么,我也没见过。我就自己想招数,怎么方便怎么用。至于最强的招数么,我也不知道,至今为止我都没有实战演习过,不知道什么杀伤力最大。
使用火系魔法的时间么……我也不清楚,没有一直不断地使用魔法,也不知道究竟能坚持多久。”
当中的老法师点点头,最右侧的法师在那小册子上写写画画,林凡虽然看得见那人写的字,却看不懂,再次证明,不识字,真可怕。
坐在左边的法师终于开了口,“你除了会火系魔法外还会什么系的魔法?武技呢?”
林凡仔细想了想,自己好像也就是火类道术能见人了,其他的还是不要献丑比较好,至于武技么,林凡撇撇嘴,收了火狼,“只会火系的,别的都不会,武技也不行,我这种人跑不动爬不动,体质太差。”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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