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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旧事 作者:雁栖苍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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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旧事 作者:雁栖苍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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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完澡,微醉的脑袋清醒了不少,王子墨穿上林芷岚亲手做的细棉t恤,晃着两条白嫩嫩的大长腿上了床。
就着月光屏息凝视,林芷岚侧身躺着,上面是丝质小吊带,下面是薄薄的三角裤,胳膊,胸前,大腿,白花花一大片,在月光下闪着莹玉般的光彩。
呼吸开始急了,似乎用鼻子无法满足身体对氧气的需求,王子墨微启着唇,带着淡淡酒意的热气,铺在林芷岚脸上。
“岚儿?”
王子墨轻轻唤着,可是林芷岚已经睡熟了,只有那长长密密的睫毛,在王子墨的呼吸间微微颤着。
王子墨只觉得面前这个人,她怎么也看不够,亲不够,疼不够,心动不如行动,在这个零落的世间,把握当下,想做就做,才是真理。
一手握住裸、露了一半的山峰,软软的唇轻轻抵上,鼻间带有林芷岚特有的体香,还有那津液淡淡的甜味。原想浅尝辄止,谁想林芷岚无意识地挨紧王子墨,那细细的喉间,还发出了若有似无的呻、吟。
王子墨心想,既然她们都那么熟了,不打招呼也没关系吧,做完再睡,有益心身健康。
缓缓地,加深了吻,加重了力道,那这片熟悉之地,寻找着最美好的感觉,林芷岚就是在这美好的感觉中苏醒过来,还在迷糊之间,只觉得两腿被分开,体内空虚之感迅速被驱逐,留下的,便是让人难以自抑的舒畅。
全身的肌肉紧了又松,松了又紧,双手情不自禁搂上王子墨,将她拉近自己,咬着她的耳朵娇声道:“你讨厌,人家都睡着了。”
这一句讨厌,婉转得九曲十八弯,转得王子墨柔情似水。
“我是听话的孩子。”
王子墨面色潮红,声音沙哑,当“孩子”这个词蹦出的时候,突然坏心眼地加重了力道,撞得林芷岚心都颤了,叫声忍不住拔高,在这万籁俱寂的夜晚,传得特别遥远。
整整一宿,王子墨无休无止折腾着,有对林芷岚深深的依恋,还有从心爱之人身上索取振奋的勇气,伴随着林芷岚每一声呻、吟,王子墨就会坚强一分。
是啊,不管外头是如何狂风暴雨,只要家中安好,那便有看到晴日的希望。
第一百四十四章
王启年的五个心腹仆人已经来到了别院,正在与王顺王福来喝粥,门口方老头走过,一身练功服,仆人们知道,这是老先生晨练回来了。
五个仆人住了几日,已经感受到别院不同于王家庄的严谨,王家主家诗书传家,家规极其森严,省昏定省,坐立起行,一桩桩一件件,都有规矩。别院有些散漫的风气,让五个仆人不太适应,没看到太阳都升起了,小爷还没从内院出来么。
“我们家小爷与娘子,平日卯时末起身,辰时理事,娘子处理内事,小爷吃了早饭就在外面瞎逛,当然了,总会隔上几日,两人都不早起。”王顺显然是尽职的管家,对主人的作息摸得很透。
“不是还有柳奶奶么,小爷与娘子这般,柳奶奶不生气?”一个叫王辉的仆人问道。
“当家做主的是小爷与娘子,柳奶奶气什么。”王福来满不在乎地说道,在别院久了,他早把王家庄的那套古板规矩扔掉了。
“大夏日,怎么睡得住,不若叫方先生与小爷娘子瞧瞧,都是年轻人,莫不是身子不好?”另一个叫王起的仆人好心提醒道。
王顺与王福来对视了一眼,皆是不语,两人心想,就因为年轻,人家才起不来。
等到王子墨与林芷岚起床,已经可以吃午饭了,因为这样的情况有些频繁,林芷岚不再为此感到害羞,这种心态,在婆婆睁一眼闭一眼的默许之下越发觉得理所当然。
别院依然正常运作,管事们习以为常,自主能力着实提高不少,等到两人洗漱坐在餐桌上,午饭便上来了。
用了午饭,林芷岚抱着宝儿继续补眠,昨晚王子墨疯了似的,不知疲倦,她实在是被折腾惨了。王子墨则是眼底发青,打着哈欠到外头处理生意去了。
五个仆人,一人精通商道,被王子墨派去给张不才打下手。两人手里有王启年历年经营的消息网,王子墨特别看中,拨给了王福来,由这三人继续暗中发展势力。一人是精通文书的,官场的门道门儿清,此前跟王启年去过临安,便将他放在书房听用。还有一人,洗脑功力特别强,按林芷岚的说法,在后世做传销保准能成功,这样的特种人才,自然是让他给下人们洗脑了,要洗得只听命于主家,特别是郑大明新招来的护卫,更是重点洗脑对象。
小良撑伞,王子墨手摇折扇,继续在街面上晃荡。作为一个披着农户外衣的商人,一个想干点事业的人,出门晃荡很重要。晃到熟人那里,可以加深关系,晃到陌生人那里,可以发展朋友,晃在街面上,可以接收消息。
这么晃来晃去,就到了八月初,蒋尚圭拿了一块玉佩来见王子墨。玉佩很熟悉,王子墨也有一块,宝儿也有,王家嫡系子孙都有,只是每一块还有一些不同,那便是上头刻的字。王子墨瞅着玉佩上的那个“书”字,便知这是王家三老爷的长子王子书的玉佩。
“哪儿得来的?”王子墨淡淡地问道。
“我家当铺啊。”蒋尚圭喝了一碗凉茶,有些显摆道。
“你家当铺最近收了不少王家的东西吧。”
“钦差走了之后,王家的东西就流出来了,好东西还真不少呢,这钦差也是个糊涂人,抄家不彻底啊。”蒋尚圭咂咂嘴,又喝了一碗凉茶。
“这东西给了他多少银子?”
“不多,五十两,死当。”
“玉佩我不要,王家其他的好东西你都卖给我吧,按市价。”王子墨端起茶,状似不小心碰了玉佩,玉佩就这么掉在地上碎成了两瓣。
“赔钱!五十两拿来!”蒋尚圭摊开手,与王子墨玩笑道。
“别这样啦,蒋三爷,咱们谁跟谁啊,谈钱伤感情。”
“嘿!我说王大官人,你最近不对啊,咋就变成活土匪了!”蒋尚圭稀奇地盯着王子墨看了又看。
“有什么对不对的,我娘子说,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我觉得娘子说的有理,做个无赖感觉挺好。”
两损友笑闹一番,便一起去斗蟋蟀了。
踩着夕阳回家,王子墨心里喜滋滋的,斗蟋蟀赢钱,还不贪玩,记着回家吃晚饭,想着蒋尚圭一群人差不多已经坐进花船了,王子墨就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乖的孩子。
只是,不对呢,家门口怎么这么多人,还都是带甲的军卒,她家那尽职的门房王诚,正缩在角落里发抖呢。
“小爷,家里有人来了?”小良捧着蟋蟀罐子,脸上的笑容敛去。
王子墨这时也不发傻了,片刻的懵逼之后,心中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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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完澡,微醉的脑袋清醒了不少,王子墨穿上林芷岚亲手做的细棉t恤,晃着两条白嫩嫩的大长腿上了床。
就着月光屏息凝视,林芷岚侧身躺着,上面是丝质小吊带,下面是薄薄的三角裤,胳膊,胸前,大腿,白花花一大片,在月光下闪着莹玉般的光彩。
呼吸开始急了,似乎用鼻子无法满足身体对氧气的需求,王子墨微启着唇,带着淡淡酒意的热气,铺在林芷岚脸上。
“岚儿?”
王子墨轻轻唤着,可是林芷岚已经睡熟了,只有那长长密密的睫毛,在王子墨的呼吸间微微颤着。
王子墨只觉得面前这个人,她怎么也看不够,亲不够,疼不够,心动不如行动,在这个零落的世间,把握当下,想做就做,才是真理。
一手握住裸、露了一半的山峰,软软的唇轻轻抵上,鼻间带有林芷岚特有的体香,还有那津液淡淡的甜味。原想浅尝辄止,谁想林芷岚无意识地挨紧王子墨,那细细的喉间,还发出了若有似无的呻、吟。
王子墨心想,既然她们都那么熟了,不打招呼也没关系吧,做完再睡,有益心身健康。
缓缓地,加深了吻,加重了力道,那这片熟悉之地,寻找着最美好的感觉,林芷岚就是在这美好的感觉中苏醒过来,还在迷糊之间,只觉得两腿被分开,体内空虚之感迅速被驱逐,留下的,便是让人难以自抑的舒畅。
全身的肌肉紧了又松,松了又紧,双手情不自禁搂上王子墨,将她拉近自己,咬着她的耳朵娇声道:“你讨厌,人家都睡着了。”
这一句讨厌,婉转得九曲十八弯,转得王子墨柔情似水。
“我是听话的孩子。”
王子墨面色潮红,声音沙哑,当“孩子”这个词蹦出的时候,突然坏心眼地加重了力道,撞得林芷岚心都颤了,叫声忍不住拔高,在这万籁俱寂的夜晚,传得特别遥远。
整整一宿,王子墨无休无止折腾着,有对林芷岚深深的依恋,还有从心爱之人身上索取振奋的勇气,伴随着林芷岚每一声呻、吟,王子墨就会坚强一分。
是啊,不管外头是如何狂风暴雨,只要家中安好,那便有看到晴日的希望。
第一百四十四章
王启年的五个心腹仆人已经来到了别院,正在与王顺王福来喝粥,门口方老头走过,一身练功服,仆人们知道,这是老先生晨练回来了。
五个仆人住了几日,已经感受到别院不同于王家庄的严谨,王家主家诗书传家,家规极其森严,省昏定省,坐立起行,一桩桩一件件,都有规矩。别院有些散漫的风气,让五个仆人不太适应,没看到太阳都升起了,小爷还没从内院出来么。
“我们家小爷与娘子,平日卯时末起身,辰时理事,娘子处理内事,小爷吃了早饭就在外面瞎逛,当然了,总会隔上几日,两人都不早起。”王顺显然是尽职的管家,对主人的作息摸得很透。
“不是还有柳奶奶么,小爷与娘子这般,柳奶奶不生气?”一个叫王辉的仆人问道。
“当家做主的是小爷与娘子,柳奶奶气什么。”王福来满不在乎地说道,在别院久了,他早把王家庄的那套古板规矩扔掉了。
“大夏日,怎么睡得住,不若叫方先生与小爷娘子瞧瞧,都是年轻人,莫不是身子不好?”另一个叫王起的仆人好心提醒道。
王顺与王福来对视了一眼,皆是不语,两人心想,就因为年轻,人家才起不来。
等到王子墨与林芷岚起床,已经可以吃午饭了,因为这样的情况有些频繁,林芷岚不再为此感到害羞,这种心态,在婆婆睁一眼闭一眼的默许之下越发觉得理所当然。
别院依然正常运作,管事们习以为常,自主能力着实提高不少,等到两人洗漱坐在餐桌上,午饭便上来了。
用了午饭,林芷岚抱着宝儿继续补眠,昨晚王子墨疯了似的,不知疲倦,她实在是被折腾惨了。王子墨则是眼底发青,打着哈欠到外头处理生意去了。
五个仆人,一人精通商道,被王子墨派去给张不才打下手。两人手里有王启年历年经营的消息网,王子墨特别看中,拨给了王福来,由这三人继续暗中发展势力。一人是精通文书的,官场的门道门儿清,此前跟王启年去过临安,便将他放在书房听用。还有一人,洗脑功力特别强,按林芷岚的说法,在后世做传销保准能成功,这样的特种人才,自然是让他给下人们洗脑了,要洗得只听命于主家,特别是郑大明新招来的护卫,更是重点洗脑对象。
小良撑伞,王子墨手摇折扇,继续在街面上晃荡。作为一个披着农户外衣的商人,一个想干点事业的人,出门晃荡很重要。晃到熟人那里,可以加深关系,晃到陌生人那里,可以发展朋友,晃在街面上,可以接收消息。
这么晃来晃去,就到了八月初,蒋尚圭拿了一块玉佩来见王子墨。玉佩很熟悉,王子墨也有一块,宝儿也有,王家嫡系子孙都有,只是每一块还有一些不同,那便是上头刻的字。王子墨瞅着玉佩上的那个“书”字,便知这是王家三老爷的长子王子书的玉佩。
“哪儿得来的?”王子墨淡淡地问道。
“我家当铺啊。”蒋尚圭喝了一碗凉茶,有些显摆道。
“你家当铺最近收了不少王家的东西吧。”
“钦差走了之后,王家的东西就流出来了,好东西还真不少呢,这钦差也是个糊涂人,抄家不彻底啊。”蒋尚圭咂咂嘴,又喝了一碗凉茶。
“这东西给了他多少银子?”
“不多,五十两,死当。”
“玉佩我不要,王家其他的好东西你都卖给我吧,按市价。”王子墨端起茶,状似不小心碰了玉佩,玉佩就这么掉在地上碎成了两瓣。
“赔钱!五十两拿来!”蒋尚圭摊开手,与王子墨玩笑道。
“别这样啦,蒋三爷,咱们谁跟谁啊,谈钱伤感情。”
“嘿!我说王大官人,你最近不对啊,咋就变成活土匪了!”蒋尚圭稀奇地盯着王子墨看了又看。
“有什么对不对的,我娘子说,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我觉得娘子说的有理,做个无赖感觉挺好。”
两损友笑闹一番,便一起去斗蟋蟀了。
踩着夕阳回家,王子墨心里喜滋滋的,斗蟋蟀赢钱,还不贪玩,记着回家吃晚饭,想着蒋尚圭一群人差不多已经坐进花船了,王子墨就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乖的孩子。
只是,不对呢,家门口怎么这么多人,还都是带甲的军卒,她家那尽职的门房王诚,正缩在角落里发抖呢。
“小爷,家里有人来了?”小良捧着蟋蟀罐子,脸上的笑容敛去。
王子墨这时也不发傻了,片刻的懵逼之后,心中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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