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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为个傻逼弯了 作者:三三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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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为个傻逼弯了 作者:三三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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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好一会儿,头埋在手臂弯儿里,篮球静静停在腿边。风吹过,他宽大t恤的下摆随着轻轻晃了晃,头顶的梧桐树绿得很清凉。
这醉意来得太迟了,真他妈的难受。
“诸葛霄,你这样,我装不了傻。”
诸葛霄猛地抬起脑袋,不敢置信地看着站在眼前的乔亦初,等到脖子都仰得酸了,他才站起来,身子晃了一下,匆忙中抓住了乔亦初的胳膊,“腿麻了。”
乔亦初扭头看了眼他抓着自己胳膊的手,没挣开,比了个“巨二”的手势,眼里含笑。
诸葛霄嗤了一声,拍拍自己大腿,“你怎么回来了?”话问出口倒后悔了,乔亦初刚才那句话意味太明显,他现在想当鸵鸟却已经来不及了。
乔亦初反问他,“你觉得呢?”
诸葛霄张着嘴,想说什么,却说不出口,只好闭上嘴,但脑袋却晕晕的,晃了一晃,眼前人明晰了又模糊,抓不住似的,梦里似的,醉倒了似的。他定定看了乔亦初两秒,不知从哪儿生出的勇气,一把揪住他的袖子,把人往旁边的小巷子里拖,刚拖进巷口,便狠狠把人压在了水泥斑驳的墙上,压得狠了,乔亦初闷哼一声,还未回过神来,嘴唇便覆上了一个软软的、温热的物体。他愣着,双手无力地垂在身侧,诸葛霄的嘴唇只是压着自己,并未有其他的动作。乔亦初想,狂霸酷炫拽的校霸该不会连吻都不会吧?
诸葛霄的嘴唇在乔亦初上面狠狠碾了一会儿,回过神来,又猛地松开钳制住乔亦初的手,眼里的懊悔和沮丧直达脸上。
乔亦初觉得这样自暴自弃的神色根本不适合出现在诸葛霄那张明媚朝气的脸上。但他并未有其他表示,只是盯着诸葛霄的脸仔细看了会儿,冷淡且冷静问道,“然后呢?”
诸葛霄愣了两秒,没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将乔亦初的身体轻轻搂在怀里抱了一会儿,头埋在他颈窝里,安静地呼吸着,而后手臂忽然收紧了,将怀里那具温热柔软的身体紧紧禁锢在自己怀抱里,像是要融入自己的骨血,“乔亦初,我好像喜欢你。”
“我知道。”乔亦初接着说,“你知道我不喜欢男人。”
这样子,大概算是最委婉的拒绝了吧。诸葛霄闷声笑了,心里想,乔亦初就算是拒绝他也要选择这样把伤害降到最低的方式,好像轻声安慰他,我不是不喜欢你,只不过你恰好是个男人。
诸葛霄松开手,“我还想做你朋友。”
乔亦初嗯了一声,“你一直都是。”
☆、(1)运动会难道不是谈恋爱?
这或许是诸葛霄度过的最面目模糊,却也是最深刻鲜明的十一长假,似乎是还来不及眨眼的瞬间,呼啸一下从身边溜过去,却又以不容拒绝的强硬姿态,在诸葛霄的记忆深处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
十一过后,班里充斥着严重的假后综合症,一切都懒洋洋的,课代表收作业,三催四催,没成效,干脆记了一干没交作业的名字,稀稀拉拉的一叠本子连着拖欠名单,就这么难看地交给各科老师,语文老师精辟点评,“你还不如记交了作业的,省事。”
语文课代表欲哭无泪地回班里继续催着,但大家依然是懒洋洋又很兴奋地讨论着七天的假期,好像刹车过后的惯性,得缓一缓才能停下来。
诸葛霄咬着笔杆,作业全部没写,一本没交,却也不想动弹。乔亦初在安排随后的运动会,只是看了诸葛霄一眼,又回头忙自己的去了。
诸葛霄别过脑袋,趴在桌子上。终归还是有什么不一样了的。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这个他避之惟恐不及的人,居然渐渐就成为了他生命里如此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啊,想起来了,他敲错了门,门里那个少年一手撑着门框,一手垂在身侧,脸上那种懒洋洋的仿佛什么都不看在眼里的笑意刚开始让他那么讨厌,但却还是阴错阳差地吃了人家一碗面。
这样想来,就算是最初的相识,也是从一个令人哭笑不得的错误开始的。
后来因为江源景的事,他不得不接受乔亦初那个极度不公平的一个月条约。刚开始以为他只是耍他,想看他出糗,但渐渐的,发现他不会写的数学题,他会一遍一遍不厌其烦地在草稿纸上演算给他看,讲解给他听,直到他懂了为止。他写不完课后习题,他就陪着他一直奋战到深夜。再后来,他煮面给他吃,剪刀石头布,乔亦初每次都让他,出布,假装是运气不好而认命地去洗碗。一起上学,吃饭,放学,上课睡觉被会他用笔敲醒,于是周末每当自己出去打球时,明知道他喜欢睡懒觉,还总喜欢恶意地打一个电话去吵醒他,听到他恶劣的闷吼后才心满意足地挂断,到后面,乔亦初知道掐他电话了,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不厌其烦地一遍遍挂断,直到睡意全无。但却从未想过周末早上关机,让他一个恶作剧都成功不了。
乔亦初,实在是个很温柔的人。
诸葛霄想起自己关于学生时代的恋爱的全部幻想,一起上下学,偶尔牵牵小手,打篮球时对方会在场边微笑为他加油,一个学生式的吻,嘴唇触碰嘴唇,一切的一切,竟都是和乔亦初一起实现的。
但是,无论如何,他是男人。大概这辈子,他和乔亦初,也就止步于此了。诸葛霄并不觉得有多沮丧,甚至恢复得很快,就好像以前喜欢一个女孩子但最终被甩了一巴掌骂了一句流氓一样,只不过难受几天,被那群损友损了一学期以外,就没其他的印象了,连个疤都没留下。现在不过女孩子换成了男孩子,何况这个男孩子还比大多数女人都温柔聪明,还愿意当他朋友。
诸葛霄想不出更好的结局了。
气场突然就从失落变成明媚,就连乔亦初都感觉到了这种变化,不由得偏过脑袋看他,眼里含着一些疑惑。
诸葛霄冲他咧嘴一笑,“我想通了。”
乔亦初淡淡一声哦,“怎么?”
“也没怎么,刚开始估计是因为你也是男的,所以心里感觉会奇怪一点,不过回头想想。不过就是表白被拒绝而已,我都习惯了,没什么大不了的。”
乔亦初愣了愣,眼里闪过一丝藏得很好却还是不小心流露出来的情绪,很快又消失了,他微笑道,“这样就好。”
很快的,全校师生翘首期盼的运动会就来临了。运动会开三天,就等于是放三天的假。金秋十月,阳光融融,想出风头的有风头可出,想约会的小情侣学校随便哪处角落都欢迎光临,想溜网吧的也大可正大光明地溜,就算是学霸,也出了班门,坐在看台上,一边吃零食,一边听歌,一边温习功课,莫名多了一丝校园剧的色彩。
诸葛霄的三个个人项目分别是100米、200米、400米,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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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好一会儿,头埋在手臂弯儿里,篮球静静停在腿边。风吹过,他宽大t恤的下摆随着轻轻晃了晃,头顶的梧桐树绿得很清凉。
这醉意来得太迟了,真他妈的难受。
“诸葛霄,你这样,我装不了傻。”
诸葛霄猛地抬起脑袋,不敢置信地看着站在眼前的乔亦初,等到脖子都仰得酸了,他才站起来,身子晃了一下,匆忙中抓住了乔亦初的胳膊,“腿麻了。”
乔亦初扭头看了眼他抓着自己胳膊的手,没挣开,比了个“巨二”的手势,眼里含笑。
诸葛霄嗤了一声,拍拍自己大腿,“你怎么回来了?”话问出口倒后悔了,乔亦初刚才那句话意味太明显,他现在想当鸵鸟却已经来不及了。
乔亦初反问他,“你觉得呢?”
诸葛霄张着嘴,想说什么,却说不出口,只好闭上嘴,但脑袋却晕晕的,晃了一晃,眼前人明晰了又模糊,抓不住似的,梦里似的,醉倒了似的。他定定看了乔亦初两秒,不知从哪儿生出的勇气,一把揪住他的袖子,把人往旁边的小巷子里拖,刚拖进巷口,便狠狠把人压在了水泥斑驳的墙上,压得狠了,乔亦初闷哼一声,还未回过神来,嘴唇便覆上了一个软软的、温热的物体。他愣着,双手无力地垂在身侧,诸葛霄的嘴唇只是压着自己,并未有其他的动作。乔亦初想,狂霸酷炫拽的校霸该不会连吻都不会吧?
诸葛霄的嘴唇在乔亦初上面狠狠碾了一会儿,回过神来,又猛地松开钳制住乔亦初的手,眼里的懊悔和沮丧直达脸上。
乔亦初觉得这样自暴自弃的神色根本不适合出现在诸葛霄那张明媚朝气的脸上。但他并未有其他表示,只是盯着诸葛霄的脸仔细看了会儿,冷淡且冷静问道,“然后呢?”
诸葛霄愣了两秒,没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将乔亦初的身体轻轻搂在怀里抱了一会儿,头埋在他颈窝里,安静地呼吸着,而后手臂忽然收紧了,将怀里那具温热柔软的身体紧紧禁锢在自己怀抱里,像是要融入自己的骨血,“乔亦初,我好像喜欢你。”
“我知道。”乔亦初接着说,“你知道我不喜欢男人。”
这样子,大概算是最委婉的拒绝了吧。诸葛霄闷声笑了,心里想,乔亦初就算是拒绝他也要选择这样把伤害降到最低的方式,好像轻声安慰他,我不是不喜欢你,只不过你恰好是个男人。
诸葛霄松开手,“我还想做你朋友。”
乔亦初嗯了一声,“你一直都是。”
☆、(1)运动会难道不是谈恋爱?
这或许是诸葛霄度过的最面目模糊,却也是最深刻鲜明的十一长假,似乎是还来不及眨眼的瞬间,呼啸一下从身边溜过去,却又以不容拒绝的强硬姿态,在诸葛霄的记忆深处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
十一过后,班里充斥着严重的假后综合症,一切都懒洋洋的,课代表收作业,三催四催,没成效,干脆记了一干没交作业的名字,稀稀拉拉的一叠本子连着拖欠名单,就这么难看地交给各科老师,语文老师精辟点评,“你还不如记交了作业的,省事。”
语文课代表欲哭无泪地回班里继续催着,但大家依然是懒洋洋又很兴奋地讨论着七天的假期,好像刹车过后的惯性,得缓一缓才能停下来。
诸葛霄咬着笔杆,作业全部没写,一本没交,却也不想动弹。乔亦初在安排随后的运动会,只是看了诸葛霄一眼,又回头忙自己的去了。
诸葛霄别过脑袋,趴在桌子上。终归还是有什么不一样了的。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这个他避之惟恐不及的人,居然渐渐就成为了他生命里如此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啊,想起来了,他敲错了门,门里那个少年一手撑着门框,一手垂在身侧,脸上那种懒洋洋的仿佛什么都不看在眼里的笑意刚开始让他那么讨厌,但却还是阴错阳差地吃了人家一碗面。
这样想来,就算是最初的相识,也是从一个令人哭笑不得的错误开始的。
后来因为江源景的事,他不得不接受乔亦初那个极度不公平的一个月条约。刚开始以为他只是耍他,想看他出糗,但渐渐的,发现他不会写的数学题,他会一遍一遍不厌其烦地在草稿纸上演算给他看,讲解给他听,直到他懂了为止。他写不完课后习题,他就陪着他一直奋战到深夜。再后来,他煮面给他吃,剪刀石头布,乔亦初每次都让他,出布,假装是运气不好而认命地去洗碗。一起上学,吃饭,放学,上课睡觉被会他用笔敲醒,于是周末每当自己出去打球时,明知道他喜欢睡懒觉,还总喜欢恶意地打一个电话去吵醒他,听到他恶劣的闷吼后才心满意足地挂断,到后面,乔亦初知道掐他电话了,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不厌其烦地一遍遍挂断,直到睡意全无。但却从未想过周末早上关机,让他一个恶作剧都成功不了。
乔亦初,实在是个很温柔的人。
诸葛霄想起自己关于学生时代的恋爱的全部幻想,一起上下学,偶尔牵牵小手,打篮球时对方会在场边微笑为他加油,一个学生式的吻,嘴唇触碰嘴唇,一切的一切,竟都是和乔亦初一起实现的。
但是,无论如何,他是男人。大概这辈子,他和乔亦初,也就止步于此了。诸葛霄并不觉得有多沮丧,甚至恢复得很快,就好像以前喜欢一个女孩子但最终被甩了一巴掌骂了一句流氓一样,只不过难受几天,被那群损友损了一学期以外,就没其他的印象了,连个疤都没留下。现在不过女孩子换成了男孩子,何况这个男孩子还比大多数女人都温柔聪明,还愿意当他朋友。
诸葛霄想不出更好的结局了。
气场突然就从失落变成明媚,就连乔亦初都感觉到了这种变化,不由得偏过脑袋看他,眼里含着一些疑惑。
诸葛霄冲他咧嘴一笑,“我想通了。”
乔亦初淡淡一声哦,“怎么?”
“也没怎么,刚开始估计是因为你也是男的,所以心里感觉会奇怪一点,不过回头想想。不过就是表白被拒绝而已,我都习惯了,没什么大不了的。”
乔亦初愣了愣,眼里闪过一丝藏得很好却还是不小心流露出来的情绪,很快又消失了,他微笑道,“这样就好。”
很快的,全校师生翘首期盼的运动会就来临了。运动会开三天,就等于是放三天的假。金秋十月,阳光融融,想出风头的有风头可出,想约会的小情侣学校随便哪处角落都欢迎光临,想溜网吧的也大可正大光明地溜,就算是学霸,也出了班门,坐在看台上,一边吃零食,一边听歌,一边温习功课,莫名多了一丝校园剧的色彩。
诸葛霄的三个个人项目分别是100米、200米、400米,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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