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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节

    沉默年代 作者:姑苏赋

    第1节

    简介

    儿子是不能放在外面养的。

    因为这条林家规矩,私生子白思涣在十四岁那年,从老旧的弄堂里被接到富丽堂皇的林家大宅,过起了与他过去十四年完全截然不同的生活。

    在林家大宅里,他是不被接受的私生子,是卑微进尘埃里的下等人。

    与他“同父”的弟弟林珩,在欺压与守护他的同时,却对他产生了奇怪的情愫。

    第一章

    小县城的露天大排档在夜晚是最热闹的时候,从六点开始,客人一桌一桌地来,几箱啤酒、两盒骰子便能让这群刚从工作中解放出来的男女欢呼喝彩一整晚。及至深夜一两点,这群人的喧嚣声才逐渐停止,互相搀扶着陆续离去。

    白思涣收拾完最后一桌残局,甩甩手中灰脏的抹布丢在柜子上,洗完手,一天的工作做完了。

    穿着白背心的老李走出来,像往常一样递给白思涣一根烟。

    接在手中的细烟和平常的不一样,白思涣疑惑地问了句:“南京炫赫门?”

    “刚刚那胖女人落下的,我可舍不得买这么贵的烟。”老李坐在台阶上抽了起来,一口吸掉整半根,嫌弃道,“一点味道都没有,还卖得这么贵,不知道那帮人怎么想的。”

    白思涣坐在老李旁边,跟他一起抽起了这平均市价一包十九块的贵烟,眼睛盯在那一闪一灭的黄色路灯上,心想明天一定要请那位在路灯管理所工作的客人去叫人给换换。

    “你从大城市来的,见过有钱人家的生活吗?特别有钱的那种。”老李把烟叼在嘴里,双手描绘起他想象中的有钱人,或者该说是他幻想的未来,“开着名牌大豪车、住着三四层楼大别墅、老婆肯定不止一个,家里一个能看的,外头还要几个风s_ao的。身材,身材得这么好!”老李双手在空中比划出了一个鸭梨型的身材。

    白思涣像是被他逗乐了,笑出了声。

    老李拿胳膊肘戳他:“我说得不对吗?你见过的不是这样的吗?你到底见过没有啊!”

    “见过。”白思涣吐出一口浓浓的烟雾,如今他已经不会再被这烟味呛得流眼泪。似是在老李的话上加以润饰,他不带什么认真的语气说,“开着大豪车、住着洋房大别墅,带喷泉花园的、老婆不止一个,孩子也不止一个,家里养两个,外头养三个。儿子只认一个,其他几个是死是活他们不关心。抽烟只抽八千块前以上的,抽的时候有好几套质地不同的烟具,打火机必须用镶钻catier”

    老李笑得朝他晃手指:“读书人知道的就是多!”他不惧肮脏地躺在地板上,闭上眼睛,摸着暴露在外的肚腩说,“哎,那得是爽成什么样的日子啊。”

    那得是爽成什么样的日子啊。

    白思涣朝上空吐出一口烟,烟雾缥缈聚散,记忆摸着雪白的雾丝攀旋而上,以往的岁月似一帧帧展开的画浮现在他的面前。

    “哟呵,来得够早的哈,有钱人使唤的就是不一样,效率就是高。来来来,人在这儿呢,带回去后就别再送回来了!”乱糟糟的女人将十四岁大的儿子从窄小的房子里拽了出来,丢给门外两个穿着黑色西装的男人。

    被丢出来的白思涣喊了声:“妈!”带着哭声,眼眶泛红。

    女人扭头进房,拿出白思涣的书包,毫不客气地丢到他身上:“别喊我妈!今后你有别人当你妈!快滚!”

    躲在女人身后、拽着女人破洞睡裙的八岁男孩看着眼前两个西装革履的男人,意识到哥哥将要去过有钱日子的他,拉着母亲的手说:“妈,我也想去!”

    女人把褪色发霉的红木门关上,骂声响彻了整个老破的弄堂:“去什么去?侬也不看看侬有没伊个命!滚回你屋里去!”

    十四岁的这一年,白思涣被母亲赶出家门,让两个陌生男人带上从没坐过的豪车,离开这条他住了十四年的弄堂,去他这么多年来从没去过的繁华地段。

    也是在走过一道道石库门,离开弄堂的那一刻起,他才明白母亲昨晚对他骂骂嚷嚷“滚回去找你爹”不是句玩笑话。

    那年的景象他记不大清了,大概是初夏吧,弄堂里的那些女人还穿着吊带花裙,从二楼玻璃窗探出脑袋,一边将手伸进裙子里扣内衣的扣子,一边看着这些罕见的鲜亮人进出这个被人遗忘的弄堂。

    法国梧桐的重影在车窗外刷刷飞过,白思涣抱紧怀中的书包,从上车到下车,他不敢大喘一口气。

    刚下车的那瞬间,他甚至不敢抬眼看向四周,眼前皇宫似的白色洋别墅在阳光底下晃花了他的眼。

    女佣是他在这座“宫殿”里认识的第一个人,她打开铁门,从两个男人手中领过白思涣,带着他穿过喷泉花园,踏进这座“大宫殿”,这所谓的家。

    大门在被打开的那一刻,梦幻般的绚烂场景冲击着他的视力,耳旁陌生的声音不绝于耳。

    “哼,我才刚回来就来跟我说这件事?嫌我在外头的事不够烦?”化着浓妆的短发女人从金属大楼梯上走下来。

    女佣带着白思涣上前说:“太太,他是……他是先生的孩子。”

    短发小脸的女人目光在白思涣身上停留了一秒,对身旁的管家说,“我说怎么今天脾气这么硬了,先斩后奏的事他都已经干了,还在乎我什么感受吗?”

    这个强势的女人有着一个与之不符的典雅的名字,程素棠。她是林家真正的一家之主,儿子也好,佣人也好,就连用金钱堆砌起这个家的男主人林涣,她的丈夫,也得每时每刻看她的脸色。

    “老裴,我今早让你去买的油炸花生米你买来没有?是不是我说的番禺路那家?”第二个从楼上下来的人是个只比白思涣大三岁的男孩。这个家的长子林思颖。

    白思涣他母亲的名字叫白颖,林涣的这个长子叫思颖。当年那些别人不必道细的含义,全包含在这两个名字当中。

    程素棠一度很憎恨她这个大儿子的名字,恨不得将他的名字从户口本上抹去。

    林思颖穿着件粉色t恤,蹦蹦跳跳地从楼梯上跑下来,接过老裴起身送上的那袋花生米,路过白思涣身边时,好奇地打量了他一眼:“这孩子是我三弟?”

    一直不敢动的佣人点了点头。

    林思颖抓起白思涣的手,倒了一把花生米在他的手中,笑着摸摸他的脑袋,急着要走了。

    坐在餐桌上准备用餐的程素棠厉声问了一句:“去哪?”

    “kgsley来上海玩,我和他一起出去!”

    听见这个名字,程素棠紧皱的眉头松了下来:“那快去吧,好好玩,他晚上有没有地方住啊?没地方的话,可以让他住咱们家。”

    林思颖摆手道:“你别说笑了,人家在檀宫也有房,比咱们的还大,位置比咱们的还好,你让他住咱们这里?再说了,他姐送了他一套法租界的小公馆,人家今晚要去试用生日礼物。走了啊!”

    林思颖打开别墅门,阳光洒在白思涣脸上。白思涣扭过头,不知什么时候来到门外的、有着一颗泪痣的漂亮大男孩朝他招了招手,笑得像块蜂蜜糖,朝他眨了一下眼睛。

    别墅门关上,将白思涣脸上的阳光和那漂亮男孩的笑脸隔绝在门后。

    白思涣抱着书包僵在原地不敢动,程素棠彻底无视了这个与这座房子格格不入的不速之客,没有要请他入座的意思。

    第三个从楼上下来的是个长发女孩,程素棠的小女儿林羡言。她远远在楼梯上就看见了白思涣,昨夜偷听到父亲说会接个哥哥回来的她,对白思涣的出现并没有感到很惊讶。

    但她还是好奇地瞟了白思涣几眼,随后抱着画册跑到母亲程素棠面前,小心翼翼地将画敞给她看:“妈,我今天画的。”

    程素棠看也不看一眼,声音极度冰冷地说道:“我在吃饭,拿开。”

    门外有人按铃,管家去看门铃上的可视屏,对程素棠说:“太太,是大小姐。”

    “把她赶走,每次来只会要钱。”

    这一家子的人把白思涣看乱了,在他从小长大的那个小房子里,永远只有他、母亲、弟弟白愿丞以及每隔一段时间就换的陌生男人。他家中从来不会出现四个以上的人。

    白思涣屈了屈膝盖,想活动一下站得有些麻的腿。身旁的女佣显然比他耐站,保持一个姿势到现在没换过,甚至眉头不曾皱一下。

    别墅门三度打开,白思涣听见了狗的叫声。

    一直板着一张脸的程素棠在看见进门的人后,立马绽放出了慈爱的笑容。

    她坐在位置上招手:“哎哟,我的乖宝贝回来了,快过来吃饭!”

    一条白色的萨摩耶从白思涣身边跑过,跑到了程素棠腿边摇尾巴。

    身后的少年进门后烦躁地叹了口气,问那几个女佣:“你们平时是怎么喂karen的?今天karen又在外面捡人不要的骨头吃,它在家里要是吃得好,出去了会想吃那种垃圾吗?”

    一股不知哪来的,莫名的吸引力让白思涣将头转过去。

    少年的美突然闯入白思涣的视线中,让白思涣毫无防备的心脏霍然大力地跳动了一下。

    他以前常听人说,这世上最好看的人,都是金子堆里长大的人。

    眼前的人让他印证了这个说法,或者该说他更像是用金子雕刻出来的人。浑身由上至下,没有哪个地方不光鲜,没有哪个地方不ji,ng致。没有哪一处,让人看了不心动到眩晕。

    本就心情不佳的林珩在看见眼前这个穿着褪色格子衫的男生后,整张脸都皱了起来:“哪来的脏孩子?”想到刚才karen从他脚边窜过,林珩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你们快带我的狗去洗澡,别被他弄脏了。”

    程素棠说:“你爸路边捡来的乞丐。”

    女佣向满脸不解的林珩解释:“他是先生的儿子,是您的哥哥。”

    林珩蓦然愣住,整理袖口纽扣的手僵在空中。

    他再度看向这个衣衫破烂的男孩,衣服的档次使他拒绝去看这位哥哥的脸。他可能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廉价破烂的衣服。

    用了将近半分钟的时间消化掉这个事实,林珩再度叹出一口气,吩咐佣人道:“快带进去跟karen一起洗洗。”

    第二章

    作为家中大宠儿林珩的爱宠,karen无疑是家中所有人的小宠儿。

    karen每天要出去散两次步,每个礼拜要去松江区月湖雕塑公园玩一次。其中如果少于三次不是林珩带它出去的,它就闹。

    全家上下,它是唯一一个得到林珩如此疼爱的生物。

    能跟它在同一个浴室里洗澡,可以说是白思涣的荣幸。

    一层楼的浴室装修算简陋,装饰品不多,摆放的花瓶称不上古董,镜子是镶了施华洛世奇水晶的圆镜,墙上挂着的也是不到几十万块的画。

    听闻程素棠房间浴室内全是名贵古董,唐朝皇室花瓶,清朝贵妃用过的镜子,宋朝宋徽宗亲自用瘦金体提过字的画。

    一楼的浴室是程素棠从来不会踏进来的地方,这间浴室平时的用处也就只有给狗洗澡,而今多添了一个白思涣。

    karen在方形大浴池里让两个佣人哄着涂沐浴露,白思涣在屏风后的圆形浴缸里浸泡,撒过浴粉的水呈淡蓝色,水面上飘着干花花瓣。

    屏风后大浴池里的狗在汪汪叫,从屏风上方看过去,正好可以看见挂在墙上的油画。

    白思涣低头望敞开的手心,手掌上还放着林思颖给他的花生米。

    “你在你家洗澡时还吃花生米的吗?”林珩绕过屏风走进来,一个问题问得他不知所措。手中的花生米吃也不是,握着也不是,一时颇为尴尬。

    林珩一把抓过他手中的花生米,扔进垃圾桶里,把手中的水果盘放在浴缸旁的横木板上:“洗澡时应该吃这个。”

    盘中整齐摆放着切成片的香蕉、草莓和西瓜r_ou_。

    白思涣没动。

    林珩不悦地说:“自己拿,还得我喂你?”

    白思涣伸手拣了一块西瓜r_ou_吃。在他印象中,一斤两块四的西瓜是夏天最便宜、也是他们最常吃的水果,一斤两块六的香蕉是偶尔才会吃的,超市里十几块才一小盒的草莓,他们几乎没碰过。

    出于礼貌,他只敢先拣最便宜的水果吃。

    这个西瓜和他平时吃到的一点也不一样,有股特殊的甜味。

    林珩欺身过来问:“好不好吃?”

    白思涣点点头,一口西瓜咽下去,怯怯地问:“哪……哪里买的?”

    他并不知道仅产于日本北海道的黑皮西瓜有多难购得,心里只想着这样好吃的东西,回头得让母亲和弟弟也尝一尝。

    他的问题让林珩感到好笑:“买什么买,想吃随时都有。”

    白思涣不敢再问了,林珩看他没动其他东西,让他接着吃一吃香蕉和草莓。

    这回白思涣胆子稍微大了一些,拣了一片草莓吃。

    林珩站起身俯视着他问:“你叫什么?”

    白思涣把草莓吞下去,嚼过草莓的唇瓣红红的:“白思涣。”

    林珩嗤声一笑说:“小三连取名都是s_ao的。”

    听见这句话的白思涣脸色一僵,心里像被扎进一根刺。

    他其实不太清楚林珩口中的“小三”是什么意思,可从他走进门看见程素棠、回想起过往母亲在他面前的那些抱怨、见到他们一大家子人,以及比自己还大上几岁的林思颖,他似乎有些明白,自己是个见不得光的人,母亲也是个见不得光的母亲。

    林珩没跟他客气,比自己的母亲还要直接地戳破白思涣这层身份。

    白思涣把手缩回浴缸里,不再吃林珩给他的水果,他在浴缸里将自己缩成一团,低头掩藏住那不经意流露出来的情绪。

    “你知道我爸为什么让你回来吗?”林珩完全没注意到白思涣异样的情绪,继续着他高傲地宣示,“因为你是儿子,儿子是不能放在外面养的。如果你是女儿,我爸才不会管你死活。不过当然了,让你住在这里已经仁至义尽,别指望我们一家能接受你。”

    给一口糖吃,再给一巴掌。多年后白思涣才发现,这就是林珩的待人风格。或者准确点说,是对待他的风格。

    儿子是不能放在外面养的。

    这是程素棠唯一肯退让林涣半步的林家规矩,也是靠着这个规矩,林涣才敢跟程素棠踏出这先斩后奏的一步。

    两天过后,白思涣才见到自己素未谋面的生父林涣。

    大胆瞒着程素棠擅自接他回家的林涣,在见到他时,也没表现出太大的热情。只是摸摸他的手说:“你都这么大了?好,好,以后你就安心住在这里,缺钱就找你程姨拿,你程姨平常少在家,你也可以向老裴拿,吃喝尽管跟他们说。”

    说过那两句话,白思涣起码两个月没再见过他父亲。

    如林珩所言,林家把他接回来已算仁至义尽,吃喝他仍是上不了桌的,平日里跟管家和佣人们一起吃饭,衣着依旧是原先家里带来的那些衣服。

    他也没想待在这里,有几次说过想回家,管家和佣人们没理睬他,程素棠倒是老远旁敲侧击地说给他听过:“真想回家不会自己回去吗?长这么大不认得路?”

    白思涣自己跑出去过,被这繁华地段的车水马龙、灯红酒绿晃花了眼,是真认不得路。问了好几个路人老弄堂在哪,这里的人说上海弄堂那么多,出名的弄堂有好几个,他们能说出个把来,但白思涣口中的那个老弄堂,是真没人知道。

    原先的家没回成,人还走丢了,最后是让林思颖在街上找到了给带回去的。

    那天晚饭迟迟不肯动筷子的林珩在见到人回来后,翻了个白眼说:“尽会给人添麻烦。”

    白思涣缩着身子想回房间,林思颖笑着拉他说:“今天妈不在,一起到桌上吃饭吧。”

    受到这隆重的邀请,白思涣一时发怔,跟着林思颖走,想挨着林思颖坐。

    不想林思颖却坐到了林羡言旁边,位置没给他留下。

    看他愣在林思颖身边笨拙的模样,林珩没来由一阵火,重重地拍了拍自己身旁的位置对白思涣说:“坐这。”

    白思涣不是很情愿地走过去坐在了林珩旁边,这顿饭吃得很不自在。

    假期过去,转学手续林家人给办好了,白思涣和林珩读同一所中学。这年他初二,林珩初一。

    林思颖在首都读书,假期过后他回学校去,白思涣心里很是不舍。

    这个大哥是他在这个家,唯一给过他温暖的人。还记得被林思颖牵回家的那个夜晚,他摸着自己的头说:“我和你的名字,是我爸和你妈相爱过的证明。思颖,思涣,你看,我们是亲兄弟。”

    想到这里,白思涣偷偷抹了一把泪。他唯一可以依靠的家人走了,而他连不舍也只能偷偷摸摸的不舍。

    开学前夕,程素棠好心送了白思涣一辆自行车,让白思涣以后骑自行车上下学。林珩有专车接送,程素棠不太喜欢别人跟林珩挤一辆车。

    林珩每次出门前,佣人都会亲手给他涂上鱼子酱护肤品。在白思涣眼里看来,就像金子、珠宝需要时常护理一样,林珩从小到大接受这样细致入微的护理,所以他能永远璀璨明亮,闪闪发光。

    学校离得不远,白思涣追着专门接送林珩的车走了几回就会走了。

    白思涣曾天真地想,如果这辆车肯去一次老弄堂,他一定会记下回家的路。

    可是压根不会有人会想去那样的地方,专门护送林珩这颗珠宝的宝车更不可能。白思涣来的那个地方,是一个被世界遗忘的角落,里面的人带着他们平庸的一生、无力反抗的命运,在那里扎堆,生根,永不发芽,只会腐烂。

    白思涣可能不知道,有多少人嫉妒他嫉妒到发疯,有多少人想要得到他这样的机会。可他却想回到那片安静的泥土里,做一株永远不会发芽的枯苗。

    新学校和旧学校完全不同,白思涣料到自己会显得格格不入,每日除了上课读书,下课回家,也没和同学有过什么交流,意料之内,朋友一个都没交到。

    食堂的饭菜卖得特别贵,他没向“家里人”要过钱,林涣只说缺钱找程姨拿,自己则一毛钱没给过他,程素棠自然不可能会给白思涣钱,他的所有积蓄,只有当初离家时母亲扔给他的五十块,和林思颖临走前送给他的一张卡。

    那卡他不会用,五十块钱还吃不上食堂里的一顿饭,只能一天早上买一个馒头,把馒头分成两份,早上吃一份,中午吃一份。

    晚饭他想着可以回家吃了,回到家里,佣人没给他留饭,以为他的晚饭和林珩一样在学校解决。

    他没敢吱声,之后的每天就将馒头分成三份,早中晚各一份。

    食堂里的同学顿顿鱼r_ou_,白思涣怕不好意思,从没在食堂里啃过馒头。每次只敢等教室里只剩自己一个人时,才将自己藏得严严实实的馒头拿出来吃。

    一回在教室里晕倒了,送去校医院,校医院给打了点滴,说是血糖不足外加营养不良,还有一堆毛病。

    问他家人是谁?找他班主任问了问,才知他的监护人是林涣,而他,跟林珩是同一个老爸所出的兄弟。

    所有人都傻了。

    他醒来后,林珩站在旁边冷眼看着他:“没钱不会开口要吗?饭都吃不起了也不懂得说?”

    林珩的口气总是让白思涣感觉他在责怪自己。

    这颗被人捧在手心里的掌上明珠,当然不会明白穷酸人家出身的白思涣身上那种渗进骨子里的自卑和胆怯。

    他这辈子都不可能体会得到,当向“家里人”讨一口饭吃都要遭受白眼和漠视时,那种无措而又惊慌的心情。

    白思涣把被单拉过头顶,遮挡住眼前这个人刺人的光芒。他想被窝里才是他的容身之所,哪怕短暂也好。

    林珩焦躁地叹了口气,骂他什么都不会说,就只会把自己缩成一团,像个娘们一样。

    白思涣听着他的骂,没把脑袋探出被子,眼前的白色逐渐模糊,他眨了下眼,把眼泪缩回去,咬牙去熬接下来的每一分每一秒。

    白思涣心里清楚,这里根本没人欢迎他,他只是不明白,这些人既然这么不喜欢他,为什么还要把他带到这个地方来,让他忍受这样的刑罚。

    林珩让白思涣以后每天都去食堂跟他一起吃饭,白思涣不愿来,林珩就让自己的小跟班把他架到食堂。

    在餐桌上,白思涣坐在林珩对面,校花坐在林珩身边。

    每天都会有漂亮的女孩子想来和林珩吃饭,只是每次都让校花抢先了,久而久之,就没人有勇气来占校花的位置。

    除了程素棠,白思涣以前没接触过会化妆的女人,更没想到眼前才读初中的女孩就会化妆。

    校花脸上的裸妆他看不出来,只是惊奇地想着,身边怎么有人能和电视上的明星一样漂亮。

    “他干嘛老看我?”总是找话和林珩聊的校花在注意到白思涣对她的目光后,像是有意要让林珩上心,故意提到这件事。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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