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66
他抢了我的金手指 作者:川夏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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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抢了我的金手指 作者:川夏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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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番后,少年再次郑重地说了声:“谢谢。”
徐子安往他身上一倒,在少年腿上躺了下来:“我不喜欢听这个,你真想谢,就吻我一下。”
“好。”他很干脆地应了声。
话音一落,属于少年柔嫩的唇瓣就压了下来。
干脆,果决,不矫情。
徐子安满意地张开嘴唇,放任少年的舌尖生涩地探进来,像一个刚学会走路的小孩般在他嘴里好奇地这里舔一下,那里尝一口,酥酥麻麻的感觉如同轻微的电流一样从对方的舌尖传递过来,一路活泼乱跳地蹿向他的心脏。
这滋味十分磨人,如同隔靴挠痒但却总也挠不到实处让人从心底里产生一股焦虑。
可是尽管如此,徐子安却仍旧享受这股由对方带来的焦虑。明明整颗心脏都在发出不满足的抗议,相贴的皮肤也在呐喊着还想要更多的饥渴,可是男人就是没有采取任何动作,明明扣住少年后脑勺的手随时都可以抢回主动权。
他像是自我折磨似的沉浸在这个软绵绵的亲吻里,手指轻轻摩挲着对方的发根和头皮,带着些许鼓励的意味,暗示他不要停。
于是少年就一直没停下。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景曦用各种角度尝试了一遍,而在头上作怪的那只手却仍然没有喊停的迹象,可是他脖子却已经酸得不行。
妈蛋,果然蛇精病啊!
实在吻不动了,景曦泄愤地在男人下唇上咬了一口,贴着他不肯动了。
徐子安嘴里发出沙哑的笑声:“怎么了?”
景曦气若游丝:“脖子好痛,快帮我揉揉……”
ps:灵花,泛指神奇的花=。=
以上,正文结束。
景曦作为安王活到知天命之年,死时脸上的表情安详而满足,仿佛只是睡着了一般。
他一生从未娶亲,身边亲近的人就只有一个被外人传的不堪入目的男宠叶从安,但安王府的下人都清楚,安王是把安少当做孩子来抚养的,两人之间温情多过于暧昧。
在安王死后,叶从安没有任何征兆的紧随他而去。
管家请示过圣上萧明澜之后,将两人合葬在一起。
不过这些事情,景曦已经没办法知道了。
—
仿佛从一场长梦里醒来,景曦头晕脑胀地望着头顶朴素灰暗的纱帐,感觉整个世界都在旋转。
他揉了揉额头,干脆闭上眼睛将意识沉入到空间里去。
“小九。”
“什么事?”属于孩童的稚嫩声音从头顶传来。
站在一片果树林里的景曦循声望去,终于在尽头的一大片花海里找到了一直翩翩起舞的……花蝴蝶。
“……这里什么时候有蝴蝶了?”景曦很诧异。果树是他还是安王的时候收集了一堆吃完的水果核丢进来,然后用异能催发出来的。花草也是偷偷挪用王府花园里的。
但是除此之外,他不记得自己还往空间里丢过花蝴蝶啊?
小九很得意地说:“我在你丢进来的花丛里发现的虫卵,用灵力灌溉孵化出来的,现在是我的宠物。”
景曦:“……”你一个实体都没有的器灵,还学人家养什么宠物?
小九冷哼:“器灵怎么了?信不信我把你丢回末世去?”
忘记小九可以听到自己心声的景曦:“导演我错了,请再给我一次机会。”
怂完景曦才想起来自己是来兴师问罪的,他正了正脸色,严肃问道:“小九,本王的身体明明吃嘛嘛香、身体棒棒哒,为什么只活到五十岁就突然挂了?说好的只要把重生者的气运抢过来就能长命百岁呢?”
小九反问:“你真的挂了吗?”
景曦不服:“可是本王是安王的话,可以锦衣玉食,坐拥金山银山,荣华富贵享之不尽。”
小九反手一指:“喏,你的锦衣玉食。”
只见手指之处,堆了小山一样华美的食盒,景曦一眼就认出来,这正是他每次因为吃不完而囤积起来的点心。即使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依稀散发着最初的淡香。
这是这个空间神奇的地方,时间在这里面是静止的。
不等他说话,小九再次伸手一指:“还有你的金山银山。”
不用说,都是安王的私库,还有很多赏赐下来的名贵物品。不要小看他几十年的累积,全部拿出去绝对可以压死一大堆人。
景曦:“……”忽然无话可说了怎么办?
轻轻咳了咳,景曦一本正经地举起手:“导演,请给我新的剧本。”
—
从空间里出来,景曦盯着床顶发了会儿呆,修复自己再一次被震碎的三观。
这次他穿的是一本草根逆袭的种马小说世界。
主角段明珠是飞凤国来福镇平安村的一个地痞无赖,仗着跟她母君学了点拳脚功夫,从小就开始偷鸡摸狗,长大后更是人嫌狗厌,吃喝嫖赌,无一不做。在她二十五岁那年,用钱买了一位夫郎,目的既不是因为心悦对方,也不是为了延续香火,只是为了能有人照顾她卧床不起的母君,自己好无后顾之忧地出去拈花惹草。
只是风流债一多,祸端也就离不远了。又一次从勾栏院喝醉归来,段明珠被几个早就对她恨之入骨的女瘪三套麻袋胖揍了一顿,一个不慎就让人失手打死了,尸体被扔在乱葬岗,被野狗啃的坑坑洼洼。
在主角光环之下,段明珠死后变成了一抹幽魂,被困在尸体旁边,亲眼目睹自己的身体像一块抹布一样曝尸荒野,经历风吹雨打,被野兽蚕食,无人问津。就在段明珠的尸身快被分食完毕之际,她那个买来的夫郎终于踉踉跄跄地寻了过来,无视她腐烂发臭的模样,用一口棺木替她收了尸,运回平安村。在她下葬后的第二天,这位沉默的夫郎就用一根裤腰带把自己给吊死了。而她那位痛失女儿又无人照顾的母君,大受打击之下,在病床上死不瞑目,直到尸体发臭才被人发现。
如果这就是结局的话,那也只是一个令人唏嘘的饭后故事罢了。
然而,段明珠却重生了。
重生后的她发誓,一定不会让自己和家人落到上辈子的下场。她根据记忆,厚颜无耻地抢夺属于别人的机缘,靠着这些先知的记忆,一步步远离平安村,走出来福镇,进入权势滔天的国都,仅用五年就成为了飞凤国炙手可热的国师,前仆后继的男儿自动投怀送抱,而她也来者不拒,享尽齐人之福。
至于那位她曾决心要好好对待的夫郎,顶着国师正夫的名号,被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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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抢了我的金手指 作者:川夏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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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番后,少年再次郑重地说了声:“谢谢。”
徐子安往他身上一倒,在少年腿上躺了下来:“我不喜欢听这个,你真想谢,就吻我一下。”
“好。”他很干脆地应了声。
话音一落,属于少年柔嫩的唇瓣就压了下来。
干脆,果决,不矫情。
徐子安满意地张开嘴唇,放任少年的舌尖生涩地探进来,像一个刚学会走路的小孩般在他嘴里好奇地这里舔一下,那里尝一口,酥酥麻麻的感觉如同轻微的电流一样从对方的舌尖传递过来,一路活泼乱跳地蹿向他的心脏。
这滋味十分磨人,如同隔靴挠痒但却总也挠不到实处让人从心底里产生一股焦虑。
可是尽管如此,徐子安却仍旧享受这股由对方带来的焦虑。明明整颗心脏都在发出不满足的抗议,相贴的皮肤也在呐喊着还想要更多的饥渴,可是男人就是没有采取任何动作,明明扣住少年后脑勺的手随时都可以抢回主动权。
他像是自我折磨似的沉浸在这个软绵绵的亲吻里,手指轻轻摩挲着对方的发根和头皮,带着些许鼓励的意味,暗示他不要停。
于是少年就一直没停下。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景曦用各种角度尝试了一遍,而在头上作怪的那只手却仍然没有喊停的迹象,可是他脖子却已经酸得不行。
妈蛋,果然蛇精病啊!
实在吻不动了,景曦泄愤地在男人下唇上咬了一口,贴着他不肯动了。
徐子安嘴里发出沙哑的笑声:“怎么了?”
景曦气若游丝:“脖子好痛,快帮我揉揉……”
ps:灵花,泛指神奇的花=。=
以上,正文结束。
景曦作为安王活到知天命之年,死时脸上的表情安详而满足,仿佛只是睡着了一般。
他一生从未娶亲,身边亲近的人就只有一个被外人传的不堪入目的男宠叶从安,但安王府的下人都清楚,安王是把安少当做孩子来抚养的,两人之间温情多过于暧昧。
在安王死后,叶从安没有任何征兆的紧随他而去。
管家请示过圣上萧明澜之后,将两人合葬在一起。
不过这些事情,景曦已经没办法知道了。
—
仿佛从一场长梦里醒来,景曦头晕脑胀地望着头顶朴素灰暗的纱帐,感觉整个世界都在旋转。
他揉了揉额头,干脆闭上眼睛将意识沉入到空间里去。
“小九。”
“什么事?”属于孩童的稚嫩声音从头顶传来。
站在一片果树林里的景曦循声望去,终于在尽头的一大片花海里找到了一直翩翩起舞的……花蝴蝶。
“……这里什么时候有蝴蝶了?”景曦很诧异。果树是他还是安王的时候收集了一堆吃完的水果核丢进来,然后用异能催发出来的。花草也是偷偷挪用王府花园里的。
但是除此之外,他不记得自己还往空间里丢过花蝴蝶啊?
小九很得意地说:“我在你丢进来的花丛里发现的虫卵,用灵力灌溉孵化出来的,现在是我的宠物。”
景曦:“……”你一个实体都没有的器灵,还学人家养什么宠物?
小九冷哼:“器灵怎么了?信不信我把你丢回末世去?”
忘记小九可以听到自己心声的景曦:“导演我错了,请再给我一次机会。”
怂完景曦才想起来自己是来兴师问罪的,他正了正脸色,严肃问道:“小九,本王的身体明明吃嘛嘛香、身体棒棒哒,为什么只活到五十岁就突然挂了?说好的只要把重生者的气运抢过来就能长命百岁呢?”
小九反问:“你真的挂了吗?”
景曦不服:“可是本王是安王的话,可以锦衣玉食,坐拥金山银山,荣华富贵享之不尽。”
小九反手一指:“喏,你的锦衣玉食。”
只见手指之处,堆了小山一样华美的食盒,景曦一眼就认出来,这正是他每次因为吃不完而囤积起来的点心。即使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依稀散发着最初的淡香。
这是这个空间神奇的地方,时间在这里面是静止的。
不等他说话,小九再次伸手一指:“还有你的金山银山。”
不用说,都是安王的私库,还有很多赏赐下来的名贵物品。不要小看他几十年的累积,全部拿出去绝对可以压死一大堆人。
景曦:“……”忽然无话可说了怎么办?
轻轻咳了咳,景曦一本正经地举起手:“导演,请给我新的剧本。”
—
从空间里出来,景曦盯着床顶发了会儿呆,修复自己再一次被震碎的三观。
这次他穿的是一本草根逆袭的种马小说世界。
主角段明珠是飞凤国来福镇平安村的一个地痞无赖,仗着跟她母君学了点拳脚功夫,从小就开始偷鸡摸狗,长大后更是人嫌狗厌,吃喝嫖赌,无一不做。在她二十五岁那年,用钱买了一位夫郎,目的既不是因为心悦对方,也不是为了延续香火,只是为了能有人照顾她卧床不起的母君,自己好无后顾之忧地出去拈花惹草。
只是风流债一多,祸端也就离不远了。又一次从勾栏院喝醉归来,段明珠被几个早就对她恨之入骨的女瘪三套麻袋胖揍了一顿,一个不慎就让人失手打死了,尸体被扔在乱葬岗,被野狗啃的坑坑洼洼。
在主角光环之下,段明珠死后变成了一抹幽魂,被困在尸体旁边,亲眼目睹自己的身体像一块抹布一样曝尸荒野,经历风吹雨打,被野兽蚕食,无人问津。就在段明珠的尸身快被分食完毕之际,她那个买来的夫郎终于踉踉跄跄地寻了过来,无视她腐烂发臭的模样,用一口棺木替她收了尸,运回平安村。在她下葬后的第二天,这位沉默的夫郎就用一根裤腰带把自己给吊死了。而她那位痛失女儿又无人照顾的母君,大受打击之下,在病床上死不瞑目,直到尸体发臭才被人发现。
如果这就是结局的话,那也只是一个令人唏嘘的饭后故事罢了。
然而,段明珠却重生了。
重生后的她发誓,一定不会让自己和家人落到上辈子的下场。她根据记忆,厚颜无耻地抢夺属于别人的机缘,靠着这些先知的记忆,一步步远离平安村,走出来福镇,进入权势滔天的国都,仅用五年就成为了飞凤国炙手可热的国师,前仆后继的男儿自动投怀送抱,而她也来者不拒,享尽齐人之福。
至于那位她曾决心要好好对待的夫郎,顶着国师正夫的名号,被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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