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节
综同人之长留山观察日记 作者:奚光舒
第1节
备注:
又名一个胡姓痴汉的长留愉快日常,总有痴汉在偷看。
在好友婚礼中没有抢到捧花的胡歌,一觉醒来就发现自己竟然穿越到好友的一出戏中,从此开始和长着和好友一模一样一张脸的某万年空巢老仙的愉快日常。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
把一切当做真的不是更好。
霍先生与霍太太的巴厘岛婚礼再次甜虐到我,心疼我歌(好吧,基友的歌),开文庆祝be i sh a n g下。
如果涉及任何侵权,宝宝立删道歉。
另宝宝发四,绝不坑文。
我不花痴,我不花痴,我不花痴。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内容标签: 幻想空间 穿越时空 穿书
搜索关键字:主角:胡歌 ┃ 配角:白子画花千骨,霓漫天 ┃ 其它:花千骨影视
==================
☆、好友的婚礼
7月31日,巴厘岛上某个婚礼会场。
透明礼坛架在泳池上,两侧竖着巴厘岛独有的penjor。penjor是竹子和棕榈叶制成的当地祈福物件,被重新喷成林心如最爱的粉色,挂上麦穗,加了紫藤绢花和晚香玉点缀,打造出迎风飘扬的造型。
旁边的好友告诉胡歌这是在为新人祈福。
粉色的背景下新娘手中的捧花高高地举起,胡歌无奈地被一群起哄的好友挤来挤去。
难道抢到捧花就能和心上人在一起吗
被众人起哄般赶到一起抢捧花的胡歌摇摇头,想要甩掉脑子中充满少女心的想法,一旁和他一起出来抢花的范冰冰冲着他眨了眨眼睛。
“要不让给你算了。”
“哎哎哎,你更需要不是吗?”胡歌摊摊手笑道。
手却不自觉向那个白色的花团抓去。
“哎,是你抢到了。”
胡歌看着自己空空的手,不去看被众人恭喜的人,下意识去看那个穿着白西装的人,看到他笑着揽过一袭婚纱美丽动人的新娘。
从今以后,他的身边永远是另一个笑靥如花的女人。
从今以后,他的生活终于完整,充满幸福。
或许,结婚真的是一件开心的事。
胡歌勾着唇,又往常那样,笑得云淡风情,潇洒无双,拎起一杯酒就向着老干部走去。
看到你这般幸福,单身的我实在是有些嫉妒,比不过你幸福,我还不能灌醉你吗。
胡小哥笑得越发灿烂了。
“头好疼啊。”
“大哥哥,你醒了?”一个包子头的小姑娘,脸上还带着几许灰印,她睁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胡歌。
胡歌被凑到眼前的小姑娘吓了一跳,向后缩了缩。
他一动,头便开始疼了起来,昨天果然喝得有些多了,闭上眼睛他又慢慢躺了回去。
“这是哪里?小妹妹,能借我一下手机吗”
“手ji?什么是手ji?手ji好吃吗?”
“那电话有吗?”胡歌看着小姑娘一身灰扑扑看不出颜色的衣服,心下以为这小姑娘家里穷,不知道手机。
他手扶着发疼的脑袋,继续耐心地问着。
“没有,哦,我知道了,大哥哥你一定是饿了。我给你去拿吃的。”小姑娘蹦着跳着就向外跑去。
昨夜的雨水顺着破旧的屋顶漏下来,滴在胡歌的脸上,冰凉的触感让胡歌稍微舒服了会儿,他再次睁开眼睛扶着墙坐了起来,此时他终于看清楚屋子里的状况。
屋子里简单地摆着一张桌子,一张床,一个洗漱用的毛巾架子,所有的布设都像是他从前拍古装剧时用的布景,就连摆在梳妆台上的镜子都是黄铜镜,背后还带着古朴的铭纹。
胡歌推开门,绕着这个小木屋打量了一圈,发疼的脑袋越来越疼了,屋子小小,有点像是江南那边木屋的感觉,实际上就是一座随意搭在小河边的木屋。
当他看到一个身穿短褐,状似落拓秀才的男人,脑海中某个不好的预感呼之欲出。
“公子你醒了,昨r,i你倒在我家门口,我和小骨怕你着凉,就扶你到屋子里休息,有所得罪,在下代小女赔礼了。”花秀才面上带着微笑,十分有礼一揖。
“这位老丈客气了,这个,昨晚是我要多谢你们。”胡歌学着老丈一揖手,看来他真的不在现代了,只是不知道这是什么朝代。
那个大眼睛的小姑娘躲在花秀才后面,睁着大大的眼睛偷偷看几眼胡歌,胡歌觉得这小姑娘真是灵动可爱,有趣得紧。
你问他是怎么看出这是一个小姑娘的,听这甜甜软软的声音怎么可能是个无法无天的小泼猴。
我心态好到没朋友的胡小歌分分钟从悲伤中出戏给你看。
“咕咕。”
“哈哈,公子如果不嫌弃寒舍食物粗鄙,不妨尝尝我们的手艺。”
“是呀,哥哥我做的桃花羹可好吃了。”
胡歌在花家两父女的招待下,吃了早餐,吃饱喝足的他窝在院子里的躺椅上,拿着几根狗尾巴草,哄着一旁的小姑娘做草兔子玩。
“这里要这样,然后这样,你看!”胡歌看着小姑娘充满崇拜的目光,心下也是开心。
花秀才看着他们这副其乐融融的样子,面上浮现满足于感动,随即又叹了一口气。
“花老爹,你有什么烦心事吗?”和小骨玩耍的胡歌自然是一早就注意到门口的花老爹,见他叹气十分善解人意地问道。
“我,哎,不知道公子日后有什么安排?”
“我?不瞒花老爹,我是连自己的家都回不去的人,自然是能到哪里就到哪里去,若是花老爹觉得不方便,我今天就走便是。”胡歌起身就要离开。
花老爹连忙将人拦了下来,动作稍微大了些,便一阵咳嗽,胡歌忙扶着花老爹坐下,从桌子上倒了一杯茶扶着花老爹慢慢喝下。
花老爹顺了气,才将事情慢慢道来。
“不是我要赶你走,哎,只是我家小骨八字太轻,y气太重,出生时更是身带异香,满城花当夜尽数枯萎,和她相处久了,都会有损寿数,我也是命硬才撑到现在。我实在是担心,和小骨相处久了,会对公子有害啊。”
小骨此时已经跑到自己父亲身旁,听到父亲如此说来,更是像一个霜打的花骨朵一样,彻底失了ji,ng气神。
胡歌见刚刚活泼的小姑娘这般模样,心下不忍,笑着一手摸上了小骨的头发一阵乱揉,直揉得小骨红着脸躲开。
“花老爹你别这么说,我看小骨就很可爱,就像个可爱的小妹妹,我都和她呆了一天了,也没见什么好的坏的,哪有什么八字轻不轻的说法,我不信这些,如果你们不嫌弃我无用,我以后就是小骨的哥哥,可好?”
胡歌虽然对花老爹的话感觉到莫名的熟悉,但是看到小骨可爱的小脸与从小到大的遭遇,便一脸认真道。
再者,他看得出来,花老爹和小骨都是心地极好的人。
其次,对他一个身份不明的人而言,这里也是一个极好的落脚点。
“自然,自然是好的。”花老爹被两人缠到没法,终于在两人期待的目光中应了下来。
“好耶,小骨有哥哥了,小骨终于有哥哥啦。”
胡歌见小骨如此开心也忍不住在一旁勾着嘴角笑。
他的性子本就极好,小骨缠着他问东问西他也不烦,只捡了一些能说的说了。
比如自己自家发生了一些变故,不能回去了,再比如自个原来就是个演戏的,去过里,有哪些有趣的好友,如何如何。
直到吵闹累了的花千骨被他抱回房间,他替她盖上被子他才想起来花老爹的话到底哪里熟悉了。
我了个去,这里是花千骨的世界。
怪不得他觉得小骨的五官为什么那么熟悉了,原来是熟人。
那,是不是在这个世界也有像他一般面目无二的白子画。
胡歌的心一下子就收紧。
“哎哎哎,老胡,三十几岁你怎么还这么没出息?”胡歌低低地骂了自己一句,随后躺在木板床上,听着吱吱呀呀的木板挤压声和着清风入眠了。
昨日之日不可留,今日之日才不会多烦忧。
还有没有抢到老干部的捧花,不开心。
作者有话要说: 被刷屏开的脑洞,希望不被基友看到,免得。。。。。哎,会被打死的。
☆、留不住的生死轮回
胡歌就这样在花家住了下来。
白日里帮着花老爹下下田,带着自己妹妹玩耍,做足了一个好哥哥的本分,花莲村村民虽然畏惧这花千骨,但毕竟本质还是淳朴的人,倒是对这个嘴甜容貌俊俏的小哥颇有好感,见他日日ji,ng气十足的对他们打招呼,对花家的敌意也削减不少。
这日子过得倒也是和顺。
而胡歌自第二天醒来,他便想开了。
这是一个存在于他人笔下的世界,他回不回得去还是两说之事,与其终日想前想后,担心这个担心那个,不如就把它当做自己一段特殊的假期,凭心随意的度过每一天不是更好。
在花家住了三个月,胡歌发现三件事。
第一件,花老爹的身体不好,可以说的上就快灯尽油枯的地步,他虽然不会什么医术,但看花老爹越来越苍白的脸色与半夜里越来越止不住的咳嗽声,就可以明白花老爹的病到了什么地步。
第二件,小骨确实如花老爹说的那样异于常人,经常招惹到一些妖魔鬼怪,胡歌就曾看到没有眼睛的鬼追着小骨跑,拖着长长如海藻般头发的水鬼爬进小骨的浴桶里。
第三件,就是当他走进小骨三丈内,纠缠小骨的肮脏东西都会消失,也因为此,小骨光明正大且理直气壮地赖在胡歌三丈内不离开。
这副像是霸占奶酪的小老鼠模样让胡歌忍俊不禁,但他很快就顾不上想为什么他能让小骨避开那些脏东西了。
原因无他,花老爹确如他所言时日无多了。
村口张大夫帮花老爹把完脉,深深地叹了口气,拉过最近出现在花老爹家的年轻人嘱咐,“花秀才要仔细照顾着,或许就是这几天的事。”
说着一一将花老爹病中的注意事项道来,见他认真记下,收了脉枕医箱,转过头对着花老爹道。
“花秀才,你也不要想太多,儿孙自有儿孙福。”
张大夫的目光中带着几分怜悯与悲伤。
花老爹反而看得很开,冲着张大夫虚弱的一笑。
“多谢张大夫了,生死有命,我能活到现在就已经很知足了。小骨快去送送张大夫。”
张大夫是医生,手上握过太多人的命宿,沾染过太多人的生死,身上阳气和煞气都比较重,一般小鬼不敢来招惹,花秀才很放心让小骨去送他。
“是,爹,小骨一定很快就回来。”
一旁想要去送送小骨的胡歌被花老爹用眼神示意了下,胡歌知道花老爹这是特意支开小骨,有话
对他说。
“老爹,你把我留下,不会是有什么好吃的特意留给我吧。”胡歌故作轻松道。
“小胡,你呀。”花老爹笑了一下就被一阵咳嗽打断。
胡歌连忙扶起花老爹为他顺气。
“小胡,我有件事要麻烦你。本来这件事我不应该麻烦你的,只是我的身体实在是不争气。”花老爹说着叹了一口气。
“老爹你说的什么话,我既然将小骨认作妹妹,你自然就是我的爹,有什么事你直说就好。”
“小骨这副情况你也是知道,我已经命不久矣,只是小骨只有十二岁,若是可以,小胡能不能送小骨上蜀山,蜀山的清微道长答应收小骨做弟子。”
“老爹,不用再说了,这件事我自然是应下,老爹还是放宽心好好养病。”胡歌与花老爹一家人相处几个月,自然对这家人感情深了些,加上小骨确实是个贴心可爱的好妹子,花老爹待他也是没得说,就像是一个父亲辈的长者,他不止一次看到花老爹轻手轻脚地进他的房间,为他掖好被角,就如同万千普通父亲那样。
只是不管胡歌怎么宽慰花老爹,小骨如何陪在花老爹身边,花老爹的病还是一日日严重下去。
胡歌知道花老爹快死了,人的生命有生就有死,生死有命,命数这东西是不能轻易修改的。
他却舍不得花老爹死去,书中人物与他所认识的花老爹毕竟还是不一样的,只是对于花老爹的结局,他所能做的却并不多,无非是对小骨更加好些,日里多照顾花老爹一些。
胡歌虽然早就料到这一天,但是当这一天真的来临时,他还是心慌如麻。
花老爹一阵剧烈的咳嗽过后,咳出来一口血,身子便直挺挺地倒下,胡歌扶住花老爹的身子。
他转头看着小骨眼眶里快要溢出来的泪水和望向他的目光,突然意识到他已成为这个家里如今的支柱,他不能把慌乱表现出来。
他沉下心神,对小骨道:“快去把张大夫请来。”
一旁无措的小骨听到他平静的声音,像是找到了自己的位置,抹了把眼泪就抓着自己的狗皮跑了出去。
胡歌将花老爹床上躺好,看花老爹浑身都是冷汗,便跑进跑出地烧水,为他擦身,想让他好受一些。
花老爹禁闭的双眼终于慢慢睁开了,看到胡歌这番忙前忙后的模样,虚弱地笑着让他过来。
“小胡,你过来,还记得答应我的事吗?我怕就是这一时半刻的事了,答应我,等我死后送小骨上蜀山拜师,答应我一定要去。”
花秀才紧紧地抓着胡歌的衣袖,胡歌见他脸上浮现不一样的红晕,知道他这是回光返照,含着泪应下了,花老爹像是放下了心中的大石,嘴角带着微笑慢慢闭上了双眼。
“爹,”带着自称墨冰仙的男人和药匆匆赶回来的花千骨扑到花老爹的怀里,花千骨握着父亲逐渐冰凉的手,心里凄芜荒凉一片。
连爹爹都走了,自己孤孤单单一个人留在这世上还有什么意义?
很想哭可是哭不出来,她生是无泪之人,从生下来哪怕再伤心难过也掉不出一滴泪水。
只是无论她怎么呼喊,花老爹都没有半分回应。
胡歌在一旁看得心疼,柔声道:“小骨,我在,我在呢。”
小骨像是找到依靠般扑到胡歌怀里,胡歌轻声哄着怀中的小骨头。
一旁的墨冰仙见到这一幕识相地走到屋外。
怀中的小骨声音渐渐低了下去,胡歌叹了一口气,将小骨送回房间安置好。
他收拾了一下,走到屋外去见那个小骨带回来的人,刚刚忙着安慰小骨了,顾不上招呼这人,“抱歉,家中遭了此番变故,怠慢了公子,还是谢谢公子护送我家小骨回来。只是公子是何人?怎么和我家小骨一起回来?”
“墨冰仙。”墨冰仙转过来正好对上胡歌惊诧的双眼,他皱了皱眉,“我的脸上有什么不对?”
“没有,没有。”我能说突然看到好友的一张脸我分分钟想冲上去喊,老干部昨天喝多了吧,今天跑错片场了。
但又想到今天花老爹的去世,向来乐观的他心下又是一阵悲戚。
“小兄弟以后有什么打算?”墨冰仙不忍心,问道。
“蜀山清微道长与花老爹有过约定,待我安排完花老爹的后事,我就带小骨上蜀山拜师。”胡歌说的是真的,哪怕眼前这人如何与他相像,他都不会去追逐他的脚步,前世他没有,今世他也不会去。
“如果能有什么要我帮忙的,尽管开口。”墨冰仙虽然困惑这人刚刚的目光但一想到师傅曾说的,历练之后,其间所遇之人都会忘记与他相处的一切,便以为他是从前遇见的人,故而对自己有些熟悉。
“如此便谢过墨兄了。”
第二天,胡歌把丧事简单的办了,还把家里值钱的东西都变卖了,小骨醒来却越发地粘着胡歌了。
胡歌知道小姑娘的心思,揉着她的小包子头说,“小骨头,不要怕,哥哥会永远保护你的。”
我们的胡小哥也是个温柔的人,就像他演过的那个全心全意宠爱自己妹妹的太子龙阳。
“哥哥,我们以后怎么办?”
“我们去蜀山。”胡歌目送着墨冰仙远去的背影,背起自己所有的家当,还有墨冰仙刚刚塞给他们的银子,欠着自家可爱妹妹的手一步一步向另一个世界走去。
留不住的生死轮回,他也该看开,将一切放下,好好去看看这个世界。
作者有话要说: 混了一晚上的贴吧,胡歌果然是个优质可靠的上海好男人,路转粉了好不。
☆、异朽阁里的杀阡陌
得益于胡歌一身超强避雷针般驱鬼的作用,就算是花千骨这样完美的拉怪体质,两人仍是一路上无险无阻,平平安安到了蜀山山脚。
胡歌好歹也是活了三十多岁的人,照顾花千骨一个小姑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小姑娘自然也没有像原著那样一身男孩子打扮,我们宠妹妹的某人可是相当高的审美和多年混迹各种片场练就的一身好手艺。
小姑娘身穿一身水青色长裙,头发被老胡同志绑成了两个可爱的小包子,上边还分别别上了只挂着同色流苏的玉色蝴蝶,一步一动再配着小姑娘圆圆的苹果脸,倒是可爱极了。
我只能说,怎么办,貌似男神的女儿也很想当了。
这几天我们胡小哥凭借自己出色的外表和能力(能闹能玩的性格)成功在小姑娘心中树立了完美哥哥的形象。
天真的小姑娘完全成了某人的小尾巴,某胡果然到了那里是都是成熟稳重让人感觉可靠的好男人,哦不,是分分钟求跟随的好哥哥。
只是当胡歌轻松上了蜀山,却发现自己身后的小尾巴站在山脚下死活走不上来,就好像她的面前有一个无形的屏障,挡住了她。
“怎么了?小骨,怎么不跟上来?”
“哥哥,前面有一道屏障挡住了我,”小骨的声音都快带上了哭音,这娃十分天真的想要跟随自己哥哥的脚步,一次次往阵法上撞。
胡歌才想起来还有一个道具没有齐全,他们还要去趟异朽阁。
胡歌是看过花千骨这部剧的,毕竟是好友的戏,只是他看的时候注意点完全不在剧情上,所以一些剧情他,根本不记得也是很正常的。
咳咳咳,至于他的关注点在哪里,我们都知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全剧那个最美的是谁自是不消再说什么。
“小骨蜀山设有的阵法只有修仙之人才能通过。”胡歌摸着下巴,极笃定道。
这幅样子像极北京天桥下无所不知的铁口直断。
“可是哥哥为什么能进去?”
“可能是因为哥哥太帅了,帅的人家护门大阵都不好意思拦住哥哥。”胡歌侧着脸,眼睛笑起来极好看。
“哥哥,你骗人。”小姑娘却不被自家哥哥的美色所迷惑,眨着无辜的大眼睛有些怀疑地问道。
“连哥哥的话都不信了,该打。”胡歌笑着刮了小骨的小鼻子一把。
小骨摸着刚刚被自家哥哥欺负的小鼻子问道,“那小骨要怎么上去?”
“我们去山下问问吧,据说有个异朽阁阁主无所不知,无所不晓,他一定能告诉我们家小骨怎么上去。”
“那我们快去吧。”
异朽阁从外面看,没有特别大大的啊,虽然华丽也不过是一个平常的楼阁,可是里面却竟然巍峨延绵,犹如宫殿一般一眼望不到尽头。
而最醒目的是正中那一座歪歪扭扭的通天高塔,直cha入云端,仿佛连到天上一样。
可是在外面根本就看不见有这么一座塔啊?
胡歌虽然一早就知道异朽君的恶趣味还是被满屋子挂着的舌头吓了一跳。
这也太恶心了。
小骨纵使已经见过许多可,怕的妖怪还是被吓得不轻,躲在胡歌身后不敢去那些舌头。
“东方你什么时候喜欢上这样的小姑娘?”一道清脆动听的声音从胡歌身后传来,他回过头就看见一个身穿紫袍,美丽不可方物的美人站在他的身后。
那是怎样一张宛若天人的脸,几近超脱了人世间的一切色相,早已无法再让人用语言去描绘和勾画。
瀑布一般的满头紫发在空中漫舞飘飞,犹若在空中张开了一张紫色的巨大帘幕,衣袂飘飞,犹若幻梦。
白皙的肌肤在阳光下近似透明,隐隐露出的漂亮锁骨划出优美的曲线。
眉间一点殷红色的如花妖冶印记,血红的眸子亮得无邪而通透,就是漫天繁星也会黯然失色。
“哟,还有一个仙骨天成的凡人。”杀阡陌的话在看到胡歌那张脸时,眼睛中透露出几分不可思议,像是见到了鬼一样。
“竟然是你!”
“请问你认识我吗?我叫胡歌,古月胡,歌唱的歌。”胡歌虽然被这人的容貌惊艳,但目光很快就清明下来,他确定自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一个漂亮的美人。
“你真的是胡歌,我还以为我认错了呢?我是h大的大二学生,我可是很喜欢你的仙剑系列。几百年前就到了这里,从前的名字我不记得了,你现在可以叫我杀阡陌,很高兴认识你。”
杀阡陌露出一个足以魅惑人心的笑容,他像是胡歌见过的所有二十一世纪的胡椒粉一样,伸出手握上胡歌的手使劲摇了几下。
h大胡歌自然听说过,只是没想到这人竟然是穿越成了杀阡陌。
还有杀阡陌,不是花千骨里属性有些水仙的那个七杀魔君吗?
这人还是这副性子,这委实有些毁三观。
只是见过世面的胡歌童鞋发挥了他多年的素养,露出了大男孩般的笑容,“同样也很高兴认识你。”
杀阡陌拉着胡歌像是终于找到组织,拉着某胡问东问西,还将不停地向胡歌抱怨着。
什么魔界的空气不好啊,魔族看人都是红着眼睛的,动不动就喜欢用武力解决,什么你什么时候来的,有什么不适应的,还有就是什么春秋不败越来不越听话,老是喜欢找他回去七杀。
话题之乱,跳跃之大,分分钟让人头大。
胡歌同样高兴在这里能遇上故人,他性子不错,听着杀阡陌喋喋不休也不气恼,耐心地听着。
一旁的小骨刚见到杀阡陌眼睛亮晶晶的,就像看到什么不可思议的东西,小姑娘就喜欢一些美丽的东西,杀阡陌那张皮子确实八荒六界少有人及,我们的小姑娘看直了眼也是正常。
但是当看到这位大姐姐抱着自己哥哥的手不放,还一直缠着自己哥哥说话,小姑娘有种自己的东西要被抢的危机感。
“姐姐,你快放开我哥哥,男女授受不亲。”
“小丫头,这你可说错了,我也是你的哥哥,所以这叫男男受受不亲。”
杀阡陌这时候才注意到胡歌身边的小丫头,包子脸配上玉色的小蝴蝶,一双灵动的大眼睛这是分外可爱。
他有些戏谑地看着小姑娘涨红了脸说不出话。
“男神,你是在哪里认得妹妹?如此烂漫可爱。”杀阡陌一边逗弄小骨,一边回过头对胡歌说。
胡歌故意对小骨眨了眨眼,一本正经道。
“哦,我在花莲村认的,她叫花千骨。”
“花千骨。”杀阡陌捏住小姑娘小圆脸的手一下就停住了。
十分机械地转过头来再次重复道,“就是那个花千骨。”
“就是我的妹妹花千骨。”
“哦,男神的妹妹就是我妹妹,送给小礼物给你。”自然不是将自己的小指头掰下来给她,而是从怀中掏出一枚竹哨递给小姑娘,“有事吹它,周围的七杀门人都会听你调遣。”
“谢谢哥哥。”小姑娘第一次收到礼物开心得忘记了刚刚她还一脸担心杀阡陌会夺走自己的哥哥。
胡歌见小姑娘这般开心,宠溺地摸了摸小姑娘的头。
“小骨真乖。”
这副好哥哥的样子成功让杀阡陌又被帅了一脸。
男神果然到了哪里都不是一般的存在。
仙骨天成也就罢了,还把主角认做了妹妹,实在是,杀阡陌表示长得帅果然有优势。
“你是来找东方问事情的吗?来来来,我带你去。”杀阡陌像是终于从一系列的打击中回过神来,又恢复了那个骄傲高冷的美人,拉着胡歌和花千骨向着宫殿深处跑去。
作者有话要说: 我能说杀美人是按我和基友分性格写的吗?你们猜逗比的那个是我还是她
捂脸
☆、杀阡陌夫夫
“陌陌,你等我收拾一下,不是叫你不要这么急,我又不会不见。”一道温柔的男声从房间里传出来,他的声音里充满宠溺与无奈,像是对这一幕十分习惯。
胡歌愣了一下,这陌陌不会就是叫杀阡陌吧?
如果他没有猜错这房间里的人只可能是那个无所无知无所不晓的异朽阁阁主,东方荀卿吧,这人不是也算是花千骨里的一个小boss,好像还是喜欢花千骨的一个小boss。
如今听来这人和穿越来的杀阡陌像是一对夫夫。
这未免和原著差了太多。
“哥哥。”胡歌感受到小骨抓着自己的手微微收紧,听出她声音中的颤抖,怜惜她小小年纪,忙在一旁低声哄着。
“不见?你还想不见到哪里去?”杀阡陌想起某人的某些事就一肚子气,那张高贵无双的美人皮子也顾不上保持,踹了门就气冲冲进去,ji,ng致的镂花木门。
胡歌就算在现代看了太多的女汉子还是被杀阡陌的行径吓得一愣。
房间里传来那男人温声诱哄的声音,不依不饶的吵闹声,东西倾倒声,还有···
胡歌别过脸,觉得此时进去实在是有些不太合适,他的身边还是有个未成年人的。
“哥哥,杀哥哥这样真的没事吗?他的声音好奇怪,我们要不要进去看看。”小骨有些担心地问道。
“小骨乖,杀哥哥没事的?以后看到这样的事不要管,要马上躲开。”胡歌在心中将不知羞耻的两人骂了个遍,面上还是一本正经地将小骨哄了出去。
兄妹两人在四周转了转,异朽阁里十分的大,一些东西都是两人从未见过的,不说小骨,就连胡歌也是有几分兴趣。
小骨还是个小孩子,很快就忘了杀哥哥的声音为什么那么奇怪,又恢复了往日一有问题就问哥哥的好奇宝宝。
“胡兄有礼了,刚刚招待不周真是失礼。”一个书生打扮的清隽公子从房间里走出来,温和的笑容让他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凡间中再寻常不过的读书人。
“哼,第一次见到我的小妹妹,一份见面礼都没有吗?”房间里传来一声冷哼。
东方荀卿苦笑着从怀中掏出一块透亮的露珠一样的挂坠,“这叫天水滴,凤凰的眼泪凝结而成。能帮助凡人进入蜀山,就算是我给小骨的见面礼了。”
胡歌看出这东西必定珍惜异常,本来想要阻止但看到小姑娘如此喜欢,东方荀卿更是一副千万不要拒绝我,不然要你好看的架势看着他,便缄口不言。
小姑娘十分高兴地接过了那枚坠子,十分喜欢地放在手上上下打量。
东方荀卿不知道为什么第一眼看到这个小姑娘便喜欢的紧,好像他们曾经认识一样,竟然连好不容易得来的天水滴都送了出去。
“小姑娘,往上面滴一滴你的血,它就能帮你上蜀山了。”
小姑娘咬紧牙关,狠下心去,终于在食指上割了一道口子,挤了一滴血出来。滴在了天水滴上。
天水滴清亮透彻的如同泪水一般闪闪发光,而里面竟然多了一丝红色的血晕,像花瓣凝结其中。
小姑娘欢欢喜喜地将这东西挂在了脖子上。
“这样的东西差不多。”
紫袍美人衣襟微微凌乱,步履缓缓地从方间里走出,面上更添几分娇媚,显得越发诱人。
胡歌微微低垂眼,不去看这个妖孽,一旁的东方却自然而然的上前帮杀阡陌整理衣襟,两个人之间像是有他们自己的世界,融洽和睦得就像一对恩爱的老夫妻,胡歌作为三十多岁的单身狗,至今没有找到可以共度一生的人,对此还是十分羡慕。
“杀哥哥的嘴唇好红,被谁咬了吗?”小骨天真地问道。
瞬间让在场的几个大人尴尬无比。
东方荀卿冲着胡歌无奈一笑。
胡歌与东方两人相见便觉得投契,男人们酒桌子上推杯换盏,不一会儿就熟得像是多年的老友。
杀阡陌是个自来熟,东方荀卿见识广博,胡歌在现代本就好友无数,一时之间倒是相谈甚欢,说到意见不同之处还会毫无顾忌地争论,遇到彼此互相认同的地方又会拉着举杯相贺。
几个志趣相投,又健谈的人不想成为好朋友都难,一旁的花千骨看着几位哥哥这幅样子,既是开心又是好奇,怎么男人们都喜欢酒这种东西。
小姑娘拿起杯子喝了一口,辣的不要不要的。
只是小姑娘的酒量实在是浅,只是一杯圆圆的包子脸就像是煮熟的番茄,红的不能再红。
红红的包子脸让几位老男人们成功地被萌了一脸。
东方荀卿招呼下属将花千骨送下去安置。
三个人喝到半夜才各自回房。
胡歌却睡不着,起身去隔壁房间,看了看醉酒的小骨头,见她睡得香甜,就轻手轻脚地退了出去,漫无目的地走到回廊上。
今晚没有什么月光,天空整块黑色的幕布却微微地发亮,照在男人脸上有种别样的深情。
胡歌来到这里本来就是孑然一身,他在现代父母双全,家庭幸福,演艺事业除却那次意外可以称得上是一帆风顺,再加上他的性子人品在演艺圈内也是有目共睹的,他的一生可谓是顺遂到了极点,他可没有什么穿越的想法。
徒然来到异世说是不心慌,那是骗人的,他之所以认下小骨未尝没有几分希望能找到自己存在的价值,转移下注意力的考量。
“怎么还不睡?”
夜色升沉,枭声喝唳徒惹凄迷。
杀阡陌走了过来,靠在胡歌一旁的栏杆上,从墟鼎中取出一壶酒递给胡歌。
“喝酒吗?在想什么?”
胡歌接过酒仰头喝了一口,酒液清冽顺着喉咙滑下,有种很痛快又很温柔的感觉。
“我在想为什么是我?”
“这重要吗?我来这里四百年了,整整四百年,我原来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过一百岁,这样想来真是赚了。”杀阡陌扬起脸笑得灿烂,“这世界虽然让我们离开了我们最爱的东西,却同样会给我们其他东西作为补偿。”
“我真的回不去了吗?”
“我这些年走遍了六界八荒,我的法力你也知道,虽然不是这六界最高,但是也算是少有人及,”杀阡陌顿了顿,声音有些低落地说道,“但我还在这里。”
胡歌沉默了,大口喝了一口酒,酒液顺着脸颊慢慢流下去。
“男神,你有什么打算?据我所知,蜀山并不是一个好去处。你这一身天成的仙骨,要不要去长留修仙?”杀阡陌试探性地问道。
胡歌听到那个字眼心中不知想到什么。
“我想去长留。”
作者有话要说: 是时候告诉男神他不去了
☆、下山
两兄妹在异朽阁住了两天,就告别杀阡陌夫夫上了蜀山。
再次上蜀山就轻易得多,被看门的弟子迎了上去,按规矩安置在蜀山上。
两人才知道这几天蜀山闭山的原因,竟然是春秋不败带人约战蜀山,两方狠狠地比斗了一番,终于还是七杀一方技高一筹,将蜀山的栓天链赢了去,蜀山之人这才闭山休养。
胡歌摸着鼻子想,他还是不要将他们在异朽阁遇上杀阡陌的事说出来的好。
九霄万福宫里,清虚道长看着眼前举止间带着天真烂漫的少女,又得知花秀才已经死去,小小孤
女千里而来就是为了履行十二年前的约定。
心下又是怜惜又是慈爱,带着微笑地唤她上前。
“不错,真是不错,小骨,你可愿意拜入我门下”小骨见到面前的老人白发白须,看着她的目光慈祥而和蔼,就像她所见过的大多数凡间爷爷一般。
花千骨心中涌上一阵暖流,好像她就有这样一个疼爱孙女的爷爷,眼中微shi地应下了。
蜀山广收门众,俗家弟子也大多靠入世广积善德修行,这样的门派教出来的弟子心性什么的自然不用多说。
胡歌在蜀山上陪小骨呆了三天就下了蜀山,他不是蜀山弟子自然不能长久待在蜀山上。
清虚道长问过他愿不愿意留在蜀山,胡歌笑着拒绝了清虚道长的好意,他不是认为蜀山不好,只是他还是想去长留,去看一眼那人是不是如他所想,或许失望了就不会觉得后悔与遗憾。
他是个固执的人,他想要去做的事总是要去试一试。
“小骨乖,哥哥有机会就来蜀山看你,掌门都说了我们家小骨很木奉,我可是要等着小骨来照顾哥哥的。”胡歌摸着小骨的头,不知是不是天水滴的作用,还是蜀山上修道之人的浩然之气,晚上会来纠缠小骨的小鬼已经少了很多。
他的最后一点顾忌也放下了。
“哥哥,你不要骗小骨,一定要每年都来。”
“恩,小骨你快回去吧。”小骨看着自家哥哥温柔的侧脸,心中的不舍又多了几分。
第1节
恋耽美
第1节
备注:
又名一个胡姓痴汉的长留愉快日常,总有痴汉在偷看。
在好友婚礼中没有抢到捧花的胡歌,一觉醒来就发现自己竟然穿越到好友的一出戏中,从此开始和长着和好友一模一样一张脸的某万年空巢老仙的愉快日常。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
把一切当做真的不是更好。
霍先生与霍太太的巴厘岛婚礼再次甜虐到我,心疼我歌(好吧,基友的歌),开文庆祝be i sh a n g下。
如果涉及任何侵权,宝宝立删道歉。
另宝宝发四,绝不坑文。
我不花痴,我不花痴,我不花痴。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内容标签: 幻想空间 穿越时空 穿书
搜索关键字:主角:胡歌 ┃ 配角:白子画花千骨,霓漫天 ┃ 其它:花千骨影视
==================
☆、好友的婚礼
7月31日,巴厘岛上某个婚礼会场。
透明礼坛架在泳池上,两侧竖着巴厘岛独有的penjor。penjor是竹子和棕榈叶制成的当地祈福物件,被重新喷成林心如最爱的粉色,挂上麦穗,加了紫藤绢花和晚香玉点缀,打造出迎风飘扬的造型。
旁边的好友告诉胡歌这是在为新人祈福。
粉色的背景下新娘手中的捧花高高地举起,胡歌无奈地被一群起哄的好友挤来挤去。
难道抢到捧花就能和心上人在一起吗
被众人起哄般赶到一起抢捧花的胡歌摇摇头,想要甩掉脑子中充满少女心的想法,一旁和他一起出来抢花的范冰冰冲着他眨了眨眼睛。
“要不让给你算了。”
“哎哎哎,你更需要不是吗?”胡歌摊摊手笑道。
手却不自觉向那个白色的花团抓去。
“哎,是你抢到了。”
胡歌看着自己空空的手,不去看被众人恭喜的人,下意识去看那个穿着白西装的人,看到他笑着揽过一袭婚纱美丽动人的新娘。
从今以后,他的身边永远是另一个笑靥如花的女人。
从今以后,他的生活终于完整,充满幸福。
或许,结婚真的是一件开心的事。
胡歌勾着唇,又往常那样,笑得云淡风情,潇洒无双,拎起一杯酒就向着老干部走去。
看到你这般幸福,单身的我实在是有些嫉妒,比不过你幸福,我还不能灌醉你吗。
胡小哥笑得越发灿烂了。
“头好疼啊。”
“大哥哥,你醒了?”一个包子头的小姑娘,脸上还带着几许灰印,她睁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胡歌。
胡歌被凑到眼前的小姑娘吓了一跳,向后缩了缩。
他一动,头便开始疼了起来,昨天果然喝得有些多了,闭上眼睛他又慢慢躺了回去。
“这是哪里?小妹妹,能借我一下手机吗”
“手ji?什么是手ji?手ji好吃吗?”
“那电话有吗?”胡歌看着小姑娘一身灰扑扑看不出颜色的衣服,心下以为这小姑娘家里穷,不知道手机。
他手扶着发疼的脑袋,继续耐心地问着。
“没有,哦,我知道了,大哥哥你一定是饿了。我给你去拿吃的。”小姑娘蹦着跳着就向外跑去。
昨夜的雨水顺着破旧的屋顶漏下来,滴在胡歌的脸上,冰凉的触感让胡歌稍微舒服了会儿,他再次睁开眼睛扶着墙坐了起来,此时他终于看清楚屋子里的状况。
屋子里简单地摆着一张桌子,一张床,一个洗漱用的毛巾架子,所有的布设都像是他从前拍古装剧时用的布景,就连摆在梳妆台上的镜子都是黄铜镜,背后还带着古朴的铭纹。
胡歌推开门,绕着这个小木屋打量了一圈,发疼的脑袋越来越疼了,屋子小小,有点像是江南那边木屋的感觉,实际上就是一座随意搭在小河边的木屋。
当他看到一个身穿短褐,状似落拓秀才的男人,脑海中某个不好的预感呼之欲出。
“公子你醒了,昨r,i你倒在我家门口,我和小骨怕你着凉,就扶你到屋子里休息,有所得罪,在下代小女赔礼了。”花秀才面上带着微笑,十分有礼一揖。
“这位老丈客气了,这个,昨晚是我要多谢你们。”胡歌学着老丈一揖手,看来他真的不在现代了,只是不知道这是什么朝代。
那个大眼睛的小姑娘躲在花秀才后面,睁着大大的眼睛偷偷看几眼胡歌,胡歌觉得这小姑娘真是灵动可爱,有趣得紧。
你问他是怎么看出这是一个小姑娘的,听这甜甜软软的声音怎么可能是个无法无天的小泼猴。
我心态好到没朋友的胡小歌分分钟从悲伤中出戏给你看。
“咕咕。”
“哈哈,公子如果不嫌弃寒舍食物粗鄙,不妨尝尝我们的手艺。”
“是呀,哥哥我做的桃花羹可好吃了。”
胡歌在花家两父女的招待下,吃了早餐,吃饱喝足的他窝在院子里的躺椅上,拿着几根狗尾巴草,哄着一旁的小姑娘做草兔子玩。
“这里要这样,然后这样,你看!”胡歌看着小姑娘充满崇拜的目光,心下也是开心。
花秀才看着他们这副其乐融融的样子,面上浮现满足于感动,随即又叹了一口气。
“花老爹,你有什么烦心事吗?”和小骨玩耍的胡歌自然是一早就注意到门口的花老爹,见他叹气十分善解人意地问道。
“我,哎,不知道公子日后有什么安排?”
“我?不瞒花老爹,我是连自己的家都回不去的人,自然是能到哪里就到哪里去,若是花老爹觉得不方便,我今天就走便是。”胡歌起身就要离开。
花老爹连忙将人拦了下来,动作稍微大了些,便一阵咳嗽,胡歌忙扶着花老爹坐下,从桌子上倒了一杯茶扶着花老爹慢慢喝下。
花老爹顺了气,才将事情慢慢道来。
“不是我要赶你走,哎,只是我家小骨八字太轻,y气太重,出生时更是身带异香,满城花当夜尽数枯萎,和她相处久了,都会有损寿数,我也是命硬才撑到现在。我实在是担心,和小骨相处久了,会对公子有害啊。”
小骨此时已经跑到自己父亲身旁,听到父亲如此说来,更是像一个霜打的花骨朵一样,彻底失了ji,ng气神。
胡歌见刚刚活泼的小姑娘这般模样,心下不忍,笑着一手摸上了小骨的头发一阵乱揉,直揉得小骨红着脸躲开。
“花老爹你别这么说,我看小骨就很可爱,就像个可爱的小妹妹,我都和她呆了一天了,也没见什么好的坏的,哪有什么八字轻不轻的说法,我不信这些,如果你们不嫌弃我无用,我以后就是小骨的哥哥,可好?”
胡歌虽然对花老爹的话感觉到莫名的熟悉,但是看到小骨可爱的小脸与从小到大的遭遇,便一脸认真道。
再者,他看得出来,花老爹和小骨都是心地极好的人。
其次,对他一个身份不明的人而言,这里也是一个极好的落脚点。
“自然,自然是好的。”花老爹被两人缠到没法,终于在两人期待的目光中应了下来。
“好耶,小骨有哥哥了,小骨终于有哥哥啦。”
胡歌见小骨如此开心也忍不住在一旁勾着嘴角笑。
他的性子本就极好,小骨缠着他问东问西他也不烦,只捡了一些能说的说了。
比如自己自家发生了一些变故,不能回去了,再比如自个原来就是个演戏的,去过里,有哪些有趣的好友,如何如何。
直到吵闹累了的花千骨被他抱回房间,他替她盖上被子他才想起来花老爹的话到底哪里熟悉了。
我了个去,这里是花千骨的世界。
怪不得他觉得小骨的五官为什么那么熟悉了,原来是熟人。
那,是不是在这个世界也有像他一般面目无二的白子画。
胡歌的心一下子就收紧。
“哎哎哎,老胡,三十几岁你怎么还这么没出息?”胡歌低低地骂了自己一句,随后躺在木板床上,听着吱吱呀呀的木板挤压声和着清风入眠了。
昨日之日不可留,今日之日才不会多烦忧。
还有没有抢到老干部的捧花,不开心。
作者有话要说: 被刷屏开的脑洞,希望不被基友看到,免得。。。。。哎,会被打死的。
☆、留不住的生死轮回
胡歌就这样在花家住了下来。
白日里帮着花老爹下下田,带着自己妹妹玩耍,做足了一个好哥哥的本分,花莲村村民虽然畏惧这花千骨,但毕竟本质还是淳朴的人,倒是对这个嘴甜容貌俊俏的小哥颇有好感,见他日日ji,ng气十足的对他们打招呼,对花家的敌意也削减不少。
这日子过得倒也是和顺。
而胡歌自第二天醒来,他便想开了。
这是一个存在于他人笔下的世界,他回不回得去还是两说之事,与其终日想前想后,担心这个担心那个,不如就把它当做自己一段特殊的假期,凭心随意的度过每一天不是更好。
在花家住了三个月,胡歌发现三件事。
第一件,花老爹的身体不好,可以说的上就快灯尽油枯的地步,他虽然不会什么医术,但看花老爹越来越苍白的脸色与半夜里越来越止不住的咳嗽声,就可以明白花老爹的病到了什么地步。
第二件,小骨确实如花老爹说的那样异于常人,经常招惹到一些妖魔鬼怪,胡歌就曾看到没有眼睛的鬼追着小骨跑,拖着长长如海藻般头发的水鬼爬进小骨的浴桶里。
第三件,就是当他走进小骨三丈内,纠缠小骨的肮脏东西都会消失,也因为此,小骨光明正大且理直气壮地赖在胡歌三丈内不离开。
这副像是霸占奶酪的小老鼠模样让胡歌忍俊不禁,但他很快就顾不上想为什么他能让小骨避开那些脏东西了。
原因无他,花老爹确如他所言时日无多了。
村口张大夫帮花老爹把完脉,深深地叹了口气,拉过最近出现在花老爹家的年轻人嘱咐,“花秀才要仔细照顾着,或许就是这几天的事。”
说着一一将花老爹病中的注意事项道来,见他认真记下,收了脉枕医箱,转过头对着花老爹道。
“花秀才,你也不要想太多,儿孙自有儿孙福。”
张大夫的目光中带着几分怜悯与悲伤。
花老爹反而看得很开,冲着张大夫虚弱的一笑。
“多谢张大夫了,生死有命,我能活到现在就已经很知足了。小骨快去送送张大夫。”
张大夫是医生,手上握过太多人的命宿,沾染过太多人的生死,身上阳气和煞气都比较重,一般小鬼不敢来招惹,花秀才很放心让小骨去送他。
“是,爹,小骨一定很快就回来。”
一旁想要去送送小骨的胡歌被花老爹用眼神示意了下,胡歌知道花老爹这是特意支开小骨,有话
对他说。
“老爹,你把我留下,不会是有什么好吃的特意留给我吧。”胡歌故作轻松道。
“小胡,你呀。”花老爹笑了一下就被一阵咳嗽打断。
胡歌连忙扶起花老爹为他顺气。
“小胡,我有件事要麻烦你。本来这件事我不应该麻烦你的,只是我的身体实在是不争气。”花老爹说着叹了一口气。
“老爹你说的什么话,我既然将小骨认作妹妹,你自然就是我的爹,有什么事你直说就好。”
“小骨这副情况你也是知道,我已经命不久矣,只是小骨只有十二岁,若是可以,小胡能不能送小骨上蜀山,蜀山的清微道长答应收小骨做弟子。”
“老爹,不用再说了,这件事我自然是应下,老爹还是放宽心好好养病。”胡歌与花老爹一家人相处几个月,自然对这家人感情深了些,加上小骨确实是个贴心可爱的好妹子,花老爹待他也是没得说,就像是一个父亲辈的长者,他不止一次看到花老爹轻手轻脚地进他的房间,为他掖好被角,就如同万千普通父亲那样。
只是不管胡歌怎么宽慰花老爹,小骨如何陪在花老爹身边,花老爹的病还是一日日严重下去。
胡歌知道花老爹快死了,人的生命有生就有死,生死有命,命数这东西是不能轻易修改的。
他却舍不得花老爹死去,书中人物与他所认识的花老爹毕竟还是不一样的,只是对于花老爹的结局,他所能做的却并不多,无非是对小骨更加好些,日里多照顾花老爹一些。
胡歌虽然早就料到这一天,但是当这一天真的来临时,他还是心慌如麻。
花老爹一阵剧烈的咳嗽过后,咳出来一口血,身子便直挺挺地倒下,胡歌扶住花老爹的身子。
他转头看着小骨眼眶里快要溢出来的泪水和望向他的目光,突然意识到他已成为这个家里如今的支柱,他不能把慌乱表现出来。
他沉下心神,对小骨道:“快去把张大夫请来。”
一旁无措的小骨听到他平静的声音,像是找到了自己的位置,抹了把眼泪就抓着自己的狗皮跑了出去。
胡歌将花老爹床上躺好,看花老爹浑身都是冷汗,便跑进跑出地烧水,为他擦身,想让他好受一些。
花老爹禁闭的双眼终于慢慢睁开了,看到胡歌这番忙前忙后的模样,虚弱地笑着让他过来。
“小胡,你过来,还记得答应我的事吗?我怕就是这一时半刻的事了,答应我,等我死后送小骨上蜀山拜师,答应我一定要去。”
花秀才紧紧地抓着胡歌的衣袖,胡歌见他脸上浮现不一样的红晕,知道他这是回光返照,含着泪应下了,花老爹像是放下了心中的大石,嘴角带着微笑慢慢闭上了双眼。
“爹,”带着自称墨冰仙的男人和药匆匆赶回来的花千骨扑到花老爹的怀里,花千骨握着父亲逐渐冰凉的手,心里凄芜荒凉一片。
连爹爹都走了,自己孤孤单单一个人留在这世上还有什么意义?
很想哭可是哭不出来,她生是无泪之人,从生下来哪怕再伤心难过也掉不出一滴泪水。
只是无论她怎么呼喊,花老爹都没有半分回应。
胡歌在一旁看得心疼,柔声道:“小骨,我在,我在呢。”
小骨像是找到依靠般扑到胡歌怀里,胡歌轻声哄着怀中的小骨头。
一旁的墨冰仙见到这一幕识相地走到屋外。
怀中的小骨声音渐渐低了下去,胡歌叹了一口气,将小骨送回房间安置好。
他收拾了一下,走到屋外去见那个小骨带回来的人,刚刚忙着安慰小骨了,顾不上招呼这人,“抱歉,家中遭了此番变故,怠慢了公子,还是谢谢公子护送我家小骨回来。只是公子是何人?怎么和我家小骨一起回来?”
“墨冰仙。”墨冰仙转过来正好对上胡歌惊诧的双眼,他皱了皱眉,“我的脸上有什么不对?”
“没有,没有。”我能说突然看到好友的一张脸我分分钟想冲上去喊,老干部昨天喝多了吧,今天跑错片场了。
但又想到今天花老爹的去世,向来乐观的他心下又是一阵悲戚。
“小兄弟以后有什么打算?”墨冰仙不忍心,问道。
“蜀山清微道长与花老爹有过约定,待我安排完花老爹的后事,我就带小骨上蜀山拜师。”胡歌说的是真的,哪怕眼前这人如何与他相像,他都不会去追逐他的脚步,前世他没有,今世他也不会去。
“如果能有什么要我帮忙的,尽管开口。”墨冰仙虽然困惑这人刚刚的目光但一想到师傅曾说的,历练之后,其间所遇之人都会忘记与他相处的一切,便以为他是从前遇见的人,故而对自己有些熟悉。
“如此便谢过墨兄了。”
第二天,胡歌把丧事简单的办了,还把家里值钱的东西都变卖了,小骨醒来却越发地粘着胡歌了。
胡歌知道小姑娘的心思,揉着她的小包子头说,“小骨头,不要怕,哥哥会永远保护你的。”
我们的胡小哥也是个温柔的人,就像他演过的那个全心全意宠爱自己妹妹的太子龙阳。
“哥哥,我们以后怎么办?”
“我们去蜀山。”胡歌目送着墨冰仙远去的背影,背起自己所有的家当,还有墨冰仙刚刚塞给他们的银子,欠着自家可爱妹妹的手一步一步向另一个世界走去。
留不住的生死轮回,他也该看开,将一切放下,好好去看看这个世界。
作者有话要说: 混了一晚上的贴吧,胡歌果然是个优质可靠的上海好男人,路转粉了好不。
☆、异朽阁里的杀阡陌
得益于胡歌一身超强避雷针般驱鬼的作用,就算是花千骨这样完美的拉怪体质,两人仍是一路上无险无阻,平平安安到了蜀山山脚。
胡歌好歹也是活了三十多岁的人,照顾花千骨一个小姑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小姑娘自然也没有像原著那样一身男孩子打扮,我们宠妹妹的某人可是相当高的审美和多年混迹各种片场练就的一身好手艺。
小姑娘身穿一身水青色长裙,头发被老胡同志绑成了两个可爱的小包子,上边还分别别上了只挂着同色流苏的玉色蝴蝶,一步一动再配着小姑娘圆圆的苹果脸,倒是可爱极了。
我只能说,怎么办,貌似男神的女儿也很想当了。
这几天我们胡小哥凭借自己出色的外表和能力(能闹能玩的性格)成功在小姑娘心中树立了完美哥哥的形象。
天真的小姑娘完全成了某人的小尾巴,某胡果然到了那里是都是成熟稳重让人感觉可靠的好男人,哦不,是分分钟求跟随的好哥哥。
只是当胡歌轻松上了蜀山,却发现自己身后的小尾巴站在山脚下死活走不上来,就好像她的面前有一个无形的屏障,挡住了她。
“怎么了?小骨,怎么不跟上来?”
“哥哥,前面有一道屏障挡住了我,”小骨的声音都快带上了哭音,这娃十分天真的想要跟随自己哥哥的脚步,一次次往阵法上撞。
胡歌才想起来还有一个道具没有齐全,他们还要去趟异朽阁。
胡歌是看过花千骨这部剧的,毕竟是好友的戏,只是他看的时候注意点完全不在剧情上,所以一些剧情他,根本不记得也是很正常的。
咳咳咳,至于他的关注点在哪里,我们都知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全剧那个最美的是谁自是不消再说什么。
“小骨蜀山设有的阵法只有修仙之人才能通过。”胡歌摸着下巴,极笃定道。
这幅样子像极北京天桥下无所不知的铁口直断。
“可是哥哥为什么能进去?”
“可能是因为哥哥太帅了,帅的人家护门大阵都不好意思拦住哥哥。”胡歌侧着脸,眼睛笑起来极好看。
“哥哥,你骗人。”小姑娘却不被自家哥哥的美色所迷惑,眨着无辜的大眼睛有些怀疑地问道。
“连哥哥的话都不信了,该打。”胡歌笑着刮了小骨的小鼻子一把。
小骨摸着刚刚被自家哥哥欺负的小鼻子问道,“那小骨要怎么上去?”
“我们去山下问问吧,据说有个异朽阁阁主无所不知,无所不晓,他一定能告诉我们家小骨怎么上去。”
“那我们快去吧。”
异朽阁从外面看,没有特别大大的啊,虽然华丽也不过是一个平常的楼阁,可是里面却竟然巍峨延绵,犹如宫殿一般一眼望不到尽头。
而最醒目的是正中那一座歪歪扭扭的通天高塔,直cha入云端,仿佛连到天上一样。
可是在外面根本就看不见有这么一座塔啊?
胡歌虽然一早就知道异朽君的恶趣味还是被满屋子挂着的舌头吓了一跳。
这也太恶心了。
小骨纵使已经见过许多可,怕的妖怪还是被吓得不轻,躲在胡歌身后不敢去那些舌头。
“东方你什么时候喜欢上这样的小姑娘?”一道清脆动听的声音从胡歌身后传来,他回过头就看见一个身穿紫袍,美丽不可方物的美人站在他的身后。
那是怎样一张宛若天人的脸,几近超脱了人世间的一切色相,早已无法再让人用语言去描绘和勾画。
瀑布一般的满头紫发在空中漫舞飘飞,犹若在空中张开了一张紫色的巨大帘幕,衣袂飘飞,犹若幻梦。
白皙的肌肤在阳光下近似透明,隐隐露出的漂亮锁骨划出优美的曲线。
眉间一点殷红色的如花妖冶印记,血红的眸子亮得无邪而通透,就是漫天繁星也会黯然失色。
“哟,还有一个仙骨天成的凡人。”杀阡陌的话在看到胡歌那张脸时,眼睛中透露出几分不可思议,像是见到了鬼一样。
“竟然是你!”
“请问你认识我吗?我叫胡歌,古月胡,歌唱的歌。”胡歌虽然被这人的容貌惊艳,但目光很快就清明下来,他确定自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一个漂亮的美人。
“你真的是胡歌,我还以为我认错了呢?我是h大的大二学生,我可是很喜欢你的仙剑系列。几百年前就到了这里,从前的名字我不记得了,你现在可以叫我杀阡陌,很高兴认识你。”
杀阡陌露出一个足以魅惑人心的笑容,他像是胡歌见过的所有二十一世纪的胡椒粉一样,伸出手握上胡歌的手使劲摇了几下。
h大胡歌自然听说过,只是没想到这人竟然是穿越成了杀阡陌。
还有杀阡陌,不是花千骨里属性有些水仙的那个七杀魔君吗?
这人还是这副性子,这委实有些毁三观。
只是见过世面的胡歌童鞋发挥了他多年的素养,露出了大男孩般的笑容,“同样也很高兴认识你。”
杀阡陌拉着胡歌像是终于找到组织,拉着某胡问东问西,还将不停地向胡歌抱怨着。
什么魔界的空气不好啊,魔族看人都是红着眼睛的,动不动就喜欢用武力解决,什么你什么时候来的,有什么不适应的,还有就是什么春秋不败越来不越听话,老是喜欢找他回去七杀。
话题之乱,跳跃之大,分分钟让人头大。
胡歌同样高兴在这里能遇上故人,他性子不错,听着杀阡陌喋喋不休也不气恼,耐心地听着。
一旁的小骨刚见到杀阡陌眼睛亮晶晶的,就像看到什么不可思议的东西,小姑娘就喜欢一些美丽的东西,杀阡陌那张皮子确实八荒六界少有人及,我们的小姑娘看直了眼也是正常。
但是当看到这位大姐姐抱着自己哥哥的手不放,还一直缠着自己哥哥说话,小姑娘有种自己的东西要被抢的危机感。
“姐姐,你快放开我哥哥,男女授受不亲。”
“小丫头,这你可说错了,我也是你的哥哥,所以这叫男男受受不亲。”
杀阡陌这时候才注意到胡歌身边的小丫头,包子脸配上玉色的小蝴蝶,一双灵动的大眼睛这是分外可爱。
他有些戏谑地看着小姑娘涨红了脸说不出话。
“男神,你是在哪里认得妹妹?如此烂漫可爱。”杀阡陌一边逗弄小骨,一边回过头对胡歌说。
胡歌故意对小骨眨了眨眼,一本正经道。
“哦,我在花莲村认的,她叫花千骨。”
“花千骨。”杀阡陌捏住小姑娘小圆脸的手一下就停住了。
十分机械地转过头来再次重复道,“就是那个花千骨。”
“就是我的妹妹花千骨。”
“哦,男神的妹妹就是我妹妹,送给小礼物给你。”自然不是将自己的小指头掰下来给她,而是从怀中掏出一枚竹哨递给小姑娘,“有事吹它,周围的七杀门人都会听你调遣。”
“谢谢哥哥。”小姑娘第一次收到礼物开心得忘记了刚刚她还一脸担心杀阡陌会夺走自己的哥哥。
胡歌见小姑娘这般开心,宠溺地摸了摸小姑娘的头。
“小骨真乖。”
这副好哥哥的样子成功让杀阡陌又被帅了一脸。
男神果然到了哪里都不是一般的存在。
仙骨天成也就罢了,还把主角认做了妹妹,实在是,杀阡陌表示长得帅果然有优势。
“你是来找东方问事情的吗?来来来,我带你去。”杀阡陌像是终于从一系列的打击中回过神来,又恢复了那个骄傲高冷的美人,拉着胡歌和花千骨向着宫殿深处跑去。
作者有话要说: 我能说杀美人是按我和基友分性格写的吗?你们猜逗比的那个是我还是她
捂脸
☆、杀阡陌夫夫
“陌陌,你等我收拾一下,不是叫你不要这么急,我又不会不见。”一道温柔的男声从房间里传出来,他的声音里充满宠溺与无奈,像是对这一幕十分习惯。
胡歌愣了一下,这陌陌不会就是叫杀阡陌吧?
如果他没有猜错这房间里的人只可能是那个无所无知无所不晓的异朽阁阁主,东方荀卿吧,这人不是也算是花千骨里的一个小boss,好像还是喜欢花千骨的一个小boss。
如今听来这人和穿越来的杀阡陌像是一对夫夫。
这未免和原著差了太多。
“哥哥。”胡歌感受到小骨抓着自己的手微微收紧,听出她声音中的颤抖,怜惜她小小年纪,忙在一旁低声哄着。
“不见?你还想不见到哪里去?”杀阡陌想起某人的某些事就一肚子气,那张高贵无双的美人皮子也顾不上保持,踹了门就气冲冲进去,ji,ng致的镂花木门。
胡歌就算在现代看了太多的女汉子还是被杀阡陌的行径吓得一愣。
房间里传来那男人温声诱哄的声音,不依不饶的吵闹声,东西倾倒声,还有···
胡歌别过脸,觉得此时进去实在是有些不太合适,他的身边还是有个未成年人的。
“哥哥,杀哥哥这样真的没事吗?他的声音好奇怪,我们要不要进去看看。”小骨有些担心地问道。
“小骨乖,杀哥哥没事的?以后看到这样的事不要管,要马上躲开。”胡歌在心中将不知羞耻的两人骂了个遍,面上还是一本正经地将小骨哄了出去。
兄妹两人在四周转了转,异朽阁里十分的大,一些东西都是两人从未见过的,不说小骨,就连胡歌也是有几分兴趣。
小骨还是个小孩子,很快就忘了杀哥哥的声音为什么那么奇怪,又恢复了往日一有问题就问哥哥的好奇宝宝。
“胡兄有礼了,刚刚招待不周真是失礼。”一个书生打扮的清隽公子从房间里走出来,温和的笑容让他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凡间中再寻常不过的读书人。
“哼,第一次见到我的小妹妹,一份见面礼都没有吗?”房间里传来一声冷哼。
东方荀卿苦笑着从怀中掏出一块透亮的露珠一样的挂坠,“这叫天水滴,凤凰的眼泪凝结而成。能帮助凡人进入蜀山,就算是我给小骨的见面礼了。”
胡歌看出这东西必定珍惜异常,本来想要阻止但看到小姑娘如此喜欢,东方荀卿更是一副千万不要拒绝我,不然要你好看的架势看着他,便缄口不言。
小姑娘十分高兴地接过了那枚坠子,十分喜欢地放在手上上下打量。
东方荀卿不知道为什么第一眼看到这个小姑娘便喜欢的紧,好像他们曾经认识一样,竟然连好不容易得来的天水滴都送了出去。
“小姑娘,往上面滴一滴你的血,它就能帮你上蜀山了。”
小姑娘咬紧牙关,狠下心去,终于在食指上割了一道口子,挤了一滴血出来。滴在了天水滴上。
天水滴清亮透彻的如同泪水一般闪闪发光,而里面竟然多了一丝红色的血晕,像花瓣凝结其中。
小姑娘欢欢喜喜地将这东西挂在了脖子上。
“这样的东西差不多。”
紫袍美人衣襟微微凌乱,步履缓缓地从方间里走出,面上更添几分娇媚,显得越发诱人。
胡歌微微低垂眼,不去看这个妖孽,一旁的东方却自然而然的上前帮杀阡陌整理衣襟,两个人之间像是有他们自己的世界,融洽和睦得就像一对恩爱的老夫妻,胡歌作为三十多岁的单身狗,至今没有找到可以共度一生的人,对此还是十分羡慕。
“杀哥哥的嘴唇好红,被谁咬了吗?”小骨天真地问道。
瞬间让在场的几个大人尴尬无比。
东方荀卿冲着胡歌无奈一笑。
胡歌与东方两人相见便觉得投契,男人们酒桌子上推杯换盏,不一会儿就熟得像是多年的老友。
杀阡陌是个自来熟,东方荀卿见识广博,胡歌在现代本就好友无数,一时之间倒是相谈甚欢,说到意见不同之处还会毫无顾忌地争论,遇到彼此互相认同的地方又会拉着举杯相贺。
几个志趣相投,又健谈的人不想成为好朋友都难,一旁的花千骨看着几位哥哥这幅样子,既是开心又是好奇,怎么男人们都喜欢酒这种东西。
小姑娘拿起杯子喝了一口,辣的不要不要的。
只是小姑娘的酒量实在是浅,只是一杯圆圆的包子脸就像是煮熟的番茄,红的不能再红。
红红的包子脸让几位老男人们成功地被萌了一脸。
东方荀卿招呼下属将花千骨送下去安置。
三个人喝到半夜才各自回房。
胡歌却睡不着,起身去隔壁房间,看了看醉酒的小骨头,见她睡得香甜,就轻手轻脚地退了出去,漫无目的地走到回廊上。
今晚没有什么月光,天空整块黑色的幕布却微微地发亮,照在男人脸上有种别样的深情。
胡歌来到这里本来就是孑然一身,他在现代父母双全,家庭幸福,演艺事业除却那次意外可以称得上是一帆风顺,再加上他的性子人品在演艺圈内也是有目共睹的,他的一生可谓是顺遂到了极点,他可没有什么穿越的想法。
徒然来到异世说是不心慌,那是骗人的,他之所以认下小骨未尝没有几分希望能找到自己存在的价值,转移下注意力的考量。
“怎么还不睡?”
夜色升沉,枭声喝唳徒惹凄迷。
杀阡陌走了过来,靠在胡歌一旁的栏杆上,从墟鼎中取出一壶酒递给胡歌。
“喝酒吗?在想什么?”
胡歌接过酒仰头喝了一口,酒液清冽顺着喉咙滑下,有种很痛快又很温柔的感觉。
“我在想为什么是我?”
“这重要吗?我来这里四百年了,整整四百年,我原来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过一百岁,这样想来真是赚了。”杀阡陌扬起脸笑得灿烂,“这世界虽然让我们离开了我们最爱的东西,却同样会给我们其他东西作为补偿。”
“我真的回不去了吗?”
“我这些年走遍了六界八荒,我的法力你也知道,虽然不是这六界最高,但是也算是少有人及,”杀阡陌顿了顿,声音有些低落地说道,“但我还在这里。”
胡歌沉默了,大口喝了一口酒,酒液顺着脸颊慢慢流下去。
“男神,你有什么打算?据我所知,蜀山并不是一个好去处。你这一身天成的仙骨,要不要去长留修仙?”杀阡陌试探性地问道。
胡歌听到那个字眼心中不知想到什么。
“我想去长留。”
作者有话要说: 是时候告诉男神他不去了
☆、下山
两兄妹在异朽阁住了两天,就告别杀阡陌夫夫上了蜀山。
再次上蜀山就轻易得多,被看门的弟子迎了上去,按规矩安置在蜀山上。
两人才知道这几天蜀山闭山的原因,竟然是春秋不败带人约战蜀山,两方狠狠地比斗了一番,终于还是七杀一方技高一筹,将蜀山的栓天链赢了去,蜀山之人这才闭山休养。
胡歌摸着鼻子想,他还是不要将他们在异朽阁遇上杀阡陌的事说出来的好。
九霄万福宫里,清虚道长看着眼前举止间带着天真烂漫的少女,又得知花秀才已经死去,小小孤
女千里而来就是为了履行十二年前的约定。
心下又是怜惜又是慈爱,带着微笑地唤她上前。
“不错,真是不错,小骨,你可愿意拜入我门下”小骨见到面前的老人白发白须,看着她的目光慈祥而和蔼,就像她所见过的大多数凡间爷爷一般。
花千骨心中涌上一阵暖流,好像她就有这样一个疼爱孙女的爷爷,眼中微shi地应下了。
蜀山广收门众,俗家弟子也大多靠入世广积善德修行,这样的门派教出来的弟子心性什么的自然不用多说。
胡歌在蜀山上陪小骨呆了三天就下了蜀山,他不是蜀山弟子自然不能长久待在蜀山上。
清虚道长问过他愿不愿意留在蜀山,胡歌笑着拒绝了清虚道长的好意,他不是认为蜀山不好,只是他还是想去长留,去看一眼那人是不是如他所想,或许失望了就不会觉得后悔与遗憾。
他是个固执的人,他想要去做的事总是要去试一试。
“小骨乖,哥哥有机会就来蜀山看你,掌门都说了我们家小骨很木奉,我可是要等着小骨来照顾哥哥的。”胡歌摸着小骨的头,不知是不是天水滴的作用,还是蜀山上修道之人的浩然之气,晚上会来纠缠小骨的小鬼已经少了很多。
他的最后一点顾忌也放下了。
“哥哥,你不要骗小骨,一定要每年都来。”
“恩,小骨你快回去吧。”小骨看着自家哥哥温柔的侧脸,心中的不舍又多了几分。
第1节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