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节
阴商 作者:两只棕熊
第13节
“在一起后他还带我去了他家,我真的没有想到那么瘦弱的一个男孩儿,他家居然是军人世家,而他的父亲居然是军界的一把手。”
“可是他的父亲却出乎意料地通达。他没有反对我们。”
“于是,我们打算第二年就结婚。”
“可是忽然有一天,他变了。他开始找各种各样的有钱人,他开始在我面前秀恩爱,羞辱我,说我穷,嫌弃我一无所有。”
“他的父亲也受不了他这样。而且不论谁问他,也问不出他这么做的原因。所以他的父亲一怒之下把他逐出了家门。”
“那天他好像喝醉了,他给我打电话。”
“诚诚,我好喜欢你~呜……我不想离开你,我不想和别人在一起。”
“你来接我好不好……你来接我回家好不好……”
“他哭着乞求我带他回家,可是却没有说自己在哪。我找遍了所有他可能去的地方,但是都没有找到他。从那天开始,他就像从人世间蒸发了一样,一点踪迹也没有。”
“我有时候也在怀疑他是不是跟别的人走了。但是没当这么想的时候,我都会狠狠的扇自己一个耳光。”
“因为我相信他。”
“直到有一天。他的父亲找到了我。一份以他儿子名义的遗嘱,在时隔三年后出现在我们面前。”
“他把他所有的钱财都留给了我。”
“他让我好好活着,娶妻生子。他告诉我他得了治不好的病,当我三年后看到这份遗嘱的时候他已经死了。”
“我怎么可能相信呢?”
“因为那份遗嘱是我故意让他父亲发现的,不然他父亲怎么会见我呢?我有怎么告诉他父亲真相呢?”
“这三年来我一直在寻找他的行踪,找到了各种各样的证据,于是我发现……”
诚晨在这里顿了顿,突然大笑了起来“师兄,你猜我发现了什么?”
陈琦沉默不语,冷汗如雨,打shi了他身上的衣服。
“别害怕,师兄。我不过是发现,你居然用我的安危和家人来威胁他。”
“而那个白痴……居然真的信了。”
“他虽然生在军家,却被保护的很好。他不懂得各种y谋诡计。所以你才有机会骗到他。还有你身边的那个杨市长,对,就是现在端着茶在喝的那个。”
陈琦猛的站起来。他惊恐的瞅着四周,他想要从各个角落找出诚晨。
“不要看了,你找不到我的。”
“我的故事还没有讲完呢。嗯,或许说应该是后续还没有讲完。”
“听说杨市长的两个儿子,有心抢他的位置。如果他死了,你说会不会有人替他找真凶啊?”
“不、不会……”陈琦哆哆嗦嗦的轻喃。
“喂,陈先生,你怎么了?”杨市长皱着眉,不耐烦地看着一惊一乍的陈琦。
“呵呵,我猜也是。”诚晨温柔的轻笑着。
“嘭!”
血花从杨市长的眉心炸开,jian了陈琦一脸。
杨市长肥硕的尸体砸在了陈琦腿上,死不瞑目,瞪大的双眼瞅着陈琦。
“啊啊啊啊啊啊!”陈琦尖叫着爬开。
“哎呦~我以为你囚禁了我家宝贝这么长时间,胆子会很大呢。”
陈琦身后的暗门忽然被从里面打开,一个高挑俊朗的青年握着正在通话的手机走出来。
“师兄,很惊讶我为什么在这里吗?”
“嗯。虽然你很想知道,可是我不想给你解释怎么办?”
诚晨坏心眼的在陈琦耳边轻声道“师兄,你知道我为什么不杀你吗?那是因为,我的岳父大人——常老先生。他想要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师兄,再见。奥,不对,是再也不见~”
诚晨心情大好的抱着暗室里沉睡的青年,从已经被外面冲进来的常家警卫压制住的陈琦身边走过。
诚晨微笑着,似乎很高兴。
可是一双颤抖不已的手和盈满泪水的眼出卖了他。
诚晨带着怀里的人去了第二医院。
因为他是那里的医生。不是医科出身,却用了三年学医。
他没有权势,自己搬不倒陈琦和杨市长。
可是常父已经不想再认他的儿子,不相信他的儿子不是真心的要去做那些事情。
于是诚晨一边学着医,一边花费三年来收集各种证据,以此证明常曦的清白。
他成功了。
……
医生的手是不可以抖的,尤其是开刀做手术的医生。
可是当诚晨从常曦胸口皮下,取出一个几乎和他的r_ou_长在了一起的一个破易拉罐儿环的时候。
他的手颤抖的握不住那个易拉罐环,甚至连腿都抖的不像样子。
“啊啊、啊啊啊~”他跪在常溪的手术床前嘶声痛哭。
泪眼模糊中,他仿佛看到当年穷的一无所有的他,把一枚破易拉罐儿环套在了常曦的手上。
他吻着常曦的手指说“爱在心中。”
常曦那时,笑的好幸福……
俏皮的阳光透过半拉的窗帘,照在洁白的病床上。
床上瘦弱苍白的人,幸福地、轻笑着抚摸趴在他床边的男人的发。
他勉励的抬起手。
虔诚的轻吻那个又重新回到他手指上的易拉罐儿环。
轻吻过后,没有了力气的年轻人把带着环的手放在胸口,再一次沉沉的睡了过去。
梦里有个穷小子,把那个谁都不愿意要的破易拉罐儿环,虔诚的套在他的手上。
眼中的爱恋满溢出来,他轻吻他的手。
“爱在心中。”
这是穷小子给他的承诺,这也是他被囚禁三年来不愿意屈服的理由……
第21章 苏醒
“唔……安子?安子!”晕了一夜的朱老三刚醒就开始狼嚎安子的名字。
“别吵吵!”隔壁快天亮才抱着媳妇儿睡觉的老鹰,安抚下怀里醒过来的沈霄云。
然后一脸菜色的披着衣服,对着光着脚丫子满院子找安子的朱老三,低吼。
“安子在地下室存冰的冷库里呢,你小点儿声,轩羽刚睡下。”
轩羽是沈霄云的小名,老鹰现在很喜欢叫自家媳妇儿的小名的。
朱老三理都没理老鹰,撒丫子就跑了。
“啧,什么毛病?风风火火的?”老鹰嫌弃。
他要是安子,才不会看上这种白痴呢,一点儿也不稳重。
再说了,自己当土匪的时候树敌那么多。自己也没点儿数?
没本事,照顾不好自己的人,还得给别人添麻烦?
一大早上的不让人睡觉,真是能添麻烦。
老鹰也就只能这样想想了,如果是沈霄云的话,他肯定会说老鹰刀子嘴豆腐心。
也不知道昨晚是谁忙来忙去,忙到快天亮才睡下的。
老鹰扒了扒乱糟糟的头发“那玩意儿养的怎么样了?”
昨天忙活完,老鹰就让“财”拿着那个“分/身”去养了。
养邪祟的魂很容易,不是用魂养,就是用骨血养。
当然对于地府那个类似人间一样,有着买卖、鬼街的地方来说,纸钱同样有用。
更何况“财”本身富有,有很多在鬼怪眼里值钱的东西。
有钱能使鬼推磨,用钱来招揽鬼怪“打工”收集魂魄,以此来喂养那个“分/身”。
不出两个月就差不多了。
老鹰不相信这件事只是到此为止,这件事摆明了是冲他来的。
而且,是拿他身边的人当突破口的。
所谓的名利,哪怕是地府的东西也想挣一挣呢~
老鹰勾唇冷笑,那就让他看看它们到底有多大的本事好了。
凉风卷起地上的灰土,一行土字出现青石板地上。
“已养。但无自我意识。”
“好,继续。”老鹰继续吩咐财。
没有自我意识?他可不信,那东西可知道往沈霄云身上飘。
只是他接近不了沈霄云。
不单单是因为那四鬼一仙,而是沈霄云本身就是神鬼ji,ng怪又惧又怕,却又备受吸引的存在。
老鹰不知道沈霄云到底是怎么回事,不过跟他在一起久了,好像总有一种熟悉感。
如果哪天,他脑海里凭空的多出一些他和沈霄云在一起的片段,即便他们没做过那些事,他也会相信。
或许是前世呢。
走y商的,他还是对这种事情蛮相信的。
“三哥醒了?”沈霄云困得迷迷糊糊的,还是等着老鹰上了床才闭上了眼。
“醒了。”老鹰在心里把朱老三给骂了个狗血淋头。啧,看把他媳妇儿都吵醒了吧!
老鹰伸手把人抱进怀里,拍拍后背。“快睡吧,一宿没合眼了。”
“嗯,你也睡吧。”沈霄云低声嘟哝“这一宿太累了……”
“嗯,乖。一起睡吧。”老鹰亲了亲沈霄云的发顶,就抱着媳妇儿美美的睡了过去。
相比于卧室这边的温暖、美好,地下室那边就比较寒冷、心酸了。
朱老三风风火火的跑到地下室,却在门口的地方停住了。
他有点儿不敢进去了。
他怕他会再一次看到一个被冰冻的安子。
无论他怎么叫,他也不理他……
“三哥?”细微的凉风带着软软的声音吹进朱老三的耳朵里。
就和鬼片里演的一样,有鬼从你的身后往你的耳朵里吹气。
朱老三顿时激动的跳了起来。
他猛的扭过脖子,差点把脑袋给拧下来!
“安子!安子你在哪?”
朱老三能过y都是老鹰的帮忙,他能打赢y官也是靠自己的那张嘴。鞭子也是别人赠给他的,他实际上也就是个普通人。
看不见鬼灵ji,ng怪,也看不出那些数术的东西。
不过他知道安子一定就在他的身边,即使他看不见,但是他可以感觉的到。
于是难得有脑子一回的朱老三,立马关死了地下室的灯。
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里,通过地下室冷库那块小小的窗户,朱老三清晰的看见躺在床上的安子坐了起来。
冷库的温度是零下三四十度,没有活人可以在这里存活一夜。
僵硬的走路姿势,和带着绿色鬼火的眼睛都显示着现在的安子不过是一具走尸。
“对不起,安子。”朱老三拉开门扑了上去。
他死死的抱住安子冰凉的身体,温热的眼泪在这寒冷中化作冰,结成晶。
“哥,去外面,冷。”安子软软的声音断断续续的响起。
朱老三一个大活人,心情一激动也没穿多少衣服就跑来这么冷的地方。
他不怕冷,安子可是心疼他哥的身体。
“好。”朱老三抱住安子的身体出了冷库。
“哥,不怕光。”安子想让朱老三带他去地上。
他怕冷,也怕黑,这是那次死亡带来的后遗症。
“老鹰,同意。”安子也没忘了老鹰的嘱咐。
之前把安子的身体放在冷库里,是为了给他的魂创造一个接近冰冻的环境。
安子死于寒冷,也会对寒冷最敏感。
这种情况下,他的魂魄是最想回到身体里的。
因为人的身体很暖,血很热。
这是死去的鬼魂的认知,就像人要穿衣御寒一样。
身体就是魂魄的衣服。
安子的魂魄之前和身体结合过一次,所以第二次结合用不了多长时间。
一宿差不多了,老鹰知道朱老三那个蠢货。
如果安子的情况不适合出地下室,他可能宁愿自己被冻死也不想离开安子。
所以老鹰提前嘱咐了安子,告诉他如果他能控制他的尸体行走,他就可以出地下室了。
老鹰的话朱老三是绝对的相信的。
“好。”朱老三直接打横的抱起了安子。
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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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后他还带我去了他家,我真的没有想到那么瘦弱的一个男孩儿,他家居然是军人世家,而他的父亲居然是军界的一把手。”
“可是他的父亲却出乎意料地通达。他没有反对我们。”
“于是,我们打算第二年就结婚。”
“可是忽然有一天,他变了。他开始找各种各样的有钱人,他开始在我面前秀恩爱,羞辱我,说我穷,嫌弃我一无所有。”
“他的父亲也受不了他这样。而且不论谁问他,也问不出他这么做的原因。所以他的父亲一怒之下把他逐出了家门。”
“那天他好像喝醉了,他给我打电话。”
“诚诚,我好喜欢你~呜……我不想离开你,我不想和别人在一起。”
“你来接我好不好……你来接我回家好不好……”
“他哭着乞求我带他回家,可是却没有说自己在哪。我找遍了所有他可能去的地方,但是都没有找到他。从那天开始,他就像从人世间蒸发了一样,一点踪迹也没有。”
“我有时候也在怀疑他是不是跟别的人走了。但是没当这么想的时候,我都会狠狠的扇自己一个耳光。”
“因为我相信他。”
“直到有一天。他的父亲找到了我。一份以他儿子名义的遗嘱,在时隔三年后出现在我们面前。”
“他把他所有的钱财都留给了我。”
“他让我好好活着,娶妻生子。他告诉我他得了治不好的病,当我三年后看到这份遗嘱的时候他已经死了。”
“我怎么可能相信呢?”
“因为那份遗嘱是我故意让他父亲发现的,不然他父亲怎么会见我呢?我有怎么告诉他父亲真相呢?”
“这三年来我一直在寻找他的行踪,找到了各种各样的证据,于是我发现……”
诚晨在这里顿了顿,突然大笑了起来“师兄,你猜我发现了什么?”
陈琦沉默不语,冷汗如雨,打shi了他身上的衣服。
“别害怕,师兄。我不过是发现,你居然用我的安危和家人来威胁他。”
“而那个白痴……居然真的信了。”
“他虽然生在军家,却被保护的很好。他不懂得各种y谋诡计。所以你才有机会骗到他。还有你身边的那个杨市长,对,就是现在端着茶在喝的那个。”
陈琦猛的站起来。他惊恐的瞅着四周,他想要从各个角落找出诚晨。
“不要看了,你找不到我的。”
“我的故事还没有讲完呢。嗯,或许说应该是后续还没有讲完。”
“听说杨市长的两个儿子,有心抢他的位置。如果他死了,你说会不会有人替他找真凶啊?”
“不、不会……”陈琦哆哆嗦嗦的轻喃。
“喂,陈先生,你怎么了?”杨市长皱着眉,不耐烦地看着一惊一乍的陈琦。
“呵呵,我猜也是。”诚晨温柔的轻笑着。
“嘭!”
血花从杨市长的眉心炸开,jian了陈琦一脸。
杨市长肥硕的尸体砸在了陈琦腿上,死不瞑目,瞪大的双眼瞅着陈琦。
“啊啊啊啊啊啊!”陈琦尖叫着爬开。
“哎呦~我以为你囚禁了我家宝贝这么长时间,胆子会很大呢。”
陈琦身后的暗门忽然被从里面打开,一个高挑俊朗的青年握着正在通话的手机走出来。
“师兄,很惊讶我为什么在这里吗?”
“嗯。虽然你很想知道,可是我不想给你解释怎么办?”
诚晨坏心眼的在陈琦耳边轻声道“师兄,你知道我为什么不杀你吗?那是因为,我的岳父大人——常老先生。他想要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师兄,再见。奥,不对,是再也不见~”
诚晨心情大好的抱着暗室里沉睡的青年,从已经被外面冲进来的常家警卫压制住的陈琦身边走过。
诚晨微笑着,似乎很高兴。
可是一双颤抖不已的手和盈满泪水的眼出卖了他。
诚晨带着怀里的人去了第二医院。
因为他是那里的医生。不是医科出身,却用了三年学医。
他没有权势,自己搬不倒陈琦和杨市长。
可是常父已经不想再认他的儿子,不相信他的儿子不是真心的要去做那些事情。
于是诚晨一边学着医,一边花费三年来收集各种证据,以此证明常曦的清白。
他成功了。
……
医生的手是不可以抖的,尤其是开刀做手术的医生。
可是当诚晨从常曦胸口皮下,取出一个几乎和他的r_ou_长在了一起的一个破易拉罐儿环的时候。
他的手颤抖的握不住那个易拉罐环,甚至连腿都抖的不像样子。
“啊啊、啊啊啊~”他跪在常溪的手术床前嘶声痛哭。
泪眼模糊中,他仿佛看到当年穷的一无所有的他,把一枚破易拉罐儿环套在了常曦的手上。
他吻着常曦的手指说“爱在心中。”
常曦那时,笑的好幸福……
俏皮的阳光透过半拉的窗帘,照在洁白的病床上。
床上瘦弱苍白的人,幸福地、轻笑着抚摸趴在他床边的男人的发。
他勉励的抬起手。
虔诚的轻吻那个又重新回到他手指上的易拉罐儿环。
轻吻过后,没有了力气的年轻人把带着环的手放在胸口,再一次沉沉的睡了过去。
梦里有个穷小子,把那个谁都不愿意要的破易拉罐儿环,虔诚的套在他的手上。
眼中的爱恋满溢出来,他轻吻他的手。
“爱在心中。”
这是穷小子给他的承诺,这也是他被囚禁三年来不愿意屈服的理由……
第21章 苏醒
“唔……安子?安子!”晕了一夜的朱老三刚醒就开始狼嚎安子的名字。
“别吵吵!”隔壁快天亮才抱着媳妇儿睡觉的老鹰,安抚下怀里醒过来的沈霄云。
然后一脸菜色的披着衣服,对着光着脚丫子满院子找安子的朱老三,低吼。
“安子在地下室存冰的冷库里呢,你小点儿声,轩羽刚睡下。”
轩羽是沈霄云的小名,老鹰现在很喜欢叫自家媳妇儿的小名的。
朱老三理都没理老鹰,撒丫子就跑了。
“啧,什么毛病?风风火火的?”老鹰嫌弃。
他要是安子,才不会看上这种白痴呢,一点儿也不稳重。
再说了,自己当土匪的时候树敌那么多。自己也没点儿数?
没本事,照顾不好自己的人,还得给别人添麻烦?
一大早上的不让人睡觉,真是能添麻烦。
老鹰也就只能这样想想了,如果是沈霄云的话,他肯定会说老鹰刀子嘴豆腐心。
也不知道昨晚是谁忙来忙去,忙到快天亮才睡下的。
老鹰扒了扒乱糟糟的头发“那玩意儿养的怎么样了?”
昨天忙活完,老鹰就让“财”拿着那个“分/身”去养了。
养邪祟的魂很容易,不是用魂养,就是用骨血养。
当然对于地府那个类似人间一样,有着买卖、鬼街的地方来说,纸钱同样有用。
更何况“财”本身富有,有很多在鬼怪眼里值钱的东西。
有钱能使鬼推磨,用钱来招揽鬼怪“打工”收集魂魄,以此来喂养那个“分/身”。
不出两个月就差不多了。
老鹰不相信这件事只是到此为止,这件事摆明了是冲他来的。
而且,是拿他身边的人当突破口的。
所谓的名利,哪怕是地府的东西也想挣一挣呢~
老鹰勾唇冷笑,那就让他看看它们到底有多大的本事好了。
凉风卷起地上的灰土,一行土字出现青石板地上。
“已养。但无自我意识。”
“好,继续。”老鹰继续吩咐财。
没有自我意识?他可不信,那东西可知道往沈霄云身上飘。
只是他接近不了沈霄云。
不单单是因为那四鬼一仙,而是沈霄云本身就是神鬼ji,ng怪又惧又怕,却又备受吸引的存在。
老鹰不知道沈霄云到底是怎么回事,不过跟他在一起久了,好像总有一种熟悉感。
如果哪天,他脑海里凭空的多出一些他和沈霄云在一起的片段,即便他们没做过那些事,他也会相信。
或许是前世呢。
走y商的,他还是对这种事情蛮相信的。
“三哥醒了?”沈霄云困得迷迷糊糊的,还是等着老鹰上了床才闭上了眼。
“醒了。”老鹰在心里把朱老三给骂了个狗血淋头。啧,看把他媳妇儿都吵醒了吧!
老鹰伸手把人抱进怀里,拍拍后背。“快睡吧,一宿没合眼了。”
“嗯,你也睡吧。”沈霄云低声嘟哝“这一宿太累了……”
“嗯,乖。一起睡吧。”老鹰亲了亲沈霄云的发顶,就抱着媳妇儿美美的睡了过去。
相比于卧室这边的温暖、美好,地下室那边就比较寒冷、心酸了。
朱老三风风火火的跑到地下室,却在门口的地方停住了。
他有点儿不敢进去了。
他怕他会再一次看到一个被冰冻的安子。
无论他怎么叫,他也不理他……
“三哥?”细微的凉风带着软软的声音吹进朱老三的耳朵里。
就和鬼片里演的一样,有鬼从你的身后往你的耳朵里吹气。
朱老三顿时激动的跳了起来。
他猛的扭过脖子,差点把脑袋给拧下来!
“安子!安子你在哪?”
朱老三能过y都是老鹰的帮忙,他能打赢y官也是靠自己的那张嘴。鞭子也是别人赠给他的,他实际上也就是个普通人。
看不见鬼灵ji,ng怪,也看不出那些数术的东西。
不过他知道安子一定就在他的身边,即使他看不见,但是他可以感觉的到。
于是难得有脑子一回的朱老三,立马关死了地下室的灯。
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里,通过地下室冷库那块小小的窗户,朱老三清晰的看见躺在床上的安子坐了起来。
冷库的温度是零下三四十度,没有活人可以在这里存活一夜。
僵硬的走路姿势,和带着绿色鬼火的眼睛都显示着现在的安子不过是一具走尸。
“对不起,安子。”朱老三拉开门扑了上去。
他死死的抱住安子冰凉的身体,温热的眼泪在这寒冷中化作冰,结成晶。
“哥,去外面,冷。”安子软软的声音断断续续的响起。
朱老三一个大活人,心情一激动也没穿多少衣服就跑来这么冷的地方。
他不怕冷,安子可是心疼他哥的身体。
“好。”朱老三抱住安子的身体出了冷库。
“哥,不怕光。”安子想让朱老三带他去地上。
他怕冷,也怕黑,这是那次死亡带来的后遗症。
“老鹰,同意。”安子也没忘了老鹰的嘱咐。
之前把安子的身体放在冷库里,是为了给他的魂创造一个接近冰冻的环境。
安子死于寒冷,也会对寒冷最敏感。
这种情况下,他的魂魄是最想回到身体里的。
因为人的身体很暖,血很热。
这是死去的鬼魂的认知,就像人要穿衣御寒一样。
身体就是魂魄的衣服。
安子的魂魄之前和身体结合过一次,所以第二次结合用不了多长时间。
一宿差不多了,老鹰知道朱老三那个蠢货。
如果安子的情况不适合出地下室,他可能宁愿自己被冻死也不想离开安子。
所以老鹰提前嘱咐了安子,告诉他如果他能控制他的尸体行走,他就可以出地下室了。
老鹰的话朱老三是绝对的相信的。
“好。”朱老三直接打横的抱起了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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