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耽美 > 我兄弟成了个人渣

正文 分卷阅读18

    我兄弟成了个人渣 作者:安日天/skyrian123456

    分卷阅读18

    我狠狠地压了他一把脚心:“你丫才特么的混蛋。”

    张晨张了张嘴,我以为他要骂我,却没有想到,他红着眼龇牙咧嘴地说:“对,我是个混蛋,混蛋喜欢你,一直都特别喜欢你。”

    张晨说过很多次他喜欢我,好像都没有这一次杀伤力大,他说得太过真切,眼圈还泛着红,我避开了他的视线,也松手放开了他的脚丫,我说:“谢谢你喜欢我。”

    ——

    张晨给过我最大的错觉,就是他喜欢我,想和我在一起。我已经做好了心理建设,认定他是在追求我,开始下意识地回握住他的手,频繁地同他见面,练手机的备注,也从张晨换成了更暧昧的“晨儿”。

    我骨子里是一个悲观的人,并不会想未来会怎么样,这段关系如果开启将会持续多久,只是觉得时间刚刚好,如果是张晨,我愿意同他试一试,即使我并不清楚,我对他的感情,究竟是什么。

    过新年的时候,我给张晨递了早就包好的红包,张晨笑着接了,又说要带我去一个地方。

    路上的车很少,他开着车,带我去了西城,我跟着他进了这个过分豪华的小区,第一次踏进了西城的房子。

    房间装修得很好,也很漂亮,张晨把手里的房卡放在了我的手心,他说:“新年礼物,送你的。”

    “我不需要这个,”我总觉得哪里被我忽视了,此刻的张晨变得很陌生,甚至让我有些厌恶,“你送我房子干什么?”

    “以后我们就住在这里,”张晨攥着我的手,房卡夹在我们双手之间,像一层厚实的门,“宿舍也不方便,哥,我们住在一起好不好。”

    “不好,”拒绝的话脱口而出,我看见张晨失落的脸,又有些不忍心,“毕业了再说吧,暂时我还是想住在学校。”

    “也是,听你的。”张晨笑了笑,但笑意没到眼底。

    第14章

    春天的时候,学校组织志愿者活动,我也报了名,张晨说要去外地出差,我们在吃了一顿饭后就离开了。

    志愿活动在申城,张晨出差地点在川城,中间隔着起码两千公里,我却在街头撞见了张晨。

    那是很戏剧的场景,申城有一条古色古香的路,偏偏近年来改造成了商业街,这条街上有家面包店颇为出名,我便特地来买些面包,准备当做下周的早餐,不想,出门时却遇到了下雨。

    这场雨并不大,我又穿得厚实,就把衣服的帽子扣上,低头向前走。

    沿着这条路一直走,是一个三岔口,最左边的路通向最近的地铁站。

    这条路我已经走得熟了,走着走着却猛然止住了脚步——我听到了一个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声音。

    他说:“亲爱的,我最喜欢你。”

    我以为,张晨千里迢迢赶来要给我一个惊喜,抬起头的时候,却发现他背对着我,话语说给了他面前的人听。

    那是一个极为漂亮的男孩,他的嘴角微微翘起,短发上沾了水珠儿,他说:“你就会骗人。”

    “我喜欢你,才会骗你,”张晨笑着说了这一句,撑开了手中的伞,遮住了他和对面的男孩,“别闹了,我们回去吧。”

    那男孩却越过张晨,看向了我,话语中带着困惑和挑衅:“兄弟,你站在那边,准备听多久再看多久啊?”

    雨不知道什么时候越下越大,叫我能从容地抹一把脸上的水,我止住了有些哆嗦的嘴,手指也捏得生疼,却是笑着说:“你男朋友是我同学,这不撞上了么,想打个招呼,没成想,还能听个墙角。”

    那男孩却狐疑地看了一眼张晨,又看了看我,他说:“你没带伞。”

    “出门还是晴天,就没带。”

    张晨就在此时转过了身,他的脸上没有一丝一毫的尴尬和波动,特别自然。

    他说:“那你过来挤挤,我开了车过来,你住哪里,我送你一程。”

    “不用,”我又抹了一把脸上的水,“我坐地铁就行,这伞太小了,回头再联系吧。”

    “也好。”

    我挥了挥手,跑进了左边的路,偏偏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

    我看见瓢泼大雨里,张晨撑着一把雨伞,手背揽着那男孩的肩,亲密又缱绻。

    在我决定转身的那一刻,张晨却突然转过头,他看到了我,无声地说了句话,又很自然地转回头,走他的路。

    雨太大,距离太远,我听不清他在说什么。

    浑浑噩噩坐着地铁回了临时的宿舍,灌了碗姜汤裹着被子瑟瑟发抖。

    我想我不该愤怒,也不该难过,自始至终,张晨什么也没说。

    他只是热络了些,粘人了些,不拘小节了些,我却把这些当成了他在追求我。

    我说服着自己,这一切不过是一场误会,张晨并不是背叛了我。

    手机却突然响了一声,我从温暖的被窝里抽出手,拿起了手机,下一秒,这部手机报废在了墙角。

    张晨那孙子说:“可能你没有看清楚,我对你说的是四个字,我喜欢你。”

    我早就该想到的,张晨这个人渣,早晚要渣在我的头上。

    喜欢是什么?

    或许是在一起时会开心,不在一起时就不开心。

    很小的时候,我看过一部颇为阴郁的老剧,女皇的男宠试图引诱受宠的公主,受宠的公主心里却只有死去的驸马。他们之间发生了一段很有趣的对话。

    公主认为,喜欢一个人,就要对他忠诚,相依相伴,白头偕老。

    男宠却告诉公主,喜欢一个人,便是要自己快活,如果不快活了,那就不是喜欢。

    男宠说服了公主,却很难说服我,或许是因为我打小被爷爷带大,我的一些思想过分保守,无法接受混乱的情感关系和性`关系。

    我总以为,一个人如果真的喜欢另一个人,他的眼中不会看得见其他人。

    在同张晨纠缠在一起前,我不认为我会同人成为炮友,也不会任凭某个说喜欢我的人四处猎艳,但所有的原则,都砸成了碎片,一退再退,几无底线。

    我成了他手中的玩偶,麻木而机械里做了他的附庸,用单薄的语言表达着不满,却也心知肚明,他永远会找到我,也能拿捏住我的弱点。我在他面前心软得一塌糊涂,又舍不得见他难过,我同他,不过是一场孽缘。

    如今我终于有半分清醒,试图斩断纠缠的羁绊,却把每一天过成了最后一天,总忍不住对他再好一点。

    日子过得规律又稳健,张晨说要送我去上班,实际上是我开着车,他躺在后车座上补眠,等我到了我的公司,下了车,再把他叫醒,叫他精神精神,开车去上班。

    他对此乐此不疲,总说在我开的车上,回笼觉也睡得安稳,他眉眼里都是笑,我就忍不住,捏捏他的鼻尖,叮嘱他开车路上小心,拎着包走过两条小路再去上班。

    我们经常在家做饭,张晨便总是微信骚扰着我,问我晚上吃些什么,我同他说随便,他便随便地报了两道菜,过一会儿,又说助理已经买好菜,放在了我家楼下的牛奶箱里。

    我下班的时候,张晨往往还在忙,但饭菜做得差不多的时候,他就会敲响门。我脱了围裙开了大门,熟稔地接住扑过来的他,双手稳稳抱住他的腰,他就枕在我的肩头笑——或许这就是他明明有钥匙,却不愿意开门的原因?

    我们吃过了晚饭,偶尔会去溜达走上一圈,大多数时候就腻在沙发上,他的头枕在我的大腿上,依旧在忙他仿佛永远忙不完的工作,我会削个苹果或者拨个橘子,塞到他的嘴里,再迅速地抽出手,省得张晨含住我的手指,勾得我同他放纵不堪。

    我们偶尔会滚在一起做爱,大多数时候只是各干各的或者轻声交谈,恬静而美好,像最完美的幻想中的相处空间。

    卧室的灯被张晨换成了旋转的星星灯,最上方是一个大星星,周围悬挂着一堆小星星,洒出来的除了灯光,还有星星的影子,blgblg,充满着少女心。有一天,我和张晨平躺在床上,张晨突兀地说:“我想摘星星。”

    我刚想笑他痴心妄想,却看见了头顶的一堆星星,就也哄孩子似的问:“你要哪一颗?”

    张晨指了指一颗小星星,我也懒得动弹,举起单手,叫那道星星的影子落在了我的手心,五指合拢将拳头塞到了他的胸口:”抓到了,给你了。“

    “陈和平,你幼稚不幼稚啊,”他的话语中带着笑,却将他的手放在了我的手背上,紧紧握住,“我假装你给了我小星星。”

    真是的,不知道幼稚的是他还是我,像个小孩子似的。我从他的手背下伸出了手,忍不住去看他刚刚指的那颗星星,他却很快地重新握住了我的手,十指相扣紧紧相握。

    “陈和平?”

    “怎么?”

    “谢谢你给我摘星星。”

    “不过是哄你玩儿。”

    “也只有你愿意哄我玩儿。”

    我不太喜欢“只有”这个形容,这像是一种暗示,张晨在其他人的身上做过同样的实验,将我同我熟悉的陌生的人一一做过对比。我不觉得受宠若惊,只觉得无聊透顶。

    张晨翻过了身,他的双臂压在了我的身侧,遮住了那一片星空。

    “我想亲你。”

    “亲。”

    他低下头飞快地亲了亲我的嘴唇,一触即离,脸上竟有了些少年的羞赧,而我该死的竟有些意乱情迷,因为这一个过分清纯的吻。

    “陈和平?”

    “说话。”

    “我想同你做爱。”

    “哦。”

    如果你喜欢本站,请记住我们的网站地址《就要耽美》

    请大家记住网站新地址

    分卷阅读18

    恋耽美
Back to Top